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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一
(一)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督查。建立全县社区矫正安全隐患督查巡查制度。县社区矫正中心在“双节”之前通过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现场点验、查阅档案台账、调查问话等方式对全县25个乡镇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进行的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抓问题、抓落实,补短板、补漏洞,促规范、促稳定,大力夯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基础。
(二)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
1、对重点人员,包括寻衅滋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犯;“四涉人员”(涉恶、涉黑、涉枪、涉暴);“三无”人员;不认罪、不服判、对抗管教人员;涉访涉诉、重新犯罪风险、脱管脱逃危险、心理疾病(精神病、艾滋病、酒精依赖、药物依赖)、受到警告以上处罚人员以及存在定位越界、关机停机、人机分离等情况人员进行排查。
2、对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要重点摸排家庭邻里、债权债务矛盾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工作生活情况。在摸排中,要注意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行为反常、情绪异常、生活困难、极端言行、社会交往异常等情况。
对上述人员要加强教育,做好调解化解工作,防止引发极端事件和再犯罪案件,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列出清单及时上报中心。坚持源头治理、源头管控,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三)狠抓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双节”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申请请假外出的,司法所从严审批。外出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日与社区服刑人员保持联系,通过手机定位、微信、qq方式进行位置核查。返回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要规范执行请销假报备制度。
(四)对矫正中心社区矫正衔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
1、收发文登记情况;。
2、对文书不全的社区服刑人员报到的先行登记及通知相关单位情况;。
3、对超期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处罚情况;。
4、对不符合矫正条件的,法律文书退回的社区矫正执行落实情况。
(五)对监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排查。
重点检查报告、禁止令、走访、手机定位、研判分析等监管规定执行情况。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二
增强矫正工作的整体力量、构建科学的矫正体系、推动矫正工作的理论研究、培育社区矫正工作的亮点”的要求,着力深化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社区矫正个人活动方案3篇,欢迎阅读。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及区法局的大力指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
二、工作目标
用心建立健全党和政府的领导管理与社区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矫正工作机制;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严格管理,充分落实定期报到、定期汇报思想动态制度、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登记,利用手机定位等施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杜绝矫正期内重新犯罪。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领导组织网络,保障工作深入推进。
1、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铁佛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村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2、用心探索志愿者参与矫正的新模式。一是充分利用专业机构、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优化社区矫正志愿者结构;二是用心引入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专业人员,制定专业矫正个案,给矫正对象个别教育和帮忙、扶持,对矫正对象实施心理、行为矫正,三是探索兼职和专职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矫正工作队伍整提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工作规范化。
1、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村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状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
2、执行严格的社区矫正奖惩机制。要充分用好表扬、评比矫正用心分子和减刑等奖励措施,激励矫正对象的改造用心性;又要对矫正对象严格管理,加强重点人头的管控力度,对个别对抗管理教育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矫正对象,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着力增强管控潜力,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全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2、认真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年龄等状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等级管理。
3、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用心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职责,消除管理盲区。
4、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平台,对重点人头实行适时监控,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及重大事件发生。
5、研究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尽快构成应急处置体系。
(四)全面总结系统提炼,致力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的新体系
1、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测评工作。结合矫正对象实际状况,对其犯罪背景、家庭状况、性格特征及再犯罪可能性进行严格测评,确定矫正对象的管理等级,落实矫正个案措施,提高矫正质量和成效。
2、引入心理矫正理念。实行思想道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办法,与专业单位(部门)筹划,开设心理矫正场所,由我所专业人员为矫正对象带给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3、强化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个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个案的针对性、改造质量与成效,重点强化个案的矫正质量。
4、强化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帮教,培养其是非观念;二是开展青少年的文化教育的技能培训,为其谋生和就业创造条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自律意识和社会职责意识感。
5、是配合法院开展社区矫正可行性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判决前对罪犯的人格调查和矫正环境评估制度,对其能否宣判缓进行详细测评,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性。加强与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构成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性。透过普法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都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好处,支持、配合试点工作。
四要把握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妥性。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既要广泛宣传,用心推进,又要慎重稳妥,对社区矫正对象要管得了、控得住,确保安全、不出事。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用心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一样状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状况未及时来,能够根据具体状况个别思考,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状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忙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带给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贴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带给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带给指导和帮忙。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能够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仅及时掌握状况,也给自我的工作带来便利。
五、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协作。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状况,进行综合分析,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状况制订具体的矫正措施,做出等级评定。新的一年有新的计划,也有新的工作考核标准,我所将按照新的矫正考核标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建设“和谐高塘”、“法治高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社区进行矫正人员,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不失控、不漏管,力争无一人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忙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逐步成为守法公民。
3、帮忙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橱窗、会议、活动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未经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不得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和文章。
2、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主要由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大专院校的教师、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组成。
3、认真开展矫正日常工作。日常矫正工作主要由工作者和志愿者承担。司法所对各村开展日常矫正工作进行指导。
司法所负责每个月与矫正对象谈话一次,每星期记录一次矫正对象电话通话资料。适时安排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不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
各村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志愿者主要负责与监督人持续经常联系,清楚矫正对象的工作、活动状况,安排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个别教育,督促矫正定期向司法所电话汇报和送交思想汇报。
5、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扬、授予矫正用心分子以及申报减刑;对表现差的予以警告、记功直至申报收监。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三
以党的十-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努力提高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试点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脱管,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
二是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加强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三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和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鉴定与奖惩的依据。
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控能力,提高矫正质量。
四、具体措施。
1、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矫正秩序持续稳定。
按照县司法局的工作精神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安全责任制,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到位、管理到位。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分析工作,遇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要提前排查。
2、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矫正措施,拓展公益劳动的形式和组织方式,提高个案矫正的效果。规范矫正工作档案和服刑人员档案,做到档案齐全、标准统一,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
3、加强帮教组织机构建设。
严格落实“三对一”帮教小组,选聘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帮教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协助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地区资源,探索创办就业实体,进一步拓宽就业途径。
4、规范矫正程序。
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帮教,实施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公益劳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教育专题化和改造人性化,监管考核分级等,努力积累经验,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确保全年不出现重新犯罪。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四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确保我镇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司法改革精神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内,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通过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社会化模式”。建立一个党政领导下的各方协同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营造一个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不断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平安琅琊”、“和谐琅琊”建设。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即: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1、综治办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协调、考核等职能。
2、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社会力量,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思想汇报、考核奖惩、监督考察等。
3、派出所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置有违规、违纪等情况的矫正对象。
4、法庭配合司法所做好矫正对象的衔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配套措施的研究和决定,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5、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改造、监督奖惩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审判和刑罚执行工作;接受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
6、民政部门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推荐就业。
9、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企管中心、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引导矫正对象积极向上,服从矫正,为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社区矫正工作分准备、实施、规范运作、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时间为三个月(6月初至8月底)。
(一)准备阶段(1月5日至2月5日)。
1、成立机构:(1)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综治办、“两所一庭”、民政、劳管、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企管中心、工商、税务、教育、分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综治政法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任,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为副主任,司法所所长为常务副主任。(2)各分中心设立以分中心主任为站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副主任,辖区分管民警为副站长的社区矫正工作协作站。(3)各行政村、单位建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治调、政教、群众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
2、落实人财物:镇设置矫正办公室和矫正宣告室、矫正谈话室、矫正学习室。按照30:1比例配好镇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派出所确定一名联络员,各分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按照矫正对象1:1比例,少数对象2:1比例选拔建立矫正志愿者队伍。完善各类软硬件(配齐电脑、一体机、摄像设备、牌子、印章、档案柜等各类办公用具,制定完善各类职责制度流程图,规范上墙)。按矫正对象人数落实相应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3、宣传发动:主要通过宣传窗、宣传册、黑板报、简报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社区群众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发动和组织他们支持并参与矫正工作。
4、调查摸底:以各分中心为主对所辖社区内的矫正对象进行排查摸底,掌握每个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把摸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镇矫正工作机构。
5、拟定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做法。
(二)实施阶段(2月6日至3月31日)。
1、召开动员培训会议;
2、做好矫正对象交接工作:(1)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核实矫正对象,协调交接事宜;(2)派出所负责做好矫正对象的一人一档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做到档案齐全,内容真实、完整,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3)集中举行矫正对象档案交接仪式。
3、针对犯罪类型、罪犯属性(如青少年、妇女)身体状况、认罪态度等不同情况,分别建档立卡、制定个案。实行分类管理,区别教育,提高改造成效。
4、落实“5+1”的监管措施(建立监管小组),即:镇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辖区民警、联村干部、村单位一名监管责任人(志愿者)和矫正对象的一名亲属组成。
5、开展矫正对象集中公益劳动和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建设。
(三)规范运作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1、制定完善各类日常管理制度(矫正对象报到、宣告、汇报、学习、劳动、请销假、会客、迁居、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
2、组织矫正工作人员(含社会志愿者)进行矫正业务知识培训;
3、解决走访矫正对象过程中发现的就业、就学、生活、维权等问题。
4、组织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和请销假、会客、迁居等监督管理(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日常报到、思想汇报、上门走访一般一个月一次,每月开展一次考核评议。这些活动既可集中,也可以行政村为单位分片开展)。并把学习教育、劳动的态度、表现记入矫正对象的档案,作为矫正对象奖惩的总体评定内容。
5、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抓好奖惩考核和通报。
(四)总结完善阶段(5月1日至5月底)。
1、总结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上级社区矫正机构汇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循环工作机制,巩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收集整理好资料,迎接区社区矫正机构检查验收。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社区矫正,做好非监禁刑罚的执行工作,有利于家庭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和国家文明进步,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镇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团体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镇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协调、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二)健全组织,落实经费。加强镇、分中心、村单位三级矫正组织建设,特别是落实相应人员(包括镇专职人员、分中心专门人员,派出所联络员,监管责任人即社会志愿者等),把与矫正人数相适应的社区矫正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解决好社区矫正工作场所。
(三)建立制度,落实责任。社区矫正是严肃的国家刑罚执行活动,因此要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要建立矫正适用范围、任务、职责、工作程序、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系列制度,并严格执行;要明确社区矫正各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接受区社区矫正各相关部门和区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镇综治考核内容,与个人奖金和评先挂钩。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五
20xx年度全镇社区矫正工作要以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扎实工作、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盛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中心,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职能作用,为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维护郑楼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推进全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工作目标
一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率不超过2%、脱管率不超过2%、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二是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志愿者队伍。
四、工作措施
1、镇村(居)两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
2、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里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罪伏法;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权益,从解决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入手,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的研究,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体系。
3、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落实专职工作人员,镇司法所配备2人司法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加强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相关知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分期分批的学习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检查和指导,建立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考核机制,规范矫正对象档案、工作台帐、文书材料的制作、管理、传递和使用。
4、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帮扶力量,进一步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实行动态聘用制管理。
5、加强安全保证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早建立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责任,消除管控盲区。
6、加强社区矫正示范点建设,要按照承担三项任务(课题研究、形成示范、创新经验)和实现五个突破(理论研究、形成特色、提高质量、完善制度、形成体系)的要求,制定措施,加大对示范点的检查、指导力度。
7、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镇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以促进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8、要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的引导和信息的宣传作用。总结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六
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20xx]49号文件《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五种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不仅有利于落实党的改造罪犯政策,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更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五种罪犯管理和改造的一条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以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为目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矫正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和谐城关,实现奋力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1、开拓创新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吸收并借鉴国内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依法规范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在法定权限、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3、密切协作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方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4、公开监督原则。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有效开展。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省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2、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则等方面内容。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社区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的依据。
4、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一)建立社区矫正组织。镇成立由镇党政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司法、民政、财政、劳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由城关司法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二)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是指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人员、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由镇社区矫正办公室组织批准并颁发聘书。
(三)各有关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1、公安部门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对实施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减刑、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的书面意见,及时进行审核,提出建议,通报原判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及时进行查找;对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
2、司法行政部门为社区矫正工作主管部门,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矫正执行、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矫正解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要严格执行《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试行)》、《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
3、民政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特别是伤残、家庭困难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4、财政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标准:按五种罪犯上年人数每人每年1000元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运行。
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作用,积极为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且有就业愿望的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6、工会、妇联、团委等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社区矫正工作从20xx年10月起全面推开。
(一)动员阶段(20xx年10月)。 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二)启动阶段(20xx年10月)。 镇成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形成运行机构;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衔接工作。
(三)实施阶段(20xx年10月以后)。 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招募志愿者,制定工作计划;正式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并为其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相关台帐,开始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平安太和”建设之中,加强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司法行政部门切实保障。要配齐配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要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启动经费和专项经费,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项经费单独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办事,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社区和村一级党的基层组织、各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和协调社区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六合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要求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镇司法所矫正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代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及时与区司法所沟通,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社区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将矫正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司法所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街道实际,确保一名干部衔接一名社矫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加强志愿者制度的建设,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
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2007年度全镇社区矫正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扎实工作、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盛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中心,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职能作用,为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维护郑楼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坚持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推进全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一是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率不超过2%、脱管率不超过2%、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二是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志愿者队伍。
1、镇村(居)两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作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
2、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心里咨询、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专项教育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罪伏法;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权益,从解决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入手,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的研究,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体系。
3、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落实专职工作人员,镇司法所配备2人司法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加强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相关知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分期分批的学习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检查和指导,建立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考核机制,规范矫正对象档案、工作台帐、文书材料的制作、管理、传递和使用。
4、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帮扶力量,进一步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实行动态聘用制管理。
5、加强安全保证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早建立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责任,消除管控盲区。
6、加强社区矫正示范点建设,要按照承担三项任务(课题研究、形成示范、创新经验)和实现五个突破(理论研究、形成特色、提高质量、完善制度、形成体系)的要求,制定措施,加大对示范点的检查、指导力度。
7、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镇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以促进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8、要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的引导和信息的宣传作用。总结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七
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建设“和谐高塘”、“法治高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社区进行矫正人员,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不失控、不漏管,力争无一人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忙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逐步成为守法公民。
3、帮忙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橱窗、会议、活动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未经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不得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和文章。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八
20--年,白沙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人,解矫7人,目前在矫人员11人,其中缓刑8人,假释3人。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点加强了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宣传、统计制度和请销假、谈话制度,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三、做好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
按照“排查准确、掌控及时、防范有效、处置快速”的“三防”活动原则,街道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落实“三定”措施,筑牢社区矫正“三防”城墙。
(二)“定人”,切实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对重点矫正对象和重点归正人员落实专人管教。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和掌握的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可能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由社区书记、综治干部及矫正志愿者组成帮教小分队,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确保辖区内重点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此外,严格落实矫正对象“每日一电话、每三日一到访”制度,确保实时掌控,实时监管。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帮教手段,切实消除和化解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隐患。
(三)“定心”,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其消极思想和心理。春节前夕,街道领导、司法所长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走访了部分家庭困难的归正、矫正人员,与他们进行了交流对话,送上春节慰问,并给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总结经验,强化考核。
司法所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街道矫正办负责人、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三方参与,共同分析研究本月各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方案。如大庆社区矫正对象单某,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学习,居住地在海曙且电话联系不上,对此,矫正办通过发挂号信、片区民警打电话联系其家人等方式最终与其取得了联系,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致歉并自觉到矫正办参加正常的学习。加大社区矫正每季度联合执法力度,对社区开展“三防”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与社区年度综治考核挂钩,确保“三防”活动落到实处。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九
一、活动目的:
1.在冬至来临之际,让所有全社区居民一起过节,增进大家之间的亲密联系和相互交流,也各自送上节日的问候。在集体的温暖中度过异地的传统节日、感受家的温暖、集体的温馨。
2.通过亲自动手包汤圆、煮汤圆,让全院居民能更真切得去感受中国传统节日的内涵,了解更多具体的工艺,学习能力。
3.感受节日气氛、发扬传统文化,继承传统习俗。
二、活动主题:冬至暖人心。
四、活动地点:社区餐厅。
五、参加对象:全社区居民。
六、活动内容:“汤圆和饺子”的制作及吃汤圆、饺子共庆冬至佳节。
七、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宣传:海报、广播站宣传、微信公众平台。
海报:1张贴在宣传栏。
(二)参加方式:排队领取“免费劵”(每人只限1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三)会场所需物品:照相机1台。摄像机1台。一个音箱,两个移动话筒。
八、活动流程。
汤圆、饺子制作蒸饺子煮汤圆。
饺子装袋派送结束。
九、活动的后续工作。
1.集体照合影。2.主办方做总结。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十
近年来,区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各街道社矫办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规范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和基础保障机制,有效提升了整体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服务“两个率先”大局作出积极贡献,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为进一步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区局决定2013年在全区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学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刑法修正案(八)》和、《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确保安全为重点,依法展开监督管理、教育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刑罚执行、教育帮扶、基础保障等工作,切实巩固和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成效,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目标措施。
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以“制度体系完备、监督管理严密、教育帮扶有效、机构队伍专业、基础保障有力”为目标,重点围绕五个方面措施加以推进:
(三)增强教育帮扶实效。各地要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科学有效实施教育矫正,适时多元开展帮困扶助,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悔过自新、自食其力。夯实日常教育基础。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多样设置社区服务项目,创新方法,优化形式,丰富内容,提高教育矫正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加强心理矫正工作。创新探索心理矫正形式,开展团体咨询辅导,为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矫正档案,增强工作实效。发挥中心功能作用。继续深入实施提档升级行动,优化硬件设施,强化职责发挥,巩固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核心枢纽地位和集约集成功能。创新教育载体。探索开展循证矫正试点工作,推进需求评估课题成果应用,启动具有特色的矫正文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增强帮扶实效。坚持以政府帮扶为主导,最大限度借助社会保障政策开展帮扶工作。认真落实《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百分之百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率高于85%,着力帮助他们解决临时救助、社会保险以及就业就学等困难。坚持以社会帮扶为补充,继续推广社区矫正协会和帮扶资金做法,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开展帮扶工作。
(五)提升基础保障水平。加强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财政厅、司法厅《省省级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社区矫正设备费等,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省厅将协调配合省财政部门开展专项经费调研,适时提高省级社区矫正专项计补标准。加强设施保障。按照省财政厅、司法厅《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实施标准》,尽快配齐配套执法装备,为社区矫正机构切实履行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赋予的到庭接收、调查取证、押送收监等执法职能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加强科技保障。创新完善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执法记录仪、矫务通等信息技术装备,提升管理教育的科技含量,切实巩固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三、实施步骤。
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各地按照以下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3月):动员部署阶段。传达学习省厅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周密组织部署。
第二阶段(4月—10月):工作推进阶段。对照活动目标要求,按照实施方案,查找梳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11月-12月):总结巩固阶段。总结主要做法经验、亮点特色、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活动总结于12月底前报省厅。
第四阶段:(2014年1月):检查考核阶段。各地先行组织自查工作;省厅结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考核体系,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是今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这次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重点部署、重点推进。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明确工作重点、时序进度、责任分工等,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二)狠抓措施落实。要按照本次活动的总体目标、主要措施,认真查找本地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阙,提出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整改。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深入基层,总结推广经验,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和难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依法、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社区矫正规范运行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规范化水平、矫治科学化水平和帮扶社会化法治化水平。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十一
一、活动目的: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和我校这次活动的具体安排定于20xx年10月31日(周一)上午9:10(大课间)全校进行一次紧急避险疏散逃生演练,旨在一旦发生灾害时,全校师生能安全、有序快速地进行紧急疏散与逃生,同时让全校师生在演练中提高认识,掌握逃生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活动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小组成员及分工:
通道秩序:
操场指挥:
消防器材:
信号、标语及摄像:
三、活动要求:
1、上午第二节课一下课,班主任迅速下班,学生坐在座位上,听到警报,不要慌张,保持镇静,在班主任的指挥下,座位第一、第二排的学生走教室前门,第三、第四排的学生走教室后门,并按拟定的路线迅速撤离。
2、为模拟活动的真实性,参加演习的学生尽量闭嘴,减少说话,尽可能地用湿毛巾、餐巾纸等捂住口鼻,猫腰从楼道撤离。如果出现停电等情况,因为视线不清,则要手摸墙壁徐徐撤离。
3、在撤离过程中,注意根据楼层护导教师指示,按照撤离路线迅速逃出楼外。
4、从楼内撤离出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二路纵队按做操顺序、线路快速到操场集合。
5、全校学生要求在三到五分钟内撤离到大操场,对紧急疏散活动进行检查评比。
6、组织学生进行消防灭火演练。
四、疏散顺序及人员安排:
1、楼层秩序指挥及班级:
初一年级。
一(1)、一(2)从西楼梯靠右侧走。指挥:
一(4)、一(5)、一(6)从东楼梯靠右侧走。指挥:
初二年级。
二(1)、二(3)从学生公寓楼东出口走。指挥:
二(4)、二(5)、二(6)从学生公寓楼西出口走。指挥:
初三年级。
三(1)、三(2)、三(4)从东楼梯靠右侧走。指挥:
三(3)、三(5)从西楼梯靠右侧走。指挥:
2.操场秩序及指挥:(负责人:)。
由体育组负责学生到大操场秩序,学生到达大操场指定地点后,各班整队清点人数并汇报。
然后组织学生进行消防灭火演练。
实用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案例12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落实“三月敏感期”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人员的稳控工作,同时进一步巩固推进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决定近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维稳工作宣传教育以及公共道德、法律常识和时事政策等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不断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
一、教育活动方式。
(一)、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法律专业人士授课。
(二)、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
二、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3月12日(星期二)。
(二)、活动地点: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福利院或者敬老院。
三、注意事项。
(一)、各司法所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必须将本次活动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汇报。
(二)、各司法所须电话通知,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务必准时参加此次集中教育活动,若迟到口头警告一次,无故不参加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做好记录。已请假外出的务必电话通知其本人。
(三)、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矫正人员自行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服从现场安排。
(四)、与会矫正人员做好签到工作。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活动期间要注意自身及财产安全,活动开始和结束时均进行点名、签到。同时在教育活动结束后抄报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五)、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务必遵守活动时间:
上午签到时间08:30-8:50。
社区矫正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若需请假,须经市司法局批准,无故不参加本次活动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