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

时间:2024-12-22 作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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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一

一、我校201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12-2020名(含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2016年下达的具体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单独考试的四门考试科目及编号:思想政治理论111,英语241、俄语242、日语243、德语244、法语245,其余二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各专业统考的科目及编号相同。

三、我校拟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34名。各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已明示于专业目录的“接受推免生数”栏内,接收办法等具体事项请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查阅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复试”栏中的笔试专业课科目与考生网报的专业、研究方向相对应。请考生详细阅读“专业目录”,根据网报选定的专业、研究方向(网报选定后不能更改),做好应试准备。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二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注: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全日制定向就业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已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到2016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相应要求。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三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为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公告”中指定的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12月22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7000元/年,哲学6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3000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13000元/年,审计硕士13000元/年,金融硕士13000元/年,国际商务硕士13000元/年,税务硕士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学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四

我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五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六

在初试、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七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5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0名左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40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6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名左右。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此外,我校还招收若干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我校“2021年各培养单位硕士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下达、推免硕士生接收和其他实际情况,学校可对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届时将由各培养单位予以公告说明。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21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且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二)报考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精神,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如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且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8.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我校“单独考试”限“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及“公共经济管理(专业代码1204z1)”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代码030103)”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武汉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特别提醒: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20年11月6日—10日。“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公告。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经考生确认(含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2021年武汉大学部分培养单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仔细查阅相关培养单位招生目录,避免误报。对不符合该项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准考。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20年12月14日—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1日—22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及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均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和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部分专业仅接收相同初试考试科目的考生调剂,请相关考生注意查看招生目录。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21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优秀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获得基础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参评人数的30%。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3.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5.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研究生“三助6岗位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管工作资助标准为硕士生20元小时,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的工资标准另行规定。

5.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八

(一)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测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由学校纪委抽签随机确定,且每个测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测试资格名单、拟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三)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九

1、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面、发放标准和条件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执行。

学校助学金。

4200元/生·年-5000元/生·年不等。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二等8000元/生。

三等6000元/生。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助管。

具体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教。

不超过3000元/生·学期。

助教津贴不超过课程总课酬30%,由教务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学期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研。

最高12000元/生。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根据相关学校文件执行。

研究生联合培养助学金。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学校设立有在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2、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联合培养助学金。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3、上述奖助政策的详细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发放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十

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7200元/生·年。

其余学科。

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金融。

7200元/生·年。

法律。

13000元/生·年。

汉语国际教育。

12000元/生·年。

翻译。

10000元/生·年。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

8000元/生·年。

农业。

8000元/生·年。

艺术。

20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mba)。

58000元/生。

公共管理(mpa)。

39000元/生。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年。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十一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时期。于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8月原贵州大学、贵州农学院、贵州艺术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为贵州大学。8月,又与原贵州工业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经过多年建设,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24个省级重点学科,17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博士点覆盖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10个,国务院学位办审批的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4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硕士点覆盖二级学科硕士点166个,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国务院学位办审批的二级学科硕士点18个),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微博])、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me)、农业推广硕士(mae)、兽医硕士(vmm)、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社会工作硕士(msw)、艺术硕士(maf)、翻译硕士(mti)、金融硕士(mf)、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风景园林硕士(mla)等13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教育覆盖了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及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

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近8000名,已形成博士、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83名、硕士研究生约2350名(届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欢迎登陆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网http://”或登陆“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2)现场确认时间: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收费。

贵州大学将根据教育部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规范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学术型学位收费标准为6500-8000元/每生每学年;专业型学位收费标准为7000-13000元/每生每学年。

四、奖助体系。

贵州大学执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贫困助学金等。此外还设置“三助”岗位。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以上奖、助学金和“三助”岗位。

五、其它。

1、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微博]辅导班,不提供考研参考书。考生可按照招生简章指定参考书目自行准备。

招生简章详解-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实用12篇)篇十二

1.合格考生须参加20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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