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一
她有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在浓浓的眉毛下显得特别有神;长到腰的头发扎成马尾辫总是一甩一甩;一张灵巧的嘴,讲起事来总是喋喋不休。
她的性格很开朗。同学们遇到困难她总是会去帮助他们。因此她有许多的朋友。她不爱和别人斤斤计较,笑容总是挂在她的脸上。对待别人的讽刺,也只是一笑而过。
她的感情也特别丰富。同学送给她的礼物,父母给她的文具,她总是小心翼翼地收藏着,生怕遇到什么不测。又一次,同学们送给她的笔在火车上弄丢了,她哭了一个上午,直到她的妈妈答应再给她买一套相似的。
她就是我的同桌:王肖敏。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二
他,高高的个子,黑色的头发,大大的鼻子,水汪汪的眼睛,显得很有精神。他就是我的同学——吴一建。
吴一建喜欢玩游戏,是一个标准的“游戏迷”。一玩起游戏就没完没了了。据我统计,他每天要平均要玩电脑两个小时。到了周末就更厉害了!
一次,正是中午,我吃完午饭去洗手,不经意地向外看了一下,看到吴一建家有一道红色的光。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他们家的鼠标闪出的光。仔细看,原来是他正在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脑,一会儿叹气,一会儿伸着懒腰。直到吃完饭的时候,他还在玩。十一点多钟的时候,我觉得不舒服,便去洗了把脸,只见他还在玩。晕,他真是个游戏迷!为了玩游戏,他废寝忘食。
吴一建的性格很古怪。说他爱笑,他有喜欢哭,说他外向,他又很内向。说他脸皮厚,有时他又很爱面子。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默写课文,吴一建不会写,他不仅没有去背,而且还在外面闲逛。老师说他“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啊!”吴一建还在那笑。经过这件事,我感觉他的脸皮确实“很厚”。
在作文班上课,我却发现了截然不同的一面。那次,吴一建因为不会写作文。哭了。只见他捂住脸,却说他不是在哭,而是“眼睛疼”。于是我对他又有了新的认识——爱面子。
我的同学吴一建就是这样一个爱玩电脑又性格古怪的人!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三
我在玻璃桌上专注地看书。忽然,一道阳光从窗外撒了进来。看着那一缕奇妙的光芒,我又仿佛看到了如午后阳光般的笑脸……她,长如缎带般的飘逸秀发;前额有一块青胎记,只是被蓬松的刘海遮了去;圆圆的大眼睛被像啤酒盖的镜片牢牢地”粘在“眼睛上,倒也透出几分俏皮;一个胖胖的脸,脸颊红红的,就像苹果一样清新可爱。她就是我们班的”开心果“——姚仪。
认识姚仪的人都知道,姚仪很爱笑,也很爱让别人笑,所以她还有更好听的小名:笑笑妹。
姚仪这个”笑笑妹“可不是浪得虚名的:她回答问题笑,考试考砸了笑,被同学调侃还笑,好像老天爷在创造姚仪的时候,忘记给她的笑容安一个刹车。
有一次,姚仪戴了一个很酷炫的手表来学校。一刹那,姚仪的面前冒出了好多毛茸茸的脑袋,争先恐后地参观这只与众不同的手表:蓝色和紫色互相衬托着,绽放出柔和的光彩;手表的表心周围有几个按钮,都是星星形状的;表心的显示器上显示着现在的时间、日期、天气。哇噻!简直就是一个高科技产品嘛!
姚仪得意洋洋地笑着:”怎么样?我的电子表够酷吧!看来,戴着这个表,回头率百分百啊!“上午的几节课,她无时无刻不在傻笑,趁着老师写板书的时间,她还偷偷地瞟几眼那”珍贵“手表,好像这只手表就是她的生命一样重要。我就坐在姚仪后面。看着她的后脑勺,我都能想像出她痴痴地傻笑,顿时觉得有一只乌鸦从头顶”呱——呱——“飞过……体育课,姚仪不得不将心爱的手表放在教室里,去体育馆进行排球训练。
下课了,姚仪流浃背,笑呵呵地准备戴起手表,却惊愕地发现:原本应该安稳地躺在桌上的手表不翼而飞了!
得知了这个消息,我们帮助姚仪展开了地毯式的搜查:讲台里?没有。地上?没有,课桌里?没有……姚仪默不作声地回到了座位上。她一定很伤心吧!我想安慰她,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四
她,身体结实,个子矮矮的,皮肤白白的,有着弯弯的眉毛,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脸红润有光,乌黑色的秀发,可爱极了。
我最欣赏她的人品和她的聪明。她为人乐观,乐于助人,是非分明。世界上已很少这种人了。因为她心地好,所以有很多朋友。每个人但和她做了朋友,就不用忧愁了。
她的作文也很好,读她的作文,让人回味无穷,引人深思,读了一遍还想再读。她的作文有时候很有深度,有时也十分精灵古怪。人也很可爱。她总做一些小孩做的事情,好像还没长大似的。像瞪着眼睛,作一些奇怪的动作,都是她常有的,十分有趣。跟她在一起,我的肚子可受不了。知道为什么吗?她总是做些很搞笑的事情让我笑疼了肚子。
她对家人也很孝顺。时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听爸爸妈妈的话。
每当她的朋友需要她的帮助,她一定会伸出援手。老师和同学也对她赞不绝口。她成绩好时,不会骄傲,总说“本来还可以考更好一点的。”她看到一些成绩不太理想的人时,她就会安慰她,叫他不要灰心,下次再努力。
人们都说她又可爱又聪明。但她常常都说自己不是最可爱,不是最聪明。当然同时,她有困难时都会有人帮助她。
有一次,她在校丢了钱,她眼睛里夹着泪珠就回到了寝室,室友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吸吸鼻子说没什么,在我和她的好朋友劝说下,她说她在学校里丢钱了。我们纳闷了,她人缘那么好,谁这么败坏啊,居然,干这种事。在几天后,她的可桌下出现了,她丢失的钱,她笑了,在这几天里她总于笑了。
她就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死党——罗x。我想我也要跟她多多学习,更加努力!加油!加油!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五
转眼间,我已经在新的学校,新的环境学习了一个月了,那一张张陌生的脸,在我的记忆里也渐渐转为熟悉的脸了。
我上学的第一天的同桌薛嘉源,他是一个开朗、快活、脸色红润、身体结实的矮胖子,挺着个很高的大肚子,最喜欢的消遣非属大吃大喝不可。他那一脸隆起的肥肉中,生着一双小眼睛,活像面团团被调皮的孩子嵌上了两个小煤球。他有只短而粗的鼻子,鼻孔微微向上掀着,有点挑衅调皮的味道。他最大的特点是耳朵,那两只奇怪的招风耳,如遇风沙,准能用它将眼睛遮蔽起来。他的身体很壮实,一双小胳膊胖得又白又结实,像小棒槌似的,他常举起小拳头,做出拳击的姿势。还有一双短短胖胖的大腿,穿着肥大的裤子,活像两个直立的圆枕头。
他喜欢在人面前装酷;有时还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真逗人,因此在我们班总能听到因他而传出的“绯闻”。
记得有一次,是英语课,唐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讲课。这时,不知是谁小声地告诉我和我旁边的同学一个“爆炸性新闻”薛嘉源在看他肚皮。我不相信,朝教室一角望去:只见他把衣服掀起,露出他那圆鼓鼓、胖乎乎的一团“大肥肉”,正在用疑惑的眼神望着他的肚皮,手还时不时地拨弄着什么。看着他那狼狈样,我不禁笑出了声。其他周围的同学也被他那搞笑滑稽的动作弄得笑死了,而他却浑然不知哎!这个大傻瓜!
记得还有一次,上劳动技术课,这次作的手工是用易拉罐作画。由于他忘带劳技课上所有的工具,在我们制作时便无聊透顶,于是,他只好又装出他那又好气又好笑的动作,一副无赖的样子,嘴里念叨着:“嗯求求你了啦,把剪刀和易拉罐借我玩一会儿嘛?”“不行,我还要完成作业呢!上次你都把我两个易拉罐弄坏了,这次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呜求求你嘛,就最后一次啦,我这次决不会弄坏,我真得很没劲耶!”我还是不相信他,因为前两次他都这样保证过,但事实呢!我狠了狠心,回答他两个冰冷的字“没门!”他一副痛苦又失望的样子,说:“王雨婷,你怎么能这么无情呢!”我被他的样子真得逗笑了。
一个人的生命是被不断更新的。也就是说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有许多次开始和结束。每年都是一个新的开始,甚至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新的开始。面对这瞬息万变的世界,我们注定要用新的面貌,来适应它。当然,我也迎来了我新的开始——新学期即将开始。
刚从小学升上初中时的我,对中学里的一切都感到新奇:有了新的科目,有了新的老师,也有了新的同学。
但是,有些同学却认为,上初中不是一件不太好的事。在临上初中时,在我们班,有的同学哭了出来。和自己相处了6年的小学同学分别,是有些不舍,在情在义,难过是有的。但是我却认为,上初中是成长的必经之路,上了初中反而还可以认识多些朋友,学习更多知识,是应该高兴才对,就更谈不上悲伤了。
在中学里,小学时候不怎么热爱学习的我,总觉得有一种奇异的力量指引我、推动我去努力学习,努力拼搏,让我能更加自觉地做课外练习,阅读课外书籍,巩固知识,扩大知识面。在中学里,总是让人感到有无形的压力,人人都不敢怠慢学习,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学习风气。学习,在中学往往显得有意思多了。人对学习有兴趣,自然就学得更好了。
“是金子就会发光。”中学的班主任不会因为一点点瑕疵就埋没一个人才。同学们,亮出你最好的一面迎接新生活!
初中第一周生活
我读初中已经一个星期了,但是就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可能是面对新的老师同学,是新的学校,是新的开始吧!
现在我认识了很多同学,我感到欣慰,可能因为认识了新同学,几乎全班除了静就再没有别的气氛了;老师比小学的改变人人看到,但除了讲课速度快了和问题多了,也是挺关心我们的,我喜欢班主任不知怎的就是觉得他很平易近人,和谐可亲,他处处为我们着想。 因此在初中,我领略到了时间的宝贵和对以往小学生涯的怀念,初中使我丢弃了幼稚与无知,而理智、成熟占据了我们的心灵。
我知道初中是人生道路上一个必经之路,就让我们扬起人生之帆,斗志昂扬地驶向另一个喜悦的彼岸吧!
这是一个崭新的日子20xx年8月28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是我要踏入中学的第一天,也是要与新同学、新老师初次见面的第一天,更是要迎接初中学习挑战的第一天。这一天,我激动、紧张、不免也有些兴奋。我要与一张张陌生而又新鲜的面孔见面,对于我来说,内心会忍不住想让新同学互相了解,彼此认识。在这特殊的日子中,我认识了许多新同学,也认识了我们的班主任和各科的任课老师,这是初中生活第一天的收获,也给我初中生活的第一天开了一个好彩头。
在小学时,我很向往初中生活。认为大哥哥、大姐姐的生活与学习很轻松,很自在,不受父母的约束,放学后可以到同学家去写作业,双休日可以和同学们出去愉快地玩,轻松地散步,还有小妹妹、小弟弟那羡慕的眼光盯着你看,那是多么自豪的一件的事呀,小朋友们把你们看得很美好、很高大。初中生活是我的向往,我真希望我能早点毕业,像大哥哥、大姐姐那样悠哉游哉。
打好基础。小学是娱乐性学习,初中是压力性学习。不仅要课前预习,课中勤摘笔记,课后复习,还要课外拓展,增长自己的知识面。
六年小学生活被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在九月,又迎来了一个崭新的、丰富多彩的初中生活,真是令人兴奋呀!
盼望了一个暑假,终于盼到了八月二十七日到我的新学校报到的这一天。我兴致勃勃地走进了这美丽的校园,脑海中想象着以后和新同学、新老师们在这里学习生活,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可意想不到的是,报到当天我就发起了高烧,在学校我就差点晕倒,幸好我们的班主任李老师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才渡过这一关脱离险境。
直到九月三日我的烧才退,才来到学校上课。在家养病期间,我一直急切盼望早日到校上课,病情有些好转,我就起来看看新书,想着也许明天就能来上课。
三号这天,我太高兴了,早早地起了床,背起书包,来学校上课。一到教室,老师同学就关心的询问我的病好些了吗?这使我的心中无比温暖。
这一件件小事都表现出老师和同学的热情和对我的关爱,我以后一定要好好锻炼身体,努力学习,来回报老师同学和家长。
我真想说声:“谢谢你们!”
那一天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中学生的'感觉,那个才叫爽!
全新感觉在初中 初中的感觉是全新的。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感受!在那个新的教室里,我又有与往常不同的想法。每当我与同学们在一起嬉戏时,便会回想到小学的时光,那无忧无虑的、充满稚气的时光。
初中的考试也许在大人们的眼里,简直是比天还要重要。唉!正巧,我们今天便期中考试了。
哇塞!七门考试啊,那岂不是要把脑袋给烧坏去!可是事实归事实,我们还是勇敢面对吧!这毕竟是初中的第一门考试,努力吧!为了考试,我简直是要加夜班了,可惜我没有那么多的耐力,才九点,我便趴在书桌上“呼呼”的睡了,当早上起来时,已经是“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了。
啊——紧张的考试好不容易结束了,我那颗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掉了下来。我要相信自己,一定能考好的。
“啊!不是吧,这是我吗?”我惊讶的叫道,心中突然下起了小雨。我居然才考这么点点分啊!天哪,真的考砸了。以前小考小作,大考大作的我,如今也只能仰天长啸:“遥想公瑾当年。”以前与第一很有缘的我呢?那个对考试很自信的我呢?唉——也许这时才会想到,我要是能回到小学那该多好啊,继续当那个考试第一的我。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六
有人说过这样的话:“人世间最纯净的友情只存在于孩童时代。这是一句极其悲凉的话,居然有那 么多人赞成,人生之孤独和艰难,可想而知。我并不赞成这句话。孩童时代的友情只是愉快的嘻戏,成年人靠着回忆追加给它的东西 很不真实。友情的真正意义产生于成年之后,它不可能在尚未获得意义之时便抵达最佳状态。 其实,很多人都是在某次友情感受的突变中,猛然发现自己长大的。仿佛是哪一天的中午或傍晚,一位要好同学遇到的困难使你感到了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你放慢脚步忧思起来,开始懂得人生的重量。就在这一刻,你突然长大。”是啊,上学的时候没有过分地珍惜过同学的情感,有时甚至为了铅笔、橡皮之类的小东西大家彼此不愉快,只有在成年之后,人们才真正懂得了同学的友情。同学的纯洁在于同学之间只想珍重这一份真挚友情,只想心无杂念地做彼此的一个红颜知己,只想把情意尽深深的收藏于心底,当同学沉没在迷津里时,只想牵着他的手去看谜底,想给他一份发自内心真挚地关爱却不愿在迷失的目光中让自己迷惑到底。只是愿意成为红颜,愿意成为知己。也许这会带着一点浅浅的爱情影子。但更明确了红颜知己不是影子,它不能阻御你将你的爱尽情地释放到底。
同学不是你的情人,不能总围绕在身边缠绵,不能常常的俯首于耳边思思细语。同学是不离不弃红颜知己,这是一种神秘而默契的情意,为你的喜悦欢歌笑语,为你的忧伤迷离惆怅给一份温暖,一份慰籍,一份爱心,一份情意会选择默默的注视你行进的步履,在你失意的时候,在你困惑的时候,会用臂膀将你的脊梁托起。
同学情,一世情.
友谊像一块磁铁是因为有一次,我和我的好朋友蔡家琳闹的很僵,我都想再也不理她来表示我心中的愤怒,而她呢,似乎比我更生气。我们俩好像都像是对方不存在似的。可是到了两节课后的体育课,在昨晚体育课的准备运动后,老师大喊:“解散!”我和蔡家琳的手又不自觉得牵在了一起,我们俩都笑了。
我认为友谊像一阵风是因为有一次,我因为跑步太慢而被老师在跑步那一栏上打了个不及格,我伤心极了,感到头顶上的阳光一下子被一片乌云挡住了。这时,我那几个知心朋友——蔡家琳、赵菡若、沈莹莹他们跑过来你一言我一语的安慰我,他们的一句话就像一阵风,慢慢地吹散了我心中的“乌云”。
我认为友谊像一阵雨是因为有一次,我有一科考砸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差,我觉得对考试没有了信心,心里的那片土地也渐渐干枯了,不过,我的那些朋友又跑过来安慰我,她们的'话像甘露,滋润了我心中的那片干枯了的土地,让我心中的那颗希望的小苗重新长起来了。
友谊在我人生里很重要,在我需要时给我帮助,在我孤独时给我温暖,在我迷茫时给我指引。我想说友谊像一个多变的仙子,我想要什么,她都能给我,真想一生拥抱她的美好。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七
时光匆匆,岁月如梭。今天我可是真正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时光真的是那么的快,就好像昨天才刚刚小学入学,才刚刚上一年级,而今天却就要成为初中的学生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上一年级的那一次考试,我永远也忘不了上一年级的那紧张的心情,我永远也忘不了我们第一次见到这个学校第一次见到这个班级第一次见到同学们第一次见到那可爱的课本。
时间满足我的要求。
任务可以离开这个呆了六年的地方,可是我怎么可能会想离开呢,毕竟这里已经有了我太多的回忆和太多的年华,总感觉自己默默的爱上了它,爱上了回忆和现在。
他们除了我的要求它可以让我离开了这一所有了六年回忆的地方,但是我不可能会想要离开,就像我上一次说的一样。只有我太多的回忆和太多的年华,这个地方有着我那些小骄傲,你留着我那一些泪水,还有我的渴望,希望。
但是我也是向往着初中的,向往着初中的生活,初中都快乐。
上初中也是我一个成长的表现,上初中就说明我更大了,不能再因为一些小事而哭哭啼啼,发小脾气了。
好吧不得不说我爱上了初中和小学,对高中也没有太多的向往,不过我想到时候我也会爱上高中的。
就在这里祝福我自己吧。
祝福所有就要上初中的人,祝福所有就要小学毕业的人。
这让我不得不想到朱自清的这样一句话“岁月如梭,波光明灭,唯有你依然如旧”。
小学生活的结束的确有点匆忙,唉,但是谁又能阻止她的匆忙呢?
我不想离开小学生活是因为这里有我的好同学好伙伴,有可能这一次分开就是永久的分离。
小g可以说是我的知己我的伙伴,但是想到我们的小学就要结束,我就有点想哭,因为她有可能要去老家学习,去老家学习也就意味着我不会见到她,我要珍惜这段时光,珍惜我们的友谊。
好了,不能哭哭啼啼的了,我要在幸福里度过这紧致的小学生活,再见我的小学,你好我的初中!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八
余博文是我们班上出名的小胖子。他不但胖,而且个子还很矮。那圆圆的脸颊上嵌着一双被肉挤得很小的眼睛,嘴巴总是拼在一起,总之,他给人的感觉是哪里都是圆的。他的`性格很温和,从不打人,还爱帮助别人。
座位扛着,放在他座位的旁边。接着,他又去帮助下一位同学搬课桌了。
别看他又胖又矮的,但是每次上体育课时,他都跑得最快。上课铃一响,第一个跑到操场打篮球的一定是他。只见他抱着篮球,跑到篮球架下,就那样重复着同一个动作,在地上拍着拍着,有时会跳起投下篮,但是怎么也投不进。直到其他男同学都跑过来时,他就再也抢不到篮球了,只好站在旁边手舞足蹈地乐呵呵地看着。
他的学习成绩也不错,每次作业完成速度都比我快。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让我们把生字抄在本子上,然后将所有字注音。当我还在努力地抄写时,余博文就已经做完了,他很得意地看着我的作业本,便拿出字典帮助我查找。我发现他查字典的速度非常快,哪像我这个小蜗牛样的速度。在他的帮助下,我的作业很快就完成了。
这就是我的胖子同学余博文,你现在记住他了吗?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九
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叫做—樊凡。她经常扎着一根马尾辫,有着白嫩的皮肤和水汪汪的大眼睛,性格十分活泼。
有一次数学考试,我竟然忘记了带尺子,十分着急,“没尺子哪行呀?还差三分钟就要上课了,现在回家拿一定来不及了。”我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急的都快要哭了。这时我的好朋友樊凡看见了,便快步的走了过来,问我:“佳悦,你怎么了?怎么这么着急”。我心急火燎的说:“怎么办呀?我偏偏在这个时候忘记带尺子了”。
樊凡看着急成这个样子,便毫不犹豫的转身跑回自已的座位上,拿出了她的尺子,只听“啪”的一声,我回过头一看,只见樊凡的手里正拿着两截折断的塑料尺子,她将另一截尺子递到我手里。我一下子愣住了,“哇,好漂亮的新塑料尺子呀!”我望了望樊凡,手里则紧紧地握住樊凡的那半截尺子,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可是她呢?却冲我微微一笑,说:“你还在这傻站着干什么?快拿去用吧。”这时,上课铃响了,我赶紧回到了座位上,等待着考试。
还有一次,我刚进入学校大门时,就遇到了樊凡,我和她并肩走着,当我们走到操场中央时,一个足球从对面射过来,她第一个看见了,连忙把我拉开,好险呀!差一点就被打上了,这时,一个胖胖的男同学一脸慌张地走过来说:“对不起,你们没有受伤吧!”樊凡笑了笑说:“没事,你们下次路踢球一定要小心一点,别砸到人了。”这位男同学听说没事后,跟我们道了个别便抱起球走了。我心想:樊凡的心胸宽广呀!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樊凡。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十
妍是我在初中认识的新同学,也是我的新朋友。
一头披肩长发,一张小巧鹅蛋脸,鼻尖圆润,双唇饱满;皮肤不是很白皙,而是健康的小麦色;眼睛很大,双眼皮很明显,她的眉尾有些下斜。和她玩笑时,拿手捏捏她的脸蛋会觉得手感很好,一个清秀可爱、很俏皮的小姑娘!
我们俩最喜欢的一件事便是在放学后一起去学校的后花园玩。
那是一个安静而舒适宜人的地方,也是一个花草茂盛充满生机的地方。我们分享着近来的见闻或同学趣事,常常一边放松自己,一边指着路旁的被锯掉一节的树干开玩笑:“你看那边像不像有个僵尸躲在树后?”有时还一起逗弄美术教研室后门檐下的鸟儿:一只是鹦鹉松哥,一只是鹩哥。妍还会教我认识些花卉,我基本不认识花;有时还会叫上别人玩些小游戏。这让原本有些紧张枯燥的学校生活多了几分乐趣。当然,如果能够“撸”到美术老师养的猫,就更好了。
妍还有一些爱好,譬如跳舞和做手账。她有很多手账贴,也很喜欢那些很可爱的图案。妍经常把剪好的手账贴送给同学,也经常把手账贴贴到胸卡和本子上。妍还非常喜欢巧克力,尤其是喜欢吃“奥利奥”,很多甜口的零食她都很喜欢,比如麻花、华芙饼和水果糖。
不过,她也有明显弱点,比如英语学习,她老记不住单词,也背不来句子,常犯一些不该犯的错,像首字母常常忘了大写用我的话说,就是她语感很low。毕竟如果连单词都记不住,怎么可能学得好英语呢?也不是她不努力,妍说她自己也有去记去背,奈何事与愿违,背过即忘,提笔即错。作为她的同学兼好友,看着她满张重抄的句子,都有一种无力感。
这就是我的新同学,是一个很讨人喜欢又有点幼稚的女孩。初中三年,我们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