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官网(模板5篇)

时间:2024-09-18 作者:雅蕊

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计划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黑龙江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官网篇一

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本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为做好听取和审议工作,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认真做好工作计划和调研方案,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实施路径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先后听取了区住建委、发改委、规土分局、审计局等6个单位的工作汇报,与正在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街道、镇分管领导进行了座谈,实地察看了欧马可地块和庙城村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情况,以个别走访的形式听取了部分群众的意见建议。

刚才,区住建委主任王洪利同志代表区人民政府所做的工作报告,汇报了三年来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与我办调查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我同意这个报告。现就城建环保办公室调研掌握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的成绩

根据调研及委员的意见建议,我办认为:近年来区政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重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有力。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住建委、发改委等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格局,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政策定位得当。区政府能够始终坚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国企参与的改造模式,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从项目规划的设计、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到回迁安置房品质的保证、配套设施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被拆迁群众的利益需求。

(三)动迁措施到位。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全力以赴,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和提升工作标准,推动动迁工作公开、透明、高效开展。

(四)项目推进得力。三年来,全区共有18个项目纳入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其中庙城村、欧马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主体工程完工,刘各长村、怀北庄村、怀柔新城04街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准备,回迁安置房项目陆续进入施工阶段。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区人民政府近年来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上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认为此项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城市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推进,人口密度提高,道路、给排水、停车等基础设施配套压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体育健身、养老、商业便民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缺失和不均衡问题更加突出。

(二)路网建设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老城区与三个功能区及其他平原地区的交通联络通达能力不足,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三)棚户区改造各项目之间的统筹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改造项目资金多在项目内平衡调整,各自为战,中小项目推进难度较大;二是各项目由不同实施主体主导设计建设,部分项目建筑外观与我区整体城市风貌不协调;三是回迁安置房室内装修设计风格较单一,居民自主选择空间小。

(四)“抢栽、抢种、抢建、抢装修”现象屡禁不绝。资源节约奖励等引导政策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宣传的精细化、针对性不足,管控力度有待提高。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品质,高效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议区政府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增强紧迫感,抓紧抓牢政策机遇,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棚户区改造工作是推进我区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虽然开局良好,但历史欠账较多,随着国家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断收紧规范,市委市政府严控建设强度和建筑高度,棚户区改造后续工作将面临多重压力。建议区政府把握好政策机遇期,抢抓机遇,加快推进,用好用活用足当前中央和市级政策,依托中央和市级棚户区改造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棚户区改造的攻坚战。

(二)以棚户区改造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区城市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棚户区改造引领的城市更新进程,既要注重城市物质空间品质的提升,也要注重城市软环境的提升,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一是要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充分考虑新项目在建筑高度、风格、样式、色调等方面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协调,兼顾传统风貌、地域特色与时代特征,不断优化城市设计水平,推动我区城市风貌和环境品质的提升;要立足我区建设空间不足的实际,充分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南部地区要适度用足控规限高,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二是要同步推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功能更新,充分运用好棚户区改造腾退出的建设用地,补齐养老、体育健身、文化卫生等服务设施资源配置短板,优化教育医疗、商业便民等服务设施的配置结构,提升城市科技安防和智慧化水平;三是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更新,用好现有市级支持政策,完善老城区道路、给排水、停车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推进老城区与三个功能区联络通道项目建设,提升城市建设的品味和档次,提高集约节约型发展水平。

(三)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对各项目的统筹协调力度。一是要通过进一步细化建设标准,控制建设成本,加强改造资金的审计管理,统一调度大型优质项目的增值收益资金,缓解中小棚改项目资金压力;二是要留足留够社区、物业等公共服务用房,适当提高绿化美化和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室内装修设计方案要广泛征求回迁安置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多样化的选择空间;三是要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奖励等引导政策,加大对“抢栽、抢种、抢建、抢装修”等行为的政策宣传和管控力度。

(四)提早布局,超前谋划,做好新社区的社会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一是要提早谋划组建社区管理机构,探索回迁安置房小区入住前选举业主委员会,做好居委会与村委会的职能衔接、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协调配合;二是与安置房建设同步推进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安防设施、卫生及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确保相关设施和配套制度与居民入住同步启用运转;三是严格实行物业综合验收制度,防止开发商遗留问题影响后期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与居委会、业主委员会要协同配合,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做好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工作,加强对室内装修工程的售后服务管理,明确各项保修工作受理、实施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对保修责任的监管;四是执法部门和属地政府、居委会要加大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职能作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杜绝私搭乱建、侵占公共部位、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发生。

黑龙江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官网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白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对市区内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区(棚户区)房屋进行拆迁时,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五条: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待回迁安置结束后,剩余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拆迁人。

第六条: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选择回迁安置的,其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补偿。

第七条:有如下情况的不做回迁安置,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评估计价补偿,—次性付给被拆迁人。(二)拆迁中涉及国有、集体所有制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三)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一律回迁安置,附属物由拆迁人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后的住宅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属不变,并由原承租人承租,房屋产权所有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拥有私有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建设部建住房178号文件规定并结算结构差价,结构系数为砖混楼房、平房1;砖瓦0.98;砖平0.95;砖土0.92;土平0.90。非住宅房屋是指拆迁时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且按有关规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正常缴纳各种税费的房屋。

第九条:对老城区(棚户区)低保户给予合理补偿和照顾。实行按原住宅房屋面积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低保户是指经民政等有关部门批准的,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

第十条:回迁安置住宅房屋设以下户型面积:36平方米;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70平方米五种户型,由被安置人自愿选择。回迁安置面积超过80平方米以上的可选择两个以上户型。实际回迁面积与应回迁面积不符的,其超出或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内的按每平方米800元购买或补偿。其超出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成本价购买,其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回迁住宅楼房市场价计价补偿。户型面积也可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实际情况设计,误差率不应超过5%。

第十一条:临街商宅混用一证(照)房屋,选择回迁安置的按非住宅房屋安置。安置的标准为按原房屋应安置面积的50%按其住宅楼市场价格与其非住宅楼的市场价格计价找差。对原非临街的从事无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所用的非住宅房屋,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原房屋应安置的面积安置非临街、非住宅用房。对非临街的商宅混用—证(照)房屋,安置标准按临街商宅混用一证(照)房屋安置标准,安置非临街、非住宅房屋。

第十二条:拆迁现有人居住的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住宅(居室、厨房、电、水表俱全)或有证浮房。按原面积60%有产权证(照)房屋安置。超过批准期限的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规定予以货币补偿。对特殊困难的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拥有共有权证(照)而无法独立居住的,不予独立安置。回迁后仍保留其共有部分,或由所有人与共有人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回迁房屋的选择确定工作在拆迁结束及楼房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进行。回迁房屋确定的原则:建设一栋楼房,应确定两个单元(含两个单元)以上的房屋作为回迁安置用房。建设二栋楼房以上的(含两栋),应确定一栋以上的房屋作为回迁安置用房。按拆迁人签订协议序号与搬家序号之和,由小到大顺序在所对应的户型中选择楼层、房号,并予以公示。选择同一户型,选择权序号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五条:对回迁安置的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原被拆迁人持《老城区(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购房合同免交契税,只缴纳房屋权属登记工本费。

第十六条:同一被拆迁人只能享受一次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回迁安置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自回迁之日起,五年内不准上市交易。

第十八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标准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临时过渡安置,过渡期不得超过一年;被拆迁人自行解决过渡房的,由拆迁人按每户每月100元标准给以补助(含采暖补助费),超过规定过渡期限的,过渡补助费加倍。

第十九条:对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临时过渡期间子女上小学的,可持拆迁协议书、原就读学校出具的介绍信,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到临时过渡区域内的小学借读。

第二十条: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裁决,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少数带头闹事、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恶意串联,阻挠正常拆迁,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追究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官网篇三

《黑龙江省棚户区改造计划,黑龙江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有达内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关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第一文库网的指导意见

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国家开发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建保〔2014〕15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就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地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棚户区改造规划以及棚改居民实际需求,合理调整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中新建和购买安置房屋的比例,坚持建购并举、购买优先,加大以购买方式筹集房源的力度,适当减少新建安置房屋数量。各地政府可以购置中小户型或户型适当的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也可以搭建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服务平台统一登记房源,组织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拓宽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筹集渠道,创新棚户区改造居民住房安置方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的主体责任,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

(二)居民自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应当充分尊重棚户区改造居民的回迁安置意愿,先确定拟购买的安置房屋范围,依法审慎合理地确定购买价格,最终由被征收居民自主自愿选择。

(三)公开透明。各工作环节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公开、公示程序,保证政策公开、房源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购买工作透明公正。

(四)竞争择优。要搭建公开采购平台,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竞争性谈判、政策性优惠等措施选择合适房源并降低购买价格。鼓励多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投标,以增加被征收居民的选择范围,不得设定歧视性条款限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竞争。

三、基本工作流程

各地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相应管理办法并向省住建厅备案,明确实施主体、工作机制及职责分工;选定购买房源和回迁安置程序;购买房源价格限定范围及确定程序;资金支付使用程序;优惠政策;监督机制等内容,统一组织实施。

(一)按照竞价择优、现房优先的原则确定备选楼盘和房源,入选房源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居民安置意愿。

2.满足国家、省和地方现行征收补偿政策要求,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

3.房屋工程质量合格。

4.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5.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基础设施完备,周边配套齐全。

6.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二)提供购买房源的开发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2.依法取得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在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

(三)确定购买价格范围并签订框架协议。按照上述条件确定购买房源和相应的开发企业后,由各地政府确定的实施主体与开发企业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当期在售同地段普通商品房销售均价的基础上,以折扣优惠比例、最高限价、单一价格、一房一价等多种形式确定购买价格范围,协商购房款拨付进度、房屋质量要求、入住时间等事项,并与开发企业签订框架协议。

(四)被征收居民自主购房。以实施主体与开发企业确定的购买价格为上限,被征收居民自主选择向开发企业购买安置房屋并签订购买协议或者选择政府购买的安置房屋并签订安置协议。

(五)实施主体按照与开发企业签订的框架协议拨付购房款,严格控制拨付进度,确保居民及时妥善安置。四、支持政策纳入全省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的棚户区改造安居房屋购买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省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及税费减免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对购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给予贷款支持。棚户区居民购买安置住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发改、财政等部门开展摸底调研,摸清本地购买需求,合理安排年度购买计划。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各部门责任。各地要建立并及时更新可用作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的商品房项目库,引导开发企业到政府服务平台统一登记房源,实施统一管理;要明确退还税收减免费用程序,指导棚户区改造居民按照程序申报购买计划和项目。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地要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项目审核把关,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作为购买房源;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的督导,将纳入购买计划的在建商品房项目纳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范围,加强资金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房屋按时交付使用。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

20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黑龙江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官网篇四

为助推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20xx年5月30-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卫平带领城建环资工委同志,到市房管局、信州区、弋阳县、余干县,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和进行询问的方式,就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社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棚户区改造是新形势下国家提出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民心工程。20xx年6月,市委作出用2-3年对全市规划区内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应改尽改”的决策,市政府高度重视,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棚改政策的良好机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效。20xx-20xx年,全市共完成城市棚改征迁7.4万套,征迁面积1430万平方米,提前完成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三年棚改计划”目标,改善了城市形象、提升了城市品位、优化了人居环境。棚户区改造已成为上饶的闪亮“名片”,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省政府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棚户区改造现场推进会,省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发文在全省推广上饶棚改经验。主要做法是:

1.组织领导有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把棚改作为改善民生、惠及百姓的重要举措,主动争取任务,亲自协调争取资金,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经常深入棚改项目一线调度;分管领导坚持每周调度情况,每月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形成了决战决胜棚改的强劲态势。据统计,全市共抽调80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棚改工作,组建了不同规模的棚改工作组,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2.筹措资金给力。棚户区改造实施以来,市县政府积极筹集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向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发行企业中长期债券等渠道融资渠道,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xx年,国开行、农发行为我市发放棚改贷款资金151亿元,发行债券筹资70亿元,争取中央棚改各类补助资金30亿元。

3.让利百姓聚力。坚持“让利于民、阳光征收”的原则,切实维护百姓利益,助推棚改工作实施。如:创新安置举措,制定和出台了安置面积保底、签约期限奖励等措施;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按不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标准进行补偿,让群众买得起新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鼓励和引导选择货币化安置,并按购买商品房的实际面积给予奖励。市委市政府拿出城东片区最好的地段,约43亩土地建设了一座现代化村集体经济大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4.棚改成效得力。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棚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推动了商品房去库存。商品住宅去化期由原来的24个月降至7个月,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加快了城镇化进程。通过棚改实施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功能性项目,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取得了经济效益。通过棚改带动了建筑、房地产交易等相关行业发展,储备了大量土地,增加了财政收入,20xx年中心城区税收增加15亿元。

二、存在问题

1.棚改任务艰巨。根据全市20xx-20xx年棚改新三年计划,全市计划再改造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房7万套,改造面积1392万平方米,任务还很艰巨。同时,对照“应改尽改”的目标,部分县前三年棚改工作进展也不够平衡,任务尚未完成,与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差距,如不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就会失去这一政策机遇。

2.征收难度较大。近年来棚户区改造中土地房屋征收难度逐年增加,“钉子户”呈扩大蔓延趋势,征收难、拆不动已成为棚改工作顺利推进的最大障碍和关键制约因素。主要是:个别群众期望值过高,超出了政策补偿范围漫天要价;个别群众不配合征收,甚至阻碍征收、抢修强建,成为“钉子户”。另外,征收工作压力大,工作中有畏难情绪,也是造成征收难的因素之一。

3.安置建房迟缓。中心城区经过近几年的大规模征迁,约需要2.6万套安置房对棚改户进行安置,而目前还有1.2万套的安置房缺口亟待落实,各县市区也存在安置房项目建设滞后情况。调研发现,还有长达6-7年的安置户未兑现安置。主要是重征收、轻建设,以及受安置建房周期较长,交付使用程序复杂等影响,致使被征迁百姓权益得不到按时保障,百姓反映强烈,影响政府形象。

4.资金筹措困难。我市棚改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以及地方配套资金,但有些县市区核定的征迁计划超过国家任务,建设资金没有列入国家计划,致使资金筹措困难,影响棚改工作进度。

三、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抢抓棚改机遇。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有效拉动投资、刺激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要紧紧抓住国家新一轮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加大棚改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棚改任务按期完成;要紧紧抓牢棚改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用好用活用足国、省政策,把握好政策机遇期,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使这一重大民生政策得到全面享受,惠及更多百姓。

2.依法推进,保障百姓权益。要坚持阳光拆迁,制定科学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向社会公开拆迁政策和程序,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严格征收补偿标准,坚持标准前后一致,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正、人人公平。对一些阻碍依法征收的重点“钉子户”要加大惩处力度,形成震慑效应,体现公平正义;要认真做好与拆迁群众的沟通交流,尤其要妥善解决好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无法依靠自身力量等弱势群体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棚改安置房建设,定期调度并通报建设情况,切实做到征收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按时兑现对百姓的承诺;要加大对城区老旧危房的改造力度,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百姓生活条件,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城市建设特别是棚户区改造的成果。

3.多措并举,破解融资难题。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探索有效的融资方式,继续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政策性银行贷款,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好的企业家参与棚户区建设和改造,缓解资金压力;逐步建立和完善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有效盘活现有土地存量,增加土地出让收益;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为实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目标提供资金保障。

4.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推进。要强化规划引领,高起点地抓好棚户区改造区域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高标准地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积极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精简审批业务流程,为项目规划、拆迁、供地、建设提供简便、顺畅、高效、优质服务;要建立和完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激励机制,引导群众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切实简化货币化安置办理过程中的程序和手续,鼓励、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要进一步强化调度考核,明确各征收片区单位的责任和时限要求,加大对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采取跟踪督查、现场督办等形式,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具体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加快工作进度,推动任务落实。

黑龙江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官网篇五

根据城建环资工委20xx年工作安排,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敏辉带领城建环资工委的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相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听取了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市房管局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基本情况。20xx年省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81个项目40526套房,我市自我加压,又新增26个项目15473套,全年任务合计55999套。截至9月底,完成47971套,占省下达任务的118.4%,位居全省前列;占市下达任务的85.7%。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被省政府通报表彰,淮北棚改模式成为全国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全国各地100多个城市、1500人次来淮考察学习;人民网、新华网等20余家中央及省直媒体采访团专题报道淮北棚改经验。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棚户区改造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棚改工作,并亲自带队到省开行、省农发行协调贷款。市政府成立了市棚改指挥部,由市长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任副指挥长。市棚改指挥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经常深入棚改现场督查指导,按时召开棚改周例会,实行“三个一”工作法(一会制审核、一表制推进、一屏幕掌控),保证了棚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棚改目标责任书,市棚改办对照月度征迁计划,每月底督查上月计划,压茬推进。将棚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县区民生工程的重要考核内容,并与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配套政策,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让棚户区居民住上优质房、放心房、满意房。

三是创新棚改模式。出台棚改安置政策,除按照产权调换面积外,增加15%的公摊面积和20%的搬迁奖励;购房券出票日6个月内可在市内自主选择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等,有效打通棚改安置房与商品房、保障房转用通道。支持成立居民自治改造委员会(简称“自改委”),“自改委”成员全过程参与棚改,让群众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实现了自主改造、自愿搬迁。

四是简化工作流程。整合房管、公积金、地税、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涉房部门和房企入驻房产超市,设立78个服务窗口,涵盖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楼盘销售、金融服务、装修装饰等51项涉房服务项目。对办事窗口充分授权,不断优化项目流程,精简服务流程,全程一次性收取材料。推行一个窗口进、一个人跟踪、一个人协调、一个窗口答复、一个窗口办理的“五个一”服务和“朝九晚五”工作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在《淮北日报》、淮北广播电视电台开设专栏,编印《棚改动态简报》、《棚户区改造读本》等宣传资料,发送“聚焦棚改”手机短信,利用微信平台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棚改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对市棚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区政府、街道(乡镇)、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棚改业务培训,让参与这项工作的同志能够吃透政策、用好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全市棚户区改造直接投资300多亿元,在满足群众住房需求的同时,还有力拉动了经济发展,改善了人居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目标任务仍有差距

虽然省里的任务已完成,但市委、市政府自我加压的任务还很艰巨,有些棚户区情况复杂,征迁难度大,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直接影响整体棚户区改造进度。淮矿集团、皖北煤电集团等驻淮企业棚户区改造还没有和市里完全融合推进,尚未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全市棚改工作进展及成效还不均衡。

(二)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一方面,今年农发行贷款授信较晚;另一方面,放款时要求提供项目预售许可证等手续,而“限房价、竞地价”棚改项目须达到一定的进度才能办理预售许可证,导致贷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和使用。

(三)少数棚改项目存在进展缓慢问题。少数棚改项目,因部分群众嫌评估价格低,加上少数市直单位涉及到的棚改搬迁项目,因嫌评估价格低而签约、搬迁较慢,工作不主动,宣传不到位,形成“隔热层”。棚改涉及到市直相关单位的公职人员,大局意识不强,不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

(四)货币化安置房源大幅减少

由于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和购房券的推行,今年商品住房去库存效果明显,商品住房房源大幅减少,棚改居民在市场上租房、购房存在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收进度。

三、几点建议

(一)有力有序推进棚改

我市虽然完成了省下达任务,但自我加压任务还比较艰巨,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优化工作机制。市直各部门、县区政府和驻淮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局意识,注重统筹协调,坚持多措并举,有力有序推进棚改工作。

(二)以问题为导向破解棚改难题

针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征迁、土地及前期手续办理等问题,市政府要要认真研究解决措施,抓紧制定解决方案,集中力量尽早破解项目难题,做好项目问题跟踪,及时报送问题解决情况,加快项目推进,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加强与驻淮企业的协调,帮助和支持两大矿业集团加快棚改工作,推动我市棚改工作均衡进展,形成全市棚改工作一盘棋的良好格局,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科学规划棚改腾空的土地

由规划部门牵头,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市集约发展”的要求,对改造地块特别是安置地块的规划方案进行科学论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调整优化规划、改善人居环境、完善生活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质等方式提升土地出让价格,实现区域内棚改资金大体平衡。

(四)提升棚改贷款使用效率

市政府要协调相关单位积极跟进国开行、农发行,加快已授信资金的放贷。定期召开棚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专题会,建立重点监控项目库,明确解决方案,提高贷款使用率。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