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方案的关键在于合理分配资源,优化工作流程,以达到最大的效益。以下是一些经过实践验证有效的工作方案的分享,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一
为组织好我县2017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按标准、严要求、有秩序开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临煤安发〔2017〕58号、临煤安发〔2017〕59号及2017年3月2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为确保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成立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长助理。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兼),具体负责全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100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9号)。
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17年3月5日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1、矿井复工复产前,煤矿首先要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县煤炭工业局申请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
2、县煤炭工业局批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后,煤矿企业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自检。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向县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县煤炭工业局接到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长签字同意,并在市局备案后,县煤炭工业局下发同意复工复产通知书,煤矿企业接到复工复产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建设或生产。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或复产验收:。
2、未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或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的;。
4、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行、通风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6、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7、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控设备的;。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10、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11、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4、红线管理资料未经审查,并未在市局备案的;。
15、未组织培训或培训工作不到位的。
1、县煤炭工业局要严格审批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间,防止无限期整改,甚至以复工复产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对批复整顿时间到期仍然未申请验收的矿井,要立即下达停止整顿通知,查清原因后,酌情处理。
2、在复工复产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提出停产整顿措施,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复工复产矿井验收质量,县煤炭工业局要按照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按照验收标准,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保证其准确把握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验收质量。
4、县煤炭工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井的监管,在发挥驻矿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同时,还要派专人盯守、组织巡回检查等,防止其借整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施工、生产。
为认真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我街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在谋发展、搞建设、抓生产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求发展,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在全街范围内营造“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确保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稳定提供良好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落实,街道成立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街范围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户、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供电设施、仓储物流单位,以及护坡、挡土墙、拆迁后残墙断壁,时间是3月13日至3月23日。
三、检查内容。
1、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并张贴。
2、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力及电器线路是否安装合格,运行维护是否正常。
3、规范本辖区内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户的监督管理,排查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及个人。对危化物品经营、储存是否认真排查、登记在册、监管。
4、各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设施是否配套有效。
5、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基础工作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落实。
6、辖区内各建筑工地是否按程序、规范化操作,是否按规定配备各类安全救生、防护设备。
7、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有无安全隐患,校车是否合法运输,违规超载。
8、辖区内护坡、挡土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有效监管,辖区是否有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
10、拆迁场所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和警示标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单位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安全形势,确保责任上肩、责任到人。
2、加强重点排查,强化监管。各线各办负责重点检查各线工作,检查要有详细记录。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程序有重点段进行认真排查,必要时可联系专业人员一并排查,排查中要注重安全宣传,文明执法,不得影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工作,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要法人代表签字。
3、加强岗位值班,强化履职。各社区(筹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按程序和要求上报信息,做好登记,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到手机24小时必开。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二
一、目标任务。
二、时间安排。
三、工作原则。
四、重点措施。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具体抓好“六个落实”:
2.严格落实健康筛查。各企业每天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
部门报备。
五、组织保障。
六、有关要求。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二、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疫情防控企业排查管控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三
为贯彻落实庐城镇庐城政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示精神,社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紧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辖区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社区干部高度重视,要求做到手段强硬、作风严谨、依法办事。现将此次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通过这次行动我们要达到如下目标:
1、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规范有证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大行动。社区将以孔景莲书记、汤中勋主任牵头成立检查小组,于8月12日起对社区范围内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整治。
第一阶段(8月9日至8月11日)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8月18至8月25日)检查验收阶段。社区领导和检查人员责任落实、隐患清除情况,指导完善企业安全工作。社区检查对方安全隐患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第四阶段(8月25日至年底)巩固成果,长期整治。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对经过此次行动取缔的场所防止死灰复燃,继续排查摸底对发现隐患场所发现一处打掉一处。建立起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保一方长治久安。
(一)社区内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本方案。对辖区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通过此次整治,彻查隐患,消除隐患。
(二)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社区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社区内各部门“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除各负其责外,还要配互相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四
根据集团公司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1)194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煤安发(2011)1719号),以及《省国资委(晋资国发[2012]5号)文件及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安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为扎实做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矿节后能够顺利复工,特制定复工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矿顺利复工,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成立复工验收领导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科室负责人):调度室安全科生产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风科。
二、复工实施方案。
(一)组织全矿范围内的安全自纠自查活动。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月29日—31日(正月初七—正月初九)。
制定方案,组织我矿职工学习阶段,统一思想鼓舞士气。。
第二阶段:2月1日—4日(正月初十—正月十三)完善方案和安全措施阶段。
组织有关领导和科室技术人员以及工队负责人,及时纠正方案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责任。
第三阶段:2月5日现场检查阶段确定检查地点和任务。
由领导组组织召开专项安全自纠自查会议,结合安全办公会,按专业划分,针对我矿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宿舍区、工广场地、锅炉房、变电所、充电室等重点区域、场所进行安全自纠自查活动,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供电、供水、供暖、顶板、支护、排水、一通三防等。
第四阶段:2月6日存在问题落实阶段及问题整改。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以问题“三定”“五落实”的形式,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阶段:2月7日—10日复查阶段。
现场复查。
(二)组织措施。
1、以保证“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为前提,切实抓好开工前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节后顺利开工。我矿于2012年1月29日(正月初七)召开矿领导办公会议,对“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确保“两节”“两会”期间以及开工后的安全维稳工作。
2、根据太原市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太原分公司、煤业公司的相关文件精神,我矿详细编制了“两节”“两会”期间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94号)和晋煤安发【2011】179号文件精神,我矿制订了元月份及“十五严格、十五严禁”执行落实规划、方案。以“稳定压倒一切,安全压倒一切”为安全维稳工作的总体思路,严格落实安全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离矿请假报告制度;认真按照“十五严禁”的相关要求执行,确保安全维稳工作;每日17点之前以电子版形式向娄烦煤管局上报我矿执行落实情况。
4、继续完善相关手续办理,确保年后按时开工。将复工验收隐患整改指令书安全“三定五落实”的原则,指定专人按时整改,并上报娄烦煤管局;责成专人对照“39”条标准对口按专业由矿级领导跟踪落实;跟进火工品库验收工作;推进双回路建设工作。
5、要求各施工对正月初六到位,并就节后开工进行约谈,确定2月7日(正月十六)各工程初步开工,确定2月15日为矿井“复工”正式开工日。
6、加强开工前的全员人员培训和教育工作。利用不少于规定时间的培训和教育,由有关人员对矿以及施工队全员进行一次培训,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各工作面作业规程》、《相关工程的施工措施》、我矿《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规程、措施,并组织全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严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
7、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1】194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矿井停产检修及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详细制定矿井停产检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到位,保证检修质量。
为确保矿井停产检修及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实施,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科室负责人):调度室安监处生产技术科地测科机电供应科通风科。
8、严格实施并落实天池店煤业有限公司《冬季“三防”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并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制定和检查冬季“三防”期间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管理疏漏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制度,重点开展雪灾、大风降温以及供用电等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9、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针对存在的山体滑坡安全隐患,我矿采取清理土方、构筑护坡、巡查、预防预报等多项隐患预防治理监督措施。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隐患保证第一时间人员到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对有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了砌护坡和挡土墙,截止到目前已累计砌护坡和挡土墙318米,搬运土方3万余方,有效地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10、严格履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现场制度》。
我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制度要求轮流现场带班,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巡视,做好交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由本人填写《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现场记录》。
11、全面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
针对矿井水害,矿井成立以总工为组长,防治水副总为副组长的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探放水设计,搜集并完善相关资料,做到资料全、情况明;按照晋煤办基发【2011】1489号文件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根据现场实际,有的放矢的开展防治水工作。
12、全面加强护林防火工作。
严格按我矿制定的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详细、全面检查扑火装备,储备砍刀、干粉灭火器等扑火工具,保证抢险物资的管理工作,确保出现险情时应急调用。
13、进一步建立健全火工品管理制度,按要求购置了3套灭火器材、1台小型汽油发电机,存放至炸药库指定地点,并按炸药库安全评价验收存在的5项问题进行整改。
14、严格执行巡回安全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由主值班人员和副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表认真执行;。
(2)交接班时,由交班人员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每天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记录;。
(3)填写记录时要详细填写检查情况;。
(4)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妥善保存;。
(6)所有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必须巡检到位,不得漏检,要做到全覆盖、无缝隙;。
(7)认真填写巡检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三)、技术措施。
1、由总工牵头,组织生产技术、基建、地测、安全等部门,对各施工队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内容包括:顶板、防治水、支护、安全管理情况以及作业规程学习、贯彻情况。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一律责令限期更改,直至达到条件方可开工。
2、由生产矿长牵头,组织调度、生产、基建、安全等部门,对各施工队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内容包括: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工程连续性、劳动组织情况、开工必备条件以及相关制度、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一律责令限期更改,直至达到条件方可开工。
3、由安全矿长牵头,组织安全部门对各施工队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全员培训考试情况、措施学习传达及考试情况。要求施工队安全管理要到位,特殊工种100%持证,全员培训以及措施学习传达考试合格,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开工。
4、由机电矿长牵头,组织机电、基建等部门,对各施工队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内容包括:机电设备防爆管理、设备检修维护情况、施工现场供用电、供排水、供压风管理情况。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影响开工问题要及时解决,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开工。
5、由通风助理牵头,组织通风等部门,对各施工队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内容包括:一通三防制度、措施学习、传达情况;局部通风机、风筒等通风设施检修维护情况;瓦斯等气体管理情况;通风牌版、瓦斯报表填写情况;通风仪器仪表使用维护情况;瓦检员双岗跟班情况。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一律责令限期更改,直至达到条件方可开工。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五
根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整体部署,为确保我厂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安全、有序、高效、稳妥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为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为确保安全复产,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在组长周国礼的带领下,对全厂的供电系统、破碎系统、边坡、排水沟以及各运输装卸机械和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安排专业人员跟踪验收,坚决做到“零隐患,零风险”。
我厂拟定**月**日正式复产,人员在**月**日全部到岗,安全员专人对员工进行离岗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
对从业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并保证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月**日我厂生产设备及各运输装卸机械已全部检查维修结束,并通过了所在地安监站的验收,员工通过了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现复工复产的安全条件完全具备,现拟定**月**日前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验收合格后正式复工复产。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六
根据省、市、县关于春节停工停产、复工复产相关要求,确保煤矿20xx年春节停工停产放假期间安全工作,及时开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制定春节停工停产、复工复产计划及停工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从xx年2月8日至xx年2月23日停产停工。
2.原则上2月23日—25日进行复产复工准备,按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为确保春节停工停产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成立春节停工停产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期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陈恩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节停工停产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期间人员调配和各项工作协调。
(一)组织措施。
1.每天由矿级领导现场值守,负责全矿安全值守情况巡查检查和各重要场所巡检。
2.调度室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不得脱岗、漏岗、空岗,保证信息畅通,调度室每天不少于两次不定时抽查各重要岗位和场所人员值守情况,及时汇报安全状况和接收通报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的通知。
3.保安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不得脱岗、漏岗、空岗,信息保持畅通,每2小时对地面进行安全巡查,做好地面值守保安和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和派出所。
4.值班电工每天对重要场所、关键地点进行巡查,遇有突发事件立即配合值班领导现场处置。
5.风井区域安排电工24小时值守,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查记录,春节期间不得停主扇、瓦斯抽放泵,风井铁门保持闭锁状态,严禁人员由此入井,发现异常和可疑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
6.仓库由调度室负责管理,其他办公室、库房、食堂等停产检修期间门窗关好上锁,切断供电电源,门窗贴上封条。
7.炸药库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
(二)安全技术措施。
1.停工停产前由矿长组织全面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的问题隐患制定措施组织整改,2月5日组织复查验收。
2.停产期间各项工作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定时间、定任务,确保春节期间矿井安全。
3.采面停产前由生产矿长负责组织采煤队对工作面进行维修加固。对上下安全出口加固,保证出口畅通;在采面下出口施工水窝子,对采空区涌水进行沉淀,采用清水泵抽出地面;切顶排补打密集支柱,并做好采空区挡矸措施,避免窜矸;煤壁侧采用护板进行封帮,施工临时贴帮柱,避免煤壁片帮,具体加固方案按照《12703采煤工作面停产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4.掘进迎头停工前,必须将迎头支护到位,锚索跟拢迎头,并对井下各地点失修巷道进行维修,进行文明生产及杂物清理,对局部地点水窝子进行清理。
5.掘进迎头各循环施工完毕、停工后,由钻机队负责进行施工探放水钻孔及瓦斯抽放钻孔,并在抽放钻孔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联抽,利用春节停产期间进行瓦斯抽放。
6.11602回巷运输下山贯通后,进行通风系统改造工作,拆除12运输石门防突风门,在11602回巷运输下山内砌筑防突风门。
7.井下作业期间安排安全员跟班到现场监督检查,带班领导现场跟班确保安全。
8.每天安排瓦检员入井检查瓦斯,不得空班漏检,杜绝瓦斯超限;井下发现通风巷道垮塌或漏泥堵塞,立即汇报调度室和值班领导组织疏通巷道,恢复通风系统;瓦检员春节停产检修期间要服从值班领导指挥和安排,并积极主动自觉干好本职工作。
9.每天安排专人井下抽水,确保春节停产检修期间不淹井;井下抽水点(6处):主水泵房、12运输石门尽头、12轨道石门、12704回风巷临时水窝(2处)、12703下端头。
10.电工停产检修期间要确保矿井正常供电,电气设备运转正常,停产检修期间加强电气设备、缆线的管理,并对设备进行维护性启动,防止被盗或遭受破坏造成事故,做好日常电气设备的巡检和变电所检查值守。
11.调度室值守人员严格把好入井关口,做好出入井人员登记和发放矿灯记录;停产检修期间除入井检查和作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井;停产检修期间喝酒人员不准入井、非本矿人员不得入井。
12.入井人员必须结伴同行,不得少于2人,入井检查时一前一后,入井必须携带自救器、矿灯、便携式瓦检仪、人员标示卡。
13.停工停产期间,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即停工停产期间保持主扇风机24小时不间断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
14.停工停产期间领导小组所有人员及留守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确保24小时不漏岗、不脱岗,并保证通讯畅通,防患于未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春节期间现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不允许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
2.加强应急值守,留守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矿区现场情况,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了解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保证24小时值守应急管理。
3.休假人员回家途中要保管好自己的.财务,贵重物品贴身存放。
4.离开前认真检查并打扫宿舍,关好门窗,检查电源插头是否关闭断电,期间不要将钱财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内。
5.春节期间不要过度饮酒、不要酒后驾车、不要疲劳驾驶、严禁强超强会、雨雾天气慢行开雾灯,保证交通安全。
1.2月24日起,正式开始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矿管理人员及各区队必须按时到岗。
2.复工复产前,由安全矿长组织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重新对矿安全管理制度、各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进行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记录。
3.复工复产前,由矿长牵头、安全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前必须编制演练方案,应急演练筹备会、动员会及演练过程、总结必须全程记录,事后要对演练进行总结分析。
4.复工复产前,必须由矿长组织开展全面安全大检查,重点对照全面大检查清单进行检查,并对矿井现场支护情况、顶板情况、通风系统、供风供水及排水系统、机电设备、压风自救、运输安全设施、材料工具等进行全面排查,并对检查的问题隐患制定措施组织整改,2月26日组织复查验收。
5.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及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严禁人员进入瓦斯超限区域,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6.复工复产前,必须安排测风员对井下各巷道风量进行测定,确保采掘工作面及各用风地点风量满足生产需要。
7.复工前,必须严格执行抽采达标原则,对各掘进巷道进行抽采达标评判,评判合格后方可施工,严禁超掘。
8.采面复产前,必须对上下安全出口及超前支护进行维护,保证出口安全、畅通,高度不低于1.6m,对采面窜矸、浮煤浮矸进行清收,对采面卸压柱、倒柱、坏柱进行补液、更换,进行保证支护强度和采面高度;复工前,必须对各巷道支护进行排查,对烂网漏顶进行重新支护,对架棚歪倒、翘脚等进行修复,保证巷道顶板支护强度。
9.巷道失修地段进行维修时,必须严格按照由外向里、坚持临时支护的原则进行,架棚修复时必须坚持先支后撤、逐架修复的原则。
10.复工复产整改期间,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观察施工地点围岩情况,必须先处理隐患、后施工。
11.复工复产期间,有人员入井作业时,必须安排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员现场盯守,保证安全监管力度。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七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平果市委市政府关于复工复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加快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精准分级管控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相关防控指南,经主管部门联合疾控部门批准后,精准施策,有序加快复工复产。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成立平果市交通运输局加快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复工复产各项工作部署,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对接联系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协调沟通各股(室)、各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材料及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措施。
(一)有序恢复客货运输。
1.有序恢复道路旅客运输,做好返岗运输组织和学生返校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恢复除德保县、靖西市以外各县(市、区)城市客运、道路客运、客货运场站和道路运输相关行业运营,恢复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包车)运营;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包车)运营,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与客运班线(包车)目的地相关管理机构协调后适时恢复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包车)运营。
2.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合理调配运力,便利群众出行。有序恢复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有序恢复正常运营,但不得跨省市以及往德保、靖西方向运营,不得进入管控区域运营;各城市客运企业(平台)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调控运力。
3.有序恢复重点货物运输企业运营,做好应急防疫物资的运送及全市先行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物流运输保障。恢复道路货物运输运营,合理安排行驶路线,进入封控区、管控区运输货物的,必须全程做好个人返回和闭环管理。
4.有序恢复水路客货运输。恢复所有非封控区乡(镇)渡口正常通行,服务指导港口、水运企业恢复经营。压实各乡(镇)渡口管理责任,督促港口企业严格落实《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船只及船员按当地防疫政策主动向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海事部门报备。
(二)有序恢复交通运输其他服务。
1.有序恢复驾驶员培训及从业资格考试。按照相关防控指南,复工复产前要对报名处、训练场地、教练车进行消杀,严格执行测温验码、信息登记、预约、限流、错峰培训的要求,认真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驾培机构要执行预约培训,培训过程单人单车,更换培训学员前要先对教练车进行消杀;从业资格考试每场考试最多安排25人,单人单桌考试。各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
2.有序恢复机动车维修业务。各维修企业要按照相关防控指南要求,复工复产前对报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杀,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峰要求,认真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采取电话、网络等提供便民预约维修服务,减少车主在维修点聚集和等待的时间。
3.逐步恢复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提前制定考试计划,严格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审核,提前排查参加考核人员是否为疫情管控区人员;加强入场管理,前后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入口处检测体温,核实“健康码”,如有必要需核查48小时核酸报告;做好考场清洁消毒,对考场设施(座椅、计算机)进行全面清洁消毒;控制考场人数,做好人员引导,避免扎堆聚集等情况出现,每场考试最多安排25人,单人单桌考试。
4.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实行电话预约制度,合理安排人员错峰办理,进一步推行网上办理。对于特殊紧急、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引导群众通过电话预约方式,让群众提前备齐办事资料,指派专人开展“一对一”服务,实现即时办、办即走,以优质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时根据预约量及时增派人手,延长对外办理时间,有效化解因疫情积压政务服务办件。推行“不见面”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窗口服务电话等“非接触”式途经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减少非必需的现场办理,让难题不出门、电话有温度、网上不断线、服务不打烊。
(三)有序恢复交通项目建设。
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在落实工地范围及人员疫情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加快交通项目建设。2022年春节以来未留守人员、处于停工状态的公路水运项目,督促引导项目业主尽快组织管理人员、农民工返岗复工,加强征地拆迁、建设材料保障,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多工作面施工,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把损失的进度和投资抢回来。对年度内有计划开工的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组织工作专班,一对一服务,积极对接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为开工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防控措施。我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活动,督查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落实《平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有序解除社区管控的通告》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痊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7项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41号)等文件,督促企业严格建筑工地、运输场站、运输人员等疫情防控。
(二)强化事前监管。交通运输企业及工程施工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情况、疫情防控措施及主要生产运营及施工计划,报我局及疾控部门备案后迅速组织复工复产。
(三)强化督导服务。落实人员值班,负责接听、答复企业和群众的电话咨询。积极协助解决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健康码转码及行程限制问题。组织精干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运输场站、项目工地,对重点交通项目复工、交通运输企业复产经营开展专项服务,督导疫情防控措施、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加快复工复产、达产高产。
(四)抓好安全生产。各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工程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八
为保证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组,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组副组长包春生担任。办公室负责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并督促协调各有关单位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疫情防控、人员返岗、物资调配、金融服务及其他生产生活保障等问题。
农牧业生产、工业企业、商贸流通领域、文体旅游广电行业、交通运输、住建领域、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金融保险业、个体诊疗等。
以上行业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复业需要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经营主体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自行恢复营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复工复产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六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
(一)疫情防控机制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建立企业、单位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责任到人到岗。
(二)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对所有员工按“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包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健康情况等信息的员工台账,排查返岗意愿、返岗路径、活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等情况,确定可按时复工人数。
(三)内部防控管理到位。结合复工复产实际,制定车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和岗位预防措施,建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对复工复产的车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规范消毒,对办公场所、营业场所、更衣室、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每日消毒。
(四)防控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必要的消毒液、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n95口罩及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各场所必须设置隔离观察点。
(五)安全生产防范到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对复工复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车辆、场站、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备等进行全面安检和修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员工岗前教育到位。要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强化员工个人防护意识,规范员工自我健康监测、返岗途中防护、到岗检查等,提高员工对新冠肺炎病毒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自2022年6月30日起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具体按各行业复工复产方案执行(详见附件)。旅游景区、洗浴、美容养生店、棋牌室、台球厅、游泳馆、影院、网吧、歌厅、酒吧、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营业,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一)提出申请。各主体对照“六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的自查准备工作。在自查合格的条件下,向本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组织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本行业复工复产责任部门,接到复工复产申请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审核验收合格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贵同志把关签字后报政府审核,政府分管责任领导签字后,送复工复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责任部门负责将申请材料报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核验收中发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存在问题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
(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1.公共场所等要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实行“一场一码,扫码进场”,公示并使用"锡林健康宝"微信小程序。落实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进入上述人员密集场所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复工复产后,对所有职工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做追查与登记。
3.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学校内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4.坚持进出车辆检查登记,凡是进出企业、学校的车辆,必须进行检查登记。
5.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6.每天要对车间、食堂、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处进行消毒,并建立台账。
7.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餐馆、公共食堂暂停堂食。
8.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9.各复工复产主体单位员工及学校师生要按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方案》落实好核酸检测工作。
(二)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各复工复产单位和学校防护用品保证5-7天使用量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
进行集中统一收集,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三)强化防控工作监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行业复工复产申请标准和申请流程,并将标准和流程报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强化本行业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采取定期巡查及抽查方式进行,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开展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复业。
(见附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扛牢复工复产监管责任,切实履职尽贵,深入防控第一线,抓好日常监测和督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采取行动,内防倒灌、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旗有序复工复产,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由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九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xx区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通知》(五应疫指〔20xx〕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全区住建行业所涉的各建设工程参建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及房产中介经纪机构,要尽快组织复工复产,现就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排查彻底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复工复产相关保障工作;存在部分员工留置、待岗、轮岗等情况的企业,要妥善做好人员调配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由返岗员工本人亲笔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统一做好登记及台账记录。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三)制定人员返昆计划。建筑工程参建企业应制定外地返昆人员进场计划,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具备人员进场、封闭管理的条件,有序、分批返昆进场。严禁大量外地务工人员盲目、无序返昆,因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在施工工地外逗留、失控,造成属地防疫工作管控困难的.情况。
(四)强化疫情报告报备。各企业在复工后,一旦发现职工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地及异常人员进行封闭隔离,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报告,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及时安装“云南抗疫情”。各企业务必立即在微信平台安装“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门店、售楼部)、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进”“出”二维码,确保所有人员进出场所时进行扫码,便于对复工后返岗人员或前来办事人员一旦发现疫情,其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能够及时进行排查及追踪。(见附件2)。
(一)复(开)工条件。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开)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在常规复(开)工必备条件下新增疫期复(开)工条件如下:
1、组织管理到位。
建筑工地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
2、人员管理措施到位。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务必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体状况等关键信息。
(2)建立重点疫区来昆人员管控制度。重点地区返岗人员未经在昆隔离观察14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隔离观察期内发现体温检测结果异常的,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3、施工现场管控、环境消毒、宣传工作到位。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xx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消毒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细化工地请示报告制度和宣传措施。
4、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二)复(开)工检查流程。
(1)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开)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检自查。
(2)进行复查和提出复(开)工申请: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复(开)工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开)工意见,并提前3天向xx区住建局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
(3)复(开)工核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复(开)工申请后,第一时间对复(开)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各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应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返岗人员登记、管控、错峰安排返岗、物资保障、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消杀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液化燃气经营门店还应按市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要求做好企业返岗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房地产的售楼部、各房产中介经营机构,复工前三天应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复工申请,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复核后方可复工。
(一)守法诚信不违章。各企业应对参与经营、作业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和岗位调配、合理调配人员,防止出现疲劳作业、危及安全等现象;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在储存充装、运输配送、经营销售等各环节中,要坚决杜绝“三违”及“倒气”、恶性竞争、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服从隔离现场、交运等部门的管理。
(二)做好防护不断供。自1月10日从疫区回昆人员,应在隔离期满确认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安排上岗;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岗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缩短与服务对象接触时长,收款时尽量避免使用现金,鼓励采用线上支付结算。
(三)消毒防疫不间断。做好经营、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环境消毒工作。房产中介经营机构的门店、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及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应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清理杂物、打扫卫生,持续不间断开展对场站的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并根据实情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
(四)会议召开要精简。各企业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鼓励各企业采取网络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确需召开面对面式会议时,要控制参会人数、开会时长,座位安排间隔一米以上,确保会议室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五)严格考勤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各企业要针对各自行业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考勤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同时,要派专人监督进出人员对“云南防疫情”二维码进行扫码。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各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堂采取分时段、分散式个人就餐模式。
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和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包括房地产经营企业)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鉴定站(联系电话:),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各站点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xxx)。
一旦发生异常及突发情况,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信息。
各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的;
(二)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三)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十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十一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节后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广大员工及员工家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园区管委会《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生,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车间工段长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x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兼任办公室主任,为防控办成员,各自分工,统一协调。
总经理为x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x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全面管理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的协调;公司防控办为疫情防控落实部门。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传疫情防控工作规划、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加强公司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二)公司防控办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悬挂橫幅、宣传栏张贴传染病防治专题知识等。
2.建立传疫情信息微信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做好每天厂区及人员防控检查、消毒工作及档案留存等;。
4.负责外协人员管理、外来人员管理;。
5.负责防控物资的采购;。
6.负责安排落实公司其他各项防控及应急措施。.
(三)防控小组长职责。
负责监督所负责区域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每天上午、下午对负责区域进行相关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表,检查表每天下班前交到行政部。如发现问题及时监督解决,无法及时解决的,立即向汇报。销售部应其特殊性,尽量避免出差,如员工必须出差的,应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应每天进行跟踪监督。
(四)工段长职责。
1.负责公司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工作;。
2.负责工段员工的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3.加强车间防控管理,防止员工不佩戴防护口罩、聚集等;。
4.管理好用餐秩序,严禁员工外出就餐、聚集就餐;。
5.安排好固定人员去别的工段作业或运料,安排好固定人员取餐和分餐;。
6.做好车间环境清洁管理工作;。
7.做好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管理;。
(五)门卫及值班人员职责。
1.每天上班前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个人防护(防护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做好秩序维护,应要求员工佩戴好防护口罩,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值班人员逐个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相关询问,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所在部门(车间)、姓名、年龄、有无症状、有无和湖北相关人员接触。如体温在37.2度以上的,或有与湖北相关人员接触的,有其他症状的,严禁进入公司。考勤机尽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如考勤机无法识别,采用手工登记方式。
2.一般情况下,防控期间严禁非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如确需进入公司的,需报请行政部经同意后,门卫按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3.每天上班前,行政部应报送当日外协单位在我公司上岗工作人员名单到门卫,门卫对比身份证及名单后按公司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及外协人员离开公司,如因生产需要确需离开公司的,各车间及外协指定人员名单并报门卫处(非名单内人员严禁进出),门卫做好相关进出记录,如离开厂区范围办事的员工,进公司前应侧体温,并做好相关外出路线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
5.严禁快递人员进入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门卫统一负责。相关登记记录汇总后交行政部存档。
(六)员工(车间及办公室)职责。
1、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2、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多人同时作业的,尽量保持安全距离;。
3、严禁人员聚集闲谈,聚集就餐;。
4、废弃口罩、餐盒放置于公司指定地点;。
5、办公室人员应做好对公用办公设备、固定电话的消毒工作;。
6、防疫期间严禁开空调(含中央空调);。
8、打喷嚏捂口鼻,慎揉眼。
9、饭前、如厕后需洗手,接触公共设备后要洗手,洗手应严格按洗手六步法执行;。
10、如发现洗手间准备的肥皂、香皂、消毒液不足,应及时向车间负责人汇报;。
11、下班后需外出的请佩戴防护口罩,家中做好通风,本人及家人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聚会。
(七)消毒及清洁人员职责。
1、消毒作业前应佩戴好个人防护,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
2、配备消毒液时要小心轻放,避免消毒液触碰身体;。
3、消毒液严格按公司规定的配比进行调配;。
4、办公室公共区域(楼梯、楼道、电梯)、车间地面每天下班后进行喷雾消毒,各办公室下班后自行使用喷壶进行喷雾消毒。
5、会议室、接待区、招聘区使用后即进行消毒,门卫室、
洗手间(含办公楼及车间)每天的消毒频次为2次(中午、下班后)。
6、清洁人员应及时对废弃口罩、餐余垃圾进行处理,处理时应佩戴口單及一次性橡胶手套。
7、做好进入公司所有车辆的消毒灭杀工作;。
(八)司机职责。
1.车辆出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外出回公司后应在门卫处登记出行轨迹;。
2.每天下班后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
3.除公司接送车外严禁无关人搭乘;。
4.公司接送车司机上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车上应配备防护口罩及消毒液);。
5.公司接送车司机要督促值班员对员工上车前的体温检测及员工口罩的佩戴;。
(九)供应及仓库职责。
2.必须出外采购的,必须佩戴好防护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握手。
3.购买防控物资时要求其提供产品介绍及相关证书,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其中;。
4、所购防控物资应尽量保证公司使用;。
5.回公司时应先在门卫处登记相关活动轨迹,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得进入公司。
6.物资进库后,由仓库安排固定人员送料到车间岗位。
(十)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2.外出采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
3.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佩戴一次性防护帽;。
4.严禁生熟食混放;。
5.分餐及送餐时一-定要注意清洁卫生;。
6.做好厨具及餐具的消毒处理;。
(十一)外协人员(施工人员、设备安装工等)管理。
外协单位负责人应在上班前一天向行政部报备第二天进厂工作人员名单,相关表格由公司提供。经审批同意后,发公司门卫,外协上班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门卫按名单逐一核对,按照员工进厂流程操作,名单无报备的,严禁进入公司。外协单位应自行配备防护口罩,进公司后外协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防控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可要求违规人员立即离开公司。非必须情况上班时间严禁进出公司。
(十二)外来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除应聘人员外)来公司前应提前联系确认,非必须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解决。如必须进入公司的,经行政部批准后,严格按照公司员工进厂流程执行。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门卫统一负责。
(十三)用工招聘管理。
车间、办公楼等其他区域。门卫应做好人员管理,避免面试人员离开面试区域。面试结束后,门卫应立即敦促面试人员离开。
(十四)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管理。
1、各车间设立专门的餐余垃圾存放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放,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2.各车间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丢弃,由清洁人员佩戴防护用品(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统一收集处理。
请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并每日上报春节期间湖北籍回籍人员、春节期间员工发热症状人员的名单至公司防控办。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十二
疫情防控仍是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是头等大事,是顺利复工复产的前提。公司目前共有246名职工,其中本市102人,省内其他市97人,省外47人。除13名湖北籍职工暂缓返岗外,其他人员均要按计划返岗,人员流动带来交叉感染风险。
(二)订单积压人员短缺致使复工安全条件不足。
今年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公司开工延后,订单积压,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各车间、班组易赶进度、抢生产,导致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安全风险很大。同时疫情可能导致重要岗位人员发生变化,一线生产职工人力不足等情况,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作业等得不到有效保障,复工复产安全条件较差。
(三)“假期综合症”易导致员工思想松懈。
假期延长后许多职工自由散漫的心还没有收回来,主要体现在疲惫、情绪不稳定,人虽然回到岗位了,但心还在家里,思想不集中。危险之处就在于职工身心疲惫、心情烦躁、精力不集中,很容易违章操作,如不及时加以警示和引导,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四)设备安全性能变化易带来安全生产隐患。
机器设备长时间停止运行,现场的一些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电线电路等停用时间较长,也可能会出现设备松动等情况,易影响其安全性能,如不进行检查、维修、加固,就会成为隐患,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一)开展一次安全责任承诺。
按照市和区有关要求,由总经理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复工复产工作,认真制定完善复工复产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公司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长、班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组织开展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树立“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隐患”的理念,自觉融入日常生产工作中,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加强对职工进行心理疏导,调节其倦怠的心理,引导其及时将心态调整到工作状态,淡化节日气氛,迅速收心归位,真正做到“人到岗、心到岗”,把精力集中到节后的安全生产上来。安全培训方面,重点要对新入职、转岗换岗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充分考虑疫情风险,结合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采用微信、qq、钉钉、和网上授课等线上培训方式,有效避免人员集中造成感染风险,简化工作流程,灵活便捷高效。安全宣传方面,要加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公司微信平台、短信、班组微信组等传播媒介,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同时,加大防疫知识教育,让每一位成员明确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和每一个环节,做到安全管理到位、防疫措施落实、后勤保障到位、思想稳定到位。
(三)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组会。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抓好班组安全建设至关重要。疫情期间,各车间要组织、指导和督促生产班组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结合岗位实际,班组长应优先考虑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班组成员宣贯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把生产任务、隐患排查、危险因素辨识及应对措施等要点交代清楚。特殊事宜必须集中召开班前会时,应提前对会议室进行通风消毒,班组成员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同时,应减少会议内容、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
(四)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企业要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将疫情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复工复产前的核心工作,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多到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并与员工加强沟通、交流情感,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同时,各企业复工复产进行线路检修、清洁卫生时要督促员工注意加强安全防护。清洗化粪池、污水池、罐体等有限空间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有关规定;特别是禁止违规使用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擦洗地板、清洁机器,避免引起火灾事故,如必需使用,则须经过审批,并严格做好防护措施。
(一)全面实施厂区封闭管理。
1.厂区只留一个进出通道,在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3.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
(二)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
1.在企业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安排专人对员工进入企业前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拒绝其进入企业,并嘱咐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岗。
(三)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厂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车间、食堂、办公区、卫生间等职工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四)抓好职工饮食健康管理。
1.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职工就餐聚集。
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提倡自带餐具,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五)限制厂区人员聚集活动。
1.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对于因工作确需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性活动的,应督促参与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2.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六)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
1.通过“一封信”、“倡议书”、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引导职工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
2.建立返岗职工健康情况登记台账,对省外职工严格执行14天自我隔离医学观察,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职工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职工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七)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各班组党员同志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八)强化防控工作督促检查。
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措施检查。
1.是否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2.是否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3.是否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4.是否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5.是否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毒防疫;
6.是否对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到位;
7.是否严格落实市、区、镇三级疫情防控措施;
8.是否及时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二)安全基础管理检查。
1.是否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2.项目经理、车间主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岗;
3.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上岗前是否经安全考试并教育合格。
(三)临时用电检查。
1.外电线路防护、场内架空线路检查情况;
2.总箱、分箱、开关箱检查情况;
3.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
4.生活用电情况。
(四)安全防护设施检查。
1.各班组是否细化年度安全防护方案;
2.安全带、帽、网检查情况;
3.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检查情况;
4.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情况。
(五)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检查。
1.起重机械基础、垂直度、附着装置、安全保险装置检查情况;
2.起重机械季节性维护保养情况;
3.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等查验情况;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登记、检测检验,并取得使用证。
(六)深基坑检查。
1.基坑支护等安全状况及排水情况;
2.施工对毗邻建筑物及管线安全有无影响,包括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基坑积水情况等。
(七)脚手架检查。
2.高处作业吊篮挑梁锚固、配重情况;
3.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应做荷载试验。
(八)市政工程检查。
1.封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防尘措施;
3.车辆、行人临时通行安全技术措施;
4.设备、设施是否检查验收;
5.防中毒措施。
(九)消防安全检查。
1.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前提下,车间、员工宿舍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2.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
3.各班组消防责任人落实情况。
各部门要未雨绸缪,创新工作方式,不断细化完善复工复产方案,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切实保障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用13篇)篇十三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要求,为了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有效预防遏制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全镇各生产行业(领域)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检查范围为全镇各村、居(社区)、各行业(领域)、特别是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检查镇卫生院、居家隔离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养老院(敬老院)等公共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各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在重点检查以下事项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完善检查内容。
(一)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本次安全生产检查镇人民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村、居(社区)、镇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疫情期间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
(二)加强舆论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各村、居(社区)、镇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督促指导服务,狠抓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镇通报。此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用为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