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争议时,劳动仲裁申请书成为解决矛盾的有效途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优秀劳动仲裁申请书,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一
请求事项: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做出的_____裁决事实认定错误。
申请人以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_____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理有据,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_____裁决中认定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实属事实认定错误。
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不但违反公司考勤规定无故旷班,而且还在工作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_____工作,属于_____行为,故申请人依据工作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与被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合同。申请人已向_____委员会提交了包括:“员工手册及签收单”、“考勤记录”、“请假单”、“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录像资料”等证据材料。
根据被申请人的考勤记录和请假单来看,两者所展现的事实是相左的,被申请人有伪造考勤记录的嫌疑。其一方面提供了考勤的记录,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请假单,被申请人在请假期间还能够提供考勤记录,这两者显然是矛盾的。被申请人提供的“考勤记录”这一证据材料不具有真实性。
其次,关于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系申请人群发给其员工的工作邮件,其他员工均已收悉,且都按照签到方式进行了正常的签到出勤,并向_____委员会提交了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被申请人却否认邮件和签到记录的真实性,显然是无理的狡辩,是为了逃避相关证据对其造成的不利后果。
再次,_____委员会认为申请人对于提供的“录像资料”无法证明该录像未经剪辑增减,因而认定无法作为定案依据,是严重的认定错误。在_____争议中,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已先行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证据,已经完成了举证的责任承担,被申请人则应承担余下的举证责任,对于该录像资料真实性的鉴定申请应由被申请人提出。
_____委员会对于争议事实的认定是武断、不正确的',在申请人提交的诸多证据和被申请人一方存在的'诸多疑点面前,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而对争议事实做出了错误的认定,实属对申请人权利的损害。
二、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做出的_____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在劳动争议的调解、_____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相关事实。虽然在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分配实行倒置,但是在_____阶段,申请人已就相关争议事实提交了所掌握的一切证据,其中包括“改变考勤方式的通知邮件”、“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录像资料”等。被申请人虽然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真实性表示质疑却始终未提供相反之证据证明其主张,仅仅是单方面表示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如果其否认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应当当庭提出对证据进行鉴定的申请,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并不是免除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只是将举证的顺序进行倒置。申请对相关证据的鉴定属于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其消极地怠于承担举证责任,理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_____委员会对于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也仅表示无法确认内容的真实性,但_____委员会并没有否认也没有权力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也没有建议被申请人申请对证据进行鉴定,更没有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径直决定将申请人提交的电子邮件、同类型员工签到记录和录像资料_____定案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导致了严重的程序不公正,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二
申请人:中山市_________制衣厂。
经营场所:中山市岚田村“坎头圹”
法定代表人:徐。
被申请人:刘,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住重庆市_________市香龙镇高坝村3组18号。
申请撤销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中山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作出的中劳仲案字[_________]446号_____裁决书的_____裁决,裁决申请人无需向被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裁决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中劳仲案字[_________]446号_____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8841.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60元、护理费5040元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首先,在_____审理时,被申请人向_____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但是其用药清单并未提供,无法判断其医疗费是否存在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使用药物是否属于社保基金核准的范围内,如果案涉的医疗费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社保基金核准的用药范围,超出部分的费用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其次,裁决书认定护理费5040元,而该笔费用在被申请人向_____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已经有所体现,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属于重复计算了护理费用,违反法律规定。
且裁决书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护理费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我市部分工伤_____待遇标准的通知》(中府办〔_________〕26号),然而该通知上没有护理费的规定,此裁决为适用法律错误。
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5元/天标准过高。
此致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山市_________制衣厂。
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 日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2月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该合同第12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中对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为此,请求贵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四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宝代表人:_________
请求事项: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做出的_____裁决适用法律错误
二、上海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_____委员会做出的_____裁决中被申请人故意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3、裁决书遗漏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办理车牌,以及被申请人承诺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的'事实。被申请人在工作期间,承诺为申请人办理好一张车牌,并且在离职时填写离职申请单时也明确写明离职工资在办理车牌后再来申请人处结算。此事宜有被申请人的承诺以及离职申请单证明,并且在仲庭审时,被申请人是予以确认的。而_____裁决对此事一字未提。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6个月经济补偿金10467.4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__年1月至20__年10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申请人经录用进入广州白云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主要为操作平车、特种车等。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由其关联公司广州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除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外,其余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地点等一切照旧不变。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曾数次侵犯申请人劳动权益,其中_____________年_____月,因被申请人扣克申请人底薪工资数千元,申请人等人提出强烈反对,被申请人因此补发申请人人民币1000元草草解决此事。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入厂至今,申请人勤勤恳恳、加班加点,奉献青春,被申请人却从未理会申请人今后的社会保障,逃避法律法规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严重损害申请人劳动权益。_____________年_____月份以来,被申诉人单方面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将主要生产设备从广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迁完毕并要求申诉人跟随前往,申诉人则多次要求被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但遭拒绝。为维持自身权益,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经济的'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金,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六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_______________之间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申请人发现本案劳动关系十分复杂涉及多方主体,有些事实和证据仍需调查核实。因时间仓促,申请人无法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为保障申请人的仲裁权利,现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七条、《安徽省劳动争议处理证据规则》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特请贵委准予延期(望延期日)举证。
此致
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七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电话:xx。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xx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xxx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xxx元(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x5年3月xx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八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广州市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广州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请求调取广州市__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穗_____劳人仲案﹝20__﹞_____________号”案庭审笔录。
请求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违法约定试用期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
根据此前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案,即“穗_____劳人仲案﹝20__﹞_____________号”开庭笔录,被申请人当庭自认其与申请人签订的.是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现由于申请人不能调取出广州市__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_____劳人仲案﹝20__﹞_____________号”案庭审笔录,而该笔录对本案查清事实有重要作用,因此,请求仲裁委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法调取广州市__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_____劳人仲案﹝20__﹞_____________号”案庭审笔录。
此致
广州市__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九
袁某,某市一村民。1月,袁某所在村(以下称乙方)与该市国有企业(以下称甲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协议书”。
该协议书约乙方派务工人员30名(袁某列在其中)到甲方从事装卸、搬运、绿化工作;甲方按乙方务工人员的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男工每天6.50元)于当月将务工人员工资汇至乙方,由乙方发放;还以务工人员月工资总额30%的比例,当月付给乙方作为劳动保护费用、小型工具费、医疗费、伤假工资、伤残工资、死亡抚恤金及善后处理等有关全部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经济责任。
1911月,袁某在甲方某车间配合车工加工部件的搬运过程中,受重伤。事后甲方为治疗袁某的伤,在随后的9个月支付医疗费5万余元。10月,袁某要求甲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时与企业发生争议,袁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分析与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袁某的申诉请求。本案中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为期一年的“劳务协议书”系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袁某作为乙方输出到甲方的务工人员,袁某与甲方之间并无劳动关系,而是平等的一般民事主体。因此,袁某在甲方务工期间发生工伤,其待遇应由劳务合同当事人按照“劳务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诉于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电话:×××。
地址:××,邮编:××××。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个月经济补偿金×××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0×年×月至200×年××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
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申请人: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程中及为重要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者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十一
案情回放:
王某系南康公司职工,双方签有劳动合同。
20xx年5月12日,某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20xx年7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20xx年8月,南康公司以王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王某对南康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
庭审中,王某主张其已被免予刑事处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为“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故其不属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范围,因此其不应被南康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王某的仲裁申请。
案情分析: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于1995年8月4日颁布实施,该《意见》第二十九条中的“刑法”特指1979年7月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分,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
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刑法进行了修订,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1979年《刑法》的第三十二条与19《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内容一致。
而某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依据年刑法第三十七条认定“王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故王某属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王某已做出了刑事判决,追究了其刑事责任,南康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因此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十二
被申请人:上海娇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浦区金泽镇莲湖路53号331室a座。办公地址:长宁区新渔东路20号2xx室。
法定代表人,刘海光,总经理。
请求事项。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182元;(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被申请人并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被申请人按照20xx年及20xx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为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经面试合格后于20xx年5月19日前往公司办公地点(新鱼东路20号218室)正式上班,成为被申请人正式员工,但被申请人从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在工作期间经常性加班,但被申请人从未支付加班费。20xx年5月27日,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刘海光在不具备合法解除或终止条件的情况下以没收工作证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并申明其拒绝申请人进入办公场所,将申请人从公司除名,并扣留部分私人物品。
申请人认为:
一、自己于20xx年5月19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依法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自用工之日起已超过一个月的宽限期仍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20xx年6月19日起,被申请人每月应当向钱栋支付二倍的工资。除去被申请人每月已发放的部分工资,应当补足差额。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截止20xx年5月26日,钱栋工作时间已超过1年,依法应视为钱栋与被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刘海光在无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要求钱栋交出工作证件,并申明其不能进入办公室及不能接触公司任何物品,其行为实质是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你公司应当分别向钱栋赔偿金。
三、钱栋属于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为其分别交纳社会保险及工伤保险,被申请人既未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也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属违法行为。权利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补充缴纳。
四、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权,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xx年2月起至20xx年5月27日期间钱栋曾经常性加班,被申请人既未安排补休,也未支付加班费,现被申请人应当按照劳社部发[20xx]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折算并补发相应的加班报酬。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法仲裁,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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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十三
申请人王某菊、吴某茹、杨某静、刘某芳、温某钗、王某环、谷某芳、王某丽、李某霞、勒某平诉北京某兴劳保厂劳动仲裁案件。
申请人入职很早,一般都在1970年至1980年之间就在该厂上班,北京某兴劳保厂于20xx年无故让员工回家等待上班消息,至今无消息,也未给申请人发放工资,也并未解除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都会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加班没有工资、拖欠工资等许多违规情况。10位申请人自己去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因为10位申请人对法律一无所知,为维护自己最大的利益,申请法律援助,寻求帮助。
承办过程:
由于10位申请人经济困难,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函告北京市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律师出庭担任10位申请人的代理人。北京市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函告后,指派北京市京广律师事务所我来承办此案。
我接到案卷后,由于每个员工的情况不同,我阅卷达十几次,并且根据情况分清楚需要核实的问题记录在案。并在第二天就约到了十位当事人一一核实问题,为十位平均年龄在50岁的大妈们讲起了劳动法,并把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分析,对每个人耐心讲解,北京8月份的天气平均气温在35度左右,正值京广律师事务所迁所,没有空调、没有电扇、没有任何降暑设备,我在闷热的办公室里整理着案件材料,由于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是她们自己书写的,有许多错误和不全面的地方。
我从第一份开始算起,一会功夫的时间,我身上就被盯了好几个大包,闷热、蚊子,但我一直在坚持,我内心中有一股力量在支撑我,我一定要竭尽全力维护10位大妈的合法权益,要不怎么对的起这10位大妈对法律的信任?10位大妈看着看着我这样就心疼了,眼眶湿润了,十个人一人拿一个本子围着我律师开始扇了起来,尽管不那么凉快,但是这幅温馨的画面定格在了京广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里。
送走10位大妈,晚上10点多办公室里只剩下我忙碌的身影,每个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多大三百多页,我在一一复印,因为我清楚我已经定下方案,努力调解才可以解决好多法律未涉及的问题,并且也要把证据准备充足,因为我清楚程序的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
承办结果:
8月8日上午9点半,大兴区仲裁委员会正式开庭审理该案件。
我在法庭上有理有据为当事人争取着最大权益,对方被申请人的两位代理律师明显感到理亏,忽然她们在法庭上话锋一转,用不屑的口气说我:“一个法律援助的案件,这么上心为什么啊?为法援案件的申请人争取为什么啊?”我当时感到非常气愤,用不客气的语气,义正词严的说:“我是申请人的代理律师,不管她们是委托的还是法律援助的,我都必须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氛围压力之下,对方——被申请人申请调解结案。
我在调解环节,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屈的威严将每个当事人的赔偿金上升至3万元,当我问这10位大妈这个金额是否可以的时候,10位大妈说:这是我们做梦都无法想象的数字,我们想几千就太好了,我们就是生气啊,窝心,我们一定要争个理啊,怎么也干一辈子了,最终每人3万元调解结案。
案件点评:
这起仲裁案件结束了,但我在该仲裁案件中并未判决结案,而是努力调解,是因为这10位大妈的情况比较特殊,入职时单位存在不合理及违法行为,但判决不能给10位大妈的权益最大话,比如10位大妈都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上保险,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的时间10位大妈均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不能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如果判决其最大的就是解除劳动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等,而这些都是在仲裁判决中不可能被支持的,如果坚持判决去结果是胜诉的,但10位大妈的利益保护并不是最多的,我当时核实每个人的情况,其判决的最好结果也就是每个人不到1万元所以我坚持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以每个人3万调解结案。
我在想10位大妈因为条件困难申请法律援助,因为她们相信政府;10位大妈因为合法权益受损而申请法律援助,因为她们相信法律;10位大妈看到我为她们竭尽全力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并最终将实实在在的成果交予她们手上,她们哭了,因为感动;他们笑了,因为胜利。10位大妈饱含深情的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及北京市京广律师事务所,10位大妈颂扬共产党,颂扬政府,颂扬人民的好律师。
“扬善退恶,仗义执言”是对我,也是对我从事律师最大褒奖,这个结果比一个判决胜诉更让我骄傲,更让我自豪,更让我可以全心全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劳动仲裁案反申请书(实用14篇)篇十四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北京中银(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所地:__________经济技术开发区__________号。
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__________元(自_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__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__________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__年3月的社会保险。
__________年_____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