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是企业运作的核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下面是一些购销方面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一
甲方:
地址:
电话:_______传真:
乙方:
电话:_______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水泥买卖事宜,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
甲方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止,按下表所列产品、等级及价格向乙方供应水泥:
当市场上该产品价格变动较大时,双方可协商调整。(注:每月购货数量超1000吨时,每吨返还_______元。)。
乙方应每月5日前,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用认购单通知甲方下一个月份拟购水泥数量品种并得到甲方确认函,以便甲方做好供货计划。
二、质量要求。
三、交货及计算方式:。
款到发货。甲方在乙方的预付款额内安排发货,并保证供货量。
四、验收标准及异限议期。
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以甲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并以厂方地磅单为结算依据。
2、甲乙双方在提货、交货时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两个月;或委托甲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两个月。
3、在两个月内,乙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甲乙双方把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五、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及损坏、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发生转移。
六、责任及索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为内,交货时间根据乙方要求。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位置,费用由甲方负责。水泥购销合同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材料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材料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它责任,同时甲方在7日内换送合格材料。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乙方预付甲方货款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批货按实际送货量付款给甲方,直到供货完毕。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放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合执一份。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三
供货方(甲方):
采购方(乙方):
项目名称:。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兹有乙方向甲方订购混凝土砌块一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以下共识,签订本合同。
二、订货内容: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甲方将合格产品运至需方所在工地,随车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质保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时需乙方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供方,由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工地,乙方派人签收。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公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数量的确认:甲方将货送至工地现场,随车携带已填写好的材料送货清单。乙方组织现场清点,以现场清点数量为准,并在甲方提供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七、验收标准、方法:根据厂家提供的企业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结算方式及时间:每月5日结上月货款的100%。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等给施工单位,并委派供方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为需方及施工单位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在施工中供方与需方及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在施工中遇到技术问题应及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保证工程进度。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_______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能确保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的相关技术资料。如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验收无法通过等事项,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3、本合同成立后,货品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数量、价格,甲、乙双方均不得有异议。
4、合同未尽事宜当事各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四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___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___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提(供)吨。其中:___吨。吨。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提(供)吨。其中:___吨。吨。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提(供)吨。其中:___吨。吨。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提吨。其中:___吨。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___。
1、甲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定金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___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电汇___元;。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电汇___元;。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电汇___元;。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电汇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___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___。
甲方责任:___。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___。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
乙方: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五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吨。其中:_______吨。_______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吨。其中:_______吨。_______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_______吨。其中:_______吨。_______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_______吨。其中:_______吨。_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电汇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___日-___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六
供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位:___(此价格不含税)。
二、甲方提供的钢筋、水泥属国标产品。
三、交货地点:___甲方将钢筋、水泥、水泥管道运到工地处,下车费由(甲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___以上产品为货到付80%款,如果需方到时没有结账,甲方可停止供货。如乙方在其他地方供货,必须付清甲方余款,否则属违约。最后一次货款,在供完货后一星期内付清,否则也是违约。
五、如有违约,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即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乙方: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七
第一条为加速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促进技术进步,改善生产条件,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从事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管理及相关的机械制造、科研设计等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散装水泥工作的主管机关;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散装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管理工作,业务上受上级散装办领导。各级散装办应配备专职负责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第四条各级散装办的主要职责是:
\\\(二\\\)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五\\\)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金融、物价、建材、建设\\\(城建\\\)、交通、公安、铁路、物资、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统计、环保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各级散装办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第六条对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包括粉磨站,下同\\\)必须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其散装率比例和实现期限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须按散装率70%以上发放能力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扩初设计审查时,须有同级散装办参加;未达到发放能力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建设。
第九条水泥生产企业应当配置散装水泥均化、化验等设施、设备,确保出厂的散装水泥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加强计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散装水泥计量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设备制造和管理的单位、个人,必须按国家和省散装水泥统计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散装办及有关部门,应协同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散装水泥质量和计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装卸、运输、储存、使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应配置与使用散装水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未配置相应设施、设备的,不准参加投标,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开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鼓励发展水泥熟料粉磨、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业,散装水泥使用率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五条^v^门对散装水泥专用汽车\\\(含混凝土搅拌车、流动罐自装卸运输车、气卸式散装水泥罐车,下同\\\)和散装水泥船舶征收的有关规费,应予适当优惠。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散装水泥专用汽车进入市区和城镇的交通控制路段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应给予办理通行手续,提供行车便利,以保障建设工程正常施工。
第十七条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包括纸袋、塑编袋、复合袋等,下同\\\)水泥的,按销售\\\(含自用\\\)量征收每吨5元扶持散装水泥发展费\\\(以下简称扶散费\\\)。
向外省购入袋装水泥的,由铁路、交通\\\(港务、航管\\\)部门按提货单载明的数量向收货单位或个人代征每吨20元扶散费,全额上缴主管散装办。
第十八条水泥生产企业销售散装水泥的,按散装水泥\\\(包括集装袋、箱\\\)销售量,每吨提取22元节约包装费\\\(以下简称节包费\\\),其中4元上缴主管散装办、9元支付用户、9元企业自留。水泥生产企业散装率超过50%以上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由主管散装办从其上缴的节包费中每吨返还元。
第十九条在本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投资方向许可证时,由县级以上散装办委托投资或施工许可证发放单位,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或按水泥预算定额每吨10元的标准,收取限制使用袋装水泥费\\\(以下简称限袋费\\\);建设工程竣工时凭使用散装水泥的有关证明退还限袋费本息\\\(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可在单项工程竣工时退还\\\);散装水泥使用量占水泥总用量比例50%以下的,不予退还;达到50%至80%的,按实际使用量退还;超过80%的,全部退还。
水泥制品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由主管散装办按上年水泥使用量收取每吨5元限袋费\\\(上年度散装使用率达到90%的,经主管散装办核准可免交\\\);散装水泥使用率超过80%的,限袋费本息全部退还;未达到80%的,不予退还。
因施工环境、散装水泥供不应求等客观因素和其它特殊情况只能使用袋装水泥的,经主管散装办核准可以免收限袋费。
第二十条扶散费、节包费、限袋费统称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县级以上散装办直接征收或由其委托有关部门代征。各级散装办征收专项资金的具体范围和分工,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级散装办征收专项资金,必须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浙江省发展散装水泥专用收费票据》。
第二十一条水泥生产企业应于次月5日前向主管散装办缴纳上月的专项资金。铁路、交通\\\(港务、航管\\\)部门,应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代征的专项资金解缴主管散装办。
第二十二条县级散装办收取的专项资金总额中5%上缴市\\\(地\\\)散装办,其中50%由市\\\(地\\\)上缴省散装办;市\\\(地\\\)散装办收取的专项资金总额中上缴省散装办。县级散装办于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上缴;市\\\(地\\\)散装办于7月20日前和次年1月20日前上缴。
第二十三条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依法严格管理,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的监督检查。各级散装办收缴的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拖欠、平调、摊派、挪用。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建设和购置散装水泥专用设施、设备;。
\\\(二\\\)散装水泥的科研、技术开发、信息交流;。
\\\(三\\\)散装水泥的宣传、培训、管理、奖励等。
第二十四条用于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专项资金实行滚动使用。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还须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
各级散装办的办公经费,年初必须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经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上级散装办备案,按核定的计划指标控制使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其收费项目和标准需要调整的,由省财政、物价、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统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物价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查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足额或拒绝缴纳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处以违反规定金额20%的罚款,并按违反规定金额每逾期一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散装办要协助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统计、财政等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八
甲(以下简称甲方):
水泥厂(乙):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吨。其中:吨。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合同中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名称:
由甲方代理销售华润水泥(福建)股分有限公司生产的旋窑普通硅酸盐水泥(pc32.5r、po42.5、po42.5r)。
二、产品价格:
袋装水泥:pc32.5r345元/吨,总合同共3363吨水泥,金额壹佰壹拾陆万元整。以上单价均含税和运费。价格随市场价格而变动,按实际结算,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产品质量:
甲方应提供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四、项目名称:乙方指定工地。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批的水泥每个编号,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2、水泥验收以甲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与甲方共同取样,双方签封封存三个月,在三个月内,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则甲乙双方将乙方和甲方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出厂后90天内,如乙方水泥质量提出疑问或施工过程中出现与水泥质量有关的问题需要由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仲裁时,用甲方水泥厂同一编号水泥的封存存样进行。若用户对水泥安定性、初凝时间有疑问要求现场取样仲裁时,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会同乙方共同取样,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去现场,乙方可单独取样送检,结果同等有效。如检验不合格,甲方将赔偿乙方损失及检验费用并向乙方的主管部门、业主等方面书面说明原因。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水泥质量引起的损失进行索赔时,必须凭上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水泥质量化验报告,并于检验结果出来后十日之内提出。
六、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水泥用量:如无法满足时甲方应采取另购其它有相应质量的厂家水泥供应,差价部分由甲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款汇入公司账户银行。
八、其他规定:
1、由于厂家设备检修或发生故障等情况不能及时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商定供货数量及时间。如果甲方供别厂家的水泥产品时需由甲方提供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水泥砼、砂浆的配合比报告单和水泥物检报告单且应与原甲方供应厂相应质量的厂家并提前通知乙方,如有差价由甲方自负,还应征得乙方相关部门的允许后实行,否则乙方所有损失由甲方赔偿。
2、双方有关收发货的提供通知单、出厂单及其他单据,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往来、信件等书面资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由乙方指定人员验收水泥。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甲方无法及时供货或乙方利益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引起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法院仲裁解决。
十、安全责任:甲方负责送到工地及包括装卸到使用均地,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概由甲方自负,乙方不负责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十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施工地址: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乙方(供方):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
建筑材料按样品收货,材料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建筑材料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达不到建筑使用标准需更换产品。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云南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十一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水泥:
2.河沙:
3.加气砖:
三、交货。
1.交货方法: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交货周期: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发货。
四、货款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押金壹万元整给乙方,待该项目所有材料供应结束,货款结清后,该订金需全额返还给甲方。
2.双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约定每月28日为双方结算日,甲方于结算日一次性结清该结算日前交易的款项,结算日后交易的款项于下一个结算日结算。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需妥善保管货品,且应在5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过程中产生的额外用。
2.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10%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前2日通知乙方备货,若因甲方通知不及时导致工期拖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该批退货货款的10%为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e-mail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购货单位(甲方):签订日期:
供货单位(乙方):签订日期: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十二
(2)法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2.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同上。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不服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20__________)__________民商初字第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3.上诉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4.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存在明显违约的过错行为,极大地损害了上诉人的合同权益,而在这种情况下一审法院却判决被上诉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放纵违约方,漠视弱者的合法民事权益,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对本案依法改判。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水泥购销合同书(优质13篇)篇十三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新版)。
四川省第十二届^v^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并将于206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届^v^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散装水泥的管理,坚持绿色发展,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v^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发展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水泥生产和使用应当坚持发展散装、限制袋装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的具体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应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散装水泥发展应用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优化产能、适应市场、规范发展的原则,编制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
市(州)、县(市、区)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
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编制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意见。
第六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符合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专项规划的前提下,应当维护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得限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经营活动的市场竞争。
第七条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企业符合国家有关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等规定的,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第八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用地,应当予以保障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安排。
第九条鼓励科研单位、大中专院校、企业等进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开发适合农村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配套装备。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先进适用技术与工艺、先进产品及配套装备的应用与推广,公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