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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一
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经确定后,应根据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作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不得推诿、拖延。
二、火灾隐患包括购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一)购物中心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1、购物中心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当场改正(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营业场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保安部消防主管通过每日核对巡检系统数据(通过对比两个相邻巡查班次的巡查数据)检查上述问题的当场改正情况,并存档备查。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二
为推动落实校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特别是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
1.夯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体制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3.严格日常管理。要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学生宿舍安全、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特别是对原有其它建筑物改造成学校教学等场所及设施的,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在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按要求建设必要的隔离栏、减速带、升降柱等安全防控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与省教育厅大数据中心的接入工作,全力保障全省校园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学校近年来多发、频发的安全事件,认真研判中小学面临的安全形势,深入总结分析本地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2.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要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增强教育活动吸引力,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发布、夹带商业广告。
3.重视应急疏散演练。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对于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
4.强化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看护责任。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同时,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预防学生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三)持续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风险预防,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在总结近年我省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邀请消防、应急等部门,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策”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治、销号”闭环管理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火灾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2.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落实“上好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业、完成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的“四个一”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学校“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简单易学、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寒假消防作业要突出家庭火灾逃生疏散路线和辨认消防疏散标识,防范烟火入侵等知识为主;疏散逃生演练应正视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不断强化校车安全。
1.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要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有完备的随车接送台账;要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对照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
2.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各类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各地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整治。要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对学校校车和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对照相关技术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立即停驶。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要进行再次审查,坚决杜绝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各地要在专项整治阶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4.完善校园周边标线标识。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对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整改。
(五)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将本区域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强化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要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性侵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案事件,切实维护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权益。
3.开展积极有效宣传。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要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要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5.强化教育惩戒作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准备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校园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要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学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全面整治,严防走形式、摆过场。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负责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对整治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机制体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措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三
为确保全镇消防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四川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崇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排查火灾隐患为基础,以做实消防信息化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消防标识标志建设(责任人:副镇长乐明,责任办所:应急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其余住宅小区标线标识施划达到50%,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完成消防车通道的调查研判,对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区域,制定“一镇一策”“一街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应急技防措施基本落实。2021年,全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工作;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完成6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2022年,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消防车通道治理达到100%;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车位基本满足停车需要;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2.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提升。(责任人:副镇长李学明,责任办所:民生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对本地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寺一策”“一庙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明确本地“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场所。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现有消防基础条件进行系统评估,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调查研判,制定科学可行的整体改进方案。2021年,本地宗教互动场所全面实施“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并在所属社区(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宗教活动场所内老旧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规范改造,定期检测维护。
3.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升。(责任人:人大主席岑元清,责任办所:社区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火灾监控扑救指挥系统”现有系统增效提能工作。2021年,相关村(社区)在林区开展森林消防水池建设,推进重点治理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防火物资储备和业务技能培训。2022年,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工作,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固化长效机制。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风险评估,出台三年整治计划,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2021年,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2022年,以村(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3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1年,6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10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3.加强彩钢板建筑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全镇3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1年,完成全镇7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2年,完成全镇10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工作任务:2020年,各村(社区)专题研究一次本村消防工作,完成本村地区消防评估;建立健全本村消防安全机制;完成本村消防规划编修;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改造。2021年,持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改善。2022年,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各涉安办所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整治单位和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行业重点整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行业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形成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级消防大数据汇集工作,建成城市消防数据资源库和消防大数据平台。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完成火灾高危单位100%接入;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本镇建成达标1处对应级别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常态化运行。2022年,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崇州市统一部署,启动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所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工作,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职责分工、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精准推进排查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社区)、各办所边整治、边总结,结合实际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地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分解三年目标任务,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加强跟踪问效,逐项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四)严格考核督导。专项整治成效将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作为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委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四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20〕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22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21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濮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以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 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始终,切实管控一批重大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违法行为、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 活动。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三门峡“7?19”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我们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对各个经营用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和奖励,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六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底,主要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成。2021年底,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底,建成省市县有效对接,标准化、智能化共同支撑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2、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和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利用宣传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图书馆、文化馆、将军渡纪念馆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位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四会组织人员逃生。
7、消防器材维修更换计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对于使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重装。
2、认真学习执行局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责任,及时检查总结;。
3、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防火教育;。
4、定期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要走上考核和奖惩轨道。消防安全工作的履行情况,将作为对每个文化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绩效的考核内容之一,对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对模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失职者给予惩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层层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督导督办。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实化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加大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充分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区域互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风险等级高、发生过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重大隐患,实施集中交办、挂牌督办,坚持重患必停,严防漏管失控;对长期停产停工和已关闭取缔的企业,加大巡查排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复工复产和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公开曝光,加强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落实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为主线,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促使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2021年底前,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行“互联网+监管”,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实效。坚持服务型执法,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六
全办从事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整治标准。
1、无厂房、宿舍、办公场所“三合一”现象。
2、无电器线路、设施混乱老化等现象。
3、生产场所规范整洁;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疏散宽度足够,并保持畅通;防火分区符合相关标准。
4、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有禁烟、禁火标志;电线敷设和电器使用规范。
5、建筑结构与生产性质相符合;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独立储放。
6、按规范配齐消防器材,员工会操作使用。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30日—6月10日)。
各村(居)要加大摸排力度,掌握辖区内印刷企业实际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如实填写区印刷企业消防安全情况汇总表,6月18日前上报办事处安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日—25日)。
6月15日前,各印刷企业对照标准完成自查自整;6月20日前,各村(居)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6月25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印刷企业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治落实。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25—30日)。
各村(居)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办事处印刷行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党政办、安办、民政所、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办事处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处理,收集、汇总、梳理、通报整治专项工作情况。各村(村)、部门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对我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实。
(二)依法整治,严格执法。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存在“三合一”现象,印刷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限期落实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停业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取缔关闭等措施。
(三)加强宣传,强化意识。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利用展板、会议、宣传单等方式,对消防安全知识及督办整治情况进行宣传通报,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四)健全机制,纳入考核。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七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3.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强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本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1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和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建设一批智能化矿井2022年底前全国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应急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000座以上。二是制定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重点管控高温高压、高含碗井并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风险,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五是加强深海油气开采安全技术攻关,强化极端天气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管理部牵头,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应急管理部牵头,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离危风险企业“终生兼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与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i器消防教援真火实训基地。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水平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查挪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排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老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危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转换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强化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快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经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11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国安全生1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特别是总结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制修订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应急管理部牵头)。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地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问效问责。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九
为加强电力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能安监字〔2020〕308号)通知要求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员工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紧密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全面辨识电力行业危害、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整治突出问题,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武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武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将安全生产贯穿于电力行业的规划布局、勘查设计、建设运行、电力设施保护、电力技术监督等活动过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相关干部和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结合实际对电力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解剖麻雀,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是各电力企业、机关各股室(办)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纳入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通过采取展板、网络媒体等方式,完整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具体要求,让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切身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对每个人生命健康的关心关爱,并自觉在工作中落实。积极参加县安委会、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宣贯活动。
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党组织会议、行政办公会议、每周例行学习会等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严格执行。
五是防范化解风险。要全面研判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趋势,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限期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电力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选点、勘察设计、建设运行等各环节,探索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严防重大工程项目“带病上马"。要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对发现的风险要立即按照规定开展评估和防控,构成重大风险的要重点管控,严防安全风险升级转化为事故。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落实法定责任。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及市、县安委会部署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原则要求,不断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守法守规,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难题。
二是提升保障能力。电力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人、财、物等资源充足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杜绝压减、挪用。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合理设定安全监察管理岗位,依法依规设置安全总监职位。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派素质过硬、专业对口的人员从事安全管理,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岗位,让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要加强劳动保护,为员工配置必要的劳保用品、防护装备、安全作业工器具等。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理论和实操水平。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电力企业要不断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操作规程,按照“一企一清单”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档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负责。企业要在生产区域和可能影响范围的醒目位置、重要点位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安全风险告知卡,让可能受影响人群掌握风险的基本情况、应对方法及避险疏散路线。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场所,要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2021年底前,各企业要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制度。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规定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及时向电力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等部门报送重大风险清单、分布图等信息,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隐患查治。各电力企业要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解落实岗位排查责任,明确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加强对高危作业环节和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闭环管理。隐患治理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完善预案、开展演练,保证隐患可控在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停工停产并疏散撤离人员。要按照规定及时向我委报送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程记录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是创新安全管理。各电力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由事后管理向事前事中管理转变、由追责问责管理向风险隐患管理转变、由外部约束的“要我安全”管理向自觉主动的“我要安全”管理转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员工承诺、其他负责人向主要负责人承诺、员工向上级领导承诺,并强化考核考评,促进践行诺言、落实责任。对存在不遵守法规、不落实责任、逃避对抗管理、“三违”问题严重、瞒报谎报事故信息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及时推送进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一是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综合采用警示通报、走访约谈、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解决苗头性问题,整改各类事故隐患。
二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电力企业要按照规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责任确立、规章制定、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风险防控、隐患查治、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认真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定级,准确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已经达标的企业要巩固强化既有成效,开展更高级别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电力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三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要积极践行“安全是文化”工作思路,及时总结“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年”成果,制定安全文化建设政策,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探索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路径,大力营造“和谐守规”文化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出强化对新进、转岗、复岗、挂职借调、劳务派遣、实习见习等重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水平,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四是推进班组安全建设。电力企业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作,大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要强化班组安全生产保障,确保班组岗位设置齐备、人员物资到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刚性约束,规范开展“三会一活动”(班前会、班后会、工前会,安全日活动),认真执行“一书两票三制”(作业指导书,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严格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要求,杜绝“三违"现象。要聚焦班组核心业务,压减与班组职责关联不强的工作内容,减轻基层负担,激发班组安全生产活力。
五是推进应急能力建设。电力企业要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培训、修订及备案等工作,及时开展实战演习和总结评估,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和恢复重建等机制,持续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强化电力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和专业培训、抢险救援装备配置等,提高应对处置和协同作战能力。
六是开展电网安全整治。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强化并网安全技术监督,开展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安全风险研究,防范大面积脱网危及系统安全。加大设备安全管理力度,研究建立预警机制,推动实现设备外部风险预先管控。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消除电力设施外部隐患;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施工许可制度,防范违规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点关注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安全,排查整治特高压输电风险隐患,确保重要通道、密集通道运行安全。
七是开展发电安全整治。排查整治老旧设备,保障机组稳定、可靠、经济运行,防范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电力企业要加强发电机组并网安评工作,特别要对2015年以来投产的以及主要设备、系统经过改造的机组及时开展并网安评,确保机组满足并网安评相关标准,符合并网运行安全要求。
八是网络安全整治。强化电力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要求,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特别是新能源和呼和浩特市抽水蓄能发电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有序推进配电自动化、负荷控制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推动重点企业设立专门网络安全管理和监督机构,信息和生产等关键部门设置网络安全专岗。2021年底前,电力企业要将网络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网络安全责任全覆盖。
九是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电力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攻坚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2020年8月)。结合实际布置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宣传、发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8—12月)。全面梳理本辖区、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电力企业要建立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治要求,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推动(2021年)。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采取重点督导、现场推进等措施,着力整治电力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升(2022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保障电力生产长治久安。
2020年10月底前和2021年10月底前,各电力企业要分别将当年落实本方案情况形成报告,报送武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9月底前,各电力企业要全面总结评估电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和不足,并形成总结报告,按上述要求报送。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电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发改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电力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组织落实,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改进监管方式。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十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以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和落实一批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22年年底前,全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运行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0年年底前,省和化工产业作为发展重点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并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或者化工园区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三年行动期间,全省要强化源头管控,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和“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落地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2020年年底前,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包括独立设置的化工园区和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0年年底前仍为a级的,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1年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7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上报重大隐患,有关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2020年年底前,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2020年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020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分析事故波及范围和伤亡人数,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对于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巳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2022年年底前,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从2020年起,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2021年年底前,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2022年年底前,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从2020年起,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立法进展,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各设区的市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年底前,化工重点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者现有院校增设化学化工类专业,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省、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同一企业确定同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强化精准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未科学管控和消除事故隐患产生根源、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指南和化工单元操作安全要点,指导、规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推动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防范“三违”行为引发事故。组织开展危化品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的安全执法检查。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各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并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省和化工重点市、县(市、区)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020年年底前,建设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温度、压力、液位、有毒有害监测报警等关键实时参数,以及值班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罐区的视频图像,实行风险智能分析和管控,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测预警。2020年年底前,全省85个化工园区、125个重点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等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预警。2020年年底前,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实行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全过程信息化管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6个重点市、27个重点县(市、区)要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2022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搭建安全技术服务网上平台,扶持培育一批安全培训、咨询、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协作机制。加快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增强现有12个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力量,提高救援覆盖面和区域协同救援能力。全省85个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要规范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含按特勤站标准建设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训演练,未建立的,要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整合一切条件,明确责任分工,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跟踪督导、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跟踪督导。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严格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实施分级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点关注、责任追究、“黑名单”等制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十一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下面是职场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篇一。
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巢“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区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区组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组织相关部门系统评估每座地铁站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2020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4.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等中央石化企业以及地方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区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施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区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水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区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联网监控系统。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区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各级、县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桥区建设、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评内容以及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区要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篇二。
为深刻汲取“5.30”火灾事故教训,结合《xx市新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沧东物流产业聚集区工作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各类市场、商贸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火灾易发场所,以及其它消防隐患集中区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未批先建,建筑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结合全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依法进行彻底整治。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坚决、全面、彻底、干净”为目标,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整治时间。
6月1日至7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高层建筑、商场市场、物流企业等场所,重点突出综合市场、商贸企业、仓储物流(即从事仓储经营和物流配送的企业)等火灾易发场所,以及其它消防隐患集中区域。
四、整治重点。
(一)是否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手续,是否按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合法手续。
(二)是否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1998年9月1日之前竣工建筑且此后未改建的无须提供此手续),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
(三)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存在店外经营、存放物品挤占消防车道,违法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现象。
(四)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五)仓储物流场所内部布局、储存物品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堆、限额存放,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六)是否属于“三合一”场所(经营、仓储、居住一体),是否私拉乱接电线、防晒网,违规使用电器设备,是否违规动火、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七)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企业是否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局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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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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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
以总经理为负责人通过三年行动,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公司本质安全,持续推动公司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工具、精细化为目标,按照“公司和公司组织策划、目标分解、方案先行、有序落实、过程监控”的原则,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杜绝一般事故,持续推动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公司高质量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成立“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研究、决定行动中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加强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控效能;。
4、扎实推进以公司为团队、为管理核心;。
5、落实开展日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专项行动针对性检查;。
6、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
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实操相关应急救援演练;。
8、岗前培训教育、专项培训教育的落实。
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资质、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车辆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业健康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是否对安全生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
(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现场隐患。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易发事故的危险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有效;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培训完整有效。
(3)办公区域的消防用电安全等情况;防火、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操作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和不安全驾驶行为。工作期间需穿防静电服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
(4)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注意预防的危险源,检查车辆的关键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特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专人负责管理。
6、检查台账及落实情况。
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止运行,直到整改合格。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字后发出,隐患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和评价。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020年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生产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建筑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三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深入到底、横向分工负责到边、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车辆的日常检查运行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办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级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和事故隐患问题,做好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每位相关责任人。
4、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做好专项预案。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落实消防、安全防护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技能。
(二)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抓好安全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知识学习。对新入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广泛营造“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加强预案演练,(半年)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零目标。
(三)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记录和入档工作。
2、认真落实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四)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运输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每月安全生产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和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复查工作,以未行成闭环管理不放手为准则。
(五)坚持“四不放过”、“三违”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民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3、学习海因里希法则(1:29:300),遏制运输现场安全生产三违现象发生或出现。
(六)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1、根据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三年整治工作,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首都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xx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王飞担任,专班领导成员:xx、xx、xx、xx、xx、xx、xx。成员单位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屋安全设备处、工程质量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处、科技村镇处、消防验收处、保障房建设处、房屋租赁处、物业处、监督总站、执法总队、物业指导中心、房屋安全事务中心、造价处、招投标中心、信息中心、节能建材办、科技促进中心、科研所,各区住建委(房管局)。
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在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统筹推进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整治任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专班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2.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3.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领域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4.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市区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5.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6.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7.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和技术服务,研究拟定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等相关政策。
8.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二)城镇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1.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查,督促所有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和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
2.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
4.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5.指导各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xx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全面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机械设备、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
3.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三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施工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5.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主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题。
1.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组织编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目录,做到与执法检查标准融合互通,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为隐患排查挂账、治理销账、统计分析提供依据。
3.大力拓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逐步实现与市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贡献、互联互通,做到自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4.探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新机制、新方式、新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安全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运转,健全完善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集中住宅小区,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六)地下空间安全整治。
坚持属地和产权人(使用人)共同负责,各级政府分级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普通地下室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计划管理+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市属地下空间违规住人的动态清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底前)。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部署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梳理整治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目标任务清单”,明确需要完成的整治任务及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结合发生事故情况和风险隐患情况,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进行细致摸排,依托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或“双控平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动隐患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年初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难点问题采取通报、约谈、函告、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切实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推动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制度措施。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检查评估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成果。2022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认真抓好部署落实,高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负责,整体作战。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目标任务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限,建立时间表、路线图。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三)提高效率,及时报送。
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任务,与各自行业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有效衔接,作为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契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保持工作沟通,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开展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度节点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要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统筹推进。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牵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及时推进工作落实。专班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办工作要求,我局出台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顺利完成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治两个阶段目标任务,全局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局系统内工作进展不平衡、整治重点不突出、整治措施不得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个别领域事故易发多发等问题依然存在,亟待解决。2021年,进入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聚焦难点痛点盲点,精准施策,破解难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现制定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动员局属各单位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和施工现场得到明显强化,一批重大隐患得到整治消除,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认真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治理;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第三方专家进行安全生产“诊断式”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并及时上报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要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岗位责任清单和岗位排查台账,落实日常检查措施。要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是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精准施策、掌握主动。全面梳理风险隐患,找准痛点难点,准确把脉、分类指导,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实施精准攻坚治理。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方面。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认真落实省、市《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将安全生产通报、提醒警示等制度细则,贯穿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过程中。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生产履责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督促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清单履职尽责、落实到位。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教育培训、安全评价报告公开等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三)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方面。抓实“两个清单”,全面梳理甄别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结合实际,持续深入排查存量风险和增量风险,瞄准重大风险,查实重大隐患,排出重点问题,确保“两个清单”高质量。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全面收集风险信息,认真识别风险来源,准确评判风险性质,科学分析风险原因,及时预测风险趋势。
(四)重点行业领域方面。突出重点领域,盯紧薄弱环节,瞄准攻坚目标,以更高标准深化专项整顿。
1.强化大型游乐设施监管。有游乐设施的单位要定期排查和梳理游乐设施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隐患台账,维修维护管理情况,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同时积极主动协调安检部门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测及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对游乐设施操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持证上岗要达到100%,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动物饲养及植物园温室安全管理。动物园要加强对园内动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定期对猛兽笼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针对动物逃逸、动物伤人、重大动物疫情等突发事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植物园要加强对展览温室的管理,要定期对温室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与检测,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
3.做好汛期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制定应急预案,预备防汛物资,组建园林抢险队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上传下达,及时处置。
4.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坚决遏制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
5.做好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节前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针对节日期间人流密集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等特点,制订专项应急预案,控制节日期间游人数量,严防拥堵、踩踏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切实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6.加强水面安全防范。有水体的单位要在水体周边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配备救生设备,增加安全巡逻人员,加强防范措施。
7.窨井盖专项整治。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加强公共区域窨井盖的监管和维护,完善窨井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窨井设施安全运行水平。重点排查园区内设置的所有窨井盖。
8.有限空间作业。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组织开展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相关单位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台账建立、应急预案制定、作业演练、人员教育培训、防护装备配置等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流程,保证作业安全,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势头。
9.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及时更新消防设备,做好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加强防火工作。
10.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各公园广场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场所的安全管理,控制游园高峰时段的游人数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建立园内餐饮企业及小卖部食品进货的可溯机制;严把进货渠道关,禁止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12.做好危险化学品存放。各单位的农药、试剂、麻醉工具等危险品要严格管理,落实专人保管。
从2021年5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1年5月)。认真总结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治两个阶段工作,细化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明确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攻坚目标、重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等,确保各项任务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集中攻坚方案报送局公园处。
(二)解决难题(2021年6月至10月)。突出长效长治,对规律性问题隐患,深入分析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局安全生产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年度攻坚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问题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2021年集中攻坚开展情况,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夯基础,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于12月25日前将自评总结报送局公园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领导责任,优化攻坚力量,完善机制措施;要突出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解决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力推进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并将年度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局安全生产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责任不落实、行动组织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逐级约谈警示。
(三)做好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载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突出“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主题,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行动,努力营造全民抓安全的社会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园区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二、主要任务根据园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公司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
(一)学习宣传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积极配合园区组织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全体员工全面学习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使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深入到基层、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宣传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公司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公司将在宣传栏、宣传墙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结合“安全生产月”“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公司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培育公司安全文化。将省《关于贯彻落实xx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纳入学习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公司积极配合园区安监局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国家、省、市、园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和《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法》要求,强化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到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公司根据园区部署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公司重要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根据园区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风险识别管控与隐患治理有效结合,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积极配合园区在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规划部署,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五是强化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及时关注各行业主管部门修订的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贯彻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落实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应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认真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防火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要结合消防安全特点和主要风险点,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员防火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意识到位、培训到位、处置科学、应对有效。四是组织全员观看学习消防安全相关视频及典型事故教训,分析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
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五)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园区安监局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定期检测。二是突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是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正规危废处理单位签订合同。
三、时间安排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
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部门探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本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取得初步成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巡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机制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各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构,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领导,负责统筹推进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综合办公室具体承担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突出整治治理,重点瞄准重要风险和典型问题;强化基础管理,与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季节性、关键性时段安全工作要求相结合,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效进行。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强化安全检查。
严格根据公司检查制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针对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州、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制定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在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取得积极成效,做到小事故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为“十四五”稳定开局和迎接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每一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理论集中学习,结合我办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办事处、社区(村)干部职工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理论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
2.全面系统宣传贯彻。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行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了解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4.落实应急处置责任。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强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继续巩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和制度建设,配齐配足专业监管人员,突出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认真梳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运用专家服务、科学监管、精准执法等手段推进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化台账并动态更新。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工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及时向监管单位反馈,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治理。一是综合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提升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遏制占用消防车道行为,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二是提升仓储物流园区消防安全条件,重点提升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强化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三是提升小型场所、旅馆、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条件,继续利用“黔小消”app开展违规清人等行动,督促落实防盗网破窗,保留逃生通道,各小型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消防设施配备等面建立长效机制。
2.开展违规搭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等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杜绝人员活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
3.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图书馆等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时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级分类分阶段推进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村居委工作人员、居民小区(村小组)网格员、物业安保人员、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五)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庆云宫村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协助国有马鞍山林场对辖区内的森林、林地进行逐片、逐块、逐个路口的排查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2.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禁止一切烧田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和上坟烧香、纸、烛、燃放烟花炮竹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禁止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点燃隔离带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建立健全台帐,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
3.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实行办事处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基层未端。将黔南州森林防火禁火令宣传、张贴到组到户,在林区重要地段、重要部位、重点区域悬挂森林防火标语,在重点村寨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在“两会”、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时段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劝阻各类可能引发森林山火行为。高火险天气,组织村支两委人员利用车载高音喇叭或背负式宣传喇叭穿梭于村寨、林区等,反复宣传森林防火禁火令、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做到警钟常鸣。
4.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综合运用火情预警卫星、人员巡护、重要卡点值守等监测手段,为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提供保障。森林防火期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及早处置早期火情。发生森林火灾,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到人员组织及时、扑救方法科学、安全防护到位,在保证扑火队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
5.加强护林队伍建设。组建好办事处、庆云宫村森林火灾应急扑灭队,配备好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和物资,充分利用“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一体化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六)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持续开展乡村通组道路、辖区内沿线铁路巡查,加强冰雪、雷雨天气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凝冻、滑坡、落石、树木倾倒等隐患及时整治;联合有关部门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强化水上游乐船、自用船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七)城市建设、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在辖区内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违规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培训班(午托班)、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等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八)旅游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防范重大安全隐患风险。重点对辖区内游乐设备的监管及隐患排查、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发现因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中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接收风险预警并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
2.严防踩踏冲撞事件。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人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文峰公园、南沙洲公园、青云湖公园等景区的管理单位做好客流分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踩踏和冲撞事件。
3.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工作部署,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好防控措施,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到实处。
(九)地质灾害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加强信息共享及报送。加强与市气象、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24小时讯息畅通,及时指导各社区(村)做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做好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灾情险情速报制度,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2.加强隐患巡排查。应急办牵头,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庆云宫村工作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不定期开展隐患巡排查,积极动员周边群众做好日常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治。
3.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居(村)民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新格局。
4.加强地质灾害临灾避险演练和“三个紧急撤离”落实。对辖区内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临灾避险演练,强化“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办干部职工和受胁群众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变处置能力。形成全面参与地质灾害防灾、识灾、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辖区内发现险情或灾情,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办事处及社区(村)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和灾情评估等应急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加强学生溺水防范宣传。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在辖区内河流、水库、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进行隐患排查和劝导,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村)民溺水防范思想认识。
2.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综治办牵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入侵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安全、敲诈勒索、性侵害、校园欺凌、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以保障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师生生命安全。
3.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治理。计生协会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校园周边、校外辅导机构、午托班等学生聚集区域(场所)的食品安全排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峰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及治理,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定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强化各科室、各社区(村)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重心不移、工作力度不减。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业主qq群、业主微信群、村民宣传广播、led屏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常识,长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庭院会、坝坝会等进行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信息共享及报送。各科室、各社区(村)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和工作资料。
篇一。
按照国家、省、市、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以强化安全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治理目标,组织开展以1+2+8+30为框架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引导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现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主题主线。重点宣传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宣传省、市及我市制定出合的学习贯彻落实xx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文件。
(二)行动内容。重点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安排部署,宣传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整治目标、各基层单位开展三年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措施、进展成效、创新做法、亮点工作。
(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责任,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倒逼政府、部门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四)警示教育。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警示教育宣传报道。各基层单位安全监管负责人要主动联系媒体,采取“明查暗访”、直达企业现场、查找隐患的形式,曝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起到震慑同类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的目的。
(五)经验探索。深入宣传基层、企业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积极评价,专家学者、社会机构、基层单位对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体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和有益探索。
二、时间范围。
三、宣传内容和方式。
宣传标语标牌。各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使用的宣传标语内容可参考附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规范的宣传内容。
四、工作安排。
(一)发布重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对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等重要事项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告。
(二)加大深度报道。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围绕学习贯彻落实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等方面,制定学习体会、实践总结、理论研究、调研报告,加深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理解。
(四)加强舆论监督。紧盯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中学习贯彻不认真、态度认识不端正、工作部署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两个清单”不具体、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予以曝光,推动改正错误、弥补漏洞改进作风,确保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健康有序有力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活动,推进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十三
进入春天,高温大风天气增加,林区内干燥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形势非常严峻。各村、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对两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为了切实把握工作的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必须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领导、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班子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调查和消除火灾危险,抓住两防严格管理期间各项工作的执行。
二要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管理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合作部门干部)包组,建立村干部包户层负责制。全镇分为8个责任片区,镇干部41人组成8个宣传巡逻组,保证山顶、林地、50户以上自然村寨、社会成员实行保险责任制。
三、做好检查和村寨、山林巡查。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置检查卡,严格防止火源进入山区。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危险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危险,立即排除村寨内柴草乱堆,立即停止野外火灾看烟就查,看火就灭。
四、做好紧急准备。一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城镇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应急队伍,严格管理期间实施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信顺利,保证紧急情况随访,同时各村建立民兵应急队伍,实现一村一队、一村一队训练、登记册、不出席,人人使用灭火器二是充分调动各类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五、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林业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迅速调查森林火灾事件,依法严惩加害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机制。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的长期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家庭联合防卫、初组联合防卫、寨联合防卫,形成综合治理、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结构。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监督村民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孩子玩火、低行为能力者用火情况等情况,实行早期注意晚期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巡逻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灾救援联防联勤机制。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交流,发生森林火灾时,应立即向对方报告火灾信息,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救援工作。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建立镇监察组,加强镇内两防工作监察,监察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不能执行,忽职守,不能工作,工作不真实,离职或失职的人,该停职的停职,该停职的停职,该停职的停职,该移动司法机关的必须坚决移动。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区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应带头到达工作岗位,对离开工作岗位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加强信息的提交。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信息提交人员,每天14点前向镇森防卫办公室报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信息。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十四
一、整治目标。
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4.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组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建设,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加强城市防灾工程建设,落实城市各项安全要素。做好防灾避难场所等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査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査处。3.督促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4.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覆盖、穿透式。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指导各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四)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2.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五)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1.制定《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完善燃气设施标准。2.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3.
总结。
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4.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地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三、
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部署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将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好经验好作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需要在国家层面进行破题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报告,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及时总结提炼各地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分年度总结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査,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将适时对重点地区开展随机督导。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编制目的。
二、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
三、整治目标。
以总经理为负责人通过三年行动,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公司本质安全,持续推动公司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工具、精细化为目标,按照“公司和公司组织策划、目标分解、方案先行、有序落实、过程监控”的原则,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杜绝一般事故,持续推动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公司高质量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工作组织。
成立“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研究、决定行动中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
六、公司主要任务围绕重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加强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控效能;
4、扎实推进以公司为团队、为管理核心;
5、落实开展日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专项行动针对性检查;
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实操相关应急救援演练;
8、岗前培训教育、专项培训教育的落实。
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资质、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车辆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业健康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是否对安全生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
(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现场隐患。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易发事故的危险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有效;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培训完整有效。
(3)办公区域的消防用电安全等情况;防火、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操作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和不安全驾驶行为。工作期间需穿防静电服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
(4)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注意预防的危险源,检查车辆的关键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特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专人负责管理。
6、检查台账及落实情况。
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止运行,直到整改合格。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有影像资料。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字后发出,隐患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和评价。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020年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生产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建筑业齐。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八、深入现场排查重点区域。
(一)落实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基础。
明确三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深入到底、横向分工负责到边、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级安全生产部门备案。
3、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和事故隐患问题,做好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下发每位相关责任人。
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落实消防、安全防护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技能。
(二)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抓好安全教育培训。
对新入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广泛营造“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零目标。
(三)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记录和入档工作。
2、认真落实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四)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运输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每月安全生产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和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复查工作,以未行成闭环管理不放手为准则。
(五)坚持“四不放过”、“三违”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民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3、学习海因里希法则(1:29:300),遏制运输现场安全生产三违现象发生或出现。
(六)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十六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和“七强”“七富”目标要求,深入践行“六问”“八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在助力“健康美丽智慧幸福新”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推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责任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8个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学习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县委宣传部和县融媒体中心统一安排在电视台重点时段持续播出,并在主要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提供点击播放。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组织集体收看。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县委党校将学习教育列入党校主体班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重要内容的专题培训。通过主题宣讲、专家辅导等方式,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力度。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和主题宣讲活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要设置宣传栏、宣传墙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并在主要媒体及时充分进行宣传。积极推动安全体验场馆(基地)、安全文化广场(长廊)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月”“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培育公共安全文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要纳入学习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和各部门“三个必须”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规范专业委员会运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县政府、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严格落实省安全监管干部三年培训实施方案,支持建设专门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实训基地,加强我县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县应急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以下均需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实际抓好国务院安委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认真落实省应急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强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到2021年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通过明察暗访、双随机检查,了解掌握企业真实状况,传达压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建立企业单位、问题、整改、时限“四张清单”,针对排查的隐患问题逐项落实措施,逐项督促整改,逐项整改销号。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危险性较大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因厂而宜、因企而宜、因工艺而宜,实施“一企一策一台账”精准管控,提高企业治理隐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要通过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做到自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修订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并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应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推动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全过程融合。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科技局、县地方金融和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监管组、县邮政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确保中央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落实落细,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风险,2020年年底前,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年底前,制定县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2022年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化工专项行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积极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运行,2020年年底前,非煤矿山企业实现内部安全管理、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建设和运行。二是建设非煤矿山信息应用系统,2022年年底前,省市县企四级数据互通共享,实时汇聚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信息。三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排查整治直接作业等重点环节,对重点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井喷、火灾爆炸等事故。(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督促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针对老旧小区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集中整治消防通道占堵等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长效机制。二是全面排查高层建筑、大型商市场及商业综合体,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严重问题。指导石化企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老旧消防设施、企业消防力量评估工作。推动将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消防风险列入政府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推动在居民住宅区分批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三是指导乡镇开展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推进乡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及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四是联合行业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统战部(宗教)、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三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联合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六是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依法处理。七是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开展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完善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气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整治。一是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轻(硬)体漂浮物、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二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推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禁止将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三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建设管理,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可靠性。(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邮政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城市建设安全,将安全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强化城市供水、供热、燃气运营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改造,健全管护机制,提升管护水平,切实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二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健全预案修订、安全培训和定期演练机制。三是深化施工安全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参建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类型防范。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隐患倒查追责、事故即行问责、查处挂牌督办。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完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管理,加快推进施工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四是完善房屋安全保障。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两书一牌”等质量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严格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强建筑用钢筋、水泥、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重要材料质量管理,推动部门联动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查。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指导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探索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商务科技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工业园区(含物流仓储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转换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年底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1个化工园区、1个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加强陆港物流园区安全管理。(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化工专项行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电力安全整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的内容要涵盖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二是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我县负有电力安全生产职责部门的交流互动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专业电力执法。三是开展电网安全整治,针对交直流混联、多直流馈入、电磁环网、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等问题,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四是开展发电安全整治,排查整治老旧设备,明确整改时限,鼓励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准确评估机组安全状态,保障机组稳定、可靠、经济运行。五是开展施工安全整治,对安全风险较大节点实施风险预警管控。六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定级,准确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力争2021年年底前所有电力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七是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县级应急演练。八是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和谐守规”文化氛围,2022年年底前实现政府引导、企业自律、职工全覆盖、社会参与的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格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和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推进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二是依据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持续开展标准宣贯和标杆企业培育,加强建设评估、执法检查和体系应用。三是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电梯安全数据信息社会公开,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配合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深化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基础性监督检查,加强技术检查和风险研判,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油气管道法定检验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监督管理。五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协调落实各方监管责任,推动落实检验机构检验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特种设备多元共治格局。六是进一步健全基层工作链条,持续提升基层队伍专业能力,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治理。一是持续开展工贸行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学校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多元共治,形成更加完善的党政领导、单位负责、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夯实安防基础,全面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物防设施建设和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推进学校(含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三是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2020年年底前,城市和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四是组织对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集中整治攻坚。把未成年学生溺亡事件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防范溺水事故。五是开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校舍安全管理,每年底对校舍安全达标进行检查,组织专家进行危房鉴定。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2020年年底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存储、使用管理,完善使用审批、购买和领用制度。深化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是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逐步落实校车智能化监管,推动数据共享,实施“在线运行”。不定期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违章运营。七是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分级分类细化、修订应急处置预案,配齐配足防汛、消防、反恐、卫生等应急保障装备器材。(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农业机械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抓好“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的农机作业高峰期、农机事故高发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县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是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和整治一批重大和突出的农机安全隐患。三是抓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在实现我县变型拖拉机“清零”,2021年、2022年分别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回头看”和“巩固提升”活动。四是研究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五是抓好应急管理和农机事故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科学组织农机事故处理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及时报送事故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六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七是加强农机监管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等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废、渣土、生活垃圾、污水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农村地区“煤改气”安全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工作,加强燃气规划建设管理,根据本地实际和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燃气专项规划,坚持用规划引领本区域燃气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强化燃气工程建设监管,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各项安全规范标准。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列出企业单位、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农村地区特点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宣传,深入农村、社区、街道、气代煤用户家庭,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等,手指口述,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法规和使用常识宣传,提高农村地区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整治。一是完善文物安全长效联合工作机制。推进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完善文物部门监控中心系统,并逐步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推动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文博单位抗风险水平。二是突出文化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加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对文化和旅游场所内的特种设备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三是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落实“预约、限流、错峰”总体要求,建设好景区门票预约平台,用好安全监控系统数字化平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全天候监控。(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油气管道安全整治。完善油气管道建设施工、生产运行、法定检验、外部保护、事故处置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密油气管道治安防范,狠抓管道外部保护,严格油气管道有关行政许可,强化管道周边自然环境管控,全面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油气管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油气管道安全预防控制体系。2020年年底前,各油气管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年底前,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2年年底,全县油气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全县在役油气管道法定检验率稳步提升,油气管道途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全部实现视频动态监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全县油气管道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油气管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能源安全保障。(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整治。采取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管、建立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检查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民爆使用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民爆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违法违规处置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公安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医院安全整治。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医疗机构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督查行动,确保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提升医疗机构门诊部、住院部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整治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隐患点;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加强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完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上旬)。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8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启动并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县管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定1名联络员,并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7月1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县各有关部门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7月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和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旬至12月)。巩固深化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成果,分区域、分行业领域制定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具体计划。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以及近年来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既要深挖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又要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取得初步成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巡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乡镇(街道)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规定要求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各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报告;2022年12月,县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活动,是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本举措,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三年行动有关重点工程、重点活动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县级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参照县级做法,加强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单位和有关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督促、指导、协调,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县有关部门和县重点企业也要成立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本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实施清单管理。针对2个专题和1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施工图》(见附件21,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施工图》),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等事项,实施挂图作战、标旗推进,按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完成整治任务。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于7月6日前将本单位涉及的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施工图》报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县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于7月10日前将本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施工图》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要参照县《重点任务施工图》,建立完善本级《重点任务施工图》,并抓好落实。要按照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企业单位、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逐项推进闭环整改。针对问题隐患清单,建立完善“制度措施清单”,形成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结合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和机械、纺织、轻工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一企一策一台帐”,实施精准治理。
(四)强化执法检查。各部门要切实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双随机执法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帮扶就是最好的监管,是最好的服务”理念,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
(五)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激发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自主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日常自查自纠,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检查发现安全承诺不履行、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到位、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一并进行处罚,公示处罚结果;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的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加强审计监督。
(六)健全长效机制。县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县安委会有关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深入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企业和生产一线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加密加力,督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聚焦制约性、根源性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梳理出在政策规定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治本之策,强化事故防范。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严肃进行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三年专项整治方案大全(17篇)篇十七
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省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1.加大安全科学与工程及职业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设立安全管理相关本科专业。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2022年年底前,支持扶持化工相关职业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协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实现重点岗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2.加快矿山、化工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遴选一批示范职业院校,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在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有关教材。(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负责)。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从2020年4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紧抓整治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三)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教育部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