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作总结既是对自己工作的梳理,也是对团队工作的梳理,有助于促进团队的协作和提高整体工作效能。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写月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一
(一)重巡察,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3月22日至6月21日对中心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其中包括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两项专项巡察。中心党总支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按照巡察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文字汇报材料,及时提供相关工作台账和资料。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自觉诚恳接受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确保巡察组全面掌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同时,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及时做好各项整改工作。通过本次巡察,中心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高质量推进我市公积金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廉政,落实两个责任。中心坚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加强勤政廉政各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保证反腐倡廉建设落到实处。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巡查利剑》,“清廉中国•微视频”展播微电影《骄傲》等。二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中心于2020年3月开展了本单位2020年内部控制工作情况自评工作,全面梳理了业务流程,找出关键节点,厘清责任边界,识别和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综合运用有效的防控方法,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心内控机制基本覆盖中心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三是印发《2020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明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逐级压实主体和监督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四是在oa系统开展廉文教育活动,建立微信群转发推送廉政警示博文,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推送市纪委廉政短信,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今年上半年,中心撰写的《创新信息管控举措夯实内部廉政基石》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成果优秀项目。
(二)抓党建,筑牢执政根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上的“四落实”,通过上党课、听讲座、看视频、现场教学、知识竞赛、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宣传覆盖到支部每一个党员;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学习《十九大党章公开课》;组织机关、营业部全体党员赴中共一大会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上半年共报送登载20篇党建廉政信息,oa系统电子台账更新178篇,“文明在线”网站更新62篇;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10次;继续与曹一社区开展结对助学、春节慰问、看望老人、阳光扶贫等志愿活动。
(四)提素质,打造一流团队。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服务礼仪培训、公积金业务培训、赴湖南大学参加“2020年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塑造了一支“敢担当、重实干、优服务、守清廉”的“金管家”队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二
今年,xx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和上级部门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了一系列的安排落实,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工作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挑战。
(一)2020年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经市领导批准同意,中心相关人员赴浙江学习了“最多跑一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2020年8月,向xx市政府及财政局提交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申请”。2020年9月,经市政府及财政局批复同意,此项工作进入到政府招投标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2月,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原计划于2020年7月党的生日之前就能完成“双贯标”的准备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业务办理、信息查询以及手机app和微信的互联网+公积金业务,实现市委六届四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的“最多跑一次”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助力xx智慧城市建设(遗憾的是目前这些有利于我市的工作已经暂停了,若现在继续推进,可在年底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
(二)xx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储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意愿较高,目前已申请贷款的储户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已全部发放到位,但有些储户居住在乡镇,近几年xx市乡镇一体化建设步伐较快,这些储户在乡镇购房不断增多,这些人群不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政策限制了进一步延伸到这些人群。房产证抵押及不动产办理速度慢,影响公积金贷款时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三
(1)在开展“三服务两满意”工作中,党支部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普通党员佩戴党员标识,在市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先锋岗等,每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积极参加了“三服务两满意”活动,到业务一线岗位、参与咨询和业务工作,用实际行动创优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在日常业务工作中除了要求每位员工热情服务、礼貌服务以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服务态度工作外,特别针对业务咨询工作做了细致的培训和安排,做到了公积金中心所有对外电话接受咨询无缝对接,保证业务咨询得到最专业和优质的服务。
(2)在党员活动日中,中心党支部牵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为“翠峰苑社区大党委”捐的善款2000余元。
(3)在完善和规范支部工作中,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加强了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管理,认真落实“三课一会”制度,坚持党组织生活,认真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活动,严格履行了党员自觉缴交党费工作,按照规定要求逐月及时足额完成了党费收缴和上缴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四
中心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积极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信贷工作。
(1)严格按照吕梁中心要求,积极开展信贷工作。中心认真执行《吕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严格审查资料。工作中,做到了一次性告知职工所需资料,各种资料对外公开。中心受理业务后及时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等级及记录,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贷款申请人。通过严格操作程序,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稳步推进,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继续加强内部防控机制建设,加大防范风险的力度。中心按照已建立的“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贷款风险管理机制,继续强化日常监控,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首先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强化初审、复审、会审、调查、监鉴等工作岗位,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严格实施集体审批、审贷分离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贷款各环节操作流程。为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安排专人核实借款人及其配偶、担保人的真实身份、合法收入等,放款成功后及时标识、暂时冻结贷款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督促按时归还贷款。签合同时核对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影像资料存档备用,发放卡时再次核对身份证件并要求借款人本人签字领取。放款后严格保管档案资料,起到及时提供信息的重要作用。
(3)加强贷后催收工作,继续加大清欠力度。今年,我们继续安排专门队伍加大逾期贷款的清欠力度,采取电话催缴、发放催缴通知书、上门催缴、律师发放律师函、法院起诉等方式积极进行催缴工作,由催收人员准确记录贷款人的基本情况,动态掌握借款人欠款原因,及时准确地运用各种方式进行清欠。为强化贷后管理,确保贷款人及时准确归还贷款,中心全面开通了到期短信提醒、逾期短信提醒及催缴等服务功能。现在所有贷款人、配偶及担保人信息已全覆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五
(一)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工作。每年管理中心处理市政府网站“百姓热线”咨询500件左右,回复率100%,受理省住建厅、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局转来的各类信访督办件在25件,管理中心均认真处理并在最短时间内圆满予以回应,做到了无信访积案、无闹访事件、无重复信访情形发生,获得了上述部门的好评。2020年管理中心连续第二年受到市委督查室发文表彰。
(二)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问题,我们主动配合xx市房产局市场监管部门,对众信新安府,幸福里东郡,碧桂园黄金时代,高速时代城,一号府邸等拒绝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开发企业进行约谈,一是强调执行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二是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维护购房职工应得权益的重要性,经过约谈以及宣传讲解,30多家相关开发企业陆续办好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手续,进一步支持了职工购房需求,消除了开发企业拒绝贷款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影响,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者购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六
2020年,我们中心在优化服务、优质服务、效能服务上下足了功夫,转变服务观念,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服务对象对住房公积金的满意度日益提升。
(一)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精减办理要件,职工办理提取、贷款等个人业务时,不再要求单位为职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对办理业务所需的证、照等,通过扫描仪等实现存档电子化,可实现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通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中心一共取消了60项材料,其中直接取消38项,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的取消了22项。
(二)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单位缴存业务已实现网上办理,签约网办业务的单位156家,个人网厅也已开通购房、还贷、离职及退休的提取事项,受理业务796笔,实现业务办理“零见面”。同时,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实现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落实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建立与相关客户、贷款合作银行、业务单位等交流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三)推行综合柜员制。住房公积金柜台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对窗口业务种类进行大综合,使每个平行岗位上任何一个窗口均可独立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还款等各项业务。柜员由“专科”变为“全科”,打破岗位“垄断”、铲除“吃拿卡要”的关口、消除“苦乐不均”现象,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七
中心以“零风险”运作为目标,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内外结合、相互制衡的公积金监管体系,形成资金安全防火墙,保障服务环境的安全顺畅。
(一)接受外部监督,阳光透明运行。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多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等,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组织第三方人员对5个营业大厅和19个银行网点进行暗访,进一步规范了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二)落实内审监管,消除潜在风险。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积金业务拓展不断扩充审计覆盖范畴,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今年上半年开展6次月度审计,共查出40个问题,提出建议6条;组织开展8次专项审计,包括2020年度财务收支及效益情况审计、江阴分中心傅洪文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惠山分中心冯建新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微信端离退休提取、非本市户籍人员离开本市提取、委托还贷签约、解约业务检查、微信端租住商品房、公租房提取业务检查、微信端组合贷款签约、解约业务检查、政策落实执行合规性检查、担保业务流程检查,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
(三)突出业务重点,保障资金安全。中心进一步规范改进了公积金提取业务,与市住建局等4部门联合发文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严审提取证明材料真实性,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严厉打击遏制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健全贷款风险全程监控机制,加强公积金贷款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担保考核细则,按月对担保公司暂存款的存入和使用状况进行检查,跟踪其资金和回收情况,督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加强对到逾期贷款的跟踪和催收工作。截至2020年6月末,全市个贷逾期率为0.01‰,未出现任何坏账损失。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八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实现更高质的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和突破口,以拓展“互联网+公积金”服务为途径,加大投入,创新发展,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一)“让数据多跑路,让职工少跑腿”。中心业务系统成功接入住建部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20年共办理异地转入业务745笔,异地转出业务279笔,当场办结率达100%。
(二)推行“互联网+公积金”模式。2020年中心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目前中心已开通网站、微信、app、12329等途径的个人及单位信息查询,网站日均访问量2000多人次,微信关注用户达10万多人,app下载用户也达4000多人,12329短信平台每月发送职工缴存及提取信息12万多条。
(三)加强信息安全建设。信息安全工作是单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法》要求,我们于2020年8月立项信息安全三级等保项目并报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投资140余万元,能做到实时查看数据库运行情况及各客户端操作情况并能及时对网络恶意攻击及网络病毒做出防范和清除。
(四)实现征信系统联网访问。2020年11月份,人行正式对我中心下发了查询用户,并开展了由人行xx中心支行对中心相关用户人员进行的征信工作业务培训。本项工作的正式开展,实现了中心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快速了解贷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提高发放个人贷款效率、增强公积金风险防控能力的目标,可有效提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九
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省、地、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着重发挥党支部廉政主体责任。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明确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重点和措施,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行政工作、业务工作全年目标任务之中。提出了“四个加强”、“五个严禁”等具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书”、“两报告二查评一问责”工作机制。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力度,要求全体员工严守党纪国法和廉政规定,严禁公款消费、以权谋私、奢侈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密切联系群众,中心党支部成员带头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建议,积极排解热点难点问题。对照规定要求全面进行自查互纠,严控各项经费开支,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公车使用管理,严禁铺张浪费行为,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十
1.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扩面,完善归集扩面模式,巩固现有扩面网络,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2.按照住建部“厘清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业务边界,实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由公积金中心核算,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的要求,研究开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核算系统,并与各受委托银行积极合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接管。
3.在进一步丰富与公安、人社等部门接口,扩大共享数据范围的基础上,加强与房屋交易中心、不动产中心等部门实时数据共享,待条件成熟,研究开通微信端购房支取等便捷服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简便、更智能的用户体验。
4.调整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进一步优化配置,完善公积金便民服务网。
5.计划根据市行政审批局要求在政务服务app上上线公积金业务功能,计划在支付宝开通刷脸查询功能,拓宽公积金便民服务渠道,加强制度影响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十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多元化的宣传体系,通过全市网络媒体、广播电台、电视新闻、各大报刊持续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深入广场、企业现场宣传、解读政策,广泛普及公积金法规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二是增强扩面精度。市政府连续第八年以发文形式下达制度扩面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充分利用社保、工商等多部门信息数据,加大对全市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停缴欠缴公积金的单位核查催缴力度,努力实现尽建尽缴,提高扩面执行力;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完善银行扩面考核存款奖励办法,定期通报银行公积金业务开展情况,调动银行征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扩面效果。三是提高执法强度。中心将行政执法与扩面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坚持执法约谈与《律师函》制度,促进中心执法扩面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今年上半年,发送1150份设立账户通知书,寄送198份律师函,促建促缴479家单位,约为16137名职工办理缴存登记或正常缴存;共发送催缴通知书1254份,督促近504家单位为1751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约401万元;共计受理职工投诉353起,责令单位限期缴存414起,为职工成功追缴599多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76起,是2020年同期的两倍;被行政复议59起,被提起行政诉讼2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十二
20xx年是“xx”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实现良好开局,全面开创我市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推动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中心上下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主动作为,下半年将主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继续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目标责任制,完善与各有关部门的长效联动机制,健全归集扩面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查机制;深挖扩面工作潜力,摸清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的情况,采取举办座谈会、上门宣传辅导等方式,引导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加大资金归集,做好资金催缴工作,落实专人定时催缴提醒,加强对托收银行的培训与考核,保障资金托收按时到账;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调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文明用语、服务态度,规范窗口人员着装、举止、态度、用语等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责任,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行集归集、贷款、支取三大类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柜员制,节省客户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提高政策研究能力,进一步完善贷款、支取业务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合理调配资金,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确保各分支机构贷款业务正常开展,满足群众住房贷款需求,缩短贷款业务办理时限。
下半年,中心将加快搭建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综合平台,计划在今年改变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依托于企业网银的现状,正式启用中心自行开发、管理的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对公业务,同时,着手准备职工个人提取、贷款等业务的网上申办功能,力争明年或后年网上对私业务上线加快筹建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向缴存职工推送各项服务举措、重要通知及政策法规,实现“掌上公积金,零距离服务”的目标。
继续深入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全面查找廉政风险隐患,加强落实整改;加强内部业务稽核,规范贷款、提取等业务的审批管理,提高审计整改复查力度;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做好软、硬件设备维护工作,提高系统故障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运行。
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按规定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党课及研讨活动,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增强党性;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按需施教的原则,开展立体化、多层次教育培训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全体职工的业务素养。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十三
一、扩大制度覆盖面,在认真总结去年住房公积金案件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法纠正违反公积金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突出抓好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和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作思路。
三、加强对银行受委托业务的管理。修订委托合同和考核办法,量化具体的工作任务指标并明确奖罚规定,对委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规范日常考核。
四、提升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分析运行环节,跟进开发,提升网络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加强内控管理。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系统功能,统一解答职工咨询,受理职工查询,向职工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咨询查询服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十四
20xx年上半年,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积金监管处、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xx的总目标,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抓住改革新机遇,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归集扩面方面:上半年新增缴存单位2984个,新增开户职工9.34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52.62%;截至6月末,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4.66万家,已开户职工191.78万人。
上半年归集总额73.97亿元,同比增长13.78%,完成年度考核指标52.46%,截至6月末,归集余额达398.29亿元。
2、支取方面:上半年提取总额44.71亿元,同比增长16.13%,其中,购建修房支取17.74亿元,离开本市支取3.62亿元,离退休支取3.89亿元,委托还贷15.96亿元。
3、贷款方面: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8766户、64.65亿元,贷款发放额同比增长12.63%,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71.04%。截至6月末,贷款余额381.51亿元,个贷率95.79%。
4、增值收益方面:上半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05亿元,业务支出4.32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73亿元。
(一)以“稳中求好”为原则,推动公积金业务深化发展。
1.巩固扩面机制,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继续实施政府推动、宣传发动、信息互动、考核驱动、执法带动“五个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收缴规模。一是市政府连续第六年以发文形式将年度扩面目标任务列为对各市(县)、区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市(县)、区再下达到所属乡镇、街道,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二是积极与各类媒体沟通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持续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关注度;继续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下基层送政策活动,有效加深职工群众对公积金制度的理解。三是及时更新社保、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精准化的对比筛查,为增强扩面工作针对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与金融办、上市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面掌握和重点筛查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努力做到应缴尽缴。四是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定期通报归集指标完成情况,调动征缴工作的主动性。五是积极受理职工投诉,主动排查上门执法,加大对违规单位查处力度,督促单位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截止到6月底,中心共进行60次执法宣传,发出1754份催缴通知书,受理公积金投诉875起,其中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50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职工撤诉289起,单位补缴34起,结案323起,上半年受理案件数超过去年全年总量的18.4%。上半年,全市共累计督促502家单位为2631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489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凸显政策优势,力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心坚持以民生保障为重点,以政策调整为抓手,主动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需求。中心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交易部门、楼盘开发单位和银行的合作,优化贷款业务办理程序,不断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于去年底制订出台了异地贷款政策,今年上半年已办理294笔异地贷款,放款1.13亿元,开具缴存证明768份,让更多职工享受到政策性低息贷款的优惠。上半年,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贷款7514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40.04%,放贷金额22.02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4.06%;90平米以上住房贷款11252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59.96%,放贷金额42.63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65.94%,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逐步由支持刚需为主转向刚需与改善并重,有力保障了多层次的贷款需求。今年上半年,公积金贷款住房18766套,总面积达208.12万平方米,发放贷款64.65亿元。
提取方面,中心结合我市公积金资金情况,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支取门槛,完善租房支取流程,简化提取方式,职工只需在网上申报预约,中心通过产监部门数据核查,即可完成租房支取。半年来,中心共办理无房房租支取4573笔,提取金额6264.41万元。今年上半年,用于购建修房、还贷、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的公积金提取额达35.61亿元,占提取总额的79.65%。
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贡献率为147.4%,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落实上级要求,推出惠民新政策。根据三部委下发的银发〔20xx〕43号文件精神,中心于20xx年2月出台了《关于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的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合理存款收益,惠及我市191.13万缴存职工,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根据四部委下发的建金〔20xx〕74号文件精神,中心结合我市实际,与市住建局等四部门于20xx年6月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xx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或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二)以“资金安全”为根本,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覆盖。
1.强化防控措施。强化公积金提取过程监督,通过与房产交易系统的联网互动,实时查询掌握职工的购房、贷款等有关信息数据,坚持“一查、二问、三核实”的原则,一旦发现骗提行为立即冻结帐户,对于情节恶劣的人员通报单位处理,大大减少骗提套提公积金事件的发生。执行“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控,严格落实银行、担保公司考核细则,督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加强对到逾期贷款的跟踪和催收工作。通过中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的共同努力,有效遏制了不良贷款的产生,防止了贷款风险的出现。截至6月末,贷款逾期率为0.005‰,未发生任何坏账损失。
2.加强资金管理。在房地产市场加速升温和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双重影响下,我市公积金贷款持续增长,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资金使用率连创新高。为有效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中心定期分析公积金业务运行和资金收支情况,做好资金使用情况测算,实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统筹安排,一是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分支机构资金调度管理的通知》,中心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加强了对各分支机构的资金调度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资金调度管理,保证资金调度的公开、透明,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建立全大市的资金融通平台,各分支机构间相互调剂余缺,来平衡内部资金供求,改变局部资金充足、局部资金短缺的问题。20xx年上半年,机构间共调剂资金4.8亿元。
3.加大内审力度。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积金业务拓展不断扩充审计覆盖范畴,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一方面在规范日常业务运行上下工夫,有效开展月度审计工作,将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从严控风险点着手,突出风险防控,组织内控管理制度(归集)、内控管理制度(支取)两项专项审计执行情况的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
4.主动接受监督。按月向财政、审计部门、省监管处报送各类报表,自觉接受多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自觉接受市纪委对于资金流向的监督;每年在《xx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xx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全面披露我市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等重要内容,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引入第三方人员暗访,检验监督窗口文明服务工作成效,有力推进了中心的行风建设。
(三)以“创优高效”为宗旨,促进服务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中心坚持把创优服务、提升形象作为精诚敬业、竭诚服务的动力以树立“金管家”一流服务窗口品牌为目标,积极塑造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一是拓宽业务宣传渠道。利用xx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中心网站及时更新政策动态,做好在线咨询答复,上半年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549条,答复满意率100%;继续发挥“12329”客服热线在为广大市民解决公积金业务问题方面的作用,上半年累计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44.21万个,总接通率为92.98%,满意率99.98%;惠山分中心利用微信订阅号推送各类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47条,点击阅读量为65030条,信息分享转发1877次。二是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严格执行《便民服务行为规范》、《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要求员工着装统一、物品整洁、举止规范、服务高效;加强对服务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考核评估,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完成省、市文明单位复核申报工作;江阴分中心全面实施站立服务,督促职工改进作风;宜兴分中心实行科长值班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锡山、惠山分中心通过晨会制度强化职工仪表仪容、服务语言、服务动作的标准化推广。三是优化业务办理方式。积极推广公积金网上缴存平台,20xx年上半年,新增网上缴存单位262个,网上缴存单位累计达8541个;加快推进银行网点建设,全市新增3个银行网点,共计开设银行网点53个,除了为职工提供就近服务外,还在周六、周日办理公积金业务;继续开展“公积金贷款审批延伸服务”,将公积金贷款的初审前置到受托银行网点,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今年上半年银行共审批公积金贷款3746笔;大力拓展小额托收业务,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一方面对于新开户单位,一律要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另一方面,对已建立公积金账户但未办理小额托收业务的单位进行统计,按月分解指标到各汇缴银行,督促其协助中心共同推进。截至上半年底,全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的单位有26150个,签约率为84.42%。四是推广短信通知服务。中心从新增职工入手,通过在《公积金变更清册》中增设“手机号码”栏,使新增职工从开户起即能享受到该项便民服务。同时,通过数据筛查,动员经办人员完善职工手机号码信息,不断提高短信通知服务的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5.71万人开通短信通知业务,短信覆盖率达到88.2%。
(四)以“两学一做”为抓手,推动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对照规定要求全面进行自查互纠,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常态化,切实将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提高自警自省意识。二是制定中心《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邀请市委党校张鸣年教授为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讲座。四是做好干部廉政档案新建及更新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积极参加“知党爱党兴党”网络知识竞赛、机关党员“微调研”活动、理论微故事征集活动、道德讲堂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等活动;组织参观xx市革命陈列馆,重温入党誓词,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韩国钧》,进一步提高中心党员的党性修养;开展慰问助学、国学讲堂等志愿服务活动31次,及时为盐城灾区捐款8100元;完成中心第二届党总支委员会及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断加强中心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参加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活动,中心党总支分别荣获xx市市级机关、xx市以及省住建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服务水平。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建立干部能上能下、高效激励的管理机制,今年上半年,共选拔产生5名中层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心领导结构,增强公积金管理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党支部书记、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团队执行力培训、赴武汉大学参加“苏锡常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着力打造具备“一流职业素养、一流业务技能、一流工作作风、一流岗位业绩”的公积金团队。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十五
江阴市分中心:江阴市虹桥北路179号电话:86806995、86806629。
锡山区管理部:东亭迎宾南路21号电话:88707945、88707945。
惠山区管理部:无锡市广瑞路52号电话:82409233、82409233。
答:/。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其密码,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
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支取【相关: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
提供本人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提供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相关: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
提供(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职工本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缴费依据;(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
13、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为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支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7、职工死亡支取。
提供(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因特殊情况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为方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可委派指定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职工死亡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银行存款帐户的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单位办理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18、其他。
(1)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同户(户籍所在地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或祖孙关系】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支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
(4)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本人《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查询,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6)职工全额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随之注销。
(7)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取参照本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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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杭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最常见十问。
1、什么情况下需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
答:职工因调动工作,需将资金转至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答: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到中心20号窗口办理。
3、市中心单位转市中心单位的,需办理转移吗?
答:中心自9月新系统上线后,没有本中心范围内的转移业务,只需原单位报停缴手续,新单位报新增手续即可。
4、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能办转移(转出)吗?
答: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市中心单位转市中心单位的,无需办理转移。
如是转到外中心,则能办转移(转出)。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移的,转出单位需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补贴不需要核定金额并盖章)。
5、外中心(含省中心、七县市)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中心,应怎样办理?
答:单位先将职工在本中心开好个人账户,然后到中心政策咨询窗口开具证明,再到资金转出中心办理。
6、资金转移手续能代办吗?
答:可以。
其中,职工本人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委托其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单位代理人代办:需在我中心登记的单位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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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房补贴是否需要办理转移?住房公积金补贴是否需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盖章?
答:需要办理转移的两家单位如均开户,且均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在本中心不需办理住房补贴(包括一次性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转移。
如住房补贴转到外中心的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移的,转出单位需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补贴不需盖章。
答:职工在中心有两个有余额的个人账户,需填报两份《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其他手续见知识库转移业务第二点。
答: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办理。
答:需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十七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1月12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十八
前天,关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满天飞。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证实,网上流传的并非最终版本。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文件下发,内容和时间等细节上都作了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新政将从8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将给一些购房者和嘉兴楼市带来怎样的利好?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首套首次须满足2个条件。
购买总价75万元以下住房将受益。
降息降准、二套房首付降至40%、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缩短为2年……在各种信贷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嘉兴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市场都递交了出色的“中考成绩单”。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共发放公积金贷款近4000笔,其中因购买商品住宅申请的有2687户。按照测算,市民购买商品住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是通过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坦言,刚需仍是购房的“主力军”。统计显示,上半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中,首套房贷款占比82%,二套房贷款占比18%。而从面积来看,所支持购买的住房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例为28%,90~140(含)平方米的占64%,大于140平方米的则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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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政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刚需,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曹静平介绍,按照以往,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面积来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为2成,而90平方米以上的则为3成,“按照这次新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除外)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目前的30%下调至20%。”
曹静平解释,首套首次必须要满足2个条件,“一是无房,哪怕以前有多套房,只要现在名下无房即可;二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同时,她特别提醒,按照新政,首套首次首付最低降至2成,购买的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而且不是精装修的,这是新政后来特意修改完善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目前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总额为6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首付20%来计算,购买总价在75万元以内的住宅将成为受益者,“如果总价就是75万元,首付15万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他6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新政前相比,首付可少付7.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限制,如果房价总额超过75万元,这意味着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不够的,或者需要组合贷款。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简化手续细化限额。
记者了解到,早在,嘉兴就出台了公积金租房相关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年提取最高额度为15000元,其额度在省内相对颇高。不过,为了加强管理,对租房提取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手续相对复杂一些。
从这几年来看,随着嘉兴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区位、人文、环境等优势的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居民在嘉兴生活、打拼。去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总额达200万元左右,这在曹静平看来,虽然在公积金提取中占比很小,但此政策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
“我们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曹静平告诉记者,本次新政调整了无房证明地,“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与此同时,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细化提取限额。从下周一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取消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不强制要求提供税务发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限额仍按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控制;不提供税务发票的,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每月1000元,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每月5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500元。
新政将给楼市带来利好。
但房价总体或将保持平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年初以来,由于购房需求旺盛,公积金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等各项数据频频刷新,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21.24亿元,同比增长36.78%。
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也不断攀升,到6月底,全市公积金存贷比由年初的82.02%上升到89.1%,平均月增幅1.18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公积金存贷比率先“破百”,达到104.17%。而到了7月份,全市公积金存贷比高达9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增强公积金缴存住房消费能力,“但嘉兴主要是公积金资金不够,所以相关政策迟迟未出台。”为了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嘉兴分行成功“牵手”,建行嘉兴分行将为市住房公积金提供6亿元授信贷款,其中1亿元已到位。有了资金的保障,新政由此迅速出台。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华分析,此次新政无论对于楼市还是租房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好,“能够减轻部分职工的负担,刺激市场需求,但总体而言,由于嘉兴楼市供求矛盾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市场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他认为,嘉兴楼市仍将保持平稳,房价也不会大起大落,但不排除接下去部分优质、热销楼盘价格上涨,但总体幅度有限。
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情况来看,购房平均首付款比例达到40%左右。业内相关人士认为,首套首次最低首付比降到2成,相对而言,受益的群体究竟如何,具体的则要看新政出台后市场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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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2.60%下调至2.35%。
二、从20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0%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0%下调至4.25%。对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签订借款合同,而放款日为11月22日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相应档次新的贷款利率。
对2014年11月22日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1月1日起相应调整各档次贷款利率。
三、对本次调整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分中心在及时向市中心反映的同时,要与当地人民银行和各受托银行做好衔接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十九
4月1日起,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进行“两调整”、“一暂停”、“一取消”,并对贷款发放实行按计划轮候制度。
调整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认定标准。缴存职工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本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无自有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房贷款,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缴存职工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缴存职工本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认定为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上浮10%.禁止发放第三套个人贷款。
调整下岗失业职工提取公积金条件。除保留下岗失业职工中丧失劳动能力、男职工年满50周岁或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户口迁出本市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销户提取个人公积金外,取消原下岗失业职工账户封存一年即可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与此同时,装修自住房提取公积金和贷款业务由暂停调整为取消;停办缴存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供给情况,中心城区贷款发放实行按计划轮候制度。
据悉,去年,全市共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17.9亿元,办理职工按政策提取公积金16.1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0%和44%.其中,中心城区发放贷款9.8亿元,办理公积金提取7.8亿元,均创历年之最。住房公积金资金大量投入使用,在给本市房地产市场注入活力、支持房地产去库存的.同时,也给公积金管理部门带来了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压力。为促进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缓解资金紧张压力,防控资金流动性风险,按照去年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的“凡个贷率超过85%的城市,可适当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可暂停公积金装修使用”的精神,我市对中心城区相关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以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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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提高购买首套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停止三套房相关贷款政策等。
《通知》明确,提高购买首套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即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0%。
《通知》明确,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至35%;对拥有一套自有住房(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提高至45%。
此外,《通知》强调,停止执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通知》(长金管委〔2016〕5号)文件中第五条的规定。即停止执行“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且自缴存之日起夫妻双方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包括提取和贷款),其家庭已有两套(含)以下住房,且住房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230平方米,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的规定。
同时,严格按《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38号)文件规定的限购区域(即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范围执行。本通知自3月20日起执行,3月20日之前已进窗登记的贷款申请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二十
200*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协作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代会精神为理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以“两个条例”为行动坐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运作。努力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归集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把完成的工作回顾总结如下:
今年2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下文,从200*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调整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有困难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高于20%。随后,市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东府[2004]28号文),为管理中心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办事依据。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超额完成了计划的各项工作指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有了较大提高。全年缴存额为7.34亿元,比去年3.33亿元增加4.01亿元,增长了120.42%;累计归集总额达16.72亿元;缴存余额为13.68亿元,较去年年底7.90亿元增加5.78亿元,增长了73.16%;20底,归集总人数达10.68万人,比去年年底8.86万人增长1.82万人,增长了20.54%。
住房公积金支取有了明显增长:全年支取额达15558.9万元,比去年增长104.76%;支取9482人次,其中7233人次购房还贷支取12812.62万元,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1343人离退休支取1627.67万元,有效增强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非本市户籍644人离职支取213万元。累计支取额3.04亿元,占归集总额的18.18%。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稳步增长。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遍布全市大部分镇区的大部分楼盘,已在包括市区在内的21个镇区118个楼盘开展了贷款业务,按目前的发展势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很快在全市32个镇区全面铺开。年末贷款余额为93061.73万元,较去年年底57602.71万元增加35459.02万元,增长61.56%;2004年为1791人发放贷款45143.07万元;至2004年底累计向5158户职工发放了11.22亿元贷款解决住房问题,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8.02%,逾期贷款额为103.76万元,逾期率只有0.11%,远低于全国0.23%的平均水平,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越性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创造开放进取的人文环境。
管理中心按照“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把“创建殷实生活”作为今年执政为民、为群众谋利益的目标,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
(一)统一思想,加深认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在学习中充分认识到,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创优争先意识,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向广大职工做好宣传,让他们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意义和目的,有效地引导职工消费,从而促进城市建设的加快,拉动经济增长。必须把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工作思路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新的理论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新局面。
(二)加强学习交流,不断进取。
管理中心除加强理论学习外,不断加强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在今年5月中旬和9月底,管理中心分别组织了有关业务人员到茂名市和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学习交流,对其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有关政策程序进行调研,在核算方面,重点了解其如何确保单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算软件,监管系统的硬件要求及运行情况等。在信贷管理方面,重点了解其贷款的审批程序、贷款风险防范方法、贷款审批软件、科室规章制度等,经过调研学习,我们取长补短,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业务管理,为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获取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党团建设工作。
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固本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水平。在去年建立党支部的基础上,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今年6月,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察把关、按照程序从中发展了三名预备党员,使我单位党的队伍进一步壮大。今年5月,正式成立团支部。至此,管理中心初步形成了“党―团―群”三点一线的组织架构,一年来,党支部和团支部将组织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逐渐形成一个政治坚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作用显著的坚强集体。
二、改进工作作风,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服务意识,密切与群众的关系。
1.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为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府28号文,督促各个镇区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e.走访调研:今年,管理中心共走访了17个镇区,调研与宣传相结合,采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大家释疑解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重视信访和投诉。
管理中心制定了单位有效投诉认定制度,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对待信访,积极办理群众的投诉,做到每一件都详细解释,认真答复。今年7月,管理中心认真细致地办理了市政府交办的由东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代表提出的“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议案”(建议024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详尽的解答,得到了他们的理解。目前管理中心已回复经市长专线和市督查室转达的咨询7宗,投诉5宗,单位信箱收到投诉4宗,市信访局转来投诉信件1宗,单位收到书面来信投诉3宗,所收的咨询和投诉信件均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事项,已回复,暂未收到机关效能投诉信件。对日常业务引起的争执,我们通过即时对办事的群众进行政策解释和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基本及时化解矛盾。
3.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的新理念,深入践行市府规定的“六项制度”,树立新政风。一年来,管理中心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拒腐能力。今年7月9日,管理中心组织看了我党反腐倡廉先进典型的电影《生死界限》,大家都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增强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责任意识。今年6月,管理中心设置了“办事窗口”,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优化了政务环境。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今年12月2-4日和14-17日,管理中心组织了建行、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分别为洪梅镇府和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签订合同、购买保险等相关手续,方便了借款人,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电子政务、业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业务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对单位的网站作了一次较大的改版,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增加各项业务的透明度。
1.不断完善核算软件,提高效率。
12月,管理中心正式启用珠海建行开发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以来,数据准确,更新及时,核算的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该软件的开发人员不熟悉财务制度,导致该软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完全符合管理中心的核算要求。于是,我们在实际运用该软件时,注意发现问题和缺点,及时告知软件开发者,并要求其改进。今年8月,因建行系统升级,我中心核算软件衔接不上,核算一度停滞不前。管理中心积极和建行,特别是科技部沟通,最终促使其解决了接口问题。且建行成立公积金软件修改小组,用来修改和完善我们在使用的软件,从而规范软件的管理及核算。经过一年的运用和改进,该核算软件已能基本满足我单位目前的核算要求。
2.建立档案制度,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为使单位的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中心建立了档案工作制度,参加档案专业人员培训的工作人员,正式持证上岗。今年4月,管理中心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用新的方法对单位档案整理归档。为方便档案的浏览,提高档案利用率,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标准自主开发了文书档案管理系统,自主开发应用软件,不但达到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效果,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定义各种功能,在软件维护上更方便、快捷。现我单位历年的文书和人事档案已录入完毕,实现查询和打印的功能。
3.资源共享,政务畅通。
为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管理中心完成了局域网的组建,网络的应用和资源共享给业务带来极大的便利。今年1月,管理中心设立个人和部门的电子邮箱并正式开通网站(),建立了管理中心与政府信息网连接,也搭造了与群众广泛交流的信息平台。一年来,管理中心及时对网站上的内容更新完善,扩充各项政策、业务的内容,完善办事指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业务查询。
三、机构制度更科学规范,体制环境更富活力。
(一)机构设置更加规范。
今年1月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管理中心机构和编制的调整,调整后,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6名,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和核算科4个科室,明确了各个科室的责任分工,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制订“两个规定”。
今年,管理中心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拟订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和《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在今年4月20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次上通过并在5月份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其中放宽了支取的条件,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两年以上,男性50岁(含50岁)、女性45岁(含45岁)以上的也可支取公积金。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的.条件和程序,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时更加规范、明晰。
(三)推出组合贷款措施。
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是38万元,这个限额使一部分干部职工在想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受到限制。管理中心在经过与市建行有关部门研究后,在今年4月份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建行的商业贷款部分最高贷款额可达10万元,这个措施的出台,加强了这部分干部职工的解决住房问题或提高住房条件的能力,同时又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四)初步建立逾期贷款催收制度。
针对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我们经过研究和分析,参考了商业银行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做法,从今年4月份起对逾期贷款超过3期(含3期)的借款人在经过电话催收无效后发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此项措施,大大减少了我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率,加快了资金的回收。
四、加强内外监管,创造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管理中心在不断完善办事制度、工作制度的同时,对工作人员严肃纪律,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内外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创造了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一)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管理中心加强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条规的学习,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今年,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学习《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文),根据要求调整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切实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由于管理中心重视、强化监督工作,工作人员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了队伍纪律的严肃性,也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增强与银行合作并加强对其监管。
与建行合作一年来,为确保单据的正确、完整、及时,管理中心一方面不断增强沟通协调,督促他们及时完整规范地提供单据及清单,另一方面结合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制定了相关的公积金的单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经协商,建行将其向管理中心提供单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纳入绩效管理。效果十分显著。
(三)加强对应缴未缴、拒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的督办。
管理中心先后在《东莞日报》头版和东莞电视发布了“住房公积金催缴通告”,督促符合“缴存范围”尚未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规定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对一些有经济能力经多次宣传教育仍拒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单位进行了书面催缴和上门催缴。
第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2004年,管理中心各项业务都已步入正轨,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
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履行公积金义务的企业较少。相当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存在少缴和不缴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认识不足、缺乏民主监督氛围,市、镇属单位执行情况不平衡,这说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各个镇区推行有着巨大了潜力,但也存在着很大的执行压力。
住房公积金宣传仍然是现今乃至将来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力度还不够。我们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将宣传与调研相结合,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培育职工的维权意识,提高缴存的积极性,引导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改善居住条件,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由于管理中心只有一个服务窗口,随着缴存范围的不断扩大,办理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等业务的人数不断增加,而服务窗口的人员配置有限,不仅办事窗口工作压力不断增大,许多服务和工作也不能到位,行政效能无法提高。尤其是给许多镇区离退休人员支取公积金带来很大不便。同时,仅凭管理中心单个服务窗口和管理机构,不能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
下一年,管理中心将按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会议的要求,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排头兵”标准为坐标,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创新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管委会的决策确定下一步的工作以后,将建议市政府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将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作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将市府28号文落到实处。
二、继续调整和改进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今年管理中心制度的创新收效明显,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管理中心将加快对现执行的政策和业务流程做出合理的修改和调整。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加快修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业务手册》。针对越来越多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发展方向,管理中心将对楼盘开发情况、房地产商实力、开发资质开展调查,制订《房地产贷款项目审查方法》,同时,不断完善逾期贷款催收制度和评定核销办法。
在公积金缴存方面:我们已草拟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其中针对东莞市外来流动人员多且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确定缴存时间,将与用人单位签定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已形成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在缴存对象中,如职工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可免缴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该项规定拟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该项规定的出台将对管理中心今后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和执法相结合。
今年,管理中心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各项宣传工作已经全方位地铺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许多职工通过我们的宣传渠道对我们的政策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接到部分应缴未缴单位的职工对单位的投诉。然而,在具体执法上,急需一项程序进行规范。下阶段,管理中心争取早日拟定《住房公积金执法程序》,把宣传工作与加大执法力度结合起来。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镇区实际情况,先对各镇区下属的事业、企业上门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宣传和教育未收效的情况下,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函》,若单位仍不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并按规定对其处罚金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逾期贷款人员采取规劝、教育、保证等方法,促使其尽快还款,减少贷款逾期。对逾期时间长、又不能还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包括依法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破产还债等。在宣传的方式上,我们将继续采用多种渠道,如发信息、邮政派送信件等,条件成熟时可选一两个镇区作为宣传试点,到工厂向外来员工答疑解难。
四、积极落实三项教育,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我们将以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为动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确实加强党的建设,积极落实保先教育、“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及“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明确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和实施步骤,采取有力措施,迅速部署组织,将三项教育活动与单位的工作业务紧密联系,开展系列调研,切实改进机关作风。20,管理中心将把实现还贷代支取项目作为一个新的服务项目,拟与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协议直接代支取公积金还贷,此项目的实现将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方便前来支取还贷的群众,简化了手续,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在硬件建设上,管理中心将不断完善业务系统,争取2005年年初完成监管系统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二oo*年十二月三十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二十一
20xx年,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积金监管处、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x中、xx中、xx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目标,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优的发展基调,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制度扩面有序推进。上半年新增缴存单位4099个,新增开户职工11.22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64.14%;截至20xx年6月末,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5.36万家,已开户职工204.28万人。
2、归集资金稳步增长。上半年归集总额75.58亿元,同比增长11.11%,完成年度考核指标47.39%,截至20xx年6月末,归集余额达451.41亿元。
3、提取业务按规操作。上半年提取总额49.97亿元,同比增长11.76%,其中,购建修房支取19.08亿元,离开本市支取3.48亿元,离退休支取4.76亿元,委托还贷19.84亿元。
4、个贷规模平稳发展。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28万户、44.55亿元,贷款发放额同比下降31.09%,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68.53%,支持职工购买住房面积99.36万平方米,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比14.72%。截至20xx年6月末,贷款余额416.34亿元。
5、增值收益情况良好。上半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2亿元,业务支出3.9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3亿元。
(一)狠抓工作源头,有效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中心始终坚持把“扩面增量”作为第一工作要务,狠抓工作源头,多措并举提高制度覆盖面。
1、宣传发动,舆论先导。中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制度影响力和政策知晓度。利用xx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上半年对793家单位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223场,有效加深职工群众对公积金制度的理解;充分发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的聚合传播效应,营造良好建制氛围;拓宽宣传形式,与xx地铁合作,在地铁1号线、2号线各开设3列“公积金宣传专列”,为中心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创造便利的政策环境。
2、合作联动,共同推进。市政府连续第七年以发文形式下达制度扩面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及时更新社保、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精准化的对比筛查,为增强扩面工作针对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与金融办、上市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面掌握和重点筛查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努力做到应缴尽缴;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完善银行扩面考核存款奖励办法,按银行扩面工作实绩给予每月存款奖励,调动银行征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扩面效果。
3、加强执法,常态扩面。加强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促进中心执法扩面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截至20xx年6月底,中心累计发送728份设立账户通知书,促建促缴单位数共计275家,为11000多名职工办理缴存登记或正常缴存,对4家拒不建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累计发送催缴通知书1538份,催促500多家单位为4000多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600余万元;累计受理职工投诉246件,被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8件,累计督促77家单位为职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
4、主动作为,强化归集。加强托收管理,大力推进小额托收业务,上半年新增托收单位4950个,截至6月末,全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的单位有30873个,签约率为90.97%,确保了归集资金的及时进账;开展重点催缴工作,根据筛查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将50人以上的未建制企业及缴存人数比例低于30%的已建制企业作为重点单位,进行函寄、电话和上门催建催缴,帮助企业处理好自身发展与职工权益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二)突出保障作用,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中的保障作用,助力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心不断完善使用政策,优化业务程序,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使用需求。
1、保障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为配合经济适用住房及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中心本着因地制宜、持续创新的原则,增设了新的提取业务品种,4月出台了《关于补缴土地收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支取门槛,提高了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同时,中心设计了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流程,保证了正常的提取秩序,避免大批量集中办理。截至6月,中心共办理补缴土地收益提取公积金368笔,提取金额2271.34万元。上半年,用于购建修房、还贷、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的公积金提取额达40.05亿元,占提取总额的80.15%。
2、保障职工多层次贷款需求。中心根据我市房地产形势和国家调控政策,积极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交易部门、楼盘开发单位和银行的合作,充分发挥公积金政策优势,支持更多缴存职工正常贷款合理购房,努力做到“应贷尽贷”。上半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贷款5282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41.3%,放贷金额15.08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3.85%;90平米以上住房贷款7508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58.7%,放贷金额29.47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66.15%,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逐步由支持刚需为主转向刚需与改善并重,有力保障了多层次的贷款需求。
(三)强化风险意识,扎实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1、严控业务风险。上半年,中心对16家热门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及我市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小户型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大修支取情况等进行了摸底调研,对容易产生问题的业务风险点进行梳理。同时,强化对担保公司抗风险能力的审查与资金监管,提出了转增实收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及停止受理纯商业贷款担保业务等要求,加大了不良贷款的回收力度,督促担保公司加强催收逾期贷款,有效履行逾期贷款代偿责任。截至6月末,贷款逾期率为0.01‰,未发生任何坏账损失。
2、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常态化的内部稽核审计制度,有效开展月度审计工作,上半年共查出61个问题,提出建议13条;组织开展20xx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宜兴分中心郭维勤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惠山分中心冯建新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三项专项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
3、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多部门的监督检查,将公积金纳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实现资金“阳光操作”;主动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xx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组织第三方人员对5个营业大厅和22个银行网点进行暗访,进一步规范了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四)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健全便民服务体系。
1、柜面服务质量实现新发展。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加强对服务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考核评估,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营业部积极为残疾人、困难职工及外地职工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邮寄服务,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江阴分中心实施站立服务、微笑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锡山分中心继续开展“看视频找差距”活动,通过每月集中看视频、找差距、提建议、谈体会,查找自身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并予以改进。
2、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新突破。中心根据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统一部署,积极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和公积金业务的突飞猛进,不断加强“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创新。一是构建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根据住建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的要求,中心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目前已形成集“12329”客服热线、免费短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于一体的服务体系。上半年,“12329”客服热线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35.45万个,总接通率为95.36%,满意率99.97%;免费短信服务覆盖率达到86.23%,全市共有101.1万人开通;中心门户网站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561条,答复满意率100%;“xx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突破45万,目前已发送推文19次31篇,平均每月3次;网上营业厅签约单位达14600多家,覆盖缴存职工85.95万人,占应缴职工数的72.23%。二是完成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方便跨设区城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避免职工来回奔波之苦,中心于6月23日通过web形式成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截至6月30日,仅6个工作日已处理完成196笔转入申请、25笔转出申请。三是推进信息化“双贯标”工作。为建立数据互联互通定向化,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中心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工作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6月16日完成基础数据贯标工作,计划在7月29、30日完成业务系统升级,除3家农商行外全部银行账户纳入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并上线部分业务,预计10月接入全部业务,完成“双贯标”工作验收。四是加强公积金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信用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要求,加快公积金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步伐,对内加强数据梳理整合,对外主动对接及时报送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对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加强征信系统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增值服务效能实现新提升。中心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号召,深化与银行的合作层次,积极推进公积金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及小微企业公积金信用贷款业务,支持职工个人消费,减轻企业融资成本,累计至6月末,已有4万多名职工申请了公积金个人信用贷款,贷款余额13.79亿元,共有43家企业办理了公积金企业信用贷款,累计放贷842万元。
(五)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升公积金队伍综合素质。
1、深化廉政教育,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常态化,切实将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提高自警自省意识。二是制定中心《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张清单”》,进一步强化廉政制度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廉政学习,观看《锦绣人生无律则覆》教育片,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2、深化“两学一做”,党建工作成效显着。积极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共产党员;完成营业部党支部换届选举、锡山、营业部支部委员增补工作,支部班子健全有力,保证党的工作有序开展;配合市委组织部、xx电视台,完成《公积金筑起民生保障墙》电视专题片录制工作,并在xx电视台《党的生活》栏目顺利播出;组织党支部书记赴南通、苏州、厦门中心学习兄弟中心党建、创建工作;组织机关、营业部党支部参观xx第一支部党建教育基地、秦邦宪烈士故居,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结对助学、春节慰问、地铁宣传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5次,募集爱心资金8485元。
3、深化学习教育,队伍建设务实高效。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党支部书记、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四德”培训、赴厦门大学参加“20xx年苏州xx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努力塑造一支业务精湛、为民务实的公积金队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通用22篇)篇二十二
20xx年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继续保持平稳有序开展。
一是继续坚持以政府下达扩面任务为抓手,在乡镇、街道一级全面建立起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和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制度扩面工作;三是挖掘自身潜力,通过政策宣传、发告知书、上门催建等措施,督促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四是面对复杂经济形势带来的复杂案件,中心积极帮助协调,及时稳妥处理好每一起投诉案件。1-6月,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3380家,新增缴存职工9.97万人,完成年度指标的58.65%。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65.01亿元,完成年度指标的57.38%。截至6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开户职工数181.51万人,公积金归集余额352.34亿元,同比增长13.47%。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心于今年4月对我市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一是对于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取消面积限制,最低首付一律为20%。二是取消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的规定,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三是开展商业贷款转换组合贷款业务。1-6月,全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7136笔,放贷金额57.40亿元。截至6月末,全市公积金贷款余额301.09亿元,个贷率85.45%。
一是优化商品房放贷流程,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购房贷款手续,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及时的发放。二坚持合理布局,强化管理,加快推进银行网点建设,为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提供方便。三是加大小额托收业务的推广,不断提高托收业务的成功率,截至6月底,全市已有2.08万家缴存单位签订了小额托收协议,托收率达78.97%。四是扩大短信通知服务受益人群,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实时了解本人公积金帐户资金情况,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66.17万名缴存职工开通短信通知业务,覆盖率达65%。
一是加强日常业务稽核。按月对贷款、支取等业务开展内部审计,同时积极开展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内部通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整改结果作为年终部门及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在大厅醒目位置摆放了效能建设意见箱,并落实专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引入第三方监督,不定期对中心服务行为等方面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三是通过中心网站、服务大厅公告栏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在《xx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六查六看六整治”这条主线,积极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网络知识竞赛、“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撰写“我眼中的新常态”心得体会、万名党员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上半年,中心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慰问老年颐养院、国学讲堂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心的“金管家”志愿者服务队被评选为“20xx年度xx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上半年2名预备党员顺利转正,并组织3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修订完善各分支机构责任状中廉政要求,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到清正守法、廉洁奉公。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促进廉洁履职,营造单位内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继续推进归集扩面工作,加强政策的宣传引导,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率。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对屡催不建、屡催不缴的单位,依法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针对中心目前个贷使用率持续高位的状况,加强资金筹措,确保公积金业务正常开展。其次,继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惩防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
3、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20xx年1月2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xx〕19号)精神,加快对现行租房提取政策的修订完善,适时推出放宽租房提取条件的新政。
4、加快推进中心与银行之间通信数据的加密项目;继续推进等级保护测评管理方面的评测工作,根据测评结果,加强整改,逐步提高,保障中心信息系统安全。
5、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深化文明和谐单位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