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学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总结可以将学习的经验变成自己的财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一份精彩的学习总结,特别整理了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分别印发通知,对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检机关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作出部署。
透过“动员令”,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接下来,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做好学习贯彻,推动法规落地生根,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将是对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考验。
学习贯彻,首先是学。《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只有学深吃透,才能入脑入心。学习要趁热打铁、求真务实,不仅各级党委(党组)要部署好、组织好、指导好,广大党员也要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
“史上最严纪律出台,怎么学?纪委邀您来‘点题’!”10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纪委推出问卷调查,就如何学习《条例》征求广大党员干部、市民群众意见。连日来,各地各部门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班子专题研讨、在媒体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的热潮,为贯彻执行开了个好头。
然而,知易行难。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说说”、“写写”、“挂挂”,决不能“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必须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拿出实招、硬招、狠招,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落实主体责任,就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也是纪委的分内之事。《准则》和《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纪委必须发挥带头作用,做学习贯彻的表率;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问题导向,是修订《准则》和《条例》的一个重要原则;贯彻执行,同样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问责这个有力武器。
今年9月,中央纪委转发了河南省委相关通报,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教训,言犹在耳。前不久,中央纪委对近期部分中央单位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不乏因下属及家属赌博、因所在单位多次发生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事例。这些问题和教训充分暴露出,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落实《准则》和《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不仅必要,而且迫切。
“黄超在担任竹山县工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对工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在乔迁新居、为其母治丧期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问题不仅不提醒、不劝诫,还带头参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月15日,湖北省纪委公开通报5起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这些受到问责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如果能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所在单位的问题也许就能及时得到解决。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全党的事,全党一起抓、全党一盘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行动起来。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人。党员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枞阳县房改办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
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根据开发区纪工委的安排,我认真听取了一次的集中学习,又参加了支部组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伟大复兴梦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多年的党性锻炼和对党的忠诚,以及工作实践,让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脱贫攻坚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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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二
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践主体。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20xx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笔记,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前不久,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面临新的形势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以来从严治党成果的科学转化,更是我们贯彻从严治党战略具体体现和有效抓手,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四个全面”的决心。《准则》旨在立德,强调自律,短短281个字给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一个看似最基本但却特别高的要求。《条例》重在立规,强调他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列负面清单,是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戒尺和利器。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一柔一刚,一正一反,对于强化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是当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我们更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争做正风肃纪、维护民利的模范,永葆纪检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认真学习,做到思想上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前提就是要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提高思想认识。我们要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和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把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经常教育与专题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各级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书记讲党课课程,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把《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迅速传达到全体党员,使每一个党员真学实学、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刻领会、自觉遵守,真正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提高尊章守纪意识。我们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做好带头示范,把学习好、理解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刻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到思想自觉,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争做学习的表率。
勤于思考,做到政治上自觉。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我们要在思想政治、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准则》和《条例》在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长思常思,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准则》要求我们怎么办,怎么样才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称职的党员干部,《条例》坚决禁止我们干什么,什么不能干,干了有什么样的责任和后果,切实增强政治上敬畏和捍卫这两部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小处着眼、细处着手。要在熟读熟记的基础上,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准则》明确的“八条规范”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深入查找自身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消炎灭菌,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做到政治上自觉遵守。
知行统一,做到行动上自觉。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努力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和其它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切实强化执纪刚性,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尤其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我们更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把《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重点,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对那些学的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及时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共产党人的标杆就是《准则》的正面引导。《准则》言简意赅重申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强调“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全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做出明确要求,普通党员主要处理好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四大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突出了习提出的家风要求。
共产党人的底线就是《条例》的反面警示。《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具体回答了一名中共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的问题。《条例》突出纪严于法的特点,删去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并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视同仁,总结、归纳、整合了违纪党员经常会犯的六大纪律。以道德和整治标准对共产党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更好的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白居易曾说: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培根也说: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制度的“笼子”已经扎紧,下一步关键在于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作为纪委书记,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应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种专题学习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党组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三是强化先锋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适时开展守纪律、讲党规先进典型的评选,以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事来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纪检干部更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总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因此,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她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第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并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她是提高各级领导领导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高校老师,因为你面对的是重塑自我说为当代大学生,他们心存虔诚地来学习,有着纯洁而又单纯的知识渴求,他们举止恭敬于你的修养、学识,所以,面对学生,我认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师风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勤教为生,廉洁从教,不能以学生送礼不送礼为尺度衡量学生的进退高低,要常修为教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第三,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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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三
【原文】新条例在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中,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列入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
【解读】“不收敛、不收手”,这已是xx大后反腐新闻中的高频词汇。
今年2月,中纪委在通报官员违纪查处情况时首次用了“xx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查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省部级落马官员在被开除党籍的通报中被提及“xx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就有十余人。
相较于旧版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中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列入从重、加重处分的行列,亦可见中央对于严惩顶风违纪者的决心。
党员犯罪,即使免于刑罚,仍将党纪处分。
【原文】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党纪要严于国法,这是在这份条例的修订之前,中央高层就不断释放出来的修订思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在受访时表示,将党纪与法律进行区分对待,鲜明体现了“纪在法前”以及“纪严于法”。“即使没有违法,但可能会违纪,这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照新条例规定,党员犯罪,即使情节轻微,检察院不起诉,或者法院作出免予刑罚决定,但是依然要受到党纪的处分。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或开除党籍。
【原文】新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解读】今年初,由中纪委和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中,首次披露了诸多习近平关于反腐的论述。其中,习近平就曾提到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本次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中,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被写入,无疑也是更明确地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
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被写入。
【原文】新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从塌方式腐败到一系列腐败串案、窝案,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这些都是近年来腐败案件查处时遇到的突出特点。有媒体解读,新版条例将xx大以来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规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
五种情形对抗组织审查或被开除党籍。
【原文】新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四
这几天,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0xx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0xx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五
近段时间,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六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条例。下文是hi关于学习纪律处分的。
心得体会。
仅供参考!
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五中全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全院上下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执行,深刻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二是全体干警要努力增强学习意识、自律意识、公正意识、争先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做一名诚实正直为民的检察干警。
要将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与检察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的检察官。
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所属单位党组织认清“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搞好统筹兼顾,认真学习领会,真正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新修订的“两项法规”,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的进一步深化、实化,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领会“两项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主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学习在前、精通在前。要注重与学习党章、“三严三实”、落实“两个责任”以及实际工作相结合,用《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四个坚持”、“四个自觉”以及《条例》中的“六大纪律”来重新审视自己的言行举止,认真查找在从政道德、改进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始终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年终岁尾阶段搞好统筹兼顾,确保学习和工作两不误、双促进。要把学习“两项法规”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党课教育、支部会议、处务会等学习规划中,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学深学透。要把学习“两项法规”融入到实际工作的方方面面,引导大家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始终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要把学习“两项法规”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述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等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体现出来,对部署学习不力、贯彻落实走过场的负责人开展专项约谈,营造知晓党规党纪、敬畏党规党纪、严守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具有深远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治国必先治党,党能否治好,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xx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两个条例”的一些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三、对于更好地贯彻执行两个《条例》,我提出了以下建议: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应该与其具体工作和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抓、反复抓,在潜移默化中规范干部的行为。开展“日思、月省、年律”活动。
“日思”,就是号召和提倡领导干部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即每天要抽出一定时间,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党政纪条规,从衣食住行等日常工作、生活入手,回想一天的行为,对一天来的情况进行反思:是不是进了不该进的地方?参加了不该参加的邀请和宴席?做了哪些不该做的事情?收了哪些不该收的东西?有没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行为?有没有不良思想趋使下的不良作风。每位科级干部要做好廉政。
日记。
把一天来的廉政情况记录下来进行认真反思。
“月省”,就是要求所有科级干部在每月月底回顾一个月来的自身廉洁和廉政工作情况。要对一个月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进行小结:本月内读了多少提高政治思想修养的书?写了多少心得体会?有哪些好的做法?还存在哪些不足?有什么不检点的行为?要对自己不廉洁的行为进行反省,敢于揭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注意了解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全国各地的廉政动态,浏览网站登录的重大典型案件,从中汲取教训,写出体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和讨论,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把握好自己不犯错误,树立起“慎欲、慎权、慎独、慎微”的良好风范,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以上是我的一些学习体会,请各位朋友批评指正。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出台旨在确保清廉执政,其中包括有可能导致党员受到处分的一系列行为。以下本站小编为你带来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笔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昨天我们第40期积极分子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本次的课程讲解,我意识到要成为一名正式党员要走的路还十分遥远,而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则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是,我不惧怕困难,正所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道路漫长且艰苦,但我的内心则是充满激动的,我相信自己有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该用心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严于律己。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积极分子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同时,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两项法规都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要深入理解把握《准则》和《条例》的具体要求和精神实质。《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将对共产党员的标准转化为具体的纪律、处分和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做到各项规定要求熟稔于心、了然于胸,全面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平心而论,推崇廉政,就是一种改革。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里进行改革,其困难之大是可想而知的。这就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作为改革的设计者和领导者,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协调和组织各方面的力量,以夺取改革的成功。这个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事实充分证明:党对改革和发展的领导作用,是任何其他组织和团体都不能代替的。相信在以后的。
工作计划。
和生活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坚定的立足本职,全身心的投入到各项事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积极进取、持之以恒、苦干实干!
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准则》、《条例》是党中央在系统总结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在实践经验基础上,将党章的规定具体化,将实践成果制度化,审时度势推出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准则》、《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立德与立规相结合,既倡导了道德上的高标准,又划出了纪律上的最底线。《准则》以正面倡导的方式树立党员应追求的高标准,强调“四个必须”,为全体共产党员提出“四个坚持”,为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廉洁”,成为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详列负面清单,明确了党员必须遵守的“六大纪律”,为党员干部明确了严格清晰的行为规范,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本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纪特色,厘清纪法界限。《准则》、《条例》还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协调统一,道德是纪律的前提和基础,纪律是道德的底线和保障,两者合力才能促使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一支武装力量,更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采取确实有效的行动认真学习贯彻。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更要深入反复学习,熟读精读,融会贯通,在内容学习、精神领会、要求把握上做到深入再深入,在贯彻执行、监督执纪上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真正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作用和使命。
强化督促切实抓好学习贯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学习领会、牢记在心是遵守执行的前提条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将之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公安纪检部门要积极协助并督促检查,确保全体党员民警对《准则》、《条例》入心入脑、遵照执行。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工作,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春生多次作出指示,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多种形式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并提出增加召开一次厅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省公安厅专门制订了学习贯彻。
工作方案。
提出“七个一”活动安排:一是召开一次厅党委扩大会议组织认真学习准则、条例以及中央、省委的学习贯彻要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三是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近期全省县级公安局长“四项建设”培训班的重要内容由省纪委、厅纪委领导作专题辅导;四是购买《准则》和《条例》单行本发给厅机关党员民警人手一册要求学习熟记;五是将《准则》和《条例》列为各级在职民警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六是在《南方法治报》、“平安南粤网”以及公安内网“粤警清风”网页上开设“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栏开展专家访谈组织全省党员民警撰写理论文章、开展学习研讨加大宣传力度;七是20xx年上半年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一次《准则》和《条例》知识竞赛。同时通过党廉分工将上述工作分到指挥中心、教育培训处、宣传处等部门牵头落实纪检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贯彻活动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及时转变观念切实提升执纪能力。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和制度保障,既为纪检机关提供了充分详细的执纪依据,也对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要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契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要转变执纪观念。聚焦纪律,纪法分开,把两部党内法规作为丈量党员民警行为的制度尺子,以纪律思维、执纪方式进行监督问责,不能纪法不分、越位错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调查。要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维护纪律权威。二要突出执纪重点。坚决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紧紧围绕违反“六大纪律”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强化党员民警的纪律意识。既要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执法一线的大多数党员民警。三要改进执纪方式。围绕两部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完善常态化的监督执纪机制,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纪律为准绳,建立健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函询约谈、提醒诫勉等工作规程,规范执纪行为。坚持主动作为、快查快结,着力查清违纪行为,提升工作效率。要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注重执纪效果,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多管齐下,落实在行动中。
一是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各级党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章》明确规定,把党内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三是党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绝走过场,要在全党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八
按照党支部的安排,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牢记入党誓词,对党忠诚。
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一事无成。
二、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恶的过程中,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心存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抓好安全生产,遵守规章,杜绝事故和问题发生,在工作中严格做到“看一条,做一条,签一条”。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九
按照开展农村党员冬春训百日播放活动要求,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牢记入党誓词,对党忠诚。
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一事无成。
二、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恶的过程中,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心存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抓好安全生产,遵守规章,杜绝事故和问题发生,在工作中严格做到“看一条,做一条,签一条”。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努力工作。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十
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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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十一
近日,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的《廉洁自律准则》,短短200余字,要义明确、一目了然。前四条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更是贴近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为我们的工作生活指引了方向,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需要认真领会,身体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共产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要全面深入把握党纪党规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心存敬畏,心中有戒,把纪律和规矩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成为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铭记《党纪处分条例》,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才能更好地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武装头脑。
首先,要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准备把握内涵,切实把先进的思想、科学的理论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锐利的思想武器,树立坚定的信念,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正确的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做到立场坚定,方向明确,观点鲜明,纪律严格,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其次,要用严明纪律约束自己的言行。党的纪律是全体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作为一个党员,应该模范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联系群众,增进团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维护党纪的严肃性,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第三,要用高尚品质塑造自己的形象。人格魅力是一个人在人品、气质、能力、修养等方面的集中反映,是优良品质的外在表现。作为一名党员,就要带头向先进人物学习,不断陶冶情操,加强修养,增强党性,在思想上领先一步,行动上奋勇争先,作风上率先垂范,在日常的工作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二、廉洁自律,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些人经不起物欲的诱惑,一心向钱看,甚至把民生工程当作摇钱树,不思进取,无所作为,这与水利革命工作者的称号是格格不入的。作为一名水利工作者,担负着兴一方水土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我们必须强调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形象意识,要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做到无私奉献,鞠躬尽瘁。
三、争做表率,永葆与时俱进的党员本色。
1、勤奋学习,做提高能力的模范。要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爱岗敬业,做无私奉献的模范。要进一步增强职业荣誉感,把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阵地,作为为党和人民多做工作的舞台,胸怀远大理想,脚踏实地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伟大思想。
3、艰苦奋斗,做勤政廉政的模范。要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讲正气、讲学习、讲奉献,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清醒的看到,作为一名党员要真正树立正确心态,永葆人生本色。要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把树立远大目标与立足当今现实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坚持立身原则,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处处严于自察,时时自觉追求,事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十二
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准则》、《条例》是党中央在系统总结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在实践经验基础上,将党章的规定具体化,将实践成果制度化,审时度势推出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准则》、《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立德与立规相结合,既倡导了道德上的高标准,又划出了纪律上的最底线。《准则》以正面倡导的方式树立党员应追求的高标准,强调“四个必须”,为全体共产党员提出“四个坚持”,为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四个廉洁”,成为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详列负面清单,明确了党员必须遵守的“六大纪律”,为党员干部明确了严格清晰的行为规范,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本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纪特色,厘清纪法界限。《准则》、《条例》还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协调统一,道德是纪律的前提和基础,纪律是道德的底线和保障,两者合力才能促使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一支武装力量,更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采取确实有效的行动认真学习贯彻。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更要深入反复学习,熟读精读,融会贯通,在内容学习、精神领会、要求把握上做到深入再深入,在贯彻执行、监督执纪上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真正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作用和使命。
强化督促切实抓好学习贯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学习领会、牢记在心是遵守执行的前提条件。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将之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公安纪检部门要积极协助并督促检查,确保全体党员民警对《准则》、《条例》入心入脑、遵照执行。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工作,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春生多次作出指示,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多种形式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并提出增加召开一次厅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省公安厅专门制订了学习贯彻工作方案,提出“七个一”活动安排:一是召开一次厅党委扩大会议,组织认真学习准则、条例以及中央、省委的学习贯彻要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三是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近期全省县级公安局长“四项建设”培训班的重要内容,由省纪委、厅纪委领导作专题辅导;四是购买《准则》和《条例》单行本,发给厅机关党员民警人手一册,要求学习熟记;五是将《准则》和《条例》列为各级在职民警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六是在《南方法治报》、“平安南粤网”以及公安内网“粤警清风”网页上开设“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专栏,开展专家访谈,组织全省党员民警撰写理论文章、开展学习研讨,加大宣传力度;七是20xx年上半年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一次《准则》和《条例》知识竞赛。同时,通过党廉分工将上述工作分到指挥中心、教育培训处、宣传处等部门牵头落实,纪检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贯彻活动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及时转变观念切实提升执纪能力。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和制度保障,既为纪检机关提供了充分详细的执纪依据,也对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要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契机,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要转变执纪观念。聚焦纪律,纪法分开,把两部党内法规作为丈量党员民警行为的制度尺子,以纪律思维、执纪方式进行监督问责,不能纪法不分、越位错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调查。要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维护纪律权威。二要突出执纪重点。坚决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紧紧围绕违反“六大纪律”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强化党员民警的纪律意识。既要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执法一线的大多数党员民警。三要改进执纪方式。围绕两部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完善常态化的监督执纪机制,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坚持以纪律为准绳,建立健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函询约谈、提醒诫勉等工作规程,规范执纪行为。坚持主动作为、快查快结,着力查清违纪行为,提升工作效率。要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注重执纪效果,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十三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十四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是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六是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
内享有的民主监督权利。任何党员对党的任何组织、任何党员(包括党的最高组织和最高领导人)的违法乱纪行为,都有权要求处分和撤换。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承认和尊重党员的这一民主监督权利。对党员负责地揭发、检举,要虚心接受,认真检查,彻底改正。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进行打击报复。这样做不仅能调动广大党员关心和维护党的利益的积极性,而且能使党的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受到党内自上而下的监督,有利于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党员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要注意两点:一要实事求是,有根有据,不能捕风捉影,更不允许诬陷捏造;二要按组织原则办事,进行批评、检举、揭发,要求处分、罢免,都应在党的会议上正式提出,不允许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背地议论或随意传播扩散。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任何党员只要他预备期满,从转为正式党员起,在党内就享有表决权。在党的会议上就某一个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权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在党内进行选举时,党员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投票,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强迫选举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党的组织要切实保障党员的这一民主权利的正常行使,以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我们党历来强调,对人的处理要采取慎重态度,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党组织在对党员进行处分和鉴定时,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可能会出现某些偏差。这就要允许党员本人进行申辩,也应允许其他党员为他作证和辩护,以便党组织更加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我们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内按多数的意志决定问题,以保证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党的决议和政策一经做出,党员必须五条件地服从并坚决执行,这是每个党员必须执行的一项义务。但是,如果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异议,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因为真理有时也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如果党员所提出和保留的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就要虚心听取,认真研究,及时修正,避免由于决策上的失误,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员如果认为党内某一问题应当解决或本人受到党内不合理的处分或因揭发坏人坏事受到打击报复,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有权要求有关组织认真负责地给以答复。这样做既可以使党组织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尽快地解决处理党内某些问题和消极现象,克服党内各种官僚主义的作风,提高党的领导机关的威望,又可以增强党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信心。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这一权利,不怕强暴,不畏权势,敢于为真理而献身。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十五
今年十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走过94年历史、拥有逾8700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在世情、国情、党情出现巨大变化,面临来自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多重考验下,表达出要高标准“从严治党”的决心——这证实此时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传递出的强烈讯息。
在党的报告中首提“纯洁性建设”,提出从严治党的高标准、高要求,表达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其实质就是党的纪律性建设。这既反映出新形势下,党对自身机体的健康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也反映出中央对党的纪律性建设的高度关注、高度重视,更深刻认识到腐败的顽固性和危险性。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因此,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可以说,防腐拒变必须警钟长鸣绝非大题小做,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亡党亡国绝非危言耸听。从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我们能够深切感受到党的纪律性建设对于党、对于国、对于干部、对于人民群众的重大意义。
振聋发聩的反腐声音和反腐警告信号,应该引起党员干部的深刻警醒和反思。党的纪律性建设好坏、从严治党高标准的落实情况如何,直接取决于广大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也直接决定党国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有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视为一种责任、视为一种义务。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党的教育、管理、监督之下严守党纪党章。更要在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地方和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时候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当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当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成为一种自然的时候,党的纪律性建设才算取得了根本性胜利。当然,实现这一目标的路还有很长,只有不断完善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只有不断劈荆斩棘,才可能走上这条阳光大道。
党的纪律性建设,事关党的形象,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兴衰成败。因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绝对是从严治党的“保鲜秘诀”,才能保持党的生命和活力。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惩处腐败行为,才能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基本要求得以实现。才可能最终实现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自我提高的自觉,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十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分别印发通知,对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检机关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作出部署。
透过“动员令”,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接下来,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做好学习贯彻,推动法规落地生根,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将是对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考验。
学习贯彻,首先是学。《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只有学深吃透,才能入脑入心。学习要趁热打铁、求真务实,不仅各级党委(党组)要部署好、组织好、指导好,广大党员也要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
“史上最严纪律出台,怎么学?纪委邀您来‘点题’!”10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纪委推出问卷调查,就如何学习《条例》征求广大党员干部、市民群众意见。连日来,各地各部门通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领导班子专题研讨、在媒体开设专栏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的热潮,为贯彻执行开了个好头。
然而,知易行难。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说说”、“写写”、“挂挂”,决不能“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必须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拿出实招、硬招、狠招,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落实主体责任,就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也是纪委的分内之事。《准则》和《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纪委必须发挥带头作用,做学习贯彻的表率;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问题导向,是修订《准则》和《条例》的一个重要原则;贯彻执行,同样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问责这个有力武器。
今年9月,中央纪委转发了河南省委相关通报,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教训,言犹在耳。前不久,中央纪委对近期部分中央单位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不乏因下属及家属赌博、因所在单位多次发生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事例。这些问题和教训充分暴露出,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落实《准则》和《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不仅必要,而且迫切。
“黄超在担任竹山县工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对工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继宏在乔迁新居、为其母治丧期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问题不仅不提醒、不劝诫,还带头参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月15日,湖北省纪委公开通报5起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这些受到问责的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如果能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所在单位的问题也许就能及时得到解决。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全党的事,全党一起抓、全党一盘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行动起来。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人。党员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专业17篇)篇十七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共产党人的标杆就是《准则》的正面引导。《准则》言简意赅重申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强调“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全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做出明确要求,普通党员主要处理好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四大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突出了习总书记提出的家风要求。
共产党人的底线就是《条例》的反面警示。《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具体回答了一名中共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的问题。《条例》突出纪严于法的特点,删去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并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视同仁,总结、归纳、整合了违纪党员经常会犯的六大纪律。以道德和整治标准对共产党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更好的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白居易曾说: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培根也说: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制度的“笼子”已经扎紧,下一步关键在于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作为纪委书记,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应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种专题学习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党组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三是强化先锋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适时开展守纪律、讲党规先进典型的评选,以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事来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纪检干部更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总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因此,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对《准则》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