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

时间:2024-11-15 作者:书香墨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一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岁半的小海伦在生了—场重病后,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生活在无边的黑暗和痛苦之中。她的父母为她请来了莎利文老师,海伦.凯勒在沙利文老师的精心指导,渐渐的学会了摸盲文﹑拼写单词﹑用手指“说话”,海伦十岁的时候,父母又为她请来了萨勒老师,萨勒教海伦怎样发音,就这样海伦学会了说话,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毕业后她把自己全部的爱都倾注在残疾人身上。读到这里,我想:海伦.凯勒一个自幼盲聋哑残疾的人,为何能有过人的毅力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再想想自己,平时我一碰到一点困难,不是想打退堂鼓,就是怨天忧人的。有一次,体育老师让我们200米的操场跑四圈,我刚跑了一圈,就累得腰酸背痛,两腿发抖,弯腰驼背,大口喘着粗气,心想:这位体育老师怎么这么严,跑4圈,谁能受得了,这节课过得实在是太漫长了。慢慢的我就坚持不住了,然后脚步也抬不起来了;练数学题的时候,遇到有难度的题目总是想马虎对待,草草收兵,或者读不会就干脆空在那里;做语文题总是记不住生字﹑课文,不是积极地找原因,而是嫌自己太笨,天生脑子就没别人灵活,所以才心安理得去偷懒,不背也不写……不光是我,不少同学都会以条件差呀!困难多呀!自己笨呀!题太难为不能取得成功的借口。如果拿我们理由和海伦的困难相比,这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让我记忆有新的故事是:海伦凯勒不分昼夜,像一块干燥的海绵吸允着知识的甘霖。她拼命地摸读盲文,不停的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那样的如饥似渴,一只小小的手指都磨出了血,沙利文老师心疼的把她的手指一一包扎起来,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海伦终于学会了书写和算术。海伦.凯勒是活在我心中的英雄,在80年无光﹑无声的孤独岁月里,她凭着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和奋斗精神,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著作,是我们明白了爱回报爱的道理,是我们有战胜困难的勇气。

同学们,让我们告别“小皇帝”﹑“小公主”,一起来学习海伦.凯勒吧!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二

我喜欢旅行,但不喜欢一个人,只是不可否定的是大多数时间我都是一个人在走着,看着,想着,也许这片景色你也曾经拥有,找不到有比“喜欢”更好的词来形容它,也不是对它的程度不深,而是如果一种东西寄予了太多“求得回报”的小念头,那么它必定受不了这样的重量,你也从中得不到应有的乐趣,相反是埋怨,是诅咒。与旅行相生的另一个词便是旅馆,一次好的值得称赞的旅行,必定要有一个从容不迫的旅馆亦或是住所,外界新鲜的人或物早已把那颗急于猎奇的心填塞的满满的,再也没有余地思考理会其他的琐事。我们可以说不需要如何的富丽堂皇,但却足以是安安稳稳地给我们的身体和灵魂一个慰藉就好。

我喜欢这本书的自序,但正文却是在我接受范围之外的,其实一本书的好坏,取决于自己是否被其吸引且合上书之后仍能出发某些感想,我诚恳地说这本书我没有看完,可谓是云里雾里,不明不白,当我发觉我并不能与作者有什么过多,于是我开始挖掘自己对旅行的'看法。听着陈绮贞《旅行的意义》“你看过了许多美景--”的确,你闯入了本不属于你轨迹该通往的地方,因为你选择,所以试着尝试着去接纳新的人新的事。今天做六级试卷正好有一篇要我们写你对越来越多人去国外旅游的看法,答案里说的是生活质量、新的时尚、国家的开放一些方面的因素,对于以上的。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三

这本书最好看的一节就是“皮皮鲁传”了。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因为我很佩服皮皮鲁。我感觉里面的主人公皮皮鲁很调皮但又很勇敢。他在过春节的时候放鞭炮,在别人面前吹牛,说自己的胆子很大,皮皮鲁为了让别人证明自己胆子很大,他就坐着二踢脚飞上天,他在天上看见一个大钟,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拨了一下,可是谁知他拨动了地球之钟,所有的人都在梦游,有的在比嗑瓜子,有的在比翻眼皮,总统染上了开会病……世界间一切都乱套了。皮皮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最终又飞上了天空,拨动了地球之钟,人们的生活又恢复了正常。

我想:我要学习皮皮鲁那种遇到困难不低头,而与困难顽强搏斗的精神。

皮皮鲁传读书笔记刘云添。

我经过千辛万苦才找到这本书。

一天,我妈妈让我姐姐去新华书店给我买书,结果我姐姐买了一本《鲁西西传》,说没有《皮皮鲁传》,我在另一家书店买着了。

我非常喜欢主人公皮皮鲁,他本性善良、勇敢、自信、机灵、坚强的精神。他自己犯的错误自己改,他有一个毛病,就是爱吹牛,他胆子特别大,连二手炮也敢拿着放,我连能捏地炮也不敢拿着放,有一次,他的朋友跨他说连二手炮也敢拿着放,他说他还敢骑着二手炮上天呢,朋友说:“这么小,怎么骑啊。”皮皮鲁说:“这,”皮皮鲁想了想,“有办法啦!”皮皮鲁把二手炮的粉放进竹竿里,拿火一点,骑着上天了,皮皮鲁看了看下面,心想,真不应该吹真个牛。

我一定要学习学习皮皮鲁,你也看看吧,一定会学到很多知识的。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四

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她一生只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老师的帮忙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成全中,海伦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各地,为残疾人加油鼓劲。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一天:我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感动的人们。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体验他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有位哲学家以前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有着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但自身缺乏毅力。

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一、要正确地对待困难,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到困难。遇到困难时,不要害怕退缩,而要想方设法地将困难克服,战胜困难的过程也正是自我进步的过程。

二、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不容易是把每一天应做的事每一天都坚持做。什么是不简单?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是啊,如果能按上面说的去做确实是十分难。做一件事、坚持一天很容易,坚持二天也很容易,但天天做到却很难。因为这不仅仅需要恒心,还需要坚韧不拨的毅力。而要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更是难上加难。因为这不仅仅要上述的两点,还要有做事认真仔细的好习惯。如果我们能办到这两点,就能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得到进步,得到提高。

三、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海伦在巨大的打击以及困难面前,不是怨天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应对,使自我得到信心。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五

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对苦难的不同态度往往导致了我们不同命运,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而正确的人生理想,会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

而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述的就是这个道理,海伦.凯勒被称为人类意志力的伟大"偶像",她是不幸的,出生年仅19个月就被病魔夺走了光明和声音。但是坚强的她并没有因疾病而放弃对生命的热爱,也正是因为如此在1933年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篇散文,这本书震撼了全世界亿万读者心灵,改变了万千人生。

海伦的父母十分的爱她,于是父母想尽一切方法把海伦的眼睛治好,但他们并没有成功,是莎莉文老师不断帮助她克服困难,并让她有了自信,老师的训练使她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并开始与人沟通。海伦.凯勒一直渴望自己生命中能有三天的光明时间,不是三个月,更不是三年,仅是三天,第一天她奉献给有生命和无生命的朋友;第二天看到人与自然的历史;第三天她进入城市,来到了为生活人们常奔忙的地方;把自己活的每一天当生命最后一天来看,而且她并不像有些人一样浑浑噩噩的虚度年华,而是十分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的一切。

看完这一本书,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人生并非一帆风顺,不管遇到多大困难,我们永不放弃,珍惜身边一切,向海伦学习,要对生活报以乐观的态度,走出困境。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六

《皮皮鲁传》中的皮皮鲁是作家郑渊洁造出来的一个人物,他是个大胆、顽皮、聪明、机智的小男孩。故事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充满了神奇的色彩,我在暑假看时,有让我笑的前仰后合的,也有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时我还情不自禁的流下眼泪。

皮皮鲁的大胆表现在有次他拿了1个竹竿,把”二踢脚“里的火药小心翼翼的倒出来,再引出一根火药线。他使用火柴把火药线点着,双手抱着竹竿,嘴里大声喊着:”10、9、8、7、6、5、4、3、2、1,起飞。他像利箭一样冲上云霄,皮皮鲁误入三眼国,被三眼警察抓住。

皮皮鲁,你面对危险,不慌张,你面对困难不退缩,我对你五体投地。这本书告诉我:有梦想就应该去做,不论多大,不论多困难,一定要像皮皮鲁那样不退缩,勇敢面对!

《皮皮鲁传》读书笔记闫子贤。

这一学期,我读了《皮皮鲁传》这本书,我最喜欢里边皮皮鲁和妈妈去银行的奇遇。

那一天,皮皮鲁和妈妈一起去银行,皮皮鲁板着脸跟着,因为他不喜欢银行的味道。他们来到银行门口,妈妈进去取钱,皮皮鲁在门口等着。突然门口来了一辆车,车门开了,出来几个彪形大汉,他们上去踢了皮皮鲁一脚。一个大汉拿着枪,让工作人员拿钱。大汉把钱拿到手坐上车跑了,皮皮鲁召唤出幻影号,开着它去追大汉了。皮皮鲁不费力就追上了他们。大汉的车停了,他们从车里出来,眼睛警惕的向四周张望。皮皮鲁用幻影号上的武器,大的大汉们都服输了。皮皮鲁跟警察打了电话后就开车走了。警察赶到后,大汉们被逮捕了。

这个情节是我最喜欢的,我在这一段里受到了启发,皮皮鲁很勇敢,也很聪明,如果是我,我也要勇敢的去抓坏人,但是首先要保护自己。如果你喜欢这本书,就和我一起分享《皮皮鲁传》带来的乐趣吧!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七

我读过的童话故事有许多,但最有趣的还要数《皮皮鲁传》了。听说这本书是郑渊洁专门为男孩写的,我就更加想看了。一放暑假,就吵着让妈妈从当当网上买了这本书,我被这个童话故事深深地吸引了。

皮皮鲁便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最喜欢放鞭炮,喜欢吓唬女孩子。有一天,他为了逞能,把许多“二踢脚”的火药都装进了一根竹竿,点燃,“轰”的一声,皮皮鲁便飞上了天空,进入了一座房子,房子里面有一座大钟。他觉得很好玩,就把地球之钟拨快了两圈,于是麻烦就来了。人们的行为开始变得稀奇古怪,动物园里的动物都跑出来做了高官……一切都乱了,人们被转晕了,醒不过来,只好在梦中生活。皮皮鲁后悔极了,他下定决心要再做一个“二踢脚”飞上天空,把地球之钟拨回来。经过努力,皮皮鲁终于找到了许多鞭炮,把小卧车变成了飞机,飞进了云彩,拨回了世界之钟。从此,地球正常运转了,人们从梦中醒来,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皮皮鲁虽然很顽皮,但他敢作敢当,犯了错误知道要及时改正,而不是推卸和逃避。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勇敢、知错就改的好孩子。

我读了《皮皮鲁传》中的《皮皮鲁和机器猴子》这本书,知道了,虽然现在科技发达了,但是给环境带来不少危害。不光是人,连动物也一样受到了危害。

故事讲的是,一个普通的猴妈妈生出了一个机器猴,它没有心脏,也没有呼吸。原来,是因为猴妈妈在怀孕的时候,由于受到了空气污染、电磁污染……的影响,所以生出了一个畸形的怪胎。出生的小猴叫力力士,表面上看和普通的猴子没什么区别,但是体内全是机器零件,而且拥有各种特异功能。比如隐形、飞行和任意变成人的样子等等。全世界为了争夺力力士,大打出手,并不亚于世界大战。

虽然这是一个童话,但是它揭示着环境污染对地球的危害有多大,是值得我们深思的,现在大家都迷上了电脑、电视。夏天,大家又依赖空调。过着舒适的生活,但是却免不了电磁污染对我们的伤害,还能使我们的免疫力低下。马路上的汽车都排放着尾气,这样,就构成了大气污染。大气污染不只是汽车尾气,还有工厂排出的废烟,焚烧垃等。

要是大家再不保护环境的话,世界上就真的出现机器猴了。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八

也许人类就是这样,不懂得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而渴望那些远在天边的东西。在光明的世界中,视觉,这一丰富生活的天赋才能,竟只被作为一种便利,多么可惜啊!

读完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心灵感受到前所未有过的震撼。回想书中海伦的种种磨难与克服磨难的勇气,我思绪万千。有一丝感动,对于海伦自强不息精神的感动;有一种震撼,是对于残疾人的顽强意志背后的震撼。我读懂了海伦身后千千万万残疾人的艰难,更读懂了那份追求光和热的对于生命的热爱。

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在不到两岁的时候就失去了听力和视觉,失去了本该属于她的光明与声音。在一个黑暗无声的世界里,犹如在迷雾笼罩的深海中,没有指路的灯塔,也没有停靠的港湾。幼小的海伦如大海上的一只小舟,她感到无助与恐惧。对于光的渴望,对于黑暗的反抗,都徒劳无功。直到海伦七岁那年,安妮·莎莉老师走进她的生活,海伦的一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老师犹如灯塔,带给她光明与方向。最终,海伦·凯勒凭着顽强的意志和对于生命的热爱,成为了一名带有传奇色彩的女性。她的著作也使她赢得了全世界的尊崇。

海伦·凯勒教导人们: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九

梵高的一生跌宕起伏,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绘画的一份热情、一份执著,他渴望生活,渴望绽放自己。

梵高传读后感。

渴望生活我心永存_读了《渴望生活梵高传》有感温森特梵高,一个一想起来就会联系起他那幅狂热绚丽的向日葵的画家。我一直对他有着一种同情才华横溢的落魄艺术家的情感。但当我读完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梵高》,我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他。读完,我含着眼泪,并不是因为他悲苦的一生,也不是那可怜的终结,而是因为感动,一种非凡的生命力的感动,一种对生命的非凡热爱而感动的泪水。梵高出生于一个辉煌而富裕的大家族中,梵高本应像他父亲一样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牧师,但梵高不愿被家庭所束缚,他渴望生活,追求自己的理想,升华他自己的一生。梵高是放任随心的,他不在乎世人的反应,只求心灵的释放。梵高是一种精神的象征,他对美好生活和艺术的执著追求,他有质朴而善良的心。坎坷苦难的生活没有压垮他,也许正是他赋予了梵高才华,也使他觉得绘画才是自己的生命。虽然番号是一名拓荒者,但他往往不为世人所理解,他是孤独的,但他的精神、他对艺术的执著都深深的烙印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品味梵高一生,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卑微。我并不是鲜艳的花朵,也不是参天的大树,我只是一株随风飘荡的小草,但小草为什么不可以有理想呢?虽然我的身躯不够庞大,但我又顽强的生命力,我有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有对理想的执著。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人的一生终究是坎坷的,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梵高的一生跌宕起伏,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绘画的一份热情、一份执著,他渴望生活,渴望绽放自己。梵高思索了他的一生,他向那些害过他、帮助过他和支持过他的人告别。面对着夕阳,他把左轮手枪压在自己的腹部扣动扳机,像一抔急速还原的泥土,返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里。他向自己开了枪,但他的生命并未歇止,而是被他一笔一笔抹在每一幅画中,随着他的画永存。也许,我们不必似梵高般消极对待一切,但我们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便不枉此生!梵高,一个因善良受苦的天使!梵高,一个用色彩享乐的天才!

你们知道梵高吗?写《梵高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欧文·斯通,书中介绍他是一位伟大的画家,当我看到梵高一幅又一幅壮丽辉煌的油画时,我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整个世界豁然开朗了!

梵高这个人本身长得奇丑无比呢!他长着一双呆滞的大眼睛,深深地往下凹,一些鱼尾纹在他眼睛旁,目光显得很忧郁,并长着一对粗眉,它们让人觉得不搭配;还有一双小耳朵,小到像洋娃娃的耳朵,一个鹰钩鼻,鼻子向下塌,并且是秃顶呢!他的行动也很笨拙,呆头呆脑的。

你可知道梵高活的时候一幅画都没卖出去!但他死后他的画卖了大概有九千万的法郎!我给你举个例子:梵高在世的时候一幅《红色的葡萄园》只有四百法郎,可他死后这幅画是四千万多的法郎!梵高为了绘画奉献了很多甚至生命,他把自己的右耳朵给割了下来,并且让自己神志不清,神经受到破坏以至后来去世了……这是多么不幸呀。

我看完了这本书,觉得梵高做事十分认真,全力以赴地画画,他把全身精力投入到绘画中。我想我们应该像他学习,全力以赴。每当我们做完事后,应该首先问问自己:“我们全力以赴了吗?”

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温森特·梵高!

《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

“痛苦便是人生”这是名画家文森特.梵高的临终遗言,也是他那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给梵高写的传记《渴望生活——梵高传》的前言。在传记中中,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欧文·斯通用一支神奇的笔勾勒了这位一代印象派巨匠那充满痛苦的悲剧人生。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这本书看过很久了,它给予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梵高是个为艺术而生的天才,他的伟大毋庸多言。

他的弟弟提奥则是在他背后默默支撑他的另一个伟大的人,没有提奥就没有梵高。因为梵高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他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出生+绘画+死亡,除此以外再无其他。虽然他也曾追求过爱情,却从未获得。当他为爱情把手放在燃烧的蜡烛上方,以此表白时,我感动得无意言语。无疑他的爱是疯狂的,可惜没人敢接受。和妓女生活的那段时间,更加没有爱情可言。在绝望中无以回归的梵高,最终选择了以绝望的方式离开自己。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铭黄,碇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粘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

但梵高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他自己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没打中心脏,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当天晚上,凡高叼着烟斗一言不发。第二天,凡高还与来看它的提奥谈起他对艺术的见解。到了晚上,他开始虚弱。1890年7月29日凌晨1时30分,凡高停止了呼吸在他的弟弟提奥的怀里离开了这个世界。享年37岁。他的遗言是:“thesadnesswilllastforever。”更是让人感觉到他的内心深处那久久的痛苦和绝望。

梵高死后六个月,弟弟提奥在对哥哥痛苦的思念中带着无限悲痛离开了人世。他被人们安葬在他哥哥的墓旁-奥维尔墓园。墓园很简单,兄弟两的墓碑也很简单,上面分别写着:文森特.梵高与文森特提奥。

也许梵高早就意识到:破碎会带来快乐。可以让自己不再绝望,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十

当我看完《我要精彩》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艾伦的勇敢、乐观、自信。真的,生活因他而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他在童年时期,不幸患上了小儿麻痹症,双腿也因此残疾,但他从没觉得自己是残疾人,更不会让身体的不便阻障自己去体验生活中的美好与乐趣。他爬树、打猎、骑马,到丛林中去冒险,所有男孩子能做的事情他都去做,他凭借乐观勇敢的精神,跳过了人生中的一个个水洼最后还实现了人生理想,成为一名作家。

这个勇敢的男孩,在看了《好友》这个报纸中的关于游泳的文章之后心血来潮,夏天的夜晚,艾伦偷偷到三英里外的湖里练习游泳。他想着报纸上说的,在这种荒凉、孤寂、袒露在天空之下的湖水里游泳,他慢慢拨动着湖水,鼓励自己镇静下来,然后慢慢地游,他打败了恐惧,跳过了又一个水洼,最后终于学会了游泳。

艾伦的勇敢使我惊叹,每次上课,我都不敢举手发言,害怕答错被同学们笑话,为什么连艾伦这个身体有缺陷的人都能跳过水洼,为什么身体健全的我有时却不能呢?这时我想起了《八十天环游地球》里的主人公:福克先生。他在遇到困难之后的镇静,历经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跳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水洼,最后成功的环游了地球。

就比如说我不敢举手发言,那我怎么办?我就应该像艾伦一样勇敢的去面对它、面对这个水洼。“水洼”对我来说或许是一种阻碍,是我人生路上的绊脚石,但在某种意义上它又像是一笔难得的财富。因为它能磨练我的意志,锻炼我的毅力,使我赢得成功。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十一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飘的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小说中的主人公郝思嘉总是追求着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她对于一切好奇的都想知道都想得到。对卫希礼的追求对卫希礼的爱就属这种情况。在希礼身上有着一种思嘉思佳所不了解的东西,这种神秘性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也就足以使她的对他的爱更加深切。

希礼喜欢制造种种颜色鲜明的梦让自己在梦的世界里活动,他不愿回到现实中来,对人生冷眼相待,不乐观也不悲观,在现实中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便耸耸肩向他的音乐、书本里去躲避。现实中的希礼是懦弱的无能的,就像瑞德说的,卫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即使他在战前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场战争将夺取他赖以生存庄严与辉煌的生活,可他却不曾试图改变它。既无力于改变,那就选择逃避,于是他选择媚兰作为他和旧时代联系最后的精神依托,直到随着媚兰而去才崩溃于瞬间.所以对希礼,与其指责不如同情。

思嘉眼中希礼有一道神秘的光圈围绕着,为此思嘉必须得到他。思嘉的厌恶分明,立场坚定,只要让她明白了或者要做的事,她可以不择手段的去争取,作者在向我们毫无保留的展现她的贪婪、自私、虚荣.以及她的暴躁与率真,我认为我们没有必要去对她的这些与生俱来的本性说三道四,让人觉得可悲的是思嘉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光环是梦幻。当思嘉认清他时,认清她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虚幻是光环时,她却失去了瑞德的爱!可惜的还是思嘉,因为她的简单率真,为此付出了她此生最高昂的代价!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被卫希礼,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的心,死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没有勇气再去尝试,最后,他绝望了!

思嘉和媚兰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思嘉对媚兰的言行举止都看不惯,而媚兰却在任何场合下处处维护着思嘉。思嘉为了丢去黑纱竟在一个支持战争的舞会上与白瑞德跳起舞来,这种行为在当时真算是把一个上等女人的名誉给丢尽了,于是周围一切人的议论、指责一起向思嘉压来,这时只有媚兰为思嘉辩护,当一个北佬兵来到陶乐抢劫时,思嘉凭着她一时的冲动,将北佬兵击毙在血泊中,她顿觉害怕了,又是媚兰的无声支助给了思嘉勇气,然而这一切改变不了思嘉对媚兰的反感,直到媚兰将要去世之时思嘉突然醒悟了过去的几年里她的确是依靠着媚兰给予的力量闯过来的。思嘉是爱媚兰的,需要媚兰的。这时思嘉知道她一向依靠媚兰并不亚于依靠她自己,媚兰是她的刀、她的盾、她的安慰和她的精力。然而知道这一切为时已晚,她已永远失去了媚兰。

这就是小说中可悲的思嘉,她无法把握、珍惜眼前的幸福,无论是瑞德的爱还是的媚兰友情,她用一生的精力和情感去追求一个光环,最后留下的是永远的痛苦永远的悔恨,一切都随风飘逝。现实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像思嘉这种情形呢?我们身边已经拥有的幸福爱情、友情、亲情我们是否用心去体会了?不然的话我们是否也会像思嘉那样留下永远的遗憾?!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爱,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美丽,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美丽,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美丽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爱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飘》是美国作家格丽特·米切尔以美国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经典之作。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它以亚特山大及附近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女主人公赫思嘉如何从无忧无虑的塔拉农场主的千金在战争中成长为一个自私自利、贪慕虚荣的女人。小说还刻画了卫希礼、白瑞德、媚兰等人物,描写这一群人物由战前奢华的贵族生活沦为战中贫困的经历以及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

《飘》最吸引人的地方是赫思嘉的人生经历和她的爱情故事。这个鲜明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女主人公赫思嘉是一个复杂的南方女性形象同时又是现代女性注意的先驱。她本身就是矛盾的结合体,思嘉有善良也有奸诈,能吃苦耐劳却也贪慕图享受,对传统礼教表现出叛逆和反抗的性格。

思嘉的人生使我感到同情,而她的人生态度使我产生敬佩之情。战争爆发前,她是一个农场主的女儿,凭借自己最有资本的美貌以满足她的虚荣心。而后她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经历了命运的磨难,变成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塔拉——她的家,发现眼前的一切都被战争吞噬时,她才真正成长起来,才意识到“在来塔拉的路上,她已经把少女时代远远抛在身后。”她的青春已经随风飘逝了,这使我感到同情。

但是,思嘉面对困难时的态度又让我敬佩。遇到挫折时她总会想:明天我再想这件事好了,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也许有些敷衍,但是即使在最糟糕的时候,她也从不落泪,思嘉勇敢地承担起养活一家人甚至是自己情敌的担子,这是一种多么高贵的精神,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她面对挫折不言弃的态度是我欣赏的。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

小说的另一个亮点是赫思嘉的爱情故事。她浪漫又现实,贪慕虚荣却也坚守真爱。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功利的。为了钱,她不惜实用狡诈伎俩。思嘉的爱情失败在没有真正了解她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男人,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么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那么她就不会失去他。可惜当这个乱世佳人真正感悟到时,真爱已经远去……真爱?!我至今对它没有确切的定位。

《飘》一书中各个人物都有各自的特点,赫思嘉轰轰烈烈地活着,始终有自己的追求和执念,且不论她的对与错,因为每个人又何尝不是一个矛盾体?只是表现强弱罢了,思嘉的这股顽强精神,已是难能可贵。

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绝非易事,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去做一些我们想不到的事,思嘉在面对抉择无能为力时,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我最欣赏的也就是这句,永远充满希望,充满斗志,不言弃。这种精神,是值得我学习的。

拿到《飘》这本书其实也是一个意外,在学校的图书室中看到了它,觉得名字挺有意思。我看了看书上的玛格丽特·米切尔,似乎有点耳熟,便饶有兴趣的翻了几页。或许是和这本书有缘,莫名的喜爱就让对它我爱不释手。于是我便从学校借回了这本书。可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竟然深深的被书中的一个女人——思嘉·奥哈拉所震撼。

当然,我看到的不仅仅是思嘉坎坷的命运,更看到了当时战争下人们的悲痛与生活的艰难。我曾读到人们争抢死亡名单,有的喜极而泣,有的痛不欲生。那一张张极端的脸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思嘉几人之后的日子更加痛苦,当北方佬要攻打到思嘉所在的小镇上,她还要为自己的“情敌”媚兰接生,之后跟随瑞德满脸土灰、毫无形象的带着刚生产的媚兰和一个黑女孩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可是当时没有豪华的建筑,没有金钱,甚至连最基本的吃喝住穿都不能保证了。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思嘉,尽管在战争没有爆发之前她还是一个任性、自私、并不温柔的大小姐,但是如今这个在我眼中并不如其他小说中完美的女主角现在竟然意外的坚强。她挑起了家庭吃喝的重担,照顾着媚兰、仆人、以及已经痴呆的父亲。我知道,那时她最爱的母亲却因为霍乱死了。精神以及物质上的打击让我这个旁观者看着也极为心痛。那种绝望甚至已经从思嘉的心里,经文字蔓延到了我的情绪中——思嘉需要用自己的力量用尽所有的方法保全一家人的吃喝还有不受到战争的迫害。她不是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

迫于生活的需要,思嘉不得不为了三百元嫁给另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感叹,那时的社会真的很乱,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飘”,就仿佛在一瞬间思嘉快乐的生活被战争打乱,所有美好破碎了下来,随风飘去,所有人被迫面对残酷的现实。如再沉浸在自己的过去,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中会像战争中死去的人一样,体无完肤,伤痕累累,再也无法重新对家人说:“我回来了。”

在一个个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我被紧紧的吸引,其中有曲折的爱情故事,也有现实的生死离别。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桀骜不驯、勇敢,一场战争的恐怖、对人们的摧残。小说流露出作者对奴隶主的同情,对战后重建的失望以及对旧制度和奴隶主往昔岁月的不胜惋惜,又通过战中体现思嘉和瑞德只见的爱情。只不过,令我叹息的是,思嘉最后还是深深伤害了瑞德,她还是让瑞德因为自己依然爱着艾希礼而绝望离去。当她明白自己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

可欣慰的是,思嘉依旧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改变的积极,她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思嘉的这个坚强、对生活永不颓丧的精神,给我无尽思考。鲜明的人物,深刻的思考,应接不暇的情节,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百读不厌。仔细再想想,总会感觉这个故事以及这名叫做思嘉·奥哈拉的女人给人太多感动。

思嘉、《飘》,让我懂了,无论我们希不希望,第二天的阳光依旧会到来。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十二

教育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就像爱情。

最近有一款名叫《旅行青蛙》的游戏,风靡朋友圈,大家的身边可能都有这样的人:隔三差五朋友圈晒一晒蛙儿砸去哪儿玩了,又带什么礼物回来啦,怎么又在家宅一天啦,等等。

这些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没错,是不是跟你小时候爸妈对你说的话很像?

-你以为这款游戏佛性,氪金也比前两周风靡全网的《恋与制作人》便宜,当你看见别人家蛙儿砸的顶配,你开始反思是不是给你蛙儿砸的远远不够。

我很佩服作者可以通过一个小女孩scott的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书中描述她内心想法的天真无邪的语句,让人看了觉得仿佛真是出自一个小女孩之口。

cott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他年轻时还是镇上有名的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它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

书中的“知更鸟”就是黑人罗宾逊,他被诬陷强奸了一名少女,没有人愿意为他辩护,只有阿迪克斯承担了这个责任,为此,镇上很多人都在背后议论阿迪克斯,甚至说他坏话。但是他相信罗宾逊,也看清楚了这起冤案中的真相,更因为他崇尚人人平等,而不会像大部分人一样仅仅因为罗宾逊的肤色而质疑他的人品。

在法庭上,阿迪克斯据理力争,循序渐进地为评审团解释了事情的真相,渴望为罗宾逊洗脱罪名。但是,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却是令人失望且悲哀的。

罗宾逊还是被判处死刑,在庭审结束的几天内企图逃跑时被击毙了。

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此感到伤心难过,他不理解为什么真相明明如此显而易见,但是法庭却给出截然不同的判决。阿迪克斯说: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失去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

书中还有一段小插曲讲的是小女孩的哥哥杰姆因为发怒毁了杜博斯太太的花园,而被阿迪克斯严厉地教训一顿,并且被罚坚持一周去杜博斯太太家念书给她听。他希望让孩子们明白,什么错误可以犯,什么错误不可以犯。他总是希望以身作则,尽管平时很放任孩子们玩耍,但是当孩子们对怪人拉德利的家进行骚扰时,当孩子们因为其他人的坏话而打架时,当孩子们因为情绪失控而破坏别人花园时,他总会及时教育他们,教导他们事情的对错,教导他们如何做一个正直而且正义的人。

常有人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并不仅仅是因为孩子在出生后到入学前的这段时间大多都是由父母照料抚养,而是因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言传身教,将会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

最后以书中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十三

《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心灵救赎的故事;一个关于童年的故事;一个亲情与背叛的故事;一个与爱和友情有关的故事。

这本小说写的是人性的本质与救赎,每次读到这本书都令我感到震撼,随之一种咸咸的东西在眼眶呼之欲出。

小说写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阿米尔自小母亲因生他而难产死了,他父亲善于做公益,却吝啬给他关爱,但他父亲时常会给予哈桑关爱,这令阿米尔产生了嫉妒。

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眼看哈桑被人揍,强暴都没有出手相救,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他以不正当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不久后在阿富汗有战争,他也随父亲逃亡到美国。他在美国学习,有了车子房子妻子,但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救赎,阿米尔再度回了故乡,希望能够为不幸的好友尽力,哈桑已经死了,留下他的儿子再恤孤院,却也得知原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选择谅解,面对,他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找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他最终救出了他的侄子。

在文中提到三次“为你,千千万万遍”。第一次是他们十二岁那年斗风筝比赛,哈桑为阿米尔追逐那只赢得胜利的风筝,“他飞奔到街角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这句承诺纠缠了阿米尔大半生,直到最后追回那只遗失的风筝。自那次,哈桑被强暴,阿米尔一直被这个噩梦,紧紧缠绕,他在等待时光愈合一切。

第二次听到这句话是后,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为救侄子被打的住院无法动弹,“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帮助他的法里德说的。就这样,阿米尔哭了起来,不顾他折断的肋骨,让他无法呼吸,不顾泪水刺痛它裂开的嘴唇。

每次听到这句话都想流泪,三次话的含义都不同,阿米尔的前半生都在逃避,追风筝成为阿米尔长大的仪式,书中风筝是一种象征。而我们,只有一直追天上的风筝,追逐心灵的风筝。

偶然间听人说起这本书,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奇特的书名。如今,我真正得到了它——这本《追风筝的人》。

哈扎拉族人,一个经历了被羞辱、被践踏,在蹂躏中顽强抵抗的民族。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少爷。而哈桑,仅仅是阿米尔家的仆人,在后来的战争中被随意残害的哈扎拉族人。两个人身份截然不同。哈桑,至始至终对阿米尔——他的少爷怀着至高无上的敬意。即使在那场风筝比赛后。即使他知道自己的阿米尔少爷,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侮辱,看着他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他,却跑了。即使哈桑知道,知道阿米尔背叛了他。却毫无怨言。他具有令人敬佩的宽容、忠心。哈桑敬爱他的阿米尔少爷。不只是敬爱,是一种无私的爱,可以用一切去为他付出,却从不求回报的人。

像绿叶,从来都只是在背后默默衬托着鲜花的光辉;像野草,在风中坚韧不拔,傲然挺立。哈桑,始终在坚持,始终在等待阿米尔,等待着自己在出生时说出的第一个名字的主人。可惜,终归他们并没有相逢。哈桑走了,离开了,被残忍的塔利班组织轻松地用地雷炸死了。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往事永远不会被埋没。我看到,一个人犯下可怕的错误,他可能用一生来弥补。有些事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来了。阿米尔就是背叛过后,重新踏上寻找本质的路的人。哈桑走了,不会再回来。阿米尔即使用他的性命,也要把哈桑的儿子带出战场。带到自己的身边。这是给自己内心的救赎吧,我想。错过的就过了,再一次的情形,就不会再放弃了。

当一个人犯下了让自己不可原谅的错误,背叛了对自己全心全意的人,他的心里好像就留下了一道刀口。当再一次的情景,相似的人再次出现,人就开始赎罪。他们对不起自己的心灵,想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即使这很困难,但或许他们会用一生去弥补自己曾经的过错。

错过的,犯下的错,都是过去的了;而现在,曾经背叛过最重要的人的他们,也许只能用那种方法,抹掉自己曾经的过错。用对他人、对对于被自己背叛的人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人的无私奉献,来弥补,弥补往事割下的伤口。即使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自己的灵魂,已经得到了救赎,那一道伤口,也即将愈合。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十四

我坐在窗台上,手捧着《杀死一只知更鸟》静静地看着,直至夕阳渐渐将路灯点亮,方才发觉时间的流逝。合上书本,我感慨万分。

书名叫《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忠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这本书里的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毁灭善良的无辜者的故事。

故事以8岁的斯科特的口吻讲述,以父亲阿迪克斯帮黑人汤姆辩护与“怪人”拉德利为线索,以此巧妙的教育了斯科特与她的哥哥杰姆做一个正直、勇敢、善良、宽容的人。

在众多情节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阿迪克斯教孩子处理与杜博斯太太关系的故事。阿迪克斯对斯科特的教育方式不同于当时美国对女孩的淑女教育,而被邻居杜博斯太太批评甚至漫骂。斯科特与杰姆都忿忿不平,欲找她理论,而阿迪克斯却一笑而过告诉他们,太太在戒吗啡,性格有些暴躁,要理解并宽容地对待她。而在此之后他们的关系亦有所缓解。

看到这个我不由得想起一件齐桓公与管仲之间的君臣佳话。管仲是齐桓公政敌公子纠的下属,曾设法致齐桓公于死地,没能成功。后来公子纠失败了,鲍书牙向桓公推举管仲说:“管仲能力在我之上,若您能立他为相,必能使国富兵强。”桓公三思熟虑后,终理解并宽容了管仲。最终,管仲也不负重托,实现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局面。在这个故事里,齐桓公站在管仲的角度,理解了他当时的立场,打开沟通的渠道,建立了合作和信任的桥梁,终究带来了国家的兴隆。若宽容不在,历史恐怕要改写。

妈妈告诉我,宽容是人与人之间需要的美德,也是国际社会提出的一项共同基本价值,甚至每年还有一天定为了“国际宽容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经说过,宽容是一种积极而正确的态度,是基于了解且尊重他人自由和权利而获得。他倡导,用关心取代冷漠与轻视,用了解取代盲目、无知和歧视。我想,他就是为了在越来越多姿多彩,多种文化交融的社会中,地球村中的人们能更和谐、和平地生活在一起吧。

阿迪克斯对杜博斯太太的理解与宽容就是这样,他了解并心存善意地去对待她,太太心里必然也是明白的,所以在她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分,念起的就是阿迪克斯对她的宽容吧。我认为阿迪克斯是真正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的君子。以宽容待人,给予对方尊重与温暖。宽容是“以恕己之心恕人,以责人之心责己。”宽容是“世界以痛吻我,而我报之以歌。”宽容是“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而它却把香味留在脚跟上。”

我坐在窗台上,静看随风飘舞的落叶,深深感受到了宽容的美好。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十五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代表作,书中记叙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那天晚上,我闲的没事,然后就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我被迫无奈的翻开第一页,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无聊。所以,我就大概翻了一下,在我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虽然,是几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文字,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终于找到了那页,找到了那也得开始部分开始看,起初,我只看了几句,我发现这个书上讲的和我所看的一个电视剧有一点相像,我就接着往下看,最后终于弄明白了,这部电视剧原来就是这本小说,这时,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更深一次的了解他它。

那本小说,讲的是叫徐富贵的人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其他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活着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他的父亲(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自己儿子坟边,给自己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时,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真的,他虽然只是本小说,但是他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的状况却是现实的。但是也有人会说,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不顺心的事的时候,只是他的多一些罢了。其实,这样也可以,但老天又为何的那样不公平呢!为何把许许多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幸福,但事实上,钱并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凭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

我们也需要公平,我们也需要幸福,因为我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由于他自己,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

可爱的人间,他总有幸福,只要你又勇气去寻找。

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范本。我们也正也应该思考一下了!

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有自己的风格,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得精彩!

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希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可以选择做回那个积极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学生的八年级语文读书笔记(优质16篇)篇十六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他讲述了12岁的阿米尔与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爱,恐惧,愧疚,赎罪……都交织在这部小说里。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他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自己。

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须要战胜的就是自己。需要承担的,我们无法推卸;需要面对的,我们无法选择;需要克服的,我们无法逃避……只有向正确的方向努力去做,只有坚信“风筝”总有“落下”的那一刻,“风筝”最终会被追到。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高三那年,语文突然很差,甚至有几次考了不及格。老爸为此很担心,害怕我会在高考的考场上写出跑题的作文。正因为此,我竟然开始补习语文。我的补习老师也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对我下的评语是“阅读障碍症”。从此,我开始拼命地阅读课外书。

读书,对于我个人而言,就是希望能提高我自己的理解能力,要知道我是一个连读数学应用题都觉得费劲的人。慢慢地,我喜欢读书,因为我总能从书中找到温暖、慰藉、感动……而这些是从韩剧或者以偶像剧中得不到的。现在我想谈谈这本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当当网几个月来一直销量前几名。我没有买它,因为没有被它的的故事梗概所吸引,直到后来,同寝室的女生买了,我依然没有借来的的欲望,因为她说看完很压抑,这与我的看书初衷相悖,我再次错过。上周,弟弟把书借给我,我没有拒绝,可这本书依然摆脱不了摆在书架上的命运。因为要把书赶快还给他,我终于不大情愿的打开了这本对我来说很特别的书。

阿米尔,一个普通的阿富汗男孩,我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是自己真实的写照。我看到了自己,懦弱、自私、逃避、毫无责任感。在读的过程中,我无数次的放下书然后想起了自己。我为我所做过的感到恶心,我甚至把自己设想为阿米尔,假如我是他,我会不会也做出同样的选择。我总是想读一些阳光一些、温暖一些、一些能情不自禁流露微笑的书。可我现在才知道,也许我一直都知道,我在逃避,想把我的阴暗面隐藏起来,或是麻痹自己,我就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人。

现在我想谈谈我的过去了。我们都有在朋友家玩玩具的经历,可每次我把朋友的玩具弄坏或者不小心把朋友妈妈的高跟鞋弄断就假装一切从未发生,没有一次会为此事道歉哪怕承认我弄坏了她的东西。我也从来没有正视过这件问题,逃避的种子在我的心里慢慢滋生。有一次,我和弟弟在舅舅家玩儿,把整个屋子弄得乱七八糟,舅舅黑着脸,我知道大事不妙,我和弟弟都没吱声,耷拉着脑袋,希望逃过这次批评。舅舅问弟弟,是不是你干的,他说是,然后舅舅就把他倒挂着吵他,很严厉也很久,我傻在了那里,我没有为弟弟争辩过一句,甚至连一起承担的勇气都没有,我一句话都没有直到惩罚结束。这件事之后,弟弟一直很怕舅舅,我想应该和这次的记忆有很大关系,我一直很自责,不仅因为我没有为弟弟挺身而出还有他每次都为我挺身而出。即使在梦中,我会和一群人打仗,我也会躲在队伍的末尾。我知道这是骨子流露的懦弱。

我怕受到朋友的批评而撒谎、怕家人的指责而旁观、怕受到伤害而选择逃避,这是骨子里的懦弱。我从未承认,直到我看到了《追风筝的人》,看到了阿米尔,看到了自己。我不否认我的阴暗面,因为它构成了我,我知道我不仅仅是由它所组成,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只取决于我的选择,而我的选择一定是被阳光照耀的一面。谢谢阿米尔,让我真正的正视它,承认它,并告诉我我想成为怎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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