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活动总结中,我们可以回顾活动的过程、分析活动的效果,并提出改进的建议。这些活动总结范文的思路和结构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一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南京市工商局紧扣中消协20xx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印发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积极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借助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的优势,印发宣传海报、编印《南京消费》杂志3.15特刊、《南京市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手册》,面向全社会免费发放,积极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精神。开展“消费大讲堂”活动,采取座谈、赠书等多种形式,积极向消费者普及《消法》,加大与网络购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举办3.15新闻发布会,发布20xx年度网络交易维权案例、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案件、市消协典型案例、网络消费提醒和消费投诉热点。公布“南京居民住宅照明环境质量检测调查报告”、“大学生金融消费情况调查报告”、“南京市乡村旅游消费调查报告”、“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等消费调查报告,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
扎实开展“3.15在线服务日”活动,认真做好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发挥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进市场、进景点等“五进”优势,及时做好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举报的办理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同时,坚持市、区及基层市场监管分局三级联动,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开展重点监督和检查工作。与辖区各级12315机构和消协基层网络组织整体联动,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产品的后续处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系列主题活动,举办20xx年度省、市消协诚信单位推荐、评选及20xx年度市消协最美维权代表人物表彰等活动。与南京报业集团、“今日头条”等媒体联合开展“第xx届‘据说3.15’南京民生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活动”及“聚焦3.15南京消费者网络消费问卷调查”活动,调查、了解南京消费者对网络消费看法和态度,通过舆情监测、网友测评和行业专家测评,开展大数据分析,推出金融、医疗、房产、汽车等民生行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为后续监管和消费警示提供科学依据。
强化企业责任,推动行业自律,不断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深化与行业组织的维权合作,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与交电家电、房产、电子类产品、金融等相关协会、企业联合开展“消费关乎民生、诚信彰显和谐”的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发布诚信承诺宣言,倡议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公正、放心的消费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活动的良好氛围。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二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三
风险”为主题,利用微信公众平台、74个营业网点、132个社区支行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6万份,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普及金融知识、强化客户风险责任意识做出了努力。
活动期间,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在各个网点营业大厅悬挂横幅、发放折页,在人口密集区发放资料,现场解答客户在日常金融消费方面的问题,宣传和普及金融知识。
在各营业网点大厅均设置有“公众教育服务区”,摆放《金融知识普及读本》、《银行服务百姓读本》、《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方便客户取阅。
在营业网点设置“金融知识”人工宣传台,积极宣传用卡安全、信用卡风险防范、网银安全支付等内容,向公众提供咨询。在大堂经理台摆放有《收费名目》,向客户公示各类收费价目表和免费价目表,并通过网点电视机播放宣传资料,充分告知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为明确服务收费标准,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在各个营业网点主要、显著区域,展示了最新收费标准,在接受客户咨询的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披露收费实行依法合规、统一定价、分类管理、质价相符、公开透明、减费让利的原则。
此外,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在营销各类产品的同时,更注重对客户进行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的揭示,尤其是销售理财产品时,理财经理会详细介绍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明确告知客户民生银行对产品风险的防控手段,并通过对客户的风险评估,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最合适的产品给客户。在销售网银产品时,充分告知客户网银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对u盾使用、密码保护等做了充分提示。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四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华夏银行吉安分行作为服务经济实体,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宣传者、践行者。
华夏银行吉安分行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普及活动。
一是充分发挥厅堂“公众教育服务区”宣传作用,利用客户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着重通过网点厅堂人员日常管理、指导操作,厅堂醒目位置摆放折页及展板,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口号,播放教育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厅堂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让消费者了解各项重要权益,提升其风险识别能力等。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华夏银行吉安分行营业部联合太平桥社区举办“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我行员工为社区老年人讲解了如何防范金融诈骗、国债、理财产品等知识。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的加深了老年人对银行金融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提高了老年人金融风险认知能力、金融安全意识、防诈骗能力。
华夏银行吉州支行携手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于在网点举办“小小银行家”活动,到场24组家庭,活动中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向大家介绍了新版人民币的防伪知识和理财知识,并组织到场的大小朋友进行了点钞比赛,活动气氛活跃,参与度高。此次宣传活动从小朋友着手,引导小朋友从小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五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河南银监局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投诉受理情况快速调研的通知》(豫银监办【20xx】142号)精神,我行认真开展了统计和调研工作,深入梳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根据本行实际,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我行作为新设立的新型地方金融机构,成立以来,坚持服务营销的战略,一贯注重维护客户利益,切实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提倡优质文明服务,切实解决客户疑难问题,坚决制止违法经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经过我行的认真梳理,未发现有客户投诉现象。一方面是业务单一,以基础的存、贷、汇为主,几乎免除了全部中间业务手续费,主动减费让利,得到了客户的赞扬。另一方面,我行不断加强优质文明服务,持续推进服务硬软件的提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坚持做到“急客户所急、让客户满意”。五年来,实现了“零投诉”的服务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管理。为贯彻上级监管部门要求,配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工作,一方面是健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处理领导小组,由行长亲自负责,督导全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协调各方事物,及时化解矛盾,引导业务合规开展,并制定了一整套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尤其是重点明确了网点负责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的第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高效务实的措施,让客户满意。
2)、完善报告流程,保护客户权益。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我行从服务工作着手,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受理工作流程,建立了完整的流程图,并细致规划了处置程序和权限,尤其是针对客户投诉处理就行了细分,在权限范围内,要求网点第一时间处理得当,反馈有关信息,使消费者的权益在第一时间内得到保护。同时在网点公布了监督电话,由综合部门负责接收信息,确保客户反馈信息及时处置,并监督网点做好服务工作。
3)、制定奖惩机制,推行优质服务。为提升我行服务工作,杜绝各种不规范操作,我行开展了“标杆网点”和“服务之星”的评选活动,旨在全行范围内掀起优质文明服务的新高潮。通过按季度开展网点评选和按月评选先进个人,提倡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操作标准,优化服务环境,打造文明形象等内容,以“顾客满意”为着力点,提升服务内涵,同时严格奖惩,奖优罚劣,树立典型,切实将服务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落实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4)、推行评价制度,完善服务机制。在工作中,我行还进一步规定了开展后评价机制建设工作,针对网点存在的问题,开展座谈和分析会,一方面到基层网点了解员工关于服务工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等,发挥员工了解客户的优势,在一线柜面层面,落实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另一方面,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抽查和现场督导发现的问题,展开讨论,研判形势,针对工作不足,制定新的服务细则和工作措施,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将全行的服务重心切实转移到客户满意度考核上,真正做好便民益民,方便客户的服务宗旨。
我行尽管设立时间不长,但对服务工作有着切实的心得体会,尤其是当前银监会布置开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义深刻,内涵丰富,是金融机构优化发展方式,转变服务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重大,影响深远。我行根据自身实践,正在摸索中前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落实好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六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xx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七
为切实维护达茂旗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达茂旗联社金融产品营销行为,不断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水平,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达茂旗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金融必须管维权的原则,通过加强金融维权制度建设,促进金融服务行为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履行服务承诺,切实为广大金融消费者营造公平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为我旗经济赶超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集中治理和解决金融领域利用行业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金融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乱收费等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达茂旗联社金融产品营销和服务行为,提升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水平,优化金融消费环境,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基本原则。
1.属地管辖,分级管理。在我旗人民银行和达茂旗政府的领导下,自主开展辖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主动作为,有效履职。充分依据现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旗政府的授权,积极主动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辖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减少侵权行为发生。
3.以人为本,高效便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维权便捷、高效。
4.探索创新,务求实效。坚持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敢闯敢试,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5.强化监管,维护稳定。全面剖析投诉案例成因,深入挖掘深层问题所在,维护我辖区金融安全与稳定。
6.强调自律,群众监督。发挥金融机构自律作用,强调对自身行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同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金融服务更加规范、金融效率显著提升。
(一)达茂旗农村信用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成立以联社理事长为组长,联社监事长、联社主任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理事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理事会负责监督、评价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以及高管层相关履职情况,全面领导、组织协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决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二)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成立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简称保护中心),隶属于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保护中心设在人行达茂旗支行,负责受理金融消费者申诉、指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评价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披露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等各项日常工作。
(一)维权对象。在本辖区金融机构消费金融产品、享受金融服务受到权益侵害并提出维权申诉的单位或自然人。
(二)维权内容。
2.金融消费者办理支付结算相关业务权益争议;。
5.金融消费者办理账户管理相关业务权益争议;。
7.金融消费者办理交叉业务或跨行跨区域权益争议;。
8.金融消费者与人民银行职责履行有关的其他权益争议。
对于不属于人民银行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投诉纠纷,如保险、股票、基金证券及金融机构服务类权益纠纷,人民银行本着代位受理移送转办的原则办理。
(一)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时依法享有以下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2.选择权。有自主选择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服务项目的权利;。
3.公平权。有充分享受机会均等、公平自愿、不受歧视的权利;。
5.检举控告权。对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金融机构有检举控告权,对维权机构有批评建议权。
6.行政复议权。对当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机构维权决定不服的,保有提出向上级主管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人民法院裁决的权利。
(二)金融消费者义务。为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消费者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照维权机构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诉材料的义务;。
2.客观真实反映金融侵权行为的义务;。
3.协助配合维权机构履行工作职责的义务。
4.对歪曲事实、谎报、瞒报造成的不良后果应自负的义务。
(一)投诉。在辖内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受到权益侵害时,可以向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或达茂旗金融维权投诉或举报,投诉时,应填写《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申诉登记表》(见附件1),举报的,应属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投诉或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投诉地点:人行达茂旗支行(达茂旗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举报电话:0791-85664152。
(二)受理。人行达茂旗支行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接到金融消费者投诉或举办时,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原则,应结合维权对象和内容及时受理,不属职责范围内的投诉或举报事项,应认真给予解释说明,做好答复工作。
(三)登记。通过受理初审属于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认真填制《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申诉受理登记簿》(见附件2)。
(四)转办。通过受理初审属于不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可以分辨出应认真填制《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申诉移送转办单》(见附件3)。
(五)调查。金融维权部门接到金融消费者侵权投诉或举报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作好工作记录和事实确认,认真撰写金融维权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调解。达茂旗金融维权职能部门应将金融维权调查报告向达茂旗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主任报告,达茂旗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调解工作,确实难于调解的事项应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单位召开金融消费者协调会议,进行专题调解,作出调解协议。
(七)办结。通过调解形成协议后,达茂旗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应及时办理《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调解协议书》(见附件4),同时制作《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结单》(见附件5)一式三份,申诉人、被申诉人和维权部门各一份。
(八)回复。办结完毕的金融侵权纠纷,应填制《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申诉处理情况告知书》(见附件6)送达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同时应填制送达回证(见附件7)。
(九)归档。达茂旗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应按一案一档的原则和维权先后程序要求及时办理资料归档工作,做到资料齐全,档案规范,以备事后查考。
(一)请示报批阶段(20xx年10月中旬-10月底)。
制定《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行长办公扩大会议,研究讨论《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讨论修正后行文请示上级行审核批准。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初-11月20日)。
组织召开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对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商讨确定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启动时间、议程以及开展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宣传工作等事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
一是整章建制。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基本制度、操作规程和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二是按章维权。按照工作程序开展辖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受理、登记、调查、调解等日常维权工作。三是建档归案。加强维权档案管理工作。
(四)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12月上旬-12月底)。
一是总结提炼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经验、成效,查找维权工作的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机构建立以后,应建立健全一系列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运作。
(一)建立制度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制度》、《达茂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操作规程》、《达茂旗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等。
(二)建立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金融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和办公室成员会议。同时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金融维权工作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通报,建立金融维权协查、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及时反馈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加强面对宿舍公众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普及金融法律知识和金融业务常识,加强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舆论媒介,及时报道治理情况,大力宣传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维权行动的认知程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建立工作统计机制。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统计和分析,掌握有关情况,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建立案例分析机制。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库,及时收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投诉案件。对于典型案例,要进行分析,探索其发生的原因,找出问题存在的共性。。
(六)建立信息反馈机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要将案件办理信息和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同时报送上级行和政府部门。
(七)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两管理、两综合工作体系,对金融机构作出客观评价,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和反馈。
(一)达茂旗金融维权部门和人员从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时,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借故拖延积压,不得避重就轻,偏袒一方,不得泄露保密信息,违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被申诉金融机构收到调解处理决议告知书后,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按照调解决议要求作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处理。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三)申诉人歪曲事实、谎报、瞒报造成的不良后果,被申诉人保有追索申诉人民事责任的权利。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八
接过旗帜,新成立的县蒲公英·先锋行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开始了首次消费体验活动。这是昨天上午我县开展20xx年纪念·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的环节之一。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凝心聚力打响“放心消费在xx”品牌。
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如何识别假产品?”“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维权?”在活动现场,市场监督管理、宣传部、质监、卫生、住建、农经、烟草、旅游等20多个部门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宣传牌,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把消费者维权服务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并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整个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412人次,发放各类资料x余份。
活动中,xx百货总经理肖xx作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的倡议。自xx银泰的家商家代表,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承诺横幅上进行了公开签名,银泰同时建立了万元的先行赔付基金,公开承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将实行极简快速赔付。活动现场对市级先进消费维权联络站及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
当天活动中,县消费维权义工队伍正式成立,该队伍将立足消费教育和消费宣传,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一系列消费教育活动,逐步建立起“依靠群众、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就地解决”的消费维权新机制。消费维权义工、食品安全义工、记者维权团、镇(街道)食安办主任0多人,一起实地体验银泰餐饮消费。
在活动“慧眼识真品”中,现场观众踊跃参与,明辨烟草、酒类的真假,并现场抢答科学消费知识问答题,强有力、齐参与的消费维权氛围浓厚。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九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十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一、是在xx公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十一
在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xx法学社。
xx年3月15日。
xx南院、北院。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十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中学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中学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手抄报:以班级为一组,每班制作3-5份手抄报,以拿起法律武器、树立权益意识为主题制作此次手抄报,3月14日交至团委统一评比。
让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学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同时运用娱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玩的时候学到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经过评比,最终选出14份作品,并给予奖励。3月18日将优胜作品展出。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职专学子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十三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权益部作为一个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宗旨的学生组织,借这一契机,围绕“信心科学消费”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同学解决。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2、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4、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集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2、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大全(14篇)篇十四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市工商局全面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筹备工作:
市工商局定于3月15日组织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消委会,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在全市范围设置1个主会场和12个分会场,协同联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受理疑难问题咨询、消费投诉和举报案件,引导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绿色消费理念,同时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和注重产品服务质量,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中逐步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召开信息通报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全市消委会系统20xx年度投诉热点。20xx年,大部分投诉热点均集中在生活服务领域。互联网服务断网、退货需承担高昂运费、共享单车的押金未退问题、“校园贷”等问题成为热点。
通过制定落实12345工单办理细则、加强工单办理督办反馈、及时更新知识库、加强与12345热线中心沟通交流等措施,全力提高工单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着力创新机制加强消费纠纷调解。通过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加强消费投诉异常情况跟踪监测、统筹协调推进群体性消费投诉处理等方式,着力提高对新类型、群体性消费纠纷调解处理效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