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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一
面前这本书,面纱,thepaintedveil,bym,阮景林译,重庆出版集团,出版。
第一次听到这本书,是有一次跟宿舍老大聊qq,老大说,他最近翻译的一本书出版了,叫做面纱。我当时不是很在意,因为在宿舍的时候,老大就经常拿着英文文稿,在慢慢的翻译;除此之外,他最大的乐趣就是足球了。老大能在6人宿舍狭小的空间里,连续颠球500个,对于不会颠球的我来说,简直奉他为偶像。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是年初坐火车时读的《月亮和六便士》,读完之后很喜欢,也非常感谢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当然还推荐了《刀锋》(我还没买),但是手里却有《面纱》――1月1号,那天有一个晚会,据说晚会上要准备一些礼物,对于我这样不擅长也不喜欢交际却喜欢看书的人来说,只能买书当做礼物了。那天在第三极逛了逛,随便买了两本书,而后就看到这本《面纱》了,倒不是别的吸引了我,只因为不小心看到翻译者居然是老大,想到在宿舍时,他在琢磨是不是应该把hold翻译成“把持”、那个句子翻译出来后有“把持不住”的字样时,我们就取笑“把持不住”这个短语......那样的日子真的很快乐。
买《面纱》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去读它,甚至担心像蔡康永《丢书》(《有一天啊宝宝》)里说的那样:“‘得到的时候,好珍惜喔......’翻着某些书,心里还是忍不住会这样想,然后,默默地把它放到标志着‘不要’的箱子里”,还好这样的担心终于纯属多余――自从在《月亮和六便士》里见识了毛姆的尖酸刻薄却睿智犀利的笔调后,就一直想再读读他的小说。
《面纱》没有让我失望。从开篇的激情,到瓦尔特的出招,以及凯蒂在瓦尔特的引导下最终发现查尔斯的自私且愚蠢的嘴脸,正如作者在序言里说的,这是一部偏重情节的小说。直到新生活――可怕的、赴瘟疫区拯救灾难的新生活开始,瓦尔特从开篇的“懦弱”形象慢慢变得“伟大”(略微带着一点儿自己惩罚自己的倾向),同时凯蒂以自己的行动拯救她自己以及希望拯救瓦尔特,并从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得乐趣,获得新生,到最后瓦尔特在得知凯蒂怀孕且孩子的父亲有极大的可能不是他的时候,他还是那样的爱她,希望她离开瘟疫区,回到安全区去时,随着情节的发展,瓦尔特的形象也慢慢完整起来,最终在他感染了瘟疫于临死前掉了一句书袋(“死的却是狗”――戈德-史密斯《挽歌》,一个好心人在城里养了一只狗。起初人和狗相处融洽,但是有一天二者结下冤仇,狗发了疯病将人咬伤。大家都预料被咬的人将死去,但是人活了下来,最终死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蒂到瘟疫地区,起初是想害死出过轨的凯蒂,但最终凯蒂活了下来,瓦尔特死了),结束了整个人物的塑造。
瓦尔特是古怪的,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鄙视世俗的东西,却又不得不因为爱凯蒂而跟世俗生活打交道。当他发现他爱上的人并没有达到自己最初的期望时,他原谅不了自己,最终自杀式地拼命工作,试图拯救整个瘟疫地区。从纯粹的工作上来讲,瓦尔特是伟大的。
而主角凯蒂,在认清查尔斯的自私嘴脸后,虽然认为自己的丈夫瓦尔特是更聪明的人,但是由于瓦尔特孤僻古怪的性格,她始终无法去爱他。直到瓦尔特死掉,她似乎仍然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而她已然在修道院、在瘟疫地区,事实上已经享有了丈夫建立的威望。但是这个蠢女人,在瓦尔特死后,她竟然又被自私愚蠢但帅气的查尔斯勾引到了床上。自恋且自私的查尔斯得意极了。凯蒂却最终醒悟,自己不过是个玩物――屈从于低级的欲望,缺乏必要的自我克制,致使自己蒙羞,致使自己厌恶自己。直到最后她回到了父亲身边,决定爱自己的父亲,与他相依为命,满怀希望与勇气开始新生活时,她才最终领悟了生命的意义,尤其是,她对腹中小孩的期望,更是说明了,她对生命有了自己的认识,而不是世俗地如她那势利的母亲一般,对下一代怀有自私的期望。
整篇小说,充斥着毛姆一贯的尖锐讽刺,但那些机敏的对答、犀利睿智的谈话、跳出当前事件看事情的幽默感,却是令人赏心悦目的,这一点也正是我喜欢的,也是推荐我读毛姆作品的那位朋友的一贯风格;我喜欢这样的风格。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二
凯蒂的成长之路,正如瓦尔特所说,她是个庸俗,浅薄,虚荣的女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瓦尔特结婚只是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婚后出轨了唐生还毫无内疚,甚至觉得与瓦尔特发现了大不了和他摊牌。可是瓦尔特太爱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点还是深爱着她,发现凯蒂和唐生出轨后,给了凯蒂两个选择,要么唐生能够马上娶她,要么随自己去霍乱之城救死扶伤。
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选择,让凯蒂看清了唐生,瓦尔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尔特始终理智的头脑,虽然他最初没打算和凯蒂活着回来。我想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带绿帽子,尤其是被深爱的女人带绿帽子。在霍乱中,他们经历了无数,也让凯蒂真正认识了她的丈夫瓦尔特,她始终觉得她不爱瓦尔特,现在也不爱唐生了,当她以为自己得了霍乱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瓦尔特,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依赖的。
瓦尔特离世,凯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讽刺啊。当唐生的花言巧语向她袭来,她发现她还是爱这个男人的。而此时她却不能安然接受,她这样如何面对刚刚逝去的瓦尔特,如何面对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凯蒂变了,她不在只为自己考虑了。
当凯蒂回到英国,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的父亲也即将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凯蒂不再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她理解父亲,也原谅了母亲对她所谓的教育。
在经历了种种,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关键是肚子里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凯蒂最终会将她教育好。
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我觉得对瓦尔特十分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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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三
“我常问到你经济情况,怕你开支浩大,演出太多,有伤身体与精神的健康;主要是因为我深知一个艺术家在西方世界中保持独立多么不容易,而惟有经济有切实保障才能维持人格的独立。并且父母对儿女的物质生活总是特别关心。再过一二十年,等你的孩子长大以后,你就会体验到这种心情。”
羡慕傅聪有一个好父亲。
翻译家傅雷在儿子傅聪留学海外的过程中,先后写了近百封家书给他,教导他立身行事、爱国成才,把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融入了对儿子的谆谆教诲中。由这些信件汇集而成了《傅雷家书》——是一本教导中国孩子如何做人的书。
静静翻开《傅雷家书》,如深沉父爱一样,有许多足以令我感动的细节。譬如,身为父亲的傅雷为了弥补爱子因远离故土而产生的诸多对祖国传统文化的日渐陌生的因素,不顾重重的困难,坚持给孩子邮寄有关的书籍,从《诗经》、《楚辞》到宋词、明曲,还有自己的译作。在信笺中他阐述着民族的文化哲学思想,不止一次给儿子纠正用错了的字词,为的是让儿子明白: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他是足以骄傲的,因为祖国有着无尽的文化财富,一代又一代在所有中国人的血脉里传承着!
这不禁让我想起我的父亲。父亲是个严肃而又幽默的人,小时候,记忆中的他总是喜欢轻轻抚着我的小脑袋,给我讲历史故事、唐诗宋词。而现在,随着我的开销越来越大,父亲也外出赚钱,许久才回来一次。而他却没有像傅雷一样,不知疲倦地给我写信。但是我知道,父亲仍是很爱我的。
天下父亲,或许不会像母亲一样,天天守候在我们身旁。他们的爱,一直很安静。作文。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四
《面纱》,听书名就很毛姆。
书读到最后,有种喜剧却不流俗的欣慰。在这儿不想探讨面纱下的人性,况且也觉得“只可意会”。有人读小说会毕恭毕敬,斟酌人物形象,探索故事背后的人性思考;有的则只为读书,走进一个未知的故事,品尝读书的乐趣,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思索,或许看到一段历史,或许仅仅是一览而过心底留下一段故事。我则是后者。
这本书描写很细腻,又没有其他很多小说冗长的故事背景,故事情节精彩紧凑,读来淋漓尽致。故事情节给人很真实的感觉。
似乎有不少人不喜欢女主人公凯蒂,认为其爱慕虚荣。其实这又只能怪凯蒂呢?有个爱慕虚荣的母亲,并一门心思想让女儿嫁个有钱人家,从小被灌输这样的思想。而不由得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难免会心有不甘。抛开道德舆论不说,一切合乎情理。而凯蒂看清查理真实面目后即使查理夫妇笑脸相迎,仍然毅然决然离开查理,并一口否认孩子是查理的(虽然孩子很有可能是查理的),这些足以说明凯蒂逐渐发现自我,渐渐清醒。并且,当瓦尔特质问凯蒂孩子是否是他的时,凯蒂明知可以因此获得瓦尔特的关爱,却直言不讳告诉他自己并不确定。错的不是凯蒂,而是凯蒂的命运。最后凯蒂,与父亲的对话也足以说明凯蒂并不自私自利。
男主人公瓦尔特,一个内向不善言谈的君子。个人很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虽然在开篇查理的伪君子形象下光辉全无,但越往后读越发现瓦尔特是个真正的君子。
就这样吧,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是这样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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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五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感触深刻。我印象最深其中一篇名为“百家争鸣”的文章。
乍看题目——百家争鸣。哎哟,妈哎!百家?吓死人哦!
其实,百家争鸣的“百”并不是实数,而是形容各种学派数目之多。实际上,当时比较强盛的只有儒、墨、道、法、名、阴阳六家。此外,还有,兵家、农家、纵横家、杂家等等一系列思想家。每一家的主张各不相同。
儒家的创始人是秦秋末期的孔子,他主张恢复西周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战国时代,孟轲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学说。他讲究“仁义”,而且特别强调“义”,把它当作判断是非的标准。
后来,人们把儒家学说又称为“孔孟之道”。
儒家的另一位大思想家荀子,即荀况。荀子虽是儒家,可是跟孟子的思想不一样。他主张变革。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李斯都是他的学生。
法家的学说同儒家不同,代表人物韩非反对儒家提倡的“礼”和“仁”,认为那是行不通的。他主张“法治”,即由政府颁布一定的法令和制度。这些都是为了加强君主集权,所以那些改革的政治家都赞成法家的学说。秦王赢政就一方面重用李斯,一方面还特地召见了韩非。
道家的创始人是春秋末期的老子。到了战国时代,庄子(庄周)发扬了他的学说。道家的主张又与法家不同,他们反对繁琐苛刻的法令,认为这是天下不安定的根源,主张“无为而治”,要统法者满足现状,不要有所作为,一切听其“自然”。
道家的学说反映了不满现实却又逃避现实的思想。
墨家又有另外的看法。墨家的创始人是那位止楚攻宋的墨子(墨翟)。他认为社会之所以动乱,是由于人们不相爱,所以提出“兼爱”和“非攻”的主张,反对损害别人,反对战争。他还要求任用贤人,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
形形色色的学派,形形色色的主张,使人眼花缭乱。我认为,社会动乱,是因为——人们都太坚持自己的想法,都认为自己是对的,都不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为一点小事大动肝火,值吗?对了怎么样?错了又怎么样?真应了那句话:“世人黑白分,往来争荣辱。”
但是,每个观点也都有些道理,如果能够汲百家之长,补自己之短,世间就会安定许多。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六
全书的前3/4,一直不待见凯蒂,心想这样一个平庸的女人为什么不接受那么爱她又聪慧、仁爱的瓦尔特呢?直到瓦尔特临死时,她几乎乞怜的恳求他的原谅时,终于明白了,之前的她不过就是一个脆弱(如她自说)、贪婪、虚荣又愚蠢的女人,从小到大的环境、家教,让她渴望被瞩目、被重视。或许是母亲强势且自私的爱,或许是貌合神离的姐妹之情,以及从未体会过的父爱,让凯蒂那么渴望被肯定和被爱。
而瓦尔特内敛、含蓄却深沉的爱并不被凯蒂懂得,她要的是如查理那般直接了当、热情如火的表达,即便是口蜜腹剑也甘之如饴。一开始的凯蒂,无论从眼界、心胸、气质都无法理解瓦尔特的世界。所以她鄙弃之,把一切对生活的不满都归结于他对她的爱。看似无理,细思却是人之常情。
凯蒂的蜕变与成长源于太多因素。被伤害之后的绝望中,她渐渐醒悟情爱的虚无;在修道院的.所见所闻,使她一次次被修女们的信仰冲击,从而意识到自我的匮乏与残缺;在与韦丁顿一次次的交谈中,她又惭愧的发现自己是何等的目光短浅与卑劣无知。
瓦尔特有意的摧毁,却成就了凯蒂的觉悟。
“死得却是狗”,瓦尔特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已然意识到自己的错,也明白自己的死于任何人是最好的结果。
我在全书的最后几章,仿佛在凯蒂的身上看见了拉里的影子,或许又有些许索菲的面目。同样是在寻找,同样都在经历了无法言明的神秘体验后渐渐醒悟,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而回过头看,一开始的凯蒂又何尝不带有伊莎贝尔的样子呢?但比起《刀锋》,《面纱》更加现实,也更让我信服。
最后,毛姆借凯蒂对贾斯汀先生的那一番话,道出了全篇的意义,我们曾因愚蠢而犯下的错,和那些不得已经历的磨难,或许并非没有意义,它让我们看清了那条本就存在,却一直被心灵的雾霭遮住的路,并会心怀悲悯的一直独自走下去。
最后,那个曾让我不止一次讥讽和怜悯的凯蒂,用她自己决绝的方式与坦荡的心,让我对她肃然起敬。相信她的孩子,一定会像她期许的那样,成为一个自由、独立的人。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七
首先,喜欢《孙子兵法》这本书是为作者的意志力所折服。其作者孙膑,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武后裔。主要活动于齐威王时期。早年曾与庞涓师从鬼谷子习兵法。庞涓出任魏将后,妒孙膑之才而将其骗至魏,施以膑刑(割去膝盖骨),因有孙膑之称。后经齐国使者秘密接回,被齐威王任为军师,马陵之战,身居辎车,计杀庞涓,大败魏军。作为一个双腿残疾,行动不能自如的人,他忍辱负重的坚强意志力、对待自己的人生理想永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理念对我个人有着超强的震撼力。工作的艰辛、繁琐经常会让我失去耐心,业主们的不理解,也会让我在事业的追求中迷失方向感……这一切和作者的经历相比,又是多么的微乎其微啊,作者的经历更让我坚定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以及在这条理想的道路上走下去的信心。
其次,《孙子兵法》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结晶。美国人称《孙子兵法》为历史上最杰出的智慧,并成为美国高级军校的必修书目;日本人将《孙子兵法》列为商界领袖的必读书。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为古人的成就而自豪,更被这部经典的哲学著作、军事著作而深深的着迷。
当然,《孙子兵法》中最吸引我的还是书中的内容博大精深、思想深刻卓越,逻辑紧密严、韵味无穷。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不仅受军事学家所推崇,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关系等方面,也有着相似的联系。对我个人来说更是:“天机云锦用在我,剪裁妙处非刀尺”懂得变通的理解,很多理论、原则都是可以借鉴运用到工作中的。
1.《孙子兵法》中的“智、信、仁、勇、严”是将帅必须具备的五种能力;通过对比,我发现自己还不具备足智多谋、勇敢果断的能力,而工作中应当做到的赏罚有信还贯彻落实的不到位。自己仁爱部下、治军严明的管理理念更应该发挥的淋漓尽致。《孙子兵法》在用人方面更独到之处,在《始计篇》中提出“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强调将帅在治理军队、领导部属时要赏罚分明、恩威并重;作为一名基层工作的者,我的理解是亲爱士卒,使其心甘情愿赴汤蹈火,与主将同生死。但亲爱绝不是溺爱,更不是放纵,而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阵法整齐、调度有数。
2、在《军争篇》中,阐述了两军对垒战争的决策者一定要在战前做周密的计划,对战争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做出不同的估计和安排,也就是说,要打有准备之仗。这点对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作出了很好的诠释,面对日益复杂、变化加剧的外部环境,对团体和个人有了更高的要求。“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其中要点在“势”而不在“人”。人员的组织架构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而不是被动地对下属求全责备。它必须能因“势”的变化而变化,因地生宜,灵活运用,让每一位量才而用,恰到合适,掌握适度,发挥出作用。这里所讲的“势”与“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虚实篇)中所强调的“势”类似。
3.“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作战篇)要使军队英勇杀敌,就应该激发士兵同仇敌忾的士气;要想夺取敌人的物资,就必须借助于物质奖励。企业若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一个颇具战斗力的团队,就应该提倡一种“同仇敌忾”的团队精神。正所谓“上下同欲者胜”(谋攻篇)一样的道理。在物业工作中,必须重视绩效管理,同时辅之激励手段,如物质奖励、精神奖励。随着人们对需求的不断提高,从生理需要慢慢上升到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所以有时候在会上的一番表扬可能来得更有效。这点于“夫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虚实篇)中强调的“避实击虚”的效果一样。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尽量做到投其所需,实现激励效果。
初读《孙子兵法》时,只觉得晦涩;再读《孙子兵法》时,脑袋有几分会思考了,好像是有那么回事;如今,又捧起《孙子兵法》一书时,思绪万千,感悟良多。学习“孙子兵法”,真的感受到中华文化的深厚与精髓,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我们的老祖宗原来在数千年前就已认知和分析得如此确切与深透,使我们不得不深深感叹前人的伟大和华夏文明的精深的同时,多读读我们中国人自己的文化经典,多读多思考,才能发觉其中无穷的智慧,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就。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八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举国上下沉醉在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这时期从表面看来,好像太平无事,但骨子里各种社会矛盾正在加剧发展,整个王朝已到了盛极而衰的转折点。
在康熙、雍正两朝,曹家祖孙三代四个人总共做了58年的江宁织造。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接驾的阔差。曹雪芹生长在南京,少年时代经历了一段富贵繁华的贵族生活。但后来家渐衰败,雍正六年(1728年)因亏空得罪被抄没,曹雪芹一家迁回北京。回京后,他曾在一所皇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境遇潦倒,生活艰难。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酒常赊”。《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创作的。创作年代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
开卷第一回第一段《作者自云》即是曹雪芹自序。在这篇自序中,曹雪芹以真实身份出现,对读者讲述写作缘起。据他自述,他是依托自己早年在南京亲历的繁华旧梦而写作此书。因流落北京西郊,碌碌无为,一事无成,猛然回忆起年少时家里所有的女孩儿,觉得她们的见识才气远远超过自己,不禁深自愧悔。祖上九死一生创下这份家业,自己身在福中,却不务正业,不听从父母老师的管教,以致长大后一技无成,半生潦倒。曹雪芹将这段经历和悔悟写成小说,就是要告诉读者,虽然自己罪不可免,但那些女孩儿都是生活中实有其人,万不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使她们的事迹湮灭无闻。一念及此,心旌荡漾,一切困难都不在话下。何况乡野生活悠闲自在,风光宜人,更令他思如泉涌,下笔如神。曹雪芹自谦才疏学浅,只得用市井白话来写这部小说,意在为那些女孩儿立传,排遣自己的苦闷,兼以供读者把玩赏析。
《红楼梦》是一部内涵丰厚的作品,《好了歌》和《红楼梦十二支曲》提示着贾宝玉所经历的三重悲剧。作者将贾宝玉和一群身份、地位不同的少女放在大观园这个既是诗化的、又是真实的小说世界里,来展示她们的青春生命和美的被毁灭的悲剧。作品极为深刻之处在于,并没有把这个悲剧完全归于恶人的残暴,其中一部分悲剧是封建势力的直接摧残,如鸳鸯、晴雯、司棋这些人物的悲惨下场,但是更多的悲剧是封建伦理关系中的“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所造成的,是几千年积淀而凝固下来的正统文化的深层结构造成的人生悲剧。小说描绘了上至皇宫、下及乡村的广阔历史画面,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封建末世复杂深刻的矛盾冲突,显示了封建贵族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衰败的历史命运。尤其深刻的是,在小说展示的贾府的生活图画里,显示出维持着这个贵族之家的等级、名分、长幼、男女等关系的礼法习俗的荒谬,揭开了封建家族“温情脉脉面纱”内里的种种激烈的矛盾和斗争。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九
犹记得小说开头写了这样一段话:“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山水之间亭亭立着一座房屋的画面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多个“一”字的运用,既有落寞孤寂之感,也有恬静闲适的意味。
说到小说中的人物,其实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爷爷。大老要求亲,他似是在鼓励大老时的温柔和蔼,他奔走于市里与小山城之间的疲惫与劳累,他笑脸相迎问到别人关于大老、二老时的恳切,他收了人家免费送的猪肉却把钱放进人家竹筒里的真诚……一幕幕影像,都在我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
多么善良温和的老人,为可爱的小孙女操碎了心。他怕自己一把老骨头挺不住了,丢下可怜的小姑娘独自一人没有人来照顾,又怕她照顾不好自己;他身体开始不适的那次,强忍着苦痛也要给孙女一个笑脸,舍不得她有半点担心;他戴着一顶草帽,顶着烈日去问大老时,汗珠颗颗分明地挂在他脸上,愁闷的神情散不去,却仍是那样温柔地面对小孙女;他尊重翠翠,不强求她做不喜欢的事;他爽朗的笑如可口多汁的脆梨……这是一份如此纯净的爱!
即使再爱,爷爷终是离开了。顺顺家的冷淡、翠翠外柔内刚的性格、当年女儿的惨死……白塔坍塌,人未还。爷爷走了,翠翠恸哭良久,也明白了爷爷生前没提到的一切,终日守着渡口等候二老回来。结尾是开放式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爷爷的淳朴、对孙女浓浓的疼爱让人心疼,令人感动;翠翠的纯美、善良、坚强,不仅吸引着大老、二老,更成了人们心目中纯洁美好的象征。这本小说中,每个人、每件事,都那么打动人心,与当今这嘈杂、欲望化的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更是我如此喜欢《边城》的原因。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
我读了《城南旧事》,并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书中讲了林海音童年时代的生活。
我们也曾经像英子一样唱那首忧郁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我们一直都在离别,和我们的朋友,家人,旧时光里的自己,在哀叹离伤的同时,我们发现自己已经悄悄的长大了。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一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由我国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作。每每捧过《西游记》,总有一番热血由心头奔向全身,促使我全身心地去端详字里行间中的每一点精彩。
吴承恩根据唐初玄奘西天取经改编成了《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八十一难!为什么他们不放弃呢?或许这也是《西游记》常常附在我手心的原因之一吧。
说到“斩妖除魔”,首先想到的就是孙悟空了。孙悟空机智勇敢,无所畏惧,总能乐观地面对一切,而且会七十二般变化,火眼金睛,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妖怪,必定会与妖怪战斗到底——这也体现了他的斗争精神!在西行过程中,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如果没有他,唐僧就难以难取得真经了。
说到唐僧,我就由不得心生怒火。唐僧像老鼠一般胆小,绵羊一般软弱,也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怕事,是非善恶不分,导致孙悟空几次被误解,被驱逐!不过让人感到欣慰的是他的善良。正因为此,他方才打动了上天,成功取到了真经。
正是这些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与丰富多彩的情节设置,才使得《西游记》妙趣横生。
读完《西游记》后,我感触甚深——人生的价值贵在困难重重而不是一帆风顺,只有遭遇得多、克服得多,团结协作、互爱互助,才能横斩漫漫路之风云,人生才会变得精彩而没有一点遗憾。
回想一次集体活动,是挑战“六人七足”的团体比赛。比赛之初,我方两步未到就全都摔了个“狗啃泥”,场面也是“催人泪下”。接着,我们连试了好几次,还是没能走下去。当第六次摔倒时,有一位已经摔得手臂都肿起来的同学大声喊道:“再摔几次我们就可以到轮椅上享受余生了!倒不如放弃算了!”放弃吗?这个问题一直在我心中乱撞着。清风抚了抚我腿上的瘀伤,灿阳使我浑身燥热。这时,孙悟空不知不觉来到了我的耳畔,活泼而有力地跳来跳去,说:“这点困难都把你难倒了?俺老孙可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方能取得真经,赢得古今中外众人之赞赏。可你呢?这才刚刚开始就想要放弃了?那我何必远行西天呢?”他的这番话,使我的好胜心愈发愈强烈:“放弃什么,难道就让这些伤白挨了吗?放弃以后我们就会舒坦地度过这一天吗?”好像也正是因为这些话,重振了我们队的士气。我们开始计划起来,如何走得更稳,如何走得更快……最终,我们以第一名的佳绩赢得了这场比赛的胜利!“我觉得你越来越像孙悟空了!”这自然是对我的赞美,或许事实也真是这样。至于那些放弃的队,只能沉浸在在伤痛与懊悔的折磨下了。正是因为孙悟空,我们才能一鸣惊人,创造佳绩。再看看那些伤——何必在意呢?它是我们人生中一个重要而精彩的“里程碑”。
水滴因穿石而受人赞叹,星星因黑夜而变得闪亮,荷花因出淤泥不染而显得纯洁。而人,必将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斩妖除魔”,才能在狂风暴雨中毅然生长,拥抱骄阳,收获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二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三
如果你一夜之间从富翁变成了身无分文的“野人”,如果你从一栋别墅突然移居到一座廖无人际的荒岛,如果你从原本衣食无忧的日子突然变的一无所有。如果这三种情况同时出现发生在你身上,身处廖无人际的荒岛中身无分文的你,会怎么做?会勇敢面对?或是自生自灭?相信许多人都会选择自身自灭吧,但是伟大的鲁滨逊先生却没有!他不仅没有,还在这荒岛中快乐的生活了28年。
我一次又一次的捧着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一次又一次的感慨鲁滨逊的伟大。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滨逊沉船遇难后沦落到了一个了无人迹的荒岛后是怎样克服种种困难在荒岛生活的。即使这是个荒岛,但是鲁滨逊却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乐观的生活态度,战胜了种种困难并回家。还让这片荒岛变的不在像荒岛。他刚来到荒岛发现了一艘船,并从船里带回了许多吃的和工具还有生活用品。他砍下树木建了一座简单的房子。不仅如此,他还学着种下了水果蔬菜。后来还打败了几个食人肉者并救下了“星期五”。在几年后,鲁滨逊帮助了一位英国船长,并和星期五乘他的的船回到了英国。
这本书的每一个情节,每一个段落,都是那样的感人肺腑,使人经久不忘。当我读到鲁滨逊打败食人肉者并救下了星期五的时候,我觉得鲁滨逊是如此的勇敢!但我同时也感觉自己是如此的脆落,如果换做是我看到这一幕,我肯定哪凉快哪呆去了。还有一点实在让我佩服,鲁滨逊居然在荒岛中淡定的生活了28年!如果是我,别说28年了,就算是28个小时都很是困难!鲁滨逊可真是厉害啊!这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情节会让你感慨的。我每次读这本书时,就感觉自己去身临其中。
对比起鲁滨逊先生,我觉得自己是如此的不堪一击,而且没有一丝的独立精神。假如我要一个人去旅游的话,我必须带一本我没有看过的书和我的手机。无聊的时候,可以看看书,可以和朋友聊聊天,打一打游戏。还需要父母给我准备好钱。如果我没有手机和书本,我一定会很无聊的。如果我没有父母给我准备的钱,我哪来的食物?拿来的生活用品?哪来的住处?可见我多么依赖父母!可伟大的鲁滨逊先生刚来到荒岛时既没有手机也没有钱,甚至任何生活用品都没有!但是他还是没有选择放弃生活,他那种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积极向上的心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我觉得鲁滨逊先生那乐观的生活态度就像我们的学习态度一样,不能因为一次成绩跌落的很大就慢慢的放弃学习,而是应该像鲁滨逊先生一样找到更好的学习方法更加努力,说不定你下次考出来的成绩将会是你的最高纪录呢!我决定我以后不能再那么的依赖父母了,而是应该要自己慢慢独立,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明天和意外不知道那个先来到,所以我们要自己独立。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有乐观的态度,要慢慢的培养独立精神。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四
《西游记》中的`四个主角形象塑造十分鲜明。
其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孙悟空。孙悟空是勇敢的化身,七十二变和腾云驾雾的本领让我每次无不叹为观止,他就像现代影视里的superman一样除魔为道,维护正义。他热爱自由,性行不羁,一直是西天取经队伍里的主力。
唐僧,执于善心善念,一心向佛,认为世间的所有物都是善良的,却多次因此被妖魔鬼怪捉去。他的善性太过于偏执,而不能明辨是非曲直,几次错怪孙悟空并将其赶走,这也是我讨厌唐僧的重要原因之所在。但因为他一直坚定着想要普渡众生的信念,才团结了取经队伍。
而猪八戒,他好吃懒做,做什么总想着吃和偷懒,不能消除杂念一心取经,几次三番的怂恿取经队伍散伙,并多次在唐僧耳边吹风,说孙悟空的坏话。但也在一直尽力努力的保护唐僧西天取经。
沙和尚,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憨厚老实、任劳任怨的形象。队伍里的行李一直都是他在挑着,但他并没有丝毫抱怨。他十分平和安静,以至于很多时候让人都忽略了他的存在。他在队伍里能力最弱,到也在一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己的事情,不给别人添麻烦。
总而言之,《西游记》中塑造的师徒四人的形象、性格特点大相径庭,但人物个性十分鲜明。其中不同性格的人相辅相成,组合了一只完美的取经队伍。
这对我们今后的写作,塑造人物形象也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西游记》是一部十分优秀、具有价值意义的神魔小说,无论看多少遍都无法厌倦。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五
去年,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三字经》,我认真地读了起来,发现它还真的是“耐人寻味”呀!它讲述的是人们做人的准则,是一本非常具有启示性的书,我就从其中获得了很大的收获。
《三字经》里我最喜欢这两句:“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与长,宜先知”。这两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懂得要孝顺长辈、要懂得谦让。想想我以前,都是衣来张口、饭来张口,所有事情都是爸爸妈妈帮我安排好。我知道了这两个故事后,觉得非常惭愧,决定要向他们学习,不仅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还要帮爸爸妈妈做一些家务,并要孝顺父母;在和同学、朋友们一起时,不要逞强,要懂得礼让。
当我把饭菜端到桌子上时,爸爸回来了,一脸惊讶地看着我:“我们家的小公主什么时候学会做饭了?”“我不知做得好不好吃,请你先尝一下吧!”“只要是你做的,一定是吃的!”妈妈不知什么时候也凑了过来,满眼泪花地对我说。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我又大声地读起了《三字经》。《三字经》,我人生的路灯,它将照亮我前进的征途。
《三字经》是中国古代的蒙学著作,自问世以来,一直是中国儿童启蒙的必读书,影响极其深远。《三字经》篇幅虽然短小,内容却非常丰富,被誉为“袖里通鉴纲目”。
《三字经》是灿烂的中华文化的精华,是国学经典之一。它易读、易记、易解。《三字经》内容丰富多彩,有自然常识、有历史故事、有道德常规、也有人生哲理。它教会我们知识,也教会我们做人做事,还教会我们要认真读书以及如何读书。
《三字经》中有这样的诗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意思很清楚,一块玉石不经雕琢是不能成为一件玉器只是一块玉石。人不学习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合适什么是不合适。而“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意思是说:孩子小时应特别注重三个方面的.学习:亲近良师、亲近益友,要学习礼貌懂规矩。
我非常喜欢“孟母教子”的故事。讲的是孟子幼年因住在墓地附近,学了许多丧家哭泣的言语动作。孟母就把家迁到市镇上,孟子便整天学着模仿商人做买卖。孟母又把家迁到了学堂旁,孟子终于学到了礼仪和文化知识。这说明环境对人的成长是很重要的。
《三字经》教导我们要孝顺父母,要好好学习,友爱兄弟姐妹,礼貌待人,勤奋好学,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觉得我们应该要好好地学以致用,并且还要好好的传承下去。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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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
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
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经典名著面纱读后感(热门17篇)篇十七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关于我们青少年成长的小说--《羽毛男孩》。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妮奇·馨娜写的。故事的主人公住在英国一个临海城市,12岁的罗伯特是班上最倒霉的男孩,他长得一副弱小的样子,还总被同班一个叫尼克的同学欺负,被起难听的绰号,他的父母也离婚了,虽然他们似乎仍都爱着他,但爸爸已经有了新家庭,事实就是如此。
我喜欢《羽毛男孩》中的每个人物,因为馨娜奶奶把他们每一个人都栩栩如生地塑造出来了。我喜欢的人物有:瘦弱的罗伯特,因为他勇敢;凯儿,因为她可爱;爱捉弄人的尼克,还有--爱说故事的凯瑟琳,奇怪奶奶的艾迪丝等等。每个人物都有特点,所以我喜欢。
直到有一天,在在学校推行的一个与赡养院老人们的互动活动中,他认识了艾迪丝,而这个似乎患了重病,总有些神经兮兮的老太太开始就告诉了他一个地点,并且让他一定要去。那是孩子们中间流传的、镇上有名的恐怖之地废弃房屋“机会之屋”。传说中,曾有一个以为自己会飞的男孩在那里的顶楼坠落而死。罗伯特虽然沉默寡言,蛤对承诺却出乎意料的执着。他慢慢地明白原来在屋里有一个能采ji火鸟羽毛并能做火鸟羽毛的宝贝。他一定要缝制一件用火鸟羽毛做的衣裳,艾迪丝老太太才能找回歌声。可是,要稀有的火鸟衣必须要ji齐几千根火鸟毛才行,但他并不气馁。在机会之屋开始他的冒险之旅。
我很欣赏罗伯特的勇气与勇敢;想想看,那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地方,完全可以使一个大人打冷战,但罗伯特还是去了。
《羽毛男孩》不只是一个小男生如何摆脱被同学欺负的境地的故事,它更是一部关于少年的心灵成长、寻找自我的小说。寻找生命中能够让自己飞翔起来的羽毛,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决不退让,决不放弃。它的故事情节轻松又紧凑,读起来紧张刺激,却又很感人。它用富有喜剧感手法描写了少年的勇气、记忆、朦胧的喜欢与改变自己和周围世界的力量。被国外媒体评价为“读起来让人欲罢不能的作品”。
有时我会看得仿佛身在其中,以为自己就是罗伯特,每走一步都是提心吊胆,因为这里实在是太黑了,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不测,但是他朝着自己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凭着他那股绝不退让,绝不放弃的精神终于获得了成功,并且他的这种精神还深深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以前欺负他的孩子王尼克也跟他和好,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罗伯特道歉,这一刻罗伯特流下了热泪,他重新找到了自信,从此,不在人家面前抬不起头,而是更多的受到了别人的尊重。
作为一个与罗伯特同龄的我,也要向他一样,向着自己的目标不离不弃,在困难与挫折面前绝不退缩,绝不放弃,寻找自信,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