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从而实现自身的进一步提升。工作中的困难并不可怕,关键在于我们如何从中学习和成长。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一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百名骨干宣讲师分区域分系统开展学习大宣讲活动,深入基层、村组、工厂、企业一线,确保《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无盲区。一季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学习宣讲会2300多场次,参学党员干部达7.3万人次。
我市先后推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系列漫画、向党员领导干部赠送廉政桌牌、发放《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学习手册等,通过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和载体,着力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准则》《条例》入脑入心。充分利用《襄阳日报》《襄阳播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着力实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无盲区。在市纪委门户网站开辟《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专栏,集中报道各地学习宣传《准则》《条例》的经验做法和学习心得体会,形成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持续刊登《准则》和《条例》系列解读、一图读懂《准则》、一图读懂《条例》、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准则》和《条例》回复选登共计80多篇信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运用《准则》和《条例》。
市纪委专门下发文件,将《准则》《条例》纳入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内容,对89名2015年新提拔县级领导干部组织测试,优秀率为100%。在《襄阳日报》开设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栏,连续刊发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学习心得体会30期。对全市组织学习《准则》《条例》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下发通报12期,重点抽查党员干部背诵《准则》情况,先后抽查30家单位58名干部,抽查合格率为99%。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二
《准则》开宗明义,高屋建瓴,言简意赅重申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强调“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全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做出明确要求,普通党员主要处理好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四大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
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准则》?首先是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准则》,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髓和实质,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实际抓执行。把纪律融入到各项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对表”将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其次是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逐渐形成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习惯。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三
古人云:为文务简劲。从日前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给人感受最深的就是“简劲”二字。
大道至简才能知行合一。《史记·高祖本纪》中记载,刘邦在攻下咸阳、还军灞上之后,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寥寥十个字,就让关中从战乱中安定下来。再看看今天党中央颁布的这个《准则》,薄薄一页、短短八句,简洁明了,易知易行。正应了古人那句学术格言:真言一句话,假传万卷书。老子曰:大道至简。越是简单,越有利于执行;越是简单,越能管长管常。《准则》虽简,全党共知,上下共守。
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8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可以这样讲,《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
坚持“高线”才能守住“底线”。王岐山同志说:“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准则》第一句就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这就是我们要坚持的“高线”。《准则》内容8条,又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就是我们要守住的“底线”。只有提升“高线”才能远离“底线”;只有瞄准“高线”才能不碰“底线”。
综上所述,《准则》虽简,从严管党要言不烦;《准则》虽简,从严治党力度不减。我们体会《准则》的“简劲”,就要在贯彻《准则》的过程中,务实求“简”,落实求“劲”。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四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这部《准则》是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三部分。我从《准则》的特点汇报一下自己的学习心得。
坚持正面向导、重在立德向善。《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它突出廉洁主题,变以往的“不准”为“自觉”,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引导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怎么做”,体现了我们党全新的纪律观、廉洁观。
集中体现党的信念和宗旨。《准则》围绕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和作风、道德情操等方面,提出了“四个必须”,这是一种共同性的、根本性的规范,体现着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及其先进性,对全体党员实现廉洁自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其中,起统领作用的是“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其他具体准则都是以这些根本性的规范为基础的,只有在自觉遵守这些规范的前提下才是可能的,才符合中国共产党的本性要求。这就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抓住“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范围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这样,既面向了全体党员,又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全体党员都成为《准则》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大道至简利于知行合一。《准则》薄薄一页、短短八句,简洁明了,易知易行。正应了古人那句学术格言:真言一句话,假传万卷书。老子曰:大道至简。越是简单,越有利于执行;越是简单,越能管长管常。《准则》虽简,全党共知,上下共守;《准则》虽简,从严管党要言不烦;《准则》虽简,从严治党力度不减。这就要求我们在贯彻《准则》的过程中,务实求“简”,落实求“劲”。
《准则》紧紧围绕着廉洁自律,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出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也是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所以,每名党员都要时刻以《准则》对照言行,严格自律正己,大胆履责正人,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五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六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今年10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学习好、领会好《准则》和《条例》精神,就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近段时间的认真学习,本人认为《准则》和《条例》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准确把握了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准则》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规范,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对党章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进一步阐发和具体化。《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二是突出了纪律约束的严肃性。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三是体现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刚性。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牵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的现状,《条例》有针对性的加强了这方面的纪律约束。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党纪的刚性特征更加明显。
那么作为执纪监督者,如何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充分应用《廉政准则》及《条例》,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呢?我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做学以致用的表率。《准则》和《条例》是我们纪检干部的武器。纪检干部要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把《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一种成长途径,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让学习成为自己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通过学习,使自己对《准则》和《条例》烂熟于心,完全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在工作中信手拈来;通过学习,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解决在纪律审查中遇到问题的有力武器,不断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二要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是纪检干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如果总认为自己是执纪者,没有接受管理监督的意识,自我放纵,拒绝监督,就难免走偏方向,难免会犯大错误。纪检干部光明磊落,就应该不怕监督;执纪监督问责中想减少失误,就应该欢迎监督;纪检干部想提高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就应该渴求监督。能否正确对待监督,是我们纪检干部胸怀广狭、能力强弱、情操高低的分水岭,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越是在政治上成熟的纪检干部,越能正确对待监督,越是欢迎监督。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接受群众监督的模范。
三要做落实监督责任的表率。作为纪检干部,要借落实《准则》和《条例》的东风,做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表率。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两个党内法规,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牢记党的忠诚卫士的神圣使命,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动辄则昝,使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努力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形象。
四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正人必先正己,律人必先律己。纪检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努力维护纪检干部的形象;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得失看轻一点,把名利看淡一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党的忠诚卫士”这一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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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七
在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是党中央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是要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干部的头脑之中。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政法干警,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联系到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好服务和服从于五华经济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一是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能。二是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目前要重点加强对《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三是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邹碧华、杨竹芳及“昆明市十佳政法干警”等先进人物为榜样,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要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名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干警。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八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咀嚼”了新《准则》和《条例》,得出以下几点深刻体会。
新《准则》修订完善“尺度大”,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
四个必须”和八条自律规范,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严守纪律底线的同时,还要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新《条例》共有3编11章133条,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修订该《条例》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转变。
党员干部是国家机关的行政主体,更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其自身、对党组织、对群众都造成了伤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举止,更是现在形势下所必须的选择。修订后的两大党规,彰显了我党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切实按照党章要求规范党员的思想和言行,才能确保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新形势,新常态,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之作为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加大反腐惩恶力度,从强化巡视监督,到狠抓执纪问责,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刷新了党风政风,赢得了人民群众普遍赞誉。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又一次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号角,必将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正能量。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纪检工作人员,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九
——“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2014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不敢腐,就是通过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腐败成本,形成巨大的震慑作用,使党员、干部对腐败心生戒惧、收敛收手。不能腐,就是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消除腐败发生的条件,使党员干部没有腐败的机会,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党的纪律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不想腐,就是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动机,筑牢理想信念这个魂,不忘初心,始终坚定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坚守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提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温床,新一届党中央以“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为切入口,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聚焦“四风”问题,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向实处发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此找到反腐倡廉的着力点。十八大以来,通过以作风建设为有效抓手,不论是在“三公”经费支出还是楼堂馆所建设,亦或是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整治“会所歪风”,还是先后出台会议费管理新规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以及因公出国(境)等具体管理办法,中央大力整治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不断将当的作风建设推向深入,使得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对领导干部在作风上从严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的作风建设,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各级党组织始终永葆先进性。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开弓没有回头箭,狭路相逢勇者胜。当前一些制度过于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一些重要领域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管有盲区、有死角;一些党员干部规矩、原则、制度意识不强,重人情轻制度,以潜规则代替明规则;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腐败问题是大问题,是重病、顽疾,只有重症用猛药、顽症持续医,才有可能去疾治愈,如果力度稍有松懈,或者目标稍有偏移,就会前功尽弃,我们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下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惩,有贪必肃,除恶务尽。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十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十一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百名骨干宣讲师分区域分系统开展学习大宣讲活动,深入基层、村组、工厂、企业一线,确保《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无盲区。一季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学习宣讲会2300多场次,参学党员干部达7.3万人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十二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为落实中央精神,推动纪检系统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各级纪检机关要高度重视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工作,深刻领会修订颁布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配合组织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要配合组织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搞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尽快培养一支骨干师资力量。要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开展两部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学习研讨、评论解读、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准则》和《条例》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要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和案件审理坚持用纪律对照,在调查报告和审理报告中体现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照两部党内法规的规定,对党风廉政相关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及时研究提出立、改、废、释的意见,避免出现执纪依据冲突。
三、加强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是否有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和措施,是否按照两部党内法规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否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对于那些“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加强对两部党内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注意收集整理、调研分析贯彻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逐级向中央纪委请示汇报。要以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政策理论研究,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提供参考。
四、自觉做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表率。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必须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运用好中央纪委编发的释义读本、指导案例,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要坚持从严执纪,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敢于担当,对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同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的指示和要求结合起来,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准则》和《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各级纪检机关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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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百名骨干宣讲师分区域分系统开展学习大宣讲活动,深入基层、村组、工厂、企业一线,确保《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无盲区。一季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学习宣讲会2300多场次,参学党员干部达7.3万人次。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可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从一定的规矩和规律,才会进步。而作为执政为民的共产党对党内法规、党内纪律就会更加严格,不断修正和完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最近仔细读阅了7月31号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中更加有感。这项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更加向群众显示出对党自身建设、素质建设的坚定决心。
曾经,看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受享乐主义和金钱至上思想的影响,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观念弱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为,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很及时的宣示了我们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心。
通过认真学习《条例》,我深刻理解到,作为一名共产党,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任何行为都代表着一名共产党的身份。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微笑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率对待办事群众,急群众之所急,向群众之所想。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
最后我深刻相信,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让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得到纯洁净化,党内的政治生态朝风清气正的方向转变,反腐重新凝聚党心、赢得民心。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面、纪律要求更严格、主题宗旨更明确,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依据。
我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会,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精神,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我感觉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肩上责任重大,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几点体会。
一是要加强政治学习和精神把握。就是要坚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要对《准则》和《条例》原文从头到尾学,一字一句地学,才能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才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影响和诱惑,才能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要努力做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要强化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接受组织安排,自觉维护组织的权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做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的明白人。
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坚持“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权力观。在为老干部服务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规则制度办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自觉坚持“四个必须”,严守“八条规范”,真正用《准则》和《条例》精神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守纪律底线。
三是要做到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委、局的各项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着力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珍重自己的人格、名誉和形象,稳住心神,把住操守,耐住寂寞,经受住各种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国家公务员的良好形象。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勤俭节约,努力工作,奋发进取,为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而奋进。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体会(实用14篇)篇十四
历史证明:勤政廉政盛行之日,则国家昌盛;贪财腐朽猖獗之时,则国势衰弱。历来清官颂扬,污吏遭人唾骂。
今天,有些在个人欲望的趋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观、金钱观、子女观面前丧失原则,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有的进了地狱之门,有的身败名裂。
教训是深刻的、令人心痛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所以廉洁自律是每个党员干部所应遵守的准则。工作和生活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始终保持勤奋学习的习惯。
学习是每一名公民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方法就无法改进,执行政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灵就得不到静化,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
二、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清正廉洁,这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我们如果不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就会破坏和扭曲一个人形象,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
三、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近年来有一部分人,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享乐,抛弃党纪国法,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的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我们要把廉政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