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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一
为规范文档相关工作,公司制定了文档管理规则和制度,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文档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外来文件流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3.上行文件主要用于:(1)对上级呈报。
工作计划。
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外发文主要用于:(2)同相关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经营管理技术人事物资供应等事宜。
4.在日常经营管理、技术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可以各业务部门名义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
2.草拟文稿必须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4.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5.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清楚;。
6.需经会签的文稿,由办公室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7.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
8.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9.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以公司名义形成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其它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办公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十五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二
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内进行,星期六、星期日时间早9:00—12:00,下午14:00—18:00,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一)室内部分:?
(二)室外部分:?
2、未经物管部批准,不得擅自封闭露台。?
3、未经物管部批准,业主不得私自上楼顶安装太阳能及其它设备。?
4、业主需要装饰外墙的(如做门头、广告牌等),必须在物业公司的指导下装修。
5、未经申报、同意,不得私自接驳和移动电源线路。?
四、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的存放、运送:
1、运送材料、清运垃圾,须采用编织袋袋装,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堆放。?
1、业主交纳部分标准:1000.00元/户。?时清扫走道。?
五、装修履约金:(其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费、楼道恢复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2、装饰企业统一交纳1000.00元整。?
3、装修押金的退还:装修登记完工3个月后符合条件给予退还。
六、违规责任。
3、未按照第三条有关规定办理的一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6、装修造成他人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失由装修业主(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7、装修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使用安全或公众利益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七、违章处理:
根据情节轻重,管理处有权按下列方式处理。?
1、责令停工;?
2、停水、停电;?
3、责令恢复原状;?
4、延期退还装修履约金;?
5、赔偿经济损失;?
6、扣除装修履约金。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成都展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年月日代表人: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三
1、注意加热管出现虹吸现象。
加热管出现虹吸现象,是因为卸油时给罐内原油加热,卸车后忘记了关闭加热管阀门,在第二次的原油运输中,由于罐内原油的振荡,或车辆上坡时,在罐内原油挥发力的作用下,油品从加热管中自动流出。
出现加热管虹吸现象,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就会造成长距离原油污染,发生行人摔跤,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翻车等重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此,在使用了加热管后,一定要记住关闭加热管阀门。
2、时刻防范摩托车。
随着公路、乡村道路摩托车数量的增加,摩托车已成为了汽车运行的“天敌”。
这是因为驾驶摩托车人员的交通文化素质极差,既不懂得交通常识,又多数属于野蛮驾驶,岔路口、弯道、集镇、居民区、乡村小路等,冷不防就会突然串出一辆摩托车来,经常使你措手不及,汽车碰摩托车,摩托车撞汽车的事故,每天都在发生,占所有事故的70%以上。
因此,对摩托车的防范,要放在每时每刻,要高度警觉。
3、谨防敌对分子的破坏。
油品运输车辆是敌对分子搞破坏的最有效工具,一个磁性定时炸弹贴符在油罐车的任何部位,带进装油和卸油站定时爆炸,就会成为一个毁灭性的事件。
因此,油品罐车无论是停在车场、路上、餐馆、饭店都要时刻提高警惕。
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国家重大事项、有国际性影响的庆典、以及国内重要时期,更要引起高度重视,每天都要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杜绝一切具有灾难性的重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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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四
作为一名项目管理人员,验收是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因为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如何对项目进行务实高效的验收,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总结的。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从验收管理规定中获得的心得体会。
一、多样化的检查方法。
验收管理规定中提出了多种检查方法,如样品检查、技术检查、文档检查等,这些方法是为了全面搜集项目信息,准确评估项目状态和成果的质量。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也应该使用这些不同的方法,以便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清晰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是检查项目是否达成目标的依据,对于一些具体的指标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我认为,对于项目管理人员来说,清晰的验收标准至关重要。因为如果标准不够明确,就会导致验收结果不准确,甚至对项目进行赔偿。
三、实时监控和反馈。
项目管理人员需要时刻监控项目的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验收的时候也应当如此,保持及时的监督,根据进度及时更改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这样才能对项目进行全程管理,确保项目权益不受损失。
四、协作和合作。
验收不是单凭一人就能完成的,需要多方合作才能顺利进行。因此,项目管理人员应该主动发挥团队协作的意义,与其他部门和人员密切协作,共同推进验收流程,从而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完成。
五、客观公正。
验收需要尽可能客观公正,不得为个人或者其他利益包袱影响判断结果。因此,项目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应保持中立,并坚持依据验收标准复核验收结果。这不仅是自身职业操守的表现,也是维护项目利益的最佳途径。
总结:
综合以上的心得体会,我认为,验收管理规定是规范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只有我们不断总结实践,以规定为基础,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协作和公正,才能更好地完成项目,超越固定目标。因此,我们应该按照规定流程,保证项目的稳定发展,提高项目成功率,确保公共资源的最大利用。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五
为确保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强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为小区住户提供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维护物业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
三、客服电话。
四、方法与过程控制。
3.1春夏季:7:50-17:30秋冬季:7:50-18:30为正常上班时间,期间,所有日常事务工作都正常进行。特殊节假日适当调整。3.2周一至周六:17:30-20:00安排客服组二人,其他业务组一人在服务中心前台值班,处理日常业主的报修、建议与投诉、车位租用等工作。期间,家政维修工作正常进行。
3.3每天:20:00-次日9:00由监控中心负责值班,主要负责处理一些紧急事务(如:业主家里没水没电等情况安排技术员上门急修),对重大投诉或重大事件的处理和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进行处理。同时安排有两名技术员值班到晚上22:00;22:00后有一名技术员留宿,确保对紧急维修事务及时处理。
3.4保安值班制度:实行三班24小时值班制度,对小区内实行安全监控。
3.5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准时到各岗位值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位值班,要经部门经理同意,并作好调配,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6各位值班人员的着装必须符合公司的标准要求。
3.7各位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的交接工作。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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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六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外来文件流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三、发文的管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3.上行文件主要用于:(1)对上级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外发文主要用于:(2)同相关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经营管理、技术、人事、物资供应等事宜。
4.在日常经营管理、技术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可以各业务部门名义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
2.草拟文稿必须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4.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5.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清楚;。
6.需经会签的文稿,由办公室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7.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
8.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9.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以公司名义形成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其它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办公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五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七
安全工作是施工现场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自愿接受公司管理并郑重承诺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愿接受公司、施工现场等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
二、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技能,理解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并会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工作中认真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不违章、不蛮干、不冒险作业。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三、进入施工现场自觉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紧系安全带,作业时规范佩戴防护用品,当现场无防护用品时,本人会立即向施工负责人反映并拒绝施工。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50-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四、保证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时必须处在“固定吸烟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第一次承担50元、第二次承担100元、第三次承担200元及以此类推的经济处罚。
五、保证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其它明火作业。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六、保证班前、班中不参与饮酒,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七、坚守个人工作岗位,工作中不擅离职守、不玩忽懈怠、不麻痹大意、不消极怠工、不顶撞领导、不滋事闹事。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500-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八、当现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九、积极服从公司的安排与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十一、未经批准,保证不私自以各种形式变卖、倒卖现场物资材料。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所涉金额10倍的经济处罚。
十二、对公司管理存有疑问或意见时通过正确渠道向上反映,不故意挑拨同事之间关系,不恶意散播或私下议论不利于公司管理的消极言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500-20__元的经济处罚。
十三、保证不将公司及公司关联企业提供的《中国石化加油站形象设计标准〈光盘〉》、设计资料、加油站设计标准图集、设备要求、培训资料、加油站品牌设计、加油站项目具体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文件和信息以各种形式(包括刻录、复制、复印等)泄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0-20__元的经济处罚。
本人保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操作和执行,如因个人违反而引发不良后果时,本人除接受上述经济处罚外并自愿全部承担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保证人:
x年__月__日。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八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及外交部关于《严格控制因公出访团组的通知》和四川省外办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因公出国管理有关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内部所有人员出国(境)活动必须有明确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其实质性内容是指去境外执行经贸洽谈,引进项目,友好交往,出席会议,国际参展,进修培训,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等任务或进行其它的活动。要做到计划明确,成员精干,讲究实效。
第二条:所有因公出国(境)干部和员工,须提供正式行文的出访报告,经公司董事长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向外办申报办理出国手续。
第三条:除工作上的特殊需要外,三年内出国不得超过2次。每次出访一个国家时间不超过十天,出访两个国家不得超过十四天,一次出访最多不超过三个国家。(因任务需要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因公出访归来,在规定期限内要向公司董事长递交出国情况报告和向原发照机关上缴护照,否则下次将不予办理出国手续。
第五条:所有出国人员在境外要保守国家机密和公司内部机密,遵守外事纪律,不得参赌,不得绕道,不得逾期不归。
第六条:员工因公出国需具备的条件:
1、公司自己组团或派遣个人赴国外考察学习、洽谈业务,必须有对方出具的邀请函。
2、公司随国家有关部门组团外出考察,必须有国家组团出具的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
3、个人身体健康,无心脏病,无传染病史。
4、思想端正,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七条:公司内部出国申报程序:
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出具以上的有关证明,报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董事会研究通过。
第八条:因公出国情况分类:
第一种情况:
a/携带对方的邀请函、出国人员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文件均需备有两份复印件)到外经贸委申请批复。
b/市外经贸委批准后,携带批准文件和邀请函到市外办办理出国任务件。
c/携带出国任务件和出国人员身份证到金堂县县委领取政审表,并携带政审表赴员工档案所在地政审,政审通过后到金堂县县委做政审批件。
d/携带政审批件、出国任务件、出国人员身份证、六张彩色照片到出国服务中心办理个人护照,一般为五个工作日。
e/取护照,填写出国申请表,并在出国服务中心递交护照,办理签证。第二种情况:
a/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出国申请书到外经贸委申请出国批文。(三天)。
b/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外经贸委批文到市外办办理出国确认件。(二天)。
c/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市外办确认件到金堂县县委领取政审表,到县人事局政审,完毕后到县委做政审批件。(二天)。
d/携带政审批件、出国任务件、通知书、确认件、出国人员身份证、六张彩色照片到出国服务中心做护照。(五天)。
e/取护照,将任务件、护照送交国家组团处。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九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管理工作,防止因护照散失在个人手中而可能发生丢失、被人利用等问题、根据外交部《关于因公护照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简称外办)申办护照的因公出国人员。
第二章护照的统一保管。
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作为公司的外事职能部门负责统一保管本公司所有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包括外地公司人员由总公司外办申办的因公护照。
第四条护照由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护照登记制度,每半年清理一次,保管人员定期向总公司外办主任汇报清理情况。保管人员调离时应交接清楚。
第五条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应在回国后15天内将所持护照交回总公司外办统一保管。因公出国人员再次出国时,凭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从外办取回护照。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上交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外办审核,呈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无故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100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第六条领取护照后因故未出境者,持照人应在得到不再出国通知后一周内将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条常驻国外机构人员临时回国,如果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护照可由持照人自己保管;超过15天者,所持护照应交回外办统一保管。常驻人员任职期满回国内后,应在30天内将所持护照上交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持办有多次往返签证护照的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每次出境回国后,应在7天之内将所持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下次出国凭出国任务批件取回护照。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200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第九条护照交外办统一保管后,个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索回。需临时借用护照的,应由所在公司或部门出据证明,由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交回。对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公司的人员,在办理有关调离手续时,应将其所持护照交回外办。外办将按规定将护照上交发照机关注销。对拒不交回者,总公司人事本部将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章过期失效护照的销毁。
第十一条护照过期失效后,由总公司外办填写《销毁护照清单》,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二人)予以销毁,并报发照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外办将对销毁的过期失效护照登记造册。
第四章护照遗失、被窃的处理。
第十三条护照为出国人员出入我国国境和在国外停留的主要证件。护照一旦遗失、被窃,在国外,持照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当地使、领馆、处,由有关馆、处将护照具体情况通报并请示总公司主管领导后,由外办向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通知公安边防部门。
第十四条外办将每年对遗失、被窃护照及其处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向总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十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经20xx年3月1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保险营销管理规定的施行时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xx年4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xx年第3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资格管理、展业登记管理、展业行为管理、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法律责任、附则8章64条,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xx年第2号公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该《办法》第36条决定,废止中国保监会20xx年7月1日颁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xx〕3号)。
第一章总则编辑。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营销员的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活动是指保险营销员经保险公司授权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对保险营销员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3第二章资格管理编辑。
第六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七条《资格证书》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
《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
第八条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九条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
(四)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张;。
(五)亲笔署名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声明。
通过保险公司集体报名的,保险公司应当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且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由中国保监会颁发《资格证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品行良好。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颁发《资格证书》: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二)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的;。
(三)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的。
第十二条《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持有人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换发。
第十三条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前3年内未因欺诈和严重金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受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三)无故意不履行数额较大个人债务的行为。
第十四条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交还原《资格证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
(二)前3年内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情况的有关证明;。
(三)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2张;。
(四)亲笔署名无第十三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个人声明。
第十五条持有人申请换发《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换发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换发的,核发新的《资格证书》;决定不予换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资格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有人应当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原件,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资格证书》毁损影响使用的,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的,应当提交被毁损的《资格证书》原件。
《资格证书》遗失的,持有人应当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公告。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补发的,应当提交亲笔签名的遗失声明和刊登遗失公告的证明材料。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上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变更、更换或者补发。
第十七条《资格证书》由持有人保管,保险公司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将予以注销:
(一)依法不予换发;。
(二)依法撤销。
4第三章展业登记管理编辑。
第十九条《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以下简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前款所称所属保险公司是指直接与保险营销员签订委托协议,授权其代为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保险公司。
第二十条《展业证》是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
已经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或者《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领取《展业证》。
第二十一条《展业证》由中国保监会监制。
保险公司向《资格证书》持有人发放《展业证》前,应当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展业证》的登记注册。
《展业证》的管理制度和年审制度,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只能向取得《资格证书》且经保险行业协会登记注册的人员发放《展业证》。
第二十三条保险营销员向所属保险公司申请领取《展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复印件;。
(五)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1张。
第二十四条《展业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及号码;。
(二)《资格证书》编号;。
(三)《展业证》编号;。
(四)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
(五)保险公司名称;。
(七)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
(八)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展业证》的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不得超出所属保险公司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第二十五条《展业证》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所属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保险行业协会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展业证》遗失或者因毁损影响使用的,由所属保险公司补发或者更换。
第二十七条保险营销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展业证》交还所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保险行业协会注销该保险营销员的《展业证》登记:
(一)与所属保险公司解除委托协议的;。
(二)《展业证》未通过年度审核的;。
(三)《资格证书》被注销的。
5第四章展业行为管理编辑。
第二十八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在所属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自觉接受所属保险公司的管理,履行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出示《展业证》。
第三十一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应当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
合同。
中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保险营销员销售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此类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并提示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第三十三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将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
第三十四条保险营销员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业务往来。
第三十五条保险营销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同时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第三十六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
(二)擅自印制、发放、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
(三)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
(四)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五)对保险产品的红利、盈余分配或者未来不确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证的承诺;。
(六)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
(九)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十)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费用;。
(十一)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十二)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十三)未经保险合同当事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填写、更改保险合同及其文件内容;。
(十六)泄露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十七)超出《展业证》载明的业务范围、销售区域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十八)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
(十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
(二十)伪造、变造、转让《资格证书》或者《展业证》;。
(二十一)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保险单证;。
(二十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中国保监会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披露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展业证》信息以及保险营销员的诚信记录。
6第五章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编辑。
第三十八条保险营销员申请领取《展业证》、年审《展业证》和换发《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有关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条件。
岗前培训是指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后续教育是指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每年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第四十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每年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上年度开展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以及本年度的培训计划。
第四十二条保险营销员应当持有由中国保监会监制的《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
7第六章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编辑。
第四十三条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与保险营销员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的授权不得超出保险公司自身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第四十四条保险营销员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有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经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营销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营销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营销员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保险公司不得发布宣传保险营销员佣金或者手续费的广告,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成为保险营销员的条件。
第四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组织保险营销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营销员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对保险营销员进行专门培训。
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和保险营销员管理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保险营销员个人基本资料、培训教育情况、业务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
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营销员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八条保险营销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因经济违法违规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处分的,所属保险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第四十九条保险公司对本公司保险营销员在保险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在5日内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报告。
8第七章法律责任编辑。
第五十条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虚假考试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或者宣布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第五十一条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有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宣布其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资格证书》持有人代替他人参加资格考试,或者协助、参与、组织他人在资格考试中作弊的,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资格证书》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
第五十四条《资格证书》持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依法撤销并收回其《资格证书》,给予警告;该证书持有人3年内不得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
第五十五条保险营销员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至三十六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保险公司组织、参与、协助保险营销员考试作弊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责令撤换,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支付其手续费或者佣金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撤换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并对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不予许可。
第五十八条保险公司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9第八章附则编辑。
第五十九条中国保监会对农村地区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和《展业证》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国保监会对直接授予《资格证书》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十条关于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参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中的有关期限,除以年、月表示的以外,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十一
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大专在读,__年入伍__年x月参加司训大队,年底回单位,__年__月复员地方,申请更换了地方车辆使用证书,现在__幼儿园接送幼儿,为确保幼儿园安全管理秩序,保证幼儿安全,我个人保证如下:
一、我对遵守幼儿园现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证:
1、提供车辆接送幼儿服务。
2、驾驶员持有驾驶证,有多年安全驾驶经验和驾驶技能。
3、驾驶员具备驾驶安全,消防安全,车辆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
4、驾驶员没有劣迹和犯罪经历。
二、我对遵守幼儿园内部保障措施的保证:
1、驾驶员在提供服务中不吸烟。
2、接送幼儿时,幼师不得无故与驾驶员谈话。
3、不随意更改行车路线和车辆停靠地点,保证车辆使用安全正常。
三、我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承诺:
车辆提供服务期间,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园区安全标志安全行驶,不拉喇叭,不超速,不乱道行驶等,禁止在园区过夜停放。
四、安全责任承诺:因违反安全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由我承担其责任。
本保证书自我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证单位名称:__幼儿园。
签约人: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十二
第十四条因私出国(境)人员回国后七日内,将因私出国(境)证照上交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五条已退(离)休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交由所在单位集中管理,且申请因私出国(境)时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对无特殊情况,逾期未交回因私出国(境)证件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将于逾期5日内通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因私出国(境)证照。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5年内不得审批其因私出国(境)申请。
第十七条因私出国(境)证件丢失无法交回的,由本人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证照作废,并将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证件作废回执或证明于归国(境)7日内按照因私出国(境)审批权限送交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工作单位及职务发生变化的干部,按照因私出国(境)审批权限,在任命文件下达7日内,将因私出国(境)证照移交相应组织人事部门。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十三
甲方:乙方:
一、进场施工许可:乙方所承包的装修施工项目,须经甲方审批并签署本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入场施工。
二、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责与甲方协调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必须保证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嫌疑人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4、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甲方时,应主动服从甲方门岗查验、登记,接受保安员巡查。
5、乙方所属施工人员不得冒用、转借、涂改或损毁施工证件,不得使用过期证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证件、劝离施工现场。
6、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三、施工时间管理:为规定施工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约定。对违反施工时间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并处以50—500元罚款。
四、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2、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
3、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相关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响周边单位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并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3、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规定等;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甲方有权处罚。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批准;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专室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甲方。
10、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事先申请审批·办理“动火证”,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险隐患。
11、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摆放明显位置,不得挪做它用。
12、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13、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有0.5米的距离。
14、乙方应指定一名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务,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用明火,须在使用前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检查。
六、事故责任乙方保证会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将报请安全监察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律责任。为确保绿海物业管理分公司计划生育指标落实,分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自觉遵守绿海物业管理分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与措施”,达到计划生育、采取有效节育措施、为独生子女办证、晚婚晚育要求。
2.未婚员工要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实行晚婚、晚育。正确对待恋爱、婚姻问题,保证不出现未婚先孕,未婚先育和早婚、私婚等违法行为。
3.已婚女员工产后3—6个月内,应首选上环措施,保证不计划外生育。
4.认真、如实填写个人计生生育资料,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报知分公司计生工作人员。
5.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分工司工作期间都不允许生第二胎。
6.积极参加分公司开展的各项计生活动,不完成计划生育任务的个人按绿海物业管理分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与措施”处理。
女员工签字:
本保证书一式二份,绿海物业管理分公司和个人各执一份。
为深刻吸取“7.19”沪昆高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超长、旅游车辆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精神,__公司郑重保证在超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
1.严格落实国家两部一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客运车辆gps监控系统v9版本使用管理(试行)制度》,24小时不间断对超长车辆运行进行监管。
2.认真执行客运车辆技术性能维护保养、超长客运车辆趟次维护保养、车辆例检及安检点安检制度。保证良好的车辆技术性能及齐全有效的车载安全设施设备。
3.严格落实超长客运车辆“三驾”配备、凌晨2时至5时强制停止休息、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严禁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制度。认真执行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规定。
x公司。
x年__月__日。
安全工作是施工现场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自愿接受公司管理并郑重承诺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愿接受公司、施工现场等各级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业务技术水平。
二、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技能,理解岗位存在的危险性并会采取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法。工作中认真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做到不违章、不蛮干、不冒险作业。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三、进入施工现场自觉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紧系安全带,作业时规范佩戴防护用品,当现场无防护用品时,本人会立即向施工负责人反映并拒绝施工。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50-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四、保证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吸烟时必须处在“固定吸烟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第一次承担50元、第二次承担100元、第三次承担200元及以此类推的经济处罚。
五、保证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其它明火作业。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六、保证班前、班中不参与饮酒,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七、坚守个人工作岗位,工作中不擅离职守、不玩忽懈怠、不麻痹大意、不消极怠工、不顶撞领导、不滋事闹事。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500-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八、当现场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九、积极服从公司的安排与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200元/次的经济处罚。
十一、未经批准,保证不私自以各种形式变卖、倒卖现场物资材料。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所涉金额10倍的经济处罚。
十二、对公司管理存有疑问或意见时通过正确渠道向上反映,不故意挑拨同事之间关系,不恶意散播或私下议论不利于公司管理的消极言论。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500-20__元的经济处罚。
十三、保证不将公司及公司关联企业提供的《中国石化加油站形象设计标准〈光盘〉》、设计资料、加油站设计标准图集、设备要求、培训资料、加油站品牌设计、加油站项目具体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文件和信息以各种形式(包括刻录、复制、复印等)泄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1000-20__元的经济处罚。
本人保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操作和执行,如因个人违反而引发不良后果时,本人除接受上述经济处罚外并自愿全部承担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保证人:
x年__月__日。
为了加强工程综合管理作出以下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戴安全帽,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要堆放整齐,保持场面畅通,人人做到安全第一,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承包方要做到按工程工序质量,保证在施工当天进行自检,互检,交接验收检查。
三、在施工过程中,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提前对各班组作出技术和质量交底。
四、为了使工程顺利进行,承包方不能擅自变动工程要求,如有不详之处应上报项目部。
五、在各层面施工人员,要求施工现场安全到位,对不使用的设备材料要及时清理,对恶意损坏公共设备材料者,对发现质量安全问题不纠正者,加重处罚。
六、综上述要求,承包方应严格要求自我,对无故拖延工期,后果自负。对不服现场管理,因故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者,项目部有权停工整顿,追究其责任。
七、承包方在工程竣工之后,上报项目部,对该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专业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对不按要求施工的,影响整体工程观感的,裂缝、裂断、渗漏、标高尺寸不等的。导致工程总体质量有隐患的,砂灰墙面、粘贴强等其他附属安装不合格者,限期反工,所产生相应经济损失,均有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八、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发包方:电话:
发包方工地负责人:电话:
承包方:电话:
承包方工地负责人:电话:
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大专在读,__年入伍__年x月参加司训大队,年底回单位,__年__月复员地方,申请更换了地方车辆使用证书,现在__幼儿园接送幼儿,为确保幼儿园安全管理秩序,保证幼儿安全,我个人保证如下:
一、我对遵守幼儿园现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证:
1、提供车辆接送幼儿服务。
2、驾驶员持有驾驶证,有多年安全驾驶经验和驾驶技能。
3、驾驶员具备驾驶安全,消防安全,车辆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
4、驾驶员没有劣迹和犯罪经历。
二、我对遵守幼儿园内部保障措施的保证:
1、驾驶员在提供服务中不吸烟。
2、接送幼儿时,幼师不得无故与驾驶员谈话。
3、不随意更改行车路线和车辆停靠地点,保证车辆使用安全正常。
三、我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承诺:
车辆提供服务期间,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园区安全标志安全行驶,不拉喇叭,不超速,不乱道行驶等,禁止在园区过夜停放。
四、安全责任承诺:因违反安全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由我承担其责任。
本保证书自我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证单位名称:__幼儿园。
签约人: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十四
第八条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的人员需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必须写明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身份证号;配偶及子女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身份证号;出国(境)事由、时间,由单位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送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第九条已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的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直接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申请出国(境)人员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第十一条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由申请人携带个人申请,到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并填写《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和《干部证照借取登记表》,填写和审签内容包括:出国(境)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出国(境)事由、时间,在国(境)外停留的时间,本人的政治表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分管旗级领导、纪检、检察对其出国(境)的意见等。
第十二条《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和《干部证照借取登记表》经纪检、检察、主管部门、分管旗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回组织人事部门,方可领取因私出国(境)证照。
第十三条因私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十日内,由所在单位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包裹室管理规定与规定的管理(模板15篇)篇十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现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告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