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的撰写需要注重细节和条理性,避免出现拼写错误、语法错误或书写混乱等问题。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申请书的写作要点和技巧,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建议和经验,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一
丽执法强执通字[20]第号被执行人(单位):
经查你户(单位)于年月日时在进行了违反了本局根据的规定,依法作出了的决定。因你户(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有关决定,现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丽政函(2009)第66号《关于同意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措施的批复》,本局决定二o年月日进行强制执行。届时,有关强制执行费用依法由你户(单位)承担,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特此通知。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章)。
文档为doc格式。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二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已于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有效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浙政发〔2011〕72号)要求,市政府对全市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定下列行政机关和组织具备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第一批,共74个),现予公布(具体行政强制事项和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一、法定行政机关(59个)。
慈溪市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龙山镇、掌起镇、观海卫镇、附海镇、逍林镇、胜山镇、新浦镇、桥头镇、匡堰镇、横河镇、崇寿镇、天元镇、长河镇、庵东镇、周巷镇。)。
宗汉街道办事处、坎墩街道办事处。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慈溪市统计局、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科学技术局、慈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民政局、慈溪市司法局、慈溪市财政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龙山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观海卫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周巷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逍林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横河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宗汉分局、慈溪市地方税务局长河分局、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慈溪市环境保护局、慈溪市规划局、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慈溪市交通运输局、慈溪市水利局、慈溪市农业局、慈溪市林业局、慈溪市海洋与渔业局、慈溪市商务局、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慈溪市体育局、慈溪市卫生局、慈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慈溪市审计局、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慈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慈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15个)。
慈溪市档案局、慈溪市农业机械化管理站、慈溪市风景旅游局、慈溪市气象局、浙江省慈溪市盐务管理局、慈溪市烟草专卖局、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慈溪市公安消防大队、慈溪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慈溪市公路管理段、慈溪市港航管理处、慈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慈溪市渔政站、慈溪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慈溪市植物检疫站。
上述具备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的单位要对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强制程序进行全面梳理,严格规范行政强制实施程序。同时,要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严格落实行政强制执法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行政强制法》实施相关工作,凡不具备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不得行使行政强制权,凡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附件:慈溪市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事项名称及法律依据。
慈溪市人民政府。
年12月17日。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三
被申请人: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____法定代表人:李某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__]沈民(1)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20____年9月6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____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____)皇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20____年6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____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____]沈民(1)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一二审判决书。
年____月____日。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四
申请人:
被执行人: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思民初字号民事判决书已于年月日生效。现被执行人拒绝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216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内容、标的:
2、责成被执行人立即支付律师代理费元;
4、处理被执行人提供的抵押物(址在的房产),并以所得优先清偿申请人上述债权。
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址在的房产。
申请执行的要求:
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贵院依法尽快处置上述房产、并采取其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此致
xx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五
执行人:李银霞,女,汉族,30岁,住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上23号世纪豫花园6号楼1单元8号。
被执行人:徐航,男,汉族,平顶山市卫生学校教师,住平顶山市新华区沿河西路2号楼26号,电话:***.执行事项:
1.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作出的(2010)新民初字第1069号民事判决书,支付执行人借款25800元,案件受理费445元,并支付判决生效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暂算1755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28000元。
2、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
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2010)新民初字第1069号民事判决,现一审判决书已生效。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依据以上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六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1、原告与被告的夫妻关系自_______解除。
2、原告与被告婚后所生孩子_______归原告抚养,被告每个月给付_______抚养费1500元。
3、被告张某某给付原告齐某某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部分490000元,于_______前执行完毕。
4、位于_______的住房归被告所有。
5、登记在被告名下的_______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于_______前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6、诉讼费900元,由原告负担(已缴纳)”该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能在自动履行期间内向申请人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不能得到维护,故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上述强制执行请求,望贵院能够及时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以体现法律的权威。
此致
_______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七
公证处:
债务人 于 年 月 日与债权人 签订了《协议》;出质人与债权人 签订了《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保证人 于 年 月 日分别与债权人 签订了《保证合同》。上述合同经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详见 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现《 协议》约定的.期限已于 年 月 日到期,截止至 年 月 日,债务人应支付借款利息 元(利率按年利率24%计算,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金 元,至今未予支付。债务人、保证人均未按上述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质押人、保证人催收未果。
现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和质押人、保证人履行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的义务。
故债权人特向贵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申请执行标的如下:
1、本金人民币 元;
3、违约金人民币 元;
4、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申请人:
年 月 日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八
申请人:王 ,男,1980年5月11出生,汉族,北京市朝阳区申请书的正确格式图片 公司职工,住北京市 区 街道 楼 单申请书的正确格式图片元 号,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市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街道 号
法申请书贫困补助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
电话: 邮编:1000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 诉被申请人 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 年 月 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 ] 法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书,并于 年 月 日申请书怎么写家庭困难补助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北京市 有限公司在申请书怎么写家庭困难补助本判申请书怎么写家庭困难补助决书生效后 日内赔偿给王 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 申请书的正确格式图片 万元。但是申请书怎么写家庭困难补助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申请书拒绝履行,本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归还的 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书的正确格式图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申请书格式范文模板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申请书怎么写,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书怎么写家庭困难补助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
王
年 月 日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九
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宏大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陶友谊 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20xx)顺民初字第6797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依玛士(上海)标码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十
申请人:*** 男 汉族1952年11月生。农民。现住北林区**村。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一、上诉期间达成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在程序与实体上表明原告(***)失去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申请人(***)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与被告***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1、双方达成的.协议真实有效。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2、民事诉讼是公权利介入私权利,评价私权利的过程。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撤诉,原告(***)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3、民法从法理上说是私法,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益。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与被告***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
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认定真实、合法、有效。使一审法院执行局接受执行申请失去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不申请执行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与申请人(***)签定的协议,原告(***)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9月7日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十一
申请执行依据: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庆__________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__________元;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__________承担。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就申请人__________诉被申请人__________人身损害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判决被申请人__________应于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元赔偿款。被申请人未上诉,原判决现已生效。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均不予理会,拒不执行原判决,被申请人至今尚未支付申请人赔偿款。故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__________元,同时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__________承担。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十二
执行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深福法民一初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事项:
1.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500000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8783元;
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xx年5月____________日作出(20xx年)深福法民一初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__________________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500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8__________________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承担____________元,被告承担8783元。”现该判决早已生效,但是被申请人未予履行。
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申请人特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十三
申请人___,性别,汉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系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x第三人人___,性别,汉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x有限公司股东。
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________x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事实和理由:
x__请求解散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一案,经______人民法院判决,现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判决,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已经解散。
鉴于__________有限公司未能在判决书确定的15日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___不断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3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x____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___年__月__日。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十四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写法与一般文书大体相同。
(3)申请事由。主要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单位、文书标题、制作日期和编号,并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正文主要应当写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请求事项。在事实部分,应当概括叙述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后由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或公证机关以何种法律文书确认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被申请人应尽的义务,以及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或不履行法律文书中规定义务的事实情况。在理由部分,应从事实上、法律上阐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或不履行法定义务是错误的,积极执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是应尽的职责。说理要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在请求事项部分,应具体明确地提出申请执行的事项。
尾部包括结尾和附项。结尾主要应当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年月日。律师代书的,可写明代书律师的姓名和职务以及律师事务所名称。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生效文书的份数、被申请人执行财产所在地。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i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则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提出。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业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当给付。
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
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十五
申请人:
被执行人1:
被执行人2:
被执行人3:
被执行人4:
被执行人5: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请求事项。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xx)贵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xx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xx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十六
申请执行人刘备(又名刘玄德),男,745年12月1日出生,汉族,西蜀国人,系西蜀国皇帝,住西蜀国四川成都皇宫。
被执行人曹操(又名曹孟德),男,746年10月3日出生,汉族,魏国人,系魏国皇帝,住魏国首都洛阳皇宫。
请求事项:要求按(987)三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曹操的返还战马五十万匹和战衣战袍六十万套,以及赔偿经济损失费三百万元人民币。
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财物返还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审理结案,被执行人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于987年5月11日生效。截止今日,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但被执行人曹操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了体现法律权威性和生效判决的既判力,震憾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此申请,请求贵院及时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曹操履行上述申请事项,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此致
三国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备
xxxx年8月11日
附:
1、三国人民法院(987)三民初字第0099号民事判决书1份。
2、刘备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电话等联系方式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十七
1、依法对被执行人协助申请人行使子女探视权的义务予以强制执行。
2、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理完毕,并作出(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现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其中载明:“原告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被告应给予协助”,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百般阻挠,导致申请人无法行使探视权,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为维护申请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支持。
申请人:
日期:
强制险申请书(汇总18篇)篇十八
人民法院。
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被申请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处理决定)。该案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已于年月日送达被申请人。
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1:2:3: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书》)副本份。
2.有关材料件。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