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中,我们除了学习知识,还要学会与他人相处,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合作能力。探索未来学校发展方向,以下是一些学者们的观点和建议。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一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 ,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 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15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 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 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 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 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15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 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 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 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 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二
为加强小卖部管理,充分发挥功能,规范工作职责,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要努力提高素质,树立安全意识,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三、进货时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索取销售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监部门出具的“商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和进货清单及发票,严禁进购“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一经发现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四、商品要分架摆放,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严禁混放。
五、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商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商品污染。
六、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三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师生员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寒假期间,校外人员严禁进入校园,校内人员实行准入制度。进校人员原则上仅限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各级值班人员。其他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须进校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取消人行翼闸身份证、校园卡识别功能。进出校门时,相关人员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出校时,临时通行证主动退还门岗工作人员。
3、取消校门车闸自动抬杆功能。教职エ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须为学校教职エ,车载人员须在校外下车,驾驶员将车开到学校学生活动中心停车场停放后须立刻离开校园,不得到校园其他地方逗留。驾驶员为非学校教职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4、上述工作要求自年2月5日起执行。其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学校另行通知。各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传迖。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保障校园值班人员和在岗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幼儿园《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班途中。
值班、值守人员应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园,不拼车。注意往返途中的防寒、保暖,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二)入园前。
必须接受安保人员的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才能进入园区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务进入园区。进入园区后请立即清洁双手。
(三)入室办公。
保持值班室空气流通,开启门窗通风换气,禁止使用空调。做好室内卫生清洁、清除各类卫生死角。
(四)工作交流。
接打办公电话、传阅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面对面交流工作时,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1.对招生办、传达室等周边区域坚持凡人员能碰触的区域(桌椅、柜子、门窗、地面、电话、笔等)进行消毒,消毒采用清——消———清,消毒完成后做好记录,并张贴在醒目位置,消毒时间在9点和14:00,每天2次。
2.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回访工作。如有紧急通知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备案,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的人员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校园。
备注:84消毒液消毒流程。
1.开窗通风。
2.卫生清洁(清水):擦拭桌椅—书籍—门窗—其他办公用品—地面。
3.消毒:戴好口罩、手套,避免直接接触。与水(冷水)的配比为1:100,擦拭凡事能碰触的'地方(桌椅、柜子、门窗、书籍、电话、笔),用配比好的消毒水清洁地面。所有消毒时间约20分钟。
4.卫生清洁(清水):2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一遍;
5.各类清洁、消毒用具归位。
6.记录消毒时间及消毒情况,张贴醒目位置。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五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避免一切意外矛盾和事故的发生。现将我校封闭管理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开关校门,上课时间不开门;
二、上课时间,学生未经教师允许并开具准出证,不得走出校门;
六、一切生人及推销物品者,不准放入校内,陌生人找学生要由班主任陪同学生到校门口与生人对话,验明来人身分。找教师的,也必在校门口会面。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六
1、学生凭学生证到宿舍楼就寝,没有学生证不准进入宿舍楼。
2、学生到宿舍后,应该迅速洗涮,到水房接水时应排队,有序进行,不准拥挤哄抢。
3、在寝室内不准疯狂、打骂,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管理。
4、上下床铺时,必须依靠扶梯及脚踏处,动作稳健,不得快速翻越或从床上跳下。
5、熄灯铃响后,应迅速关灯并反锁好门,保持安静不得说话或做其它事。
6、晚上起夜上厕所,开门、上厕所的声音要轻,不得在楼道内奔跑,上完厕所需关门并反锁。
7、晚间同寝室学生身体有异常,应及时向当班的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寝室长和同寝室学生不得不管不问。
8、晚间发现有异常现象(如小偷或其它安全隐患)应及时唤醒伙伴,保证秩序并及时向当班的生活指导老师报警。
9、寝室内的电灯或窗户等损毁,不能使用,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不得私自动手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10、午休时间学生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午休,保持安静不得说话或做其它事。
11、每天晚自习后,熄灯铃前,班主任必须到寝室查寝,检查寝室有没有安全隐患、寝室卫生是否干净及清点人数、查看学生健康状况。
12、每天学生就寝后,男、女寝室各有当班的生活指导老师值班,负责维持学生就寝制度、保护学生安全、并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七
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2、宿舍作息时间早6:50起床,7:10离寝。中午无特殊情况不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为上课时间。晚上20:10就寝。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寝室。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寝室,要到门卫室进行登记。
4、
(1)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待卫生小组检查合格后方可锁门离开,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2)寝室钥匙在副校长值班室。
(3)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
(4)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5)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6)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8)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0)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1)宿舍内禁止进行娱乐活动。
(12)宿舍内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将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水杯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4)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八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2.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14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4.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7.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8.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九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十
为了充分发挥村民学校的阵地作用,使村民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校委会工作制度:
1、校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委会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每季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主要研究学校教学情况,安排教学计划,处理学校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计划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学校制订相应工作安排。
2、每期办班前,针对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教学内容。
三、教师备课制度:
1、教学前讲课老师要深入调查,掌握学员的思想认识情况,使教学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确教学指导思想、目的要求、重点、难点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出讲课提纲,力求讲课生动、全面、准确、易懂。
四、教学效果反馈制度:
1、每期教学后,校委会要及时检查了解教学成果,予以总结。
2、认真听取学员对讲课反映和意见,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五、学员守则: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
3、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六、教育档案制度:
1、建立学校资料柜,将学校教学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师讲课提纲、教学工作总结等资料列入档案。
2、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态度、考勤成绩以及奖惩情况,作为有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实行24小时全天封闭。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疫情期间,学校只保留东侧大门的进出,其余通道,无特殊情况禁止通行。
四、师生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门卫室可电话联系学生处,后登记放行。
(2)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五、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十二
为了有力地保护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当前疫情,将新冠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省、市、县有关加强学校新冠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钟和晚自习下课前30分钟测量宿管人员的体温,确认没有异常后准许上岗,并做好记录,所有参与宿舍管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2.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入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实名登记验证并须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
3.发现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4.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经14天隔离观察无后方可上岗。
5.宿管人员夜间全部入住学生宿舍楼,实行统一封闭管理,不得脱岗或随意找人顶岗,严禁在宿舍楼内饮酒。
二、场所清洁消毒。
2.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3.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废弃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时对垃圾投放点进行消杀。
三、防护物资配备。
1.给宿管人员配备数量充足的红外、水银测温计。
2.有条件的学校在宿舍配备移动紫外消毒灯,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储备一定数量供学生应急的口罩。
寄宿制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热门13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检查等各项校内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
第六条 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 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检查,提高学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 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教育读本》和《服务手册》等教材,落实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用电、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意识,防止学生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