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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一
一、为严肃财经法纪,通过专业部门的业务监督及开展定期自查,纠正违纪现象。确保教育经费及专向经费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
二、违纪自查范围和部门。
1.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和学院经费拨款或补贴。
2.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或将预算内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
3.隐瞒截留应上缴的税金或创收收入等。
4.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的。
5.超越权限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和减免各项收费的。
6.违反专项资金管理,现金管理,控购商品管理等。
7.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
8.按规定未履行申报批准手续,擅自实施的。
9.学院财务处、伙食科、财产物资部门、校办工厂、液化气站、xx护理杂志社、服务公司等为法定违纪自查报告单位。
三、违纪自查报告。
1.凡有违纪自查报告责任义务部门,每季有组织有领导的指定专人负责自查,并向审计处报告自查情况。上报时间不超过季末一个月。
2.对自查发现的违纪问题,能主动纠正的,不再按违纪处罚。
3.审计部门对自查违纪款额无论数额大小,应分别情况做如下处理:
(一)收缴非法所得归还原渠道。
(二)补缴应当上缴的收入。
(三)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
(四)冲转有关帐目,应作出冲转说明。
学院审计处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审计机关报告违纪自查报告执行情况。重大违纪事项谁时报告。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二
不过只要是手术,或者说是只要是治疗,就是会存在风险的,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规避风险。近视眼手术是属于眼睛浅表层的手术,目前主流的术式一般都是全程激光的手术,与传统有刀的手术相比,感染风险,手术准确性,术后视觉效果质量都是上了一个新台阶的.。
不管是哪种手术,都会有一个创面在,近视眼手术最主要的风险我认为就是前期伤口感染问题,不过只要严格按照医生医嘱进行术后护理的话,一般也都没问题。
1、一般都会建议术后前一周眼睛不能进水。
2、术后严格遵医嘱进行用药。
3、定期复查,一旦发生感染,处理及时得当的话也没问题。
重要提醒:一定一定要去正规的医院!进行严格的术前检查,确认自己适合哪种手术,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术后定期复查。眼睛是与外界交流的唯一视觉器官,保护眼睛就是保证生命的精彩!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及信息工作,保证上下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及时处置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防止发生事故后瞒报或不报现象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实行学校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
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和紧急重大情况及安全事故零报告责任制。安全事故零报告工作落实到具体人。
二、,每月月底将本单位安全事故情况报学区办公室,由于迟报、漏报、瞒报、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每月上报安全事故零报告统计表,要将发生各类事故情况做简要说明(包括事故种类、发生时间、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兰家堡小学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1、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专人专项检查,每学期至少检查四次。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及时维修。
2、每月对学校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老化的电线马上重装更换,检查好电教器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定期检查班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细则》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让每位学生都知道。
4、根据不同季节对学生安全进行检查,一切游览活动经审批,有安全措施,就近徒步,不骑车、不乘坐车的情况才可外出活动。学校严禁学生外出游泳,以家长信形式通知家长看好夏季学生午休、游泳注意事项。
5、检查内容包括:教学场所是否存安全隐患;各种教学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问题;电教设备、试验仪器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各班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学校周边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6、安全检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每月及时汇总结果。
7、对安全教育周(月)针对主题制定活动计划进行专门检查。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四
为加强我车队源头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减缓事故,及时上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我车队实际情况,特制订志丹县润东运输公司危货运输车队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井区是原油运输的始发站,是安全管理的源头,车队要严把“三关”,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车队如发生一般及以下的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隐患,车队管理人员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运管所。派出所、队长,并作好报告记录。
三、车队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并立即报派出所、站长,并作好报告记录。
四、车队发生重大以上级火灾事故,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消防大队,请求救援,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作好记录。
五、安全责任将遵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发生事故未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影响严重的给予下岗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六、车队将安全事故情况月底汇总报队长备案。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五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上级。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上级;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事故处理结束后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安全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安全事故......
北岭镇卢集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北岭镇卢集小学北岭镇卢集小学卢集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1、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
王庄镇第四中心小学2017年2月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六
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免各类医疗纠纷,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卫生院医政科。
(二)医政科将有关情况如实汇报院长和分管院长,经院长批示后医政科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本制度报告: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
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
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情况。
(四)医政科完成初次报告、核对后,应当根据事件处置和发展情况,及时补充、修正相关内容。
(一)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医政科应积极配合科主任组织力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医政科积极配合科主任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查找事件的性质、原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医务人员瞒报、漏报、谎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置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卫生院质量管理领导组讨论后予以相应处罚。
(二)质量管理领导组针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查找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并按照规定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改进情况。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三)对于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七
1、小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小学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小学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2、小学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3、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xx、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小学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小学必须向教委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小学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学校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 ,校领导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学校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县教育局。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 小时内)报告县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 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县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八
“零隐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若真能做到这程度,那当然好。但在目前情况下,这样的隐患排查结果,你信吗,反正我不信,明摆着是应付事。对这样的“零报告”,必须“零容忍”。
毛泽东同志有一句经典名言“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正如地上的灰尘。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这句话用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也非常合适。隐患不除,事故难绝。但安全隐患自己不会跑掉,必须认真细致地去检查、去发现、去整改。自欺欺人的“零隐患报告”,其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新《安全生产法》已经开始实施。新法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重点强化三个方面:一是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发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问题;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零隐患”报告,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必须严肃处理。希望《通报》所提及的企业及当地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通报》要求,各地企业和监管部门也要引以为戒,不折不扣地抓好劳动密集型加工等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安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做到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全面提升企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我镇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召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督办工作会议,调整充实了镇夏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扎实开展夏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并与各村及镇直部门和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形成了“镇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自主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是拉网排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经贸办、安监办、城建、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学校、建筑工地等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到底,纵到边,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对镇内大理石加工企业进行严格管理,在麦收期间98家加工企业一律停电歇业,同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进行详细登记造册,掌握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抗灾减灾、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千方百计调动起、发挥出、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提高了应急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是统筹兼顾,扎实做好防汛工作。镇防汛指挥部制定了防汛应急预备方案,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和险情零报告制度。组织储备了防汛物资,目前已落实编织袋4万多件,铁锨360把。以镇机关和村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医务人员以及退伍军人等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人员为主,组建了180人的应急队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主要堤防防护、河道畅通等进行了排查,对学校、医院以及重点企业等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辖区汛期安全稳定。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九
加强和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利益,杜绝瞒报、虚报事故现象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安全事故报告流程
安全事故是指工伤事故、盗窃事故以及在公司内发生的治安事故等
3.1 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电话通知人资行政部;
3.5报告表单统一采用《事故报告、整改跟踪表》;
3.4后勤、人资行政部需对事故做详细调查,并做出处理;
3.5后勤和人资行政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经理;
3.6当事故损失大于5000元以上,总经理必须呈报董事长;
3.7人资行政部、后勤负责安全事故通报和善后处理工作。
* 如事故发生时间为非工作时间,报告时间为事故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早上八点钟。
4、责任处罚
4.3安全事故责任处罚参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免各类医疗纠纷,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报告要求: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医院医务科。
4、医务科完成初次报告、核对后,应当根据事件处置和发展情况及时补充、修正相关内容。
二、事件调查处理 :
2、医务科积极配合科主任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查找 事件的性质、原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3、监督管理:1)医务人员瞒报、漏报、谎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置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予以相应处罚。2)质量管理委员会针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查找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并按照规定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改进情况。
4、附则:
1)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a、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b、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3)对于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十
xxx镇镇域面积70.3平方公里,共有49个自然行政村,共有常住人口3.3万人,流动人口6958人。共有企业179家,其中消防重点单位27家。中小学校共9家,4600名中、小学生在校生。现有24个行政村安装消防栓,31座消防栓。开发区内有公共消防栓6座。共37座消防栓。
二、基础设施建设
(一)我镇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由镇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已和工业区市政用水连接,供水等由镇水务站负责。
由镇里出资,水务站负责,在交通便利地点为49个村中有24村安装了消火栓,结合各村的改水工程,将按照农村消火栓建设标准逐步完成农村消防设施的基础建设工作。
(二)我镇已按照规定要求在农村内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即“六个一工程”),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器材箱、建立了消防档案、有消防宣传橱窗,消防通道畅通无限宽限高障碍(并在2015年通过市级消防部门领导验收)。
(三)我镇于05年就成立了义务消-防-队,购置了一辆消防车,由4名消-防-队员负责出警,业务训练方面由消防中队指导训练,车辆、器材定期保养。
(四)我镇在消防资金投入方面,器材装备维修1万元;人员工资方面每月0.8万元,一年10万元;农村消火栓1338元/座,共投资4.9506万元;消防宣传材料1000元;消防安全宣传板块、文化墙投入:3.6万元;共计:10.4506万元。
三、开展具体工作情况
(一)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1、我们制定了2015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分析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研究近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确定近期的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消防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安排、有总结地做出一系列指示,做好重点时期联合检查工作。
2、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责任书,并与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签定责任书,现与各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共267分,签定率达到100%。
(二)落实消防安全“五进”宣传工作
1、进农村:我镇开展以小谷店为中心的消防工作宣传站点,每季度进行一次宣传活动,每年组织村级志愿消-防-队和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今年11月9日党委书记闫德强、镇长冯波带领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我镇文化中心广场与大兴区消防支队相互配合,非常成功的举办了第十七届北京市消防安全进农村活动。
2、进单位:(1)在人员密集的生产单位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演练,如:联宾公司在11.9宣传高-潮日时利用,到期需检测充装的灭火器材(300余具),组织百余名员工进行应急疏散和消防器材使用的消防安全演练。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2)今年我镇组织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村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培训4次,参加人数1000余人次,学习培训中,我们请区安监局、消防监督处、技术监督局,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来授课,讲解生产安全中的常识,法人应负的责任,以及各项制度的建立,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我们还在培训时发放xxx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项)编写样本、一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写样本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学习培训,使听课的有关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明确了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局面。
3、进学校:我镇安全员利用播放消防安全光盘,发放消防常识掌中宝、以及讲消防安全课等多种形式在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及咨询站点,其中垡中开展给800名学生讲消防安全常识课,学生回家后立即查找并清除火灾隐患,得到了家长的好评;青小为了确保学校的防火安全,组织300余名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以及疏散预案。使得师生们进一步掌握到火灾逃生及扑救技能。
4、进社区:我镇在东冠小区开展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漫画,由巡防队员发放消防安全常识,等形式的长期性消防安全宣传。大大提高了小区居民的防火意识及自救逃生能力。
5、进家庭:我镇今年进家庭与煤气中毒工作一起由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将家庭防火常识张贴到各户。
6、我镇利用三村三集市(十天四个集市)在“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等节前和安全生产月、三夏、三秋、119宣传月等节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共组织职能部门11个职能部门(综治、电管、流管、公安、工商、卫生监督、文体中心、社保、农建、民政、司法等),共开展8次大型消防安全活动,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受教育人高达6.5万余人次。
(三)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1、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召开安全会议。
2、按照大兴区消防支队的统一部署,完成我镇27家重点防火单位的申报工作。
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2015年夏季消防安全百日宣传行动。
4、结合我镇属农村地区,收割面积较大的实际情况,组织镇域内的专项治理“三夏”禁烧工作:白天由协管员和禁烧宣传车深入我镇村庄及田地中播放禁烧录音进行禁烧工作宣传;夜间由综治办和派出所人员负责到田地中检查禁烧工作。此次专项治理共阻止焚烧麦秸20余次。
5、开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的专项治理(木器)行业。此次专项治理查出,我镇木器行业共32家,规范32家并且选出规范较好的单位“北京江山精艺家具有限公司”召开现场会。现场会共有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56人参加。
6、开展特种作业专项工作我镇共检查30家单位,发现4家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对存在问题如:北京伊圣缘服饰有限公司、北京京佳利服装有限公司、北京品华服饰有限公司存在司炉工无证上岗、特种设备锅炉未进行报装和无合法手续等现象。我镇安全当场对以上单位下发停产、停工整顿的通知单。并多次追查督促以上单位,使得以上单位更换了锅炉一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7、做好安全生产协作组联检工作。有安监局、技监局、消防监督处的领导及各镇负责安全的同志参加的三镇联检,加大了检查力度,同时也可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今年我镇专挑存在隐患大的企业进行联检,对存在隐患较严重的给予挂牌警告,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触动。法人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只挂在口头上,只注重效益,这样也对我们镇级安全员更好的开展带来方便。
9、继续做好企业、行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前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05年5月初开始,镇党委、政府出台一项措施,由工业办、综治办、农建科、流管办四个科室成立联合检查组,每周四对全镇提交的申请办照企业进行逐一审查。从安全生产的角度看,我们能从源头抓好此项工作,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必须进行整改,然后由我们给予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你的'执照就办不了,直至你整改验收合格。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帮助企业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关。本年度共进行审核单位370家,审批合格265家。
10、今年我镇按上级的要求上报各项文字材料,如计划、专项整治总结、检查记录单等,并认真做好上网工作,没有因为工作忙而耽误此项工作。
一年来在企业检查中,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消防器材到期未安装检验、特种设备未检等问题,我们一般都要求限期整改,这样有效地消除了事故隐患。截止12月1日,我镇对镇域内企业、事业、行业检查378家次,查处隐患423处次,其中给予责令停产、停业65家次,限期整改98家次。
四、工作做法:
1、今年我们开展了以行业为主进行检查规范,营造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点带面的良好氛围,通过检查木器行业中发现31家木器行业行业存在“通病”隐患。如:(1)消防器材不足;(2)加工车间内木材等物品摆放乱,占用了消防安全疏散通道;(3)加工车间内电线乱,未进行穿管处理等。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如何规范的木器行业单位,召开所有木器行业主要负责人的现场会议,并组织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达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点带面良好局面。
2、自6月份以来我镇为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覆盖面,充分利用52名巡防队员深入到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配了发《xxx镇安全生产检查员证》,至今共检查企业700余家。为了提高巡防队员的安全知识,我镇于每月月初巡防队员领工资的时由镇安全员对巡防队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和授课,并且印制的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检查单。
五、取得的经验:
1、领导注重消防安全工作,这是我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根本。今年我镇没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与领导的举措和布署、逢会就讲安全工作是分不开的。
2、科室能在繁忙的事务中统筹安排,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去抓此项工作。
3、以行业为主进行规范,挑选出优秀行业企业召开现场会,以本行业中安全工作优秀的单位教育本行业中的企业,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以点带面的氛围。创造安全工作优秀行业。
六、存在的问题:
1、镇级企业、行业法人和安全员对安全意识不强,对防火工作重视不够。
2、我镇企业较多,有管理监督不到位情况。
3、镇级安全员,一是兼职,综治办工作较繁杂,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受条件限制,安全检查还停留在表面现象,没有仪器设备无法进行更深一步的检查指导。
4、巡防安全检查员队伍对安全知识了解不深,很难进一步检查单位安全情况。
七、问题分析:
1、农民改变单一的种植结构,向多种经营发展,及北五镇的拆迁,使我镇办照数增加,每月办照数达几十家。我们的企业、行业发展了,可是给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
2、镇级安全员在工作上监管力度不足,工作难度大,责任大,权力小。
3、我镇统一车辆管理,由党政办派车,提前一天协调车辆,这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4、巡防队员的治安工作繁重,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安全生产工作当中。
八、工作措施:
1、加强教育和安全培训,使企业法人和安全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明确主体责任。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继续做好办照企业安全审查工作。
4、由镇安全对各村大学生村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培训,充分利用村级62名文化素质较高的大学生村官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为了贯彻国家、省、州及我县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广播电视局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查找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确保我县新闻宣传工作有序开展。2015年,我单位进行全面安排和布置,对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预防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确保了广播电视局全年无安全事故。
一年来,我局消防工作在、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单位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消防工作的新路子。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管理,重点排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充分抓住元旦、春节、六月安全月、“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维护、积极推进的工作局面,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年来,单位未发生过大的火灾事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现就一年来的消防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重视消防安全,建立工作制度
一年来,我单位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和任务,狠抓落实。根据《武定县2015年度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积极采取措施,制定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实际抓的工作格局。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做到消防安全放到第一位。
一直非常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人员专门负责,全局上下协同合作,共同抓好消防安全的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或进研讨,从预防入手,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为了进一步贯彻各级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同时通过在电视新闻上通过标语、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紧紧围绕防止消防安全事故发生进行消防宣传,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赋予了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以提高全局职工消防意识的目的,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制定工作措施,加强消防督查
为了将消防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我局领导小组做出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要求单位内部各部室负责人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2、在重大节日或节假日期间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和电视安全播出。
4、单位内部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确保消防安全事故不发生,及时发生了也能及时控制。
5、各部室主任与局领导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各部室自己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形成全局消防安全。
6、在今年建国六十周年过程中做到了安全播出,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受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一
我单位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技术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体干部为组员的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办公室。同时针对网络安全人员的配备及责任落实情况做了明确要求(附件一:《**日报网络传媒中心网络安全人员及相关责任登记表》),为确保网络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我单位要求全体干部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都能按照网络安全的各种规定,正确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各类信息系统,并制定了《**日报网络传媒中心网络安全规划方案》(附件五)。
我单位目前共有内网线路1条,即中国电信宽带网,由光纤接入办公室,共连接非涉密计算机244台;政务内网1条、档案专线1条,涉密计算机2台。上述所有电脑都配备了杀毒软件,能定期杀毒与升级。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制定专人从事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对非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明确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信息。对于计算机磁介质(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管理,采取专人保管、涉密文件单独存放,严禁携带存有涉密内容的磁介质到上网的计算机上加工、储存、传递处理文件。
另外,我单位在电信托管有7台服务器,维护**市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门及党群单位网站共计30余个(附件六:《**市市委、市政府、市直部门及党群单位登记表》),在日常进行安防、备份等方面的维护工作方面,能做到对网站和应用系统的程序升级、账户、口令、软件补丁、查杀病毒、外部接口以及网站维护等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清理、排查,能及时更新升级的更新升级,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
为确保计算机网络及服务器安全,实行了**日报网络传媒中心技术部工作职责(附件二)、idc机房管理制度(附件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附件四)等以有效提高管理员的工作效率。同时我室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安全自查工作制度,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系统管理员于每周五定期检查计算机系统,确保无隐患问题;二是制作安全检查工作记录,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实行领导定期询问制度,由系统管理员汇报使用情况,确保情况随时掌握;四是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网络知识,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确保预防。
为了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我单位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以来,我单位对所有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查找到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并整改到位。我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能力;二是对处理信息类别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定期对非涉密网络开展保密检查,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弥补管理上存在的空档;四是针对信息发布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对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整改,要求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通过此次自查,我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能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并做到以下几点:
1、安装了专业杀毒软件,加强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
2、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负责保密管理,相关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为其专有,且规定严禁外泄。做到禁止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涉密信息系统与非涉密网络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3、领导小组要求对网站所要发布内容一律要通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够发表、删除、修改。做到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1)在发布信息的权威、一致性方面规定了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容加入或更新不得出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有不宜公开的内容;(2)在网站信息处理和人员落实方面规定了栏目的内容及相应的信息提供实行各科室分工负责制,网站领导小组负责网站信息的分类、整理、更新、发布。(3)在网站涉密信息方面明确了要严格遵守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通过此次自查也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计算机防范技术有待学习提高,二是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三是应急机制初步建立,但还不完善;四是网站发布信息的时效性不强。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二
5、学校对安全隐患要下达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为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省总队制定的《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试行)》,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环境应急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企业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认识,切实承担起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危险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预案演练;环保部门担负起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监管责任,通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环境风险源专项检查,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环境风险源的基本情况,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重大环境安全风险源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环境应急监管水平,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全面负责对环境风险源进行排查整治,对环境安全次生风险进行信息收集和反馈。
市支队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全市范围内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稽查、专项检查、信息排查;督促直管辖区内的环境风险源企业自查,并对企业定期巡查;定期汇总和上报全市情况;组织对各县(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考核。
各县(区)大队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信息排查;督促辖区内的环境风险源企业自查,并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定期向市支队上报情况。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以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产生危险废物或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为重点,结合省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名单、省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市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和化学品检查企业名单,在各县(区)排查基础上,基本认定77家企业为我市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具体名单附后)。各县(区)环保局应结合实际及时增减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并报支队备案。
(一)涉危化企业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1、检查涉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环境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2、检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3、检查企业环境应急设施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4、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的'环境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重金属排放企业隐患排查内容:参照《浙江省重点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形式分为专项稽查、专项检查、定期巡查、信息排查和企业自查五种形式。
(一)专项稽查。1、对环境风险源进行现场抽查,核实环境风险源名录,抽查环境风险源的环境安全状况;2、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档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环境安全隐患报表进行资料核查,检查各县(区)落实情况。
(二)专项检查。1、对环境安全敏感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环境风险源;2、对环境风险源进行全方位的环境安全状况核查,核实企业填写的《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表》(附件1),形成环境风险源档案;3、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
(三)定期巡查。1、收集建设项目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的对环境安全敏感区域进行抽检,确定新增的环境风险源,并填写《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表》,完善环境风险源档案。2、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填写《环境风险源检查情况表》(附件2),形成环境风险源排查台账。3、重视油品储运企业的安全防范,重点巡查其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应急管理体系不足以及其它安全隐患;对于在建的涉危化企业先检查其环境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待项目完工后纳入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4、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现场下达《现场监察意见书》,要求环境风险源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时进行复查,并填写《环境风险源检查情况表》。
(四)信息排查。1、通过媒体搜索、部门联动、群众举报等渠道获取辖区范围内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确定环境安全次生风险;2、定期汇总分析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安全次生风险信息,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五)企业自查。1、对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环境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2、每年年初自查完成后,向当地环境监察机构上报《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表》,供环境监察机构在专项检查时核查。平时自查完成后进行书面记录,形成环境安全风险源管理台账。
市支队每年年初对本市范围内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专项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向省总队上报;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市范围内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稽查;对直管辖区内环境风险源每季度进行1次定期巡查。
各县(区)大队每年年初对辖区内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专项检查,并向支队上报检查结果;对辖区内环境风险源每季度进行1次定期巡查。
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要督促辖区内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定期对企业的环境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主要分为环境风险源名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年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季报。
(一)环境风险源名录(附件3)。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所在方位、污染因子、所在环境安全敏感区域、生产情况等;2、企业环境安全状况,包括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环境污染危险源情况;3、企业应急管理要求,对企业本年度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要求。
(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年报。1、本年度环境安全隐患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可采用图表形式);2、全面深入分析本年度环境安全隐患在行业、流域和区域等方面的特点和原因;3、总结全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意见、建议。
(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季报(附件4)。1、辖区范围内本季度新增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内容参考《环境风险源名录》;2、本季度环境风险源检查情况,包括专项稽查、定期巡查检查的企业数,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数,完成整改的环境安全隐患数;3、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包括本季度新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要求、整改期限,之前下达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4、本季度排查发现的环境安全次生风险情况。
县(区)大队在完成年初的专项检查后,于次年2月5日前上报《环境风险源名录》和前一年度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年报》,市支队统计汇总后于2月10日前上报省总队;统计前一季度末月25日至本季度末月25日期间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县(区)大队于当月27日下午5时前报送市支队,支队汇总后于当月28日下午5时前上报省总队;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季报。大队季报及支队季报分别从6月27日、6月28日起以电子和纸质文本形式开始报送。
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中有以下行为的,各类考核中酌情扣分:1、专项稽查中,发现环境安全敏感区域内存在环境风险源且大队在年初的《环境风险源名录》和之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季报》里没有上报的;2、辖区范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肇事企业并未作为环境风险源在《环境风险源名录》和事件发生之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季报》里上报的;3、专项稽查中发现,各县(区)大队未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档案和台账的,未进行定期巡查,或巡查次数不符合要求的。
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中有以下行为的,各类考核中酌情加分:1、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完善、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2、在环境风险源排查中,整改完成的环境安全隐患比例位于全市前列的。
环境风险源企业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查、上报相关报表的,市、县(区)两级环境监察机构可以报请当地环保部门对该企业采取约谈、通报、取消环保荣誉、项目限批等综合手段。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三
1、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因护理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正确的护理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和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护理工作中由未被阻止的差错造成的伤害)。
2、各科室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一旦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应根据不良事件发生后对病人或家属的影响程度及时处理、上报和记录。
3、发生潜在或无伤害不良事件,当事人主动报告护士长或护理部应给予奖励。
4、发生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伤害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负责医生和护士长,值班状态报告值班医生和值班护士长,护士长根据病人的伤害程度立即报告护理部直至医院院长,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轻度及以上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及时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
7、不良事件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护士长应组织本科室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8、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不良事件的讨论、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附: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1、潜在不良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2、无伤害不良事件:虽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
3、轻度伤害不良事件: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或需处置方可康复。
4、中度伤害不良事件。
5、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6、极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一、 不良事件的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内的跌倒、坠床、压疮、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二、 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通过报告不良事件, 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可有效避免护理差错与纠纷的发生, 保障病人安全。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 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 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 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享, 可以使相关人员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 以免重蹈覆辙。
三、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
2 、 因护理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3 、 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 、严重院内感染。
四、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非惩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
护理部鼓励护理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包括报告本人的或本科室的, 也可以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 可以实名报告也可以匿名报告。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 护理部将严格保密。
五、上报内容
包括患者一般资料、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不良事件项目分类、发生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及后果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
六、报告形式
1 、口头报告: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时,护理人员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总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
2 、书面报告:护理人员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
3 、网络报告:护理人员登陆内网,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电子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告。
七、激励机制
1 、鼓励志愿报告,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或科室给予表扬, 并按照报告人的意愿对报告人给予保密。
2 、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奖励人民币50 元-100 元。
3 、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奖励人民币50 元-100 元。
4 、不良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虽然未形成医疗纠纷,但被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给予处罚人民币300元-500 元。
5 、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奖励人民币50 元-100 元。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十四
一. 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 重大质量事故
1、 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 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如柜(架)。
3、 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 一般质量事故
1、 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 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在12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 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7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 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 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药械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一、 药械质量责任事故即是指药械使用单位因采购、保管养护、设备等原因而导致产生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二、 药械的采购程序符合药械采购管理制度的,其购进的药械属于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药械使用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协助市局稽查科追查相关企业或生产厂家的责任。
三、 药械的采购程序不符合药械采购管理制度的,其购进的药械属于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药械采购主管领导及其采购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因之而受到处罚的,主管领导及采购人员应按照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 因养护保管不当而导致假劣药品和医疗药械并未按照有关规定报请销毁,依然存放于药房的,应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而受处罚的,应根据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令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 因设备缺乏而导致的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并未按照有关规定请销毁,依然存放于药房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而受处罚的,应根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令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 因上述问题而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前,我国正处于药械安全事故高发期,不合理使用药品、药品不良反应发生原因日趋复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对安全用药用械过程中及时监测、及时发布、及时预警、及时评价、及时淘汰药械品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根据2015年年底的机构改革方案,全国食品药品系统的监管任务明显增加,但是监管工作人员却并未增加,大部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无法有效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导致了监管工作缺乏连续性、工作水平较低、工作开展效果不明显。另外,《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但并未规定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涉药单位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任心、主动性、积极性都不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5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5〕67号)要求,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是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5〕148号)也明确提出:在继续完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的同时,要大力推动省级以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在2015年底完成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已批准生产销售的药械在使用中的严重不良反应信息,是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减少事故重复发生,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用械的有效手段,将为公众安全合理用药、避免用药安全事故、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对强有力地督促、推动涉药单位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为国家遴选药物、提高药品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全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市级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尚未成立,这给全面、准确、有效地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也给公众的用药用械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上市药品的安全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中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主管部门。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会同卫生部制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管理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通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三)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
况,并会同卫生部组织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对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
(五)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严重不良反应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
(五)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已确认的药品不良反应采取相关的紧急措施。
第九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办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作,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
(二)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技术指导;
(三)承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资料库和监测网络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四)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培训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五)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国际交流;
(六)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的研究。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承办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及其它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人员应具备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正确分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能力。
第三章报告
第十二条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第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药品生产企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报告外,还应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表》的形式进行年度汇总后,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每年汇总报告一次; 对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 在首次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当年汇总报告一次,以后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
第十六条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此外,对进口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还应进行年度汇总报告,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每年汇总报告一次;满5年的,每5年汇总报告一次。
进口药品在其它国家和地区发生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代理经营该进口药品的单位应于不良反应发现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告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十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会同同级卫生厅(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第十八条个人发现药品引起的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可直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每季度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所收集的一般不良反应报告;对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应当进行核实,并于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报告,同时抄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厅(局);每年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所收集的定期汇总报告。
第二十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每半年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统计资料,其中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群体不良反应报告资料应分析评价后及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对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相关信息。
第四章评价与控制
第二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经常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及时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核实,作出客观、科学、全面的分析,提出关联性评价意见,并将分析评价意见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进一步的分析评价。
第二十四条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采取责令修改药品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措施;对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撤销该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予以公布。
已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不得生产或者进口、销售和使用;已经生产或者进口的,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通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第五章处罚
第二十七条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除医疗机构外的药品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警告,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无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二)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
(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
(四)未按要求修订药品说明书的;
(五)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
医疗卫生机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延误不良反应报告、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重复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三)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四)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
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
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第三十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部进行解释。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及时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学校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加强晨检。并按规定填写报告卡和登记簿,记录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四、建立报告第一责任,指在第一时间内第一发现传染病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或者校长报告信息。
五、学校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等报告。
六、任何人不得任意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七、所有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八、必要时在电话报告后1小时内呈上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发映事故发生全程概况,人数病情状况等,并经学校责任人签名和学校盖章。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六
第一条 为维护本校的校园安全,贯彻“及时发现即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1、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2、校园饮食饮水安全;
3、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4、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是否健全;
5、校园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机制是否健全;
6、涉及校园安全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校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各级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第四条、本校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 学校每年应当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第六条 本校应当每学期定期组织两次定期安全检查,制作检查报告,由专人保管。本校的安全检查报告,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时可以进行翻阅检查。
第七条 本校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第八条 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可以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
第九条 本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人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第十条 本校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本校校长。
一、校舍安全
各班级在每天放学后,必须有专人对教室、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排除。
二、交通安全
学生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骑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骑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路况是否安全。
三、饮食卫生安全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负责人员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七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区负责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并监督和组织学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上报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可疑越级报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和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进展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变化及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报告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学校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学区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发生一般事故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局报告,学区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六、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有意包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造成事态扩展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1、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反映工作成果及存在的问题。
2、发生重特大和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天报告局综治安全办,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3、发生破坏事故、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在一小时内报局安全办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4、及时报送各种月报表。
5、按照报告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6、及时报工作总结和各种数字。
7、及时总结上报经验材料。
手术安全报告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八
1、生产事故发生后,各分厂、责任单位和个人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抢救、疏散、救护工作。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发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告之段长和安全员,上报本单位领导,有关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到现场组织实施抢救措施。并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及安全办公室。分厂立即向公司所属副总和安全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执行“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于1小时内报上级安全管理机关。
3、发生人身工伤事故,由段长、安全员填写“伤亡事故报告单”。详细报告事故发生经过,分析事故原因,由各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出具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及劳资科。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劳资科依据伤亡事故报告单审核工伤报销凭证。
二:调查处理制度
1、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对事故进行处理,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2、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3、事故调查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4、公司安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5、对事故根据制度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三、事故奖惩制度
1、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奖罚制度。
2、安全生产办公室按事故的等级,对责任单位按规定处罚。报企管科执行。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较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2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万元,不满5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5万元以上的事故。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重大事故的危害,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严格实行学校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校长,相关责任人为学校工作分管或负责人员。相关责任人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在核实情况后立即报教育局安全科,并同时报相关的卫生、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或单位。村小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中心小学。
发生重大事件时,要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
对不报、瞒报、漏报、缓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教育局安全科。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