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发展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它需要得到合法的授权。代理人的工作不仅仅局限于商业领域,也有很多成功的代理案例发生在公益慈善等领域。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一
委托人李xx(以下简称甲方)因某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名扬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娄彦琼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
1、代为起诉;
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或调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上诉;
6、代为申请执行;
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9、有权依法转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1000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名扬律师所代理人:____
签订时间:20____年9月6日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通用6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山西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案件的全部强制执行事宜。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代为办理执行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执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执行标的额的____%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执行款物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____%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二
委托人李xx(以下简称甲方)因某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名扬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娄彦琼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
1、代为起诉;
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或调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上诉;
6、代为申请执行;
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9、有权依法转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1000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名扬律师所代理人:____。
签订时间:20____年9月6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山西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案件的全部强制执行事宜。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代为办理执行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执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执行标的额的____%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执行款物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____%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三
(以下称甲方)因事件,委托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的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审查或起草法律文书;。
2、代为进行律师见证。
三、甲方须对乙方律师依本合同规定而进行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合同规定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情况,以及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四、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隐瞒事实的,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内。
进行代理活动。在代理过程中,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因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全部代理费。
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费用元,并支付实际支出的其他费用元。前述费用甲方须于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处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四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
乙方:律师事务所。
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五
(以下简称甲方)与就一事,特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其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的有关资料。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用经报批退还甲方;如甲方中途终止委托,所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民事(行政、仲裁)事务,代理权限为本条第款:
1、特别授权:
2、一般授权:
六、根据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差旅费除外)(大写:________元),代理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至。
八、特别约定条款:
根据双方合作需求,特订立如下内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六
甲方:
乙方:
广东省东莞市东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x(以下称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兹签定代理货物一般贸易进口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海关申报货物进口报关后及时通知乙方向海关交纳关税和增值税。
2、海关放行后配合乙方将货物运回仓库。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如实将与外商购货的发票、货物名称、数量、品质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以便甲方能及时向海关如实申报。
2、若货物的价值、品质、数量等经有关部门检验与事实不符,须负起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三、费用承担。
1、该批进口货物所有海关关税、增值税、运输、检验、查验、报关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货物交乙方后,由乙方自行销售,海关税单由乙方自行抵扣,与甲方无关。
3、进口货物放行后,甲方收取到岸完税价总额的x%作为该批进口货物合同、批文的代理手续费。
4、该批进口货物须向外商交付货款,乙方应先将人民币货款预先划入甲方帐户,以便甲方代付,付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后生效,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七
甲方:
乙方: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乙方有关实施方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自愿订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代理权限。
1.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产品推销到山东银座商城,乙方认同甲方在上述商场对产品的推销为唯一代理人。
2、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产品需求方进行咨询服务以及招投标、签订销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销售合同的签订,签订销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时准备齐全。
二。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围。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应在所允许行政区域内为乙方推销某产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权推销的产品。
三。佣金和考核。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绩表现,支付甲方酬金,具体支付时间和标准为:
四。甲方义务。
1、在代理权限、期限和地域范围内,甲方从事乙方相关推销业务。
2、在进行乙方授权的代理业务活动过程中,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3、甲方应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进行酬金的发放。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传资料等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业务资料。
3、乙方应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1、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可变更本合同有关事项。
1、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终止。
2.约定终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行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给乙方造成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
(3)乙方无权根据经营需求单方面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必须结清相关一切财务费用,办理好相关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现以上合同终止的情况,并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将从本合同期满日起自动顺延一年。
七。争议的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山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附则。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八
(以下简称甲方)因事由,委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围内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律师代理费。
元,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非诉讼法律案件具有两个特征:一是非诉讼法律案件的内容,既包括无争议、无纠纷的法律事务,又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法律事务;二是非诉讼法律案件的解决途径,是既不需要提交司法机关审判,又不必经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而是通过法律人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通过法律人员进行诉讼外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提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非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以上信息,大家在阅读后会对非诉讼合同收费标准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但是,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非诉讼合同也会因为时间、地点、各地的经济水平的不同而变化,同时也会因为案件的复杂性,在基础收费标准上增加或减少,所以具体事件还需咨询律师来得到具体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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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托人)。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公司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如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办理委托事项时,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是:
1.以甲方的名义参与甲方与 有关 问题的谈判;。
2.草拟合作参股协议、合同以及报批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3.对上述合同、协议进行律师见证;。
4.协助处理甲方有关债权、债务剥离事项;。
5.就在合作参股中的有关事项向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就合同、协议的执行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协助各项审批、变更登记手续)。
四、甲方必须提供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等,以供乙方律师进行代理活动之用。如发现甲方隐瞒事实,有意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所收报酬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按照甲方委托的事项办理,以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对在履行职责中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涉及的法律事务,对外要保守秘密。
七、有关本案活动的一切旅差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议。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项办理完毕时止(即办理工商变更完毕时止)。
十、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十
(以下称甲方)因事件,委托安徽皖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的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非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审查或起草法律文书;。
2、代为进行律师见证。
三、甲方须对乙方律师依本合同规定而进行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本合同规定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情况,以及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
四、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隐瞒事实的,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委托范围、委托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在代理过程中,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因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致使甲方遭受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全部代理费。
七、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事件代理费用元,并支付实际支出的其他费用元。前述费用甲方须于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处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托人)。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公司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如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办理委托事项时,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是:
1.以甲方的名义参与甲方与有关问题的谈判;。
2.草拟合作参股协议、合同以及报批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3.对上述合同、协议进行律师见证;。
4.协助处理甲方有关债权、债务剥离事项;。
5.就在合作参股中的有关事项向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就合同、协议的执行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协助各项审批、变更登记手续)。
四、甲方必须提供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等,以供乙方律师进行代理活动之用。如发现甲方隐瞒事实,有意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所收报酬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按照甲方委托的事项办理,以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律师对在履行职责中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涉及的法律事务,对外要保守秘密。
七、有关本案活动的一切旅差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议。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事项办理完毕时止。
十、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十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该公司法人变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委托事项:
1、代理甲方向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非诉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区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3、代理审查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书。
4、代理出具该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见。
三、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所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及提供有关代办事务的资料,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
五、乙方应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完成委托事务。根据本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大写)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师已实际参与本合同委托事务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无故解除委托,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事项。
七、乙方有权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甲方应尊重并信任乙方的专业知识,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从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之日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通用13篇)篇十三
委托方(甲方):受委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____。委托权限:律师费:律师费付款办法: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
律师费:
律师费付款办法:
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至该委托事项办妥、费用结清时终止。
委托方:
受委托方:律师事务所。
主任签字:
(1)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公民个人委托,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有关法律事务;(2)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调查、取证,或进行听证、投资分析、重大商务的谈判。
(2)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调查、取证,或进行听证、投资分析、重大商务的谈判。
(3)接受委托,代理贸易、投资、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税务、保险、房地产、海商海事等民事、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
(4)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担任判决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申诉代理人;。
(7)接受委托,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8)接受委托,担任劳动教养案件被先行羁押人的代理人;。
(9)接受委托,出具法律意见书;。
(10)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11)接受委托,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所办事项,带备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司法所办理。如申请人不能到场的,须办理委托手续,提交本人委托书(须经公证或我国驻外国的使、领馆认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所办事项,带备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司法所办理。如申请人不能到场的,须办理委托手续,提交本人委托书(须经公证或我国驻外国的使、领馆认证,港澳同胞由我国委托的香港律师楼办理)。
非诉讼追债与诉讼追债的法律分析。
债务的追索,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法人都遇之头痛。然而债务的清收与追索却是普遍客观存在的事实。以是否诉讼为划分依据,债务的清收无非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追债,再一债务的追索,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法人都遇之头痛。然而债务的清收与追索却是普遍客观存在的事实。以是否诉讼为划分依据,债务的清收无非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追债,再一种就是非诉讼追债。下面就这两种方式作法律分析。
一、非诉讼追债的优点有:
如能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清收债务的话,其优点首先是可以避免和债务人发生冲突,再就是避免伤和气。其次是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清收债务不旦可以节约成本,而且时间短、速度快。
二、非诉讼追债的技巧有:
谁都知道非诉讼追债就是不打官司,直接向债务人索债。但这其中有很多技巧,对于债务人为企业的,首先是对人,应考虑直接与当初业务承办人联系,如果业务承办人已调离原岗位的话,可通过其了解现任接手的业务承办人员。如果没有效果的话,再找该业务部门的主管,最后找该企业的负责人。其次是对事,通过和债务人协商可考虑先收回部分债权(针对大额债务的清收),所剩债务双方可协商约定分期、分批清偿,并作书面约定。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争取让债务人提供担保。最后是在债务目前确实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可考虑债务人到期债权或实物折价来偿债。
三、诉讼追债的优点有:
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索债务,是一种合法化的终结式的追索债务的方式,具有彻底性和强制性。一般情况下针对那些想赖帐的老赖们,通过诉讼,然后申请强制执行,可起到相当明显的效果。
四、诉讼追债的法律技巧有:
(一)及时保全债务人的财产。
针对那些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债务人或者是虽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有相当的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防止债务人在判决作出后或判决作出前转移财产,使将来法院作出的判决难以执行。
(二)在诉讼中不要提及债务人已还款项。
我们有很多的法律工作者在代理案件时常常是这样叙述案件,债务人欠货款多少元,已还多少元,还欠多少元。如果遇到本身债权就有争议的情况下,这样说的话,你是很难证明债务人已还款项的。因为实践当中债务人还款,仅是债权人出具相关凭证给债务人,债权人不会得到任何债务人还款的证据的。这样的话就更进一步地增加了主债权的不确定性。
(三)在没有借条或欠条的情况下可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
有很多借款纠纷或货款纠纷,当事人之间并没有形成最终的结帐凭据。最典型的就是,钱借给别人,没有让对方写下借据。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应当及时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比如个人之间的借款,首先考虑当时借钱时有没有第三人在场,如有的话可请该第三人作证;其次是考虑通过和债务人谈话并进行录音的方式取得证据等等。再比如是企业之间的货款纠纷,如双方最终没有形成结帐凭证的话,可考虑收集以下证据:
1、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或协议;2、供货凭证,即供方发货单(要有收货人签收);3、可以收集与债务人相关人员的谈话录音;4、收集债务人领到债权人票据的相关凭据;5、可到税务部门调取债务人已将债权人开出的发票予以抵扣的证明。
(四)可考虑起诉债务人的次债务人(已到期债权),即以行使代位权的方式来清收债务。
如果发现债务人确实没有资产可供履行债务,但有到期债权不及时履行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直接起诉债务人的次债务人,要求其代债务人偿还债务。
如果我们用尽所有的方法调查发现债务人确实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最后我们考虑债务人如是企业的话,可调查其出资人当初在设立企业时出资有没有到位,或者是债务人在经营过程中有没有抽逃注册资本。其实实践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在当初设立时不是出资不到位,就是存在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经调查,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就可以依法追加债务人的出资人(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出资未到位或者抽逃注册资本的数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非诉讼追债与诉讼追债的法律结合。
无论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还是非诉讼的方式追债,其目的都是为了债权的实现。如果我们将诉讼的方式和非诉讼的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那将会起到更好地实现债权的效果。
(一)以非诉讼追债为诉讼追债的前置程序。
一般正常的追债程序就应当以非诉讼的方式为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先礼后兵,诉讼是万不得已的方式。我想能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欠款问题的,很少有人会放弃非诉讼的方式,而直接采用诉讼的方式的。
(二)通过非诉讼追债的手段为诉讼追债取得有力的证据。
其实非诉讼的方式不旦是诉讼方式的前置程序,更重要的是,往往很多诉讼方式,是依靠在非诉讼方式过程中取得有力证据来实现诉讼方式的。在欠款纠纷当中有很多案件在诉前还不具务确凿的证据来保证胜诉的情况下,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先和债务进行商谈,在商谈的过程中及时固定、收集证据,一旦时机成熟的话,立即提起诉讼。
结语。
其实无论是欠款还是债务,在个人之间还是企业之间亦或是在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发生是在所难免的。要想尽最大限度的避免恶债的发生,应在交易前,从法律的角度,对客户进行资信分析,然后作出决策,是防止或减少恶债发生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