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小学生阅读后通过书面方式对所读作品内容及自己感受的概括和总结。小学生读后感范文的主题涵盖了不同的文学题材和人生价值观,适合小学生们进行参考和模仿。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一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二
有一本书,让人感到危机,人们生活在其中。“大侦探福尔摩斯”让我进入该国福尔摩斯小说,令人振奋。
“你看看通过这封信。”华生认为医生以及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我们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时间不久,福尔摩斯一家决定去现场进行考察研究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学生现场,我也跟着提高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然后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带着房间里的线索,我们和福尔摩斯仔细探查,一定要拔出凶手的狐狸尾巴!地板上有一个死人,口袋里有很多东西,但尸体上没有血迹,但血迹在墙上,所以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决,我们即将深入案件,找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在和其他警探讨论过这个问题之后,福尔摩斯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不管是什么发展的结果,我认为最终都将找到写作的线索;这个新的和令人兴奋的国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导游”,因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线,带领我们走向远方......好奇心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经济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个去解答!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三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级》,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我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我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十分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我是怎样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终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细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必须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四
社会是一个开放性片场,临此片场,人们亲近生活也逃离生活,面临虚假也逃避现实。但任何事,何尝不是用逼迫性在畅想。在某些时候,预示着迷茫而不可清透的下场,境地或是平安的、淡漠的;或是进逼,下廉的。
福尔摩斯不过是一个时常颓丧在室内并对外界无所顾忌的实验者,在多次的租房历程中,认识了华生。对例案有独特理解的他,从此也有了个“私家的侦探”的称号。若是说在他人眼里他是个无目标且沉闷的人,这不全面,因为这只是他的外表世界。不参差修饰的说,他的外表世界只是在随意之中而蓄意掩饰,而内心世界,只有他明知,那种真实性,存在于何处。
而在现实中,那些犯罪者就是因为太注重表面性,所以糊涂而犯罪,事后,悔者可达百分之六十。犯罪者的内心很挣扎,心理活动很明显。而且世态总是冰冷,有一种稳固的现实性,总是可以用心理去挤压事实。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内心感觉的人,当然,读懂他人的内心世界他都有很稳的把握,他对自己的内心拥有很强的感应性,侦探是一个对他来说很适合的工作。尽管他内心孤单,不太愿意面对太多的人。
要展现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不管是孑然还是乐观,你在何荡何驻,都骗不过你的内心。而人最弱最不能掌握的地方偏偏就是自己的内心。福尔摩斯就是拥有这致命弱点的解药,从而帮助了更多的人。
你何时准备好,与自己的内心鏖战一番了呢?其实何时都是机会。重在的,便只是把握。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五
福尔摩斯是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虽然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记载了八个具有很强代表性的故事,凸显了福尔摩斯的坚定意志和强大的推理能力。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波希米亚丑闻了。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与一位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有牵连,但并没有与她秘密结婚。现在,波希米亚国王要与纳维亚国王中极为敏感的二公主结婚,但艾琳有国王与她的合影,国王必须把照片偷出来,否则,艾琳会用照片毁掉国王。所以,国王来找福尔摩斯,希望福尔摩斯可以偷出照片。聪明的福尔摩斯了解了艾琳的房子与艾琳的生活。但是,艾琳和一位先生——汉戈弗雷·诺顿秘密结婚了。第二天,福尔摩斯雇了一些人装作流浪汉,待艾琳回家时去抢夺钱包,而福尔摩斯便装作保护艾琳的样子,在脸上涂上事先准备好的一小块湿红颜料,这时,福尔摩斯便会进入艾琳的起居室,以呼吸新鲜空气为借口,打开窗子。在窗户旁边的华生看见福尔摩斯的信号,便把一个烟雾弹扔进起居室,大喊:“着火啦。”这时,艾琳一定会拿出照片。第三天来时,艾琳却搬家了,但艾琳在信中保证,不会再拿照片来威胁国王。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机智与知识。如果我们也有福尔摩斯那样聪明的脑袋,该有多好。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要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六
还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里面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毒品(服用毒品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就是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的读后感,这本书,它不仅有助于我们青少年能够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我们还能养成很好的习惯,去善于观察!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七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八
在暑假里,经老师的推荐,我有幸读了《妈妈福尔摩斯》一书。
记得刚刚拿到这本书时,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位母亲站在书桌旁,一手拿着张纸条,一手扶着眼镜,似乎在仔细看着纸上的文字,似乎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整本书分为小说与散文两个部分,毕淑敏老师用她那精细平实的文风和春风般的济事情怀为我们写下了篇篇反映现社会仍存在的问题的文章。优美的语言如同一滴滴甘甜的泉水滋润着我们的心灵。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爱的文章便是散文篇《切开忧郁的洋葱》,这篇文章讲述了每个人都会有的情感—忧郁。忧郁是人类面对宇宙苍穹时与生俱来的恐惧,是一种情感的陷落,是一种低潮的感觉,忧郁是一只近在咫尺的洋葱散发着独特而辛辣的味道,剥开它紧密黏黏的外表,我们会被呛得泪流满面,是的,忧郁散发着浓浓的悲伤的感觉,只有我们能够除去,摆脱忧郁我们才能正确的认识,对待自己,忧郁其实是每个人在面对失落时的一种正常表现,生活中总会有遇到不如意的时候,也只有在经历了困难、挫折之后才能使人变得更加坚强、积极地面对生活,迎接生活所带来的挑战。
据新闻报道,现在人们生活在高节奏的环境中,面对工作、学习的压力,生活的压力,许多人都患忧郁症,处于亚健康状态,因此我们要学会自我调节、释压,而读好书是便释压最好的方法。
《妈妈福尔摩斯》是本值得推荐给大家的一本好书,它教会了我们许多生活中的道理,只有慢慢地品读才能感捂出来。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九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
自从我把《福尔摩斯探案》看完后,主人公——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身材消瘦,口衔烟斗的人就深深地刻在了我脑子里。他的功劳经常被别人夺取,但他从不抱怨,遇事冷静,想法独特,是一个了不起的探案专家。
他之所以能成功破案,就是靠他明锐的观察力,合理的分析,以及多年的经验。各类稀奇古怪的案件让你摸不着头脑,但作者柯南道尔,形象地写出了时间.地点.事件.人物,把断案的全过程详细地向我们表明,没有一点保留。
书中人物都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动作描写也不会感到枯燥乏味,几乎每一件案子都是不可思议的,其中的变化的无常,让我着实钦佩作者的想像能力。
每一个案件的经过表面在情理当中,实际则在意料之外,往往从一点不起眼的小细节中发现大价值。从一个我们想像不到的环节中识破精心策划的阴谋。
今后,我也要福尔摩斯一样关注细节,它往往是成功的关键!
感:有点佩服我弟弟,想起五年级的我,写不出这么好的作文,也许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不喜欢看书,不管是什么类的,我一看就头痛,以至于我现在知识匮乏。当初的遂了自己的愿,现在却是无尽的后悔。对于一个高三的学生来说,我们面对的问题很严重,虽只是在读书,但肩膀上压着的何尝不是父母,老师的期望,和一些莫名的荣誉。它们让我觉得好累,我不能放纵自由,我必须成功,它们让我喘不过气来。虽让父母总是对我说尽力就行了,但我做不到。从他们的眼神中我知道他们对我的期望有多高。我自认为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因为我在心里爱他们,但我却很难和它们沟通,总觉得少了一些温情,弟弟和爸妈很好,很亲近,可我做不到。我觉得自己长大了,没有儿时的亲腻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自己的心无法哄骗,我仍然依靠着他们,物质和精神都离不开,虽然我的童年没有他们的身影。我会好好努力,完成自己的心愿,也完成你们的心愿,让我也无愧于你们对我的付出。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一
暑假里,我阅读了阿瑟·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也被歇洛尔·福尔摩斯的不畏坚难险阻的精神和机智勇敢强烈震撼。
书中记录了许多案子,其中最惊险,最离奇的还得属《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福尔摩斯在破案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未烧完的纸团啊,地上的鞋印啊……他都未曾放过,即使是家具里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也会与案情联系起来考虑。福尔摩斯简直就是侦探界的拿破仑!
福尔摩斯的不畏险阻、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涉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然而所有这些困难都阻止不了他要成功破案的坚强意志。
欣赏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想起了叶剑英元帅的诗“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作为学生的我们,在求学的道路上也会遇到困难,比如我最怕数学作业。看着一道道题目像一只只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地在我眼前爬行。哎呀。难那。不会做,我叹息着。绞尽了脑汁,左看看,右看看,心里都感觉不耐烦。想着我放弃吧,明天去问老师或同学吧,很多知识我是一知半解,但我有了好老师福尔摩,我觉得逃避是可耻,应该鼓起勇气,没有解题的要慢慢摸索线索,困难总是办法多,难解的数学题、深奥的科学理论,我们应该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成功就离你越来越近。
当然,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还不够,还要锻炼自己的头脑,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能有一双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智慧。他的这些特质不是天生的,离不开他平时的学习和积累。我们只有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才能让我们的学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二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六年级:张晟源。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三
漆黑的夜空中,有几点闪耀的星光。一阵微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在这迷人的夜色里,泡上一杯清茶,品读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书里最令我欣赏的人物并不是主人公——破案无数、令罪犯闻风丧胆的福尔摩斯,而是他的助手---华医生。
华医生把自己的很多时间都用在了协助福尔摩斯办案上,还经常鼓励福尔摩斯不要泄气。每当主尔摩斯垂头丧气或感到灰心、认为案子没希望的时候,华医生就会安慰他“没关系,肯定会有线索的。”华医生在一次次破案中显示出他惊人的智慧、高超的医术以及卓越的判断力。这一切都表明,他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很了起的侦探。然而,华医生却把成功的机会让给了别人。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像华医生那样无私奉献的人。记得有一次,我迷上画卡通人物漫画,竟然在李老师上语文课的时候画起来了。我的一举一动被李老师看得一清二楚,李老师既生气又着急,好像对我很失望。他严肃地对我说:“我发现你最近有些反常,成绩有些下降了,这样下去怎么行?”听到了李老师的批评,我真不理解,觉得他太不给情面了,当着那么多同学们的面这样数落我。
我当时真的挺恨他的,心想,以后我不想好好听他的课了。可是,放学后,李老师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在那么热的天坚持给我补课,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解。这样持续了大概半个学期。期末,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年段前茅。我终于理解李老师的用苦良心。他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对我以后的成长影响很大。
其实,我们不能以成名或不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否是英雄,因为每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往往有一些无私奉献的英雄。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四
看书,是我的爱好之一。对于我十分喜欢的一部书——《福尔摩斯探案》,我更是反反复复地看过。今天我就来谈谈它吧。
华生医生在阿富汗战争中负伤被送到伦敦休养,在这儿,他结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并与他一起在贝克街租了一套舒适的房子。故事便由此开始。在这里,他们每天都会遇到新奇的案子,在奇妙而又危险的生活中,他们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秘密。其中典型的案子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山谷”、“红发会”等等。
大部分看过这部书的人,在没有知道最终结果前都会搞得毫无头绪,整理不出一丁点线索,而福尔摩斯得出结论只需在了解迹象的几秒钟之后。而当他讲出因果,你又会感到十分简单。这正是福尔摩斯与平常人的不同。
在水落石出之前,福尔摩斯从不轻易下结论,即使是笨蛋都知道的东西。他总是出其不意地侦破案子:盗窃案他看地理书,凶杀案他又去看历史书,而他看的这些又恰恰是紧密相连的,所以他能够从毫不相干的东西中理出头绪。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考,对于他感兴趣的东西他会追究到底,对于侦破案件有用的东西,他会不知疲倦地研究几天几夜。他思维缜密,重视所有可能性。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侦查方面,你得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即使看上去有多么的不可能,也是可能的。”
但福尔摩斯也有他不好的习惯。他只知道他感兴趣的,其余的则一概不知,甚至连地球绕着太阳旋转这样的常识都不知道,即使知道他也会努力忘却。而且,他还吸毒。我们千万不能学他的这些。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写作,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叙事有条有理,有因有果,有始有终,人物更是刻画得有声色,有性格,让人读来神采飞扬,大快人心。
我希望能够读到更多像《福尔摩斯探案》这样的有趣的书籍,增长见识,为生活增添色彩。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五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
名言。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六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
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
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小学生福尔摩斯读后感(精选17篇)篇十七
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阿·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问世到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这部巨著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埋没,而且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
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与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顽强的敌人,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就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掏出卷尺与放大镜,开始仔细地检查这间房间。他一会儿站着,一会儿趴在地上,一会儿低声咕哝,一会儿叹息。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墙上的血字,逐个观察每个字,最后满意的收起卷尺与放大镜,说‘凶手是个中年男子,红脸,高6英尺左右,右手指甲很长,小脚,穿一双粗皮头靴子……’”读到这儿时,我惊讶万分,就像是福尔摩斯当时躲在摸个角落,把整个经过看得一清二楚,我又惊又喜,惊的是他那超强的观察力与严密的逻辑推理,喜的是那些罪犯再也不能为非作恶,无法无天了。渐渐的我成了福尔摩斯的崇拜者。
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这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斑点带子案》中,把罗伊罗特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烦躁不安;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快乐。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而其他人就没有呢?原因很简单,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