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

时间:2024-11-03 作者:紫衣梦

工作方案的不断改进和更新是必要的,以适应环境变化和需求变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扶贫资产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效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梳理“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一步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将“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所有权一次性确权到位,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

(三)基本原则。坚持群众受益原则,引导贫困户参与扶贫资产确权、管理、监督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针对不同资产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做到科学管理;坚持安全高效原则,加强监管,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实行全过程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乡镇长及苍儿会办事处主任、其它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业部门。

扶贫资产是指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资产收益)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等,不包括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财政局及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

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

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

易地扶贫搬迁类:包括新建住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

(三)资产登记。

建立扶贫资产清单。按照《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建立扶贫资产清单。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乡村,进行全面核查,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此项工作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农经局。

配合单位: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乡镇、村。

(四)资产确权。

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扶贫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村集体实施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所有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乡镇实施的村级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单村实施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项目所在村集体,村级联建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按投资比例界定各联建村的所有权;教育卫生等领域扶贫资产,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确定产权归属;县直部门实施县级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所有权归县级所有,全部纳入县级直管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研究确定管理部门,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产权不明晰的,由专项工作领导组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实施主体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资产,界定结果报专项工作领导组审核。

牵头单位:农经局。

配合单位: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乡镇、村。

(五)资产经营使用。

1.扶贫资产由资产所有权者负责经营,经营方式包括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经营,采取民主决策程序,确定经营方式,择优选择经营主体,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2.经营者应从有特色产业优势、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择优选定,优先选择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业专业合作社。

3.扶贫资产的经营必须根据资产类别及经营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扶贫资产的经营需达到项目设计时确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绩效不达标的必须及时整改,确保经营效益,项目经营要优先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就业脱贫增收。

4.扶贫资产经营者对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约支付收益。贫困户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经营主体的项目外,贫困村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

牵头单位:相关乡镇。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相关村委、经营主体。

(六)资产收益分配。

1.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扶贫资产收益除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外,可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公益事业等。资产收益的分配要确定到村到户比例,到户的要坚持现行标准稳定脱贫,不平均分配,不人为造成非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差距。

牵头单位:相关乡镇。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相关村委、经营主体。

(七)资产监督管理。

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各扶贫资产管理方,要根据各自权责和职能对资产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

1.对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

2.扶贫资产所有者要建立健全扶贫资产清查制度、台账制度、评估制度、经营制度等管理制度,保障扶贫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合法权益,负责扶贫资产经营者选定和日常管理。扶贫资产经营者要负责扶贫资产的日常维护或维修,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资产报告等制度。

3.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受益对象、实施主体、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对扶贫资产及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等对扶贫资产履行监督职能。

牵头单位:农经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村委、经营主体。

(八)资产盘活和处置。

1.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要立足当地实际,盘活用好扶贫资产。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乡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专业人员对该资产进行分析评估,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不能利用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产业发展类资产,要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及改制重组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2.扶贫资产处置包括扶贫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方式,要按照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处置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处置收入纳入村集体(或单位)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资产,不得以扶贫资产为村集体、乡镇人民政府或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牵头单位:相关乡镇。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相关村委、经营主体。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抓好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问题找准、举措谋实、限期解决”的要求,统筹部门、乡、村的工作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定期对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分类指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扶贫资产管理中发现的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损坏、挥霍浪费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在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各个环节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扶贫资产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效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梳理“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一步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将“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所有权一次性确权到位,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

(三)基本原则。坚持群众受益原则,引导贫困户参与扶贫资产确权、管理、监督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针对不同资产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做到科学管理;坚持安全高效原则,加强监管,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实行全过程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乡镇长及苍儿会办事处主任、其它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业部门。

扶贫资产是指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务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资产收益)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等,不包括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财政局及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

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

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

易地扶贫搬迁类:包括新建住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

(三)资产登记。

建立扶贫资产清单。按照《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建立扶贫资产清单。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乡村,进行全面核查,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此项工作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农经局。

配合单位: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乡镇、村。

(四)资产确权。

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扶贫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村集体实施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所有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乡镇实施的村级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单村实施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项目所在村集体,村级联建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按投资比例界定各联建村的所有权;教育卫生等领域扶贫资产,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确定产权归属;县直部门实施县级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所有权归县级所有,全部纳入县级直管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研究确定管理部门,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产权不明晰的,由专项工作领导组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实施主体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资产,界定结果报专项工作领导组审核。

牵头单位:农经局。

配合单位:使用扶贫资金的相关单位、乡镇、村。

(五)资产经营使用。

1.扶贫资产由资产所有权者负责经营,经营方式包括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多种方式经营,采取民主决策程序,确定经营方式,择优选择经营主体,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

2.经营者应从有特色产业优势、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择优选定,优先选择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农业专业合作社。

3.扶贫资产的经营必须根据资产类别及经营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扶贫资产的经营需达到项目设计时确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绩效不达标的必须及时整改,确保经营效益,项目经营要优先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就业脱贫增收。

4.扶贫资产经营者对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约支付收益。贫困户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经营主体的项目外,贫困村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

牵头单位:相关乡镇。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相关村委、经营主体。

(六)资产收益分配。

1.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由村集体研究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最后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扶贫资产收益除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外,可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及公益事业等。资产收益的分配要确定到村到户比例,到户的要坚持现行标准稳定脱贫,不平均分配,不人为造成非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差距。

牵头单位:相关乡镇。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相关村委、经营主体。

(七)资产监督管理。

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各扶贫资产管理方,要根据各自权责和职能对资产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

1.对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

2.扶贫资产所有者要建立健全扶贫资产清查制度、台账制度、评估制度、经营制度等管理制度,保障扶贫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合法权益,负责扶贫资产经营者选定和日常管理。扶贫资产经营者要负责扶贫资产的日常维护或维修,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资产报告等制度。

3.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受益对象、实施主体、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对扶贫资产及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等对扶贫资产履行监督职能。

牵头单位:农经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村委、经营主体。

(八)资产盘活和处置。

1.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要立足当地实际,盘活用好扶贫资产。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乡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专业人员对该资产进行分析评估,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不能利用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产业发展类资产,要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及改制重组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2.扶贫资产处置包括扶贫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方式,要按照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处置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处置收入纳入村集体(或单位)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资产,不得以扶贫资产为村集体、乡镇人民政府或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牵头单位:相关乡镇。

配合单位:农经局及相关村委、经营主体。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抓好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问题找准、举措谋实、限期解决”的要求,统筹部门、乡、村的工作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定期对扶贫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分类指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改”。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扶贫资产管理中发现的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损坏、挥霍浪费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在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各个环节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扶贫资产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避免出现资产的闲置、浪费、流失、损毁及权属不清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发挥长期效益,现根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梳理我县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一步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机制,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摸清全县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产底数,明确产权归属,规范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收益,保值增值。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受益的原则。扶贫资产管理以贫困户受益为基本原则,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到扶贫资产确权、管理、监督等,增强认同感和获得感。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扶贫资产不同类型,建立管理台账,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经营和管理模式,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资产高效运转。

3.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强扶贫资产监管,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产作用,保障贫困群众受益。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好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开展全过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按照“四个明确、五个规范”的管理模式,明确扶贫资产范围、类型、职责、收益分配等,通过规范资产登记、资产确权、资产管护、资产盘活和资产处置等举措,进一步抓好扶贫资产管理。

(一)明确资产管理范围。扶贫资产是指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地方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以及其他投入脱贫攻坚的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和产业发展类资产,不包括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

(二)明确资产管理类型。扶贫资产类型包括: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产业经营类,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村集体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等。

(三)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资产管理是指扶贫项目建设结束,经验收合格,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效益发挥、滚动发展等全过程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县级统管、行业主管、乡镇辖管、村级直管”的管理体系。

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阳高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辖十个工作组:一是住房类(包括移民住房和危改住房)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孟永泉副县长,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二是道路交通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三是农田水利、供水引水、防洪、节水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四是光伏电站、电力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能源局。五是网络、电商服务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六是教育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杨占英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七是文化及旅游服务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张进才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八是体育、卫生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杨占英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九是农业、畜牧、生产加工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十是林业产业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部门抽调业务、统计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接省市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台账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全县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全县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指导工作,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处置、收益等监管工作。

所在乡镇,承担本区域内扶贫资产的产权界定、移交,后续辖管、监管责任,协调指导项目村解决资产管理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所在行政村,承担村级扶贫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要对本村扶贫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到户资产逐户备案,加强后续管理,确保高效运转、发挥效益。

(四)明确资产收益分配。收益类扶贫资产,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村集体研究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扶贫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外,可用于设立村内扶贫专岗、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资产收益向贫困户直接分配的,应当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在确保稳定脱贫前提下,确定收益分配到户到村比例,不因人为造成非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差距。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阳高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规范资产登记。按照《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要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此项工作由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乡镇主抓,村级填报,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六)规范资产确权。在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要对所有扶贫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已建成运营的扶贫资产,尚未完成资产确权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主体按期完成。到村的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教育卫生等领域扶贫资产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产权归属县人民政府;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实施主体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资产,界定结果经县人民政府确定审核。对于产权不明晰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七)规范资产管护。所有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后,都要建立相应资产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于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属行业主管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后续管护;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到具体管理责任人,对于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对于产业经营类资产,由村集体直接经营的资产,资产的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指定专人负责;租赁、承包及入股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应当签订合同,明确产权归属,明确利益分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扶贫资产管护费用可从经营收入中列支。扶贫资产为固定资产的须依规计提折旧。

(八)规范资产盘活。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要立足当地实际,盘活用好扶贫资产。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该报废、拍卖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产业发展类资产,要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及合作经营等方式,因地制宜引入新的项目,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九)规范资产处置。对扶贫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资产的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评估及处置结果在本区域内网站、公开栏予以公开。全县要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处置工作,确保扶贫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的工作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研究扶贫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扶贫资产管理相关的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和资产保值增值。

(三)完善监督机制。对扶贫资产管理中发现的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损坏、挥霍浪费等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扶贫资产管理已纳入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资金分配及常态化约谈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宣传引导。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发挥扶贫资产效益。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扶贫资产长期发挥带贫减贫防止返贫作用,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成果基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等办法、规定,以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内政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按照“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全面开展扶贫资产清查核资工作,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逐步建立起扶贫资产底数精准、分类科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管理运行制度,将扶贫资产纳入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切实有效防范扶贫资产闲置、流失等现象发生,保证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长效性,保障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受益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提供物质基础,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2019年末完成建章立制、摸清底数、产权界定、成立机构、建立台账等工作。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状,科学确定目标,严格标准要求,合理制定措施,做实做细做严,下足“绣花功夫”,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切实防止形式主义。

2、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扶贫资产的资金来源、资产类型、资产权属、受益范围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制定具体详细地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有序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3、坚持科学经营,安全有效。根据扶贫资产类型和资产权属,积极探索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管理经营方式,创新公司化经营模式,规范扶贫资产摸底、清查、确权、登记、估值、运维、收益、处置、监管等全流程管理,提高扶贫资产管理水平,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转,持续发挥效益。

4、坚持民主决策,保障权益。完善健全民主议事机制,坚持群众充分参与,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让贫困群众成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5、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监管。坚持公告公示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扶贫资产经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在所在区域或受益范围内,通过媒体、网站、公务公开栏等方式分级公示公告,定期将年度扶贫资产经营管护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社会监督,提高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确保阳光化运行。

(一)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旗县市区要成立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推进工作,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国资、财政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农牧扶贫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扶贫办主任、国资委主任、农牧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发改、林草、民委、残联、住建、水利、交通、旅游、商务、卫健、教育、文化、电业、审计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办公室主要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调度等工作。

1、扶贫资产范围。主要包括2012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移民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京蒙协作扶贫资金和结对区及区以下帮扶资金、地方债券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等),以及扶贫部门管理的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

2、扶贫资产类型。扶贫资产按照扶贫资金投入方向和项目类别,主要分为到户类扶贫资产、公益类扶贫资产和经营类扶贫资产。到户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发放或补助形式帮助贫困户自身发展生产所购买兴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公益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通讯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经营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农牧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设备、仓储物流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后形成的股权、债权等股权类资产。

(三)清查核准扶贫资产。

扶贫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纳入年度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紧紧依托各地组织开展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历年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清查资产、核定资金,管好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全面了解扶贫资产状况,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充分发挥扶贫资产效益,保证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持续发挥带贫减贫防止返贫作用,有效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先行开展扶贫资产核查工作,摸清家底,明确权属,建立台账。

1、摸清扶贫项目底数。全面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投向和形成资产清查,按照扶贫资产范围,认真梳理2012年以来各级各类投入的扶贫资金,准确核准投入资金规模,根据年度资金投入、安排、拨付、使用、支出等情况,逐笔逐项核实核查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照项目支持方式和资产类型,进一步清查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情况,确保不漏项、底数清、情况明。对形成的资产要明确扶贫资产类型,按年度、资金来源、项目类型、资产类型等形成详细准确地扶贫资金使用支出清单台账。

2、扶贫资产清查方式。在摸清扶贫资金项目底数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理、有序推进、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运用扶贫项目排查结果,合理开展扶贫资产清查。扶贫资产清查采取实地盘点的方法,采取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账内账外等相结合的方式,既要盘点资产来源、资产数量、受益对象、使用状况、收益情况等,又要与项目的资金投入、实施方案、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核对,还要与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的财务账薄核实,确保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据、账实”五个一致。对于清查中核对核实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扶贫资金项目资产没有登记入账的,要将清查结果登记入账。在资产清查阶段,资产价值为项目形成资产投入资金数,暂不考虑资产的增值和折旧等因素。确定的集体或国有扶贫资产,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规定,按要求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同时,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如发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予以整改;扶贫项目实施或程序不规范的,要严格按照申报、立项、批复、招投标、验收、决算、绩效评价、移交登记等项目管理要求及程序完善。

(四)界定扶贫资产权属。

扶贫资产的权属确定,要充分考虑不同资产形成的过程,从维护国家、集体、贫困户利益出发,从有利于管理经营出发,从维护农村牧区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实事求是、合法合规的原则,将资产确权到户、村、乡、部门等。依据形成扶贫资产时的项目资金构成和实施方式,可以将产权确定为单一主体或多个主体。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要按照扶贫资产权属及时交付移交使用。

到村资产。到嘎查村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要求,认定后产权归嘎查村集体;村级联建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根据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各联建村的所有权比例。

国有资产。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两级跨乡村组织实施的县级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属于整合后的行业扶贫领域资产,原则上需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五)精准核实登记资产。

充分运用扶贫资产清查登记结果,在确定权属基础上,由旗县市区主管部门指导,建立扶贫资产登记制度,按照扶贫资产类型和项目投向,苏木乡镇政府对域内已建成扶贫项目及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逐级核实登记,逐级建立台账,以嘎查村为单位建立项目及资产管理清单,形成年度扶贫资产“三本账”,即到户类扶贫资产台账、公益类扶贫资产台账、经营类扶贫资产台账。各级各部门既要按照资产类型建立明细台账,又要按照层级建立汇总台账,资产登记结果要逐级审核备案。扶贫资产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变动情况和资产清产核资发生变化的信息,要及时补充登记。扶贫资产核实登记后,要在受益或权属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采取看得见、看得懂等多种形式将登记内容全面公开,要确保公示公告成效。

1、资产登记信息。资产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类别、数量、单位、价值、资金来源构成、购建时间、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收益权人、资产收益、预计使用年限、使用状况等,从资产形成的“入口”到资产使用的“出口”全流程登记信息。

2、资产档案管理。扶贫资产档案管理实行“一账统管”模式,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形式,按资产权属对县、乡、村三级已形成的资产分级登记造册,逐级汇总审核备案。相关档案由县乡村逐级纵向建档、行业主管部门横向建档,相关档案由归口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建立总台账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规范资产经营管理。

扶贫资产经营管理采取民主决策、申报审批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所有权者与经营者签订经营合同或协议,确定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分配、资产管护、风险防控、权利义务等,经营者和经营方式未经扶贫资产所有权者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1、到户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到户类资产的,由贫困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由嘎查村委会协助做好资产经营指导工作,经营方式发生转变时需到村委会登记备案。

2、集体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嘎查村集体所有的,按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动,经苏木乡镇同意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苏木乡镇政府备案。村级联建项目形成扶贫资产的经营,经营方式发生转变,需征得各联建嘎查村民主决策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国有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动,需由旗县主管部门提交方案,由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确认。

扶贫资产的经营,要明确绩效目标,规范经营程序,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发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扶贫资产经营必须严格规范程序,坚持民主决策、上级审批、公告公示、协议约束原则,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公开公正、阳光操作。重点加强对嘎查村集体以自营、承包、租赁等方式或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经营不善或无能力经营的,移交苏木乡镇或旗县市区统一经营。要严格防控风险,根据扶贫资产类别及经营方式,有针对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于经营风险较高的各类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

按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扶贫资产管护主体,每项扶贫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扶贫资产所有权者要切实承担起扶贫资产经营管护的直接责任,严格按照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村集体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和运营扶贫资产,保护好固定资产、盘活好经营性资产、维护好公益类资产,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发挥效益。到户类扶贫资产由户、嘎查村委员会共同管护、户经营,公益性扶贫资产原则上由嘎查村委员会管护,经营性扶贫资产按照资产经营方式,确定管护和经营责任主体。

1、到户类扶贫资产管护。到户类扶贫资产权属归项目户,按照经营方式确定管护责任主体。项目户自主经营的由自身负责管护,嘎查村委员会要加强自主管护资产监管;委托经营的由合同或协议确定管护单位和责任人。

2、公益类扶贫资产管护。公益类扶贫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各地可结合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

3、经营类扶贫资产管护。经营性资产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或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通过合同条款明确扶贫资产的管护单位和责任人;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资产也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

扶贫资产管护费用由各旗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经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从经营收入中按照不高于1%的比例据实支出管护费用,并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负面清单要求。扶贫资产为固定资产的须依法依规计提折旧。经营管护单位或人员不得私自利用扶贫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

(八)规范资产收益分配。

扶贫资产收益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持续稳定,在保证投入扶贫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资产收益可参考当地农牧业产业行业平均投资回报率实事求是确定,但要保证保底收益(年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保扶贫资产收益可持续。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扶贫资产收益要按规定,该量化到嘎查村的要量化到嘎查村集体,该量化到贫困户的要量化到贫困户,收益分配要坚决杜绝简单发钱发物。

经营类扶贫资产产生的收益要落实到相应产权者,按照有利于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为原则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可遵循“产权人提方案、上级主管单位(苏木乡镇)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备案”的流程,要经过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必要地相关程序。已印发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相关管理办法的,要认真研究、查漏补缺、完善健全,确保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1、村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村级扶贫资产收益由嘎查村委会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经苏木乡镇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报旗县市区扶贫办备案。苏木乡镇、驻村工作队对分配方案的实施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分配方案在嘎查村范围内公告公示,公示后分配到户到人的收益要及时发放到位。

2、直接到户到人资产收益分配。扶贫资产收益直接向受益户分配的,按照苏木乡镇审核同意并经公示后的分配使用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到户到人,并向受益户发放告知书,告知书一式两份。扶贫资产收益向贫困户直接分配的,应当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在确保稳定脱贫前提下,收益分配留有余地,不分光吃净、吊高胃口,不人为造成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攀比,按照实际情况实行受益对象、收益分配动态调整机制。

3、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4、国有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旗县市区、苏木乡镇经营类扶贫资产的收益,在脱贫攻坚期间,按照贫困嘎查村优先、集体经济薄弱嘎查村优先、贫困人口集中嘎查村优先的原则,统筹合理分配使用,可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提质增效、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激发内生动力、贫困人口能力提升和扶贫资产维护等方面。

扶贫资产收益除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外,可用于设立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和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加大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群体的关注力度,对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由嘎查村“两委”提出分配使用帮扶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苏木乡镇审核备案,可使用扶贫资产收益开展即时帮扶解困,防止出现新的致贫。

(九)规范扶贫资产处置。

扶贫资产始终是国有的,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转让、处置扶贫资产,不得以扶贫资产为嘎查村集体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进行抵押担保。在扶贫资产清产核资过程中,对扶贫资产存在未纳入会计核算、无原始账务凭证、核查价值偏离较大,所有权、经营方式、经营主体等发生变更,采取委托经营、资产收益、股份合作等经营方式,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出租出借、转让移交、丢失损毁、项目失败、破产清算、出售变卖等盘盈、盘亏、报废、转让、置换、变更、出售、拍卖等情况处置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有资产和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可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切实防止扶贫资产流失,处置结果要公开公示,扶贫资产处置所得要统筹安排用于新的扶贫项目建设,形成新的扶贫资产。资产评估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评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价值评估,以评估确认结果作为扶贫资产使用和处置依据。

到户的扶贫资产原则上不得随意处置,如需处置须到嘎查村委会提交申请,获得审批后方可处置。处置情况由嘎查村委会登记,苏木乡镇备案。对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扶贫资产,明确合作期限的,合同到期后,扶贫资产统一收回到所有权者,由所有权者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经营方式、经营主体等或其他处置方式。

按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四权分置”的原则,构建扶贫资产动态监督检查体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扶贫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扶贫、国资、农牧、财政、审计、相关行业部门以及社会对扶贫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动态化监管,加强扶贫资产经营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监管权履职情况,对扶贫专项资金的受益对象、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效益发挥等使用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管,预防违规违法违纪等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经营规范。市扶贫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至少开展两次对扶贫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将扶贫资产管理纳入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扶贫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扶贫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运用现有建设成果,紧紧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和全国扶贫开发业务管理子系统,运用发挥系统平台功能,录入、整理、校验、审核扶贫资产数据,进一步推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扶贫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市扶贫办拟在现有的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功能,加强形成扶贫资产项目、资金的管理、统计和监测等。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谁用资金、谁管项目、谁负主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规定,建立市级监督指导、部门协调配合、旗县组织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管好用好扶贫资产。

(一)市级部门责任分工。

市级负责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做好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督促指导旗县市区做好扶贫资产进行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工作。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管理,由扶贫、国资、农牧部门牵头,财政、发改、林业、民宗、残联、水利、交通、住建等相关项目资金部门配合共同管理。扶贫部门管理的行业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管理,由扶贫部门牵头,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审计机关加强对扶贫资金及资产使用管理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的审计监督,保障扶贫资金资产安全。

(二)县级相关职责。

县级党委政府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地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办法制度,组织开展并实施好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运营、管护、处置等工作。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及要求的责任落实工作,扶贫资金项目主管单位负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扶贫资产管理直接责任。苏木乡镇是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主体,承担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指导监督做好本地区权属嘎查村集体或国有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工作,负责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对本区域的扶贫资产管理负总责。

(一)时间安排。

工作总结。

等工作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已安排部署并完成相关工作的地方,要按照文件要求,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做好扶贫资产清查核实、台账建立和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步骤。

1、查漏补缺阶段(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各级、各部门在完成扶贫资产管理的摸底清查、确权登记、建立台账、建章立制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核查核准、健全完善相关工作。

2、清产核资阶段(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根据扶贫资产清查登记结果,结合清查过程中资产存在盘盈、盘亏、报废、转让、置换、变更、损毁、丢失等情况,组织力量或聘用第三方机构对清查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核查,形成登记资产核查或评估报告,最终确定登记资产底数。同时,按照国资、农牧部门清产核资工作的安排,完成纳入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扶贫资产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一并完成2019年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清查登记和清产核资。

3、

工作总结。

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按照清产核资工作完成情况,全面总结2012年—2018年以及2019年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经营、管护、收益、处置、监管以及清产核资全流程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总结于2020年6月30日前上报市扶贫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由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开展,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扶贫资产的管理。各旗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班负责,抓紧编制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办法,细则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制度,充实工作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形成完善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统筹协调扶贫、国资、农牧、财政、审计以及相关行业部门,采取规范地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措施,逐项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确保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旗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扶贫资产所有权者承担具体责任,统筹部门、乡、村等力量,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提升扶贫资产效益。扶贫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常态化的会商制度,协同国资、农牧、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和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管理、收益分配等工作,协调国资、农牧、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每年度的扶贫资产专项核查工作,做好各类统计汇总及相关材料起草工作,以及扶贫资产管理报告。国资、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的政策支持和资产处置,指导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积极协调安排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经费,并对扶贫资产的绩效进行考核,确保扶贫资产规范安全、绩效达标。农牧部门、经管站按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要求,指导苏木乡镇将扶贫资产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指导做好嘎查村集体扶贫资产的清产核资。各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扶贫资产管理重要意义,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各级各方力量,特别是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扶贫资产管理。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各旗县市区要对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分阶段、分层次的政策和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苏木乡镇、嘎查村扶贫资产管理人员,以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等,要将扶贫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工作要求等不折不扣地培训到位。

(四)健全管理制度。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扶贫资产清查登记制度,按照扶贫资产类型建立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管护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经营方式,以及经营主体和收益分配;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处置收益管理;建立资产报告制度,明确资产报告形式,以后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

(五)明确纪律责任。各级审计、扶贫、国资、农牧、财政等部门,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各种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资产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扶贫资产流失损失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重总结推广。各地要加强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总结,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扶贫资产管理方式,搭建交流学**台,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扶贫资产长期发挥带贫减贫防止返贫作用,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成果基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等办法、规定,以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内政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按照“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全面开展扶贫资产清查核资工作,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逐步建立起扶贫资产底数精准、分类科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管理运行制度,将扶贫资产纳入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切实有效防范扶贫资产闲置、流失等现象发生,保证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长效性,保障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受益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长效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提供物质基础,实现扶贫开发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2019年末完成建章立制、摸清底数、产权界定、成立机构、建立台账等工作。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状,科学确定目标,严格标准要求,合理制定措施,做实做细做严,下足“绣花功夫”,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切实防止形式主义。

2、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扶贫资产的资金来源、资产类型、资产权属、受益范围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制定具体详细地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有序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3、坚持科学经营,安全有效。根据扶贫资产类型和资产权属,积极探索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管理经营方式,创新公司化经营模式,规范扶贫资产摸底、清查、确权、登记、估值、运维、收益、处置、监管等全流程管理,提高扶贫资产管理水平,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转,持续发挥效益。

4、坚持民主决策,保障权益。完善健全民主议事机制,坚持群众充分参与,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对扶贫资产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让贫困群众成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5、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监管。坚持公告公示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扶贫资产经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在所在区域或受益范围内,通过媒体、网站、公务公开栏等方式分级公示公告,定期将年度扶贫资产经营管护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社会监督,提高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确保阳光化运行。

(一)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旗县市区要成立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推进工作,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国资、财政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农牧扶贫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扶贫办主任、国资委主任、农牧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发改、林草、民委、残联、住建、水利、交通、旅游、商务、卫健、教育、文化、电业、审计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办公室主要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调度等工作。

(二)明确扶贫资产的范围和类型。

1、扶贫资产范围。主要包括2012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移民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京蒙协作扶贫资金和结对区及区以下帮扶资金、地方债券用于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等),以及扶贫部门管理的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

2、扶贫资产类型。扶贫资产按照扶贫资金投入方向和项目类别,主要分为到户类扶贫资产、公益类扶贫资产和经营类扶贫资产。到户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发放或补助形式帮助贫困户自身发展生产所购买兴建的生物资产或固定资产。公益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教育文化、医疗卫生、通讯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经营类扶贫资产主要包括农牧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设备、仓储物流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后形成的股权、债权等股权类资产。

(三)清查核准扶贫资产。

扶贫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纳入年度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紧紧依托各地组织开展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历年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清查资产、核定资金,管好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全面了解扶贫资产状况,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充分发挥扶贫资产效益,保证扶贫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持续发挥带贫减贫防止返贫作用,有效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先行开展扶贫资产核查工作,摸清家底,明确权属,建立台账。

1、摸清扶贫项目底数。全面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投向和形成资产清查,按照扶贫资产范围,认真梳理2012年以来各级各类投入的扶贫资金,准确核准投入资金规模,根据年度资金投入、安排、拨付、使用、支出等情况,逐笔逐项核实核查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照项目支持方式和资产类型,进一步清查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情况,确保不漏项、底数清、情况明。对形成的资产要明确扶贫资产类型,按年度、资金来源、项目类型、资产类型等形成详细准确地扶贫资金使用支出清单台账。

2、扶贫资产清查方式。在摸清扶贫资金项目底数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合理、有序推进、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运用扶贫项目排查结果,合理开展扶贫资产清查。扶贫资产清查采取实地盘点的方法,采取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账内账外等相结合的方式,既要盘点资产来源、资产数量、受益对象、使用状况、收益情况等,又要与项目的资金投入、实施方案、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核对,还要与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的财务账薄核实,确保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据、账实”五个一致。对于清查中核对核实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扶贫资金项目资产没有登记入账的,要将清查结果登记入账。在资产清查阶段,资产价值为项目形成资产投入资金数,暂不考虑资产的增值和折旧等因素。确定的集体或国有扶贫资产,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规定,按要求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同时,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如发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予以整改;扶贫项目实施或程序不规范的,要严格按照申报、立项、批复、招投标、验收、决算、绩效评价、移交登记等项目管理要求及程序完善。

(四)界定扶贫资产权属。

扶贫资产的权属确定,要充分考虑不同资产形成的过程,从维护国家、集体、贫困户利益出发,从有利于管理经营出发,从维护农村牧区稳定大局出发,按照实事求是、合法合规的原则,将资产确权到户、村、乡、部门等。依据形成扶贫资产时的项目资金构成和实施方式,可以将产权确定为单一主体或多个主体。扶贫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合格后,要按照扶贫资产权属及时交付移交使用。

到村资产。到嘎查村项目形成的资产,按照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要求,认定后产权归嘎查村集体;村级联建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根据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各联建村的所有权比例。

国有资产。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两级跨乡村组织实施的县级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属于整合后的行业扶贫领域资产,原则上需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对于产权无法清晰界定的,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五)精准核实登记资产。

充分运用扶贫资产清查登记结果,在确定权属基础上,由旗县市区主管部门指导,建立扶贫资产登记制度,按照扶贫资产类型和项目投向,苏木乡镇政府对域内已建成扶贫项目及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逐级核实登记,逐级建立台账,以嘎查村为单位建立项目及资产管理清单,形成年度扶贫资产“三本账”,即到户类扶贫资产台账、公益类扶贫资产台账、经营类扶贫资产台账。各级各部门既要按照资产类型建立明细台账,又要按照层级建立汇总台账,资产登记结果要逐级审核备案。扶贫资产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变动情况和资产清产核资发生变化的信息,要及时补充登记。扶贫资产核实登记后,要在受益或权属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告,采取看得见、看得懂等多种形式将登记内容全面公开,要确保公示公告成效。

1、资产登记信息。资产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类别、数量、单位、价值、资金来源构成、购建时间、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收益权人、资产收益、预计使用年限、使用状况等,从资产形成的“入口”到资产使用的“出口”全流程登记信息。

2、资产档案管理。扶贫资产档案管理实行“一账统管”模式,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形式,按资产权属对县、乡、村三级已形成的资产分级登记造册,逐级汇总审核备案。相关档案由县乡村逐级纵向建档、行业主管部门横向建档,相关档案由归口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建立总台账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规范资产经营管理。

扶贫资产经营管理采取民主决策、申报审批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经营主体,并赋予经营权。所有权者与经营者签订经营合同或协议,确定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收益分配、资产管护、风险防控、权利义务等,经营者和经营方式未经扶贫资产所有权者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1、到户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到户类资产的,由贫困户自行确定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由嘎查村委会协助做好资产经营指导工作,经营方式发生转变时需到村委会登记备案。

2、集体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嘎查村集体所有的,按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动,经苏木乡镇同意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苏木乡镇政府备案。村级联建项目形成扶贫资产的经营,经营方式发生转变,需征得各联建嘎查村民主决策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国有类资产经营管理。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经营方式的确定及变动,需由旗县主管部门提交方案,由旗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确认。

扶贫资产的经营,要明确绩效目标,规范经营程序,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发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扶贫资产经营必须严格规范程序,坚持民主决策、上级审批、公告公示、协议约束原则,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公开公正、阳光操作。重点加强对嘎查村集体以自营、承包、租赁等方式或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经营不善或无能力经营的,移交苏木乡镇或旗县市区统一经营。要严格防控风险,根据扶贫资产类别及经营方式,有针对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于经营风险较高的各类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

按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扶贫资产管护主体,每项扶贫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扶贫资产所有权者要切实承担起扶贫资产经营管护的直接责任,严格按照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村集体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管理和运营扶贫资产,保护好固定资产、盘活好经营性资产、维护好公益类资产,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发挥效益。到户类扶贫资产由户、嘎查村委员会共同管护、户经营,公益性扶贫资产原则上由嘎查村委员会管护,经营性扶贫资产按照资产经营方式,确定管护和经营责任主体。

1、到户类扶贫资产管护。到户类扶贫资产权属归项目户,按照经营方式确定管护责任主体。项目户自主经营的由自身负责管护,嘎查村委员会要加强自主管护资产监管;委托经营的由合同或协议确定管护单位和责任人。

2、公益类扶贫资产管护。公益类扶贫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各地可结合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优先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

3、经营类扶贫资产管护。经营性资产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或投入到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通过合同条款明确扶贫资产的管护单位和责任人;专业性较强的经营性资产也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

扶贫资产管护费用由各旗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经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从经营收入中按照不高于1%的比例据实支出管护费用,并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负面清单要求。扶贫资产为固定资产的须依法依规计提折旧。经营管护单位或人员不得私自利用扶贫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

(八)规范资产收益分配。

扶贫资产收益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持续稳定,在保证投入扶贫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资产收益可参考当地农牧业产业行业平均投资回报率实事求是确定,但要保证保底收益(年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保扶贫资产收益可持续。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扶贫资产收益要按规定,该量化到嘎查村的要量化到嘎查村集体,该量化到贫困户的要量化到贫困户,收益分配要坚决杜绝简单发钱发物。

经营类扶贫资产产生的收益要落实到相应产权者,按照有利于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为原则进行分配使用,分配方案可遵循“产权人提方案、上级主管单位(苏木乡镇)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备案”的流程,要经过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必要地相关程序。已印发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相关管理办法的,要认真研究、查漏补缺、完善健全,确保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1、村级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村级扶贫资产收益由嘎查村委会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经苏木乡镇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报旗县市区扶贫办备案。苏木乡镇、驻村工作队对分配方案的实施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分配方案在嘎查村范围内公告公示,公示后分配到户到人的收益要及时发放到位。

2、直接到户到人资产收益分配。扶贫资产收益直接向受益户分配的,按照苏木乡镇审核同意并经公示后的分配使用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到户到人,并向受益户发放告知书,告知书一式两份。扶贫资产收益向贫困户直接分配的,应当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在确保稳定脱贫前提下,收益分配留有余地,不分光吃净、吊高胃口,不人为造成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攀比,按照实际情况实行受益对象、收益分配动态调整机制。

3、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4、国有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旗县市区、苏木乡镇经营类扶贫资产的收益,在脱贫攻坚期间,按照贫困嘎查村优先、集体经济薄弱嘎查村优先、贫困人口集中嘎查村优先的原则,统筹合理分配使用,可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提质增效、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激发内生动力、贫困人口能力提升和扶贫资产维护等方面。

扶贫资产收益除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外,可用于设立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和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加大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户群体的关注力度,对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由嘎查村“两委”提出分配使用帮扶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苏木乡镇审核备案,可使用扶贫资产收益开展即时帮扶解困,防止出现新的致贫。

(九)规范扶贫资产处置。

扶贫资产始终是国有的,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转让、处置扶贫资产,不得以扶贫资产为嘎查村集体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债务进行抵押担保。在扶贫资产清产核资过程中,对扶贫资产存在未纳入会计核算、无原始账务凭证、核查价值偏离较大,所有权、经营方式、经营主体等发生变更,采取委托经营、资产收益、股份合作等经营方式,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出租出借、转让移交、丢失损毁、项目失败、破产清算、出售变卖等盘盈、盘亏、报废、转让、置换、变更、出售、拍卖等情况处置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有资产和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可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切实防止扶贫资产流失,处置结果要公开公示,扶贫资产处置所得要统筹安排用于新的扶贫项目建设,形成新的扶贫资产。资产评估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评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价值评估,以评估确认结果作为扶贫资产使用和处置依据。

到户的扶贫资产原则上不得随意处置,如需处置须到嘎查村委会提交申请,获得审批后方可处置。处置情况由嘎查村委会登记,苏木乡镇备案。对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扶贫资产,明确合作期限的,合同到期后,扶贫资产统一收回到所有权者,由所有权者按照规定重新确定经营方式、经营主体等或其他处置方式。

按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四权分置”的原则,构建扶贫资产动态监督检查体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扶贫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扶贫、国资、农牧、财政、审计、相关行业部门以及社会对扶贫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动态化监管,加强扶贫资产经营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监管权履职情况,对扶贫专项资金的受益对象、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效益发挥等使用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管,预防违规违法违纪等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经营规范。市扶贫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至少开展两次对扶贫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并将扶贫资产管理纳入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扶贫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扶贫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运用现有建设成果,紧紧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和全国扶贫开发业务管理子系统,运用发挥系统平台功能,录入、整理、校验、审核扶贫资产数据,进一步推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扶贫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市扶贫办拟在现有的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功能,加强形成扶贫资产项目、资金的管理、统计和监测等。

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谁用资金、谁管项目、谁负主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规定,建立市级监督指导、部门协调配合、旗县组织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管好用好扶贫资产。

(一)市级部门责任分工。

市级负责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做好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督促指导旗县市区做好扶贫资产进行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工作。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管理,由扶贫、国资、农牧部门牵头,财政、发改、林业、民宗、残联、水利、交通、住建等相关项目资金部门配合共同管理。扶贫部门管理的行业扶贫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管理,由扶贫部门牵头,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审计机关加强对扶贫资金及资产使用管理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的审计监督,保障扶贫资金资产安全。

(二)县级相关职责。

县级党委政府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地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办法制度,组织开展并实施好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运营、管护、处置等工作。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及要求的责任落实工作,扶贫资金项目主管单位负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扶贫资产管理直接责任。苏木乡镇是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主体,承担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指导监督做好本地区权属嘎查村集体或国有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工作,负责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对本区域的扶贫资产管理负总责。

(一)时间安排。

(二)工作步骤。

1、查漏补缺阶段(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各级、各部门在完成扶贫资产管理的摸底清查、确权登记、建立台账、建章立制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核查核准、健全完善相关工作。

2、清产核资阶段(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根据扶贫资产清查登记结果,结合清查过程中资产存在盘盈、盘亏、报废、转让、置换、变更、损毁、丢失等情况,组织力量或聘用第三方机构对清查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核查,形成登记资产核查或评估报告,最终确定登记资产底数。同时,按照国资、农牧部门清产核资工作的安排,完成纳入国有资产和嘎查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扶贫资产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一并完成2019年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清查登记和清产核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由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开展,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扶贫资产的管理。各旗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班负责,抓紧编制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办法,细则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制度,充实工作人员,安排专项经费,形成完善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统筹协调扶贫、国资、农牧、财政、审计以及相关行业部门,采取规范地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管护、处置等措施,逐项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做好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确保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旗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扶贫资产所有权者承担具体责任,统筹部门、乡、村等力量,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提升扶贫资产效益。扶贫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常态化的会商制度,协同国资、农牧、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扶贫资产管理政策制定、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和扶贫资产的清查、确权、登记、管理、收益分配等工作,协调国资、农牧、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每年度的扶贫资产专项核查工作,做好各类统计汇总及相关材料起草工作,以及扶贫资产管理报告。国资、财政部门负责扶贫资产管理的政策支持和资产处置,指导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积极协调安排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经费,并对扶贫资产的绩效进行考核,确保扶贫资产规范安全、绩效达标。农牧部门、经管站按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要求,指导苏木乡镇将扶贫资产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指导做好嘎查村集体扶贫资产的清产核资。各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扶贫资产管理重要意义,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的扶贫属性,动员各级各方力量,特别是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扶贫资产管理。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各旗县市区要对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分阶段、分层次的政策和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苏木乡镇、嘎查村扶贫资产管理人员,以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等,要将扶贫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工作要求等不折不扣地培训到位。

(四)健全管理制度。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扶贫资产清查登记制度,按照扶贫资产类型建立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管护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经营方式,以及经营主体和收益分配;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处置收益管理;建立资产报告制度,明确资产报告形式,以后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

(五)明确纪律责任。各级审计、扶贫、国资、农牧、财政等部门,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各种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资产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造成扶贫资产流失损失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重总结推广。各地要加强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总结,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扶贫资产管理方式,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扶贫资产管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避免出现资产的闲置、浪费、流失、损毁及权属不清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发挥长期效益,现根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梳理我县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一步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机制,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摸清全县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产底数,明确产权归属,规范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收益,保值增值。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受益的原则。扶贫资产管理以贫困户受益为基本原则,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到扶贫资产确权、管理、监督等,增强认同感和获得感。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扶贫资产不同类型,建立管理台账,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经营和管理模式,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资产高效运转。

3.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强扶贫资产监管,防范资产闲置、流失、损失浪费等,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产作用,保障贫困群众受益。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好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产确权、运营、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开展全过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按照“四个明确、五个规范”的管理模式,明确扶贫资产范围、类型、职责、收益分配等,通过规范资产登记、资产确权、资产管护、资产盘活和资产处置等举措,进一步抓好扶贫资产管理。

(一)明确资产管理范围。扶贫资产是指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地方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以及其他投入脱贫攻坚的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和产业发展类资产,不包括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

(二)明确资产管理类型。扶贫资产类型包括: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产业经营类,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村集体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等。

(三)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资产管理是指扶贫项目建设结束,经验收合格,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效益发挥、滚动发展等全过程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县级统管、行业主管、乡镇辖管、村级直管”的管理体系。

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阳高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辖十个工作组:一是住房类(包括移民住房和危改住房)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孟永泉副县长,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二是道路交通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三是农田水利、供水引水、防洪、节水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四是光伏电站、电力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能源局。五是网络、电商服务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马斌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六是教育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杨占英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七是文化及旅游服务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张进才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八是体育、卫生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杨占英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九是农业、畜牧、生产加工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十是林业产业设施类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工作组。牵头领导申海军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审计及相关行业部门抽调业务、统计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接省市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台账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全县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全县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指导工作,加强资产归属、使用、经营、处置、收益等监管工作。

所在乡镇,承担本区域内扶贫资产的产权界定、移交,后续辖管、监管责任,协调指导项目村解决资产管理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所在行政村,承担村级扶贫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要对本村扶贫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到户资产逐户备案,加强后续管理,确保高效运转、发挥效益。

(四)明确资产收益分配。收益类扶贫资产,要按照“群众参与、村提方案、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流程,村集体研究提出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扶贫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外,可用于设立村内扶贫专岗、公益岗位,奖励补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等。资产收益向贫困户直接分配的,应当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在确保稳定脱贫前提下,确定收益分配到户到村比例,不因人为造成非贫困户与贫困户之间的差距。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阳高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规范资产登记。按照《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要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分类、分项、分年度登记资产明细,全面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管台账。此项工作由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乡镇主抓,村级填报,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六)规范资产确权。在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要对所有扶贫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已建成运营的扶贫资产,尚未完成资产确权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主体按期完成。到村的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教育卫生等领域扶贫资产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产权归属县人民政府;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实施主体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资产,界定结果经县人民政府确定审核。对于产权不明晰的,由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七)规范资产管护。所有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后,都要建立相应资产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于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属行业主管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后续管护;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到具体管理责任人,对于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对于产业经营类资产,由村集体直接经营的资产,资产的后续管理及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指定专人负责;租赁、承包及入股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应当签订合同,明确产权归属,明确利益分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扶贫资产管护费用可从经营收入中列支。扶贫资产为固定资产的须依规计提折旧。

(八)规范资产盘活。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管护主体要立足当地实际,盘活用好扶贫资产。基础设施类和公共服务类资产,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该报废、拍卖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产业发展类资产,要坚持市场导向,积极对接相关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及合作经营等方式,因地制宜引入新的项目,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九)规范资产处置。对扶贫资产的转让、拍卖、置换、报损、报废等处置,要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资产的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评估及处置结果在本区域内网站、公开栏予以公开。全县要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处置工作,确保扶贫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的工作力量,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将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建立长效机制。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研究扶贫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扶贫资产管理相关的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和资产保值增值。

(三)完善监督机制。对扶贫资产管理中发现的侵占、挪用、哄抢、私分、截留、损坏、挥霍浪费等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扶贫资产管理已纳入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资金分配及常态化约谈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宣传引导。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体现扶贫资产带贫益贫扶贫属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资产管理和运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发挥扶贫资产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的扶贫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使用注重效益、群众参与保障权益、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产管理使用运营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针对全区历年来的扶贫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厘清隶属关系,做好有关扶贫资产的台账,明确好扶贫资产的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达到脱贫攻坚成效。

(一)区扶贫办联合区财政局,针对扶贫资产确权工作进行摸排,区扶贫办负责建立扶贫资产监管督促检查和调度机制。各乡镇、凌凤街道要积极配合,对历年来的扶贫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完善好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台账。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凌凤街道。

完成时限:5月10日前。

(二)区扶贫办针对摸排结果,汇总全区现有的扶贫资产,上报至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三)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后,各乡镇、凌凤街道要配合好区扶贫办、区财政局针对全区现有的扶贫资产,厘清权属关系,逐一登记造册,按照《双塔区产业扶贫项目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朝双脱办[2020]17号)文件精神指示,负责好扶贫资产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确保资产发挥长期稳定效益。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凌凤街道。

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发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建立健全监管督促检查和调度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符合实际,避免短期行为。

(三)强化监督、定期考核。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将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凌凤街道年度目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确保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的扶贫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使用注重效益、群众参与保障权益、科学规范安全有效、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产管理使用运营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针对全区历年来的扶贫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厘清隶属关系,做好有关扶贫资产的台账,明确好扶贫资产的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达到脱贫攻坚成效。

(一)区扶贫办联合区财政局,针对扶贫资产确权工作进行摸排,区扶贫办负责建立扶贫资产监管督促检查和调度机制。各乡镇、凌凤街道要积极配合,对历年来的扶贫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完善好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台账。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凌凤街道。

完成时限:5月10日前。

(二)区扶贫办针对摸排结果,汇总全区现有的扶贫资产,上报至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三)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后,各乡镇、凌凤街道要配合好区扶贫办、区财政局针对全区现有的扶贫资产,厘清权属关系,逐一登记造册,按照《双塔区产业扶贫项目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办法》(朝双脱办[2020]17号)文件精神指示,负责好扶贫资产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确保资产发挥长期稳定效益。

责任部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各乡镇、凌凤街道。

完成时限:5月底前。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切实发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建立健全监管督促检查和调度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符合实际,避免短期行为。

(三)强化监督、定期考核。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将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凌凤街道年度目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确保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工作取得实效。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六

在林总的正确领导下,在地产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支持与协助下,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即原商业酒店筹备处和温矿泉公司)全体员工的真情付出和用心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04年各项工作目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教育中心。

按照工作计划,积极协调、服务两校一园的招生、开学工作;参与融侨半岛社区教育规划,配合完成并确定川益小学的还建和规划设计方案;有效进行学校资产监管和教育督导。在理顺两校一园与公司关系的基础上,密切配合设计和工程等部门,全面参与学校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建议、意见。并且,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形势下,在预算范围内,本着达标、适用、耐用的原则,完成了学校设备设施的采购任务,为公司节约资金1587万元。9月17日,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我司牵头组织的两校一园庆典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为彰显融侨教育配套及“为居者着想、为后代留鉴”的企业理念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市场推动作用。

2、半岛温泉生活馆(游泳池)。

作为重要的配套设施之一,半岛温泉生活馆在经营计划一再调整的前提下,克服配套设施不全等种种困难,应业主要求游泳池7月试业。酷暑炎热,全体员工齐心协力,通力合作,优质服务,取得了较为理想的营业效益,日平均接待150多人。由于温泉管道改道、天然气未通导致淋浴无热水等原因,已暂时停业。

3、商业项目。

经多方论证,完成了半岛商业总体规划,重点参与云满庭社区、左海湾商业规划设计并制定b3商业中心营销方案;经过努力,b3商业中心已储备部分意向经营商家、品牌超市招商已进入合同商讨阶段;深入研究并系统地策划了“映象·铜元局”项目,获得了区、市政府及专家、媒体的高度认可。该项目初步寻求到了意向合作商家;经详细市调考察,成功引进绿满家超市;初步完成社区医疗卫生体系的策划、规划、方案设计等工作,现风临洲社区诊所已确定合作商家,但还没有得到南岸区卫生局的批准,我司正积极协助商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温矿泉部。

积极完成温泉水、直引水供水任务。在恶劣的地址条件下,克服滑坡地质沉降等困难,及时有效加固管道并进行改线处理。我司经多方争取,取得水利局颁发的温泉水取水许可证和市国土局颁发的地热水采矿权许可证。多次反复现场勘察,最终确定高位水池的选址、定线与布局,现正办理设计报批、报建手续。

5、其他工作。

积极参与融侨半岛文脉挖掘、整理工作。在林总的授意下,我司成立了临时的融侨文脉小组,查阅资料,咨询专家,群策群力,挖据整理出胡子昂、陆俨少、恐龙化石、金蟾朝圣等文脉亮点,为云满庭开盘增加了营销优势,注入了文化内涵。

一年来,我司在地产公司和林总的领导与支持下,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总结起来,我们的体会有以下几条:

1、柔性组织。

组织机构的柔性化是指在组织机构中稳定性的管理组织机构外,设立为完成一些临时性的、以任务为导向的团队式组织,是企业职能管理的补充。我司运用柔性管理模式,整合各方资源(包括虚拟团队),发挥整体优势,建立以完成任务为中心的临时团队柔性组织,强强联合,专业互补,对市场各种变换不定的情况做出灵活、迅速、及时的动态反映,工作成效明显提升,市场化能力和竞争合力进一步增强。例如,两校一园庆典小组,采购小组、半岛温泉生活馆游泳池开业筹备小组,铜元局项目方案小组、融侨半岛文脉挖掘整理小组等等。

2、以客户导向为核心审视部门工作。

我们所做工作的质量最终由客户来评价。我们时刻注意这个原则,围绕着我们的客户,即生活馆的客人、商务部的商家、业主,教育中心的两校一园,温矿泉部的所有业主,构筑围着客户转动的动态管理系统,直接深入市场,贴近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做应该做的事,并把事情干的成功漂亮。生活馆客人建议游泳池应该有钟,以便客人游泳能够掌控时间,我们马上满足;业主提出买菜困难,我们马上成功引进绿满家超市;两校一园采购的设备均得到学校认可等。

另外,一线部门是二线部门的客户,员工是管理人员的客户,工作流程中下一个岗位或者与下一工作有关的相关人员是上一个程序或岗位的客户。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始终以客户导向审视自己的工作,检查自己的工作,所以我司人人主动工作就是一种必然,“为居者着想,为后代留鉴”的理念就会自觉成为行为的指南。

3、良好的团队氛围。

秉承地产公司文化,致力建设“专业、敬业、乐业”和“提升、协作、开拓”的公司文化,通过有效沟通、各种形式的培训及有指导的工作实践,建立高绩效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我司已形成了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团队,工作中大家能同甘共苦,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已基本形成了林总经理提出的`“认认真真工作、轻轻松松生活、孜孜不倦学习、踏踏实实做人”的企业作风,团队面貌和工作效果一直较好。

4、善待员工。

我们坚信每个员工都有工作的天赋,随时关注员工的精神状态,提倡用对待客人的方式去对待员工,注重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同时并尽可能授权给每位员工有自由的空间,更好、更快、更主动、更真诚地去为客户服务。生活馆员工长期加班,并没有加班费,员工没有怨言;保安浑身长满痱子,没有叫苦;游泳池换水,员工通宵加班,没有抱怨;两校一园采购,周末员工经常现场验收物资设备,每月手机费五六百,员工没有叫屈。只要在严明纪律的同时善待员工,员工就会善待客户,企业才会获得更大的收益。

5、善于总结和学习。

遵循日清、日结、日高的工作原则,员工主动进行工作自我检查,检讨自己的工作,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并组织相互交流,经验共享。同时,我司员工能主动学习,拓展知识面,提高自身素质,保证新观念新思想的注入,进而提升了部门整体的工作水平。

三、主要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问题还需解决:

1、应以业主身份全程有力参与配套项目的策划、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像生活馆一楼地下室配电房紧邻水泵房且无通风;游泳池地面不防滑;台球室没有专业设计和通风口;健身房无电源、跳操区无镜子、卫生间马桶与淋浴无遮拦;墙面花岗岩烂角;楼体上下相通,能源浪费严重;很多墙体开始霉变,很多部位开始漏水;游泳池无法正常营业;学校黑板重复采购,中学阶梯教室坡度太大无法使用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若前期我们能够全程有力参与并且始终坚持正确的意见,完全有可能杜绝这些现象的发生。因此,在相关项目启动前,我司就应全面介入策划、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各阶段工作,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适用性和经济性。

2、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客户通常从两个方面来评价一个企业:一是在正常状况下如何运作;二是发生问题如何反映。在两校一园和半岛温泉生活馆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我司未坚持自己的意见去成功说服相关部门,在反映或多次反映未果的情况下,我司坚持原则不大胆,致使很多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或依然存在。同时对相关工作联系函的追踪也不够到位。工作效率和质量差强人意。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司将全力以赴,全程参与,防微杜渐,力求工作零缺陷,力保公司利益和地产公司利益。

3、专业领域学习有待继续提高。

我司工作涉及领域广泛,专业性强。若没有很强的学习意识和市场意识,将会贻误工作。尤其需要加强建筑设计、工程方面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为全面参与项目开发建设打好专业知识基础。

我司工作的开展需大量的资料。原商业、酒店筹备处部门设置之初就专门有人负责该项工作。由于该岗位工作人员变动频繁,致使资料的收集整理一度陷入停滞状态。现我司行政综合部牵头公司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服务工作。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会在林总的领导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持续锻造核心竞争力,为全面实现本公司的宗旨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七

一年来,我办紧紧围绕促进个私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积极谋划、统筹安排,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强化政策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惠企政策宣传常态化、普及化。一是采用传统形式宣传。利用走访、会议、调研等方式,重点宣传了《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市稳增长政策、中央省市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二是创新方式宣传。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宣传,将相关政策、项目申报、培训讲座等信息通过方网站、企业联系群、微信等发布,对于特别事项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点对点发至企业联系人,提升政策宣传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2、深入走访调研。一是积极做好市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调研工作。7月31日至8月4日,配合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调研课题组赴17个乡镇430余户小微企业开展调研扫尾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二是配合领导和上级部门开展调研工作。例如,3月11日省课题组“江西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问题和扶持政策”重大课题实地调研、5月20日市委常委田大忠调研我县非公经济发展、5月28日省委政研室调研非公经济发展环境等。三是开展企业服务专项活动。深入小蓝经开区和各乡镇企业分类开展走访,宣传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形成走访记录汇总归档。

3、加强政策申报。积极为企业申报上级政策提供指导和帮助。一年以来,共指导和帮助92家企业申报各类政策。其中,江西花汇宝蜂业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申报市成长型库,南昌宝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申报市专精特新库,xx县闽清建材行业商会申报市民营经济40条部分条款兑现,南昌顺景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省光伏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江西飞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省“一企一技”技术创新示范项目,江西人之初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申报20xx年市工业政策兑现(内陆运费补贴、优秀企业家、新产品等),xx县中小企业协会等3家机构申报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助项目,江西省平彦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市稳增长政策,赛宝(江西)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20xx年成长型中小企业项目,南昌井浪建材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申报20xx年初创型小微企业项目。

4、推进创业创新。一是做好两创示范工作。全力配合市工信委、县政府办、县财政局等单位做好两创示范项目摸底和申报、材料起草等工作。二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壮大县中小企业协会力量,20xx年12月xx县中小企业协会成立以来,目前协会已发展会员单位102家,我办在政策宣传、企业走访、项目申报方面不断加强与协会联络;积极指导江西泰豪中盛音乐文化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扎实推进辖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完善创业基地建设。积极指导武阳中小企业创业园等创业基地建设,推进我县创业基地体系逐步完善。

5、促进企业宣传。推荐弘扬刺绣万素丽等2人参加市创业典型相关节目录制,煌上煌等企业参加《企业风采》杂志采访,组织益海嘉里等10家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活动。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展览、登报登书宣传等方式,提高我县企业的对外影响力。

6、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认真贯彻《江西省委 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赣发〔20xx〕14号)、《xx市委 市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洪发〔20xx〕14号)和省市一系列会议精神,促进我县非公经济发展。20xx年5月7日召开的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县荣获全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市、区),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江西飞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文峰等5人获得表彰。

1、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不够。一是走访前的主动性不够强烈,一般都是在有工作任务和安排时才去走访;二是走访中对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很多都是停留在企业表面的考察,未深入掌握实质。

2、创业基地建设不够。主要是部分地区对创业基地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深,导致全县企业创业基地数量不多,与我县经济总量不对称,对创业基地的建设亟需加强。

1、坚持以服务企业为中心。作为全国百强县41位的工业大县,我县企业数量大、层次多,对企业的服务显得尤为重要。服务企业作为我办的工作中心,将坚持并进一步强化。我办将从提升主动性、创新方式、完善改进等方面下功夫,积极为全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

2、坚持以项目申报为关键。项目的申报成功与否、数量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利益。我办将进一步吃透项目申报政策,吸取经验教训,加强项目申报工作。尤其是成长型企业、初创型企业等项目的申报,将为此建立专门的企业库,经过精挑细选后再上报。同时,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全程为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请教,提高申报的成功率。

3、坚持以政策宣传为基础。把政策宣传日常化、信息化,在企业上门办事和走访企业时将政策送至企业。同时,利用网站、qq群将政策公开,并接受企业咨询。

4、坚持以调研走访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走访,尤其是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和未走访过的企业。在走访过程中详细了解企业的情况,加强与企业家的交流,走访结束后进行存档和分析。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八

1、完成寒假期间部门工作统筹协调。

2、完成20xx年春季开学全处人员到岗情况上报。

3、推进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建设工作。

1、登记建账及验收发放固定资产7台件,资产原值1,011,600.00元。受理及审核资产调拨174台件,资产原值2,516,873.46元。积极协调民工公寓资产清理及搬迁、化学化工学院实验桌搬迁及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南校区腾退房屋资产交接等事宜。

2、根据学校更名工作要求,重新核实3万余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基础信息,对二级部门反馈的2300余条不合要求数据进行系统维护,并对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二级部门进行了逐一回复沟通。协助计划财务处完成更名工作中财务凭证信息的核实,对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清理和资料补充。

3、完成低值品的资产系统下账工作,保证数据的安全完整。涉及低值品11万余套(件),资产原值2300万元。

4、根据人事处员工信息,对电气工程学院和智能技术与工程学院的资产进行资产系统整体划拨。

5、按时保质完成20xx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6、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要求,重新制定资产折旧/摊销报表格式,并按时保质完成了20xx年1月份及2月份资产折旧/摊销报表。配合完成了月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7、与供货商积极沟通协调,推进资产管理系统建设。

1、重科南苑27户资料已由重庆市住改办批准,将资料交到九龙坡区房屋管理局办理房产证登记。

2、重科南北苑75户交重庆市住改办进行初审,针对提出问题进行了相关整改。

3、办理了重科北苑17幢3户产权证。

4、公房办理产权证共计10幢,办理新校区国土证2个 。

5、向学校更名办公室提供更名升大支撑管理方面数据。

1、完成绿化种子采购和播种育苗工作。

2、对全校大型或名贵乔木进行病害排查,对17棵名贵桂花树进行紧急救治,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全部被救治花木已发出新芽。

3、完成全校生化池和雨污管网的排查和清掏工作。

4、对全校教室设施设备进行集中检修和大扫除。

5、对全校重点区域及边角地带进行彻底保洁,集中对地面进行“洗澡洗脸”。

6、做好寒假留校学校集中住宿管理工作。

7、配合学工部做好学生劳动素养工作,完成清洁用具的采购和发放,并对学生进行了3次保洁劳动技能专题培训。

8、对全校各个楼宇配电室进行专项检修,排除安全隐患,为全校新学期的供电提供坚实保障。

9、实施民工公寓楼空气热泵系统改造,计划三月份完成此项工程。

10、 寒假值班食堂“快乐食间”正常营业,保障假期期间师生用餐服务。

1、完成容园食堂,和园食堂装修现场数据核对工作。

2、完成数理与大数据学院实验室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的施工。

3、完成南苑13栋、北苑17栋消防系统全面检查工作。

4、完成北校区车库监控检查和全覆盖的方案编制。

5、完成移动公司管沟改造的初验收检查工作。

6、对放假前集中上报的结算进行集中审核,已完成210项工程审核。

7、完成图书馆精密空调维保单位,图书馆、行政楼等中央空调维保单位的确定工作。

8、集中对校内饮水机、中央空调、精密空调、发电机、电梯等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

9、对学校6套校有产权房简装进行现场施工管理。

1、完成五七职工寒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春节慰问费发放。

2、开学前校领导午休房的规范整理及清洁卫生打扫。

3、专家公寓、民工公寓的消防检查,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完成专家公寓电、天然气等费用对外缴纳。

5、签订南、北校区20xx年生活服务用房租赁合同。

6、开学检查生活服务用房的证件、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等。

1、2月份寒假期间员工累计值班加班96天,完成出车任务62趟次,运行9383公里。

2、落实纪委对公务车辆在放假期间的管理要求,将中心未动用车辆进行了封存处理,对车身车门等显著位置张贴封条。

3、利用寒假期间,车辆使用空闲时间,坚持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安排渝ann533完成发动机大修任务。

4、清理车辆保险到期时间,对2月份及3月初保险即将到期的3台车辆,针对车辆自身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投保标准,完成了车辆保险续保工作。

1、完成1万多套补考试卷的印制、装订及校对工作。

2、完成教务处1000多页的《文件汇编》排版工作。

3、寒假期间收发室全日工作,保障学校师生信件、信函、快递等的顺利收发工作。

4、开学前办公低值易耗品的入库登记、上架归类、领用发放流程及管理制度的完善。

5、初步完成文印试卷保密室的实地丈量、改造规划图纸的设计。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九

此次能够圆满地完成我校资产清查工作任务,离不开校党委、行政和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离不开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的辛勤工作;同时也离不开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同志的勤奋工作和无私奉献。

为了这十几条信息,她们就如在大海捞针一样,在几万条信息中一个一个地核查,寻找丢失的原因,经过艰苦奋战,当各类数据全部上传成功,各种报表汇总完成时,她们已连续工作长达36小时没有休息。在这里我们向关心和支持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学校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及资产清查办公室同志们的辛勤付出表示诚挚的谢意。

四、团结务实、严格管理,认真完成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加强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和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

根据学校的统筹安排和各单位的申报,认真编制学校年度固定资产的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在设备的购置环节上,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审批设备购置报告,严格把关。对于购置设备进行反复论证,特别是对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理由、效益、安装及使用条件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性。

如校内一单位由于新建需要购置大量的设备,我们多次到工地进行实地考察,对使用单位的购置报告清单进行一一核对,发现原报告中的300台热水器等全是以天然气为燃料,深入实地后发现无天然气管道,立即与使用单位和基建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进行了更改,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全年审批各类设备购置报告150余份,1万多台(件)数,涉及购置资金近亿元。

2、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入账与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家机关x年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国家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物资管理的实施办法》和《x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固定资产登记和报销过程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把好验收、入账关。根据使用单位领用人和资产管理员的验收单以及购买合同等项目核对其实物的型号、厂家、数量及发票金额等,验收无误签字后,我们再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和贴号工作。做到反复认真核对,项目清楚无误,手续齐全,数据准确。

二是深入基层,克服重重困难,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和资产贴号,特别是新校区续建工程设备多,现代技术教育中心、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后勤学管部、食堂等就有上千万设备;生科院、艺术学院等进口设备以及留学生楼的设备也量大且类别复杂。x年新增固定资产1.5亿元,库存材料120余万元,对1万5千多台件各类固定资产实物进行了贴号,固定资产增量达到历年之最。

三是及时输入详细的资产信息,建立微机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和相关资产档案。同时加强对各类固定资产数据的统计、查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类数据上报工作。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十

20xx年,酒店对目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置与梳理,这是酒店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酒店资产管理工作中一直存在的账物不符,资产设备管理部门不清等各种问题,年中时又配合上级公司对于酒店专制后部分物业公司资产项目转项为雅致公司酒店资产作进一步梳理。这项繁琐且耗时较长的工作在酒店管理层的支持下,在酒店各个部门的配合下目前基本完成既定目标。

由于各种历史问题的原因,酒店资产管理工作中始终存在账目不符的问题,资产台账中有资产名称不对,放置地点不对,资产数量不符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存在。前期的梳理工作相当辛苦,从20xx年12月开始,台帐中固定资产部分花了近3个多月时间才逐渐将实物一一在现场进行了盘点,实务账部分又花了近1个月的时间才盘点清楚,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却遇到了较大困难,其他部门的基本就是时间上的消耗,但是餐饮部的低值易耗品存在物品外观相同,放置地点太散,大多数物品有根据经营需求始终处于使用状态或者不停变化使用地点等情况,作为酒店资产总的管理负责人基本上是无从亲自盘点的可能,所以这部分资产的盘点工作全部交由餐饮部自行负责。到20xx年4月份,基本完成了酒店总资产台账的重设,与上级管理部门沟通后,酒店总资产台账与分部门资产台帐全部重新制作,其后完成了各部门对新的资产台账的校对与签字确认。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固定资产盘亏绝大部分也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通过规定程序进行了合理的处置与解决。

1)重新制定了酒店资产管理政策与相关流程,便于规范酒店在资产管理工作中的相关手续与步骤,使各分部门明确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应当做什么以及怎么去做。

2)设立了专门的报废资产仓库,避免处置不当导致报废资产的无端流失。

3)重新制作了资产台账,各部门统一了资产放置地点的名称,新建资产台账由原来各部门保管改变为统一由总资产管理员保管,目的是确保资产单据及账册及时有效的更新。

4)根据资产管理新规定,报废资产由酒店自行安排处置,规定了已报废资产的处置售卖由财务部负责,售卖费用归入财务帐目,物品出门由酒店总资产管理员、安保部、财务部三方确认,出门单需附资产报废清单、财务收费证明及酒店总资产管理人员和安保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20xx年资产管理工作中未能解决的问题,涉及到总公司固定资产台账中仍然存在的名称型号数量不符的问题,因公司体制关系,这部分无法进行修改,数量不符问题在提交公司的报告中有所提及,目前得到的批复为暂时搁置这个问题(大堂吧的制冰机,员工餐厅的净水器,add的面包机等)。其他型号,名称不符的问题也暂时没有得到可以修改的答复,因为这些需要提交总公司进行,问题原因是当时是根据总公司工程建造清单来统计资产的,未按照固定资产本身的资产价值,或者实际提供到货设备的实样进行核对后编制。

20xx年资产管理工作计划的思路分为几点进行,

一、明确酒店资产管理的主体单位。

二、做好新入资产项目以及旧有资产设备报废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现有资产的使用维护工作。

四、准备即将到来的资产管理电子平台使用工作。

酒店资产管理的主体单位应该是谁?酒店总资产管理员的职责更多的是负责根据公司的资产管理规定来对酒店总帐目进行把控,管理各种行文流转,文件归档。但最主要的资产管理主体单位应该是酒店各个使用部门,要管好资产设备与实际使用部门密不可分,这方面酒店在15年开了个好头,总经理规定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资产设备负责,那么这样逐级下推,直至落实到每一个分管人员,资产设备管理工作最终面对的是公司检查,但是管理工作并不是要应对检查为唯一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到位了,资产检查也自然也能坦然面对。

酒店各个部门使用资产设备的情况均不相同,如何落实好资产管理工作,需要各个使用部门拿出适合本部门,同时切实可行的方式。所以,在20xx年,对于资产管理工作的细化工作,将与酒店各个使用部门进行沟通,取得切实可行的管理方式,同时将根据各部门自行确定的管理方式加入酒店资产自查工作中。

酒店早期的资产设备进行梳理后,基本上能进行修改的均已完成,根据新的资产管理规程,实物账部分也要纳入资产编号管理范围,这方面酒店存在薄弱环节,因此哪些设备需要纳入实物账管理的将在20xx年年底进行梳理,从20xx年开始执行。因此酒店实物账资产因历史遗留问题会存在三种不同编号,这方面会与上级公司沟通,整理好以后向各分部门资产管理员通报执行。

新入资产项目与旧有资产报废的管理工作按照目前规程严格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各项工作的书面档案,从上报—批复—执行—归档的整个流程需注重时效性,特别是需要向雅致公司提交的书面归档文件要及时提交,并作好流转记录。

对于制度执行,在每次资产检查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均作好及时整改,但可以看到,管理工作总是不断细化,新的要求总是为了朝好的方向发展而逐渐提高,这些工作之要保持细心,耐心,积极面对的心态就能把工作做好。

资产设备管理的目的,并不是东西在就可以了,资产管理的主要目的还是对资产设备的使用情况做长期监管,确保各种资产设备在合理使用,正确使用,这个目的与设备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一致的。当设备损坏无法使用的时候,通过向工程部报修进行解决。但是我们需要考虑,损坏的原因是什么?每次都是设备本身器件因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损坏?有多少是设施设备在使用中不当导致的损坏。设备不可能用不坏的,管理的目的是加强使用操作上的规范,以期达到延长设备使用的寿命与周期。

例如在玻璃器皿的使用上,是否在合时的位置,放置合时的物品,一个玻璃器皿的盛具用来盛放水果或奶制品,因经营需求,这些物品又需要低温保存,结果将玻璃器皿放置于冰块上,导致器皿低温碎裂,这就是典型的设施超出使用条件导致的损耗。物品使用完毕后清洁保养是否及时,例音响设备,每次使用完毕后是否在收取存放前做过表面清洁,是否检查过使用中存在意外损坏。设施设备均有其使用条件及要求,在日常使用中各个使用部门必须加强自身使用管理才能达到资产管理的最终目的。而这项工作对于各个使用部门来说也是一项比较繁琐的日常工作,需要各个部门拿出各自的管理方案。

据了解,目前物业公司已经建立资产管理电子平台(基于新的oa系统模块),这项工作物业公司正在逐步导入使用,而雅致公司不可避免也会有类似项目的推进。如何将现有台账能够顺利导入电子平台,并且开展使用,预计又是一项很繁琐的工作,因权限问题,目前公司给的oa帐号无法使用,所以前期我到物业公司信息部已经开始对电子平台开始了解,但是能看到的仅仅是表面的东西。相信随平台的推广,一旦执行的时候会出现大量的输入、校对工作。这就需要投入较多的精力来完成。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十一

我在xx物业公司快x年了。20xx年x月到公司任仓库管理员,截止今天!时间如梭,转眼间又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使我在公司找到了自己新的定位方向和生活目标,同时也激发我以新的姿态,去迎接新生活!

(一)面对现实,接受挑战xx年x月我到xx物业公司接任仓库管理员一职,要面临工作极大挑战。由于当时仓管员急辞职,中间间断了一个月的时间,那时xx物业公司不仅是账目混乱,而且有大量的不良库存,部分物品还有短缺,我的心一下子就变的沉重起来,怎么办?如何来理顺这个烂摊子?我没有灰心,决心凭借以往的的管理经验来尽快理顺这个烂摊子,首先整理帐目,其次对所有物品进行大盘点,对所有货物进行分类有序摆放,通过这些努力后,整个恒生物业公司仓库进入良性循环。

(二)理清头绪,细化管理每日库存报表都由我一人负责!所以在公司一直都很忙碌。我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从新设计制定xx物业公司管理规范,严把出库、入库和在库三个方面管理,参考《仓储管理人员工作级效考核表》进行量化管理,每天抽盘,每周小盘点,每月配合财务大盘点,作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经手货款无一差错,体现了一名财务人员的严谨和细致,近段时间来,账实相符基本达到100%,实现无库损!与公司同事紧密配合,做到库存的结构合理。紧盯各物品流动,认认真真做好每月的月报表。每月准时向财务部发库存月报表。并结合自身岗位,先后做出《进销存明细帐》,固定资产表格,物品物资表格,物资申购汇总表格等,有力的配合了财务!对在库物品进行分类管理,对工程类办公类清洁类固定资产类等主要品项实施重点管理,在做申购汇总表时减小在库物品的再申购,努力降低其库存量,对小品项等实行简单控制,改方案实施做到了重点与一般的结合,降低了库存,加速了库存周转率。

(三)进行信息化随着公司业务的连年增长,工程部需求物资够大,日发货收货量也进一步扩大,在恒生物业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实现了对仓库的实时管理。我每天只要把出入库情况及库存报表输入电脑,可以准时看到库存明细!该举措大大方便公司领导和员工的查询,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整个xx年不良库存下降基本至零!

(四)坚持学习,与公司共成长在仓库的这段期间我更加明白了公司领导给我讲的`仓库管理的计划和控制,最让我难忘的是黄总、卢总亲自到仓库指导工作,提醒我保持学习,说公司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个人会有更大的舞台,与公司一起共成长!工作之余,我学习会计、营销、管理、电脑等知识,在工作中充实和完善自己!回首过去两年来的工作管理经历,我成熟许多,也成长许多,一直致力利于仓库管理的合理化,整合进销存。也深知一个团队的重要性,只有与工程,财务等紧密配合才能更好的发挥仓库管理员的职能!我在公司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关心下,愉快的度过了两年难忘的时光!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十二

1、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公司生产类固资管理体系,监督各项目部、资产经营单位建立各层次机械管理体系,制定和落实各级机械管理责任制,完善起重机管理制度和记录资料。

2、固定资产购置:

严格按照年前审批的《20xx年生产类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对资产经营单位申请购置的资产进行审核,明确出计划内和计划外,对于计划外购置必须说明采购的原因、方案及使用计划;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的采购,要组织资产经营单位的机械主管经理、技术人员、机械员参与对设备的技术论证、选型和论证合同内容;起重机械的采购要详细编制《对比分析报告》,明确采购候选厂家分析、机械规格型号对比、机械性能对比分析等内容。不得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机械产品,或老旧、过时产品。

3、固定资产的验收:

资产经营单位在资产购置验收时,所填写的数据有待完善。20xx年期间需要重点对验收单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信息的完整。

4、固定资产采购入账:专业公司在资产采购申请审批之后到入账之间要经历很长的时间,有的专业公司要经过半年才上报公司入账。在20xx年之中,要严格按手册中规定的期限要求专业公司上报入账,超过期限未入账的要对专业公司严肃考核。

5、机械、设备进场检验:项目部进场的机械设备在入场时都需。

要进行进场检验,20xx年要重点检查项目部机械设备的进场检验留存的资料,严把入场关。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台帐。

6、资产调拨管理:资产在各资产经营单位之间调拨时,必须办理“机械设备调拨单”,明确调拨的调出调入单位,境内项目部不得调入生产类固定资产,明确调拨的注意事项。

7、机械租赁:严格审核机械租出与租入信息,对租入机械的性能、资质、检验信息严把资料关。对租出机械的去向、管理责权进行明确。资产经营单位不得私自将公司自有机械转借或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租出与租入的设备信息应在上报工程管理部的台帐中进行明确。

8、修理:按照手册中对大修理、强制修理的要求执行修理工作的管理内容。

9、每月固定资产报表:各专业公司的机械管理专员像工程管理部上报的报表中,很多上报条目重复。在20xx年上半年,将专业公司报表进行重新梳理,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条目进行梳理,明确上报数据的范围。《特种设备台帐》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性、有效。要求专业公司、项目部每个月按手册上要求的时间,准时上报。

10、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目前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为emis系统和内部核算系统共同使用,使用过程繁琐且不适用于现有管理模式。在20xx年,将全力配合办公司编制新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规范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

11、报废、处置与销账:由于公司固资管理软件的缺陷,不能及时对公司已处置帐务进行妥善处理。在20xx年,要对公司已处置资产的帐务处理方式进行商讨,确定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

12、检查:在20xx年期间,要增加对项目部抽查的频次,确保现场起重机械、中小型工机具的使用安全。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十三

20xx年在院党委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的业务指导下,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资产管理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我院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力求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统筹,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需要有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来支持实施,构筑完善的制度体系是建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基础。我院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在工作中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资产管理配套实施办法,新修订了资产管理制度,加大了资产管理力度。

在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单位国有资产层次化、集中化管理,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提升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一)实施“单位资产动态兼管,资源共享,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二)新增(购买、接收捐赠)资产及时入账,落实保管制度,责任到人。

(三)资产盘亏、报废由院办公室盘点后提出资产盘亏、报废申请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严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

(四)落实检查制度,对各科室资产的调配、使用、保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易携带、易丢失、已损坏资产的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有出租、出借、私自带走单位资产的现象,各科室基本做到了账实相符,存放地点清楚,责任人员明确。

(五)各科室均加强了安全措施,本年度无资产被盗现象,使用管理人员都能做好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资产的使用性能。

四、积极探索新型资产管理方式

(一)建立健全单位固定资产的动态监管体制。

(二)在全院开展积极探索创新资产管理方式的工作经验介绍。

(三)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的新机制,促进资产管理科学发展。

(四)实现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有机结合,在坚持采购必要性前提下,确保所采购的物品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工作实际需要,这样可以降低单位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加强资产管理的宣传工作,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掌握资产购置、使用、报废、处置等流程,并鼓励各部门进行资产管理的调研,以促进资产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资产信息化管理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现状以及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动态管理的一种手段,是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能够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有利于及时发现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的调剂或调配,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和分布,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通过清查可以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了动态监管,在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的基础上,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

我院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通知》及《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全面动员,确保各类资产数据真实准确,顺利按时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工作。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首先,院领导十分重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工作,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健全机构,密切配合,并成立了院资产管理系统实施领导小组。其次,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二)准确核查,全面落实

通过查阅凭证、翻阅明细账、核对资产卡片、查找相关资产信息资料,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表进行认真填写,准确入账。通过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审核,最终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单位资产信息完整、准确和真实。

(三)沟通协调,强化督导

注意加强与院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组织管理职能。认真听取各部门关于资产管理工作的汇报,详细了解资产管理状况,帮助各部门分析解决资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排除资产管理系统软件的技术障碍,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

我院在历次资产清查及相关资产管理工作中,均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如在资产清查任务中,按照实现对资产动态监管的要求,顺利完成资产清查及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健全机构,专门成立了以院领导为首的资产管理系统实施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学院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个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类资产数据真实准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上报。

同时我院注意加大资产监管力度,依法行政,理顺工作程序,建立互相制约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变动等制度规定,做好资产监管工作,确保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资产管理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应进一步提高,资产信息化管理手段需进一步加强等等,今后我们将针对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建立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不断开展调研工作,深化资产管理和改革;继续资产核实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资产绩效管理。

(一)及时掌握资产动态,对于部分性能不完善的资产按照资产管理流程进行核销;

(二)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制定资产管理奖惩措施;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及管理水平。

总之,今后我们在市局的指导下,通过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不断创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法,为我院资产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儿努力奋斗。

资产管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篇十四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对全乡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全乡国有资产帐面价值xxx万元,国有资产大多由各单位在使用,少部分处于闲置状态国有资产。

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进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根据各级文件要求要求,我乡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一是进行了登记归档。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财政所对全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核查登记,并把所有数据录入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乡的国有资产数据进行了电子化管理。

二是建立了管理制度。对全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了管理和处置权限,规范了管理方式,在最大限度上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不流失。

三是进行定期的清理清查。每年由乡财政所组织人员对全乡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对新增资产进行登记入帐,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流失,坚决彻底地清除非法占用国有资产的人和事件,使我乡闲置中的国有资产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一)、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还不够主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掌握的还不够细致。主要体现在政府没有真正管好用好闲置的资产,虽然没有出现资产流失的情况,但也没有达到增值的目的。国有资产被个人随意占用的情况严重,管理上出现一定的无序状态。二是相当数量的国有资产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给资产的处置带来了难度。在历次的清理清查中,我们发现,真正拿得出“两证”的国有资产并不多,大多“两证”不全,甚至一证也没有。

(二)下步工作思路:一是对无证和“两证”不全的国有资产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办法,争取做到所有国有资产能够“两证”齐全,为今后对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处置打好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流失,使我乡的国有资产发挥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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