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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见证取样报告与取样报告(案例16篇)篇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在现代科学研究中,取样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影响到实验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作为一名实验室见习生,我有幸参与了一次见证取样的实践活动,从中深刻体会到了取样过程的重要性和技巧性。在这次活动中,我学会了仔细观察、精确测量和规范操作,对取样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下面的几段中,我将就这次见证取样心得体会进行详细的阐述。
第二段:观察与准备(250字)。
首先,在进行取样前,观察和准备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看到需要取样的样品时,我们应该先进行仔细的观察。观察样品的外观、形状、颜色等特征,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选择取样的方法和工具。同时,了解样品的来源、条件和用途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所需要取样的目的和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取样。
此外,准备工作也非常重要。确保实验室的环境与所需取样的实验要求相一致,有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同时,还要合理安排时间,保证能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取样,不受其他工作的干扰。
第三段:精确测量与规范操作(300字)。
取样需要进行精确测量和规范操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使用各种仪器和设备,比如称量器、容器、采样器等。在使用这些设备时,要保证其准确性和精度。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经常校准这些仪器和设备,保证其能正常工作。
另外,规范操作也至关重要。在进行取样时,要遵循严格的实验室操作规程,保持操作环境的干净整洁。避免使用污染或者损坏的设备和容器。同时,我们需要正确使用仪器和设备,遵守测量要求,确保取样的准确度和可重复性。
第四段:交流与合作(250字)。
在见证取样的过程中,良好的交流和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在与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同伴的交流中,我学会了如何主动请教和沟通,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这种交流不仅仅是单向的,还需要积极的表达和倾听。
另外,取样是一个团队合作的工作,需要与他人密切配合。每个人的工作都要和其他人的配合紧密相连,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也更加明白了团队合作的效率和价值。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50字)。
通过这次见证取样的实践活动,我深刻认识到取样工作的重要性和技巧性。仔细观察、精确测量和规范操作是取样过程中的关键步骤。良好的交流与合作能够保证取样工作的顺利进行。以此为契机,我将努力学习更多有关取样的知识和技能,并将其运用到今后的实验工作中。相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会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成就。
总结起来,见证取样心得体会,在于观察与准备、精确测量与规范操作以及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重要性。这次实践活动不仅让我更好地理解了取样工作的技术要求,也提高了我在实验室工作中的能力和素质。我希望这种见证取样的经历能够成为我今后科学研究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和指南。
最新见证取样报告与取样报告(案例16篇)篇二
1、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
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8、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9、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最新见证取样报告与取样报告(案例16篇)篇三
由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送检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取样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了检测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给工程结构留下了质量隐患,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更好地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检验制度,从而能取得真实代表质量特征的有关数据,科学评价工程质量。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文件和技术法规,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部下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就此问题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3条以强制性条文形式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它除了与检测单位有关外,涉及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还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因此,执行好这一制度必须相关单位都能理解好这一政策并配合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在当前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将见证人员的配置和相关工作纳入到资质管理中去;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应逐步将现场见证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内容加以强化。改变目前存在的“好制度落实不好”的现状,使见证取样工作真正能够按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样品只要在现场的母体中提取即可,忽视了样品的提取要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的检验批的要求,最终导致一个小区几栋甚至十几栋的建筑共用一份检测报告的现象时有出现;对在现场交付的产品,见证人员要确保样品抽取能在现场随机进行,但由于见证人员工作不到位,使得见证送检的样品与现场的实际产品质量不一致,特别对门窗等现场组装的构件产品尤为明显。
(3)见证人员的配置还与工程建设量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有关规定,每项工程的见证人员至少配备1-2人,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小区或复杂的建筑物,还应根据建筑物的数量或不同的工种适当增加见证人员。目前,有些建筑工程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远远不够,一个较大的小区只有l一2个见证人员,且其中一个持证人员还是现场负责人或是监理总监。特别是近一两年,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有些监理单位由于见证人员的数量不够,将某一见证人员的证书复印多份在其监理的各个工地使用。这从根本上不能满足检测见证的有关规定。
(4)检测机构对见证人员的核查流于形式。按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质量监督部门和该工程委托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书》,这从制度上保证了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对见证人员工作的监督,但由于有此施工现场建设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精力有限等原因,真正按规定做此项工作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很少;而有些检测单位在接受见证样品委托时不认真核查见证人员证书及封样的有效性,甚至为了满足于客户,默许见证工作中见证人员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导致见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针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去。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尽管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只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一个环节,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代表性的检测样品不具有真实性,检测的再准确也是徒劳无效的,若其如此,工程质量何尝能够得以保证。因此,建议在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中,相关主管部门须将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和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量结合起来;质量监督部门将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将见证人员的数量、见证记录的内容、见证取样的方法等列为监督的重点,对未加盖“见证取样送榆”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质量保汪资料。
(2)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加大见证人员培训考核的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并提高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规定现场一线的质量管理人员均须持有见证取样上岗证,各地区承担见证人员培训和考核的机构要加大培训考核的力度,确保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使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核查的职责。对审核中发现的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现象,应该做好解释工作、敢于拒绝接样、并在必要时通报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见证行为,检测机构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不得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章。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加大查处监理单位对于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
(4)建立见证取样送榆工作台帐。建立工作台帐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工作台帐可对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台帐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见证人名称、见证材料和试块数量、使用部位、见证日期、见证人签字、检测结果、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等。
(5)实施见证取样网络化管理。为了控制施工单位瞒过监理单位送样,可要求在检测委托单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员章或签字,规定无监理单位公章就不收样;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明确在见证取样时必须要有质保书和注明本批材料的数量;试验报告出来后,须经监理主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存档;以此使见汪取样工作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检测机构,均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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