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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一
清明节前夕,学校组织我们来到日照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感受幸福生活。
我怀着敬畏的心情,随着整齐的队伍来到了日照烈士陵园。我们被集合到抗日烈士纪念塔前,先由几位少先队员代表向烈士敬献花圈,然后我们在低回的哀乐声中默哀三分钟,并进行了庄严的宣誓。
宣誓完毕后,我们排着队伍缓慢地走向烈士的墓碑,墓碑旁站满了高大挺拔的松柏,像士兵一样守护着烈士们的英魂。松柏繁密的枝叶遮住了阳光,使得整个墓地里十分阴冷,仿佛也在为烈士们默哀。我向烈士们献上了昨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共同制作的小白花。
听妈妈说:妈妈的舅姥爷就是一位伟大的抗日英烈,他是一名通讯兵,为保护秘密信件,被敌人杀害了,他的墓碑就在日照烈士陵园里。
我们又去参观了日照暴动纪念馆,纪念馆内陈列着资料、枪支、背包等烈士遗物,还有上百幅革命图片,使我学习到了许多革命历史,感受到了烈士永垂不朽的革命精神。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二
祭扫烈士是我们每年重要的仪式之一,它不仅是对先烈的追思,更是对他们崇高精神的缅怀。烈士们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毫不犹豫地舍弃了自己的生命,表现出了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烈士墓前,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烈士们伟大的牺牲精神,也对烈士们的勇气和信念产生了深深的敬意。
第二段:对于国家利益的深刻理解。
祭扫烈士让我对于国家利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烈士墓前,我看到了他们的墓碑上刻着“忠诚于国家,以身报国”的字样。这让我意识到,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每个人都应该为国家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我们应该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时刻牢记国家的利益,心怀感恩之情,努力工作,为国家的进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三段:勇往直前,永不退缩的勇气。
烈士们在面对敌人的时候,展现出了无比的勇气和坚持。他们在遭受敌人的虐待和折磨时,从未屈服,始终保持着坚强的意志和无畏的勇气。在我的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挑战,但是祭扫烈士让我明白,只要我们勇敢地面对困境,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第四段: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爱国精神。
祭扫烈士是向烈士们致敬的重要方式,也是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铭记烈士们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的巨大牺牲,传承和弘扬他们的爱国精神。作为新一代的年轻人,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爱国主义应该贯穿于我们的血液中。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将努力学习和传承烈士们的精神,勇敢地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祭扫烈士不仅是对先烈的纪念,更是激励后人的重要方式。通过参与祭扫活动,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烈士们的无私奉献和勇气精神,也能够从中汲取力量,激励自己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努力奋斗。同时,祭扫烈士也能够增强社会凝聚力,加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情感纽带。因此,祭扫烈士在当代社会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总结:
通过祭扫烈士,我深刻地感受到了烈士们崇高的精神和无私奉献的意义。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牺牲精神令人敬佩,也让我对国家利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烈士们的勇气和信念激励着我,让我有勇往直前,永不退缩的勇气。同时,祭扫烈士也是传承红色基因和弘扬爱国精神的重要方式,对于社会的凝聚力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祭扫烈士对我来说是一次难忘的体验,它让我深刻地领悟到了爱国主义的伟大和烈士们的意义。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三
9月30日上午,xx市各界人士在鄂豫皖革命纪念馆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信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信阳军分区负责同志和解放军、干部群众、学生代表等1000多人齐聚这里,隆重举行公祭烈士活动,深切悼念长眠信阳的革命先烈,寄托哀思,告慰英灵。
上午9时,公祭活动拉开序幕。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全体人员肃立、脱帽,向烈士默哀,随后,少先队员们唱响了《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伴随着《献花曲》的'奏放,礼兵抬着花篮缓步迈上台阶,向烈士敬献花篮;乔新江等市领导神情庄重,步伐稳健,前行护送花篮,并在花篮前驻足凝视;市委书记乔新江缓步上前,仔细整理花篮缎带。
活动持续约30分钟,不少市民赶到现场,向烈士墓默哀致敬,表达缅怀之情。随后,各界代表参观纪念二十五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专题展览,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四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快到了,我们身着校服,胸前佩戴着鲜艳的红领巾,下午一点,我们班集体前往烈士陵园,去给我们的烈士扫墓。
来到烈士陵园大门。感觉是那么庄严肃穆,迎门两侧的'松柏是那么挺拔青翠。我心想,革命烈士呀,我们来看望你们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已如你们所愿,过得十分幸福,你们安息吧。
在挺立的纪念碑上,写着“革命烈士纪念碑”几个烫金大字,我们就在那里举办了主题大会,歌声是那么嘹亮,朗诵是那么深情。面对庄严的纪念碑,我心如浪涌,耳边仿佛还响彻着激烈的枪声,眼前好像还弥漫着战斗的硝烟。烈士们为了祖国为了人民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时,我仿佛看见无数英烈站在我们面前,顶天立地,他们为了我们的新中国,为了人民翻身得解放,抛头颅,洒热血,换来了今天的美好生活。烈士们呀,你们那临死不屈的精神激励着我们前进,让我们每个人都充满着为祖国不懈努力的信心。
我默默地走到纪念碑前,把寄托着我哀思的菊花轻轻地放在纪念碑前。烈士们呀,愿你们像那美丽的鲜花,在祖国大地上散发出阵阵芳香,让祖国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着生机与希望。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五
又是一个清明节,又是一个缅怀烈士的日子。今日我和爸爸妈妈来到了烈士的墓前,祭奠那里的先烈英雄。站在烈士墓前,我思绪万千。为了国家的尊严,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革命烈士们英勇作战,你们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我常常会想起革命先烈们,我们在内心里感激你们,多谢你们用自我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完美生活。我们必须要珍惜这完美的生活。
先烈们,是你们把对国家、对劳苦大众的爱化作战斗中同敌人拼杀的精神力量,不怕牺牲,勇往直前,才建立了如今的新中国!先烈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最需要的时刻,又是你们抛去了家庭和自我的一切,毫不犹豫的挺身而出,把宝贵的生命无私地献给了祖国和人民,把热血洒遍祖国母亲的大地。我们敬慕你们,无私奉献的英雄!你们是我的榜样!
我明白此刻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要爱自我,更爱祖国母亲,我要发奋学习,为她效劳!我还从你们身上学会了勇敢,我要用我在你们身上学来的勇敢来保护这片土地!我要珍惜我的生命。我们能够一齐来为世界的和平,为完美的生活而作努力。
先烈们,我要继承你们的遗志,为我们家乡的建设、为我们祖国母亲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学习!先烈们,你们放心吧,请把你们的光荣任务交给我们吧!我们必须会让祖国母亲骄傲的!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今日是清明节,我搜集了许多清明节信息,让我们一齐来分享吧!
清明节古时也叫三月节,公历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为清明节,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二十四个节气中,既是节气又是节日的仅有清明。
清明最重要的习俗就是扫墓。在墓前祭祖扫墓,这个习俗在中国起源甚早。早在西周时对墓葬就十分重视。东周战国时代孟子的齐人篇也曾提及一个为人所耻笑的齐国人,常到东郭坟墓同乞食祭墓的祭品,可见战国时代扫墓之风气十分盛行。到了唐玄宗时,下诏定寒食扫墓为当时“五礼”之一,所以每逢清明节来到,“田野道路,士女遍满,皂隶佣丐,皆得父母丘墓。”
据调查显示,84.4%的被访者认为清明节祭祀有必要,5.5%的被访者认为没有必要,还有10.1%的被访者说不清。反对者的理由主要包括祭祀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祭祀方式落伍等。
这次调查显示,对于清明节的含义和由来,61%的被访者表示明白,39%的被访者表示不明白。但这些表示明白的被访者中,大多数只能说出清明节的含义是祭祀故人。
事实上,清明节包含两重意义:1.清明节是预示大地回春、春耕春种的节气;2.是祭祀、追忆先人的祭祖日。所以我们要更加了解清明节,更多地参与清明节的活动!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六
3月18日,淮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尤铁梅带领近20名干警走进新四军抗战遗址、国家级国防教育基地淮阴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祭扫革命英雄,学习先烈事迹,传承崇高精神。
初春的烈士陵园,苍松翠柏环绕,气氛庄严肃穆。在革命烈士墓碑前,国歌奏响,仪式开始。参加活动的'全体干警怀着肃穆的心情向烈士鞠躬,并绕纪念碑一周,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感悟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敢于牺牲的烈士精神,筑牢加快推进淮阴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决心与信心。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七
三月,万物复苏,盎然春意。
三月,最令人向往的日子。
人们总是不会忘记祭扫烈士墓缅怀革命先烈,
看烈士事迹,学烈士精神,踏上红色之旅。
看到了吗,聆听了吗,感受到了吗?
革命烈士的英勇和今天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
在烈士陵文秘,全国文秘工作者的园前,我站着留了影,
此时此刻,我心潮涌起,
我们能否踏着先烈足迹?!
我们能否把红旗扛起?
一种激昂,一个振奋,
一种思索,一个问题。
上幼儿园的时候,
我从父母、老师嘴里知道罗世文、车耀先事迹,
共产党人面对敌人的屠刀、威武不屈,
深深根扎在我幼小的心灵里。
上小学的时候我认识了“小萝卜头”,
他与我们一样大的年龄,
做的事迹是那样壮烈。
我还从书本上读到革命先辈,
为了人民的幸福、民族的解放和祖国的明天,
前仆后继,英勇奋斗,可歌可泣。
今天,我在“小萝卜头”雕塑前,
依然感到他的少年英姿,
他在沉着的思索什么?
难道他感到自己幼稚?
我反复读了“狱中八条意见”,
仿佛看了先烈们鲜红的血迹。
在牺牲个人利益及生命的时候,
我们能不能象先烈一样无悔无怨?
现在,进行现代化建设,
我们怎么样实现先烈的遗志?
面对先烈,我感到,
作为一个普通党员,
我们应该举起民族振兴的大旗!
告慰先烈,
我们正在经历新的壮举!
栉风沐雨文秘,全国文秘工作者的不辞苦,
改革路上谱新曲!
我们用生命,
象烈士那样撰写精彩的人生,
祖国的强大还得靠我们自己。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八
发言稿。
是参加会议者为了在会议或重要活动上表达自己意见、看法或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以下是由本站pq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祭扫烈士墓发言稿,仅供参考。
老师、同学们:
上午好!
在这“春风吹绿千枝柳,时雨润红万树花”的季节里,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徒步走来到这葱茏抱翠、庄严肃穆的何叔衡烈士纪念碑前,缅怀革命先烈,祭奠捐国英魂,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的洗礼。
何叔衡烈士是湖南省宁乡县沙田乡长冲村杓子冲人,字玉衡,号琥璜,生于1876年5月27日,逝于1935年2月24日。何叔衡烈士的一生正如他在1928年6月去前苏联学习的路上,途经哈尔滨时所作《剑门道中遇微雨》中写道的:
身上征衣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
此生合是忘家客,风雨登轮出国门。
同学们:先人已逝,精神犹在。让我们追寻他们的足迹,感受他们执著的信仰和澎湃的爱国热情,学习他们追求真理、是非分明、立场坚定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冲锋陷阵、奋勇向前、不畏艰险、敢于牺牲的高尚情操!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能经受住学习和生活中各种困难的考验与挑战,就能耐得住学习的繁重与枯燥。
同学们:让我们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奋进吧!学校期望将每一个学生培养成为站在二十一世界前列的中华骄子,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同学们: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庄严地向先烈们宣誓,“从今天起,做一个理想远大、踏实努力的人。我们一定珍惜光阴,以忘我忘家的精神,严谨治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立志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
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会,怀着或悲伤或感恩或追念的种种心情,悼念死去的先辈及他们的英灵。
粗糙的石头被岁月的风尘刻下斑驳印记,诉说着英雄们光荣而无悔的事业。让我们回想那一段历史。
动荡的岁月连绵成一曲嘹亮军歌,在旋律中跳跃着一个个赤色的音符——它们便是我们的英雄。
烈士,是换得江山如画的一派鲜红;烈士,用满腔豪气照耀昆仑;烈士,给无耻者刻上了抹不去的耻辱。
历史是最公正的审判者,伟大与渺小,正义与邪恶,公平与偏私,真善与虚伪,统统穿越了遥远的时空,呈现了本质。而那些英雄们,也必将沿着历史的轨道,照亮每一方天空。
又是一年清明时。看,英雄们的光芒辉映着云彩;疏星的回归演奏着怀念的哀歌,风牵着朝霞洒向角角落落,告诉每一个人——他们,不是传说。
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是他们平凡而伟大的风度,是他坚毅而慈祥的笑容,是他们永远年轻的面庞。仰对高高的苍穹,我们不会落泪,因为那白云后栖息着的是他们的英灵。
祖国,是沉重的山;烈士,是鲜红的血。因为这片鲜红,山河不再是凝固的沉重,正是这热血撒抛,才换得江山如画。
英雄们正注视着我们,那么我们对其最好的报答就是振奋。驻足历史与未来的相交点,我们将珍惜每一个青春年少的日子,永远斗志昂扬的活着。这这些许悲凉的清明,我们回头瞻仰那一段血泪铸成的传奇,然后,扬起风帆,勇敢前行。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九
老师们、少先队队员们:
又是一个春风洋溢的日子,又是一个勾起沉思的时刻。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而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
我们伟大的祖国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爱国主义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就是巨大的精神力量。热爱祖国,为祖国献身的英雄受到我们的尊敬和爱戴。在中国面临瓜分灭亡,危难深重的年代,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屈服过。中华民族的英雄儿女,志士仁人,为了救国救难,振兴中华曾经历尽艰辛寻求真理,他们抛头颅、洒热血,舍身就义,谱写了一页页爱国主义的历史篇章,雕塑了一座座高耸的丰碑。
站在烈士墓前,我们心潮起伏,思绪万千。忆往昔,诉不尽我们对先烈的无限怀念;看今朝,唱不完我们对明天无限的憧憬;展未来,我们信心百倍,壮志豪情。
同学们,作为新世纪的少先队员,我们应该十分珍惜现在的生活,加倍努力,强身健体,时刻牢记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内容,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树立起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从小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品质。
队员们,昨天永远属于过去,今天就在脚下,让我们铭记英雄先烈,发扬他们的精神,去开拓美好幸福的未来,让我们的家乡更加富饶,让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
9、烈士业绩照千秋,星星火炬指向前,千言万语表决心,革命遗志我继承。烈士们,我们全体少先队员将牢记你们的丰功伟绩,继承你们的遗志,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了祖国更加强盛,家乡更加繁荣,而奋发努力,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来告慰你们的英灵。今天的祭扫活动到此结束,退旗。全体绕烈士墓献上手中白花。
一、张:各位领导、老师、少年军校的学员们:
大家下午好!
杨:渊源流长的长江,流淌出多少动人的故事;苍茫青翠的烈士墓记载着南通历史上的多少英雄。
张:翻开南通近现代史这幅长的画卷,回望五十多年前的那段历史,仿佛把我们带到那炮火硝烟的年代。
杨:不应忘记,无数革命先烈面对敌人的屠刀,前仆后继,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
张:不能忘记,共产党人在枪林弹雨中的英勇战斗!
杨:怎能忘记钱素凡、戴西青、钱健吾等革命烈士用满腔热血谱写的英雄赞歌!
张:他们不愧为祖国的脊梁,人民的骄傲!他们的精神千秋不衰,万古不朽!
杨:南通“三·一八”惨案发生于六十六年前的1946年3月18日。
张: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我们城南小学少年军校的全体师生,满怀崇敬的心情,来到这里隆重集会,纪念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
杨:寄托我们的哀思,激励我们的斗志。
张:现在我宣布城南小学少年军校“缅怀先烈精神,继承先烈遗志”祭扫革命烈士墓仪式现在开始。
二、杨:全体肃立,奏《国际歌》。
张:请少先队员代表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
杨:朵朵白花寄托着我们的哀思,英烈们,请安心长眠,我们会接过革命的火炬,奋勇直前。
三、张:向革命烈士默哀三分钟。
哀毕。
四、杨:先烈们,你们是祖国的骄傲,你们是人民的楷模,你们的事迹感人至深,你们的精神永放光彩。
张:此时,我们仿佛看到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壮举,仿佛看到先烈们视死如归、顶天立地的高大形象,先烈们,你们的鲜血没有白流,革命自有后来人,共和国的土地上鲜花竞放。
五、杨:下面请祁校长讲话。
杨:感谢领导对我们殷切的希望,我们一定会高举先辈传过的红旗,好好学习,肩负起建设祖国的重任。继承你们的遗志,发扬你们的精神,请听少先队员们坚定的决心(少先队员献词)。
六、张:请少年军校学员陆曼琳代表发言。
张:队员们!我们胸前的红领巾是革命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让我们连接起共和国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沿着烈士们的足迹,为了共和国的伟大振兴而不懈奋斗。
八、杨:城南小学少年军校“缅怀先烈精神,继承先烈遗志”祭扫革命烈士墓仪式到此结束。请全体同学按顺序绕墓一周。然后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
烈士褒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褒扬。烈士的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国家对烈士遗属给予的抚恤优待应当随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保障烈士遗属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支持烈士褒扬工作,优待帮扶烈士遗属。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提供捐助。
第四条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场所。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宣传烈士事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纪念烈士,学习、宣传烈士事迹。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烈士褒扬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烈士褒扬工作。
第七条对在烈士褒扬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
第九条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评定。评定为烈士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
属于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
第十条烈士证书由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烈士遗属颁发。
第三章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一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烈士遗属除享受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工资。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第十四条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继续抚养烈士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参照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十五条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第十六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户口迁移的,应当同时办理定期抚恤金转移手续。户口迁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当年的定期抚恤金;户口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凭定期抚恤金转移证明,从第二年1月起发放定期抚恤金。
第十七条烈士遗属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应当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停发定期抚恤金。
第十八条烈士遗属享受相应的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九条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免交保教费。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高等学校本、专科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
烈士遗属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提供就业服务。烈士遗属已经就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烈士遗属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证照,烈士遗属在经营期间享受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烈士遗属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优先、优惠照顾。家住农村的烈士遗属住房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第二十一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孤老烈士遗属本人自愿的,可以在光荣院、敬老院集中供养。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烈士遗属。
第二十二条烈士遗属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司法机关通缉期间,中止其享受的抚恤和优待;被、无期徒刑的,取消其烈士遗属抚恤和优待资格。
第四章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烈士纪念设施,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分级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
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各级烈士纪念设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并划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第二十五条烈士纪念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工作规范,维护纪念烈士活动的秩序,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收集、整理烈士史料,编纂烈士英名录。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搜集、整理、保管、陈列烈士遗物和事迹史料。属于文物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保护。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烈士纪念设施。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第二十九条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第三十条烈士在烈士陵园安葬。未在烈士陵园安葬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得烈士遗属同意,可以迁移到烈士陵园安葬,或者予以集中安葬。
第三十一条烈士陵园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前来烈士陵园祭扫的烈士遗属,应当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对自行前来祭扫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
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烈士遗属前往烈士陵园祭扫的,应当妥善安排,确保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烈士褒扬和抚恤优待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评定烈士或者审批抚恤优待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烈士褒扬金或者抚恤金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烈士褒扬经费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退回、追回,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未经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冒领烈士褒扬金、抚恤金,出具假证明或者伪造证件、印章骗取烈士褒扬金或者抚恤金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回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第三十八条评定的烈士,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烈士证书、烈士通知书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印制。
第四十条位于境外的中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办理。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1980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同时废止。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十
老师们、同学们:
清明时节,我们怀着沉痛的心情,来到李庆兰烈士陵墓,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祭奠烈士英灵。烈士虽已长眠地下,但他们的精神将与青山共存,与日月争辉。
同学们,在那硝烟弥漫,战火纷飞的战争年代,多少革命先辈,为了人民的幸福和祖国的解放事业,抛头颅,洒热血,英勇奋斗,前赴后继,赢得了人民的世代敬仰。狼牙山五壮士,宁死不屈,战斗到最后一刻,最后,毅然跳下悬崖,壮烈牺牲,令敌人胆颤心惊;邱少云为革命的胜利,烈火烧身一动不动,用生命换来了胜利的曙光;夏明翰烈士英勇就义前,面对敌人的嚣张气焰,大义凛然地写了“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的壮丽诗篇;年仅15岁的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面不改色心不跳,从容就义,用自己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他人的平安;还有黄继光、董存瑞、方志敏等等,正是这无数先烈对共产主义的执着追求、英勇牺牲,才换来了我们幸福美好的今天。
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这个多姿多彩的、和平幸福的年代里,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无数先烈用生命给我们换来的幸福生活,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牢记烈士的遗愿,踏着烈士的足迹,用自己的生命和才智去实现先烈们未竟的共产主义事业,去创造共和国无限美好的明天!
李庆兰烈士,安息吧!您的精神将永垂不朽!您的英名将万古长青!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十一
在这微带寒意的春天,先烈们,我们来了!我们300多名师生带着对你们的敬仰,带着对你们的感激,带着继承你们遗志的坚定信念,来了!
长眠于此的先烈们,你们为了旧中国的解放,枪林弹雨中,洒下了最后一滴鲜血,带着最后一丝微笑,献出了你们宝贵的生命!可是,我们知道:你们绝对不是漠视生命,而是你们心中装着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你们心里装着千千万万的受灾受难的劳苦大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你们最宽广的胸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你们最崇高、最伟大的神圣职责!
虽然,你们倒下了,但有无数的后来者站了起来!你们的精神会为我们一代人,又一代人来传承,并成为我们民族不屈不挠,国家不断繁荣、富强最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心理支撑!不论,现在国际环境如何的复杂,不论前进的道路还有多少坎坷,有你们这些榜样所赋予的力量,我们坚信:我们有勇气,也有信心面对和战胜一切我们面对的困难!
先烈们,看看这些活泼可爱的孩子们,她们胸前飘动的红领巾像不像她们一颗颗火红的心,她们刚刚发出的誓言,像不像已经吹响了的战斗号角?我们的每一位老师会和她们一起努力工作、学习,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合格建设者与接班人,使我们的国家永远雄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先烈们,你们安息吧!你们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十二
每年的清明节,我们都会前往烈士陵园,为那些为国家和民族奉献过生命的先烈献上我们的敬意。这项传统已经延续了几十年,成为中国特有的文化习惯,也让我们更加懂得了国家的来之不易和民族的伟大。然而,每一次祭扫烈士墓时,我都有不同的体会和感悟,这次清明节也不例外。
第二段:重要性和意义。
祭扫烈士墓是我们弘扬爱国主义、维护国家尊严的重要举措,更是表达对先烈的缅怀和尊敬。我们可以感受到先烈们为民族和国家所作出的牺牲与贡献,更加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祭扫烈士墓所蕴含的爱国情怀,更像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和道德风范,一旦树立起来,就会影响我们整个民族的精神面貌,使我们的思想变得更加成熟、充实和清晰。
第三段:祭扫过程和感受。
在祭扫过程中,我们以端庄的仪容、虔诚的心态,向先烈们长跪行礼,并向他们诉说我们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同时,也会在祭扫时受到一种肃穆、崇敬、感恩的感召,这让我们更加感受到了先辈们为中国和民族奉献的巨大贡献。此时,我们能够体会到自己的细小和渺小,更能够明白伟大的先烈是如何披荆斩棘,为我们铺就了这条道路。
第四段:启示和反思。
祭扫烈士墓的仪式,重要的不仅仅是体现尊重和感恩,还包含了对自己人生的启示和反思。每一次参与祭扫,我都会思考自己的成长和未来的发展。先烈的精神,是爱国、忠诚、勇敢和奉献等等,这些精神往往是我们日常生活缺少的,而通过祭扫烈士墓,我们有机会以他们为榜样,去潜移默化地影响自己,憧憬未来,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
第五段:结尾。
总之,祭扫烈士墓是我们每年必须面对的重要任务,每一次祭扫都是一次精神熏陶和心灵洗礼。我们不仅要发扬先烈们的革命精神,更要在思想上居高临下,继续为实现我们的理想而奋斗!我们一定不会忘记先烈的功勋,珍惜和平生活,倍加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辱先烈垂怜。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十三
祭扫烈士,是一种传承纪念革命先烈的重要仪式,也是对历史的回望和对英烈精神的崇敬。近日,我参加了一次祭扫烈士公墓的活动,深感这一仪式的庄重和意义,也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烈士精神的力量。
祭扫烈士公墓时,我深刻感受到了烈士精神的力量。站在铭刻着无数名烈士姓名的墓碑前,我不禁被这些英雄的事迹所感动。他们曾经无怨无悔地为了国家繁荣和人民幸福,舍生忘死,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对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是一种激励和榜样,让我们始终保持豁达乐观的心态,积极向前,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段:历史记忆的延续。
祭扫烈士公墓,是对历史的回望和记忆的延续。站在墓地中,我仿佛能感受到历史的呼唤和传递,这些烈士们的事迹如同一本活生生的教科书,让我们牢记历史的痛苦和伟大,让我们铭记他们的奋斗和鲜血,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通过祭扫烈士的仪式,我们将这些烈士们活着的记忆传递给后世,让每个人都能深刻理解国家的来之不易,共同珍惜和守护我们的和平和幸福。
第四段:家国情怀的升华。
祭扫烈士公墓,是我们对家国情怀的升华。在这一仪式中,我们不再局限于自身的家属亲情,而是将目光投向整个祖国。我们看到那些陌生的墓碑后,不禁会思考,这些英雄也许和我并无血缘关系,但他们为了国家放弃了一切,他们的忠诚和牺牲精神却深深地触动了我们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在祭扫的过程中,我们情不自禁地为烈士祈福,为国家祈福,这种深深的家国情怀使我们更加团结和爱国,也坚定了我们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力量的信念。
第五段:感恩与行动。
祭扫烈士公墓,使我们更加感恩生活和社会。我们感谢烈士们的付出和奉献让我们拥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感谢他们为了我们的幸福默默奉献了自己的生命。于是,我们意识到应该以实际行动纪念烈士,践行烈士精神。无论从个人行为还是社会责任来说,爱国主义精神都应该得到引领和培育。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烈士们的英雄气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建设,为我们的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
祭扫烈士公墓是一次深入思考和感悟的仪式,通过参加这一活动,我在历史的回望中受到了鞭策和激励,也更加深切地体会到了家国情怀的力量。祭扫烈士不仅是对英烈的敬仰和怀念,更是对烈士精神的传承和继承。让我们铭记历史,缅怀烈士,用实际行动践行烈士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十四
为迎接我国第三个“9.30”烈士纪念日的到来,9月26日上午,益阳市安化县在云台山英雄公园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暨开园仪式,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弘扬先烈的崇高精神。
9点30分,在高耸的英雄纪念碑前,参加公祭的县领导、烈士遗属和老战友代表共计200余人低头默哀。安化县人大党组书记、县政协主席李太源宣布公祭活动正式开始。副县长李德辉介绍了英雄公园的'建设情况。英雄公园坐落于风景秀美的马路镇云台山村,占地面积60.5亩,投资400余万元,历时两年,完成碑体、入口牌坊、观景长廊及台梯、英烈墙、集散广场等主体工程建设。英雄公园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使安化县又增添了一处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共产主义、英雄主义教育的好基地。
在感情真挚的《献花曲》乐曲声中,威武雄壮的武警战士向烈士纪念碑敬献了花篮,青少年学生在纪念碑前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安化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肖义宣读了祭文。安化是一片出英烈的热土,近代以来,共有398名烈士为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烈士的行为彪炳千秋,激励着后人为着共产主义事业奋勇前进。
最后,参加公祭的全体人员向纪念碑敬献鲜花。
公祭活动由安化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瑛主持,王益文、刘卫、邹雄彬、陈飞燕、熊杰、刘化等县领导参加公祭活动。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十五
时届清明,日暖风熏,翠柏凝春,更显得郁郁葱葱。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们的丰功伟绩和音容笑貌,表达我们的思念之情,告慰你们的在天之灵。
清明节在春的怀抱中悄悄地走来,我们来到淮海烈士陵园,拜谒你,长眠的英雄,远逝的画面,已载入历史,英雄的壮举,化作一尊不朽的雕像,曾记得多少烈士为我们抛头颅、洒热血,你们不惜自己的生命为我们开拓了一片广阔的天空,让我们无忧无虑地自由飞翔,而你们却在这里静静地躺了下去,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也许我们无法知道你们的名字,而你们却做出了不平凡的壮举。
我们歌颂你们,我们缅怀你们,你们的大无畏精神造就了我们这一代的光明前途,你们的坚定信念,让我们看到了真正的中华儿女。
面对敌人,你们脸不变色心不跳,挺起胸膛,站在洒满鲜血的战场上,浓烟滚滚,炮弹横飞,喊杀声、火炮声,震耳欲聋,而你们没有胆怯,血染战袍,壮烈牺牲。
先烈们用宝贵的生命赢得了祖国的解放,换来了人民的自由,用血肉之躯筑起了擎天的精神丰碑,鼓舞激励着无数中华英豪奋战于祖国建设的各行各业。
年年悲痛,岁岁缅怀,痛悼烈士,念念忠情。
你们在那“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呐喊声中,为了挽救民族的危亡,不惜在抛头颅、洒热血、出枪林、入弹雨、搏苍龙、追穷寇、剿顽匪的可歌可泣的革命斗争中,毅然背井离乡,告别父老,餐风露宿、跋山涉水地踏遍革命征途上的羊肠小道,攀登冲锋陷阵时的悬崖峭壁,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激流险难、风雪弥漫的夜晚、战火纷飞的黎明。
你们双手劈开生死路,百战杀敌建奇功,把自己的满腔热血甚至宝贵的生命贡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贡献给了和谐的社会主义祖国。
你们——不愧是优秀的“炎黄”后代,“龙”子孙;不愧是民族的功臣,共产党的忠诚战士;不愧是革命事业的开拓者,民众所敬仰的革命先烈。
当你们最后一滴血挥洒在华夏沃土的`时候,也只能是“素车白马愁入帐,两袖清风登仙境”,“为有牺牲多壮士,敢教日月换新天”,“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已,作千秋雄鬼死不还家”。
但愿习习西风能送去我们深深的哀思,朵朵白花能寄托我们沉沉的悲情,滴滴泪珠能融入浓香的美酒,宇间的灵气变成腾腾翻滚的白雾--——敬献给正在太空游荡的无数革命阴魂,但愿我们深深的哀思,默默的祷告能流入江河湖海,无限量地敬奉给含笑九泉的千古英灵,尽情的畅饮吧——人民共和国的甘泉!尽兴地想用吧—祖国建设的丰硕成果。
松涛阵阵,岁月悠悠,——我们五段中学的师生将永远怀念革命的烈士,永远不忘人民英雄们的丰功伟绩,永远继存先辈们的优良传统——为祖国的振兴而敬业奉献!
祷告能通两隔礼,深情可达一念诚,挥泪继承先烈志,誓将遗愿化宏图,祖国建设蒸蒸日上,欣欣向荣,飞船上天,卫星探月,山峡出平湖……捷报频飞,人民意气风发奔小康,激情豪放谱华章;、凯歌高昂建四化,万里春风迎红日。
中华大地硕果满园,民众幸福无疆!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十六
每年的清明节,人们纷纷前往烈士陵园,举行祭扫活动,表达对烈士们的崇敬之情。我也参与了这一祭扫活动,这是我第一次亲身体验到了祭扫烈士的意义和价值。通过这次祭扫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烈士们为国家和民族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也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第二段:体验。
当我走进烈士陵园时,我被墓碑前的鲜花和献花人群所震撼。在纪念碑前瞻仰着无数英勇牺牲的名字,我不禁内心激荡,感受到了烈士们的英勇和坚守。我看到一位老人跪在一个墓碑前,默默地祭拜,泪水涌出了他的双眼。看到这一幕,我更加确定了祭扫烈士的重要性,不仅是对先烈的缅怀,更是对他们精神的传承与弘扬。
第三段:反思。
在祭扫活动中,我思考了自己对烈士和国家的认识。面对烈士墓碑,我反思了自己对国家的感情是否足够深沉,是否对烈士们的奉献有足够的敬意和认知。我明白,烈士是国家的英雄,他们以血肉之躯捍卫国家的主权和尊严,这是应该引起每个人共同关注和尊重的。我们不能忘记历史,更不能忘记那些为国家献出生命的英雄们。
第四段:认识价值。
参与祭扫烈士的活动,我对烈士的价值有了更深的认识。他们不仅是国家的脊梁,更是我们应该学习和崇敬的楷模。他们胸怀家国情怀,舍生忘死,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壮丽的英雄史诗。他们的敬业精神、无私奉献,给予了我们广阔的视野,启迪了我们的心灵。我们要将烈士们的精神内化于心,践行烈士精神,传承烈士火种。
第五段:使命和责任感。
参与祭扫烈士活动,我意识到自己肩负着使命和责任。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应该坚持传承与发扬烈士精神,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我们应该以烈士们为榜样,发奋学习,奋发向上,将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与国家的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为祖国的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结:
通过这次祭扫活动,我深刻认识到烈士们的伟大和无私奉献,同时也感悟到个人的责任和使命。祭扫烈士不仅是对先烈的缅怀,更是对烈士精神的传承与弘扬。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以烈士们为榜样,努力奋斗,为祖国的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祭扫烈士慕(专业17篇)篇十七
今天,我们兰州大学法学院20xx级法学硕士班党支部全体党员,怀着崇敬的心情来到华林山革命烈士碑前,祭扫烈士陵园,缅怀先烈事迹,告慰先烈英灵。
群山肃立,江河呜咽,这里长眠着为解放兰州而献身的革命烈士。
置身这庄严肃穆的土地,我思绪飞驰,浮想联翩,仿佛回到了解放前夕炮火连天的岁月,仿佛看到了革命先烈为了中国的解放事业前仆后继、视死如归的身影。
置身这片英雄的土地,我心潮澎湃,感慨万千。
我愧疚,愧疚没有生长在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接受血与火的洗礼,经受生与死的考验,愧疚没能在枪林弹雨中和革命先烈同声同气,并肩奋战;我欣慰,欣慰我出生、成长在和平年代,沐浴着党的光辉,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享受着权利与平等的尊严。
中国解放了,和千千万万个革命烈士一样,这些优秀的甘肃儿女,在中国解放的前夜,没有看到共和国的成立,就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今天,我们来到这里,就是要告慰以身殉国的先烈:你们的鲜血没有白流,我们一定会接过你们手中的火炬,继承你们的传统,踏着你们的脚印,为了共和国更加美好的明天而继续奋斗。
今天,我们三十九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共产党员,共同聚集在兰州大学求学,我们将以革命先烈为榜样,学习革命先烈无怨无悔的追求精神,学习革命先烈百折不挠的战斗精神,学习革命先烈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听从党的召唤,忠于党的事业,博学善思,笃行明辨,为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进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这就是我们全体党员的铮铮誓言。
青山隐隐埋忠骨,黄河滚滚慰英魂。
革命先烈的业绩万古长青!革命先烈的精神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