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团委调研新闻稿 调研工作报告篇一
(一)发展现状
县位于市西北部,地处黄土高塬残塬沟壑区,全县总面积17.1平方公里,辖9镇两个发展服务中心171个行政村,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6万。现有耕地面积29万亩,年种植小麦11多万亩,玉米5.5万亩。苹果20万亩,拥有各类农业机械3920多台(件),其中拖拉机673台,农机配套机具1768台(件),农机总动力拥有116822千瓦,拥有科技示范户109户,乡村从业人员3700人,年均培训200人。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是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农机推广站、安全监理、农机化学校等四个股室,11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中心干部职工16人;副科级以上领导3人,(本科1人,大专2人)公务员3人,高级工8人,中级工2人,11个乡(镇)共有54人,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低。资金投资主要来源是:一是国家财政拨款,主要负担人员工资,二是争取农机化项目资金,直接用于公共服务体系资金很少。
近年来,我县农机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和店里支持下,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大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拓宽社会化服务领域,农机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农机耕作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完成机收小麦9.5万亩,机收率占98%,还田6万亩,机械碾打3.5万亩,机耕面积11.5万亩,机耕率100%。其中深耕7万亩,机播9.8万亩,机播率100%,其中免耕施肥播种7万亩,全县农机化水平逐年提升,目前平均达到78%以上。
(二)新技术发展步伐加快,从20xx年开始,我县连续七年实施省级保护性耕作项目,先后,建立巨家车圈、亭口、昭仁、枣元等4个示范园区,其推广保护性耕作示范田7。0022万亩。从而转变了广大群众的耕作观念,示范基地宣传带动作用明显。
(三)农机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目前,全县新成立农机合作社2个,合作社农机户45户,农机协会14个,从业人员1870人,农机社会化服务范围日益扩大。
(四)农机化培训教育不断投入,近年来,我中心采取课堂教育与操作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先后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农机操作人员380人,农机技术人员120人,颁发职业技能资格证30人,驾驶证30本,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农机手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驾驶操作意识。
(五)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围绕创建“平安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下大力气提高农业机械化检验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共检验拖拉机405台,职业技能鉴定30人,新增维修网点11个,办理农机互助保险175分,安全互助会员175名。
(六)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顺利实施,20xx年我县争取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20万元,带动农民投入20xx万元,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县所有农业即其它特色产业,目前,补贴各类农机具3293台,受益户2418户。
(一)农机管理部门力量薄弱,工作人员少,仅有干部职工16人,农机化服务量大面广,开展推广、培训、监理执法工作受人员、经费限制。开展不尽人意。
(二)服务网络不健全,各镇政府为配套专职或兼职农机管理员,村级更没有农机下属联络员,11个乡镇的农机管理服务站由于工作人员身分、待遇问题得不到落实,多年不发工资,老无所养,站所坍塌,机械设备老化,中枢带头作用难以发挥,导致基层无服务。
(三)专业技术人员薄弱,农机专业技术队伍,人员年龄偏大,大多都出生于六十年代,加之知识老化,专干不专,因此,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等带来一定影响。
(四)发展农机化服务组织后劲不足,专业化程度较低。服务组织发展缓慢,农机作业人员年龄偏大,80后无人从事农机事业,加之特别是专业合作社,在承接土地流转方面启动资金短缺,群众认识还有待提高,致使农机化服务工作发展滞后。
(一)稳定农机队伍,强化专业技术学习和职工队伍建设。
县级农机管理机构是国家在基层的行政事业单位,全体农机管理服务人员都是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从有利于农机化事业出发,应加强专业技术培训,稳定农机队伍,因现有职工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差。给农机化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所以现急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为农机化的发展打好基础。
(二)培育新的服务组织,开拓新的服务领域
随着农业产业化结构的不断调整,特色农业不断兴起,对于农机来说,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要求我们突破传统的管理经验和服务模式,积极尝试新机具、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并且让技术和机具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能实现农机自身的效益,使农机活的了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我们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发展多种形式,灵活多变的农机服务和经营模式,培育各种专业性和综合型的新型农机化服务组织,适应当前农业生产形式,农机要全方位系列化的渗透到农业服务新领域开展服务。
(三)搞好体系建设规划,提高队伍素质
农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有明确目标,进一步理清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做到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使其成为规模适度,功能健全,设施配套。农机成人教育,技术鉴定,管理组织,行政执法等系列化服务的龙头,加强乡镇基层站建设发挥中骨干作用,积极培育新型农机专业大户,有计划的开展对农机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进行知识更新,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充实农机队伍,优化结构,不断提高农机科技创新能力和增强农机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四)优化政策环境,增加农机投入
农机化社会服务体系,发展建设是农业关键,增加农机化投入要走以投入为导向,积极争取各级政府从政策上对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提供优惠条件,已达到兴机富民的有效实施。增加农机化投入,走自我积累,自我更新,自我发展之路,要坚持“以服务为主,综合经营”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要积极探索产业化经营,创办农机产业化龙头,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结成新的利益共同体,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投入发展农机化事业。
团委调研新闻稿 调研工作报告篇二
(一)中环核心商圈日趋成熟。中环路位于县城的中心,人口聚集度高,交通便利,集聚辐射强,人流车流较大,优质商业商务资源高度聚集,重百、新世纪、国美等大型知名零售企业布局该区,8家银行、5家保险公司的县域总部设置在该街道,服装、电器、黄金等众多中高端特色专卖店密布街道两侧,三峡风、三峡厨娘、源味、万欣等10多家知名餐住入驻,餐饮、住宿、会议等商务业态齐备,知名品牌拥有量占全县拥有量的80%以上。万方渝东北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率先投运,21万方亿联家居建材汽车城建设、招商齐头并进,25万方城中城购物广场有序推进,商贸大项目建设将有力提升城市商圈品质。核心商圈所需的零售购物、现代服务、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基本功能完备,中环路商圈是我县最成熟、最活跃的商业集聚区,已逐步确立了核心商圈的地位,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我县城市形象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社区便民商圈加快发展。按照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消费方便、群众满意的要求,全县规划建设了7个社区便民商圈,目前,已建成外滩社区、滨江社区、柏杨湾社区、黄金包社区等4个社区便民商圈,今年将完成盘石社区便民商圈建设,通过3—5年努力实现已建居住区全覆盖。近年来,我县投入近200万元对城区菜市场进行了标准化改造,标准化菜市场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依托龙头企业建成连锁化社区超市30多个、便民服务店50多个,废旧物资回收点20个。通过社区便民商圈建设,提升了城区居民就近购物消费便利,城区多数地方实现了5分钟到便民店、10分钟到社区超市、15分钟乘车到达综合超市的社区便民商圈发展目标,居民消费满意度显著提高。
商圈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断增大。20xx年,县域商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增长15%,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今年一季度,县域商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增长,高于全市增速个百分点,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5%。县域商圈就业人员达9万人以上,占全县商贸服务业从业人数的75%以上。随着五大商贸项目的陆续建成,将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增长点。
一是重视不够措施不多。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商圈建设认识不足,推进商圈建设的力度不大。商圈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管理手段欠缺,推动建设措施不力。支持商圈建设政策不完善,市政府要求城市建设配套费支持商圈发展的专项资金未建立,对商圈打造缺乏有力支撑。
二是商圈规划权威性不够。商圈布局规划滞后,功能配套不完善(如新城区商圈建设没有仓储物流功能),规划执行的刚性不足,行业管理部门事后参与、被动参与,保障商圈规划实施的制度尚不健全。
三是核心商圈带动作用不突出。中环商圈街道狭窄,建筑拥挤,人车混杂,休闲设施不足,消费购物环境和集聚辐射能力有待提升,承载已经饱和,发展空间不大。
团委调研新闻稿 调研工作报告篇三
几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促进企业的思想政治和企业中心工作向纵深发展,并形成了“以一把手工程”为主线,以优质服务为载体,以塑形育人为保证,以规范化、制度化为特点的两个文明建设运行机制,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先后获得了“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全国学雷锋先进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全国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七项国家级荣誉称号,还多年被评为“吉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长春市思想政治工作标兵企业”等称号。由于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得力,去年年底,又首批进入了全国电力系统一流供电企业称号。前不久,我们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就省委宣传部提供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状况调查提纲,在全局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调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几年来,我局始终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放到头等位置,在每年制定的企业目标中,都把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统一协调,党政合力,在企业发展中用“两个投入”实现“两种产出”。从几年的实践中我们感到,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就要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力军。从九二年开始,我局就提出在全国电力系统中创一流供电企业。要实现这个远大目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尤为重要的,我们从职工的思想入手,及时解决职工的思想认识问题,使全局职工都统一了步调,明确方向,调动了全局职工的“争创”意识。在全局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创建”活动的热潮,从达网标,到达部标,从创东北电网一流供电企业到九八年十一月首批跨入全国电力系统一流供电企业行列。这些成果的取得都与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分不开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全局职工凝聚力、创造力、向心力,也都来源于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实施,全国供电系统已进入了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我局已进入电力市场管理阶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谋求企业效益最大化,将是我局目前乃至以后所追求的共同目标。受整个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影响,企业将逐步实施“政企分开”管理,我们感到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景不容乐观。但企业的发展却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深层次的思想教育、目标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典型教育和法制教育,在职工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却十分有必要的。开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只要时刻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不脱离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把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大力发展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思考与建议区政协经济委员会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城镇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根本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本会经济委员会根据《汉南区政协二00四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八至九月份,就“发展我区农产品加工业”问题,深入部分农场、街、镇及部分企业和部门分“振兴传统农产品加工业”(指的是曾经兴盛的粮、棉、油的加工业等)、“培育新兴农产品加工业”(指的是正在兴起的以水产品加工为主的加工业等)、“强化农产品加工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三个专题进行了调研。
一、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状
目前,全区与农业产业化相关联企业共有37家,其中畜牧类3家,水产类6家,生鲜蔬菜类6家,粮食制品类4家,油脂类2家,发酵及生物技术类3家,饲料类1家,林木果品9家,其它类3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三农”政策,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个中心,优化农业结构,培植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了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逐步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促进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和主导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的带动作用逐渐显现。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带动基地,不断加大带动作用,实现了企业、农户的“双赢”。二是市场网络逐步形成。全区农业产业化企业在巩固原有市场份额的同时,与全国各大新型业态公司合作,形成了各自的市场网络。三是农业产业链有效延伸。全区农业产业化企业基本实现了带基地,订单生产。四是企业的品牌效应日渐增强。全区农业产业化企业共注册商标20个,企业品牌的科技含量和知名度不断提高,品牌效应日渐增强。
二、影响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管理体制和产业主体的制约目前,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分属农业局、经贸委、农场街镇等多个部门管理。在现实的管理中,存在严重的部门分散,多重管理,只能在低层次运行,而且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环节脱节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体系,造成种养业、加工业,流通环节之间信息不协调,不对称。同时,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有的产权制度不健全,相当部分还是“作坊”式运营,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资金严重短缺的现象。这大大制约了农产品加工的综合开发、规模经营和有序竞争,造成规模效益和积聚效益低,产品附加值小,产品的生产成本高,质量不优。
(二)原料供给的制约我区现有的农业是一家一户的自主种植生产,生产户数多,规模小,经营分散,这种生产和供给方式难以适应生产加工业集中,稳定的原料需求,加之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交易方式传统,种养方式落后,信息屏蔽,使这种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
(三)农产品品质的制约我区的农产品品种和质量结构主要是与过去的那种初级产品的直接消费方式相应。长期以来,农业发展强调数量和高产,对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加工专用型农产品的开发研究处于空白,使得农产品品质类型单一,适宜加工的优质、专用品种缺乏,并且没有固定的基地。
(四)技术水平的制约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水平普遍较低,技术储备严重不足,许多企业设备陈旧,技术人员缺乏,企业缺乏开发新产品、新工艺的创新能力,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的能力也偏低。
(五)发展环境的制约由于历史上欠账过多,政府的政策扶持难以到位,税收政策也是内外有别,企业缺乏强力支撑,加之融资瓶颈难以突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尤其值得提出的是在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有的部门服务意识淡薄,依然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严重挫伤了企业的感情。
三、发展我区农产品加工业的思考与对策
工业立区,开放强区是汉南经济发展的主题。如何通过城乡工业化,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既是我们面临的严峻考验,更给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区域经济”。
团委调研新闻稿 调研工作报告篇四
一、市场的基本情况玉林市建材市场,原名玉林建材家具市场,由玉林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于一九xx年五月投资兴建,并负责管理。市场是集建筑材料、摩托车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市场,是玉林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
(一)市场发展定位不够高,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中南地区的商贸集散地,玉林有着悠久的商贸历史和较好的商业发展前景。而建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其发展战略定位不是很高。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大部分建材经销商虽能够归行入市,但是经营方式仍停留在摊位式经营,商品以低、劣居多;二是市场销售覆盖面不广,目前市场上的商品多销在本地,及周边一些县城,知名度低,辐射范围不广,销售量有限,影响力低下。
(二)政策法规配套跟不上,进一步发展受阻。表现为:一是行政引导不力,造致了市场分散。当前玉林市区内还有很多建筑材料店铺未能归行入市。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市场的分散既不利于市场的管理,也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更不利于市场品位的提升。二是征费政策过紧,各种征费过高。行内业主普遍反映,本市场与广东的佛山、东莞、顺德、珠海、湛江、茂名以及区内百色、钦州等地的同类市场相比,同类征费偏高,这无疑会打击业主的投资信心,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市场设施不配套,服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门店(货位)面积大小不一,不合适。业主普遍反映是小户不够用,大户用不完。二是钢材货位场地没有硬化,场地沆洼不平,积水疏排不畅,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三是无地磅设施。四是仓储设施不配套,仓库容量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五是缺乏对装运队的有效管理。六是生活设施不配套。
(四)地理位置已不相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市场建成之初,其地理位置尚属城郊。随着二环路的建成以及城区的扩展,目前市场已进入市区之中。承载建材商品的重(大)型货运车辆将不再适宜进出市区内的市场,在市区内设置建材市场,一方面对其自身发展是一个限制,另一方面影响到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到城市的品位和档次。
1、市场定位。新建市场应按照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的要求,建设成为玉林城区范围内唯一的综合性建材经营地,成为专门、集中、门类广泛、品种齐全、管理统一、服务优质的专业市场,成为凭借玉林传统的区位优势,充分展现岭南商贸都会魅力,有品位、上档次、有影响力的专业建材市场;进一步建设成为两广及中南地区以建筑材料为主,集展示、交易、信息、仓储、服务为一体的建材贸易集散中心。
2、新建市场选址。建议选择设置在二环路北流路口至秀水收费站之间路段的北侧或在苗园路石子岭附近。主要是因为建材产品多属体重量大产品,对运输条件要求较高,而该地段铁路和公路运输交通方便,空地较多,便于建设和使用,同时也可拉动该地段的经济繁荣和劳动就业。此外,新建市场近邻的新体育馆,对今后组织开展商品会展活动也相当有利。
3、建设规模。新建材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4.5万平方米,仓库面积3万平方米,营业门店设计为二层,上面为办公室、住房,下层为经营门店,仓库设计为单层。新市场经营门店为1500个,年销售额为5亿元人民币,产品主要销往桂南及粤西地区。
4、新建市场投资。新市场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置地费用约1100万元,建筑费用约3400万元,建设资金可由市场服务中心独立投资兴建,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实行股分制进行经营。
5、市场的管理和经营。市场的管理既可保持原有模式,继续由市场服务部负责,或是实行股份制,由股东董事会负责实施经营管理。经营方式采取先进的敞开式、超市式经营,里面经营商品齐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备,实现“一站式”采购,提供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
团委调研新闻稿 调研工作报告篇五
【关键字】xx县社区矫正现状建议
作为一项全新工作的社区矫正工作,广大群众对还需要一个了解和认知的过程。目前来看,由于传统观念的原因,群众对在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防范心理,大多数群众认为原来应该在^v^服刑的犯罪份子现在就在自己身边服刑,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担忧与不安,认为他们会给自己原本正常的生活带来影响,同样,自卑的心理这也使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心存疑虑,不愿与人接触,甚至有“破罐破摔”想法,因而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发展。
司法部会同“两高”和^v^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但它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配套措施,当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考验期间表现恶劣,需要处罚时,由于涉及到司法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v^等众多部门,审批流程长,手续繁琐,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导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罚形同虚设,由于考核奖罚无法得到实质上的兑现,考核效果大打折扣,极大的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
xx县共辖35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有352个、社区居委会30个,总人口达余万人。自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县共接收了社区矫正对象314名,顺利解除矫正182人,现在还有131名矫正对象正在接受矫正,矫正人数每月基本以10余名左右递增。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偏少,除13人为县司法局派驻人员外,其它26名工作人员为乡镇选派暂时负责所属乡镇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除东河司法所有两名工作人员外,其它司法所实际皆为“一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九项繁重的工作,同时还需要积极参与辖区中心工作,方方面面都要顾及,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难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到社区矫正工作中,人员的不足加之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社区矫正作为新增加的工作内容,理应有相应的资金拨付作为实施的保障,如各类材料的制作、为经常性的走访配备交通工具,开展集中教育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等。由于专项经费的缺失严重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比如,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帮教,而现阶段“交通基本靠走”,光凭对事业一腔热情是不可能高效、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况且走访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另外,我们还应当理清两个财政关系。一是社区矫正所需费用只有监禁矫正费用的十分之一,既然原本该在^v^服刑的矫正人员现在置于社区服刑,那么就应当考虑将部分原来拨付给^v^的相关经费拿出一部分,转给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部门。毕竟,^v^的罪犯改造经费是由国家供给的,这些罪犯现在不在^v^服刑了,那为什么还要把相关的经费留给^v^呢?二是社区矫正对象以前归^v^门管理,现在这些人全由公安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那么原先给公安的管理费用应当拿出部分转拨给司法行政部门,这样才能事责、事财相符。可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却是,工作重点虽然全部转给司法行政机关了,但相应的经费却没有增加,目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只能挪用原本就不多的工作经费来维持最基本运转,矫正工作仅仅能做到基本的“监控”形成了“管而不矫”的被动局面。能否为社区矫正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的物资基础。
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了临时解决法律缺位、职责不清等问题,由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主要领导牵头组建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这一非编制性协调机构,吸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构建这种繁琐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无非是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产生的工作变通手段。由于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又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使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生活帮扶当成了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惟一可行手段。而低保、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等救济手段的审批权又在其它职能部门手中,所以很多时候,为了解决一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得不与乡镇领导,民政、社保等相关部门多次协调,甚至很多时候还不得不凭借个人的特殊人脉关系。相关法规缺位,导致社区矫正开展进入困境,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的缺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工作目的。
从法律层面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内容,将有效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进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良好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