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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一
为更好地对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培养员工正确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的良好行为规范,维护本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帽的使用场合:安全帽是员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公司生产区必须佩戴安全帽(操作室、办公室、化验室、休息室及不适宜佩戴安全帽的地方除外)。
2、安全帽的正确戴法:应戴正、帽带系紧、帽箍的大小应根据佩戴人的头型调整箍紧。
3、安全帽的使用禁忌:严禁使用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褪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坐垫、器皿盛装物料。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4、安全帽原则上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特殊情况下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安全帽的正常使用期限为两年半(后方部办为四年),期间安全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到期之后按照安全帽的归口管理进入下一轮的管理流程。
6、安全帽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按照安全帽的配置成本价格予以赔偿后重新领取安全帽。
7、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必须保持安全帽的清洁,突出员工的形象美。
(一)安全帽的标识类别。
严格推行统一管理之后,公司根据不同的人群,将安全帽分为四种颜色,具体为:
1、上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客户佩戴白色安全帽。
2、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
3、公司其他员工佩戴蓝色安全帽。
4、设备维修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
5、外来施工队安全帽自备,并在安全帽正前方标注施工单位名称。
(二)安全帽的其他要求。
1、新员工领用安全帽时,由使用部门集中负责领用,物资管理部严格按照程。
序进行发放并登记。
2、生产系统内正常使用的安全帽,在没有到使用周期前出现基本技术性能和。
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经生产安全部鉴定之后按照公司仓库物资报废程序进行重新申领。
3、上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及客户进入生产区佩戴的安全帽,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每次将借用情况进行登记。生产区内送货需进入车间现场的,采取“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配戴安全帽,否则不予进入现场。
4、外来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随便进入车间现场的,当班人员必须负责询。
问,说明公司管理规定情况,礼貌委婉的请出去,并通知公司保安处理。
三、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二
一、安全色安全标志,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使用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辩安全标志和提醒,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安全色规定为红、蓝、黄、绿四种颜色。红色表示:禁止、停止;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提醒,安全状态,通行。
2、对比色为黑白两种颜色。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白色作为安全红蓝、绿色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3、红和白、黄和黑色间隔条纹,是两种醒目表示红和白间隔条纹含义是禁止越过,黄河和黑色间隔条纹含义的警告危险。
1、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2、补充标志是安全标志的文字说明,它必须与安全标志同时使用。
3、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标志,有16个。
4、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的标志,有23个。
5、指令标志,是必须要遵守的标志,有8个。
6、提示标志,是示意目标方向的标志,一般的、提示标志2个消防提示标志7个。
1、应根据施工平面布置情况,绘制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
2、施工现场必须按绘制的安全色标平面布置图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标准的安全标志。
3、现场安全色安全标志应正确使用,制作应符合国标要求。
4、进出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应设置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的大门、门头应设。
置企业标志和标语,设门卫,有门卫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的大门口,应设置、施工现场主体效果,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和施工公告牌,卫生须知牌,防火须知牌,安全纪律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消防器具牌,安全标志牌,三图七牌。
6、施工现场内以内应按总平面布置挂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确保质量标语,缩短工期标语。双增节标语和安全标志牌。
7、办公室应挂设各类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8、其它生活设施应挂设与用途符合的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划分责任区,确定责任人。
9、料具管理标识,应符合公司贯彻isi9000标准要求。
10、生产设备机具旁边必须挂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1、建立安全标志、档案、将所有的标志标语、标牌建帐登记。
2、设置专门库房专人管理建立领用登记制度。建立检查,保养,维修制度,在每次安全检查时都必须对安全标志进行检查,发现有颜色污染,损坏,变色,褪色,不符合国标的则及时清理,保养维修或更换。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三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4、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7、其他要求应符合gb15566的规定。
安全标志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四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二、使用安全标志牌的要求。
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4、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7、其他要求应符合gb15566的规定。
三、检查与维修。
安全标志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五
氮气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的不燃烧的储存于气瓶中的高压气体。当其含量增加导致氧气含量低于19.5%时有可能引起窒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氮气在轧钢厂生产中,被广泛使用于设备吹扫、置换、氮封、气缸、氮封、污泥搅拌和装轴承等,对防止事故和控制事故有贡要作用;但氮气本身又是一种窒息性气体,使用中若管理不善,极易造成人员窒息死亡事故。为了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对中钢轧钢厂生产装置内设备吹扫、置换、氮封等因氮气的存在可能造成缺氧窒息等风险的相关作业予以指导。但本规定并不能取代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方案。
3.责任
3.1操作人员应通过培训了解氮气的各种风险,作业前加强信息交流,开展风险评估。
3.2厂长(或其授权的作业负责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确保员工接受培训,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措施。
4.氮气的危害及急救
空气中氮气含量过高,使吸入气氧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
4.1受限空间氮气的危险
4.1.1置换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引起窒息。
4.1.2临时作业棚形成的封闭区造成氧气含量减少,引起窒息。
4.2敞开空间的危险
4.2.1在未配备呼吸设备且无营救计一划的.情况下试图营救吸入氮气中毒的人员。
4.2.2在容器外面实施各项工作。例如在靠近敞开人孔的地方,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事安装盲板或从外而清洗容器内部。
4.2 4.容器项部在吹扫时打开,使未受保护的工人暴露在缺氧的环境下。
4.3吹扫配管时存在的危险
4.3.1更换阀门、管节等。
4.3.2安装或拆除整个盲板。
4.5氮气和空气混用的危险
4.5.1连接之前,未对空气管线系统检查或确认。
4.5.2对空气管线系统被隔离并用作氮气总管的情况未及时沟通.。
4.6液氮的危险
4.6.1皮肤接触液氮可致冻伤。
4.6.2产生极端低温,引起霜冻,使设备裂开,轮胎爆裂。
4.6.3如在常压下汽化产生的氮气过量,可使空气中氧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
4.7发生氮气时急救
4.7.1氮气中毒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7.2液氮皮肤接触: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5.规定
5.1用氮气进行气密试验时,必须对设备、管道按从力等级划分,相互之间及系统以外的连接阀处加盲板隔离,防止窜气损伤他人;安全阀处于完好状态,拆除所有超量程仪表或关闭根部阀,防止因超压造成仪表、设备、管线的损坏;充压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以防超温超压,选取的试验庄力为操作庄力的1.1倍。作业中应撤离相关系统内现场其他作业人员,巡检人员的站位应注意法兰(盖)的侧面和对面都不能站人。另外对泄漏点的处理应在泄压后进行,严禁带压处理。 5 .2系统或设备氮气吹扫、置换,置换前应制定作业方案,确定作业流程,明确排放地点,做到明确分工、责任落实。排放口应设置在安全地方或配有专人监视,作业时排放口附近撤离从事其他作业的相关人员。
5 .3进行吹扫、置换的设备、管道系统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所有与吹扫无关的部位、系统要关闭或加盲板隔离,相关的操作严格按盲板示意图执行,同时附上盲板隔离检查汇总记录。置换时要逐个打开所有的排污阀或放空阀泄压和排放余液,调节阀的前后阀旁通也应打开。
5 .4置换应根据氮气和被置换介质密度的不同,选择氮气进入点和被置换介质的排放点,确定取样分析部位,以免遗漏,防止出现死角。在指定的采样点测量氧含量、烃类气体含量,采样点应选在氮气置换接气口的最下游(终点和易形成死角的部位附近)。氮气置换至氧含量小于0.5%后,泄压至微正压状态保压。
5 .5凡需进入处理(检查或检修)的设备,经氮气吹扫、置换合格后,还必须用空气进行吹扫、置换,并经气体检测把关。其中气体检测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而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含氧量和可燃气体浓度同时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大于4%时,指标为小于0.5 爆炸极限小于4%时,指标为小于0.1;氧含量19.5一23.5%为合格)。注意对设备内部容易积聚或死角的地方进行吹扫、置换。用空气吹扫、置换前,必须关闭氮气阀门,拆除连接管线或加盲板隔离。
5 .6勿需进人处理(检杏或检修)的设备,经氮气吹扫、置换合格后,关闭氮气阀门,拆除连接管线,系统泻压后,才可进行拆卸或检修。在有氮气危险,可能使周围环境缺氧的地力,应采取合适的预防措施,如配备呼吸设备或氧气检测仪等.
5 .7拆卸、检修有氮封的容器盖板(盲板)、阀门时,必须先关闭进氮阀门,必要时加言板隔断。作业人员要进入氮封的设备,或探入氮封设备前,必须在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同时,进行第二阶段风险评估并经额外授权方可作业.进入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空气防毒面具,二人协同进行,设备人孔口外要有专人监护,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和探入。
5.8在打开经过氮气吹扫置换工艺处理的入孔或其它开口处,为防止未经许可随意进入可能存在缺氧环境的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人员全部离开后应山监护人员及时恢复设置。
5.9在使用液氮装轴承时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戴防寒手套,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5.10操作人员在氮气风险控制方面的安全做法:
5.10.1各班组之间加强信息交流,对存在的氮气安全问题及时向下个班反映。加强生产管理禁止任何人用氮气吹扫卫生行为。
5.10.2使用呼吸器(ppe)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确保正确的选型和使用。
5.10.3在受限空间内、有氮气危险的设备开孔处等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器。当作业过程中产生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进行风险评估。
5.10.4严禁以下行行为;不戴呼吸设备向可能存在氮气危险的容器内探视;在未配备合适呼吸设备的情况下,在有氮气排放的容器开孔处近端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擅自在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进入受限空间施救等现场行为。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六
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帽的使用管理,节约成本,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杜绝人身伤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并使之有章可循,特下发此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为加强各车间、部门安全帽的管理工作,正确佩戴和提高使用质量,延长使用年限,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安全环保科负责安全帽审批,库房负责发放、调换。供应部负责采购。
第二条佩戴标准。
中层管理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监察员佩戴白色安全帽,员工佩戴蓝色安全帽。
1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2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
3防止机械性损伤;。
4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至于被大风吹掉,或者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冲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5、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6、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
7、高空作业或者室内带电作业时,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并打开电报警开关,防止触电。
8、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补发或更换时要求将旧安全帽一并交回。
1、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3、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4、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挤压存放;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能和硬物放在一起。
5、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30个月后进行更换,由安全环保科为每名员工建立档案卡、由各部门安全员领用后发放给员工,到30个月后以旧换新。
7、安全环保科依据国家标准对安全帽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8、安全帽应记入安全用品(或安全工器具台帐)。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安全环保科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按照安全帽采购价格给予赔偿,重新领取安全帽。
9、新安全帽下发后,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如数上交库房),如发现上岗使用旧安全帽按照违章进行处罚。
10、农民工、临时工、季节工安全帽有公司办公室审批,库房发放,每顶安全帽收押金50元。解聘人员离职前将安全帽交回同时退还押金。不上交、丢失、损坏者押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监督部门。
安全环保科、生产工艺部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帽佩戴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附则。
1、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供应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七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危险、有害因素起到控制、预防、减少、消除作用而配备、设置的安全设施(装置、设备)始终保持正常、有效,特制定本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二.职责范围。
1.综合办公室。
1)为公司安全设施主要监管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2)协助最高管理者,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投入,参与安全设施的设置、配备确认工作。
3)参与保证安全设施正常和有效状态的日常、定期检查工作。
2.生产部。
1)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安全设施的选型、配制工作。
2)负责安全设施保持正常、有效状态的日常维修、调试、点检工作。
3.车间。
1)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点检工作。
三.安全设施定义及分类。
1.定义: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以内。
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2.分类(分三类)。
1)预防事故设施。
2)控制事故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四.公司现有安全设施状况(参见公司安全设施一览表)。
1.安全设施的设置和采购。
1)新投资建设项目。
依据建设项目设立时的国家相关劳动健康、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由设计单位按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配制,和建设项目一起进行安全设施的购入和安装。2)非新投资建设项目随国家新标准要求或既设安全设施的修缮、更换过程中需要配制的出现的采购,由办公室、生产部、车间协同选型、采购。
2.重要安全设施日常、定期点检、强检和确认1)定期点检、强检标准和责任部门(见下表)。
2)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管理者,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设施检查,以确认公。
司安全设施的正常、有效性,监督责任部门对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状况。
3.安全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置。
1)对安全设施发现有损坏需要维修、保养的,交维修班进行修复。
2)关联部门认为无效或设置不充分的安全设施,可提交办公室,经公司领导确认批准后,及时进行更新或添置。
3)各责任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提交责任部门领导,及时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需同时提交给办公室,以便公司领导及时研究整改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4)各责任部门在日常、定期点检中发现安全设施存在异常的,应及时进行改善。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八
1.1.加强叉车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叉车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
1.2.确保叉车的安全运行,避免公司财产和人员受到损失和伤害。
公司所有叉车和涉及的管理、驾驶和使用部门和人员。
3.1.设备管理部:
3.1.负责叉车的申购、报废、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等工作。
3.2,负责设备台账中叉车的登记、管理卡、维修记录的登记。
3.3.负责叉车年检、大修的对外联络。
3.2.叉车维保、管理人员(公司指派的叉车维保管理人员):
3.1.1.负责叉车的日常点检、维护和保养。
3.1.2.负责叉车用配件、燃油的控制和申购。
3.1.3.负责叉车年检、大修的联系和协调。
3.1.4.负责叉车各车间、部门使用外的日常协调和调度。
3.1.5.负责叉车驾驶员作业过程的安全作业的指导和监督。
3.2.叉车使用部门(车间、仓库等):
3.2.1.负责所属叉车工的工作分配和考勤。
3.2.2.负责所属叉车工的薪资核算。
3.3.叉车工:
3.3.1.服从专属使用部门的工作安排。
3.3.2.在使用专属使用部门使用外,服从叉车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
3.3.3.严格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和日常保养。
3.4.监察部:
3.4.1.按本规定的要求,对叉车管理和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检查和处理。
4.1.叉车管理:
4.1.1.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叉车由设备管理部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叉车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4.1.2.叉车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车车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4.1.3.设备办理不应建立健全每辆叉车的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1)、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4.2驾驶人员管理:
4.2.1所有驾驶叉车人员必须市、区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2.2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操作资格。
4.2.3无证、无效及过期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叉车操作。
4.2.4非工作期间叉车司机不准操作叉车玩戏或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5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和闲谈。
4.2.6.叉车驾驶员须服从使用部门的安排,使用部门使用间歇期间,经叉车维保管理人员与各使用部门协调后的统一调度。
4.3叉车钥匙管理:
4.3.1叉车钥匙由使用部门指派专人保管,并做好上下班的交接,由当班负责人收发。
4.3.2操作人员离开车辆,必须拔下钥匙,做到“人离钥匙离”。
4.3.3使用结束后,钥匙需及时交还到当班负责人处。
4.4使用前点检:
4.4.1.叉车驾驶员在驾车前须做好叉车的自我点检。
4.4.2.按照《叉车点检表》(如附件1)对叉车各个部位和系统进行仔细检查
4.4.3.点检完成,对叉车车况进行判别,车况良好投入运行,发现异常即停止运行并及时报告叉车维保和管理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和维护。由叉车维保、管理人员判别,达到良好状态,方可投入运行。
4.5.行驶过程安全注意事项:
4.5.1.叉车起步时要由慢而快,应先对制动器和转向功能进行验证,要看清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方可起步。
4.5.2.前后换向时,应使叉车完全停止后方可进行。
4.5.3.转弯时必须慢速行驶,倒车是须注意车后的人和物品。
4.5.4.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r。
4.5.5.叉车不得载人行驶,除司机室外,其它部位严禁乘人。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
4.5.6.叉车行驶过程中须时刻注意行驶路径上的物品,防止物品损坏。
4.5.7厂内叉车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毫米,门架须后倾。不得作剧烈的刹车和急转弯。
4.6.叉运货品和装卸过程的安全原则及注意事项:
4.6.1.在未发动前必须注意车辆周围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确保运载的安全。
4.6.2.在叉起物品是须注意周围其他物品的位置,防止货叉叉坏和倾覆其他货品。
4.6.3.货叉在规定的负载中心,最大负载不超过额定起重量。如货物重心改变,其起重能力应按车上起重量规定执行。
4.6.4根据货物大小调整叉间距离,注意货品的平衡,使货物重量均匀地分配两叉之间。
4.6.4货叉插入货堆时货叉架应前倾,货物装入货叉后货叉架应后倾,使货物紧靠叉壁,然后才可行驶。
4.6.5升降货叉时,一般应在垂直位置下进行。
4.6.6在进行装卸时必须使用手制动,使叉车稳定。并绝对禁止叉架下有人。
4.6.7车辆不得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 。
4.6.8货叉架前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必须迅速地操纵手柄置于中间静止位置。在操纵一个手柄时,注意不得使另一个手柄移动。
4.6.9当搬动货物时,货物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正常情况严禁倒车行驶。
4.6.10严禁用货叉等属具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禁止单叉作业或用货叉顶物、拉物,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物品,禁止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禁止高速叉取物品。
4.7.叉车的停放和应注意事项:
4.7.1.叉车在停止使用时,应按定置管理规定,在定置地点停放,随用随开,用后及时归位。
4.7.2.停车后,拉紧手制动杆,换档手柄置于“空”速档。
4.7.3.工作完毕,货叉应置于地面,不得悬空,将车刹稳。
4.7.4.清洗车内外的污物,检查各部紧固件连接有无松动或渗漏。
4.8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置:
4.8.1.叉车在行驶和叉运、装卸过程中损坏公司设施、物品和叉车本身,或因疏于点检和维护造成叉车非正常故障等均属于叉车事故。
4.8.2.叉车发生事故时,应马上报告叉车维保管理人员。叉车维保管理人员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根据事故的内容和性质报告给使用部门的主管和设备管理部门。
4.8.3.使用部门的主管和设备管理部门,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以书面形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经生产运营执行审批后,报监察部门备案。
4.8.4.由叉车维保管理人员、设备管理部和叉车使用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跟踪预防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4.9.叉车管理和安全使用的奖惩规定:
4.9.1.对违反本规定4.2“驾驶人员管理”相关条款的,第一次发现,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第二次发现扣发200元,三次以上,扣发500元。
4.9.2.对违反本规定4.4,“使用前点检”按照《叉车检查表》中的项目在上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或是存在不检、漏检及不及时上报检查结果的情况。凡是由下一位检查出的前一位未报告的问题,由前一位员工承担责任。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发100元,三次以上扣发200元。
4.9.3.对违法本规定5.5“行驶过程安全注意事项”,和4.6“叉运货品和装卸过程的安全原则及注意事项”造成公司设施、物品和货品损坏的,每发生一次除了按造成的损失的30%作出赔偿外,第一次追加扣发150元。第二次追加扣发200元。三次以上追加扣发500元。
4.9.4.对违反第4.7,”叉车的停放和应注意事项”的,除4.7.1按《车间定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外,对违反其他条款的,每次处罚50元。
4.9.5.对违反4.8“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置”的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上报和处置者,每次处罚200元。
5.1.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生产运营中心和公司监察部。
5.2.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前实行。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九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厂内叉车在使用、维护、保养、操作等相关注意事项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本程序适用于xx公司各部门(车间)。
3.1 生产车间调度1台电瓶叉车、仓储、物流部调度2台叉车。
3.2 调度部门负责叉车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保养;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编制车间叉车适用的安全管理规程或制度等工作。
3.3 各车间(部门)在使用叉车作业过程中,负责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监护工作。
4.1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 保证叉车的清洁卫生,定时对叉车进行清理与保养;
4.1.2严禁酒后驾驶, 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打手机。
4.1.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4.1.7驾驶员应严格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4.2驾驶前的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检查启动、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2.2 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 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2.4 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装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4.3驾驶规定
4.3.1 使用叉车,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 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 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4.3.3 当有机械问题不能自己进行修理的,部门需以通知单形式通知小车班进行检查、维修。
4.3.4 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3.5 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保障安全。
4.3.6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要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要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7 当所装物料出现泄漏或翻倒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叉车处于熄火状态。
4.3.8 没有经过调度部门的允许,禁止叉车给其它部门(车间)装卸货物。
4.3.9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 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 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4.3.10 驾驶叉车时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单叉作业,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规定,禁止超载作业。
4.3.11 叉车作业时禁止高速叉取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叉取货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3.12 叉车载物高度遮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开叉车;倒车时要发出倒车信号,由后轮控制转向时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车速要平稳,观察前后有无来车及行人。
4.3.13 驾驶叉车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阻挡,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14驾驶叉车在卸货时的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周转筐、木托盘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伤人;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3.15叉车在完成叉货任务后,需将叉货区域内的周转筐、木托盘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码放整齐。
5.3叉车运行至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时,需小心行驶,如因违规操作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其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5.4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的经济处罚。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十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3.1叉车使用者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3.2叉车的一级维护保养由叉车司机负责,二、三级维护由设备科(厂家)进行。
4.1叉车工要求
4.1.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4.1.4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1.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
4.1.4叉车工不准进行作业无关的工作,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不得作业。
4.2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2.1叉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叉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 .2车间内所有叉车必须为生产经营服务,不得挪做它用。
4.2.3叉车只能在厂区内行驶,不得擅自驾车出厂。
4.2.4叉车启动时,必须缓慢提速。
4.2.5在厂区内作业的叉车,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公里/小时,厂房内作业的各种叉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公里/小时。
4.2.6叉车作业时,车前、车后不准站人,配合人员必须站在叉车两侧。叉车驾驶员应时刻注意配合人员的动向,移动车辆时,应鸣笛示意。
4.2.7叉车驾驶员作业时应做到“六慢”、“六不准”。
4.2.7.1六慢:会车要慢;转弯要慢;情况不明时要慢;叉码物品时要慢;作业环境车多人多时要慢;倒车行驶时要慢。
4.2.7.2八不准:不准开车带人;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准开带病车;不准开车在车间内兜风、玩耍;不不准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车辆。
4.2.7.3叉车在行驶过程中,严禁快速变换倒顺方向,以免瞬间产生极大的扭矩,引起车翻。
4.2.7.4叉车使用严禁超载。
4.3叉车维护保养。
4.3.1叉车司机每天开车前须认真检查车况。
4.3.2叉车司机每天充电前须对叉车进行纯水添加,特备注意要打开蒸发盖。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十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管理人员职责:
1)部门班长熟悉国家对特种设备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学习。
2)电梯维修人员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控制线路。制订电梯的定期维保计划,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保和维修工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2、操作人员守则:
1)操作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每日上下班应做书面交接。
3)上班其间不得脱岗,如确须离开应将电梯停于基站并关上厅门和电源。
4)保持轿厢清洁,禁止用清水清洗。
1)电梯每日投入运行前,应将电梯上下运行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2)启用电梯时应确认轿厢停在本层。
3)进入轿厢应先开照明,并检查各开关是否有效。
4)电梯不得装运超长、超重货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当电梯困人时,应保持镇静,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劝阻乘客不要强项扒开轿厢门等待救援。
6)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掀按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
(1)运行中突然停梯困人。
(2)运行中产生异响、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
(3)到站后不开门或越过端站继续运行。
(4)控制开关失控、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5)厅、轿门未关严电梯开始启动。
7)每日使用完毕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基站厅外钥匙开关,并确认厅门是否关严。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十二
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人。
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二、责任。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
作任务。
3、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
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严禁酒后驾车。
2、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
4、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四、处罚。
1、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4、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7、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
8、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十三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安全标志的使用场所与类型。
1、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木工房、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2、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3、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坑、洞等地方,应悬挂“禁止跨越”、“禁止靠近”、“当心滑跌”、“当心坑洞”等标志牌。
4、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龙门吊、井字架、外用电梯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攀登”、“禁止逗留”、“当心落物”、“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5、有危险的作业区如:起重吊装、交叉作业、爆破场所、高压实验区、高压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通行”、“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6、物料提升机吊笼、外操作载货电梯框架,物料提升机等地,应悬挂“禁止乘人”、“禁止逗留”、“当心落物”等标志牌。
7、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禁止抛物”、“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8、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应悬挂“禁止戴手套”、“禁止触摸”、“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9、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标志牌。
10、在钢筋加工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绞丝机、打孔机等机械设备的旁边应悬挂“当心机械伤人”、“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11、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沟(坑、槽)等处应悬挂“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禁止抛物”等标志牌。
12、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应悬挂“必须戴防护眼镜”、“当心火灾”、“必须穿防护鞋”、“注意安全”等标志牌。
13、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出作业施工必需系安全带”等标志牌。
14、在砂浆搅拌机、钢筋机械设备等旁边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志牌。
15、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
16、在出入通口、基坑边沿等处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由充足的照明。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金石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要求,要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十四
为规范我公司安全标志使用,提醒员工注意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定。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存储运输等有必要提醒员工注意安全的场所。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警告标志的基本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2.在施工未完成地段设置“禁止进入”标志;。
3.在易塌方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
5.在临时电源处设置“禁止触摸”等禁止标志。
6.在机械设备处应悬挂如“禁止身体靠近“等禁止标志。
7.在施工现场、楼梯口、爬梯等部位设置“注意安全”、“当心坠落”、“当心吊物”、“当心伤手”、“当心触电”等警告标志,以提醒施工人员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避免发生事故。
8.在厂内车、人混合行走的路段;道路的拐角处、平交路口;车辆出入较多的厂房、车库等出入口处,应设置“当心车辆”警告标志。
9.具有对人体有害的气体等作业场所,在易发生泄漏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必须戴防毒面具”指令标志;如易发生坠落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必须系安全带”指令标志。要求施工人员按照安全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0.在便于安全疏散的紧急出口处,如高层厂房出口处,与方向箭头结合,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志。
11.在工作现场,应划定安全通道并设置“安全通道”提示标志,提示施工人员行走的方向。
1文字辅助标志的基本型式是矩形边框。2文字辅助标志有横写和竖写两种形式。
横写时,文字辅助标志写在标志的下方,可以和标志连在一起,也可以分开。禁止标志、指令标志为白色字;警告标志为黑色字。禁止标志、指令标志衬底色为标志的颜色,警告标志衬色为白色。
1.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让员工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3。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
4.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标志牌要固定稳固不倾斜。
5.安全标志牌应保持完好,如有破损、变形等不符合要求时就及时修整或更换。
6.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7.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8.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安全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实用15篇)篇十五
4、电梯及电梯机房内严禁乱按控制按钮违反待岗、罚款300元、扣考核分数4分。
5、禁止在电梯轿厢内乱涂乱画违反记大过、罚款250元、扣考核分数3分。
7、禁止在电梯内吸烟违反待岗、罚款1000元、扣考核分数4分。
8、禁止在电梯内休息或故意逗留违反警告、罚款150元、扣考核分数1分。
10、如电梯因管理不善出现故障,气化工段现场班长处罚200元,扣班组考核分数2分。当班轮班长连带处罚100元,气化工段工段长连带处罚50元。
11、此规定20xx年9月27日开始实施。
化工厂20xx/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