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内容应该具备重要性、紧迫性和明确性,以确保受众能够及时、准确地做出相应调整和安排。以下是一些通知样例,供大家阅读,同时也可以为写作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一
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月1日—本年9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1、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一周之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门—-行政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 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 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2小时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 批假权限:
a) 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 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
c) 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
1.以上内容,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情况而定)。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9:00——17:00。
周六,周日实行单双休制度。
第四条考勤打卡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总经理批准后,月底由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第五条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六条请假
1、病假:员工病假须于前一天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医院就诊证明。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七条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第八条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汇总公布,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三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四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人员上下班及请假等考勤管理,为准确核算工资提供依据,现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中相关公司管理制度,将公司考勤制度等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1、公司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总监必须在上午8:30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实行签到考勤(各项目监理部员工除实行签到考勤之外,公司还将不定期对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在岗情况及考勤情况进行考核)。
2、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各部门负责人、总监及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者,按旷工半天论处;1个月内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旷工日数扣发工资。连续3个月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4、公司办公室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5、部门负责人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6、各项目监理部员工离开监理部办事须向项目总监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监理部时间,经项目总监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7、总监因特殊或突发情况无法正常打卡考勤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关于事假的规定:
1、如因事必须亲自办理,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请假单。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综合部。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按旷工计处。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补交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查实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半天以内,不扣减工资,超半天及以上的按当月实际平均工资额扣减当月工资。
关于病假的`规定:
1、除特殊或突发情况,员工应于请假的前一日提交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后交公司综合部登记,全年累计病假以不超过30天为限。
2、员工当月请病假不超过3天者,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工资照发。当月病假超过3天的,其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其余工资。连续二个月病假超过5天内,则可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可准其离职休息三个月以内,离职休息期间保留职务和社保医保,工资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资额发放。3个月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则劝其退职,办理退职手续。
xx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日。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五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沈阳工程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沈工院[20xx]1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劳动纪律观念,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培养优良校风,塑造教职工爱校敬业、作风严谨的职业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制度,选出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同志兼任考勤员,报人事处备案。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二、每月5日之前,由部门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汇总、填写《教职工请假情况报告单》(附件一),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备案。考勤实施“零报告”制。在考勤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的相关责任。
三、学校教职工因病(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生育假等)的,须按照学校请假和考勤制度的管理规定,填写《请假审批单》(附件二),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请假审批手续,防止和杜绝虚假病假、事假。对本部门无特别理由突然离岗的工作人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人事处。
四、严格考勤制度,是强化学校管理的重要任务。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人事处。
日期: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六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2、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值班、加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条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考勤。
1、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前台打卡登记。
8:40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8:40~9:00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七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八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考勤管理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考勤对象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以及劳务派遣、临时借用等编外用工人员。
第四条考勤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制。
综合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考勤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成立考勤考核工作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公司级领导任副组长,综合部、政工部和安健环部部门相关人员作为考勤考核工作组成员,共同配合开展工作。
各部门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考勤工作小组。
第六条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及编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接受本部门人员请销假手续,定期上报考勤情况,建立和维护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档案。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严肃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公司全体员工应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
第八条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夏季: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10时冬季: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40时夏季、冬季作息时间分别从每年5月1日、10月1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出勤者即为迟到。
员工于下班前,未经批准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十条迟到、早退分为三类情况进行考核:
(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为第一类;。
(二)迟到、早退时间在10--30分钟以内的,为第二类;。
(三)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的,为第三类。
第一类迟到、早退1次者,进行批评教育,第一类迟到、早退2次者,进行警告;第一类迟到、早退3次者和第二类迟到、早退1次者,处罚100元;第三类迟到、早退1次者,处罚200元。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在本部门实行签到制。
(一)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核准者。
(二)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三)临时事项,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第十二条考勤实行日考勤月上报的考勤办法,重点考核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三条各部门兼职考勤员每天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妥善保管好各种休假凭证。
每月25日前将汇总后的考勤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综合部。
第十四条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组织对各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
各部门每季度对本部门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及时纠正考勤工作中的问题。
以便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制度。
员工申请各类请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履行请假手续须事先填写《公司员工请假审批表》,然后按相关领导审批权限分别进行签批。
最后报送综合部进行。
请假条。
件审核并备存。
请假手续副本由本部门兼职考勤员留存。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在休假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员工本人应利用各种通讯方式于当天口头向对应批假领导申请。
事后要及时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八条员工申请事假、病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一)公司一般员工请假2天及以内的,由部门部长批准;3天及以上的,经部门部长同意并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1天的,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公司中层副职领导请假2天及以上、中层正职领导及副总师请假1天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党群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并报综合部备查。
(三)公司级领导外出请假需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九条员工申请工伤假、生育节育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法定休假,须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一般员工请假,需本部门部长批准;中层副职领导请假,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正职领导及副总师请假,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正职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党群正职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
第二十条员工假满,应向准假领导销假,同时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并在考勤系统中销假。
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一条各类假期标准及待遇,依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公务出差均按以下程序及权限审批:
(一)一般员工:国内各类公务出差一周及以内的,需经本部门部长批准;超过一周的,需由本部门部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国内各类公务出差,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同时报综合部备查。
第二十四条持公务护照出国的一般员工,需经本部门部长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同时报综合部备查。
第二十五条持因私护照出国的,到综合部填写《公司出入境签批单》,待有关领导签批后,由综合部出具出入境有关证明材料和签章公安部门出入境审批表。
第二十六条公务出差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后,需将最终请假情况(包括公出时间),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做考勤备查记录,并在公务出差结束后向准假领导销假,并告知本部门兼职考勤员。
第二十八条自觉遵守交接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按值班要求执行。
第二十九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遵守以下规定:(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按照及时、准确、保密的原则,妥善处理接收的文件、报告、请示、批示、电话、传真、信函、请柬等,并将办理情况做好记录。
(三)对突发、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报告,值班人员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报告,跟踪掌握信息,并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做好后续安排工作。
(四)认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交班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接班人员应认真检查现场值班室各项办公设备是否齐全完整并运行良好,若有问题应由交班人员解释清楚,并及时处理,不得影响工作使用。
(五)需要接班人员继续处理的事项必须交接清楚,了解每项工作的处理情况,并认真查看待处理文件夹中的内容,做到情况明、内容清、心中有数。
如果由于交班人员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
(六)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200—600元处罚。
第三十条值班考勤由综合部统一负责。
考勤结果,包括对考勤问题的处理意见,每月汇总一次。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在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活动),以及在重要工作日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参加会议(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参加会议(活动)应按公司会议要求着装。
(三)会议要求本人参加的,一般不得找其他人代替。
(四)会议期间手机应关闭或静音,不得在会场接、打手机。
(五)会议期间应注意会场纪律。
(六)参加各种活动,要自觉遵守各项活动要求,服从指挥,不得我行我素,各行其是。
(七)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200—600元处罚。
第三十二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时,要向会议(活动)组织部门及相关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不准迟到早退。
第三十四条进入生产区域的员工,须遵守以下规定:(一)佩戴胸卡,戴好安全帽,穿着工装,安全帽佩戴规范,胸卡一律佩挂在胸前,不可随意佩带,以保证胸卡佩戴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二)胸卡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员工进出生产区域须主动出示胸卡,并有义务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保安有权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员工进出生产区域,安检人员对安全帽的佩戴有监督处罚权。
(四)胸卡由个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爱惜使用,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
丢失胸卡者需到综合部申请补办胸卡,补办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进入生产区域要统一着工装,严格按照安全规范着装,不符合者严禁进入。
(六)外委单位人员进出生产区域的安全帽、胸卡的佩戴、工装的穿着与本公司员工要求一致,只区别于着各单位规定的工装,同时到综合部备案工装款式,以便检查。
第三十五条工作期间,公司员工要遵守以下规定:(一)认真执行公司保密规定,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和电子数据不得随意拷取和外泄。
(二)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及时地给予解答和办理,不得拖延不办。
(三)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禁私自使用电器设备、随意拉接电气线路。
(五)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接打电话声音要适中,不能影响他人工作。
更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聊天。
(六)保持办公环境卫生,保证工位整洁,不准乱扔杂物、或乱堆乱放物品。
(七)乘坐电梯要礼让,并保持电梯内安静,不得谈论有关公司机密事情。
(八)不得携带小孩到工作现场或工作时间带至办公室。
(九)严格执行公司禁酒令,严禁员工着工装在公共场所就餐。
(十)公司员工应按要求穿戴,做到着装整洁,不准将工装转借他人。
(十一)进出生产区域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规定。
(十二)实行倒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认真交接班,严禁擅自串班(岗)。
如遇到下一班未按时接班,上一班应坚守岗位,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予以解决。
(十三)违反以上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200—600元处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员工应廉洁自律,认真遵守廉政建设各项有关规定,不得有以权谋私,失职和渎职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交接班期间脱岗的。
(二)没有及时处理相关事项,致使工作延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交班人员漏交或未交接清楚而出现问题的。
(四)饮酒后到岗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的。
第三十八条凡中层领导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规定者,视造成不良后果程度进行处罚,其处罚额度为普通员工的3—5倍。
第三十九条未按时报送《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和《编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统计表》的或瞒报虚报的,要对部门负责人及兼职考勤员予以考核。
第四十条考勤考核工作组每半年对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评定,对于认真严格开展考勤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兼职考勤员,由考勤考核工作组提报嘉奖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对外委单位人员,首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由用人部门给予提示和警告;两次违反本规定条款的,由用人部门责成外委单位更换工作人员。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各部门部长是保证所属员工,以及本部门。
编外用工人员遵守本制度和考勤管理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发现本部门在职员工和编外用工人员有不当行为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报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含工会部门)研究处理。
第四十三条当本部门兼职考勤员更换时,应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公司员工对公司处罚有异议的,应于处罚决定后7日内向公司考勤考核工作组提出复议。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九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办公室考勤规定。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第四条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就以下日常行为进行强调、规范: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5.5天工作制,需按时指纹打卡,每天四次,工作时间严禁串岗、非工作原因离岗、消极怠工等情况,罚款50元。
二、因公事外出不能打卡,第二天到人事助理处登记填写《补卡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补签卡。凡因个人原因忘刷、漏刷、请于第二天内由部门主管核签后交到人力资源部补签卡,否则取消当次考勤。若未填写《补卡申请表》则以旷工处理。
三、员工请假必须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视为有效请假,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四、工作时间内不准随意离开公司,因公需外出时,必须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外出,违者按旷工处理。
五、中午休息时间,要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聚众打牌、下棋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以免打扰他人休息,违者罚款50元。
六、工作时间内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聚堆聊天、扰乱工作秩序,违者罚款50元,举报者奖励50元。
七、工作时间内不准使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听音乐、上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违者罚款200元,举报者奖励100元,多人举报的上限不超200元。
八、不准违背公司领导的合理工作安排,不得冲撞领导,违者视情节轻
九、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崇尚节约型工作方式与生活方式。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关闭电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耗能设备,办公用的环保纸由行政人部门每周定期回收。
在今后的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负责人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要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上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请大家严格律己,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工作氛围,为企业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人事行政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行严格的巡查和考核,并以周为单位进行相关违规情况的实名通报,除了罚款外,会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对员工的发展作出综合考评。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员工上下班时间及请假等考勤管理,为准确核算工资提供依据,自8月1日起规定如下:
一、工作时间及加班工资
1、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上下班时间为: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30;
夜班:20:00—8:00(超出8小时算加班)。
2、月薪人员计算加班工资,并根据个人月度工作表现在工资分配中体现。
3、车间计时员工加班(包括星期天),加班工资按职级工资的200%核算。
4、车间可根据生产状况另行安排上、下班时间。
二、考勤管理
1、车间计时员工加班必须在保安处登记,包括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在刷卡系统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凡未经登记者不核算加班工资。
2、正常出勤时间员工有事不能上班必须请假,请假1天(不含)以上的须书面填写《请假表》报行政部审批。
3、按公司《薪资福利管理办法》规定,在公司连续服务一年以上者享有有薪慰唁假、婚假、病假等,具体标准见办法。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于次月2日前将统计好的《考勤表》统一报行政部审核汇总。
三、考勤处罚
*迟到、早退5分钟未超过10分钟(含)扣罚20元。
*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但未超过20分钟(含),扣罚50元。 *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1、外出规定:员工上班后因公外出,须征得直接领导同意;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半天以上,还须在部门文员处备案,部门文员必须清楚其去向,无部门文员的报行政部备案。
2、凡各部门考勤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扣罚当事人100元/次,降工资一级,同时记大过处分一次。
特此通知!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十一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补充,特制定员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员:在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的员工,上、下班一律要求进行打卡考勤。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打卡要求: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全勤奖,并通报批评一次。
4.其它情况: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须事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事后填写好公出单,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行政部签字核实。
5.奖罚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对员工的打卡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打卡考勤结果进行奖罚。并全年存档备查,作为其它福利发放的参考依据。
1)全月无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全勤奖100元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奖10元,第二次扣2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3)员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为忘打卡者),同时有相关人员证明,视为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视为迟到一次。
4)员工凡在工作日无假条、又不打卡的均计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十二
本所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约40工作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会计、秘书及其他行政人员应当准时上、下班。律师在没有外派任务与应酬的情况下,上午一般应不迟于9:00上班,下午应不早于5:00下班。律师每周一、五上午应到办公室集中,以便必要时商量或布置工作。
二、本所各类人员(包括律师和聘用人员)每天上班时应到签到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不得倒签,也不允许他人代签(如出现这种情况,每次扣款______元)。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应事先告知主席、主任或考勤员,由考勤员记录在册,并由本人事后补签。本所人员因事提前下班时,应将下班时间注明在册。会计和秘书提前下班时,必须亲自向主任询问是否还有待办之事。
考勤员应在下个月5日前将本月的签到情况报告主席或主任。
三、请假制度。
1.请假批准权限。
律师(包括合作人律师、聘用律师,下同)请事假3天以上须经主席批准,3天以下由主席或主任批准。
聘用人员(包括会计、秘书及行政人员)请事假半天以上须经主席和主任批准。请假半天可经副主任批准。副主任应及时将请假情况通报主席和主任。
主席或主任有事请假,应通知有关人员。
2.事假。
(1)本所人员因事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要提出正当理由,经批准方可办理补假手续。对未请假、请假未准和未办理手续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律师每月可允许3天事假(不得连续),聘用人员可允许1天事假。不超过此限的,工资照发。事假不得累计使用。各类人员超过允许事假天数1-2天或事假连续的,按超过天数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2天以上的,按超过允许事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聘用人员每季度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满15天的,除按前项扣发工资外,该季度奖金减半发放;超过15天的,不发奖金;全年累计超过50天的,不发年终奖。
3.病假。
本所人员因病需请假,应提交请假单,并出示医院有关证明。
合作人律师病假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变。
聘用人员因患重病或慢性病住院,1个月以内不扣发工资;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按原工资70%的标准发给;3个月以上、半年以内的,按原工资50%的标准发给;半年以上的,由合作人律师会议决定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日常患病请假每月2天以内、每季度5天以内,工资照发,奖金视情况而定;超过此限的,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50%发给。一个季度病假超过6天的,按超过天数全额扣发日工资。奖金视情况而定。聘用人员每月因看病而请假或迟到超过2次的,超过的次数按事假或迟到处理。
四、迟到、早退、缺勤。
本所所有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
本所律师上班时间不到办公室,且并未在外处理业务,也未给主任和主席请假或打招呼,当日的工资予以扣除。如系半天,则扣除当日1/2的工资。但如晚上到办公室加班,可以酌情补回半天上班时间。每周办私事或不到办公室超过1天或2个半天的,超过部分的当日工资予以扣除。
允许本所聘用人员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经主席和主任批准的早退30分钟以内不超过4次(包括因私事或看病请假的迟到早退)。每超过1次,从每月______元的全勤奖中扣除______-______元。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十三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加大治懒治散力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规范运行,根据县委《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局机关工作人员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上下班签到时间为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延误10分钟上班或提前10分钟下班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不得由他人代签.
2.工作人员病事假、出差或培训(学习)凭批准手续进行确认,并由负责考勤人员在考勤表上盖上相应印章.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会议、下乡,可在备注栏说明状况.
1、申请各种假期的,应事先填写请(休)假审批表,写明原因、起止日期等资料,按管理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返岗后要及时销假.特殊状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请假,同时说明事由,并在回局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上班时间中途因事离岗须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
2、请假按照以下程序审批:一般工作人员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4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5天以上的,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并报知局长,请假2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县管领导干部请假,按县委有关规定执行.
3、请病假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批准.连续或一个月内累计请病假15天以上的,须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由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科医师出具病假单,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养治疗.
4、确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事假应先用个人年休假冲抵.
5、请年休假的,须根据本岗位年度工作计划和特点合理安排年休时间,不得与科室工作相冲突,并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年休期间,按出勤论.
6、因公挤占双休日、节假日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可抵当月病假、事假,也可补休,但不得抵消迟到、早退或旷工的时间.
7、凡参加各类函授学习、职称考试的,均要事前提出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参加学习的按出勤论;未经批准的,均按旷工论.
8、除病事假、年休假以外,其他假期审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9、凡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1、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写明出差事由、起止日期等资料,按管理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出差.因特殊状况不能提出书面申请的,可电话请示同意后出差,但事后需补办报批手续.以出差为借口,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县内出差:凡出差县内的,科室工作人员须报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告知局长;局领导出差须告知办公室和局长.
2、县外市内出差:凡出差县外市内的,科室工作人员须报分管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局领导须报局长审批.
3、市外出差:凡出差市外的,科室工作人员及负责人须按规定权限审核后,报局长审批;局领导按县委有关规定执行.
1、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春运、抗台和上级临时安排值班实行局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会同职能科室安排后,报局长审阅.
2、值班人员按有关要求履行值班职责.
1、考勤状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与津补贴发放相挂钩.
2、局办公室每月做好考勤汇总,提出扣减停发工资意见报局长审核后交局计财科执行.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因私上班时间外出未请假,每次扣10元,月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20元;代签一次扣双方当事人各3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病假每一天扣10元;月累计超过15天的,每一天扣20元;长期请病假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因公致伤请假的,按出勤论.事假每一天扣50元,月累计达10天,每一天扣100元.旷工每一天扣200元,年旷工累计达10天的扣发年终所有奖金;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日天的,予以解聘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1、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考勤和各类请销假及出差的登记工作;考勤台账要实事求是,请假缺勤记录务必与请假条相符.局纪检组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
2、考勤结果实行每周统计、每月汇总公示、按月计奖的办法.负责考勤人员应在次月5日前将当月考勤状况统计汇总报经分管领导、局长审核后,在局公示栏进行通报公示.每季考勤状况汇总表经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核后报县人事劳动部门.考勤资料要保存备查.
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通知》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考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规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案例14篇)篇十四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间:
一、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上班时间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请假。
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