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完善的培训方案可以为企业带来诸多好处,比如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使用的培训方案案例,对于其他企业来说也许会有所启发。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一
2,让同学与小区群众互学互助,共同提高消防意识。
3,通过该活动,大力进行消防宣传,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为创造和谐小区尽一份力。
时间:10月30日。
地点:万枫家园。
举办单位:城环青协。
人物:xx等18名志愿者。
1,分发消防宣传传单,讲解消防知识。
2,安全消防知识调查,分发安全小贴士。
3,活动会后总结。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部门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单位的防火责任人由一名行政领导担任,经单位领导班子确定,报局审批,由市交通防火委员会签发任命书;单位内部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直接任命;办公室为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单位日常消防工作。
三、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要明确职责,发生火灾时,各级防火责任人、保卫干部要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组织职工进行扑救。
四、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建立消防巡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按要求设置、摆放。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有计划地安排各级防火责任人、保卫干部参加市消防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掌握消防法规,做到持证上岗。
七、针对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明确本单位职工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及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不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九、加强宿舍区的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宿舍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严格执行用火用电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十一、选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十二、各种建筑、专修工程的消防设计,须按规定严格执行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制度。建筑、装修工程竣工时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三、积极配合市消防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有关意见,要及时研究落实整改,保证做好消除消防隐患的工作。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二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凡新员工或机台岗位异动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及考试,经过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方能上岗进行设备操作。
(一)新员工培训
1、入职培训:安全知识讲座,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及安全意识教育。负责人:罗明生。
3、机台安全培训:设备安全操作手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手册的学习和培训,详细了解所在机台的设备性能、危险源、设备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知识、防范措施等。
负责人:设备动力组、机长或设备管理员
(二)在岗员工培训
1、各机台查找机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凡查找安全隐患认真,整改得力的机台,车间给予奖励。
严肃处理,以起到预防和警示作用。反之,如果设备安全组没有严格执行公司各级安全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将进行严肃处理。
3、将安全意识知识教育、培训做为机台的月度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分值和力度,同时纳入月度考核。
4、将安全操作规程做为每天机台日清点评的内容,强化安全意识及良好的安全习惯。
1、拟写每个机台的设备安全操作手册,并对在岗员工、新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及考核。
2、首先要求各机台在岗员工通过安全操作培训及考核,取得安全上岗资格证,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形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
3、指定各机台安全操作培训指导老师作为新员工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并加大对培训结果的考核。
4、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新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及考试,经过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方能上岗进行设备操作。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三
为切实做好消防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我校决定组织开消防知识培训活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1、教育学生要牢记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2、学校统一举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3、组织师生开展自救逃生演练,帮助学生掌握自救逃生技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消防宣传活动,把消安全作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各部门要开拓思路,充分开发和利用好消防宣传资源,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将突击性的活动逐渐转化为常态性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长效机制。要在突出学校特色上下功夫,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增加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强消防宣传的社会效果。
(三)全员发动,确保实效。我校要以本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为契机,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共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的良好氛围。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四
安全教育培训是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为落实我厂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我厂的安全生产目标,以全新的安全发展观抓好安全培训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高安全监管和安全操作水平,特根据我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二、基本目标。
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原则,以全站个工段、班组为单位进行专门性针对性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强培训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工作业务水平,确保全站职工年度受培训率100%,从而使在岗职工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身防范能力,发挥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内容。
为切实保证本年度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我站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分工,并夯实领导小组的职责严格落实好工作内容。
负责对全站职工全年度的安全技能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思想教育以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防火防暴安全知识、机械安全基础知识、电气安全基础知识、hse程序化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并要求每月对各工段班组进行安全培训三至四次,并安排两次安全综合答卷考试。
本次培训要本着面向全员,突出重点;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科学管理,统筹安排;优化资源,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工段、班组的作用,以工段与班组为基本单位,逐层递进,夯实责任,建立培训、考核与实践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做到人人接受培训,人人完成培训,人人在工作中会实践使用培训相关知识理论。凡未经培训,以及培训合格者不准上岗,对本单位不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考核、培训、实践使用相结合的培训管理模式。
五、要求。
各工段、班组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同日常生产统一部署安排,要做到理论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学到的知识及理论运用到生产生活中去,在提高自我的同时为我站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五
为预防项目部食堂火灾、爆炸事件的发生,保证项目部食堂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胡文俊。
副组长:夏耀斌、静国锋。
组员:孙晓义、海晓波、杨岁战、孙建斌、张烜、洋军、
王文明、吉永华。
组长、副组长职责:全面部署救援行动,负责现场指挥工作。
组员职责:当听到火灾报警,立即取用身边的灭火器和跑向距起火部位最近的灭火器设置点,提取灭火器后,迅速跑向起火部位,及时灭火;迅速跑向最近的水源,采用龙头接管的方式进行灭火;立即跑向起火部位附近的疏散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跑向起火部位的区域或本楼层安全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安全疏散。做到每个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有人引导。
1、项目部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加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项目部员工的消防知识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人人做到“四全”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项目部员工防火、防爆自救能力。
3、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确保防火、防爆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出现事故后,先立即报告防火、防暴应急小组,同时利用所学消防知识,正确使用食堂配备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自救。
2、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逐级上报、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工作。
3、如局面难以控制,应急小组专门人进行与当地消防部门的联系,请求支援。
急救电话:
办公室: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本质安全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护能力,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和公司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第三条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安全教育培训”的原则,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必须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和专(兼)职培训师队伍,足额保障安全教育培训投入和必备的场所、设备设施,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职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及所属各单位、各集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公司所属参股、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体系。
第七条健全落实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体系。建立覆盖总(分)部、省、地市、县公司和班组(所、站、队)各层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
第八条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和经费。
第九条各级专业管理部门是本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并实施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条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评价、考核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汇总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总(分)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工作体系和培训档案。
(五)统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场所、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
(六)组织编写、开发安全教育培训教材、课件、题库和案例等。
(七)定期组织省(区)公司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八)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项教育活动。
(九)对所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
第十二条省(区)公司级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
(二)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负责省(区)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设施、专(兼)职培训师资建设,定期开展省(区)公司级、地市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师的培训。
(四)定期组织本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地市公司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五)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项教育活动。
(六)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试考核结果等。
(七)指导、检查、评价和考核所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地市公司级单位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
(二)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设施、专(兼)职培训师资建设,定期开展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师的培训。
(四)定期组织本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县公司级单位领导、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五)组织全员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六)组织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有关安全知识进行专题培训。
(七)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试考核结果等,评估培训成效。
(八)指导、检查、评价和考核所属各单位、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县公司级单位(中心、专业室、车间、分场、分部等)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
(二)编制并实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开展检查、评价和考核。
(四)组织全员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试考核结果等,评估培训成效。
第十五条班组主要职责。
(一)落实上级安全教育培训有关制度和要求。
(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三)建立健全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试考核结果等。
第十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自主学习及参加相关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三)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生产事故防范、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处置知识;。
(五)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自主学习及参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安全风险分析、评估、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处置要求;。
(五)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写规范;。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八)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新入职人员。应逐级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和劳动纪律;。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五)紧急救护知识,特别是触电急救;。
(六)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网络信息安全知识;。
(八)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九)典型违章、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新上岗(转岗)人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对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紧急救护、应急处理等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工作环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六)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七)典型违章、有关事故案例;。
(八)安全文明生产知识;。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条在岗生产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
(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技术特性及安全防护措施;。
(三)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四)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五)典型违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案例;。
(六)职业健康危害与防治;。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班组长、安全员、技术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
(二)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机具、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作业标准化安全管控相关知识;。
(五)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写规范;。
(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违章查纠等相关知识;。
(七)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相关要求;。
(八)有关的典型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相关资格人员。地市公司级、县公司级单位每年应对工作票(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倒闸操作人、操作监护人等进行专项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书面公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和调度、监控运行规程等;。
(二)工作票(作业票)、操作票管理要求及填写规范;。
(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四)作业标准化安全管控相关知识;。
(五)典型违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违章查纠等相关知识;。
(六)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自主学习并参加相关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
(三)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识别、评估、预控,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等知识;。
(四)大型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五)应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有关安全知识;。
(六)应急管理、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七)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八)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九)国内外先进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经验;。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工程项目建设相适应的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自主学习并参加相关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
(五)施工中应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有关安全知识;。
(六)现场应急管理、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七)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八)典型违章、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九)国内外先进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经验;。
(十)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培训大纲,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单位书面批准方可参加相应的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的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培训大纲,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经单位批准方可从事相应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劳务派遣单位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外来工作人员。使用单位应对劳务分包、厂家技术支持等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参与指定工作。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每年对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应急抢修队伍、应急专家队伍人员,开展应急理论、应急预案和相关技能培训。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交通、消防、应急避险、网络信息等公共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采用集中培训、技能实训、现场培训、在岗自学、仿真培训、远程培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集中培训。各单位应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培训机构开展集中式脱产培训,结果纳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二)技能实训。各单位应对所有生产技能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技能实训,详细记录培训过程及结果。
(三)现场培训。各单位应结合现场设备、作业环境等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示范性、互动式安全教育培训。
(四)在岗自学。员工在岗期间应积极主动自学安全知识,跟踪学习最新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标准。
(五)仿真培训。各单位应采用仿真技术手段对水电、变电、调控、特种作业等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六)远程培训。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公司网络大学广泛实施远程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更新网络培训资源,实行网络培训学时学分制。
(七)跟班实习。新上岗人员应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师带徒”、轮班实习等方式进行跟班学习。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考试,实行从业人员安全考试全覆盖,结果纳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一)各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人员安全规程的考试,并对考试情况进行通报;。
(六)各单位应定期对全体从业人员开展交通、消防、应急避险、网络信息等公共安全知识考试。
第五章基础保障。
(一)公司总(分)部。依托国网管理学院、高培中心、技术学院和应急培训基地等公司级培训机构,满足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培训室、实训场地。
(二)省(区)公司级单位。统筹现有培训资源,坚持与生产现场同步、适度超前原则,加强安全实训设备、设施建设,具备满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所需的固定场所(地)和仿真培训、技能实训、安全体感等功能。
(三)地市公司和县公司级单位。按地域性质和实际需要,可利用本单位或联合其他单位已有培训资源,设立实操技能训练室,满足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警示教育、触电急救实训、安全技能实训、应急处置等培训需要。
第三十四条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各单位应建立省(区)公司级、地市公司级专(兼)职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专(兼)职培训师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专(兼)职安全培训师每年需接受再培训。鼓励聘任注册安全工程师担任安全培训师。
第三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网络学习资源。根据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公司统一组织各单位有序开发,定期完善结构化网络学习资源(培训规范、教材、题库、课件、案例等),建立知识共建共享机制。
第三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公司统一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见附表一、二),如实记录,建档备查。
(一)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各类项目应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列入安全费的安全技能、应急演练等安全培训应从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在实施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以及场所(地)、设施建设,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项目储备、可研评审、立项实施、验收评估全过程闭环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实行上级督查,同级督办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资部门应对安全教育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对本专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上级部署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落实本规定。
第四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
(三)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地)、设施、专(兼)职安全培训师队伍建设情况;。
(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情况;。
(五)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六)新上岗人员培训及转岗人员再培训情况;。
(七)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对相关人员专项培训情况;。
(八)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立及规范记录情况;。
(九)抽考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七章评价考核。
第四十二条各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评价考核的责任部门。
第四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单位应对安全教育培训全过程开展效果评估,持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
第四十四条各级单位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和考核。
第四十五条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
第四十六条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应持证未持证上岗人员直接责任引发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企业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第四十八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总(分)部及省、市、县公司级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各级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
第四十九条工程项目部包括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是指业主项目部经理、安全、质量、技术专责,监理项目部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项目部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第五十条本规定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10月18日起施行。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七
安全工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度。以下是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以实现安全培训规模、质量、效益的综合提高为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级实施,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组织责任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的安全素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例会,分析安全培训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纵向贯通、横向协作、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网络和组织体系,保障安全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作为安全培训责任主体,负责将教师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好学生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2、提高认识,做好规划。制定详细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并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等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确保其安全。
3、完善制度,确保质量。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制度;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坚持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发挥网络优势,通过局域网、校园网开展培训与交流,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
4、加大宣传,浓化氛围。以安全教育日、等为契机,积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对关爱生命、关爱健康的认同感和安全教育的紧迫感,营造全社会关注校园安全的'氛围。
1、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相关内容。
3、学校校舍、饮食、教学设施设备、水电、消防、课堂常规等方面的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预防。
4、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5、上级部门不定时下发的各类通知。
1、学校领导和教师培训。以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其抓基层、强基础和安全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应急、处置能力。
2、学生培训。以掌握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突发事故逃生技能和应对不法侵害的能力。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八
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仓库、沿街商铺。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
1.建筑使用功能。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防火分隔设施。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消防安全管理。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落实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灭火救援条件。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二)超市。
1.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落实24小时双人执证上岗制度。
2.防火分隔。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有障碍物。防火卷帘是否能下落至地板面。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是否封堵密实。厨房、配电室、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
3.消防设施。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室内消火栓启泵是否正常,室外消火栓是否埋压、圈占、遮挡。防烟排烟系统送风机、排烟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
4.装饰装修。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
5.其他方面。消防主、备电供电和自动切换是否正常。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是否符合要求。室内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是否采用金属管道,并设有紧急事故切断阀。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
(三)仓库。
1.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落实24小时双人执证上岗制度。
2.储存物品管理。存储型物流建筑内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设计相符,其仓库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仓库储存物资是否按照设计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3.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4.其他方面。是否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是否违规增设夹层、隔间,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仓储场所和临时用房。是否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是否拉闸断电。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被占用。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四)沿街商铺。
1.单位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防火分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是否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防火分隔。
3.安全疏散。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逃生软梯、钢爬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门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窗口不得设置金属栅栏。
4.用火用电安全。除厨房外其他部位是否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是否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
5.消防设施。灭火器是否放在位置明显、取用方便的地点,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6.其他方面。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消防安全职责是否明确,综合体多产权、多使用单位或者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工作档案是否齐全,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以及承诺公示制度是否建立。
是否落实特殊消防设计要求,后续运营管理时是否擅自改变设计要求,存在违规在下沉式广场、中庭、避难走道、汽车库、步行街等区域增设商业摊位、游乐设施、展览场所、主力店等问题。
消防安。
全管理。
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员工在职期间是否至少每半年接受一次培训。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明确各店铺、各业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奖惩管理办法。
综合体商管部、物业部、工程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联动管理机制;综合体商管部招商招租是否充分考虑综合体消防安全特殊要求,是否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准入机制。
综合体与宾馆、酒店、住宅楼、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连通区域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火灾相互蔓延、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风险。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电焊、气焊等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由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和执业人员实施。
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是否如实登记隐患问题,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抽查以及综合体自查发现火灾隐患的整改记录是否“闭环”,有关责任人是否签字确认。
火灾。
危险源。
用火用油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组织宣贯。维保记录、检测报告是否上墙公示,是否合格;燃气用具、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线路的设计、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用餐区、开放式加工区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加工食品;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烧香、燃放冷烟花等行为;停止营业后厨房是否落实关火、关电、关气等措施;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及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等问题;燃料油储罐是否独立设置并采取防火分隔、防止油品流散等措施。
弱电井、强电井内是否存在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问题,是否存在强弱电线路共用一个配电箱问题。
配电箱接地措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
火灾。
危险源。
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保护装置是否与所带用电负荷相匹配;应急电源是否运行异常或无法实现切换,蓄电池是否超期使用、容量不足等。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在综合体内停放、充电,办公区、休息区、营业区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等蓄电池充电问题。
综合体外墙广告牌、商铺门头使用灯箱安装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老化开裂、漏雨渗水问题,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室内场所霓虹灯、装饰灯及其电气线路、控制器、变压器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装修装。
饰材料。
顶棚、墙面、地面等是否违规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毛毯、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是否违规设置易燃可燃的仿真植物、氢气球、造型挂件,可燃材料制作的模型上是否直接悬挂、布置电气线路、高温电器设备等。
分隔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否达标,是否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
施工装。
修作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动火审批管理等制度是否制定;现场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部位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
施工装修是否破坏防火分隔、堵塞疏散通道,是否关停或遮挡消防设施;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施工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是否对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是否封堵作业周边孔洞、缝隙,是否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两人值班及持证上岗制度,消防控制室是否与商户实现双向互联互通,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及主、备用电源是否正常运行。
是否签订维保协议,是否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措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无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等消防设施、器材有无被损坏、屏蔽等现象。是否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出具年检报告。
是否存在防火分区、防火隔墙等与建筑竣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况。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是否完整,信号反馈是否正常;管道井、电缆井、玻璃幕墙和防烟、排烟、供暖、通风、空调管道是否做好横向、竖向防火封堵,变形缝、伸缩缝内部封堵是否到位。
水泵接合器是否有明显标识,连接室内水灭火系统的供水管网上所有控制阀是否处于完全开启状态。
发电机、消防配电柜等消防供电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定期进行联动测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的联动启泵功能是否正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触发启动信号后,联动设备是否正常启动。
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以及送风机、排烟机是否能手动、联动启动;排烟设施的手动、自动开启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是否处于“自动”状态,监视系统是否正常;气体灭火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应急处。
置能力。
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人员、器材装备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是否纳入消防救援统一调度指挥体系。
应急处。
置能力。
技术处置队组织架构、人员编配、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明确,队员是否按照技术分工进行分组。
灭火和应急疏散总预案是否制定,是否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是否每年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消防演练。
(二)超市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是否签订维保协议,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是否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年检,并出具年检报告。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
防火分隔。
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有障碍物,是否能下落至地板面。
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是否封堵密实。
厨房、配电室、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与周围其他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
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其前室的防火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具有自闭功能并处于常闭状态。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室内消火栓启泵是否正常,室外消火栓是否埋压、圈占、遮挡。
防烟排烟系统送风机、排烟风机是否能正常启动。
消防主、备电供电和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装饰装修。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
其他方面。
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的设置和使用,以及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的材质和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室内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管道是否采用金属管道,并设有紧急事故切断阀。
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车道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
是否设置微型消防站。
(三)仓库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
全管理。
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检测、维护保养。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
储存物。
品管理。
存储型物流建筑内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设计相符。
仓库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
仓库储存物资是否按照设计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
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是否签订维保协议,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其他方面。
是否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是否违规增设夹层、隔间,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彩钢板搭建仓储场所和临时用房。
是否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是否拉闸断电。
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被占用。
是否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其他方面。
是否设置微型消防站。
(四)沿街商铺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消防安。
全管理。
单位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防火分隔。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居住部分未与非居住部分是否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防火分隔。
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逃生软梯、钢爬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疏散门是否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窗口不得设置金属栅栏。
用火用。
电管理。
除厨房外其他部位是否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是否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
灭火器是否放在位置明显、取用方便的地点,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其他方面。
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九
消防安全培训是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公司消防能力有效途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能力及自救知识。为实现全员消防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推动社会“防火墙”工程进程。切实为我公司的安全运营保驾护航。
公司消防安全常识及个人的应急处理知识。
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和主讲人。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1日15:00培训地点。
培训方式: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个车间分批进行培训。
主讲人:林剑明公司应聘的专职消防员,消防兵退役人员。
各部门直系负责人及全体员工培训流程。
1、各部门负责人做培训动员。
2、培训开始。
3、培训完毕后由公司领导进行培训总结。
1、培训要求全员参加,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必要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全员到场。
2、尊重培训人员,保持良好的培训现场纪律,培训过程严禁随意走动、打瞌睡、接打玩手机,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
3、参训人员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要求14:45分点名,点名未到按迟到或缺训处理。
4、培训结束,个部门负责人组织退场。
5、不遵守会场纪律、迟到、早退、缺训按违纪处理。
办公室下达和通知各部门培训方案及协助组织培训综合管理部协助布置会场病参与。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十
为使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公司施工生产情况,为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我公司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方案,望各单位认真遵守执行。
一、教育目的。
熟悉并掌握法规、标准、规定、制度的具体要求,丰富劳动保护理论知识,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管理方向和目标,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自觉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教育形式。
新工人入场后必须经过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换证及年审教育由有有相应资质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教育由施工现场负责每十天一次。
依据岗位分别由公司和施工现场负责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教育。
全员的年度安全教育由施工现场负责,不少于24学时。全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由施工现场负责,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1、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
2、副总工程师、栋号长、栋号技术员及相关人员等。
3、专(兼)职安全员(包括外施企业)。
4、各单位管理岗位人员。
5、特殊工种、专业工种人员。
6、外埠队队长、技术员。
7、外埠队施工作业职工。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十一
为预防项目部食堂火灾、爆炸事件的发生,保证项目部食堂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胡文俊。
副组长:夏耀斌、静国锋。
组员:孙晓义、海晓波、杨岁战、孙建斌、张烜、洋军、
王文明、吉永华。
组长、副组长职责:全面部署救援行动,负责现场指挥工作。
组员职责:当听到火灾报警,立即取用身边的灭火器和跑向距起火部位最近的灭火器设置点,提取灭火器后,迅速跑向起火部位,及时灭火;迅速跑向最近的水源,采用龙头接管的方式进行灭火;立即跑向起火部位附近的疏散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跑向起火部位的区域或本楼层安全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安全疏散。做到每个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有人引导。
1、项目部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加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项目部员工的消防知识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人人做到“四全”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项目部员工防火、防爆自救能力。
3、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确保防火、防爆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出现事故后,先立即报告防火、防暴应急小组,同时利用所学消防知识,正确使用食堂配备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自救。
2、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逐级上报、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工作。
3、如局面难以控制,应急小组专门人进行与当地消防部门的联系,请求支援。
急救电话:110119120。
办公室:xxxxxxxxxxx。
安全培训方案(通用12篇)篇十二
x县农村机电井数量较多,由农民自用自管和经营。由于机电井管理者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淡薄,易引发事故。根据昌吉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机电井电工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昌州安办字〔20xx〕4号)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为加强我县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农村机电井管理者的安全生产素质,预防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实现机电井电工经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作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国家有关特殊工种(电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电工安全技术理论。
1、安全用电。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机井控制柜降压启动的工作原理,机井电工操作安全常识,机井配电设备常见故障检修,常用电工仪器仪表使用规范及注意事项等。
2、实际操作。机井配电盘的拆装、电工仪器仪表的使用、触电急救演练。
(三)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安全管理经验。
二、培训方式、时间、地点。
培训由奇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委托具有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昌吉州天勤职业培训学校,县培训中心、供电局实施培训。经培训使农村机电井管理者取得国家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和职业技能证书。
培训从20xx年1月5日开始,每期6天,具体培训时间从20xx年1月5日开始至20xx年3月30日结束,共55期,每期6天(每天8课时),各乡镇负责协助配合实施,20xx年3月底前培训完毕。
古城乡、西北湾乡分别在县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其他乡镇在各自乡镇参加培训。
三、费用及考核。
(一)培训费用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奇发改价函〔20xx〕第22号文件)核定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由昌吉州安监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农村机井电工);由昌吉州劳动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证书》。
四、培训工作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充分认清农村机电井电工安全培训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广大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组织机电井管理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
(二)各乡镇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按一井一人组织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或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机电井管理人员不得上岗,并取消机电井承包管理资格。
(三)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农村机电井电工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确保不留死角。
(四)县安委会将农村机电井电工培训工作纳入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思想不重视、组织不力、培训工作开展滞后的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扣除相应的分值。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