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实施方案的成功案例往往都是经过精心策划和执行的结果,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一
通过认真学习“两学一做”的,对照《纪律》、《准则》以及“六大纪律”的要求,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治纪律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系统。学习抓而不紧,感悟不深,满足于一般了解,被动学的多,主动学的少,存在急用先学、现学现用等现象,没有真正入脑入心。
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由于学之不深,思之不透,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比如,网络上的历史虚无主义问题,虽然感觉很荒谬、很可笑,但没有从政治的高度上去分析、去研究,没有认识到其背后隐藏的目的和危害性。
三是政治斗争不够全面。政治立场是坚定的,但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还不深。比如,对于社会上一些有损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谣言、“段子”虽然不信,但没有旗帜鲜明地反驳、斗争。
(二)群众纪律方面。
一是服务群众不到位。站在职务想问题、干工作的多,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少,没有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真心实意服务群众上有差距。比如,老城区基础设施落后,部分背街小巷道路坑洼不平,没有路灯,居民出行很不方便;紫云大道、泰安路、曙光路等道路管理低下,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群众怨气大。这些问题暴露出自己的工作落实不够,关心群众不够,解决民生问题不够。
二是深入基层群众调研不多。认为自己是本地人,对基层情况比较了解,日常调查研究,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到项目一线时间多,到基层农村少,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没有做到从群众里来,到群众里去。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讲话致辞。比如,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涉及到分管的工作,就很重视,会前总能够充分对接征求意见。而涉及其他口的议题,怕有越权之嫌,很少发言,甚至不发言。这说明思想解放不够,存在教条主义。
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直接。在民主生活会中,有随大流思想,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直奔主题,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怕影响团结,影响大局。
(四)工作纪律方面。
一是眼界格局不高。作为城镇化、交通公路等工作的分管副职,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全面提升的要求,自己的眼界、格局、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市委城市工作会后,深感自己责任重大,等不得,坐不住。二是担当意识不强。面对工作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不敢大胆工作,怕处理不好、激化矛盾、引起信访。
三是标准要求不高。接到工作任务后,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没有时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比如,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求更多的是怎样保住“屁股”不挨打,而不是争先进位,争创省、市先进。
(五)廉洁纪律方面。
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在分管口上,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还没有真正的立起来、强起来。
二是意识上存在淡薄。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自己用不着过问、用不着操心、用不着扛责的问题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三是责任上存在模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的多,重视质量效率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
(六)生活纪律方面。艰苦奋斗意识淡化。生活条件好了,物质丰富了,自我要求就放松了,安逸享受思想抬头了,总想穿点贵的、用点好的,对一些“小节、细节”不注意、不重视,放松了自我要求,把党的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放在了脑后。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对照“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的要求,深刻反思自己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根本原因还是主观世界改造不够,主要表现以下4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牢。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根子在于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自认为长期受党的教育培养,理想信念是坚定的、党性修养是牢固的。时间久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看的轻了,没有真正入心入脑、触及灵魂,没有真正做到深学、细照、笃行,致使思想蒙了灰尘,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大局少。
(二)党性修养放松。在党的关怀和培育一步步走来,对党有浓厚的感恩之情和感激之情,政治立场始终是坚定的,在大是大非和原则性问题上,始终和党保持一致。但随着年龄增长,放松了党性锻炼,造成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下降,没有做到时刻警醒警惕。在工作安排上,满足于上边安排什么,我就干什么,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念头和想法,没有把党员第一身份时挂心头。
(三)宗旨意识不强。随着职务的升迁,坐办公室的时间长了,下去实地调查研究的少了,与群众促膝谈心、交流思想不够,从而导致对群众诉求和期望了解不清,群众观点理解错位,工作思路定格,埋在了抓项目、抓发展上面没有做到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没有从思想深处去关心、关注群众,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所忧所困。认真反思,主要是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点不牢,没有真正弄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没有真正把群众满意当做衡量工作的标准,没有把群众利益当做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二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宣传发布政策消息。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从村、组、户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贴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为前提,依法赋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权限,规范自治行为,依法、合理构建村民有序参与的各项机制,培育村民法治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
2020年6月底前,全乡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在各村全面建立网格化+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在全面整合村级人居环境整治、社会综合治理等网格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管理服务作用,做到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运用户积分制度,全面激励群众主动参与村级管理、建设和服务工作。
(一)科学设置网格(4月30日前完成)。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每个行政村由驻点联系领导担任网格指导员,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网格长。每个网格安排网格员,网格员对接联系若干户农户,具体户数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网格指导员与网格长协商确定。
(二)认真选好网格员(5月6日前完成)。网格员可由乡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纪检员、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森防员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划分好网格、确定好网格队伍的基础上,完成村网格划分及网格员情况表(附件2)与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实施方案(附件3),于5月6日前上报乡党建办。
(三)健全服务平台(5月15日前完成)。由乡党建办、村党群连心站具体负责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服务工作,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网格体系建设、管理,对收集的群众意见和积分情况,以及有关问题实行分级分类办理。村“两委”要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参与,分级分层建立服务信息群组(微信群组)。5月10日前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要与网格员建立微信群组,5月15日前网格员要与联系户建立微信群,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信息网络。
(四)完善村规民约(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8号)要求,结合村情实际,认真制定简约易懂、接地气、能推行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要坚持培育文明新风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广泛收集民意,组织村民代表集体讨论,村规民约完善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和入户宣传,经村民签字确定后全面推行。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好人协会等群众组织,并充分发挥其在形成崇尚科学文明生活方式良好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5月25日前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原有的村规民约,确保可操作性强。
(五)制定积分制度(6月5日前完成)。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6月5日前,各村将《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细则》(附件4)上报到乡党建办备案,并建立好《村户积分管理台账表》(附件5),为下一步户积分制度运行做好准备。
(六)常态长效运行(6月6日以后)。从6月6日开始,全乡各村在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组织村级网格员、专职信息管理员召开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培训会,并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微信等方式向村民广泛宣传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相关知识,全面推进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村党群连心站及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积分情况,分级分类办理有关问题,每月上报1次信息动态至乡党建办;乡党建办负责全乡各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并及时收集开展情况、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各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年底乡党委对各村开展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推行以村为主导,乡党建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抓好落地落实。
(一)工作职责。
1.联户网格员。要采取“线上不定时宣传交流、线下定期走访服务”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户主积分卡,及时向网格农户宣传相关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见建议,记录家庭户积分情况,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指导员和网格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2.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合村、组实际,科学划分网格,安排网格员对接农户。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和户积分量化的具体标准、实施方案与考评亮分细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确保量化积分标准和实施方案公开透明、可操作性强。对群众反映和网格员收集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能解决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因政策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或确实解决不了的,向群众作好解释说明。及时将村内各网格工作完成情况上报乡党建办公室和驻点联系单位,做实群众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
3.乡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乡、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组织架构,配齐配强驻村工作力量。指导各村党群连心站组织开展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乡党委会议,研究各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对村、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一般在乡范围内解决。
(二)工作内容。
1.村级网格化工作内容。主要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网格内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采集网格内村民家庭、人口、就业等基本信息,了解掌握村民思想动态、村情动态等基本情况;组织网格内村民开展自助互助和亲帮亲户帮户活动;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稳控重点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发生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按县相关部门或应急处置的工作要求,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做好低保、救助、老龄等政策宣传及信息比对上报等工作;掌握劳动力就业、务工人员状况,协助做好就业信息宣传、社会保险及扶贫帮扶政策落实等工作;对网格内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监督;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2.户积分工作内容。主要是各村根据村情民意、村规民约,将配合参与完成上级部署到户到人的各项工作纳入积分管理;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产业发展等内容纳入积分管理。对村“两委”干部家庭户,要将其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情况细化纳入户积分管理考评中。
(三)工作制度。
1.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1)服务公示制度。在行政村各网格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服务指示牌,公布村级网格化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2)民情走访记录制度。网格员每月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搜集村情民意,做好工作记录。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和有关情况。(3)工作报告制度。网格员对收集的村情民意、排查的矛盾纠纷、了解的突发性事件等情况以及需要上级组织协调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网格长报告;各网格长要将收集到的情况整理分析后,及时向乡党委和村“两委”报告。(4)分析研判制度。网格长要定期组织网格员召开会议,相互沟通情况,加强协调协商。对收集到的村情民意、矛盾纠纷等情况要及时进行梳理分类,落实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跟踪办理效果。(5)民情反馈制度。各网格员对已办结的事项要跟踪群众评价,对正在办理的事项要告知当事人办理时限和进展情况,对难以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进行解释说明。
2.户积分制度。(1)申报公示制度。村级建立户积分动态管理表与户积分卡,做到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一公示。户积分卡由网格员初步审核,户积分动态管理表每季度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查询和监督。(2)动态管理制度。积分加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由户主自行申报,经村党群连心站核实后及时填入户积分卡。对存在违反积分管理制度细则等不良行为的,形成村集体决定,并按照积分管理制度,将扣分情况登记到户积分卡。村“两委”每月对户积分情况进行汇总会商,对农户积分存在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联系户的网格员要及时报告网格长,提交村“两委”会议讨论研究整改落实。(3)考评奖惩制度。村“两委”要结合实际,按照积分考评细则,进行积分奖惩兑现。“积分制”考评要与“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评定相结合。奖励可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稳定且较好的村,可探索实行村民积分与村集体经济收入分红挂钩制度;处罚可采用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责成认领义务服务等方式。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浆水乡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姚高练同志任组长,李星、刘泽春同志任副组长,万新、李红良、谭文龙、邓翊静、周海华、李宁、黄锋、肖圣亮、胡颂云、谷名卫、李志兵、李利军、柳建唐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翊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党建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指导,全面推动实施,并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运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驻点联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要亲自抓,精心组织,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村“两委”要切实履行职责,村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实际具体抓,统筹推进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各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多渠道筹集村级网格化管理资金及户积分奖励资金,其来源可通过包村单位、好人协会(村级好人工作站)、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筹集一部分。各村每年筹集安排户积分奖励资金2-3万元左右,确保工作能正常开展、奖励能及时兑现。乡财政所、乡农经站要统筹监管各村的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
(三)严格考核督导。将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工作纳入村党组织分类定级及村级绩效考核考评范围,并作为乡干部职工和村定员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年终绩效奖挂钩。是党员的,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内容。乡纪委将适时监督检查,对制度推行不到位、领导不力或工作不认真、搞形式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度假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和县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全面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强党性、提素质、严纪律、树形象,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唤醒党员党性意识,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促使广大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村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对行动不便、常年卧病在床的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党员关爱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关爱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不再纳入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
对流动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动党员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制度单独积分制管理办法。
对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做法进行管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三部分构成,基础积分80份,民主评议积分20分,贡献加分不设上限。
(一)基础积分80分。
1、参加组织生活情况(35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议事学习日”等活动,年内满勤的记35分,每缺一次扣2分。
2、缴纳党费情况(20分)。年内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20分,不及时缴纳的,每次扣2分。
3、发挥作用情况(25分)。认真完成党支部安排工作任务的记25分。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酌情减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村党支部一般于每年12月底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每名党员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
(三)贡献加分。
党员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村集体和党员群众作出积极贡献,给予享有加分。
1、积极向党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的加5分;
5、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为村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的,加5-10分;
6、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加3-5分;
7、带头维护和谐稳定,主动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加3-5分;
8、其他贡献加分事项。
基础积分和贡献加分具体事项和积分标准,各村党支部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员积分制管理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为每名党员发放党员证、挂“共产党员户”牌,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践诺以及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党员积分制管理以1个年度为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党员每季度一次向村党支部申报积分,村党支部对党员申报实行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村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2、组织审核。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党建指导员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党员季度积分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群众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村党支部反映,村党支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
3、积分汇总。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村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党员年度积分结果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度假区党工委备案。
1、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和一贯表现,村党支部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论积分高低,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3)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4)在村级换届、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2、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将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其他评先树优、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对象。对评定为合格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的,度假区党工委派人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经度假区党工委调查核实、集体研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党员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村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季度积分、年度积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3、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给予谈话戒勉、限期改正,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1、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各村党支部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好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度假区党建办要认真做好统筹和指导工作,各社区要明确人员具体抓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2、坚持务实管用。各村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结合村庄实际,认真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积分项目,并注意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积分制管理措施。
3、严格督查指导。对推行积分制管理的村和党员要建立台账,度假区党工委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并不定期随机抽查暗访,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推进严重滞后,特别是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乡镇、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镇、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宣传发布政策消息。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从村、组、户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贴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为前提,依法赋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权限,规范自治行为,依法、合理构建村民有序参与的各项机制,培育村民法治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
成立杨梅山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欧强彬。
常务副组长:文兵。
成员:钟华诚、刘强、各村(居)支部书记。
工作目标:2020年6月底,全镇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在村级全面建立网格化+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一)科学划分网格。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如下:
行政村名。
指导员。
网格长。
城头村。
谢多云。
欧菊荣。
富里坪村。
陈望超。
曾回林。
鸡公坦村。
张海春。
欧群昌。
枧坪村。
黄松林。
曾卫平。
李家塘村。
邓华勇。
杨立平。
平和村。
邓华勇。
杨艳兰。
水落岱村。
黄松林。
曾庆岳。
田舍村。
张芬。
曾宪见。
土桥村。
瞿清。
杨立峰。
香花村。
陈致冰。
曾红艳。
杨柳村。
邝龙云。
曾意军。
杨梅山村。
刘明发。
吴国来。
谢多云。
杨名开。
高枧街居委会。
邝龙云。
曾远良。
网格员可由乡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子网格人员组成如下:
子网格指导员: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
子网格信息员:包片村干部。
子网格网格员:各网格选出。
网格员职责:要采取“线上不定时宣传交流、线下定期走访服务”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户主积分卡,及时向网格农户宣传相关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见建议,记录家庭户积分情况,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指导员和网格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建立管理平台。
1.建立镇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黄松林、钟华诚,入群人员: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
2.建立村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指导员和网格长,入群人员:各子网格的指导员、信息员、网格员。
3.建立子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子网格指导员、信息员、网格员,入群人员:各子网格的居民。
2.行政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
3.明确积分的应用。一是按分值制定奖惩办法,奖励可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可采用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责成认领义务服务等方式;二是作为平安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依据。
4.制作好积分卡。积分卡见文后附件一。
5.划分好网格。网格划分表见附件二。
(一)召开会议。召开好党委扩大会议、动员大会、各村落实会。(时间:4月16日——22日)。
(二)全面推进。各村划分好网格,选出网格员,通过村规民约,上户签字发放村规民约,制定好积分管理办法,印制好积分卡,建立好微信管理平台。(时间:4月23日——5月23日)。
(三)开始运行。各村各网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户积分管理办法,分网格召开运行启动会,向本网格居民宣传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办法,并宣传正式启动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时间:5月24日——5月31日)。
(四)总结完善。对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钟办文〔2017〕20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拟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进行积分制管理试点,以村民积分为基础,开展“积分制+”党员、“积分制+”村官(网格员、保洁员)、“积分制+”美丽家庭、“积分制+”好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积分催生动力,立标激发争先,共建美丽张集。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深化三产融合,推进四化同步,为建设美丽张集贡献力量,以“积分制+”管理办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2017年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试点,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户、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1个社区和28村全覆盖。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社区(村)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部副书记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副书记任组长、网管员(网格员)、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居(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社区(村)确定一名网管员或网格员负责村民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社区(村)社会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居(村)民、家庭和单位。居(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钟祥市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钟综治办〔2017〕8号),参与社区(村)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网格员代为申报,其他居(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一月一审核。社区(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居(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居(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居(村)民的查询、监督。居(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社区(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开展“积分制+”活动。村民积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可以被推荐为最美党员、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
3、与评先表模挂钩。“五星党员”、“十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4、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兑换可以兑换服务,也可兑换物质,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被评选为最美典型代表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成立专班。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社区(村)成立积分制管理协会,负责日常积分和积分兑现。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镇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因村制宜,细化积分内容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册、村村响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镇党委统一部署,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以召开积分分享会的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组织专班验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2、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3、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30分。
4、协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线索、侦破刑事案,30分。
5、参与调处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民间纠纷,15分。
6、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15分。
7、举报封建迷信行为,5分。
8、提供本地非法集资、传销窝点、各类诈骗信息,5分。
9、提供制造、贩卖、运输、贮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信息,5分。
10、举报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5分。
11、制止、举报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5分。
12、制止、举报制造、传播谣言行为,5分。
13、反映、制止故意破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行为,5分。
14、参与社区(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15、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行为,5分。
1、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为人诚实守信,无群众反映不良行为,当年度基础分100分。
2、每年选择适当旅游项目陪同父母外出观光,5分。
3、带父母做身体检查,5分。
4、参与公益植树活动,5分。
5、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5分。
6、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生产、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5分。
7、参与集体组织的扶贫救灾捐款活动,5分。
8、参与义务献血活动,5分。
9、拾到财务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5分。
10、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5分。
11、在网上宣传本地好人好事,5分。
12、劝阻乱贴乱画、乱攀乱摘、践踏破坏环境行为,5分。
13、帮扶贫困户,5分。
14、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丧事按殡葬改革办,每次积10分。
15、其他维护社会公德行为,5分。
三、乡村建设类:
1、制止、举报秸秆焚烧行为,5分。
2、举报违章建筑、破坏环境等行为,5分。
3、主动参与社区(村)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清扫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公共垃圾桶等,5分。
4、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主动认领责任区,5分。
5、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一事一议活动,5分。
6、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义务劳动,5分。
7、参与社区(村)组织的各类会议,5分。
8、主动缴纳“合作医疗和粮食保险的,5分。
9、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5分。
10、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未得到采纳,1分。
11、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0分。
12、加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5分。
13、邻里之间守望互助,义务帮助他人,5分。
14、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每安置一名农村剩余劳动力,5分。
15、其他参与乡村建设的行为,5分。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积500分。
2、获得省级荣誉,积300分。
3、获得地市级荣誉,积100分。
4、获得县市级荣誉,积50分。
5、获得乡镇级荣誉,积20分。
6、获得社区(村)级荣誉,积10分。
7、先进事迹被国家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0分。
8、先进事迹被省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0分。
9、先进事迹被地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0分。
10、先进事迹被县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分。
11、先进事迹被乡镇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分。
12、先进事迹被村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分。
13、个人、家庭或者单位申报弄虚作假,给予相应项目双倍扣分。
14、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期限内仍可积分但不参与积分兑换奖励。
1、家庭无家暴现象及虐待家人行为,当年积10分。
2、邻里团结无矛盾纠纷,当年积15分。
3、保障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无辍学现象,当年积6分。
4、家庭成员学历提升,每次积5分。
5、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当年积10分。
6、家庭改厕、改圈、改厨,建沼气池,当年积10分。
7、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当年积15分。
8、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当月积5分。
9、家庭成员入党、入团、参军,每次积5分。
10、家庭成员相互履行抚养、赡养、照顾义务,当年积5分。
11、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和美术作品,当年积6分。
12、家庭无桔梗焚烧行为,当年积10分。
13、其他家庭参与社会治理行为,5分。
1、有5人及以上参与社区(村)的各项活动,每次积5分。
2、有5人及以上参加社区(村)的义务劳动,每次积5分。
3、保持本单位所属范围干净整洁,每月积10分。
4、及时清除本单位所属范围的牛皮癣小广告,每次积5分。
5、不出店占道经营,每月积5分。
6、对辖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每次积10分。
7、资助社区(村)开展活动,每次积20分。
8、配合社区(村)登记相关信息,当次积5分。
9、利用电子屏或其他媒介宣传各类创建活动,每月积5分。
10、社团组织为辖区居民提供义演等服务,每次积5分。
11、参与社区(村)社会治理其他行为,5分。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先进性党员队伍,现就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活动为目标,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作用为核心,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实现积分考核覆盖全体党员、党的工作覆盖全体群众,为东塘“领跑雨花,争做标杆”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结合各单位党员实际,将党员分为机关党员、社区党员、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在职党员、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五大类,具体细分如下:
1、机关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中层干部党员,普通党员。
2、社区党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社区下属支部成员及党小组长,普通党员,学生党员。
3、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企业管理骨干层党员,普通党员。
4、在职党员。
5、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
各党(总)支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党(总)支部大会商议决定,可做适当微调。
党员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测评积分两类,其中在职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考核成绩即为年度积分考核成绩。
(一)日常行为积分考核标准。
主要对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走访联系群众、参加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1、机关党员考核标准。
(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1户群众骨干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中层干部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社区党员考核标准。
(1)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联系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50户次、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联系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00户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社区下属支部成员及党小组长: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学生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5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考核标准。
(1)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联系走访普通群众(职工)不少于20人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企业管理骨干层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在职党员考核标准。
主动认领志愿服务岗位不少于1个,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在职党员每年要为群众办1-2件实事。结对帮扶社区困难居民不少于1户,与社区直管党员共同过组织生活不少于1次或者参加社区党内主题活动不少于1次。
5、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考核标准。
在征求党员本人意愿基础上,可不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以关爱为主。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主动联系,定期走访,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民主测评积分考核标准。
年度召开党员大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党员民主测评,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测评和征求意见。
1、党员积分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行为积分的基本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超过指标数量、个人得奖、突出贡献则适当加分,加分数不超过20分;按80%计入年度党员积分得分。民主测评积分总分为100分,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按照优秀票100分、良好票80分、合格票60分、差票4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合格票数×60+差票数×40)÷总票数,按20%计入年度党员积分得分。
2、党员积分考核定期通报公示。各党(总)支部每季度对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每半年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对积分暂时领先的党员同志在支部大会上提出表扬,对积分暂时落后的党员同志进行警示提醒。每年度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汇总积分考核得分情况,并及时上报街道工委审定。
3、党员积分考核等次评定。年度党员积分考核得分即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70-80分为良好等次,60-7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党员积分考核结果将与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对考核为优秀、良好的党员。上年度积分考核优秀、良好的党员方可参与党内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
2、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即为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理,由所在党组织组织学习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清退出党,要将不合格党员有关情况和组织处理情况等及时报街道工委备案。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要与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党组织分类定级、党员公开承诺等工作相结合,统一推进,共同考核。
2、强化督查,注重实效。要把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与平时的党员教育、服务、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要定期对党员分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掌握进度,防止年底为积分突击搞活动现象。
3、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在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善于发现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同时要注意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xxxx《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项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全镇党员教育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20xx-20xx年全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和平党组发[202-]号27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只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关渠村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考核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激发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适用范围。
党员教育积分制适用对象为全村所有党员,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积分管理。行动不变或70岁以上老党员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后可不进行积分管理,党支部采取定期上门送学,派人结对帮学等形式,做好教育服务工做。
三、积分内容。
(一)积分构成。
党员教育积分是考核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数量和质量的计算单位。采取教育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年度平均积分x80%+年度民主评议量化积分x20%.
1、教育积分主要由“学习教育积分、实践锻炼积分、自主赋分、处罚分”四个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教育积分和处罚分采取扣分制。选系积分满分为60分,集体学习积分、个人自学积分以及组织生活积分三个部分组成,其中,集体学习积分主要通过参加冬季党员轮训、专题教育培训、远程教育培训、远程教育等日常集中教育培训获得。个人自学积分主要通过党员自主参加的网络学习教育培训获得,由各支部根据党员学习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组织生活积分主要通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各项活动、按期缴纳党费等方式获取。
2、实践锻炼积分满分为30分,重点围绕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落实党员到村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参与锻炼实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获得积分。参加实践锻积分需经党支部等级认定,未经认定的实践锻炼一律不予赋分。
3、自主赋分满分为10分,结合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主题实践文体活动,结合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给予积分扣分项主要包括:学习被动消极应付,参加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存在迟到、早退等情况扣1分;出现与党员身份不符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做党组织安排工作的扣2分;发现参与或组织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直系亲属参与非法宗教组织、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扣5分;受到通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等处理的扣5分;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的,分别扣4分、6分、8分、10分。扣分按分制高的计分,不重复计算。
四、工作机制。
(一)积分评定。
建立党员个人年度教育培训积分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保存党员参学文件、培训资料、活动照片等,全程记录党员参学情况,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月度积分,党支部每月对党员参学情况进行审定打分。党员得分情况要通过手机短信、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对没有参与教育培训或得分偏低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谈话、电话联系、家访等方式进行提醒。年度评定。年底组织党员大会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计入党员年度积分。按照党员年度积分分值确定党员年度评定等次,85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4-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二)开展活动。
为保证党员每月能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获得相应积分,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集中教育;扎实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到村报到、“党员活动日”等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实践锻炼活动,并提前通知党员按时参加,为党员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实践锻炼获得积分提供平台,创造机会。
(三)结果运用。
党员教育积分考核等次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年度积分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采取通报表扬、表彰奖励、优先评优、组织慰问等方式予以激励;积分考核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醒谈话;积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支部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满无明显转变的,按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凡积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年度内不得列为慰问对象,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和优秀,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五、实施步骤。
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从202-年3月开始,至202-年12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按照《城关镇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手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是每一名党员都充分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程序。
(二)组织实施。
成立村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党员教育积分档案。
(三)总结完善。
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发现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镇党委。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四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离退休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实际需要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
(一)基础分。每年度为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每年度为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机关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机关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分。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即各专委和工作委员会,下同)、支部或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所属党员加6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所属党员加4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州级表彰,所属党员加2分。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机关各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委初评。每半年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党员大会评定。各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每名党员填写1张,每年填写完毕后,由各党支部留存。
(三)公示积分。各党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机关党委申诉,党支部或机关党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月20日前,各党支部应当计算所属党员的上一年度积分(计算方法: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支部的上一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1份,支部留存1份。
(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所属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90分—80分(含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二)作为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履职计分事项、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一般应由党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如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的,由支委指定一名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党支部要用公示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和监督,让党员全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和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做到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考评内容上融合、工作环节上衔接、时间安排上结合,避免“两张皮”。
(五)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将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五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工作要求,是知史鉴今、关照未来的历史教育课,是砥砺初心、牢记使命的党性修养课,是指引方向、催人奋进的励志课,有利于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把握历史规律,在学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强化党性修养和人民立场中践行初心使命,履职担当尽责,展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时代风貌。
一、在学习党史中坚定理想信念。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共产党人坚定信仰、砥砺前行的奋斗史,既孕育出“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共产党人忠诚,也诠释着“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共产党人担当。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传承和弘扬先辈们坚如磐石的信仰、赤诚的为民情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要善于从党史中找准历史坐标、把握历史方位、心怀“国之大者”,忠诚干净担当,以昂扬姿态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在学习党史中厚植担当精神。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扛起带领中国人民救国、兴国、强国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进入新时代,更是团结带领广大人民抗击疫情、开展脱贫攻坚,取得了一场场胜利,兑现了一切为了人民的庄严承诺。纪检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厚植担当精神,既要把深入学习党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又要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把各单位各部门学习党史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促进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筑牢理想信念,在知行合一中坚定初心使命,以高度政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要聚焦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三、在学习党史中擦亮廉洁底色。
一部党史就是一部自我革命史,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正是我们党始终注重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才实现了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升,始终保持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必须始终保持自身干净,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要在学习党史中,不断自警自省自励,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始终敢于善于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全镇党员教育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和平党组发[2017]号27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只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关渠村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考核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激发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适用范围。
党员教育积分制适用对象为全村所有党员,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积分管理。行动不变或70岁以上老党员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后可不进行积分管理,党支部采取定期上门送学,派人结对帮学等形式,做好教育服务工做。
三、积分内容。
(一)积分构成。
党员教育积分是考核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数量和质量的计算单位。采取教育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年度平均积分x80%+年度民主评议量化积分x20%.
1、教育积分主要由“学习教育积分、实践锻炼积分、自主赋分、处罚分”四个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教育积分和处罚分采取扣分制。选系积分满分为60分,集体学习积分、个人自学积分以及组织生活积分三个部分组成,其中,集体学习积分主要通过参加冬季党员轮训、专题教育培训、远程教育培训、远程教育等日常集中教育培训获得。个人自学积分主要通过党员自主参加的网络学习教育培训获得,由各支部根据党员学习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组织生活积分主要通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各项活动、按期缴纳党费等方式获取。
2、实践锻炼积分满分为30分,重点围绕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落实党员到村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参与锻炼实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获得积分。参加实践锻积分需经党支部等级认定,未经认定的实践锻炼一律不予赋分。
3、自主赋分满分为10分,结合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主题实践文体活动,结合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给予积分扣分项主要包括:学习被动消极应付,参加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存在迟到、早退等情况扣1分;出现与党员身份不符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做党组织安排工作的扣2分;发现参与或组织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直系亲属参与非法宗教组织、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扣5分;受到通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等处理的扣5分;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的,分别扣4分、6分、8分、10分。扣分按分制高的计分,不重复计算。
四、工作机制。
(一)积分评定。
建立党员个人年度教育培训积分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保存党员参学文件、培训资料、活动照片等,全程记录党员参学情况,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月度积分,党支部每月对党员参学情况进行审定打分。党员得分情况要通过手机短信、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对没有参与教育培训或得分偏低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谈话、电话联系、家访等方式进行提醒。年度评定。年底组织党员大会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计入党员年度积分。按照党员年度积分分值确定党员年度评定等次,85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4-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二)开展活动。
为保证党员每月能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获得相应积分,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集中教育;扎实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到村报到、“党员活动日”等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实践锻炼活动,并提前通知党员按时参加,为党员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实践锻炼获得积分提供平台,创造机会。
(三)结果运用。
党员教育积分考核等次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年度积分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采取通报表扬、表彰奖励、优先评优、组织慰问等方式予以激励;积分考核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醒谈话;积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支部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满无明显转变的,按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凡积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年度内不得列为慰问对象,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和优秀,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五、实施步骤。
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从2017年3月开始,至2017年12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按照《城关镇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手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是每一名党员都充分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程序。
(二)组织实施。
成立村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党员教育积分档案。
(三)总结完善。
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发现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镇党委。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七
xx镇政府根据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情况,拟定该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应包括:
对村民的补偿,原则上按其宅基地面积不超过x:x的比例安置房屋,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按重置价评估,给予现金补偿。
对村集体所有的学校、村委会、文化活动场所、卫生室等按照有关规定配建,配建面积小于原面积的,对小于部分地上建筑物给予重置价补偿。
为保障改造后村集体收益,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不含村内道路),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给予补偿商业面积或按照x:x的比例置换商业面积。对于村内道路的补偿,按照征地区片价补偿。
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在拟实施村公示x天,公开听取村民意见。
(二)审定备案。
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期满后,由住建局与xx镇政府修改完善方案,报县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住建局与xx镇政府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县政府进行专家论证。
(四)组织实施。
评选评估机构。
住建局发布招标公告,公告结束后由县住建局进行评估机构资质审查,确定评估公司。
实施评估。
评估机构对每户房屋进行现场勘查,根据《xx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
签订补偿协议。
xx镇政府负责根据补偿安置方案和评估结果,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补偿落实后村民及时搬迁。
对于村民实际宅基地面积大于宅基地标准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由住建局牵头成立联合认定组,成员由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镇、村委会、村民代表组成,联合出具处理意见,公示x天无异议后予以补偿。
房屋拆除及清场验收。
xx镇政府选择有资质的拆除公司,对签订协议并交付的房屋实施拆除,清运垃圾,达到场地平整标准。
土地收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补偿安置协议及其相关材料,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土地收储,注销宅基地及房屋产权证。
补偿安置成本组卷评审。
补偿安置工作结束后,由xx镇政府对补偿安置成本组卷,报县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补偿费用、不可预见费、工作经费据实纳入补偿安置成本。评审结果作为土地出让成本的依据。
土地供应。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村民回迁区域土地可以划拨供地,经营性土地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分制管理在社区日常工作中的推行,全面加强社区居民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社区居民志愿者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志愿者的作用,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积分制促进社区居民充分参与社区自治,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用行动传递正能量,树立社区道德文明新风尚,为打造平安社区,为居民营造祥和安定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积分制管理是让所有的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居民能够持续参加社区建设的长效激励机制,所有的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居民平等参与、平等兑换,不再是“干与不干一个样”,切实破解社区工作中管理难、组织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充分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弘扬社会正能量,从而达到促进社区和谐,实现社会共治共享的目标。
三、积分对象。
居民、家庭、单位(商户、社团)、党员、社区工作人员。
四、积分内容。
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建设类、奖励惩罚类等四大类。
五、积分程序。
积分程序分为五个步骤:自行申报、网格员采集初审、社区干部审核、专人录入台账、填写行为积分储蓄存折。
六、积分申报方式。
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以由网格员代为申报。
七、积分运用。
积分奖励实行累计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奖励方式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奖励。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成立由居民代表、志愿者、网格员、社区“两委”干部等组成的积分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社区干部负责统筹协调,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各类社会治理实践活动。网格员负责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居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加强宣传引导。社区将通过宣传专栏、宣传展板、宣传单、qq、微信、网格入户等形势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介及时报道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工作经验,在社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居民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保障积分兑现落实。社区将争取上级政府和辖区企事业单位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社区积分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有保障。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九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地区民政工作大突破、大发展、大提升,切实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把握全局、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提高民政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地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全面加强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民政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在自身素质上有新提升、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工作效能上有新提高、在服务质量上有新进步,进一步牢固树立“创新、高效、廉洁、务实”的民政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阿勒泰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
二、方法和步骤。
此项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边查边改、建章立制、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组织实施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明确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边查边改阶段(4月-10月)。本阶段任务是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自我评查、社会评议、察访核验、整改落实,通过“自身找、群众提”,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要注重解决影响民政事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
1、办事难。要针对我局个别存在的审批程序不太规范、程序公开不够透明等现象,突出解决“办事难”的问题。
2、行为不规范。针对工作人员职责不清,工作标准不明确,办事原则性不强,突出解决“行为不规范”问题。
3、素质不高。针对我局个别工作人员存在的思想保守,缺乏创新意识,不思进取,知识储备不足,执政能力不强,大事干不了、小事又不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问题,突出解决“素质不高”问题。
4、作风不实。针对个别工作人员作风涣散、消极懒散、纪律不严、迟到早退等现象,突出解决“作风不实”问题。
5、效率低下。针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暗箱操作,遇到好事抢着干、遇到困难绕着走等问题,突出解决“效率低下”问题。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针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特别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并形成制度建设汇编。重点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政务公示制、办结制、纠错追究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和规定。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度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服务制度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度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度来评价工作实绩、以纠错追究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更好地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纪律散漫、作风粗暴、滥用职权、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和问题,进一步量化机关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达到目标、取到实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工作方案,并负责考核局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要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将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局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逐级上报上级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局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总结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三、工作保障和有关要求。
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促进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详细制定工作措施和办法;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找准、着力解决当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把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四型民政”,即:培育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作风,建设法治型民政;培育联系群众、执政为民的作风,建设服务型民政;培育孜孜以求、奋发学习的作风,建设学习型民政;培育清正廉洁、严格自律的作风,建设清廉型民政,让群众和社会满意度来检验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成果。
(四)深化民主评议。把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进行安排,充分发挥民主评议代表的作用,定期听取他们对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把民主评议活动作为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载体,把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制定配套规定和办法,不断完善民主评议机制,保证评议效果。
(五)强化督导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要注意对重点岗位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围绕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各个阶段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正确对待地区集中考评阶段的各项综合检查。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以信息简报大力宣传地区民政局在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十
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党员管理工作科学评价体系,根据纤维组织部的安排部署,为顺利推进全镇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党员积分制管理针对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所有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等,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日常积分和评议积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日常积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运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党员分类。根据行业、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党组织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农村(社区)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五种类型进行积分制管理。其中,对于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工)委批准后,可不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对于离退休党员,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灵活开展。
2、分值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日常积分。按党员分类为标准,对各类党员实行不同标准打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项目》(附件2)。
评议积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3、积分登记。各党支部建立《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登记卡》(附件3),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党支部每季度根据积分登记卡,按照《党员日常行为积分项目》,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汇总计分(附件4),经由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和报请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附件5)需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以及党员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原因并于7个工作日内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后,向上级党委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4、积分运用。积分管理采用100分制,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党支部大会认可: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等次;70-7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60―69分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等次。优秀党员等次按得分排名确定,最高不超过党员数的15%;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或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直接视作当年不合格党员等次。
凡获优秀党员等次的,均可参加当年乡镇(管委会)、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不合格党员等次的,由党支部研究,报党(工)委批准实行限期整改、劝退或除名,并由党(工)委发文公布。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人,党务专干(组织委员)作为具体指导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好各党支部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迅速开展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督导检查。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符合行业特点的管理办法。
3、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县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十一
为引导党员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在委机关、监管企业、二级管理机构党员中普遍开展。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基层党委(总支)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企业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爱岗敬业、带领职工干事创业、争创一流业绩的表现。
三、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各监管企业党委(总支)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要制定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方案,注重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详细解读(热门12篇)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推进视频会、全省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暨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全面落地见效,积极推动新时代育人方式变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尊重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遵循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努力从“小切口”推进“大改革”,切实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转变育人观念,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手机管理。
1.相关要求。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出台加强手机管理相关举措或办法;制定手机管理以及带入校园申请制度;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设立手机统一管理场所、保管装置和安排手机保管责任人;原则上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二)作业管理。
1.相关要求。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的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性的基础性作业。要不断创新作业类型,教师要提高作业设计工作能力,禁止布置超纲作业,禁止把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禁止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三)睡眠管理。
1.相关要求。
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睡眠管理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严格执行上午上课时间,禁止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建立家长反映意见的渠道;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寄宿制学校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四)课外读物管理。
1.相关要求。
学校要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五)体质健康管理。
1.有关要求。
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让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1-2项运动技能;按照国家要求每学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一次学生体质测试。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配齐体育专任教师;制订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方案,并有效落实;制订针对雨雪天气的室内体育活动计划;学校开展全员运动会、体育竞赛等活动;做好学生近视防控,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学期开展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对近视防控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定推进举措;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并面向全体学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给家长。
三、工作举措。
1.组织一次“五项管理”教师学习。教师是“五项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各校要尽快召开“五项管理”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国家、省、市印发的关于“五项管理”的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开展“五项管理”的意义、目的、要求及做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2.印发一封“五项管理”致家长信。“五项管理”要落地见效,离不开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各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致家长的一封信(样式)见附件1〕和召开家长会的形式,向家长广泛宣传“五项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家长转变育人观念,明白开展“五项管理”是为了让学生更加健康地成长,使家长配合学校的做法,形成家校育人强大合力。
3.召开一堂“五项管理”主题班会课。各学校在教师全面熟悉并掌握“五项管理”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各班级召开一堂“五项管理”主题班会课。班主任要向学生讲清楚学校关于“五项管理”的具体要求:让学生知道在校使用手机的规定,科学合理睡眠的重要性,合理的作业量和做作业的时间,阅读正版的正能量课外读物,加强身体锻炼的重要性等,让学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监督学校和教师对“五项管理”的落实情况。
4.开展一批“五项管理”课题研究。各校要将优秀教学成果推广与实施“五项管理”紧密结合,迅速开展关于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方面的研讨和研究,互相学习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好的经验,并将优秀的研究成果加以推广应用,起到既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效果。
5.举办一场“五项管理”成效展示活动。推进落实“五项管理”,目的是为了让学生的作业更少、锻炼的时间更多、睡眠的时间更充足,成长更加健康,教师的工作量更轻,家长社会更加满意。各校可以通过演讲、讲故事、写心得体会、体质健康活动等形式来充分展示实施“五项管理”带来的变化,推动学校和教师更加坚定地落实“五项管理”,学生更加拥护“五项管理”,家长更加支持“五项管理”,社会为“五项管理”点赞。
6.开展一次“五项管理”专项督查。“五项管理”工作启动不久,各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而“五项管理”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责任督学每月要开展一次实地督查(实地督查要点见附件2)。为全面推进我县各校“五项管理”的进展,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近期,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地各校“五项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实地督查,对标对表,逐一检查,确保“五项管理”全面落实落地。督查结果作为年度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小学办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我局将根据情况对学校进行专项督查。
四、相关要求。
1.充分认清“五项管理”工作重要意义。“五项管理”是教育改革的“小切口”,是家长关切、社会关注的大事,要求在本学期内全面落地,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各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与我县中小学校正在开展的“阅读提升工程”“明亮工程”等有机融合,提升工作实效。
2.积极营造“五项管理”工作良好氛围。各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对“五项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具体要求进行集中宣传。要加强典型经验和有效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知晓面和影响力。各中小学校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国旗下的讲话、班会、队会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3.全面形成“五项管理”工作协同机制。学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家校社联络制度,构建方便、及时、有效的家校社沟通机制,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要通过家长学校大讲堂、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倡导家长主动用阅读、体育运动等正能量活动充实自己的生活,为孩子健康成长树立榜样。
4.常态督导“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见效。将“五项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和改进相关工作,将“五项管理”作为常态化监管重点。责任督学采用校园巡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推动“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