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租赁物品的使用条件和权责关系。需要了解一些租赁合同的模板吗?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参考。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一
第一条租赁钢瓶数量及金额规格。
第二条租金和押金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正确使用钢瓶;。
3、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技术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租赁期间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气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和押金。
3、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安全使用钢瓶,妥善保管好钢瓶,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并在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将钢瓶退还甲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钢瓶。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交付钢瓶或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应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钢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在租赁期间发生毁损或其他可能影响钢瓶安全使用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修复或更换,因钢瓶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瓶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逾期未退还钢瓶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钢瓶押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乙方退还的钢瓶应是从甲方租用的钢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押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订有《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的,对应的《供应合同》效力终止时,本合同效力相应终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二
甲方:
乙方:
今由甲方向乙方免费出租咖啡机壹台,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出租内容:
二、以上报价均不含税,不含运费。
三、付款交货方式:现款现货。
四、合同协议期间,若咖啡机发生故障,甲方负责免费维修保养。如机器的故障或损坏是由乙方人为造成,应由乙方承担维修零件费用。如乙方在租用期间将咖啡机遗失,乙方按咖啡机每台3200元扣除累计折旧后(每月折旧按人民币50元计算)赔偿给甲方。
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合同协议期间,设备所需原料必须在甲方购买以保证设备正常运作。乙方承诺甲方为咖啡机所用粉料的独家进货供应商。若经甲方发现乙方于合同协议期间购买其它厂商的粉料,为赔偿甲方损失,乙方须按原价人民币3200元购买咖啡饮料机。
七、本合同从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八、争议解决方法:
1、双方协商解决2、按合同法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为正本。
甲方:郴州市____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人:(签章)。
电话:0735-____。
传真:0735-____。
地址:郴州市____号。
日期:20xx年8月21日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传真:
地址:
日期:20xx年8月21日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的安全管理,维护广大用户的利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单位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等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七)配合气瓶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在充装工作中绝不充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瓶:
(一)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二)非自有产权气瓶、非托管气瓶;
(三)制造日期无法确认、报废气瓶或使用年限超过规定的气瓶;
(四)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期限的。
我单位郑重承诺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充装单位(盖章)。
充装单位法人签字: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四
第一条租赁钢瓶数量及金额规格。
第二条租金和押金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正确使用钢瓶;。
3、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技术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租赁期间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气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和押金。
3、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安全使用钢瓶,妥善保管好钢瓶,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并在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将钢瓶退还甲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钢瓶。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交付钢瓶或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应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钢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在租赁期间发生毁损或其他可能影响钢瓶安全使用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修复或更换,因钢瓶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瓶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逾期未退还钢瓶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钢瓶押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乙方退还的钢瓶应是从甲方租用的钢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押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订有《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的,对应的《供应合同》效力终止时,本合同效力相应终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各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
1、租赁车辆基本信息。
租赁车辆详情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交付的租赁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行驶牌证齐全有效且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已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相应保险;。
(4)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5)车内配备有效的车用灭火器、故障车警示标志牌和必要的维修工具。
第二条租赁车辆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用途应当为日常自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非法营运活动,具体用途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赁车辆的期限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
第四条租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车费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务费、超时费、超程费及约定的其他费用。租车费用标准及租金支付方式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2、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不受国家或本市采取的限行措施影响。
3、承租人应当在还车时一次性结清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租车费用。
4、出租人应当在收取租车费用后及时向承租人开具符合规定的等额发票。
第五条租车手续及车辆交接。
1、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证照种类提供证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验,并经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交出租人存档。
2、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交接车地点及方式,办理取车及还车时的车辆交接。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共同对租赁车辆状况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进行现场检验,确认无误后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签字确认的《车辆交接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条履约担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方式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担保范围包括: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通违法罚款、交通事故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合同约定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2、选择保证金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交纳保证金。出租人应当在收取保证金时向承租人开具相应单据,并不得将保证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及保留交通违法保证金外,出租人应当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剩余交通违法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保证金退还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3、选择银行卡预授权担保方式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担保。在合同终止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时,除扣除担保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承租人应当同时提供合同约定额度的银行卡预授权作为交通违法行为的担保;承租人交还租赁车辆后,除扣除交通违法责任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款项外,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撤销剩余预授权冻结额度。预授权冻结额度不足以支付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款项,或撤销预授权冻结额度后发现存在其他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其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4、选择保证人担保方式的,保证人应当按照出租人要求办理担保手续,并在担保范围内为承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第七条出租人权利。
1、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在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过合理方式了解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
4、合同终止时收回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八条出租人义务。
2、交付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租赁车辆技术状况、性能信息及保险信息;。
3、负责租赁车辆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5、因承租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需由承租人承担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的,收取维修费用应当公平、合理,并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项目和修理工时等原始清单。
6、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7、按照合同约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保险并承担相应保险费用;。
8、对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九条承租人权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2、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车辆;。
3、要求出租人对租赁车辆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
4、获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获得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出租人负责租赁车辆的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第十条承租人义务。
1、如实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证照原件及其他手续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车费用、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4、按照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车辆,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
(2)利用租赁车辆牵、推其他物体;。
(3)利用租赁车辆运输、存放危险品或违禁品;。
(4)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5)利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任何有损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6)将租赁车辆交由无驾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与租赁车辆不符等人员驾驶;。
(7)酒后驾驶或吸食(注射)毒、国家管制的精神品或麻醉品后驾驶租赁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情形下驾驶租赁车辆。
6、协助出租人按照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正常保养、机动车检验;。
9、对非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的救援,应当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并可以自行选择救援单位;。
10、合同终止时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有效证件标志。
第十一条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1、承租人应当对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及时、主动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并在处理完毕后及时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发现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限内有尚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人应当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15日内处理完毕。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处理完毕的,出租人有权将承租人或合同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将该等信息列入汽车租赁行业承租人失信记录。
第十二条保险与事故处理。
1、出租人应当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保险,租赁车辆已投保的险种及金额见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比照保险公司保险赔付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有权在出租人已投保险种及保险金额外要求增加保险险种或保险金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车辆出险后,承租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现场,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险,并协助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
3、属于承租人一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超出保险实际理赔范围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属于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出租人向该第三方追偿,承租人应当提供相应协助。
4、承租人应当协助出租人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及时将保险理赔所需资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人先行垫付,并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保险公司赔付后3日内结清。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该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5、如租赁车辆被盗抢,出租人承担不低于8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租人承担不高于2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第十三条出租人违约责任。
1、逾期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未交付车辆日租金标准的20%支付违约金。
2、因出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认定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该租赁车辆租金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补足。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出租人应当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按照停驶期间该租赁车辆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停驶时间超过3日的,承租人还有权解除合同,或聘请其他第三方提供维修救援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4、未按照合同约定结算、退还承租人租金、保证金、保险垫款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费用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承租人违约责任。
1、承租人逾期交还租赁车辆或租赁车辆每日行驶里程超出合同约定公里数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时费或超程费。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车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当将余款退还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除应当承担相当于交通违法罚款金额的款项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照该租赁车辆日租金标准的1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转借、转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租赁车辆或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3)利用租赁车辆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的;。
(6)拒绝协助出租人维修、保养租赁车辆或按时参加机动车检验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赁车辆损坏、灭失或无法收回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公安机关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租赁车辆被扣押期间的租金及由此导致的其他损失。
7、未尽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义务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办车辆号牌、有效证件标志所需费用及租赁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金。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约定的方式依法解决。
第十六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在《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中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或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责任、加重承租人责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2、《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及《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六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北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年九月。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第一条租赁钢瓶数量及金额规格。
第二条租金和押金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正确使用钢瓶;
3.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技术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租赁期间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气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和押金。
3.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安全使用钢瓶,妥善保管好钢瓶,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并在合同终止后日内将钢瓶退还甲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钢瓶。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交付钢瓶或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应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钢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在租赁期间发生毁损或其他可能影响钢瓶安全使用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免费修复或更换,因钢瓶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瓶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逾期未退还钢瓶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钢瓶押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五)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乙方退还的钢瓶应是从甲方租用的钢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押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订有《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的,对应的《供应合同》效力终止时,本合同效力相应终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七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第一条租赁钢瓶数量及金额规格数量租期租金押金备注。
第二条租金和押金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正确使用钢瓶;
3.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技术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租赁期间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气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和押金。
3.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安全使用钢瓶,妥善保管好钢瓶,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并在合同终止后日内将钢瓶退还甲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钢瓶。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交付钢瓶或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应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钢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在租赁期间发生毁损或其他可能影响钢瓶安全使用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免费修复或更换,因钢瓶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瓶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逾期未退还钢瓶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钢瓶押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五)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乙方退还的钢瓶应是从甲方租用的钢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押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订有《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的,对应的《供应合同》效力终止时,本合同效力相应终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八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租方:
出租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
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1、租赁期限暂定为。
2、实际租赁期限从20xx年月日起至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时止。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1、租金计算方式:
2、相关费用:钢管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终止后由乙方负责运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调人员帮助乙方装运钢管。
3、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需出厂单)。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的违约金,直至实际送达之日。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截止日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计算,直至实际运离场地之日。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九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
北京市。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正确使用钢瓶;
3。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技术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租赁期间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气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和押金。
3。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安全使用钢瓶,妥善保管好钢瓶,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并在合同终止后日内将钢瓶退还甲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钢瓶。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交付钢瓶或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应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钢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在租赁期间发生毁损或其他可能影响钢瓶安全使用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免费修复或更换,因钢瓶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瓶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逾期未退还钢瓶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钢瓶押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乙方退还的钢瓶应是从甲方租用的钢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押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订有《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的,对应的《供应合同》效力终止时,本合同效力相应终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十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向甲方出租一平方米作为营业用房,双方应遵守以下约定:
五、租赁合同未满的,甲乙双方不得无故退租或退房、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十一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为租赁____生产车间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方将位于公司内新建的二号车间、氧化锌炉一座及有关生产附属用房,租给承租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五年,即从20__年3月30日起至20年3月30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万元,五年合计__拾万元,此款在合同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水、电、路接通铺平;租赁期间该生产车间使用的水电单独装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
2.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所租厂房设备在承租期间一切维修费用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按能够生产的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厂房产权及为生产所置附件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在本合同条款内承租方有权转租,若因国家(政府)明令禁止生产该产品,所剩年限的租金按每年贰万元计算返还50%给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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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租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有关税收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其它相关单位收费均由出租方负担。
五、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测定因素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上述条款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取信于对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出租方:
见证人签字:(签字盖章)
承租方:
日期: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该房屋租金为(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_日交付给甲方。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收房租不予退还(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乙方首次缴纳房租时须同时向甲方缴纳押金元,作为在房屋租赁期间的合同担保,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内物品设施的损坏、租赁期间使用房屋产生的未予缴纳的相关费用、合同违约金等首先在押金款中予以扣除,租赁期满,剩余部分在乙方交付房屋时返还。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____间(套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和设备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转租、转租、转让、出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互换的;
2.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租金拖欠__个月或空置____个月。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该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适当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每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乙方应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先交钱后用。每____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期结束前____天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内,甲方应定期对租赁物及其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确保不漏水、不进水、三通(室内给排水及照明)、门窗完好,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2.乙方需要与第三方交换场地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电视、电话、环卫、物业管理费。所有民事纠纷由乙方负责。水、电、气的基数为:__________吨水,____度电,____立方米气。
第七条甲方收取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未支付租金的,应按日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租赁物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转让,解除租赁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约定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仍有权按约定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按天支付违约金后,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诉。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或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对因市政建设导致的租赁房屋拆迁或重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多退少付。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十四
合同编号:
承租方:出租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1、预计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1、租金依据实际使用的租赁物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进行计算。
2支付时间:
出租人应于承租人通知租赁日期前 天将租赁物送至施工现场,按承租方指定的卸货地点码放整齐,并由出租人承担运费、搬运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以及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承租人于退租前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到通知后的 日内与承租人共同在施工现场或仓库清点、验收租赁物,并由双方签认收到的租赁物清单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如出租人对回收的租赁物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否则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对因政策、政府行为等特殊情况和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期间和春节放假期间,承租方不支付在此期间租赁费。
2、出租方的业务员在履行合同时必须提交出租方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出租方如更换业务员,应及时通知承租方,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问题由出租方自行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为体现双方合作的诚意及加强巩固双方合作关系,双方相互承诺,合同债权不转让给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都属无效债权、债务转让。
4、出租方必须无条件保证满足承租方项目工程的使用,在履行过程中,如经承租方连续2次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仍不能及时供应、更换时,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5、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应符合国家、本合同履行地省市的相关质量标准,并向承租方提供租赁物在建委等部门的备案资料。如因租赁物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均有出租方承担。
6、各种租赁物的进退场由承租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生效;出租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生效。
第十一条、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执份,承租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十五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所的坐落、面积、设施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租赁路号物业(以下简称“场所”),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半地下室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平面图)。该场所需乙方自行装修设计及添置设备(乙方总投资费用不得低于万元)。
2、乙方承诺在上述租赁的场所仅用于从事“洗浴休闲中心”项目之用。在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场所的用途。
1、租赁期限自xx年月日(暂定,以实际接受日为准)至xx年月日止,共计5年。
2、5年期满后,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可将设备带离。
3、若乙方5年期满后愿意续约,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续约。
三、租金。
1、在签订本协议书后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定金。
2、甲方同意在xx年月日前向乙方移交场所,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开始营业后,定金万元转化为场所正常使用及按时交纳租金的保证金。租赁期满,乙方交还所租赁的场所,甲方在日内退还保证金。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交还的场所有缺损,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价款,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3、租金费用:
(1)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年(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为万元/年。
(2)自xx年月日起,每年租金费用在万元/年基础上递增5%。
(3)甲方同意在第一年的租赁期中给予乙方三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即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为免租期。由乙方用于装修、布置和申办相关经营手续等,乙方应力争在免租期届满前开始营业。
(4)乙方必须在每年月日前和月日前支付下一个半年度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须按所拖欠租金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60天不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而引起的相关法律与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每半年支付租金后,由甲方提供发票给乙方入账。
四、其他费用。
1、该租赁场所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及水费、电费、煤气费、通讯费等日常经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租赁期间为乙方在场所区域内提供免费的停车场地。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在客房、大堂及酒店内外的广告宣传位置。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经甲方确认后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自行承担因广告而产生的一切义务。
五、场所的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租赁场所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应确保该租赁场所内水、电、通讯等各项设施的正常供给。如出现系甲方责任所造成的设施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营业,并且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经济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及业主之责任所产生的诸如断电、断水等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经济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尽可能事先将有关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或检修事项告知乙方。
3、乙方在经营中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间,涉及物业管理内容及费用,由乙方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开业协助和办理必要的与场所本身有关的资料和证照,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独立、自主经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例如:与顾客之纠纷、内部劳资关系纠纷、债权债务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员工的招聘、管理、支付的各类费用等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3、甲方应给予乙方在本酒店订房的优惠协议价格。
4、合同期未满,乙方按合同进行正常经营,但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暂停营业,甲方应免除乙方暂停营业期间的租赁费。
5、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况单方面终止协议:
(1)乙方不按协议时间交纳租金;
(2)乙方违法经营受到公安机关查处,对酒店造成严重影响;
(3)乙方不接受甲方规劝,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用途或转包给他人的,但乙方在股权不少于51%的条件下,租赁该房屋后与他人合作、合股、合伙经营的,不作为转包。上述甲方单方面终止协议,视作乙方未履行合约,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扣留,作为赔偿或补偿之费用。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上海市的有关行业法规、制度及相关政府规定等,独立经营并承担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2、合同期未满,如不属于不可抗力,而是甲方出于其他原因提出中止合同,则甲方除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当月剩余时间相应的租赁费外,并补偿乙方经评估后的相应的总装修费用的损失。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在确保乙方正常经营情况下对水、电、煤所采取的各项节能规定。
4、乙方应为甲方的贵宾提供vip优惠卡(最优惠价格),并提供酒店住店客人优惠价格。
5、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经营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擅自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外立面及结构性更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八、协议的解除与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但须经双方的书面确认。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若因甲、乙双方各自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及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需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
九、其他条款。
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申请仲裁。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产生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钢瓶租赁合同(汇总16篇)篇十六
门面租赁合同范本_租赁合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门面租赁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甲方(出租人):周**,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乙方租赁甲方长沙东大门市场内上下两层商住楼**栋第**号整栋进行经营,建筑面积为78.3平方米。
第2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第3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每年 元。
第4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甲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5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6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7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8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9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10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1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2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1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或自主经营,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1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1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1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1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1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1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20条 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2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2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