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中,规章制度应该与组织的目标和使命相一致,为大家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修订建议,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一
早上06:30--09:00。
中午12:00--13:00。
晚上16:20--21:30。
1、管制时间内可以进出,管制时间外不可进出。
2、所有返昆人员不得入住宿舍,以免疫情扩散,违反政府防疫政策,立即清理出宿舍。
4、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打球等任何群体性活动。
5、疫情防控期间生活馆用餐建议同仁打包带回宿舍,厨余放置各楼栋厨余收集桶。
6、宿舍内如有发热、咳嗽人员请第一时间向宿管反应,值班电话:。
下班人员管理:
1、做好集体宿舍人员管理,不串门,外来人员禁止进入。
2、外宿人员休息时间留在住处,非必须情况不出门,不串门。
集体性室内活动:
1、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停止职工非必要出差,采取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二
疫情是指疫情的发生和发展。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2019年冠状病毒性疾病新冠肺炎-19在更大的地区爆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师生员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寒假期间,校外人员严禁进入校园,校内人员实行准入制度。进校人员原则上仅限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各级值班人员。其他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须进校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取消人行翼闸身份证、校园卡识别功能。进出校门时,相关人员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出校时,临时通行证主动退还门岗工作人员。
3、取消校门车闸自动抬杆功能。教职エ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须为学校教职エ,车载人员须在校外下车,驾驶员将车开到学校学生活动中心停车场停放后须立刻离开校园,不得到校园其他地方逗留。驾驶员为非学校教职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4、上述工作要求自年2月5日起执行。其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学校另行通知。各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传迖。
各地各校要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坚守岗位,指导值班教师及安保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禁缺岗、缺位。
要通过网络、电话、公告板等方式,向社会和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宣告: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等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如教职工确有返校需求,需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各地各校要确保值守工作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及时足量,大门值班室要配备合格达标的测温用仪器,要备有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对于入门人员,首先要确认是否经学校同意,未经允许者一律不得进门;其次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门;再次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不得遗漏,不得敷衍塞责,入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如有强行进入、扰乱管理秩序者,第一时间报请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各地各校要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止因防护不当造成二次传染。
各校要对封闭管理工作建立自查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属地内的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封闭管理工作开展排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在校期间全天封闭。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和学校盖章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1、在疫情期间,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和行程码、安全码登记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三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园内传播流行,园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12小时内报告。
3、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不得越级上报。
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四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我们应该制定一套规范的学校封闭管理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目前,正值流感的高发季节,学校传染流行潜在很多危险因素。学生抵抗疾病能力低,容易导致传染病发生、蔓延,一旦疫情暴发,将严重威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对学校、家庭和社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学校认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
组长:xx全面负责防控工作。
副组长:xx具体分管防控工作。
组员:xx具体负责防控工作,信息报送和电话回访。
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宣传和晨检。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流感,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用水卫生条件。
加强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体学生认真关注自己每天的健康状况,一有情况及时向家长及班主任报告。家长在家发现子女有、流感等类似症状的,立即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并请通知班主任。学校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查检制度。
做到一天三次一个不漏。并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如在校发现有流感等类似症状的,须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治疗。加强监测、及时治疗,严防合并症、并发症等引起的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在同一学校短期内学生因病缺席异常增多(一学校达3人以上)或累计发现流感病例达10例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观察,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活动环境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5、做好学生缺勤,排查登记。各班班主任每天做好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的统计,并及时报告校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或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6、做好已发病学生的电话回访工作,掌握已发病学生的病情,协同医院做好防止并发症相关工作。对治愈可复学的学生明确复学要求:康复后凭卫生院证明,方可返校复学。
7、做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注重教室卫生,及时通风换气对教室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规范要求消毒,对发病较严重的班级用漂*粉液喷洒和过氧乙酸熏蒸双重消毒。
8、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9、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上报校长,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并追究其的责任。
学院各单位、部门:
按照上级和地方政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学院进一步加大校园封闭管理力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因工作需要正常上班的教职工进入校园,持身份证、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学院开具的工作证明等有效证件在大门口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
2、因工作需要正常工作的临时用工人员进入校园,持身份证、学院开具的工作证明等有效证件在大门口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
3、允许进入校园的货物物资运送、临床病理诊断中心送取病理标本诊断报告等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持身份证、相关证明在大门口进行查看登记。登记信息包括来院时间、对口部门、来院事由、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进入校园后,固定活动区域。
4、车辆进入校园,一律走大门入口北侧通道。
5、出现发热(体温检测超过37.3℃)、咳嗽、乏力、咽痛等身体症状体征人员,严禁进入校园。
6、在校学生、留学生不得离开校园。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校园的,在教师陪同下离开校园。
7、师生员工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或与工作人员产生矛盾冲突,报送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处理。外来人员不服从学院管理,或强行闯入校园,报送属地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
请师生员工对此项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
特此通知。
为控制疫情,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自2020年1月28日起,对出入校门作如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要离开学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的,进出校门必须进行登记说明。
2.出入校门人员必须凭工作证或学生证,特殊情况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员,请聘任部门出具证明和合理理由报告,经同意后登记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才能进校。
3.来校游玩和锻炼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4.进校人员必须通过测温,体温超过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况必须入校的,门卫做好人员信息(包括手机号)登记后,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由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校医院值班人员。
5.外来保障车辆、人员进入学校,保障部门必须事先通报保卫处,经人员身份和车辆信息登记并对所有人员测体温后才能入校。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五
管理体系是对组织、事业单位和单位进行管理的工具,规范了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组织设置。它是实施一定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保障。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五个一律”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人员均需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在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增加的`出入口要严格管理,只出不进。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3、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后进行体温检测,经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方能进入学校。
4、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跟踪调查,与物业(保安)公司保持对接,保证派驻学校的安保(物业)人员身体状况底数清楚,对不能确保14天内无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不得安排派驻学校。
5、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所属公司。
6、学校值班领导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7、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暂停维保工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总务处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全体校园内住户:
为科学适度、精准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根据蚌埠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优化城市社区封闭式管理的通告》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校园封闭式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住户(含购房者和租户)、车辆可凭上班或复工复产证明正常出入。车辆出入时必须打开全部车窗接受查验,最多允许后排座位载客1人且必须是校园内住户。所有人员出入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非校园内住户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二、非校园内住户因探亲等需要进入的,受访者需提前报备来访人信息。所有到访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登记相关个人信息,由受访者到校园入口处(龙湖西校区东门和龙湖东校区西门北侧门)带领方可进入。受访者行动不便的,由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
校园内住户购买大宗货物,需快递人员、搬运工人上门送达的,搬运工人一律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由购货的校园内住户或租户到校园出入口带领一次性进入。
鼓励将快递放置在校园出入口,或者使用智能快递柜开展“不见面”快递送达服务。快递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内投放快递。
对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购买较重物品的,准许送货人员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一次性进入递送。
提供电气管网维修等便民服务,以及向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家政服务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进入校园。
三、校园内住户从湖北等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规定。
从蚌埠市外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凡持有健康证明(纸质证明或电子凭证),或经查询近14天无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均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从蚌埠市(含三县)及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可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四、实行隔离期异地互认,在当地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员,凭相关证明在东、西校区所在街道备案后,可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未满的,暂不予办理出入证。
五、非上班和复工复产的校园内住户,继续执行每两天安排1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规定。
六、校园内严禁人员聚集,住户不聚集、不串门,正确佩戴口罩,不准把口罩拉至口鼻以下。
上述管理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隔离观察室是幼儿园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儿童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隔离患儿的专用设施,由保健医生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隔离消毒技术指南》、《xx市托幼机构隔离观察制度》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制订了《幼儿园隔离观察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隔离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房间通风良好,有单独的出入口。
2、室内设施设备齐全,备有紫外线消毒设备、常规消毒用品、小桌椅、玩具柜、污物桶等物品。隔离床和被褥属于隔离室专用,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3、开窗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室内物品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并记录。
4、建立《隔离患儿登记本》和《隔离室消毒记录本》。
5、隔离室单人单间,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儿。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配置要求:n95医用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出来时将防护用品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置,立即进行手部卫生消毒(流动水下七步法洗手后喷洒手部免洗消毒液)。
7、隔离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密封,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8、保健医生负责对隔离室设施设备和物品进行保洁、消毒,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9、被隔离患儿临时隔离期间,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禁止离开房间。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室。
1、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患儿。
(1)对法定传染病患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照《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对其实行严格的离园隔离。待隔离期满痊愈后,需持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复课证明,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查验后方可返园。
(2)对早期发现的传染病但症状轻微者,如腮腺炎、水痘、出血性结膜炎、痢疾带菌者等,可在园(临时)隔离室内隔离,或采取家庭隔离方式进行隔离观察。
2、在园儿童若出现发热(体温37℃)、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频繁或剧烈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早期传染病症状,应将疑似症状人员佩戴口罩后移至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安排做好防护的保健医生进行护理、观察和治疗。及时通知疑似症状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尽早带至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3、疑似症状者在本园隔离观察室的留观情况,详细记录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登记表》(附件2)中,年终整理归档。
疑似病例者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根据其所患病种,分别按照《常用呼吸道传染方法》和《常用消化道传染方法》,对室内空气和对疑似病例所用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等)等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参考如下:
1、消毒人员应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2、对隔离室环境进行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床围栏、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疑似病例接触过的物品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8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00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有效含氯消毒剂,作用30min。被污染过的台面或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托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消毒情况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消毒记录表》中作详细记录,年终整理归档。
1、与传染病患儿同班或有过接触的儿童,按《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进行检疫观察。
2、在检疫期间,幼儿园或班级暂停接收新入儿童或转出儿童,禁止一切集体活动,在园儿童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3、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传染病者(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家庭或医院隔离后,应及时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对儿童所在班级、园内环境和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各地各校要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坚守岗位,指导值班教师及安保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禁缺岗、缺位。
要通过网络、电话、公告板等方式,向社会和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宣告: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等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如教职工确有返校需求,需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各地各校要确保值守工作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及时足量,大门值班室要配备合格达标的测温用仪器,要备有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对于入门人员,首先要确认是否经学校同意,未经允许者一律不得进门;其次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门;再次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不得遗漏,不得敷衍塞责,入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如有强行进入、扰乱管理秩序者,第一时间报请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各地各校要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止因防护不当造成二次传染。
各校要对封闭管理工作建立自查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属地内的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封闭管理工作开展排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市、区有关通知精神和《上海市龙柏中学开学准备暨防控防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查体温(原则上接送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内,确需进入的必须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留观送医,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防疫期间门卫不收外卖和快递。
2.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者均需佩戴好口罩,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3.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小门),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间段,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做到即送(接)即走。学生上学期间只进不出、放学期间只出不进,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4.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疫情防控期间,中午不开放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所属组室同意、保障中心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方可入校。
5.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者进行体温检测,经得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戴好口罩方能进入学校。来访人员离开后,接待室要进行彻底消毒。
6.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保安公司。
7.年级组护导老师加强对年级组情况的巡查,做好护导巡查记录。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学校卫生老师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8.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停止广播操及升旗仪式。
9.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维保工作暂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保障中心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10.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餐,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在食堂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疫情期间的用餐安排。
1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待疫情解除后予以终止。期间,对不遵守本制度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六
2、配合学校正常教学,解决学生走读困难,住宿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住宿部是学生相对集中的场所,我们不仅要立足疫情防控期间做方案,同时要预备持久战,将“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今后的日常工作之中。
二、具体措施。
1、校领导高度重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值班领导手机全天候畅通,出现问题随叫随到。
2、每晚有一位校医跟班,每栋楼至少有一位宿管老师在岗在位。
3、学生宿舍进行全封闭管理,家长接送只能止步于校门口,特殊情况最多至宿舍楼门口。
4、临近开学,对住宿部的全体老师进行一次培训,对值班要求,防疫流程做到人人皆知,事事到位。
6、对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老师、学生进行严控,大门处设置量体温的工作台。无关人士一律不得入内。
7、学生放学后,直接回自己宿舍,摘下口罩放指定位置,然后洗完手才能做其它的事情,不得串宿舍。
8、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运垃圾。对楼梯、桌椅、门把手、水龙头等表面,每天消毒2次。每天离开宿舍时必须开门窗通风,晚上睡觉窗户也要留点空隙。
9、建立晨检和晚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首先将学生送至隔离室(b101),然后联系家长接回就诊,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置情况。晨检不合格者,不得去食堂就餐。
10、加强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的好习惯,不乱扔,不乱吐,营造“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七
根据__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要求,需各教学单位做好“延迟开学”、“全面停课”等情况的教学预案,为了确保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不影响新学期教学计划和进度,特制订我校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利用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学习通app实施在线授课(听课)、资源点播和线上辅导、讨论、答疑等活动,消减疫情对教学活动的影响,有效实现“延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
二、工作思路。
遵循“延迟开学不停学、计划不变变模式”的基本思路,坚持“只改变教学模式,不改变教学目标”的原则,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力争有效、有序、保质、保量落实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共计19周,因疫情暂定前3周进行网上教学。
三、本学期教学安排调整。
1.本学期正式开课时间为2月17日。全体专兼职教师于20xx年2月17日起至正式开学(具体时间待定)期间,对全体学生进行网上授课。各院系应于2月10日前通知到所属学生,按时加入超星网络课程,督促学生按时进入网络课堂上课。
2.各教学单位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本学期教学计划制定前3周的网上教学计划,全体专兼职教师根据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课表,于20xx年2月15日前建立与所授班级课程一一对应的超星网络课程。如因教师网上建课不足不能执行本学期教学计划,要求相关院系在每个班级遴选出不少于3门课程(不含公共课)进行网上教学(周课时不少于24学时),并于2月1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各教学单位于2月15日前将教师所建课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网上教学排课表发教务处。
3.提前做好网络选修课选课学生的信息录入和开课准备工作,网上选课时间:2月17—22日,网上学习考试时间:2月26日—5月31日,由学生按照常规要求开展网上自学活动。
4.20xx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目前还有旅游管理系未进行完毕(原计划是在20xx年4月下旬进行毕业答辩),按原定计划执行,请指导教师利用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对学生进行远程指导,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5.调整实践教学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各院系暂停组织学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包括顶岗实习、技能竞赛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时间,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本学期已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各院系应与实习单位积极协调,调整好实习时间,待实习单位恢复生产后,经学校通知再开始实习。各院系要严格要求实习师生按照实习岗位所在地政府及教育部门的要求,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积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做好网上教学的相关准备和实施工作。
(一)开展师生全员培训工作(2月3日—2月15日)。
1.由教务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全校教师进行网上教学培训,各教学单位须做好教师培训的动员工作,所有教师均须参加培训,培训操作要点见(附件2)。2月10日前,所有教师需在平台上建成本人所教授课程的2个课时授课内容(含课前预习、网上授课、ppt及文字资料、作业题库等);培训结束后,教师能开展网上教学(含直播课程、交流互动、检查学生学习效果并及时反馈指导等)。通过培训各教学单位遴选出部分信息素养高、有在线课程教学基础、有热情的教师和已经实施网上教学的课程在2月11日—15日进行开课示范,在各单位分享开课经验,引导其他教师能够正常有序开展网上教学。
2.各院系要及早组织学生网上在线学习防控疫情健康教育课程,引导学生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做到不造谣不传谣;要充分发挥团学系统尤其是辅导员的作用,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减少学生恐慌心理;要注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做好学生教育与培训工作,让他们了解本学期教学的新模式,并学会操作。
(二)开展网上教学的备课、建课、调试和模拟运行(2月10日—2月15日)。
1.全体专兼职教师参加网上教学培训后,需尽快熟悉网上教学方法,并根据网上教学要求做好建课备课,整理好课程教学ppt、练习题、电子教材、推荐参考文献等教学资料,确保在20xx年2月15日至学生入校期间能顺利开展线上教学,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建议各教学单位凡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实施统一建课,分班教学管理。
2.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可供任课教师选择多种授课形式,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教学内容等自主选择微课、直播、开展实时语音讨论,开展各种线上互动,测试,布置作业任务等形式开展教学活动。请各任课老师在开课前制定详细的授课活动安排(具体到每课时),并报所在教学单位备案。
3.网上教学课表排定下发后,各教学单位需在开课前进行两天时间的网上教学模拟运行,让每位任课教师按照网上教学课表提前熟悉教学过程,确保正式开课的有序运行。
(三)实施网上教学(2月17日—3月6日)。
1.教师授课时间按照学校课表排定的时间,每次直播或建课的教学内容均应包含此次课程正常线下授课的所有知识点,一般要求一个课时分两个知识点,每门网上课程的开课标准包含:课前资源上传(视频、题库、电子教案),课中教学设计(签到、测验、讨论、抢答、问卷等互动),课后(作业、答疑、讨论)等内容,每次课程至少保证对学生“线上面对面”集中辅导答疑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网络教学期间,任课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参与在线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等记录考勤,并依据考勤、作业和考试等综合测评情况,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定。学生的考勤、作业、课堂互动和考试等综合测评情况均按照原正常教学中学业成绩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对于在网上学习过程中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均按照原管理规定执行。
3.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所属课程的教学管理,并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的平台管理员,开展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教务处、现教中心将通过大数据教学平台,检查各班的教学开展情况,并不定期对网上教学工作进行抽查,包括老师在线时长、上传学习资源以及对学生提问的回复等。教务处还将加强学生评课监控,实施多种手段保障网上教学质量。
4.各教学单位需建立起包括主任、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教学秘书、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的教学工作保障团队,落实网上教学安排,对网上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与教务处合作,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
工作安排表:
略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重视网上教学工作,带头学习,以身作则,亲自参与,理清思路,注重开展工作的形式、手段和方法,让所有教师都按照上级要求行动起来。
2.对确有困难不能参加网上学习的学生,相关教学单位应做好预案并加强一对一的学业辅导。对确有困难不能进行网上教学的教师,各单位应及时通知代课教师,确保在线教学不空堂。
3.所有授课教师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根据教学计划优化教学内容。要积极主动和学生对接,并做好对学生的学业指导。要根据网上教学开展情况,适当布置作业,并做好在线辅导。要严格对学生的学业要求,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考核,创新考核和考试方式。教师网上教学的工作量均按照原正常教学的工作量计入。
4.所有学生应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学生应充分利用在线资源认真学习,积极与授课教师进行远程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作业。认真准备相应的课程考核,课程考核、考试合格者才可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5.网上教学的管理由教务处、现教中心共同负责管理,确保课程能按课表规定时间授课。在网上教学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困难、故障和不足,请及时与教务处、现教中心联系或联系超星工作人员,以利于不断优化和完善教学过程。
6.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认清形势,下定决心,鼓励引导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网上教学工作的开展,抓住机遇,顺应时代要求,利用网上教学提升职业教育水平。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八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生出入校管理,特发布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非必要不离(返)校、非必要不离(返)黄、非必须不离(返)皖”的原则,从严从紧规范学生出行,各学院领导及辅导员务必认真审核返校学生近14天行程码及健康码,对存疑或把握不准的返校人员,须报校防控办核准。
(一)学生申请短暂出入校,需填写《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纸质材料,学院审批完成后,凭该表出入校门。门岗如实填写出入校门时间,审批表填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放行。学生返校时审批表由门岗收回留存,附联交由辅导员留存。
(二)学生离屯,需在钉钉中填写《离黄(屯)外出审批》;学生返屯,需在钉钉中填写《离黄(屯)人员返校审批》。钉钉线上审批流程进行的同时,学生还必须提前填写并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纸质材料审批手续,线上线下两个审批都完成后,学生方可出行。
(一)学生申请外出,必须如实、完整纸质外出审批表,辅导员、学院根据结合学生申请实际,从严、从实、从紧进行审批。
(二)学生因病就医,须先到校医院就诊(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20)。确需校外就诊的学生,校医院会及时开具转诊证明,学生凭转诊证明申请出校就诊。
(三)学院加强进出校园学生的闭环管理。学生因事请假离屯,要及时准确掌握行程轨迹和具体返校时间;学生因病出校就诊,返校后应凭病历材料销假;学生因事短暂出校,要严格遵守两小时出入时间。以虚假理由外出的,一经查实,参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格学生管理的补充通知》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四)学生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学院,联系保卫处和防控办紧急处置,做好及时报备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九
1、加强防控,全面宣传,提高师生防控病毒的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2、配合学校正常教学,解决学生走读困难,住宿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住宿部是学生相对集中的场所,我们不仅要立足疫情防控期间做方案,同时要预备持久战,将“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今后的日常工作之中。
二、具体措施。
1、校领导高度重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值班领导手机全天候畅通,出现问题随叫随到。
2、每晚有一位校医跟班,每栋楼至少有一位宿管老师在岗在位。
3、学生宿舍进行全封闭管理,家长接送只能止步于校门口,特殊情况最多至宿舍楼门口。
4、临近开学,对住宿部的全体老师进行一次培训,对值班要求,防疫流程做到人人皆知,事事到位。
5、开学前对宿舍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开学后每天进行消杀毒处理,同时要进行高频次的开窗通风。
6、对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老师、学生进行严控,大门处设置量体温的工作台。无关人士一律不得入内。
7、学生放学后,直接回自己宿舍,摘下口罩放指定位置,然后洗完手才能做其它的事情,不得串宿舍。
8、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及时清运垃圾。对楼梯、桌椅、门把手、水龙头等表面,每天消毒2次。每天离开宿舍时必须开门窗通风,晚上睡觉窗户也要留点空隙。
9、建立晨检和晚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首先将学生送至隔离室(b101),然后联系家长接回就诊,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处置情况。晨检不合格者,不得去食堂就餐。
10、加强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的好习惯,不乱扔,不乱吐,营造“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一
2、除按行政班时间上班的员工外,其他岗位的员工须实行轮岗就餐制,确保不空岗。
二、就餐卡。
1、就餐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办理发放。员工如遗失就餐卡须及时向人事行政部报失补办,补办前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员工须承担工本费30元/张。
2、员工须凭员工就餐卡就餐,如有无卡强行就餐者,记较严重违纪。
3、员工就餐卡仅供员工本人使用,如有转借他人使用者,记较严重违纪。
1、员工须自觉爱护食堂内的餐具及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2、员工用餐后须将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
3、员工须自觉珍惜粮食和食物,按需取餐,杜绝浪费。如有浪费食物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3.1每浪费一次食物,罚款50元,年终考评分数扣一分。同时:
3.2浪费一次食物的,一年内工资不得晋级、职位不得晋升;。
3.3一年内累计浪费食物两次者,两年内工资不得晋级、职位不得晋升;。
3.4一年内累计浪费食物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劳动合同》期内工资不得晋级、职位不得晋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原则上,食物不得带出食堂食用,如有特殊情况,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如有违反者,记一般违纪。
5、员工应自觉遵守食堂就餐秩序,取用饭菜须依次排队,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插队。
6、员工应自觉维护餐厅的清洁卫生,须保持桌面清洁,不得乱倒乱吐饭菜残渣。员工用餐后须将残渣倒到餐厅的垃圾桶内,如有乱倒乱扔者,记一般违纪。
7、员工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食堂,方便其他员工使用餐位。
8、员工食堂内严禁吸烟,员工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大声起哄、吵闹,要做到文明用餐。
9、员工在食堂就餐须文明着装,不得赤膊或穿着沙滩短裤、拖鞋、短背心等不雅服饰。
四、检查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抽查,每月轮值一次,轮值顺序为: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客服部、工程部、安全部。
2、对违反本规定员工,由各部门负责人当场签发《违纪过失单》,报公司审批处理。
五、本规定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自20__年6月1日起生效。此前相关规定内容与本规定不同的,以本规定为准。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二
1、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暂停校园内升旗、研讨会、全体教师会等聚集性活动。
2、加强学生管理,实施“校长-分管校长-主管处室-年级组-班主任”五级分层管理机制,按要求上报每日排查信息,住校学生不得出校,如因身体原因或特别重要事项需出校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走读学生要严格遵守“两点一线”(学校-家)闭环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前往除学校、家庭之外其它任何地方。
3、严格执行教职工入校身份核验程序,验双码、测体温,校外人员一律不准入校。非本校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严禁校外人员和家长在校门口探访。
4、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填报疫情防控排查信息,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会、不聚餐,不进行网上购物、不收发快递,不外卖点餐。
5、根据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随时做好全面转入线上教学的准备。
6、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细化网格单元,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和行程轨迹,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7、严格防控措施。未报批外出离安和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师生员通报批评,并按学校相关纪律处罚。
8、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和学校值班值守制度,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旦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
9、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不遵守学校防疫规定,不配合落实相关管理措施,故意破坏学校防疫设施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学校防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个人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三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蓬食安办[2020]4号文件要求,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务必严格要求复工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落实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进一步加强复工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控,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级)和一般(iv级)四级。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该事件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但危害程度达不到一般(iv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标准的事件。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一)复工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在第一时间及将相关信息报镇卫生院,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确保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或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的,应当根据属地原则及时将相关信息向镇党委政府,初判是食物中毒的,要同步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发生食源性疾病暴发(包括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半小时内向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办)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
(三)对已获得疑似或已确定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特别是敏感人群、敏感时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简要情况,详情随后续报,同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原则上不得超过2小时。
初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包括信息来源、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先期处置、事件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发展趋势等信息;根据事件应对情况可进行多次续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进展、发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查详情、原因分析等信息;终报应包括事件概况、调查处理过程、事件性质、事件责任认定、追溯或处置结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等。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蓬溪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先期处置工作,以最大限度减轻事件危害。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四
(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二)不聚集在一起进餐。
(三)在政府没有解除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之前,工作期间员工要主动佩戴口罩;即使戴了口罩,也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
(四)参加会议时,戴口罩,与其他员工保持至少一米的距离。会议能线上完成的`,尽量线上完成。
(五)按照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手背对手心、手心对手心、手掌对手心、手指对手心、清洗手指、清洗手腕、清水认真冲洗。重要提醒:洗完手关水前,要洗干净水龙头,再关水。
(六)多人住的房间进行管理。房间要保持开窗通风;同宿舍的员工相互间尽量保持距离;衣服放置不要交叉,每个人的衣服单独放置;不共用水杯、毛巾、餐具等,能煮沸消毒的物具要煮沸消毒;员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报告管理方。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五
早上06:30--09:00。
中午12:00--13:00。
晚上16:20--21:30。
管制时间内可以进出,管制时间外不可进出。
2、所有返昆人员不得入住宿舍,以免疫情扩散,违反政府防疫政策,立即清理出宿舍;
5、疫情防控期间生活馆用餐建议同仁打包带回宿舍,厨余放置各楼栋厨余收集桶;
下班人员管理:
1、做好集体宿舍人员管理,不串门,外来人员禁止进入。
2、外宿人员休息时间留在住处,非必须情况不出门,不串门。
集体性室内活动:
1、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停止职工非必要出差,采取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六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班主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和在校生病学生情况,发现各类。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模板17篇)篇十七
(一)落实防控责任。机电设备租赁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做好物资储备和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公司长期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在设备调剂中心设置人员临时隔离观察点,便于疑似人员隔离及中转。
(三)做好基础防控措施。包括环境卫生管理,生产和办公场所清洁和消杀,楼宇通风管理和卫生消毒、重点场所清洁消杀、人员管理、个人防护、宣传引导等日常基础防控措施。
(四)加强疫情信息监测。收集了解最新疫情信息,关注职工所在社区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人员等信息,以及疾控机构发布的各类人员排查信息等,及时转发公司微信群内,全员排查上报。
(一)疑似疫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职工或来访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本人或家属可能存在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或次密接史,但尚未确认属于疫情管控对象。
1.启动应急响应。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报当天值班领导及值班科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加强与疫情防控办公室协调沟通,协助疫情防控办公室仔细询问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经过及联系方式等,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报送至机电设备租赁分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鹤煤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
2.实施人员管控。对于出现疑似症状的职工,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点,进一步了解其本人和家属近14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疑似或确诊或密接人员接触史等情况。对于职工或家属有可疑接触史,第一时间停止工作,返回居家观察,向社区报备,等待进一步消息。对于有疑似症状、可疑接触史的来访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并予以劝返。
3.就近转送医院。根据职工意愿,拨打120或其自驾车,将出现疑似症状的职工就近转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以及病毒核酸检测,如属疑似或确诊病例,由医院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报告时限和要求进行上报,公司同时报告鹤煤疫情防控办公室,按照确定疫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处置。
4.居家康复观察。疑似症状职工根据医院诊疗意见,进行疾病治疗,居家康复休息,直至身体完全康复,方可返回上班。对于可疑接触史人员,在未正式排除相关风险前,执行居家观察措施。根据社区排查结果,落实后续管控措施。
5.关心疏导员工。做好员工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疏导和关爱帮扶困难员工等,促进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
6.信息跟踪上报。持续跟进事情进展,及时进行信息统计和上报,做好舆情管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维护社会稳定。
(二)确定疫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员工或来访人员健康码异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配合所在地社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出现人员健康码异常,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了解具体情况,根据社区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开展现场管控。在获知职工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消息时,应第一时间实施管控措施,采取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暂停一切活动。所有在场人员立即佩戴口罩,就地现场隔离;同时,立即通知所有已下班人员居家隔离等候调查。在未完成核酸检测排查、获得卫生防疫部门许可前,不得离开现场。等候调查期间,减少人员聚集。
3.配合人员转运。积极配合社区、疾控等相关部门迅速将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到定点隔离场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做好相关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后续配合调查动员。
4.配合开展流调。配合公安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人员调取外来来访人员登记等信息资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甄别查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一般接触者。
5.配合开展检测。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开展人员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风险大小确定检测优先次序。确保检测筛查过程不发生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配合开展环境检测等工作。
6.配合人员管控。做好涉及的重点人群管控工作,落实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护等相关措施。
7.开展全面消杀。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对办公场所特别是好感染者涉及的办公区域的全面专业消杀。
8.配合隔离点管控。配合社区对职工小区划定为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点的封闭、封控和防控管理,根据社区要求,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和支持。
9.落实心理疏导。做好员工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疏导和关爱帮扶困难员工等,促进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
10.落实封控措施。在配合专业机构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好办公场所的封闭或封控措施。在获得疫情防控部门许可后方可解除封控,恢复正常活动。
11.信息跟踪上报。持续跟进事情进展,及时进行信息统计和上报,做好舆情管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维护社会稳定。
(一)应急状态解除条件:
1.疑似疫情情况下,职工可疑症状经医院检查后排除,本人或家属可疑接触史经疫情防控部门、社区排除,可以解除应急状态。
2.确定疫情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部门、社区许可,可以解除应急状态。
(二)疫情应急状态解除后的措施
1.审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总结疫情应急工作经验和不足,修订完善防疫应急预案。
2.完善疫情防控措施。针对疫情发生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短板,对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进行完善。
3.加强人员培训和疫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保障。
4.根据地方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