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是一种对自身行为和表现进行梳理和检查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找出不足和改进的方向。接下来是一些经过精心筛选的自查报告案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一
20xx年,根据生产接替安排及产量计划8万吨,20xx年专项资金计划投入447万元,其中安全投入240万元,维简投入68万元,20xx年安全结余111万元,维简结余28万元。20xx年折旧资金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资金计划240万元(30元/吨)。
(1)一通三防方面78万元。西翼采区回风巷扩修30万元西翼采区轨道巷扩修15万元,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18万元,通风仪器仪表15万元。
(3)完善井下六大系统54万元,其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5万元,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完善其他五大系统19万元。
(4)购买辅助救护队仪器装备12万元.
(5)用于井下质量标准化达标30万元。
2、维简资金计划96万元(8.5元/吨)。
主要是机电设备更换升级改造115.94万元。
3、安全培训费用资金24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全体员工的培训费用。
4、折旧资金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资金230万。
1、安全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一通三防78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西翼采区回风巷、轨道巷扩修计划投入45万元。
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计划投入18万元,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三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四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2)地质防治水工程90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购置300米探水钻杆,投入10万元。
购置两台探水钻机,投入50万元。
做井田物探报告13万元、做地质报告11万元,做水。
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6万元。
(3)六大系统改造: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井下安装视频系统4万元,其他系统19万元。均在第二季度完成。
2、折旧资金204万元,在第四季度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230万元。
3、维简资金96万元主要用于机电技措115.94万元。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启动开关qbz-80型2台,1万元;主风机配电柜改造2万元;皮带综保2套,1万元;主副井语音信号2套8万元;排水泵3台6万元;高压模拟盘1万元。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主井绞车变频改造,15万元;地面变电所变压器改造2台,8万元;设备检测试验费5万元;主通风机刹车改造4台8万元;主井井筒罐道修理8万元;馈电开关4台3.2万;启动开关qbz-80型3台,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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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二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三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四
根据《关于对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委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下面就我委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认真筹划。
首先,精心组织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会议,认清这次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白了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其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再次,健全组织,成立了由发改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摸清底细、专心自查。
我委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以来的.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摸底,在自查过程中,主要是自查以工代赈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问题;是否有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和其他经费混帐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从自查情况看,我委对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管理比较规范。20xx年安排我县以工代赈资金640万元,其中新农村直接统筹152万元,已拨付578万元。20xx年的以工代赈资金尚未下达到我县。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拨付,即开工前拨付项目资金30%、项目竣工前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90%,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使用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性拨付完。拨付程序:由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情况申请拨付,我委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审核,有关部门及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部门才能拨付项目资金。从这次自查情况,我委不存在挤占、挪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梳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五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商发[]102号),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并成立“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现将我局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3、20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5、预拨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6、“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合计929.33万元。
1、财政直接拨付资金:(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3)、预拨2009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4)“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本单位直接拨付资金:2009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3、本单位购买市场监测设备资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以上由财政与我局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了钱用到了每一个项目上。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专项资金,我局都实行明确的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并且确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2、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对每一项专项资金,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的,确保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拨付。
3、确保专款专用原则。经常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不挪着它用,不违反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同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了相关财务处理,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得将资金转移、侵占和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降低获得商务扶持资金的门槛,让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也有机会获得资金扶持,使企业尽快做强做大。
2、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扶持,促进县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尽快发展壮大。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六
正蓝旗属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全旗共有贫困人口3042户9362人,其中:农业贫困人口947户2436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4.09%;牧业贫困人口1832户6198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10.41%;国营农牧场贫困人口265户728人,占农牧业贫困人口的1.22%。几年来,我旗扶贫开发工作在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全面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全盟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重点贫困嘎查村为单位,以“整村推进项目”为重点,结合移民扩镇工程、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实施,着力于加强贫困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进行项目建设,为稳定解决温饱创造了条件,并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贫困人口变动情况。
20__年以来,在经历了19__、、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的袭击后,原本在“八七”扶贫攻坚阶段所奠定的坚实基础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在连续的自然灾害的袭击下荡然无存,大量的农牧业人口因灾致贫返贫。20__年贫困人口由20末的836人突增到4522户17833人,贫困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的重点贫困嘎查村增加到50个,占全旗嘎查村的48.5%。农牧业基础建设薄弱的现状逐步显露,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步履维艰,新阶段新形式下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新的选择。
面对这样严峻的扶贫形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正蓝旗20__---20__年扶贫开发规划》和《正蓝旗5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村级扶贫规划》。确立了“以品种改良为中心,提高农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目的”科技兴农兴牧战略,加大科技措施推广和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走出一条高产、优质、高效的发展路子,确保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通过全方位的扶贫攻坚,到20__年底,全旗贫困人口减少到9362人,六年间贫困人口减少了8471人,年平均减少1411人,贫困人口收入由20__年的农区826元、牧区975元上升到20__年末的农区1890元和牧区的2340元,农牧民生产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收入得到了稳步提高。
共计有贫困3024户9362人,占全旗农牧业总人口的15.7%。按照国家标准统计共1707户572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56.31%。其中:638元以下绝对贫困人口493户1544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6.49%;684至944元低收入贫困人口1214户3727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2.97%。944至农区1500元贫困人口429户1042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0.94%;944至牧区1800元贫困人口906户3049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3.01%。
按照致贫原因分:因自然灾害致贫1034户320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4.23%;因病致贫745户224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3.98%;因子女分户孩子上学致贫902户2796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9.86%;因经营能力差智力低下致贫140户43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1.92%。贫困原因有:1、子女分户致贫和孩子上学;2、自然灾害致贫;3、因病、残致贫;4、无经营能力和其他致贫。
二、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一)、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建设。
扶贫开发办是正蓝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主管全旗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为8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为1名,副科级职数为2名。科员副主任科员3人,后勤人员事业编制为1名。内设综合股、项目资金股和社扶培训股。做为旗直涉农涉牧重要部门,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中承担着贯彻、执行、宣传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对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广大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达小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旗扶贫开发办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作为服务对象,紧紧围绕为“三农三牧”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多渠道的增加农牧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我旗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转型和快速发展,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
(二)项目资金投入管理情况。
我旗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后采取了以嘎查村为单位集中攻坚的重大战略举措。几年来,我旗结合自治区开展的水利和种草养畜年、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千村扶贫开发项目和移民开发项目,在20__年启动两个千村扶贫开发嘎查,投入每个嘎查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配套其他资金建设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20__年启动的千村扶贫开发工程18个,每个嘎查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配套其他资金开展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建设和养畜建设。20__、20__、20__、20__分别投入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及其他资金启动四期移民扩镇建设项目。20__、20__、20__年启动的整村推进项目19个,以每个嘎查3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和9万元牧民自筹的投入,以养殖优质肉羊、西门达尔牛为主导产业进行扶持。20__—20__年又投入专项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对全旗富余劳动力进行培训转移,同时每年还投入20---40万元不等的产业化扶贫资金,扶持开展产业化扶贫,到20__年我旗共有41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扶持。4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盟直帮扶单位的集中帮扶,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几年来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93.7万元,共有2517户9314人得到了项目扶持。扶持率占整个贫困户的55.66%。项目到村到户率达到100%,项目变更低于20%。项目扶持基本是以整嘎查村的形式开展的,几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和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项目建设对全旗的扶贫开发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路作用,有效地增加了牧民收入,合理的调整了牧业生产的畜种结构,对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项目实施采取的主要措施。
自治区启动以整村推进为主的扶贫开发项目以来,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扶贫开发,我旗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以来,我旗针对当地实际,认真分析了当地的贫困状况及扶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确定了做好全旗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布置安排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为了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做的更加扎实,在总结以往扶贫攻坚经验的基础上,旗扶贫办协调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旗5万余人农牧业人口,包括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摸清了家底。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自下而上,编制旗、苏木镇、嘎查村村三级扶贫开发规划。共计编制了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嘎查村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在编制扶贫开发方案的过程中,按照项目覆盖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帮扶措施到户、效益兑现到户、科技服务到户和参与式扶贫的要求,让贫困群众自己在嘎查村民大会上分析贫困原因,研究解决贫困问题的办法,确定扶贫开发的项目,制定扶贫措施,使“五到户”的要求在嘎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上,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坚持将100%的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入户,同时和其他项目建设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整村推进,为完成解决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整村推进项目是一项能够较快的使贫困人口解决温饱的手段,可在短期内可以积聚资金对重点贫困村进行集中扶持,有利于大型项目实施。我旗已经启动的40个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就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样的效果:投资最少的也达到了36万元,最多的上到百余万元(除3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外,其余皆为地方财政配套的农牧口资金和农牧民自筹资金),大部分农牧户得到了项目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增强,主导产业建设得到了大力扶持,贫困户脱贫率达到了82%。
2、以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为中心,调整扶贫资金的投向,形成特色产业链条。
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项目,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中心,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是我旗整村推进的一个特点。根据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几年来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上,我们重点支持效益高、增收效果较好的畜牧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适当用于帮助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打井高产饲料基地建设示范点,特色项目的形成对贫困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持。
3、加大了扶贫资金对农牧业技术的支持力度。
我旗始终不断的加大对农牧业技术扶持力度,创建科技含量高的奶牛养殖专业村、引进推广了黑白花奶牛、西门塔尔牛、小尾寒羊和肉羊等一大批较为先进的农牧业实用技术,扶持一些短、平、快的小项目,努力的推动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潜力。可见加大对农牧业技术的扶持是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资金科技份量的主要手段。
4、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
我旗扶贫部门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申报、审查、建设管理程序,切实改变重项目申报,轻项目跟踪管理的现象,形成评估论证、申报审查、组织实施、跟踪管理、检查验收、运行管护的项目全程监控管理的有效机制。建立扶贫项目责任追究制,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做到扶持对象、建设地点、投资规模、扶贫效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开,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对扶贫资金按照报帐制要求实行严格管理,扶贫资金专户封闭管理、封闭运行,堵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漏洞,防止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加强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合作,定期对扶贫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旗、苏木镇、嘎查村和项目实施单位挤占、挪用、贪污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5、改变培训方式,加大实用技能培训,注重培训实效。
扶贫培训工作在我旗农村经济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道路上愈来愈显示出举足轻重的作用,培训工作的力度也在逐年加大,培训的科技含量在提高,培训的方式更灵活、实用。在培训项目安排上,我们把引进推广农牧业实用种养技术作为重点之一,把提高重点贫困嘎查村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技能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改进培训方式,充实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手段。20__、06、07在全旗19个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开展针对项目的科技培训,在短时间内使一批贫困群众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技能,使每一个家庭有1---2个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劳动者。20__年以来举办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培训班近40余期,受训贫困群众累计10000人次。
6、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劳务创收。
我们把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贫困群众开展劳务创收作为解决温饱的重要手段,加大劳务输出的工作力度,并建立了劳务输出中心、劳务输出协会等组织,同时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贫困群众到外地打工。在一些自然条件差的地区,已经初具规模地形成了劳务输出队伍,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效益。
7、加强对整村项目的领导,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
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按照目标到人、责任到人的要求,按照定位、定向、定量的方法层层分解,把解决特困人口温饱的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苏木镇、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抓好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内设机构,领导和人员得以充实,进一步的强化了干部队伍素质,切实打造了一支切实贴近贫困群众扶贫工作队伍。
三、扶贫开发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了扶贫开发成效。整村推进资金每个嘎查村只投入30万元,对于农牧业基础相对薄弱地区,由于资金有限,项目覆盖率和项目支撑能力不足以使一个嘎查村整体脱离贫困。
农牧业生产基本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我旗大部分地区沙漠化程度在70%以上,而且仍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以干旱为主的自然灾害交替发生,严重制约着解决贫困群众温饱的进程。近年我旗的旱灾和部分地区遭受水灾、雹灾就导致大量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由于上级下达的任务及培训转移指标有限,不能满足当地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的需求。目前我旗培训机构都超额完成当年培训任务,超额部分经费难以解决,一定程度影响了下一年度的培训工作的开展,因此需要上级部门加大资金额度及任务指标。另外培训指标下达晚、资金不到位,待培训结业后大部分错过了就业的黄金期,建议每年年初即下达培训指标,4---5月培训完毕,这样将有利于提高就业率。
扶贫开发重点县的确定方式需要进一步规范。目前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县确定存在弊病,应将确定方式改变到嘎查村级,即确定国家重点贫困嘎查村和自治区重点贫困嘎查村,从而使扶持方式更直接,覆盖范围更广泛。
四、进一步推动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从目前总体情况看,中央和自治区对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是完全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今后的扶贫开发工作要坚定不移地抓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三个重点。同时,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人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各项扶贫工作机制。尽快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继续扶持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
(一)实施整村推进,深化“千村扶贫开发工程”。
一是选择重点贫困嘎查村作为重点,通过大力发展有市场竞争力的种养业,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搞好农田草牧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稳定解决贫困户的温饱问题,整体改变重点嘎查的落后面貌。二是整合资金,增加投入。每年投入要基本达到100百万元,这些资金分别由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牧民自筹资金组成。三是在编制重点嘎查项目计划时,要根据不同的贫困类型和特点,分别确定有针对性的扶贫项目。四是在所有的重点嘎查逐村逐户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六是对重点嘎查的资金项目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二)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
围绕自治区确定的六大主导产业,扶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建议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扶贫项目。
(三)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力度。主要以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工作重点旗县为主,为整村推进的重点嘎查村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培训要以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对象,以提高劳动力素质、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减少贫困户为培训目标。
恢复和保护生态结合起来,并作为一项长期的扶贫战略抓紧抓好。移民扩镇工作要做好项目规划、建设、验收工作。要高度重视移民入住后的生产生活,特别是要有稳定的收入渠道,重点解决稳得住、富得起这两个关键。
(四)调整种养业结构,重点发展品种牛育肥和养羊业。
就目前的情况看,奶牛养殖业的投入相对较高,且管理技术要求高,风险较大,贫困户缺乏必要的资金和饲养条件;而养殖品种牛和养羊投资少,周期短,风险小,单位投入覆盖面大,市场价格一直稳中有升,适合于贫困户饲养。所以,要继续实施养品种牛和养羊产业化战略。以整村推进重点嘎查村、人口较少的民族聚居村和区域扶贫嘎查为主要对象,重点发展养殖业。财政扶贫资金的60%以上要用于发展养殖。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七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八
区发改委: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0年至年以来,我镇严格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年限符合所批准的计划要求,无擅自调项、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现象。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我镇有两个工代赈项目和三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以工代赈项目一个已竣工;一个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上,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完成,正在收集相关资料;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地点在集镇,因征地难,正在组织规划实施;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抓紧完成项目扫尾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实行项目资金管理责任制。对资金建立专户、专账,按进度拨付资金,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群众意愿走的分配安排原则,统筹兼顾、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明确主体责任,实行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法人代表责任制。二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报批制。各项目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统一审查立项后逐级上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三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镇务公开、村务公开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对农户补助资金实行银行卡打帐方式直接发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项目管理。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确保实施。对项目指定专人、专职负责,从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验收结算等环节,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实施,从上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建立起各方面、各个环节层层分级责任制,从组织机构及职责等方面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保证。二是严格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行为。结合我镇实际,从项目进度、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严格执行,对照进行检查,凡发现与规定不符的地方必须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规定为止。三是严肃纪律,强化管理。计划下达后,我镇严格按照下达计划要求实施项目,无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现象,重点项目标识永久性的公示牌,保持了项目的严肃性,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项目存在不足及措施。
我镇在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离发改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有些项目工程资料收集不完整,在以后工作中强化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二是2010年新建大坪村道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环境条件恶劣,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在2010年实施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按全区统一要求,资金打捆使用在“五在五心”工程上,后因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五在五心工程”上,造成项目进度较慢。二是对――2012年的2个易地搬迁工程正在组织实施,20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是安置贫困人口400人,实施地点是集镇区域内仓堡,因征地难,现正在协调规划实施;2012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安置70户,280人,现在完工30户,完成搬迁25户91人,其它农户正在实施。
总之,我镇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做好在建项目的扫尾;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让有限的资金强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附件:1.2010――2012年**区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自查表。
2.2010――2012年**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自查表。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九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7、贷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1至4款条件外,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四、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额度及期限。
1、贫困户贷款金额按照各自需求确定(原则上按每人1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以户为单位申请,每户金额控制在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贷款用途确定,贷款期限3年以内。
2、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由镇政府按其帮扶带动的贫困户户数和其它情况综合审查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所带动贫困户贷款额度的摸底需求之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利率及贴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对贫困户贷款按年结息和贴息,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申请省财政厅进行全额贴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贴息采取“先收后贴”的原则,对贷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十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改变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是财政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则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下面就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存在的问题。
1、账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有些单位财政扶贫资金没有实行单独记账、专账管理,而是与一般的收支混在一起记账,致使扶贫资金不能一目了然,结算也无法正常体现;二是扶贫资金的票据不合规,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三是形成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管理。
2、挤占挪用资金。一是将扶贫资金挪用于其他项目;二是造假账,将资金挪作它用;三是串项移位,改变资金立项时要求的建设内容和地点,造成扶贫资金的挤占挪用。
3、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一是无中生有造假项目,从中套取国家扶贫资金;二是多报补贴对象和扩大补贴基数,冒领扶贫资金。
4、损失浪费资金。一是立项不科学,致使所建设的项目无效益,或项目夭折,或设备闲置,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二是建设项目施工方高估冒算工程价款,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三是有些项目主管单位滞留扶贫资金,不能正常发挥扶贫资金应有的效益。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使用扶贫资金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扶贫资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如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措施不力,内控制度不严;有些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不强,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管理不严,急功近利,胡花乱用扶贫资金。
二是个别财会人员素质较差。对各项开支范围划分不准,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制度建账、记账、报账、会计核算不及时及技术性差错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也导致了一些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是扶贫资金日常管理薄弱。当前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弱化问题较普遍,尤其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有关部门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综合评价,多数是从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政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别是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长期考核机制,串项、挪用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扭曲了扶贫资金的真实用途,扶贫资金的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损失浪费。
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大。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对检查还存在滞后现象,突击性监督、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检查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少,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同时,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从而使少数人有机可乘,部分绯观望者攀比违法、违纪。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要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制度,主要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方式,对资金所涉及政策进行充分宣传,让群众知情,并公示资金数额,项目内容等;二是要实行扶贫资金专户和专账管理。各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专户和专账管理规定,不得多头开户,资金要封闭运行,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有效运行;三是要建立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登记制度。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根据竣工验收结果,财政部门要建立资产登记档案,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台帐和固定资产台帐,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固定资产状况要有书面记录。
2、要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监察、发改委等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以扶贫资金流向和效益为主线,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为重点,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范和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财政审计监督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跟踪问效相结合、与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使得财政审计监督管理贯穿于扶贫资金活动的始终,并且充分发挥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形成对扶贫资金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建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新格局。
3、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截留、挪用、挤占扶贫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以维护党纪国法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单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或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盲目决策等,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浪费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等多种手段,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结合起来、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和惩治违法乱纪行为,把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十一
近年来,我县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实施,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日益增强。这些可喜变化,与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密切相关。近期,我们对xxxx0xxxx2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仍发现存在少量资金滞留、配套不到位等现象,如何加强扶贫资金的事前监管,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成为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扶贫事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现将检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村干部,申报项目存在随意性与上级项目计划下达不对称,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个别乡镇村各自为政制约了项目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三是项目资金拨付慢、到位晚,造成资金沉淀滞留,项目进度慢。四是个别乡镇村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不够好。五是项目资金管理缺乏问责制,影响扶贫资金整体效益。六是个别村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低、借款率低。
为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成效,城步县加强对资金分配的使用管理建立了资金运行监督约束机制。一是创新资金拨付方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为了实现资金安全快捷高效拨付,防止资金被滞留和挤占挪用,应完善现行资金拨付办法,实行财政扶贫直通车,并且限时到位。
二是创新资金报账制度,防止资金流失浪费。首先应建立安全通道。严格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做到专户专用。
四是创新资金分配机制,降低资金管理成本。改革现行扶贫资金逐级申报、层层批复、代帽下达等分配方式,按照一次分配、总额拨付的原则,将扶贫资金一次性测算分配到县到村,并将资金捆绑切块下达到县,自主决策管理和使用,上级主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是应扩大县里项目审批权限,将省、市两级扶贫项目的审批权随资金下放到县,增强县里项目安排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项目的效益。六是创新项目管理机制,解决其监管到,看不到的项目科学性,提高项目效益。对申报的项目经过评审过关并批准后,进入项目库管理,对没有纳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
七是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对符合政府采购的物资设备等要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项目实施验收,项目建设必须要按照验收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项目质量。
八是创新资金使用问责制,做到奖惩分明。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好单位及个人,按评出的等次分别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实施差的地区和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挤占截留、挪用甚至贪财私分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其归还外,并依法依纪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少数腐朽分子予以严惩。
九是创新资金整合机制,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大扶贫格局,统一规划,连片开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将扶贫资金和各种支农惠农资金,以县为单位从省里进行捆绑整合,将资金打包切块分配下达和拨付到县,由县根据整合案统筹安排使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当地情况。
三、加强对项目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监管。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多年来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管办法,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各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二强化安全教育。要结合廉政建设,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努力做到以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x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高效运行。
构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高压线显然极具必要性。为此,我县应对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作为,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制度,防止资金沉淀和滋生腐朽,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设廉洁政府,为贫困人民多些雪中送炭,多些特惠帮扶,真正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十二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资金申请报告是指向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申请政策性补助资金的专项报告,一般根据资金渠道的不同、性质的差异对资金申请报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一般地说,资金申请报告都要经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评估和筛选。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撰写思路及价值体现。
《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通过介绍农业扶贫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反映项目单位资金面情况,通过分析国家宏观、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地方政策等,论证项目政策支持背景及获取资金支持的.政策依据,通过详实介绍项目情况,反映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技术工艺先进性、规划进展情况、组织情况、相关应对机制(如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着力分析项目存在的价值和前景,深度透析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形成申请资金可行性的充足论据,是专门针对农业扶贫项目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的专业报告,其核心价值体现在:
xx作为农业扶贫项目被资金支持主管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
xx作为农业扶贫项目相关资金筹措(例如申请其他资金支持的辅助材料)的依据;
xx作为农业扶贫项目后续工作开展的依据。
xx公司拥有国家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其项目研究服务团队的专家均来自政府部门、科研高校、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团队成员均具有的广泛社会资源及丰富的实际项目运作经验,能够有效地为客户提供项目专项咨询服务,研究院成员长期的项目咨询经验可以保障《农业扶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质量。
第一部分农业扶贫项目背景信息。
一、农业扶贫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情况。
(四)项目的主管部门。
(五)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目标。
(六)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第二部分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发起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理由及项目开展的支撑性条件等等。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背景。
(一)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三)……。
二、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一)……。
(二)……。
(三)……。
(四)……。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经济可行性。
(二)政策可行性。
(三)技术可行性。
(四)模式可行性。
(五)组织和人力资源可行性。
第三部分农业扶贫项目优势。
一、组织优势。
二、技术优势。
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
三、市场优势。
四、模式优势。
五、其他优势。
第四部分农业扶贫项目产品规划。
一、农业扶贫项目产品产能规划方案。
二、农业扶贫项目产品工艺规划方案。
(一)工艺设备选型。
(二)工艺先进性说明。
(三)工艺流程。
三、农业扶贫项目产品营销规划方案。
(一)营销战略规划。
(二)营销模式。
(三)促销策略。
第五部分农业扶贫项目建设规划。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
(一)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二)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自然情况。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资源情况。
(四)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经济情况。
(五)农业扶贫项目建设地人口情况。
二、农业扶贫项目土建总规。
(一)项目厂址及厂房建设。
(二)土建总图布置。
(三)场内外运输。
(四)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
(五)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造价。
(六)项目其他辅助工程。
三、农业扶贫项目建设。
四、农业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七部分农业扶贫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一、农业扶贫项目总投资估算。
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投资资金,可以从多个来源渠道获得。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资金筹措工作是根据对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估算的结果,研究落实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筹措方式从中选择条件优惠的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对每一种来源渠道的资金及其筹措方式逐一论述。并附有必要的计算表格和附件。可行性研究中,应对下列内容加以说明:
(一)资金来源。
(二)项目筹资方案。
(一)投资使用计划。
(二)借款偿还计划。
四、项目财务评价说明&财务测算假定。
(一)计算依据及相关说明。
(二)项目测算基本设定。
五、农业扶贫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
(一)直接成本。
(二)工资及福利费用。
(三)折旧及摊销。
(四)工资及福利费用。
(五)修理费。
(六)财务费用。
(七)其他费用。
(八)财务费用。
(九)总成本费用。
六、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一)销售收入。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增值税。
(四)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
七、损益及利润分配估算。
八、现金流估算。
(一)项目投资现金流估算。
(二)项目资本金现金流估算。
九、不确定性分析。
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数据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由于资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将来的实际情况可能与此有出入,这对项目投资决策会带来风险。为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就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的可靠性,这就是不确定性分析。
根据分析内容和侧重面不同,不确定性分析可分为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进行的盈亏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可视项目情况而定。
(一)盈亏平衡分析。
(二)敏感性分析。
第八部分农业扶贫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财务效益评价。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
二、经济效益评价。
(一)经济费用效益或费用效果分析。
(二)行业影响分析。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四)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三、社会效益评价。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节能、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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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十三
我局于20xx年通过财社〔20xx〕78号文件下达20xx年冬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2万元;20xx年财社〔20xx〕2号文件下达20xx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81万元;20xx年财社〔20xx〕12号文件下达20xx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地方财政纳入预算救灾资金2万。
救灾资金是通过单位填制专项拨款单后再经财政各股室审核,政府分管和主管县长签字后才拨入大平台账户;单位用款是按月下计划,财政审核后报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二)资金申报相符性。
救灾资金申报内容是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0xx年12月救灾资金到位12万元,20xx年到位101万元。
资金管理上是通过财政局审核后拨后进入民政局的大平台再支付给受灾户和购粮户,依据是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与预算相符。
近年来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款使用管理制度。一是救灾预备金制度。二是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制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重点要保障因灾自救能力较差的灾民,做到“五优先”,即:做到重灾户优先、受灾特困户优先、受灾优抚对象优先、受灾五保户优先、受灾残疾户优先。三是申请、拨付和审批制度。四是检查和监督制度。五是使用情况报告和核销制度。六是公开公示制度。对所有下拨的救灾资金在区政务公开栏、县民政局每月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公开公示,乡镇的救灾款物发放在乡、村两级公开栏予以公开,从而扩大公开的范围,接受来自各界的监督。在财务管理上救灾资金是专款,做到专款专用,按时足额转入受灾户个人账户,未出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及时处理帐务。
在救灾资金使用上,财务室按报账程序及时足额兑现资金。
救灾资金截止20xx年8月发放春荒粮134900斤,金额317015元;发放冬今粮118900斤,金额285360元。发放房屋受损户及因病因灾人员生活补助及救济费158555元,截止20xx年8月底救灾资金结余369070元。
救灾资金政策的'实施,解决了受灾群众温饱问题;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按时发放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的燃眉之急,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救灾资金问题越来越突出。一部分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处于低保边缘,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因灾、因病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财政投入有限,社会救助能力的薄弱,救助不能及时解决。
(二)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公开公示程序。因救灾资金量少,涉及面不多,个别村存在公开公示方面做得不够规范。我局会进一步跟踪资金落实情况。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十四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7、贷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1至4款条件外,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四、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额度及期限。
1、贫困户贷款金额按照各自需求确定(原则上按每人1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以户为单位申请,每户金额控制在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贷款用途确定,贷款期限3年以内。
2、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由镇政府按其帮扶带动的贫困户户数和其它情况综合审查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所带动贫困户贷款额度的摸底需求之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利率及贴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对贫困户贷款按年结息和贴息,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申请省财政厅进行全额贴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贴息采取“先收后贴”的原则,对贷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文档为doc格式。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十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桂扶领发〔20__〕3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审计、财政、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20__-20__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一)20__-20__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20__-20__年度县扶贫办共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5.62万元。
(1)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6.45万元(20__年974.37万元,20__年1269.48万元,20__年2622.6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9.17万元(20__年50万元,20__年30万元,20__年579.17万元)。
(2)按年度分:20__年共计1024.37万元,其中:77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9.25万元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84万元用于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9.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7.92用于工作经费。20__年共计1299.48万元,其中:97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15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55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26.9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55万元用于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20__年共计3201.77万元,其中:240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2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49.6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本科生教育试点补助;42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64.6万元为扶贫项目管理费。
(3)按投向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60万元;沼气池建设项目29.25万元;重点产业开发项目756万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6.22万元;“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资金项目17.5万元;龙头企业贴息贷款63万元;小额到户贴息贷款2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73万元;工作经费72.92万元。
资金使用成效:三年来,共实施743个项目。其中:20__年实施110个项目;20__年实施243个项目;20__年实施390个项目。(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新建和硬化村屯道路557条374.35公里;人饮项目工程182处,独立桥41座558.5延米,小型水利建设32处,建设沼气池150座,累计受益群众521106人次。(2)重点产业开发方面:共发放猪苗6966头;扶持种植杨梅431亩;扶持种植麻竹4100亩;扶持种植糖蔗1180亩。(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接受培训的农民共计12707人次。我县荣获20__-20__年度度自治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4)“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方面:20__年共扶持3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位补助5000元。(5)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20__-20__年扶持广西博白县银龙工艺品有限公司获得贴息贷款2100万元,共获得贴息资金63万元。(6)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方面:20__-20__年共争取扶贫到户贷款资金指标52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0万元,惠及81个贫困村。在县信用社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__年12月底止,累计为贫困村2052户贫困户发放小额到户贷款5200万元,累计收回到逾期扶贫到户贷款1675户,金额3169.02万元,到期回收率89.82%。
(二)20__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__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95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5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6万元),其中:(1)安排基础设施项目21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2)安排城乡风貌项目10万元;(3)安排产业开发项目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4)安排扶贫培训项目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5)安排扶贫到户贴息项目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28个乡镇159个村,总共330个项目。其中:投入资金206.2万元新建砂石路36条19.91公里;投入资金1656.3万元升级硬化路221条55.523公里;投入资金43万元建设桥梁12座100延米;投入资金234.5万元建设人饮工程61处2555立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建设86条,25.35公里,占计划33.6%,受益人口21102人;已完成桥梁建设4座33延米,占计划33.3%;完成人饮工程20处,占计划33.6%,受益人口16821人。预计20__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报账工作。
(2)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硬化浪平乡茂龙村和六路口至茙景屯路0.4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983人。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3)产业开发项目:扶持贫困村养猪、养鸡和种麻竹、油茶等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发送猪苗3292头,占任务80.5%;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已完成发送鸡苗30200羽,占任务100%。预计20__年春季完成种植麻竹和油茶项目。
(4)扶贫培训项目:20__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6.6万元,培训贫困农民5780人次。我县计划培训贫困农民11250人次(党员不少于2000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109期1128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抓好“雨露计划”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下达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今年下达我县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人数32人,每人补助5000元,资金总额为16万元。
(5)扶贫到户贴息项目:20__年贷款资金指标为3000万元,贴息资金由财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中安排解决。据统计,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876户,发放金额为5609万元;本年应收1085户,3492.6万元;实收814户2958.8万元,回收率为84.72%。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下达我县的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项目投资控制在投资概算内。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规范,项目实施按时推进,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贪腐侵占资金的情况,没有、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公款消费的情况,没有项目失败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情况,没有资金滞留闲置的情况,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调项的情况没有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博发〔20__〕2号),县纪委特别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作出有关规定,提出“五不准”等纪律要求。严禁杜绝在扶贫管理费等经费中列支用于吃喝、送礼、旅游等支出的问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我县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制度”。严格按区、市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三)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的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四)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五)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充分发挥我县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监管作用,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结合我县廉政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涉及财政扶贫资金部门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全,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四、存在问题。
我县认真执行上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及监管,没有擅自改变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没有违反规定改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未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没有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腐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扶贫攻坚任务艰巨。虽得到中央、区市大力支持,但到位资金量与贫困群众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项目村普遍存在集体经济薄弱,积累少,群众收入低,有限的财政投资只能发展规模小的项目,筹措和整合扶贫资金难度大。加之财力有限,并受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投向和扶贫项目资金投向矛盾的影响,难以形成多元化扶贫投入格局。
三是个别项目村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个别项目进度不一,已建成项目资金未及时结算报帐,项目管理存在重建轻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等现象。
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对中央、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政策,特别是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还需大力宣传,同时需要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整改措施。
一、加大扶贫力度,积极争取扶贫项目。根据我县“老、山、边、库、穷”的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十二五”期间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锲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
二、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我县积极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完善项目招投标制,重大项目严格实施招投标制度,小项目尽量交由村级组织,由群众自主决策实施。完善扶贫资金报账制。健全多元化的监督检查体系和公告公示制度,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为着力点,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__〕412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了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参与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协作,并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扶贫开发事业。继续探索建立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树立“大扶贫”的观念,主动搞好扶贫办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监督治理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以扶贫资金为“黏合剂”,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下,将各种资源有效地引导到扶贫开发上来。
四、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十六
根据剑党办发〔2013〕72号《关于印发**县强农惠民项目资金和纠风惠民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财政扶贫项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全镇2010-2012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0-2012年我镇共获得以工代赈项目2个,总资金478.6万元,到位资金478.6万元,其中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项目总投资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总投资459.6万元,到位资金459.6万元。各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投入公路维修资金19万元,采取一次性包工包料承包给老板实施,全程3公里,已实施完毕,并通过了县级验收,()已付款17万元,余2万元质保金。
2、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45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68.1万元,州、县配套资金19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9.6万元。项目涉及100户农户共383人,生态移民建房投入资金268.1万元(户均2.681万元),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1.5万元。我镇按照建房进度对农户进行补助,完成主体工程并已经入住的兑现100%,完成主体(封顶盖瓦)但未入住的'兑现80%,建成两层的兑现50%。目前项目仅完成65%的进度,已先后分5批兑现建房补助给55户农户,共计131.5万元。
二、存在问题。
1、温泉村生态移民安置点建房标准按照县里统一的规划修建,每户房屋必须达3至4层,由于当前物价不断上涨,建房造价高,每户移民户要修一栋房子至少投入30万元以上,且部分搬迁对象年纪大,家里无青壮年劳动力,无法通过信贷渠道获得资金,因此大部分农户无资金一次性投入建设,建房进度十分缓慢,补助兑现也难以统一,形成我镇项目留存资金数额大的被动局面。
2、目前温泉核心区多数项目还未启动,部分移民户处于观望中,担心投入资金建户后没经济效益。
三、几点打算。
1、组织人员深入温泉实地查看,尽最大努力为温泉村搬迁农户排忧解难。
2、加强项目资**帐审核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做到台帐资金与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相符。
3、未完成的项目,督促加快进度争取近期完工。
岑松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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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优秀17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财政上年度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年度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年度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二十一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执行。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