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局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4-10-31 作者:念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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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市始终把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持了经济平稳增长。据财政决算反映,20**年预算收入总额66.9亿元,预算支出总额60.1亿元,年末结余6.8亿元。总的看,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预算体系更加完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逐步推进,政府预算编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县两级全面推开;基本实现财政资金网上运行、网上监管。

——民生项目重点保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20**年市财政全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加大对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力度。全年安排民生支出36.6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7.2%。

局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二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明晰财政与相关部门的职权关系。针对目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资金下达较晚、执行进度较慢、执行效益不佳等问题,以及现行预算管理体制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职权划分不清晰等情况,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明晰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定位裁判员、教练员与运动员的角色关系,建立权责统一的预算管理责任制度。负有资金分配权的省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项目立项和规划管理,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建立健全项目库,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指导和跟踪监督,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反馈机制,落实奖惩责任制,确保资金用到位、用得好、有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对省直部门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制度。省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拓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编制覆盖范围,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比例,归口财政统一管理,逐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进一步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存量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将全面加强存量资金的实时监管,充分盘活存量资金,切实降低财政筹资的机会成本。对财政储备性资金,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设立和使用;对结余资金、超过两年无法支出或不需要支出的项目结转资金及时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用于重点建设;对不足两年的项目结转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执行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或调剂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局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三

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各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市级经济实现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普遍困难、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低迷等诸多不利因素,财税部门扎实开展“稳增长保增收”活动,依法加强财税征管,财政综合实力稳中有增,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年度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3.0%,比上年增加4.86亿元,增长7.0%;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为预算的93.5%,比上年增加3.35亿元,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1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0.75%。

——全年实现收支平衡。20**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48.12亿元,返还性收入19.9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24亿元,上年结余2.34亿元,下级上解和调入资金3.05亿元,收入总计76.68亿元;20**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61.1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18亿元,上解支出0.54亿元,转贷市辖区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券还本等支出1.58亿元,支出总计75.65亿元,年终滚存净结余1.0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3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1.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5亿元。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调优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本级全年支出“三公”经费10703.05万元,比上年减少5553.21万元,下降34.16%,全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支出38.29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占支出总额的62.65%,支持“民生100工程”、“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和“交通大建设”活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市财政公开20**年财政预算(草案),市直预算单位公开了20**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部分单位2年以上未使用的存量资金3561万元收回重新安排;四是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和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合并11个财政专户,撤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83个,出台了《郴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五是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完成市林业专项资金等13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取消绩效不佳的项目资金安排;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建立了嵌入财政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大投资评审监管力度。

但审计也发现,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纪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需规范的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一是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收入2.89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年初预算未全部落实到部门,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4.19亿元,编入各部门预算支出数为20.17亿元,年初预算编报到位率为45.65%,其余资金在年中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部门;三是项目支出预算不细化,存在年初按照支出方向“打捆”,在年度执行中再进行分配的现象,如产业引导资金、绿城攻坚等专项资金在年初未细化,而是年中再具体分配。

2、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一是20**年税收比重较2013年税收比重有所下降。2013年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5%,20**年市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3%,下降了1.2%;二是存在为完成收入任务采取非正常措施入库的现象,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

3、市直预算单位“其他资金户”收支管理欠规范。为核算市直单位往来资金,市财政局开设了“其他资金户”。截至20**年底,“其他资金户”共有银行存款余额6.27亿元,其中存在非往来资金:一是上级转移专项资金。如苏仙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余额1.83亿元,市房产局廉租住房资金余额1.05亿元;二是单位基建资金。如市公安局基建资金专户资金余额3776.39万元,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基建专户资金余额1580万元;三是部分单位的非税收入。如市房产局收取的廉租配建资金,市公安局收取市保安公司的管理费;四是长期没有单位确认的资金。以上资金不是单位往来资金,这种核算方式影响财政收支的真实性,需清理规范。

4、两个园区财政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规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但截至20**年底,郴州市财政局出口加工区分局和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未按规定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仍采取实拨方式,存在大量的现金支付行为。

5、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市财政未按规定要求将财政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未对资金使用实施全程监管;二是债务资金仍未归口管理,存在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问题;三是资金拨付没有严格按程序办理,资金安排未统一调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对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房产局、民政局和郴州技师学院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五个部门履行职责,预算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度净结余未全额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交通局2379.8万元,房产局570.06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真实。市房产局年初预算上缴税款支出113.37万元,实际上不需支付。三是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市林业局编制预算时项目资金1267.48万元未安排具体的项目。

2、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支出超预算。由于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偏低,一些刚性支出未安排预算,单位支出管理不严格等原因导致在执行时不同程度地存在超预算,市交通运输局等五个单位20**年基本支出超预算4956.5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未执行。市房产局年初编制绿城攻坚项目支出1540万元,实际未执行;市交通运输局年初预算100万元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及扶贫,实际用于老办公楼改造和扶贫36.58万元,其余63.42万元未执行,挪用于单位经费。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市交通运输局挪用2012年以前的项目结余资金出借给安仁县交通局等8个单位,截至审计时未收回;市林业局20**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23.08万元用于林业站站房改造和公用经费等。

3、核算不规范,影响财务决算的真实性。一是专项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不利于监督。市林业局将应在项目中列支的专项工作经费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在一起核算;市老龄委将项目资金与基本公用经费混合核算。二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市民政局决算报表与年度会计报表反映20**年末结转与结余数不一致、往来账款余额不实;市林业局非税收入285.92万元未按规定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4、财务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资金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大量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市林业局“其他应收款”和“对外投资”余额为3302.12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426.01万元;市交通运输局“其他应收款”余额3175.5万元;市民政局“应收账款”余额730.44万元;技师学院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209.68万元。二是固定资产存在问题。市房产局截至20**年管理的直管公房和廉租房总账余额2.72亿元,明细账余额1.27亿元,账账不符,并且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5、市交通运输局截留财政收入1247.58万元。其中截留原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人员经费结余8.19万元、原高等级公路管理站资产处置收入130.37万元、市公路管理局2004年和2008年人员经费结余723.16万元、追回的原高路公司多付工程款384.85万元。

对以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正在逐项研究,加以整改。

局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四

为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的有效性和规范性。20**年1月至4月,对50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涉及教育、农业、司法、城市建设、市政设施、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多个方面。

从调查数据看,20**年50家单位三公经费同期减少444.6万元,下降22%。其中招待费下降47%、车辆费用下降11%、出国费用增长3%;50家单位会议费同期减少52.4万元,下降13%。审计还发现部分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已函告各单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局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五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bt项目结算及决算的审计进度的意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1.要求重点业主单位限期向审计机关提交工程预结算资料,加快送审工作进度。2.增加审计力量,购买中介服务。实现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派驻市城投公司审计办、派驻出口加工区审计办“三驾马车”齐驱的政府投资审计格局,整合了审计资源。3.实行bt材料认价工作常态化。市政府要求市造价站定期发布价应涵盖所有bt项目所用材料,对未发布的bt项目材料要事先组织进行询价认价,确定材料采购限价,为结算审计提供依据。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1.对重大项目实施了全面、全过程的跟踪审计。20**年对77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投资总额154亿元)。出具1131项审计事项意见单,为竣工结算审计提供了可靠的工程计量计价证据。2.加快了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度。20**年送审137个工程项目,送审金额44.08亿元,其中已审结项目85个,送审金额20.14亿元,审定金额16.92亿元,审计核减3.22亿元;已出具征求意见稿项目52个,送审金额23.94亿元,初步审定金额16.58亿元,核减投资7.36亿元。

(三)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相当一部分已竣工审结的项目没有及时办理综合验收手续。2.业主单位财务没有按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有关费用未按规定进行提取、分摊,工程前期成本费用未按规定归集。3.未执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制度。按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但从2011年以来竣工结算510个项目,都没有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没有转作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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