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合同协议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减少纠纷的发生,并提高交易等活动的效率。面对不同类型的商务合作,不同行业的合同协议也各有特点,下面是一些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一
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乙方):
日期:
依照《^v^建筑法》、《^v^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1#高层住宅楼。
工程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__________。
工程内容:基础、主体清工大包,(塔吊、配电总箱除外其余部分附材及工具。
劳务作业范围:该工程基础、主体框架,既钢筋、模板、砼、二次砌体、后浇带、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含(拆除)等。直至质检站验收优良。
第二条、实行劳务承包。乙方按完成劳务作业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劳务,负责相应的劳务管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补充协议;
2、本合同;
3、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工程劳务量清单或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四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适用法律、法规:^v^现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适用标准及规范:
现行的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其他标准及规范:无。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正式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的施工蓝图2套。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代为复制,复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第六条、施工前期工作。
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均执行大合同。
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及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提供位置及交验要求执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区域内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终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时,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甲方驻工地代表无订约权。没有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性质文件的权利。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责。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字后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乙方代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且采取紧急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由责任方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或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九条、甲方责任。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v^《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涂饰类别:
4、分包工程范围:
5、工程量:
6、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相关变更资料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分包工程期限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乙方投入工种应具有专业证上岗技术人员进行施工。
第二条工程结算。
2、本工地安装、移动、拆卸吊篮单独承包给乙方,按元/平方米结算。行结算。
3、劳务费支付方式:每月月底支付到工程进度的80%。
4、结算:工程结束并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成15日内结算劳务费总额的97%,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5日内付清尾款。
第三条工程质量。
1、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单道工序完成后需提前告知甲方,甲方按技术要求、分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基层平整度偏差在分割板块内控制在1mm内。
第四条:工艺和用量用料要求:
1、外墙平面氟碳涂料工序如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用心组织施工,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如因基层原因造成用量增大,乙方应通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用量确实达不到施工要求的,可以进行调整。非上述原因导致用量增加的,由乙方承担材料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3、专项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另行补充。
4、乙方工人进场前向甲方提交安全组织实施计划。
第六条材料供应管理。
甲方、乙方所进施工材料到现场施工时,施工材料由乙方保管。乙方在进行材料加工时,应在甲方所指定区域内进行材料加工,保证现场整洁。
第七条施工机具。
乙方在施工时所需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现场管理。
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进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3、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以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4、乙方因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工人进行施工,如因乙方人员组织管理不到位,导致我单位工期损失、吊篮租金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应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不能保证在合同期内按时完成该项目的施工,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另外安排其他人继续施工。如无理由,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4、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如在施工期间出现安全问题双方另行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2、本合同所计单价为最终单价,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涨价或降低标准的要求。
3、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遗留在现场工作面上的杂物,必须清扫完后方能交工。
4、乙方要注意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有意损坏门窗及墙面,如有发现,甲方可根据所损坏的程度面积扣除乙方工程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三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对甲方提供的本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进行深化(优化)设计。
根据甲方(包括装修原设计单位,下同)书面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装修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双方确认,甲方不会因其对深化设计图的审核、批准而承担因深化设计图中存在错误、遗漏、不完善或其他瑕疵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损失,该等损失将由丙方自行承担。丙方的深化设计不得对双方约定的品质、材料、品牌、规格等偷工减料,否则,按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深化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并于装修加工制作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均由丙方承担。丙方最终的深化施工图设计和优化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并不得降低本工程的品质和效果。
丙方有责任就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并将该优化设计上报甲方。即使在丙方已经完成了装修的加工制作,或安装、验收,只要甲方发现有其他更加优化的优化设计(不包括装修所使用的材料)且该优化设计得到原设计单位认可,甲方即有权在本工程结算时单方面扣除使用甲方优化设计可以节约的工程造价。
甲方视需要,可对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合同中其余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本工程以的形式由丙方承包。
暂定总价为rmb万元(大写:元整),最终以甲方集团审计中心的审计值为准。
本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计价,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本装修工程之图纸、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及说明书中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工作属于丙方工作的,丙方亦应施工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丙方拒绝该项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权将该项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按120%在丙方的合同价款内扣除。
完成全部工程量%后7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全部施工完成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工程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7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结算后14天内除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外,结清余款。
保修金按质保协议书的约定支付。
支付进度款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甲供材料费、各种罚款、违约金等。丙方收款时须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进度款付款比例的调整:
甲方可根据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实测实量得分在80分以下的,该阶段的工程款暂不予付款,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后再支付。
甲方可根据丙方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进度,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
工程进度滞后2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支付。
进度滞后3天以上10天内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9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进度滞后超过11天的,按当期应付款额的80%支付,其余进度款待进度满足要求后支付。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具体以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含节假日)。
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丙方未及时提出报告的,视为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本装修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建设单位(甲方):
总包单位(乙方):
分包单位(丙方):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上《^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工程总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建筑工程总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质量要求:合格。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承包范围。
工、材料、机械等全部项目。
2、小区范围之内的给排水主管道和采暖主管道的改造(不包括从检查口到室内的部分)。
3、现场临建的搭拆。
4、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安全资料按照当地要求收集、制作、报送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整理直到完工后交与甲方,由甲方负责向^v^门移交资料。
六、开、竣工时间及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历时工期天.施工工程当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如刮风、下雨、停电、停水,耽误工期,以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由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顺延。由于甲方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有义务赔付给乙方停工造成的损失,赔付比率不得少于2倍。
2、乙方签订合同后对合同签订的工期进行合理的进度计划分解,分解为月、周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备案。乙方实际进度按照报监理单位的进度计划执行。甲方在施工工程当中不得过多的干预乙方的工期安排,由于甲方和监理方指挥不当造成的损失,甲方需全额承担。
七、承包工程费用和计算方法。
1、本工程以建筑平米包干,初步以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平方米、包干单价元/平方米,暂定总价合计为:元大写()。
2、在工程内容不变的情况下,以上七条的包干价为固定单价,一次包死,不做调整。如果以上工程内容有变更,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或工程材料做全额的补差。
3、工程二次装修: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内蒙古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国家审计进行审计确认。
4、其它备注条款。
1)、以上的包干价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之综合单价,甲方将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相关约定进行监督、管理。
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当地标准。
4)、如由乙方原因导致竣工验收拖延的、造成维修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项目一切损失和一切责任。
5)、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甲方发出的签证或变更,对于不属于乙方分包的范围内的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有条件提供配合,涉及到配合会损害乙方利益的工程内容,甲方应该根据工程性质、工程量及市场行情足额地给乙方施工配合费用。乙方报送甲方的签证单,甲方须及时办理,如甲方三天之内为给予恢复,乙方自认为甲方默认,工程结算的时候须按照签证单执行。
八、付款方式:阶段性付款。
第一阶段(毛坯房阶段)。
1、按照形象进度付款: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25%,一层完工后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二层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三层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屋面、初装饰工程及水暖电气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25%。
2、总造价5%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内付清。
第二阶段(精装修阶段)。
每月按照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另外15%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余下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内付清。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每个单体工程向乙方提供两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凡是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整改。
(3)、施工用电、用水负责接入施工区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
(4)、保证按时足额给乙方拨付工程款。乙方工程完成到每个付款阶段,将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3天内须支付,如三天之内不能及时足额付款,又为达成延迟付款的协议,乙方有权利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须甲方承担。凡甲方不能及时拨付乙方工程款,甲方首先须向乙方支付利息,利率不得低于现期银行利率的8倍,甲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5)、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买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甲方更不得替乙方购买材料、成品、半成品而从工程款当中直接扣除。如甲方非得指定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或代买,在结算的时候须按同种材料、成品、半成品给予乙方最大程度的材料补差。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增加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负责采购和进场各种合格的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3)、上报施工队的人员名单,包括资质及各种上岗证件,保证农忙季节不停工。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顶嘴、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
(5)、严格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如:塔吊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6)、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工程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
(7)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大小事故,乙方承担自己该承担的部分。
十、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2、轻伤事故控制在一人以内。
3、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事故。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甲方与建设合同同步实施。
十一、安全合同内容:乙方承担一切安全后果责任。
十二、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保护用品,并能在施工中起到防护作用,做好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专项管理的工作人员,全面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和处理所有人员在该工程区域内的人身安全等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该工程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受到甲方规定的处罚。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甲方的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应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3、非乙方原因其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配合甲方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事故责任进行查处。
4、乙方在施工区域内堆放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必须整齐,井然有序,及时的清理废料和建筑垃圾井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5、乙方在施工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
6、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十三、其它:
乙方负责自身一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乙方负责给工人买集体安全事故保险。
十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可以另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楼的所有模板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专用条款。
第一条:分包项目内容。
1.本工程所有模板支撑。包工包料。
2.按照图纸及变更、规范、强条规定进行操作,负责本工种内的超平放线,主控部分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施工要求。
1.现场清理,楼层清理,修正跑模部分,配合施工放线。
2.负责废材按指定位置归堆,保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
3.做好文明施工现场。雨具,劳动保护用品自备,不得影响安全雨季施工。
4.临时用灯线自备,三级箱后的用线自备必须是橡皮电缆线。
5.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验收工作,力求一次性通过,如验收通不过,及时返工。否则甲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责任。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力创武汉市优良(黄鹤杯)工程,文明样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建筑规范标准,否则按合同价的80%结算。
第四条:劳务费及支付办法。
按建筑面积计算,承包单价为元/m2,主体封顶后付总造价的80%,余款到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如果中途退场,按所做的工作量按上述单价的50%结算付给乙方。
第二章:通用条款。
第一条:进场人员。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身份证明,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应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少于人/天,如乙方减少人员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3.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关、进度关、安全关。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有事外出都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按离场时间30元/小时罚款(从乙方的劳务承包费中扣,以下罚款均按此办理)。
4,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岗证,特种工作业证,劳务分包备案证。
第二条:工地管理。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建设方、监理方及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如发生打架滋事行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2.乙方人员应爱护工地财产,不得有偷盗行为,工人外出必须经甲方人员检查所带物品后方能离开,如发现偷盗行为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
3.讲文明,施工现场必须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清理,如通不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现场检查,罚款1000元/次。生活区应每天打扫干净,收拾整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务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种,不得对其他工种造成施工障碍,如造成其他工种的施工延误,甲方将根据其他工种的损失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第三条:施工安全。
1.乙方配备1-2名以上兼职安全员上报甲方并参加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自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消除事故隐患。
3.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操作并报甲方安全员或项目部处理。如因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非他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不得与甲方发生纠葛,甲方只作人道主义慰问。
5.注意安全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接电,否则罚款500元/次。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质量须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材料费及返工费用并负责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如造成工期延误,还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工程工期。
1.本工程乙方分包项目的工期为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并力争提前完成。非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的工日,双方办理签证,未签证的延期工日无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不予结帐。如乙方人员技术素质差、自备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与计划工期相差超过5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结帐。乙方不能拒不退场而无理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3.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办理签字手续,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4.服从大局,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突击性工程任务,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5.工期紧张时,乙方应自觉安排加班。
第六条:质量保修。
1.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保修金为劳务费总额的,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30日内全额返还。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间未进场合同作废,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不退。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规范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属自愿签订,签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区签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
4.工程量: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1.工程内容:岩石爆破、碎渣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30米以内)。
2.工期:
自^v^门批准爆破手续后内完成(报批手续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得超过2天),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法。
1.工程造价:预算价元,工程单价爆破单价为元/m3。
实际核算方式:总造价按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单价计算。如总方量不足m3,
四、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3.实际发生的总爆破工程量由上述两款方量相加后得出。
五、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2、甲方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进随时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国家颁发的爆破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费等,按照情节轻重,由乙方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爆破块石大小满足机械清运要求,石块直径不大于300mm。
(二)、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须注意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相关国家颁发的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七
甲方:
乙方:
丙方:
项目名称:
根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为明确三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生产厂家等详见合同附表。
合同总价人民币(暂定):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质保期限。
质量要求:按国家规范和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另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质保期限:贰年(自质监站验收合格、丙方产品全部检验及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提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济南x小区#楼工程现场。
交货时间:按乙方要求。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汽运运输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或三方另定的标准,经三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
纸和技术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品、工艺、说明等内容作为进行质检及验收的依据。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支付形式。
结算方式:以最终供货量为准,以甲、乙、丙三方最终确认的决算为准,由丙方开据的发票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付款方式:
设备按乙方要求进场、经检测合格经乙方确认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70%,同时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电检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80%;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按照乙、丙双方的结算,监理及甲方审定后十日内,付至总货款的xx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七日内无息付清尾款。
第七条保修。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保修内容、范围:本工程因丙方原因(由于材料、施工质量等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全部由丙方免费保修并承担由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出现质量问题,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乙方指定地点进行服务,并在2日内解决问题。如丙方未按时到达和按规定时间给于处理和修复或维修不彻底,乙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丙方负担所有费用并承担保修金总额50%的违约金。由于人为使用造成的破坏,丙方负责维修,收取成本费用;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破坏,不在丙方保修之内。
保修期限:贰年。保修期满,施工质量问题仍未处理完毕,保修期从维修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顺延。
第八条: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工程款。监督乙方、丙方执行合同。
乙方责任:
合同执行前向丙方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指派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对本合同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变更验收结算等工作。
根据合同工程项目进度或变更项目内容,应提前5天向丙方提供计划单或变更计划单(编号数量交货时间地点),否则责任自负。
丙方责任:
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方以及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并送至交货地点,由乙方验收确认。
按乙方要求顺序,先送箱体后送其余部分的程序分期分批交货。
丙方不得擅自增减工程项目,如有变更必须由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监理现场负责人及乙方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第九条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式:三方均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三方发生争议,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
一经发现丙方向外分包、转包工程,甲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丙方索赔,按合同总价30%计算违约金,并由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工,逾期10天内按工程总造价的5‰/天(逾期20天内按1%/天,逾期20天以上按2%/天),丙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不按期支付给丙方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给丙方工程款利息。
丙方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隐患,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和规范、标准要求,除责令返工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实际情况,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扣除丙方合同总价款的5%~30%作为违约金。
工程所用材料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含与样品不符的),责令返工,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材料除立即更换至合同约定并与样品相符外,丙方须支付给乙方损失额十倍的违约金。
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甲方已支付工程价款外,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工程保证金不予退还。
由于丙方施工做法不合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丙方承担。
本合同签订之日,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叁万元,该款由丙方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若工期拖延5天以上或拒不履行合同5天以上或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没收。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即行失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丙方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八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现委托乙方对该卖场木工工程部份进行广告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木工工程。
二、施工地点:xx。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贰拾天内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三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半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九、单价室外铝塑板招牌室内基层打底室内铝塑板室外铝塑板包柱。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范围:
4.建筑面积: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元(人民币整)。
2.支付方式: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1.按本合同约定,供应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对乙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工程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负责协助和配合乙方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3.乙方未按图纸施工或不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不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让其停工、返工(工期不顺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的保管和使用,保证材料设备的完好。
3.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4.对已完的工程及已完工程的安装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5.乙方在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进场道路、施工现场附近的铁路、房屋及现场附近的既有设施。
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给他人。
1.甲方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钢材、木材、水泥、砖、门窗、防静电地板、涂料、防水材料、暖气片、电灯电线等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到货后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检验和清点。
3.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工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通知甲方对每个分项、隐蔽工程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进行自检,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到现场进行检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十
劳务分包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单位:(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内的劳务,分包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执行并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承包方式:
协议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二、包干单价及付款方式
混凝土浇筑(不包含二次结构):在承包范围内按元/立方米进行单价包干(采用地泵输送);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按元/立方米进行单价包干;上述包干单价施工方已充分考虑了涨价风险等因素,结算时包干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及设计变更除外)。单价包干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辅助材料费、低值易耗品、工具机具费、管理费、利润、劳动保护费等。
1、乙方达到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才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在之前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每栋楼主体结构三层完工(三层屋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年1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80%;每栋主体结构六层完工后15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80%。
3、每栋主体全部结束交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9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在15天内办理完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工程的人工费结算,结算完后7天内甲方支付清所有人工费。
三、分包内容和范围:
1、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混凝土的浇筑、振捣、收面和拉毛,混凝土面的养护和清洗;竖向孔洞剔凿及封堵砂浆抹平;施工缝处理及场地清洁、文明。零星现场预制构件用每次浇筑主体剩余的混凝土浇筑。
2、乙方需自备混凝土振捣机具(振动器、振动棒和平板振动器、布料机等),压尺、水管、广线、斗车、灰桶、拉毛用的棕毛刷等工具、用具及安全施工防护用品(安全绳、安全帽、安全带和甲方提供配电箱以外的所有电线电缆和雨天施工用雨具)。
3、本工程竣工时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乙方要严格控制好结构结合尺寸、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等细部尺寸,验收要求均按现行有关的国家规范及地方标准执行,不得超过合格标准等级的允许误差范围。混凝土内实外光无蜂窝麻面,结构如出现蜂窝麻面比较严重、尺寸变形、缺棱掉角、夹渣、缩颈、爆模、露筋等质量通病,楼地面在混凝土浇筑时,应在振捣密实的基础上表面压实、拉毛、纹路顺直、平整、不显脚印。操作时应用带水平尺的压尺压平,楼层地面标高误差控制在—0.5~10cm,不需要再作找平层。平整度不超过5cm,不漏浆。上述要求如发现一处则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由乙方负责处理达到质量要求为止,所发生的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混凝土的养护和拆模须严格按项目现场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违反规定,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5、乙方自备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
四、工程安全及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分户验收规定,及甲方、业主、监理的要求和大合同内条款为质量标准。
五、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必须强制性按照国家规范和大合同内及甲方的要求执行,必须做到人走场清、做好成品保护,材料及工具码放整齐有序,如出现有违章和不按以上条款执行的,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乙方需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甲方将对乙方立即清理出场,并追究其责任。(包括生活区、宿舍的卫生等必须达到甲方要求);如乙方被监理及项目部、业主罚款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双倍处罚,如因违章作业、不服从管理所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安全质量保证:
为了确保本工程能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此保证金在本工程施工至,无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出现有大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此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除保证金不退还外海追究其责任。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以上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负责赔偿守约方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此合同在本工程全部结束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十一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质量 工期 文明施工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十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室内装修、水电安装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负责人:
承包人(甲方):
地址:
分包人(乙方):
地址:
为满足工程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内容:砌体工程、涂料工程、吊顶工程、楼地面工程及清单内容。
4.工期:除涂料工程以外的所有施工内容在15日完成,全部施工完成25日内。
5.合同总价:本合同预计总价暂定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万元),最终以结算价为准。结算时价格按照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工程量以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
6.劳务单价及工作内容列表(详见附件一)。
7.甲方视实际情况,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做出增减或者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以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做出调整的理由。
1.分包方式:合同单价是综合单价包干价,工作内容见附件一,全部包干至成品交验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
2.乙方包人工、包机械使用;并负责在分包范围内全面履行甲方在总包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承担全部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乙方按照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总包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进行劳务分包,施工机械使用由乙方自行租赁,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必须自行施工本工程,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经商定,乙方委派为工长,为技术员,为质安员,以上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工作,未经甲方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按每人次10000元给予处罚。合同签订人必须到现场处理施工协调工作,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不到施工现场的按每人次500元给予处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不代表甲方行为。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
2乙方保证以甲方的立场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的各项约定,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拒绝执行总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份数不足由乙方自费解决;乙方负责全部竣工图的编制和交档。
1.质量要求:
(1)按总承包合同和本劳务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规范验收,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并满足甲方质量要求。
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的辅材必须经甲方认样、认质才可使用。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因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义务进行检查和验收,如质量不达标,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否则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经甲方技术部和质安部鉴定,可以使用并达到业主方要求的除外。
2.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杜绝火灾及重大机械事故。
3.文明施工目标:
(1)必须按四川华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达到甲方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的标准要求。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现场文明施工不合格或被罚款,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同时甲方将按每次元处罚乙方。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标准,组织编制和审核年、季、月施工计划和材料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履行甲方和业主签定的合同中甲方的义务.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提供电源和水源接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4)负责与业主方、监理方、设计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2.乙方义务:
(1)人员:必须保证入场作业人员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符合作业要求,工人年龄应大于18周岁,小于50周岁,特殊作业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年龄、技能等相关规定。乙方作业人员均须持有效身份证,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将其人员花名册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甲方备案。乙方隐瞒进场人员有关影响施工安全的病情、病史不报,从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质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图纸、安全及技术交底、验收标准、规范等进行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作业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对本劳务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并就工程质量与甲方向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3)工期: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进度安排,确保甲方总承包合同工期顺利完成,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好坏调整乙方的工作人员和工作范围,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由此发生的结算变化,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裁决,完善内部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工作。
(4)合同:乙方应与其进场作业人员签订劳务或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投保,积极参加项目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
(5)管理: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对作业班组实行有效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材料计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现场项目部提供的进度计划安排,做好材料计划工作,材料计划表交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部进行审核后组织材料到场,如因乙方计划不及时,造成的停窝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公司的直接及间接损失)。材料计划要求准确、及时,按照甲方现场项目部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如乙方所提供的计划超过现场使用量,由此造成的浪费、材料库存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可在其结算费用中进行冲抵。乙方的材料计划表应提前提供给甲方项目部,一般材料应提前3天,需加工的材料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供(如玻璃、石材、钢材加工件等)。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材料,须经甲方验收,采购材料的费用由乙方在工程款支付时提供相应采购发票,甲方予以支付。其中乙方的代购劳务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成品、半成品保护:乙方在施工中应与各工种、工序配合,保护成品、半成品,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成品、半成品的损坏、破坏等,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100--5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乙方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
(8)食宿:乙方负责进场人员的食宿。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十三
劳务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平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商贸城####商住楼。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砌砖、打砼。
以项目部图纸面积为准65元/m2,(包括小型工具)甲方提供搅拌机,吊栏,其余自备(包括水池、支搅拌机、吊栏机、散水进户门踏步)。
2、付款方式。
每栋主体封顶,预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余款粉刷完毕付97%注:验收合格后付清。
3、工伤一万元一下自负,一万元以上协商。
4、工程质量:以项目部要求为准,如果达不到项目部的要求,返工材料费,罚款全由乙方承担。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十四
分包人:_________。
1.词语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1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十五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现委托乙方对该卖场木工工程部份进行广告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
室内装修木工工程。
二、施工地点:
xx。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
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贰拾天内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三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半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九、单价室外铝塑板招牌室内基层打底室内铝塑板室外铝塑板包柱。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十六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该分包合同的签订,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桂康酒厂陶坛库区2。
二、工程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长安乡。
三、分包内容:模板安拆(乙方自带模具及管件)。
四、开竣工日期:
五、分包单价:40元/m2(按模板展开面积计)。
六、计价依据:按双方商定。
七、工程款支付形式:工完一个月内。
八、工程质量:根据现行的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及技术交底组织验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其材料浪费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管理: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生活管理:住宿由乙方自理,工地内严禁随意大小便。
十一、材料管理:甲方提供的材料做到限额领料,对材料浪费及不合理使用超出的,由乙方负担,工地内,随时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施工机具:对甲方提供的`机具,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十三、现场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需要材料及时提出计划。
十四、违约管理:乙方分包的工程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中,经检验不合格,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相应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五、附则:
十六、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最新总包与分包合同大全(17篇)篇十七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包头市广播电视采编制作中心工程。
范围包括:
1、材料运输,搭拆所有脚手架、施工电梯、斜道、安全网、密目网掛拆,围挡搭拆、上下脚手板,拆除后材料堆放等。
2、扣件维修保养及退场装袋、周转材料进退场装卸等。
3、洞口临边、坑边的防护等。
4、各种操作棚的搭拆。
5、各种作业架的搭拆。
6、钢筋操作架的搭拆等。
第二条合同工期: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发包人的施工生产计划,每延误节点工期按施工管理制度处罚承包人。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本合同价款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固定价格,不论发生任何情况,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3.2按图纸建筑面积确定承包单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内蒙古最新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
3.2.1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而造成中途退场,人工费按所完成的工程量60%进行结算。
3.3付款方式:
3.3.1乙方在甲方处领取饭票在甲方食堂就餐,每月做一次统计,其发生额并入劳务费借支中,在乙方完成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额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3.3.2劳务费发放:乙方在用工时,必须申报用工人员名单,并与甲方共同与乙方用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此用工合同便作为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的依据。在发放劳务费时,由乙方做好班组工人的工资表,由甲方代发工资,其工资总额不能超过乙方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总额。如超出,则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按其差额与剩余总工资和人员比例发放乙方用工人员工资。
3.3.3乙方每月配合甲方主管、工长计算当月完成工程量上报甲方,作为最终结算人工费的核算依据。
3.3.4乙方于每月5日前提供实际工人花名册及考勤表上报甲方,甲方于次月5日前按包头市有关民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预发劳务费(扣除工人领用食堂饭票)。
3.4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所需的人工费(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流动施工津贴、定额中的其他人工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医疗补助费、交通补助费、手持手动电动工具用具补贴)、零星用工(正式工程以外的零星用工)、安全文明施工包干费用、材料设备的装卸、场内运输费、风险费、保险费、现场经费、管理费、班组利润等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5结算方式:
第四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4.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4.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4.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4.2.2按照有关规定,甲方乙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4.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乙方应遵守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协议。
4.4乙方用工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所发生的安全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5.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乙方应严格执行“三检制”,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均由班组自检,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5.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规定,认真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以及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5.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为依据。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5.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优良。
5.5上道工序未自检、甲方和监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隐蔽验收制度。如因甲方未及时进行验收,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5.6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甲方验收。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方处以200元罚款,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申报甲方;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对乙方处以500元罚款,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申报甲方;第三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50%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的正常工作。
第六条文明施工。
6.1乙方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遵守总包方及甲方现场管理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6.2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甲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乙方应执行项目部对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及项目部下达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乙方对领用甲方的材料、机械设备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如发生丢失和损坏及乙方浪费的甲供材料,乙方按原价向甲方赔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责任。
8.1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联系电话: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的约定责任,履行本合同条款。其权限为:。
8.2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和安全、质量、技术要求、文明施工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等要求。
8.3进行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甲方管理职责,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8.4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负责组织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的交接检查工作,同时做好书面交接记录。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
8.5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8.9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9.1乙方现场负责人为,电话:。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代理乙方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对其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与甲方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
9.2乙方严禁将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9.3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有足够的施工人员及施工机具进场。乙方使用的劳动力须自行调配并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9.4乙方自行办理所有工作人员进场施工手续,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填报入场人员登记表,并不得随意更换。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10%,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9.5满足甲方对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现场丢弃的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
9.6乙方应承担施工人员办证的各项费用及施工人员的保险费用。
9.7乙方应确保工人工资按照足额发放,如出现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8乙方须积极配合其他工种的施工,按照甲方协调的工作面按工序进行施工。本合同单价已包括工序工种搭接所不可避免的间歇停工费用及人员安置费用。
9.9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及对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制度。
9.10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自行负责劳保用品。
第十条其它约定。
10.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如乙方不服从管理,甲方视情节轻重做相应处理,情节恶劣者做退场处理,按其完成工程量的50%依合同价格给予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正常施工。如有围攻甲方事件发生,将由公安机关处理。
10.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和要求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5日内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甲方应在要求乙方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乙方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并共同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0.3乙方未按甲方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乙方自负),并书面通知乙方,直至终止协议。或甲方另行安排作业班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乙方不得阻拦施工。
10.4如工期、质量不能满足总包方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并扣除其已发生的费用。
10.5本协议单价包括文明施工的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除承担甲方对其进行的罚款外,甲方有权委派其他班组进行现场清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违约、索赔。
1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或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如发生此类事情,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且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
11.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所有劳务费暂时冻结,直到甲方完成本合同工程再予核算。如果甲方为完成剩下的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大于原分包合同剩余金额,其差额由乙方负责清偿。若所发生费用小于本分包合同剩余金额,则乙方已完工程款(无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11.3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全部人员,并办理退场手续;不得擅自带走甲方任何设备、材料等。若乙方不按规定时间离场,甲方向乙方收取1000元/天的占住费,此款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4若甲方依据合同任何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向乙方索赔赔偿,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向乙方提出书面报告,并附该索赔事件发生、索赔金额计算的证明,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扣除。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12.1不可抗力。
在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仅指以下情形中的任何一种:
12.1.1战争;。
12.1.2空中飞行物坠落;。
12.1.4气温低于零下摄氏二十度;。
12.1.5气温高于摄氏四十五度;。
12.1.6政府行为;。
12.2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必须:
12.2.1取得合同另一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意见;。
12.2.2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后,方可转让。只有在上述两个条件均满足后,合同权利义务方可转让。
12.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办理完毕,甲方支付约定的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两年后,有关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12.4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1、在工程结束时,乙方工人退场应向甲方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退场,否则甲方对乙方按总工程量80%给予结算。
2、乙方工人严禁在生活区宿舍做饭、烧水、私拉乱接电线,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甲方乙方。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班组长(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