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租赁已成为人们衣食住行的常态,带来了许多便利和经济效益。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租赁注意事项,帮助大家避免一些常见问题。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一
安全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办事处)的用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办事处)属下各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营运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3.驾驶人员必须符合道路营运经营条件,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设立安全专项经费,保证安全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第一负责人(道路营运经营者)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并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1.布置和检查公司(办事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督促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项目、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参与督促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汽车修理厂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修理厂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供给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职责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职责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职责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职责的丢失,要视情景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职责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资料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景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并且要视情景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作业员是以时间来工作,管理者是以目标为中心来工作,这是管理者和作业员根本上的差异。
接待人员工作职责。
(1)服从经理的领导,接车时协助技师察看客户车况;
(2)接待驾驶员及其车上乘客,做到服务热情、周到;
(3)详细填写《施工单》,安排员工作业,服务项目填写清楚、明确、尽量避免客。
户与技师等人出现误会;
(4)有策划性地劝说客户增加作业项目及其购买美容;。
(5)配合营业目标、
计划。
所分派职责实施;
(6)检查美容效果,尽量满足客户需求,务必使每一辆车均满意而去;
员工守则。
1、工作态度。
(1)做到顾客至上,热情礼貌。对顾客要面带微笑,使用敬语“你好”,万事“请”字当头,“谢”字随后,给顾客以亲切和简便愉快的感觉。
(2)努力赢得顾客的满意及店铺的声誉,供给高效率的服务,关注工作上的技术细节,急顾客所急,为顾客排忧解难。
(3)给顾客以效率快和良好服务的印象,无论是常规的服务还是正常的管理。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三
1、认真查验承租人的驾驶资格,保证其准驾资格与租赁车辆相符。
2、交接车辆前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3、提醒承租人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酒后行车、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4、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按照时间间隔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认真做好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6、承担接送车辆服务的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7、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车辆停放整齐,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8、办公区域电线线路、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避免电源线超负荷使用引起火灾;洗车房要重点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下班后关闭电源。
9、财务部门要做好日清月结工作,严禁大额现金在公司存放;重点库房和房间的门窗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要保证完好。
10、厨房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渠道正规、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洁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合理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煤气罐开关、连接管,保证使用安全。
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部门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落实行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责任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考评。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
4、加强车辆管理,贯彻车辆机务技术管理制度,督促各车队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门检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车安全基础台帐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报表、资料并及时上报。
6、负责公司的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统筹工作。督促出险车辆的事故结案率和理赔、索赔工作。
各分公司及门店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结合本店的实际,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行车安全。
2、负责各类行车事故的处理,做好事故档案工作,按事故性质大小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3、经常组织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督促车辆按期维护、定期检测和车况门检。
4、认真做好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工作,建立各类台帐和驾驶员档案,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5、及时向公司汇报、反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运营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四)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1、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要求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4、驾驶员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6、维修整备人员要熟练安全使用各种设备,并按照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工作,保证本岗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
7、业务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承租人的驾驶资格和信用状况,避免出现骗租现象。
8、业务人员要利用gps系统对在租车辆进行动态监控,重点监控车辆使用的异常现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车辆。
为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1、车辆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要定期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业务结束收车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的损伤及随车附属设备的完好齐全,同时根据封点标记,检查车辆重点部件,防止客户私自维修和更换部件的现象。
3、维修人员对收回的车辆,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7、维修和洗车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漏电、机械伤人等事故的出现。
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且电话号码在业务操作中对客户明确告知。
2、充分利用省内各分公司的资源,形成救援网络,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高效。
3、承租人出现事故并电话通知公司后,负责人应通过询问准确了解事故的现实状况,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4、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5、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6、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发生地点,协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四
为了加强汽车租赁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各尽其职,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公司日常的行政管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勤与薪资的汇总,统计,调档手续、档案管理、政审;签订劳动合同,参与人员评估考核;员工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工作;草拟各项制度规定并监督实施。
(一)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
1、协助领导安排好日常工作,办理日常行政事物,协调平衡公司各部门及社会有关部门的工作。
2、及时收集、整理政府及行业的政策、法规。
3、召集行政会议和组织传达上级机关下达的有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4、督促、检查、了解各部门对领导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5、负责来往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公司的各类文件。
6、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起到参谋的作用。
7、负责公司证照的年检、审验。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印鉴和各类证照。
8、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人事劳动合同、年检、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解聘、员工绩效考核)、考勤的管理及工资单的制定。
9、做好办公用品、电脑设备设施的计划采购登记维护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10、做好广告宣传的接待、策划。
(二)劳动用工管理。
1、按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办理职工的招聘、考勤、考核、评级、奖惩。
2、贯彻执行《劳动法》,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呈报工作。
3、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员工的考勤工作。
4、及时编送各种劳工报表,汇总和积累有关基础资料,掌握劳动用工的概况。
5、负责做好公司职工调配,与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协调搞好职工档案管理。
6、做好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发放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交社会统筹和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离退休手续。
7、维护公司与职工和谐的劳动关系,向职工宣传并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参与调解劳动纠纷。
8、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方案、培训制度。
9、及时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宜。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统筹、使用、调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控等方面工作。
1、加强法纪观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和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2、加强财务收支计划和用款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不扩大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3、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保管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表,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加强营收、成本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准确计收租车费用。组织对营收稽核抽查,正确核算业务收入,不乱收或擅自少收免收。要认真掌握和审核费用开支,加强资金运作管理、控制和监督。
5、严格执行“三个天天”营收制度,确保营收款及时上缴。做好票证的领用和发领工作。严格执行业务人员在用票证限额,督促业务人员正确使用票证。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物资的'管理和核对,做到帐、卡、物、表四相符。
7、严格贯彻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出纳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备用金保管人应定期清点核对库存现金,保证帐款相符。
8、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参与本单位开发新项目、重大投资等经济活动。
9、负责缴纳相关税收及相关证照的办理及年检。
10、每天核对保管收纳员交纳的营业收入。
11、做好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
12、办好公司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租赁营销部门负责统筹汽车租赁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带驾业务的安排、日常租赁管理工作,客户管理、跟踪服务等。
(一)经常收集同行业和信息及市场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为开发市场和拓展业务提供基础资料。
(二)车辆原始资料、客户资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建立录入台帐及档案。
(三)每日所发生租车业务,即时登记各类表格、台帐。
1、现金流水帐:记录详细的每日现金收取情况。
2、对于自驾租车业务,认真填写《租车单》、《验车单》、《结算单》等。
3、对于不使用租车合同的租车业务,如接机、带驾等,开据《派车单》,详细注明租金、行程、客户结算方式等。
(四)掌握好车辆属性,及时清查车辆,做好准备工作。
1、掌握并熟知所有可租车辆的性能、排量、价格、特点,与客户做好沟通。
2、每次换班、下班都要对车辆点名、详细落实每一部车的状态:待租、已租、送修等,做好交接班工作。
3、本日已预计的租车业务,要提前安排好车辆和人员,与客户联系。
(五)认真做好客户咨询、接待、投诉等工作,车辆调派工作。
1、对于客户的咨询,要热情,礼貌待客,微笑服务。
2、耐心、详细地为客户介绍公司的车型和服务。
3、对于客户的投诉,认真处理,解决矛盾。
4、填写车辆预定单,根据客户实际租、还车时间,科学安排车辆及行程,以达到最高的出租率和实载率。
5、随时掌握已租车辆、待租车辆信息,提前做好预定、排班。
(六)客户身份、证件查验、合同手续的办理。
1、汽车租车业务依托身份证监别器、银行卡刷卡等信息手段,详细查验承租方及担保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银行卡等。
2、向客户解释租车合同条款,办理租车手续,收取押金。
(七)违章保证金退还。
1、客户租车前要解释清楚收取违章保证金的规定。
2、根据各银行预授权的解冻日期(约30日左右),在退还违章保证金前,认真查询该车在客户租赁期间有没有违章记录,若没有违章记录,即时退款给客户。
3、若客户在租赁期间有违章记录,及时通知客户处理。
机务部门负责小车的新车选型、维修、施救、材料使用、检测等技术管理工作。
(一)新车选型选购、报牌等相关工作。
1、选购小车时,对小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维修方面、造型方面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的综合考虑进行择优选购,合理配备车型。经技术探讨,选择拟购车型报总公司审批。
2、接收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配置清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新车投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参照厂方说明书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确保小车技术状况良好。并办理“三包”期内相关手续,以便机件早期损坏进行索赔。
3、及时办理新车上牌及相关证件。
(二)小车管理验收人或驾驶员对承租人交车时的小车验收工作。
1、检视发动机的机油、水是否正常,外观、内饰、灯光、雨刮、底盘、轮胎等是否完好。特别注意对轮胎状况的检查及胎号的核对。
2、试车检查转向、制动、发动机、传动系统等状况是否存在异常现象。
3、小车返回交车时的油箱燃油量,应与发车前的油箱燃油量基本一致。
4、视故障情况,必要时组织值班技术员、检验员等有关人员做好车辆损坏的鉴定与评估。
5、随车证件应完好、齐全。
(三)为提高小车技术状况,确保安全行车,小车一星期出租率达70%以上(即一星期出租5天以上),实行每星期一次的安全例检制度。检验台建立单车单页的检验记录台帐,检验合格的小车开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并将检验车号录入电脑,备于小车派租时查询。小车拟出租前,租赁部派租调度人员应查对小车最后一次“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或电脑录入检验的时间,并根据小车出租率情况,对安全例检到位进行把关。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五
二、工作内容。
1、租赁部收回车辆后,通知保险部维护保养人员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维护、保养及清洁。符合待租条件后,由维护保养人员签发《车辆待租合格通知单》,租赁部签收后方可对外出租。下班期间收车后又继续出租的车辆,由收车人负责检查车况,履行和承担维护保养人员工作和责任。
2、介绍情况。
租车前,租赁部应主动详细向客户介绍车辆情况、租车条件、租车价格、公里和时间限制、所需手续、租车合同条款主要内容和其它租车须知,以及我方提供的相关服务。让客户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租车。
3、租车手续。
个人租车,需提供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房屋或土地权属证书原件。单位租车,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和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公司留存所有手续复印件一份。
4、客户试车。
租赁部应主动邀请客人试驾,利用此机会可以观察客户驾驶技术的熟练程度。以此确定是否租车。如果客户驾驶技术轻差,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应要求客人提供驾驶技术熟悉的驾驶员陪驾,方可租车。
5、现场查看。
租赁部应跟随客户现场查看客户房屋或其它财产,观察和了解客户相关信息,仔细核对房屋或其它财产所有权属证书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包括所有权人姓名、财产地址、楼层、单元、门号等。有产权争议或被抵押的财产不得租车。
6、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前,应主动提醒客户认真阅读《租车合同》条款,耐心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填写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车辆型号、车辆号牌、租车价格、起租时间、租前累计公里数、预收款和保证金金额以及预租天数等内容。要求客户和担保人本人亲自签名,并如实填写家庭常住地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办公室、租赁部和客户各执一份。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六
力资源,提高广州汽车租赁公司公司经营绩效之目的,根据国家《劳动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政府有关法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任用、待遇、考核、奖惩、教育、解职等事项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设立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组织办公会根据公司长远规划目标制订,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制度的起草、董事会通过后组织执行。
第五条 公司年度增加员工广州汽车租赁公司计划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增加员工计划应包括所需人才的专业、数量、文化程度、拟安排岗位等。
第六条 员工聘用批准权限: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总工程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批准;其他岗位人员由总经理批准。第八条 由总经理任聘的人员分为两类:
一、相对固定人员。包括:部门主管、总(副)监理工程师、行政人员,公司其他部门(及控股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届毕业生。
二、 临时聘用人员。各监理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的人员,各部门需要临时聘用的人员。
三,对相对固定人员的聘用必须广州汽车租赁公司严格按计划实施,确实需改变计划时,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 对相对固定人员的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用人部门参与,需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成立考核组。应聘人员必须满足岗位规范要求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前,应对应聘人员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考核组)根据择取原则初步确定人选后,报广州汽车租赁公司总经理批准。
五, 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由各部门(或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各部门、项目初步确定人选后,报总经理批准。
六,受聘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在报到前都必须体检。报到后一个月内,如发现患病不能从事正常的,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材料,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辞退。
七,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签订。相对固定人员一般首次合同期一年,劳动合同每次2~3年;工作满5年后,每次的合同期可3~5年。
八,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等各种待遇以及扣款计算基数等,均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九,员工的工作岗位待遇等变动,以公司下达文件为准,公司文件作为合同变更的根本依据
十,初次聘用的员工,自到岗之日起一律经试用期。试用期内,受聘员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
门店职责
负责汽车租赁的经营与管理工作,工作目标: “ 开拓市场、服务客户、规避风险、提高效益 ” 。工作内容:“解答咨询、接待客户、业务洽谈、资信审查、车辆收发、签订合同”以及租赁业务中涉及的财务收支结算及相关票据的保管、整理、上缴,协助营运管理部做好车辆保养维修、年度检查、事故处理、欠租追缴和保险理赔工作。
门店经理职责
1 、主持门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门店全部资产的安全;
2 、制定门店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
3 、传达学习公司经营政策和会议精神,落实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 、负责员工考勤,根据员工专业、能力和特长合理安排员工工作;
7 、按照公司要求,负责门店员工着装、环境卫生和防火、防盗工作;
8 、根据门店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议;
9 、定期向营运管理部和财务部汇报门店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有关财务报表;
10 、负责与公司有关部门协调欠租追缴、车辆收缴、违章处理等工作;
11 、负责与公司有关部门协调车辆年度检验、保养维修、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
12 、负责门店周边地区客户开发和业务推广工作;
14 、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会议;
15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门店业务职责
1 、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2 、按照公司规范的服务标准和要求,做好客户的接待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3 、积极向客户宣传公司有关租赁政策,解答客户提出的相关问题;
4 、保持门店环境卫生整洁,爱护公司财物,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5 、负责客户身份证明及有关证件、资料的审核工作,负责会员申请和办理工作;
6 、负责与客户查验车辆状况,核对车辆信息,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7 、负责待租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清洁工作,保证车辆完好、整洁;
8 、负责停车场内的环境卫生,保证停车场干净整洁,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工作;
9 、负责车损鉴定及相关费用的收缴工作;
10 、负责每日车辆盘点和交接工作;
13 、做好财务收支、统计、结算、上缴和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差错和丢失;
14 、定期检查办公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办公用品种类和数量,保证门店业务正常开展;
15 、催收和办理有关欠租、欠费及保险理赔事宜;
16 、协助公司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车辆保养维修和事故处理事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要。
第四条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八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 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 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 ),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 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
第十四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等;
(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标准;
(三)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等;
(四)履约担保;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求后,为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计价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第十六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具体期限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投入车辆的车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优先收回。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车辆经营权变更许可手续时,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新的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条件,提示车辆经营权期限等相关风险,并重新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该车辆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第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 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 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第十九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60 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审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a 级及以上的,应当批准其继续经营;
(四)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为b 级的,应当收回车辆经营权,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配置车辆经营权。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发展多样化、差异性的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预约出租汽车的许可,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中注明,预约出租汽车的车身颜色和标识应当有所区别。
第三章运营服务
第二十一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车辆。
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保证营运车辆性能良好;
(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运营服务;
(四)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
(六)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的人员运营。
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运营时,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
(二)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四)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
(五)计价器、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牌)、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第二十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下列特殊情形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三)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四)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六)遵守电召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
(七)按照规定支付车费。
第二十七条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一)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二)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三)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四)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的。
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应当提供24 小时不间断服务;
(三)电召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当按照乘客需求及时调派出租汽车;
(五)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当向电召服务人员发送乘客上车确认信息。
第三十条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在规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
第三十一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24 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10 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第四章运营保障
第三十二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建设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车场、停靠点等,并设置明显标识。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为进入服务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餐饮、休息等服务。
第三十三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行业定位、运营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运价标准,并适时进行调整。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并纳入出租汽车专用收费项目。
第三十四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加强管理,履行管理责任,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第三十五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通过建立替班驾驶员队伍、减免驾驶员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方式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权。
第三十六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承包、管理费用,不得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规范内部收费行为,按规定合理收取费用,向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提供收费票据。
第三十七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车辆维护标准定期维护车辆。
第三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提供服务。驾驶员有私自转包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制定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十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求,及时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
第四十一条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推广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建立完善电召服务管理制度。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或者接入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提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制止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四十四条出租汽车不再用于经营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出租汽车配备的运营标志和专用设备进行回收处置。
第四十五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接受乘客、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的投诉,应当在10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 日内办结。
第四十六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经营管理、品牌建设、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三)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四)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第四十八条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出租汽车经营的;
(二)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
(四)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五)未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
(六)不按照规定配置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第四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第五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二)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三)驾驶预约出租汽车巡游揽客的。
第五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出租汽车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十二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出租汽车经营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与本规定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五)“绕道行驶”,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合理路线行驶的行为;
(六)“议价”,是指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协商确定车费的行为;
(七)“甩客”,是指在运营途中,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载客服务的行为。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七
(一)每日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外观从左前门起,看看全车漆面有否新的划伤;玻璃状态、后视镜、前后车灯的状况等。
2、目视四个轮胎的胎压情况。如果某一轮胎胎压低,应及时补充并查明原因。
3、目视车下的地面上是否有油、水迹。一旦发现有,应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行驶。
4、进入驾驶室,启动马达着车后,需要观察仪表盘上指示灯的工作情况,有无警告灯闪烁或常亮。
5、检查雨刷片工作是否正常。
6、检查转向信号灯工作是否正常。
7、在启动过程中和着车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声音。
8、检查空调是否制冷、有无异常声音。
9、检查车内、外卫生,是否干净,有无异味。
10、行进检查,行车前,应先踩几下刹车踏板,感觉刹车踏板高度是否正常。
11、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12、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二)每周例行养护制度。
1、检查机油油面的高度。检查的条件:发动机水温需要达到80°c以上,使发动机不运转,车辆处于水平位置,等待3至5分钟后,拔出油尺,用干净的针织布或棉丝将其擦拭干净后,再将油尺插到底,然后拔出油尺检查其油面的位置。
2、检查其它各种液面的高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3、检查备胎的气压情况,标准气压值见油箱盖处。一般情况下,轿车的轮胎气压一般为2.3-2.5巴,备胎2.5-2.9巴。具体数值需参照主机厂的要求。
4、检查全车外部的灯光情况,特别是后部刹车灯,如有灯泡不亮,应及时更换。
5、以上养护必须在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有病早知道,早预防,避免病重麻烦多。
6、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7、及时排除异常情况。
(三)每月例行养护制度kk。
经过一个月的行驶,在每周的检查基础上,需要增加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
1、皮带的检查。有无裂纹、松紧,如出现裂纹应及时更换。
2、发动机的密封性。主要检查发动机表面有无渗漏现象。
3、目视水箱与冷凝器间是否有脏物堵塞。特别在夏季,如果其间隙中有赃物,将会影响到空调的制冷效果,需要用压缩空气进行清理。
4、检查雨刷条的清洁程度和喷嘴的方向位置。在操作清理前风挡时,发现雨刷片刮不干净时,需尽快更换雨刷片。
5、检查所有轮胎的气压,包括备胎。
6、检查轮胎的花纹深度及磨损情况。轮胎花纹的磨损极限深度为1.6毫米,轮胎胎面应磨损均匀,如出现偏磨或者磨损异常,需要到维修站进行检查和调整,磨损严重,需更换轮胎。
7、检查电瓶装头表面是否有腐蚀物,如有白色或绿色污染物,用热水冲冼即可,避免用硬物或者拆下装头进行清洁。
8、检验员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向值班领导汇报汽车技术状况,根据情况提出报修项目。
9、及时排除、修正异常情况。
(四)强制养护制度。
1、保养空气滤清器。
每行驶3000公里要进行空气滤清器的保养,拆开空气滤清罩的盖子,取出滤芯查看,如脏得不厉害,用一小棍子轻轻敲敲滤芯掸去污垢即可,如脏得很厉害,就要换新的滤芯了。
2、更换机油。
每行驶5000公里要更换机油。
3、四轮定位。
当车辆行驶时出现转向发沉、发抖、跑偏、不正、不归位、漂涪颠颤、摇摆或轮胎单边磨损、波状磨损、块状磨损、偏磨等不正常的现象时,就必须进行四轮定位。
5、刹车皮更换。
车辆行驶2―3年,要更换新的刹车皮。
6、更换燃油泵。
车辆行驶2―3年,要清洗或更换燃油泵。
7、正时皮带更换。
车辆行驶7―10万公里,要更换正时皮带。
8、其他。
车辆行驶4年后,车内的各种橡胶管老化、硬化,漏机油、漏水的问题就会出现。要及时更换这些橡胶管。5年左右车的水箱被化学物腐蚀,如果水箱漏水,要及时更换。
1、一格。
待租车辆必须保持有一格以上的油量。
2、二准。
时间准:准时、准确的把车送到客户手上。
3、三齐。
证件齐:待租车所有证件要齐全有效(行驶证、购置证、养路费证、营运证等)。
备件齐:待租车所有备件要齐全、完好(备胎、轮胎套筒、千斤顶、防盗锁、灭火器、警示牌等)。
照明灯光齐:前大灯、远近灯光、转向灯、刹车灯、防雾灯、应急灯、车内灯。
4、四无。
无故障:待租车机械性能、操作系统没有故障存在。
无残缺:待租车外表、车内、车门没有损坏、脱落等现象。
无划痕:待租车外观没有明显划印痕迹。
无异味:待租车厢内没有其它难闻的气味。
5、五清。
车身清洁:待租车外观清洁明亮(前后挡风玻璃、左右倒车镜、左右车门、轮胎、轮毂干净)。
车厢内部清洁:待租车座椅、靠背、脚垫、扶手、安全带、行李箱清洁干净。
发动机清洁:待租车发动机外表必须清洁干净。
仪表盘清洁明亮:待租车仪表盘必须清洁、明亮没有灰尘。
随车工具及备胎清洁:待租车的随车工具、备胎清洁、干净、没有油污。
(一)租赁车辆发车管理。
1、保证所有营运车辆符合待租标准、处于待租状态。
2、接到发车信息后,立即跟接待部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客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其他要求。
3、从接待部领取所发车辆的钥匙、证件、租车合同、验车单等手续。
4、主动与客人取得联系,进一步确认发车时间、地点、车型、价格、押金等。
5、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做好验车、发车准备。
6、见到客人后,主动向客人问好,并检查客人的身份证、驾驶证、来程机票或其他有效证件。通过gps监控中心核对客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请客人提供其家里的固定电话号码,以进一步确认客人身份。
7、与客人一起验车。
a、详细查验车辆的外观,从车体油漆、部件、装饰、灯罩到底盘和轮胎,伤痕的长度、面积、部件的数量等,都要在验车单上做详细记录。
b、查验车内饰、部件的完好情况,并记录。
c、发动汽车,查验仪表盘的各项显示,记录公里数、存油量、机油表、水温表等各项数据。查验灯光、空调、雨刮器、音响、刹车、电动门窗和天窗是否正常。
d、给客人讲解并示范该车的各项操作:空调、灯光、天窗、音响等。
e、打开发动机盖,给客人讲解并示范如何检查和添加水、机油。
f、签定租车合同,收取押金。
h、给客人安全驾驶的提示和建议。
i、帮助客人解决其他问题。
8、发车完毕后,第一时间将租车合同手续、押金交回接待部。
9、把发车情况和客人的其他要求告诉接待部值班人员。
(二)租赁车辆收车管理。
1、接到收车信息后,及时与将要还车的客人取得联系,确定还车时间、地点、租金计算办法等内容。
2、在租赁结算单上填好已知的收费项目和应收款金额,准备好租车合同、应退款项、违章保证金收据;安排车队人员负责收车,要当面向收车人交待清楚收车时间、地点、客人联系方式、租金结算等事宜。
3、收发车人员见到客人后,首先向客人问好,感谢客人选择任我行公司的车辆。
4、认真检查车辆外观、内饰、发动机、油量、里程等,并询问客人该车在运行中存在哪些问题或故障隐患,并做好车辆状况的详细记录。
5、根据油量、公里数,计算超油费、超公里费;并填入应收款项目。
6、如果有车损,要及时报告车队队长,根据车损情况,确定客人赔偿金额;严重车损或有争议的要及时到修理厂定损或报保险公司。车损情况及处理办法都要记录在验车单上。
7、收车人必须在结算单上填写应收款项、应退款项、退还押金,并在收款人栏签名。
8、收车结束及时将合同单、车辆交回公司接待部;接待人员审查合同手续、结算单、证件、钥匙,在收发车单上登记时间、车况,并签名。完结后将车辆钥匙、证件交专管员保管。
a、有故障的车辆,收车人员应详细登记并向车管责任人报告故障情况,由车队另行办理送修手续。
b、车内外不清洁的车,在交回租车合同手续后,由收车当事人负责送洗。
(三)带驾租车。
1、配司机的租车业务,要开据‘营业派车单’,详细注明用车时间、租金、服务费、用途、结算办法等。
2、所有出车业务都要填写发、收车登记表。
3、带驾租车业务结束后,根据营业派车单和实际还车时间,结算租金,并做好详细的登记;填写当日报表、派车单驾驶员联作为凭证,随日报表一起交财务部门。
4、检查证件、车况、钥匙,并在收发车登记表上验收登记。
(四)公务用车。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的公务用车,需本部门向公司领导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并由接待部开具派车单,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接待部方可发放车钥匙和证件。
(五)跟踪管理。
1、密切关注并掌握每一台已出勤车辆的情况。
2、出场超过三天的车辆要主动与驾车人联系,询问车辆性能和状况。
3、每天通过gps查询车辆的位置。
4、做好跟踪服务和温馨提示。
5、帮助解决驾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道路救援。
1、车队每天24小时都要有值班或待命的司机。
2、在接到道路救援信息后,马上与客人确认需要救援车辆的车号、事故发生的时间p地点p基本情况。
3、将事故信息反馈给车队主管领导,车队主管领导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道路拯救方案,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4、车队无法处理的情况,就通知修理厂到现场救援。
5、到达现场后,首先安抚客人,根据事故的现场情况确定报警、报保险公司。
6、尽量给客人提供替换车辆,费用的结算严格按照租车合同执行。
7、每次道路救援后都要做好书面记录。
(一)车辆维修遵守“先申请,后修理”的。原则。
1、车辆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管理的车辆做好详细的检查,如有故障,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到底出现了什么故障?
第二、引起这个故障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第三、有那几种解决办法?
第四、你认为用那种方法合适?
2、填写故障登记表,并报车队领导核查,并确定解决方案。
3、如果需要送修理厂的,要填写“维修申请单”,送修理厂检查。
4、由两个以上的修理厂提供维修方案和报价单,报送车队领导审核;维修总费用在200元以下的,由车队领导批准并签字确定;维修总费用在200元以上的,车队领导必须书面报公司领导审核。
5、紧急情况,车队领导不在场的,需有两名以上的车管人员签字,并将维修方案和报价单直接报公司领导审核。
6、每辆车送修前,必须查阅该车历史的修车记录,查对本次故障是否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或相关,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如果和原来的修理项目相同、相关,或还在保修期内,就由原修理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配件。
7、记录送修时间,并通知接待部该车预计修复日期。
(二)车辆修复后的出厂检查。
1、车辆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保证彻底修复完成;
2、由车管员和车队领导对该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记录详细的出厂日期、公里数、维修项目、配件单、结算单、保修日期或保修里程。
3、车辆通过验收回到公司后,车管员将〈维修申请单〉、〈结算单〉交公司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结算单一式两份,原件交财务部门审核,附件和〈维修申请单〉一并存入该车的维修档案。
(三)保险理赔。
1、需要做保险理赔或可以做保险理赔的车辆,一定要进行保险理赔。
2、为保证修车质量,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条“车辆维修管理”的规定进行。
1、保证所有车辆的证件、手续齐全、有效。
2、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照片、发动机拓号、车架拓号、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证、保险单、营运证等所有相关手续。
3、为每辆车单独建立车辆维修、保养记录的详细档案。包括:每天的车辆检查养护记录、车辆维修申请单、维修结算单、单车修理项目和费用的统计表。
4、所有车辆都要有备用钥匙,并妥善保管。
第一条:为完善驾驶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
第三条:驾驶员工作规定:
a、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b、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负责对自己所分管的车辆进行日常例行检查、养护和强制养护,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c、驾驶员每天抽适当时间检查自己所管理的车辆,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并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d、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e、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值班领导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超过200元的维修项目车队要报公司领导书面批准,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f、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禁止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路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g、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h、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接听电话文明用语。(您好!我是##,请问有事吗?请稍等……)。
i、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j、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k、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甲方责任,车辆损坏视情节须要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l、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的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m、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n、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o、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之部门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到部门负责人处报到。
p、驾驶员对车队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执行。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q、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部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r、不论什么时间,驾驶员身上必须携带移动通讯工具(手机,小灵通等),必须每天24小时开通。对公司呼应随时接听。
s、用车完毕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或开回家。
t、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u、司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300元。
v、加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当日填报审核,由车队每周统一报报销。
w、车队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一次,将考核等级作为月度和年度年终奖金的依据。
x、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没有责任心、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除名处理。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牌汽车壹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还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需要续租车辆,以实际还车日期为本日期。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及交纳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车辆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
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200元;。
如长期拖欠,以每10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
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
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后附明细及标准)。
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辆的、车辆盗抢险。
3、负责乙方所租赁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应协助乙方处理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和其它事故。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督。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其它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
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以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车辆),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
由于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60%支付甲方停驶租金。
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
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20%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
7、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8、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9、在租赁期间,乙方车辆如需驾离_________(地区),甲方提供必要证件,三日起租。
10、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牌照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之前向甲方交纳补领牌照期间的租金和验车费换牌费350元。
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行驶证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交纳补领行驶证所用费用及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
11、在租赁期间,车辆正常行驶中发生异常情况有可能造成车辆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送回本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在租车期间不能随意拆除、更换汽车配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所使用车辆按4s店修理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保险不理赔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还需对甲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进行补偿(按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
13、乙方在租车期满后把所租车辆还回公司,办理还车事宜。
在十五个工作日后,如查询无违章后退还押金总额。
如有违章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事宜,乙方出据交通违章罚款单据到甲方处退还押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持正本一份。
《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租赁车辆价格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九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第一汽车制造厂)简称“中国一汽”或“一汽”,英文品牌标志为faw,faw就是第一汽车制造厂的英文缩写。是中央直属国有特大型汽车生产企业,一汽总部位于长春市,前身是第一汽车制造厂,毛泽东主席题写厂名。
一汽1953年奠基兴建,1956年建成并投产,制造出新中国第一辆解放牌卡车。1958年制造出新中国第一辆东风牌小轿车和第一辆红旗牌高级轿车。一汽的建成,开创了中国汽车工业新的历史。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一汽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汽车企业集团之一。营业额高达4500亿,曾经连续8年蝉联世界500强榜单!8月,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8位。
文化是企业的灵魂,蕴涵着企业的价值,代表着企业的追求。文化建设是企业走向成功的关键所在,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文化力与竞争力互为促进,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竞争的重要标志。
自主是企业立身之本。自主事业是一汽最核心的事业,是一汽必思、必想、必干、必争、必拼、必胜的事业。中国一汽诞生于自主,成长于自主。在一汽的发展史上,首先耸立的不是厂房和机器,而是中国汽车工业长子的责任、拼搏进取的精神和抗争自强的意识。一汽波澜壮阔的发展实践,造就了“争第一、创新业、担责任”的价值取向;培育了稳健经营、务实诚信的企业品德;形成了自主立本、技术制胜的体系优势。着眼发展,我们坚持“自主发展,开放合作”的指导方针,致力于做强做大自主,开放合作搞活。坚持凝心聚力、统一思想干自主;理清思路、统一目标干自主;科学配置、统一资源干自主的发展思路,向技术创新要实力,向管理创新要活力,向文化创新要动力。只要我们坚定信念,团结一心,矢志不移,我们所确定的坚持用户第一,尊重员工价值,保障股东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一汽、实力一汽、和谐一汽”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汽车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发动机,不仅是时代科技发展的重要载体,更是人们放松心情的港湾、快乐生活的驿站、不离不弃的伙伴。汽车,让我们的世界从此无界;汽车,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担起车企责任,打造汽车精品,为实现人·车·社会和谐发展而奋斗,是中国一汽的庄严承诺。我们将携手汽车同仁,共同缔造中国汽车工业的新辉煌!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
凯翼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是奇瑞控股旗下全新汽车品牌。[2]凯翼汽车产品覆盖轿车、suv、mpv、cross等多类别领域。
凯翼汽车以互联网思维为创新发轫点,以集成大数据、云平台、汇聚众智的新型“众包”模式为主要研发手段,以智能互联为产品核心,引领进入汽车3.0时代。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一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协议期限为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三)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年检。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第1页共2页。
六、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七、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三
上海惟佳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于3月25日注册成立,法人代表石伟玉,公司总经理曹进忠,公司(最初)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目前拥有固定资产2000万元,是以汽车租赁服务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主要经营租赁班车、旅游特约包车,现有大、中、小型各类客车,公司坐落于大宁路567号近共和新路。
公司的租赁班车分布于浦东、浦西金桥地区,旅游特约包车具有较强综合接待能力,曾先后承担了市政府组织的玫瑰婚典,f1国际赛车,国际网球大师赛,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公司在闸北区市中心租赁可停放40辆的停车场,早、夜现场有专职干部上岗负责整个营运系统正常运转,专职安排(机、电、铜工)修理人员,配备完整的修理设备及路救车辆,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始终于严控范围。
公司以“服务到家,客户满意”的品牌为服务宗旨,从车辆设施配备、车辆清洁、驾驶员仪表仪容、礼貌用语、文明接客、驾驶员操作等各个的环节加强管理,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公司信奉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确保客户乘车安全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使安全贯穿于营运的全过程。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四
1、出租方为车辆的唯一所有权人,已使用年限不超过三年。在租赁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须自费用为车辆办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件,并将车辆的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保险及驾驶证复印一份至园内存档。出租方需保证这些证件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2、驾驶员需持驾驶证c照,并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
3、驾驶员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日清洁、日检查、自费检修,保证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夏季7、8月、冬季12月、元月接送幼儿时必须空调开放。以上违例一次扣10元。
4、若因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供幼儿园使用时,出租方须立即无偿向幼儿园提供与车辆相类似的替换车辆。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幼儿园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5、在租赁期内,非因幼儿园原因,车辆发生损毁、灭失、赔偿责任或政府处罚,出租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6、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并确保幼儿上车后的安全。严禁带病、酒后、疲劳驾驶,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7、幼儿接送专车每周一至每周五早6:10——8:00接幼儿来园,晚4:40准时发车。迟到一次扣10元/次。
8、驾驶员出车时代表园所形象,应注对待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幼儿具爱心,遵守园内管理制度。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尽量克制自己,并做好相关的解释,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如对家长出言不逊,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扣10元。驾驶员还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家长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9、每月10日(工资发放日)中午12:40召开驾驶员会议,驾驶员必须到会,不到会则扣除10元/次。
10、原则上车辆应购买全保,如果不购全保,在营运过程中出现的车辆损坏,交通事故,园所概不负责。
11、原则上驾驶员不能请假,如需请假,委派的驾驶员工资由原驾驶员自行负责。委派的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c照,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责任心强,并得到园长批准。对连续缺勤3天以上的驾驶员,可予以辞退。
12、幼儿园会每车委派一名跟车教师协助管理车上幼儿。车辆从入园起,驾驶员即在车上维护车内安全,不得离开车辆。驾驶员有义务对跟车教师及幼儿进行行车安全知识以及如何防止幼儿对车辆造成损坏的.知识进行培训。接送完毕,驾驶员必须对园车进行清理,避免幼儿躲在车上等意外情况发生。在行车过程中幼儿对车辆造成的损坏行为,驾驶员和跟车老师要及时制止。在行车过程中幼儿对车辆造成的损坏,园所概不负责。
13、幼儿园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租金给出租方,租金由双方谈妥,其中包括汽油费、司机劳务费,此外,幼儿园不再承担其它费用。如幼儿园不再承租车辆,则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付给出租方租金。
14、车辆如在接送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并及时向园领导报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15、每月设安全奖30元,如果做到出车不违反园内制度,无大小安全事故,则全额发放。
16、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阳光宝贝幼儿园保留对此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五
公司荣获“中国融资租赁十佳企业”称号,被评为“中国融资租赁30年杰出开拓机构”,获得“中国融资租赁创新奖”。公司现为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环球租赁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通用技术集团是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20,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聚宝龙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国际知名战略投资机构增资入股环球租赁,公司进入了国际化战略发展的新阶段,正在向海外上市的目标进发。
依托股东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强大的市场竞争力,环球租赁实行专业化经营,重点在医疗、教育、环保等专业设备领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客户提供以资金为核心,以技术、服务为支撑的个性化、一站式的运作和解决方案,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和延伸服务,帮助合作伙伴迅速提升市场竞争力。至今,公司已为遍及全国的近千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数百亿元的资金支持,具有长期的行业经验与领先的市场地位。
环球租赁将以推动中国健康、教育等民生产业发展为己任,牢牢把握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良好契机,广泛建立与国内外高端设备制造商的战略联盟,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在探索与创新中努力履行社会责任,在持续发展中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国际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一流企业。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六
出租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
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地址:法定地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帐号:电话:邮政编码:
出租方:(章)地址:法定地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帐号:电话:邮政编码: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乙方因工作的需要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起租一个月(22天工作日,司机每天工作 8小时,超一小时: 10 元/小时,星期六日,工作:20元/小时)。另每月需确保司机5天的休息日。出省司机补贴:50元/天。甲方租用 一辆,车牌号为: 。司机: ,手机: 。
1、月租总金额: 元(大写: ),包括:司机工资,保险,维修。
2、租车时乙方预付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至甲方,租车结束后付清所有余款并提供发票。
3、司机每次餐费 元,如过晚上18点,需另加餐费一次。每月手机补贴费:100元。
4、车辆每月可行驶 公里。如超过该定额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 元。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天津租车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甲方应提供所有随车附件的清单,与乙方交接清楚,并登记有关证件。
2、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提供gps和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4、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1、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和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停车费,过路费。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车辆不能转租,处理,抵押,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5、乙方租赁期内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6、如在租车期间,司机多次用车服务态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换司机。
1. 乙方的注册名称或地址,电话发生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2 . 甲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购买保险。
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4 . 租期内如果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方与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5. 乙方租车期间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延期手续。
6.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3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天津龙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
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汽车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汇总19篇)篇十九
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租”)1986年成立于北京,是我国首批成立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专业公司,目前是中国先锋金融集团旗下成员。
租赁资产总额近百亿元,培养出了一支专业化的队伍,占据了广泛的市场,形成了科学的管理模式。
为适应业务的不断发展,满足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公司将不断地引入国际国内战略投资,增加资本金的投入,以更好更多地开展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公司已与多家银行、设备制造商、担保公司等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并将一如既往地秉承高效务实的经营和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形式的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迅速地成长和发展。
公司将发挥自身集融资租赁、担保、投资、基金、村镇银行等为一体的集团化多品种业务优势,立足东北,辐射全国乃至整个东北亚,充分利用东北振兴的历史机遇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得天独厚的条件,积极致力于电信、电力、能源、节能环保、交通、医疗和装备制造等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的拓展,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联合创业集团作为全国担保行业排名前四的担保公司,是中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收购了中国计算机租赁有限公司(国企)后重新组建了中租公司。定位为全国性,行业领先的租赁公司。目前在全国的分公司已经多达二十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