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于我们通过阅读所获得的思考和感悟的一种总结和归纳。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思考作品中的主题和人物形象,同时也可以展示自己的独特角度和对文学的理解。我想我们应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思考和感受。推荐大家读以下这篇读后感,对于这本书的理解和解读非常到位。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一
《黑骏马》故事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于火树银花不夜天的今日而言,遥远的就像是一个传说,故事的原型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依然能在读者心中鲜活起来的草原儿女的本色。
人性幽暗,具有复杂性。这个故事向我们展示的更多的是真善美,然而在真善美这道月光之下的阴暗之处依然晃动着懦弱,野蛮。这其中以主人公白音宝力格儿代表。
白音宝力格儿时失去母亲,父亲将其留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奶奶额吉。额吉是草原传统文化的代表,善良朴素,热爱生命和草原,在白音宝力格儿出现不久,失去妈妈的黑骏马便出现在额吉蒙古包外头,额吉快乐地吟唱起了古老歌曲《刚嘎・哈拉》,以迎接这个小动物的出现,甚至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待哺的牲畜。
额吉的仁慈就像是月光一般柔软光洁,任何生命在其眼里都是平等可贵的。然而,白音宝力格儿在着温柔的仁慈中长大,并没有耳濡目染,向奶奶额吉一般热爱草原和生命。
白音宝力格儿和索米娅在十七岁时订婚,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两人的心早已归宿与彼此,把彼此作为自己生命中最难以割舍的一部分。白音宝力格儿求学一年归来,得知索米娅早已被人夺取贞洁,并诞下怀子在腹,便操起木棍离家为其报仇,直到夜晚,伤痕累累才归来。
回到蒙古包,他视索米娅腹中胎儿为污浊之物,为毒瘤,其失控举止险些让索米娅失去孩子。带着不甘和悲愤,他骑着黑骏马离开了草原,留下索米娅一人艰难求活。
白音宝力格儿无法接受索米娅腹中的孩子,并无法接受失去贞洁的索米娅。孩子和索米娅是无辜的,是受害者,在他们受到伤害之后没有得到应有的关爱的和同情,反而更多的是歧视和伤害,由此,白音宝力格儿本是一个软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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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二
据说芈月是中国历第一位太后。
中古时代,天文星占是重要的一门学问,它主要并不是为农业生产服务,而是为了预测国家命脉和军国大事的起伏。一事(天象)一占(占卜)一验(现实中发生的事件),是史书解释历史的一种重要模式。
纵观历史,芈月也罢,武则天也罢,皆牵系星象。古人之星象占卜,真的那么神奇吗?
恰巧又看到一史记之事,说的是东晋女李陵容。李陵容本是奴隶,皇帝生不出儿子找到她,结果生了儿子,当了太后。
如果说薄姬当上太后是因为运气够好,那么李陵容成为太后就是一个奇迹,因为她的发达只是因为她拥有健康强大的身体素质。
李陵容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妃子,当初,司马昱还只是会稽王的时候,她只不过一个在宫中做粗活、打下手的宫女,她出身贫寒,从小就被卖入王府从事纺织工作,来历无人知晓。因为李陵容的样貌身材让人不敢恭维,她身上有一些当时的中原人不具备的体貌特征:人高马大,皮肤黝黑,头发卷曲,也因此被人戏谑地称为“昆仑”,另外,也有人叫她“昆仑奴”。至于她外貌体态的样子,《晋书・后妃传》用“形长而色黑”来概述,《资治通鉴.晋纪》说她“黑而长”,《续晋阳秋》称她“形长色黑”。这三本史书的记录虽然略有不同,但依然可以推断,她一定是,人高马大、肤色黝黑。
据史料记载,昆仑奴本来生活在林邑以南的地区。史书所说的林邑以南,也就是现在的'印度次大陆以及东南亚地区。至于李陵容的长相,史书中并没有明确地记录,但是估计不会过于丑陋,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李陵容不失为一位另类美女,因为李陵容这样的身高和肤色,无疑是代表着一个女人的性感和健康。只不过,李陵容没有生在一个有如此审美标准的时代。魏晋是狼烟四起、动荡不安、人心惶惶的年代,其哲学思辨和审美趣味,有着独树一帜的鲜明时代气息。那时的男人,保留着擦粉、薰香的习惯,在行为模式上比较倾向于女性化,而人们则崇尚身体消瘦、皮肤白皙,甚至是阴柔美,无论宫里宫外都将这个作为美的典范。如《晋书》所载,司马炎为太子选妃时,就对“美而长白”的卫氏情有独钟;王羲之赞美杜皇后时,就特别用了“肤若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人也”这样的溢美之词。
由此可见,皮肤白净润泽,是魏晋美女的首要标准。李陵容的身材虽然颀长,但皮肤黝黑却成了她的致命伤。所以,“本出微贱”的她,只能在王府的纺织车间籍籍无名地做事,并且还被人嘲笑,将她唤作“昆仑”,似乎就要这样下去一辈子,年复一年,这个女子的绚烂似乎永无机会绽放。
司马昱,东晋第八任皇帝。父亲是晋元帝,他三岁封琅琊王,七岁封会稽王,二十五岁当抚军大将军、录尚六条书事,二十六岁辅政,四十六岁当丞相、录尚书事双兼会稽与琅琊王,五十二岁当皇帝,成一国之主。但是,当英雄得志之时,有一件事让司马昱很烦恼,即《晋书》所讲的“会稽王,有三子,俱夭。自道生废黜,献王早世,其后诸姬绝孕将十年”。当时,司马昱曾有过三个儿子,可是全都夭折了。之后,姬妾们就再也没有为他生过孩子。司马昱担心自己的江山事业无人继承,又为此招纳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女子入宫。但是不知原因何在,“播种“了几年却始终没有儿子。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司马昱对儿子的渴望简直迷了他的心窍。
此时,有人把一名相士介绍给了司马昱,据说这个相士道行很深,特别会看女人,只要女人从他眼前一过,他就能马上知道女人能生男孩还是女孩。这让司马昱欣喜若狂,他毫不犹豫地将为自己的儿子找娘的重任全权委托给了这位相士。相士把司马昱所有的姬妾都观察了一遍之后,断言没有一个能给他诞下儿子。但是司马昱并不死心,他让相士将选妃范围扩大到王府里所有的女人,每一个女人都让相者一一验看。当看到李陵容的样貌时,相面先生终于吐出:“就是此人。”大费周章、历经波折的司马昱,终于在最后发现了李陵容。
李陵容的样貌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堪入目,难以接受的。对于相士给自己找的这样一位老婆,司马昱心里是十分难以接受的,但考虑到传宗接代的大业,他还是勉为其难,硬着头皮,“召之侍寝”。不久,李陵容果然顺利怀孕。李陵容为此还告诉宫中其他女人,她曾梦见“两龙枕膝,日月入怀,意以为吉祥”。司马昱一听也觉得事有蹊跷。几年的时间里,李陵容先后为司马昱生下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正所谓母凭子贵,李陵容在宫中的地位节节攀升。
公元371年,五十一岁的司马昱登上了皇位,封李陵容为淑妃。由于司马昱并没有册封过皇后,因此李陵容在实际上就相当于后宫之主。两年后,司马昱驾崩。十岁的司马曜顺理成章地继位为孝武帝,作为母亲的李陵容地位也是一路扶摇直上,成为尊贵的皇太妃,仪式服装上已与太后基本相同了。二十年后,李陵容的次子司马道子上书,劝哥哥封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听从了弟弟劝谏,不久尊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驾崩后,他的儿子司马德宗继位当皇帝,又尊奶奶为“太皇太后”,李陵容的地位又再升一级。就这样,长相普通、出身卑微的李陵容仅仅因为“碰巧”,不仅飞上枝头变成成了后妃,而且还因为生了儿子的原因,母凭子贵,使得她在错综复杂、明争暗斗的后宫中,一直被夫君所眷顾,牢牢地守住了自己的地位。更幸运的是,她的儿子、孙子们,一个个都顺利地继承了帝位,她的后半生反而越过越好,一路富贵。纵观历朝历代的后妃命运,这可是十分罕见的。李陵容命中似乎注定是为了“生天子”而来的,所以,在婚姻和生活中,她的人生虽然乏善可陈,了无生趣,但作为母亲、女人,她无疑是幸福、幸运的。
这些个神奇的女子,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徒留下神秘,叫我向往破解其情其景。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三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主要人物是桑桑还有秃鹤、纸月、白雀、杜小康、秦大奶奶、细马等人物。
《草房子》的主要内容是在油麻地里,一户户人家的趣闻奇事,其中有桑桑拿蚊帐去打鱼、杜小康破产后不灰心地去赚钱、秦大奶奶为了一个南瓜而去世…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我喜欢他的原因是他虽然很调皮,但很有正义感。一次,桑桑发现纸月迟到了,他就偷偷地跟踪纸月,原来,是有三个小流氓每天都会欺负纸月,导致纸月天天迟到,于是,桑桑伸出仗义之手,帮纸月赶跑了那三个人。这个人物让我想到了一个人虽然很调皮,但他会有你意想不到的品质,所以,凡事都有你想不到的另一面而给你意料之外的惊喜。看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懂得了一个让我受益匪浅的道理做一件事,不要不顾及后果,凡事都要想清楚再做。不然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如果真的犯了错误那就要勇敢地去面对犯的错误,并及时纠正错误,那才不会酿成大错,做错事就要负责,这是天地永恒不变的潜规则。希望大家能做一个负责的人和一个有责任心的三好公民。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四
午后,阳光正好。捧一杯香茗,靠着窗,感受着《边城》中淡至无形的意境,被书中的淡淡忧伤触动。总感觉《边城》就像是那寥寥几笔,轻描淡写的国画,所有的人都隐没在那朦胧飘渺的山水中,所有的故事就那样安安静静的发生着。仿佛像别人遗忘的角落里发生的一件无人知晓的简简单单的事。而看完这幅画,听完这故事,似乎自己的心中什么也没留下,却又心事重重,小鹿乱跳。
边城里有着沉重古老而静止的风景,茶峒,小溪,溪边白塔,塔下人家,家中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有着相依为命的温馨。当太阳升起,小船开渡;夕阳西下,收渡回家。这些带着浓厚乡土气息的场景,却带着种沉寂凄婉的沧桑。无疑,生活在那里的人们是善良的。可也许正是这些善良的结合才有了后来结局的无以承受的悲怆。正如作者曾说:“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都是不凑巧,既然是不凑巧,因之朴素的善终难免产生悲剧。”天保的死去,傩送因为家庭的阻力和心里的压抑选择了离开,翠翠的爱情还没开始就已结束了。结尾处“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给人留下些许伤感却又隐隐的期待。这个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男子还不曾回到这里来。而翠翠却一直在等待,等待这个让她魂牵梦萦的人。
不管是哪一种,我想有一份遗憾才更触动人心吧。其实,幸福与否,值得与否,仅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总觉得,等待也是一种意境,一种独特的意境。很美,也很有诗意。即使傩送不再回来,对于翠翠来说,这漫长的等待或许更能贴近彼此的心。痴心以待,纵闲愁万种,却无语怨东风。也许这便是相思相望不相亲吧。只翘首远方的凶滩,守望着一生的迷梦。
等待就像一场开在自己心里的暗恋的花,与他人无关,便不担心结局的伤。可以有美好的想象,可以有隐隐的盼望。也许是等待的时间越久,见到时愈发的惊喜与感动。就像可爱的花朵,等待结出的果实,酝酿越久,越为甘甜。也许,有的时候,选择离开,一个人的等待,才能肆无忌惮的去爱着心里的那个人。就像很多时候,选择以朋友的身份待在对方身边继续守候,却不让对方感受到一丝负担。只因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谈及情深缘浅,想起自己看过的一个故事。故事里的老婆婆,等了她的老伴3来不曾放弃过,因为那位老公公年轻时是船员,出海时遇难了,所以……她一直等了很久很久,却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没人告诉她,她也不想知道他死去的事实,也就这样的等待着,等待这虚无飘渺的谎言。死后她在遗书上写道:“等待着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为你照顾儿女,是我最大的幸福;为你操持家业是我最大的幸福。”那位老婆婆的等待是一种凄美的意境,凄美的幸福。
记得《何以笙箫默》里何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也因此,七年,是他停不下的等待,直到她的归来。他站在显眼的地方,只为她能够找到。那么骄傲的`他,放下所有身段,只为了她的一颦一笑。人生又有多少个七年,若是她永远没有回来,他大概是要一直一直等下去的吧。多么像翠翠的等待,明知也许无望,却仍坚守着自己的心。他们的等待是一场心的豪赌,是一种寂寥却甘之如饴。以琛和翠翠他们的等待皆是一种孤独的意境,无奈心酸而甜蜜。那是一种悲凉的美。等待被深藏在心里面,无言,却很久远,坚信有一天那个人终究会回来,继续温习爱的结局的缠绵。
等待是一种想念的心情,有点期盼,带点紧张。而在我们的一生中,总会有等待。等待爱情,等待值得等待一生的人;等待成功,等待那份破茧成蝶的喜悦;等待需要我们耐得住寂寞,不把等待变成一种煎熬和绝望,而把等待看成一种希望。学会偶尔的等待,感受淡淡的孤独的意境。也许有感伤,也许有甜蜜,任君采撷,享受等待的过程,感受那也许朦胧忧伤的氛围,在繁华浮世里,谨守自己的心。
我想如今我们所提倡的和谐社会的模型大概也应该如这边城一般吧?当然物质文化水平要比3进步很多,但有一点我觉着不能变,那就是边城里人们的那种淳朴、敦厚、热情与率真。我们要实现和谐社会,就必须力戒功利之心,放弃防备,猜忌,行事平和,待人以诚,这样我们的和谐大家庭才会尽快实现。
为了和谐社会的到来略尽绵力。和谐社会里我们不远矣!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五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的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间无暇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论。
啊!我多么想向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阳光的草房子。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过完快乐的六年时光啊。但现在处处是竞争压力,处处是坑人骗钱,处处是兴趣班的社会,在人与人之间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
在当今的世界中,我更加希望有这么一座充满笑声,童趣的屋子,这么一群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的孩子,天真烂漫。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六
阅读《生逢1966》(上海文艺出版社20xx年6月版),我的感觉是复杂的。这样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无可避免地留下了时代的烙印。它写的是畸形年代里的那段扭曲、压抑、晦涩的青春。小说引起了众多作者同时代人的共鸣,他们在这里读到了共同的集体记忆,读到了自己狂热的、荒唐的、痛楚的、热血沸腾的、不堪回首的过去。整部作品具有真实到残酷的力量。
不过,在阅读中,我仍旧有某种惶惑。我生晚矣,那个时代对我而言,何其陌生与隔膜。正因为我面对的是一部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其他,我便自然而然地以对待文学的挑剔眼光去看它。如果说,“老三届”们从中读出了某种亲切的话,我则在短暂的惶惑之后,逐渐从文字的背后读到了撼人心魄的东西。这种东西与时代符号无关,与小说本身的形式无关,与读者的年龄阅历无关,甚至,它也与流行的阅读时尚无关;但它确如河底金沙般散发出沉着的光芒。在我看来,这才是小说的最为成功之处。
我要说的,是这一类的东西,比如,小说主人公陈瑞平和他生命里最初两个女孩的情感胶着与彷徨,或陈瑞平面对母亲生死存亡时的矛盾与痛楚。
自从陈瑞平的父亲死去后,他的母亲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儿子与地主成分的她划清了界限,四十三天没喊过她一声“妈妈”。母亲生了胰头癌,她已经在和死神面对面,但她心有不甘。虽然顺从了世道,顺从了命运,但毕竟不甘啊!那边厢,儿子也在反复问着自己:“我能喊一声妈妈吗?一个红卫兵能喊地主分子一声妈妈吗?”
“谁说过不能喊呢?她确实是你的妈妈。谁又批准你能喊呢?”作者冷静地写道。就在喊与不喊之间,母亲生命的游丝渐弱,“瑞平赶到床头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妈妈已经去世了。一旁是呆呆站着的蔡小妹。瑞平一下子将手捂在了心口,他的心先是重重地落下,妈妈死了,他没有机会叫一声妈妈了。然后又突然荡了上来,妈妈死了,我不用叫妈妈了。他的身体突然不受灵魂的控制,他喊了一声‘妈妈’之后就嚎啕大哭……”
是的,文学没有理由否认情感与生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也没有理由否认它们在审美上的价值。小说里关于陈瑞平与蓓蓓的初次灵肉“相遇”,也写得节制、含蓄,充满无奈、怅惘,而又满含着复杂的美感。
这是两个孤独的少年人在复杂情境下的相遇。陈瑞平心里喜欢的是蔡小妹,却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娇美无比的蓓蓓,两个孤寂漂泊的灵魂在颤栗的肉体拥抱中寻求着精神安慰。他们一边默念着生理课上老师教的“草履虫”,一边进行着生命中最初的“大事”。这种充满荒诞色彩的尝试,暗含苦涩与挣扎。而在有了“第一次”之后,邻居们所表现出的形形色色,正可谓非常年代的众生相。在蓓蓓要远走香港的前夜,他们只能站在两家的窗户之前,彻夜相望。窗和窗之间,已是咫尺天涯。他想伸出双手,可是他的手再长,怎么够得着呢?他没有什么能够相赠,只有19岁男孩的真挚的泪。
作者保持了相当的镇定和克制,这样奇特的细节超出了个人经验所具有的意义,它已经悄悄地产生了属于文学本身的阅读魅力,成为属于人类共同的精神性的东西。
而在那特殊年代里,儿童们的表现也是作者的一个颇有意思的发现。在遭遇了那夜众人的窥视后,陈瑞平成了弄堂里指指戳戳的对象。事后对他紧追不放的不是大人,却正是半懂不懂的孩子,他们追在他身后唱暧昧的童谣。“在任何时候,孩子都是弄堂的真实体现”,“不少在大同坊被批判过的人全部被孩子跟过”,在这里,弄堂孩子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洁化身,而成了畸形年代里饶有意蕴的象征,懵懂孩童参与了集体的狂欢游戏,童言无忌,传递的却是复杂的成人世界的险恶。
正因为有了上述这些东西,才使《生逢1966》在褪去小说时代背景等附加符号后,仍能散发璀璨的光华。这些东西,就是历史中的生命体验。我正是被它所感动的。也因为有了它,这小说也才真正属于文学。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七
《我与父辈》是阎连科先生的一本散文集。阎先生的小说大家都知道,也有很多人都读过,被很多人所喜爱。但先生散文的知名度却似乎没有小说那么高。但是我觉得,这本散文集,比许多小说写的还要好。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阎连科先生的几个男性长辈,包括他的父亲、大爷、四叔等。他们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事迹,甚至还有一些非常大的缺点,比如好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男性形象身上的那种吃苦耐劳,可以为了家庭跟子女付出无限努力、汗水、辛劳甚至生命的精神。
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女能在崭新的瓦房里成家,在隆冬时节里,趟过冰凉的河水,去山上采石。最终积劳成疾,在五十多岁的年纪上就离开了他们。这也成为了作者一生的痛。他的四叔,在外地的工厂辛勤工作了一生,农忙时节还要回来收割粮食。作者本人也有着非常艰辛的成长经历,辍学、务农、打工,一步一步走出了山村,走出了那种艰难的生活境地。他们都不是伟大的人,没有波澜壮阔,没有惊心动魄,更没有我们今天所谓诗和远方。
他们生活在河南一个普通的山村里,靠自己的双手度过了自己普通的一生。如果没有阎连科先生这位作家后人,我们甚至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细节。而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里,还有着无数这样平凡的身影,在日复一日地循着这些永久的足迹前进着。这才是生活,艰难,痛苦,没有运转时来一夜暴富,也没有厚积薄发大器晚成。
前进的每一步都需要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步步血泪,也不过是乏善可陈的一生。但他们端端正正,腰背笔直地走完了这一生,不向谁低头也不靠谁照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自己与家人争取最好的条件,使自己的后辈,能踩在自己的肩膀上,看的更远,走的更远。向每一位这样认真生活的人致敬。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八
和《商州初录》等书的创作时间差不多,这本书也是创作于1980年代的。1980年代中国社会有很多新变化,改革开放亦步亦趋,原有的社会道德伦理秩序渐次瓦解,市场经济与原有小农经济博弈等等等等。文坛上也走马灯似的出现了“反思文学”、“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等,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先锋派小说”、“新写实小说”等流派。面对社会转型,作家要反映的是人心的变化和自我内心的挣扎。
《浮躁》虽未被列入“寻根小说”代表作品之列,但亦可看做是对“根”这一问题的思考之作。在《浮躁》中,主人公金狗追寻的是“道义”,以期以此来维持现实的失衡。
何谓“浮躁”,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味求好求快。一时追不上,便有了怨愤和不平。大家都在你追我赶,有安于现状牢骚不断的如韩文举,有不安于室不择手段的如雷大空,更有掌权倚势草菅人命的田家、巩家。在底层的新型农民要求改变势必就要改变现有格局,于是就有了金狗、雷大空等人的所作所为。人把握不住自己,于是就浮躁。
道义和旧农村的伦理是不顶用了,要有新的去替代它。
这篇文章写的80年代的中国农村,但现在看来,竟不能不承认,当今中国社会也还是没走出这个浮躁。
有人说,写浮躁,自己也浮躁,在文中表现为第二部分的敷衍了事,人物交代不清。对于第二部分我也是颇为不满。但凭着贾氏的工笔细描和古朴文风,我就欢喜得很。
从“商州系列”到《浮躁》再到《秦腔》,对中国乡村的变迁和改革的态度是忧虑和犹疑的。当然,尚未盖棺不好定论。
中国乡村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缩影,研究乡村变化也可看出社会问题。
最后,吐槽一下,这一版的代序,用了三篇写《秦腔》的评论性文字给《浮躁》真的不会有点尴尬嘛……。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九
高三读后感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高三读后感》的内容,具体内容:高三学生忙着升学,他们还抽空读了很多书,还写了阅读感悟与大家分享呢。来看看我精心为你整理,希望你喜欢。篇一指尖在书纸上摩掌,文思在诗文中飞扬。我的指下是李煜的《...高三学生忙着升学,他们还抽空读了很多书,还写了阅读感悟与大家分享呢。来看看我精心为你整理,希望你喜欢。
篇一指尖在书纸上摩掌,文思在诗文中飞扬。
我的指下是李煜的《虞美人》。我在李煌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中哀叹;在李煜那哀愁漫天的情思中为他惋惜。
思绪起伏跌宕。
李煜,史称南唐后主,文才出众,晓畅音律。无奈命运戏弄,本该舞文弄墨的你,却披上了龙袍,坐上了龙椅;更可悲的是,南唐倾覆,帝王被俘;你一腔的思乡忆园之情,只好用笔倾诉于诗中。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春花浪漫,秋月高洁,这秀丽的景色本令人心驰神往,可在你的笔下却显得那么哀伤。一切美景在你眼中不过是了无生气;一切奢华在你眼中不过是过眼云烟......我的心,抽动了,我仿佛看见了你那苍凉的背影,你的心。难道已经这般绝望了吗?你对故国的哀叹和你那似乎冰冷的心触动了我的心弦,很深、很感伤。
"何时了"三个字正点出了你的心酸,你不知道往昔的岁月是何时过去的。以前的一切欢笑、奢华,仿佛成了一场迷梦,真实却又陌生;哀伤、寂寞,仿佛成了一段未知的小路,孤单、却又不得不面对。
你厌倦、你哀伤、你追忆。
我的心再也平静不下来。我不明白上天为何对你如此不公,为什么要你成为皇上?或许,若你不是皇上,你可能会更快乐吧?不用去面对文武百官,不用去面对天下百姓,只是待在家中诗情画意、论文品酒。
可惜,历史无法改写,命运不会改变。看着你留下的那一连串决绝的音符,我多想上前拉住你的衣襟,告诉你生存的勇气。
你哀叹,一切的一切在你眼中。物是人非。
"问君能有儿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在愁绪的深洋中,你渲染了全诗的高潮。通过自然永恒与人生无常的尖锐对比,我看到了你那亡国的愧疚难当,以及你那落空的寂寞与悲哀......只觉得心中一片空檬,空荡荡的,人仿佛同心一起进人了你的悲情的世界。月光下似乎看到:你眼角有泪,冰凉、品莹;你语语呜咽,脸庞更显苍白。
你声声硬塞,接过太宗所赐的毒酒一饮而尽,你痛苦而又解脱。
你去了,走得很轻,很安详。我闭上双眼,用指尖抚摸着你落空的悲哀,才发现,那是一朵绽放在血泪中的《虞美人》。
篇二昨天《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
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篇三今天,我兴奋地翻开了《向命运挑战》这本书。书中主人公那百折不挠,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给了我一次次深深的震撼。
持写作。甚至到了后来,他不能说话了,在全身只有两个手指可以动的情况下,他仍然靠着顽强的意志,创造着一个又一个辉煌!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在生活中,往往有许多人,遇到一点儿挫折就垂头丧气,不敢正确面对生活,更不用说是向命运挑战了。如果我们遇到什么事,只是认命,甘愿庸庸碌碌地过一生,那样的人生会精彩吗?那也算是真正的人生吗?那是我们当今的青少年所要选择的人生吗?不,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主人,决不能向命运妥协。我们要勇于向命运挑战,征服命运,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让我们给自己的人生多创造一些辉煌吧!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十
青铜一家是大麦地最穷的人家,收养了葵花后,生活更加艰难。因为穷,青铜放弃了多年的学习梦想,让葵花一人上学,他失去了上聋哑学校的机会。
为了给妹妹挣学费,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他坚持背着芦花鞋去大街上卖。最后他把自己脚上的那一双芦花鞋也卖了,在风雪中赤着脚回家。美丽而又温暖的芦花鞋,凝结着的是青铜对妹妹葵花深厚的呵护之情,他要尽好一个当哥哥的责任。
青铜虽然是哑巴,但他是一个勇敢、善良的男孩。他的心灵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他的快乐,他的痛苦,都会通过形体语言来表达。他的`心里是一片金光灿灿的葵花田。
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能否发散出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起苦难的磨砺。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十一
这是我在无聊时无意中在语文书上看到的一篇文章,我当时便好奇地看了起来。
“我”在一位训导员口中听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在他们的营地,有一条名叫“黑子”的狗,极其聪明。训导员为了测一下黑子的反应能力,便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让一个人“偷”一个东西,然后藏了起来。之后,他站到了队里。黑子出场了,它轻松地找出了藏好的东西,又找出了寻个“偷”东西的人。可是,训导员不同意这个人是。黑子奇怪了。最后训导员笑了,并告诉黑子它本来找对了,但是没坚持。黑子明白了这是一场骗局之后,十分伤心,就再也不理训导员他们了。它也不再为部队做事,性格也变了,不再那么有用了。最后,训导员只好忍痛安排它退役了。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惊呆了:没想到一只狗,一只极其普通的狗,竟然有这样的尊严。它不像狗,更不像动物,而像一个人,一个有自尊心的人。
狗也要尊严!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狗是没有尊严的代表,哈巴狗、走狗、狗头军师。今天,作者竟然说“哪怕是只狗,也是要尊严的!或者也可以说-------它们比人还要有尊严。现在的人,有的为了让别人满足他的愿望,竟愿意听从别人的指挥。别人让他向东,他就只愿意向东,别人让创始向西,他就只愿意向西。这种人,可以说他连只狗都不如!
当你读完后,你就会被军犬黑子的自尊心所感动。最聪明的狗除了不会说话之外,跟人没有什么差别。黑子的聪明就因训导员的一句玩笑话而彻底地葬送了。因为它信误导员胜过信自己。它不停地听从训导员的话,却把正确的答案当成错的。它也想不到竟是自己最信任的人把自己给骗了。读到这个地方就叫人心酸。被自己最信任的人给骗了,任何人也接受不了。
狗都这样有自尊心,有尊严。如果一个人连这个都没有,就可以说他连只狗都不如了。
所以在此,我也要告诉大家,生命可贵,尊严也可贵。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尊严,那他连一只狗也不如了。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十二
是谁和丈夫不顾有毒气体刺鼻的熏呛,用力搅动装满矿渣的大锅,整整四年的酷暑严寒,坚持不懈,终于在数吨矿渣中提炼出了钋和镭!她就是闻名遐耳的居里夫人。
《钋和镭的母亲》主要讲述了:居里夫人出生在波兰华沙,后去法国求学,与物理学家居里结为夫妇,他们先后发现了钋和镭,并获得了诺贝尔奖。在居里不幸去世后,她锲尔不舍地又深入研究,再次获得了诺贝尔奖。
当我读到钋和镭的发现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居里夫人废寝忘食,充分利用每天可以去实验室的`机会,做了大量的实验,当出现一组组不同的数据和结时,她又坚持不懈的重新做,直至结果相同为止。正因为她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并不气馁,坚持不懈,终于发现了钋和镭。
当我读到居里夫人缓慢地死去时,心里不经悲痛万分。她勇敢地与病魔作斗争,不顾病痛写出了两卷书《放射性》,最终因白血病逝世,再次感动了我。
居里夫人的高尚品德,坚强意志,锲尔不舍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我都要向居里夫人学习,以她为榜样居里夫人缓慢地死去时,心里不经悲痛万分。她勇敢地与病魔作斗争,不顾病痛写出了两卷书《放射性》,最终因白血病逝世,再次感动了我。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十三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首优美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访问了英国,回到了老地方,充满了诗意。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变成了不断的情感,融入了康桥的美丽风景,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中。整首诗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流动的画面,构成了美妙的意境。诗人对康桥的爱是真诚而丰富的。
“我轻轻地走了,就像我轻轻地来了,挥了挥袖子,没有带走一片云。”匆匆忙忙的人们没有抬头仰望西方美丽的云朵,没有看到一只轻盈的银燕在五彩缤纷的云层下飞翔,没有一丝肮脏的噪音。那就是他,一个洒脱、温柔的浪漫天才,一个充满活力的著名诗人诠释了他的.生活。
漫长的飞翔,飘过大海,飘进伦敦,飘进久别的康桥。“在一个浪漫的国家,接受诗歌的洗礼,放纵对美的追求,跪在膝盖上崇拜夕阳的最后荣耀和悲剧;整夜躺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拥抱夜晚,拥抱夜晚所有美丽的东西,睡在地球柔软的怀抱里”,追求浪漫的生活,释放浪漫的激情,变成连续的诗歌雨,在黑暗恐惧的夜晚给行人清新的希望和温柔。
诗意,深情,渴望爱上帝的怜悯。美丽的爱伴随着风、花、鸟、草的低唱,伴随着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伴随着舒曼的《梦》在美丽的诗歌中上演。在矛盾、追求、斗争、迷恋、折磨、逃避和斗争中写下自己的爱情狂想曲。
一切都像他期待的那样...
高三小说读后感(模板14篇)篇十四
有这样一个人,出生时相貌如同八旬老者,没有一丝啼哭,没有一丝叫喊,就安安静静的来到了我们的世界。他安静的降临并不代表他便可以被这个世界接受,从出生就受到人们以异样的眼光看待,说他是个怪物,他的出生是那家医院的耻辱,对那个接生医生是一种侮辱。从出生就引起这样的波澜,注定他的一生不会平凡。
这本书改编的成的电影获得了81届奥斯卡奖,人们因为这项荣誉记住了这部电影,争相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却忘了回归原本,看看菲茨杰拉德在纸上是如何用语言文字描写着一神奇的事情的。
村上春树评论菲茨杰拉德,说看了他的小说永远是不可思议,好像命中注定一样始终牵扯着自己,看了他的小说,让自己有写小说的念头,菲茨杰拉德就像他的老师,他的大学,他的文学伙伴。
看这本书我看的十分仔细,中文译本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即使故事已经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了,我仍然重新回到他最初写作的英文版本,即使有大量的陌生词汇,我仍然孜孜不倦的查阅字典,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品味不同语言文字的魅力。
返老还童是从古道今人们所梦想的,但是如果我从出生就有着这样的经历,我又会怎样生活在这些世界呢?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出生时面对全社会异样的眼光,上幼儿园因为奇怪的长相不能交到朋友;小学,中学因为超乎同年龄段的智力和长相又会受到歧视;到了上大学的年龄因为年龄和长相不符而被退学。一生的光荣岁月只有到了年过半百的时候,那时候的自己一副俊秀长相,令人羡慕不已,在旁人感叹时光流逝,惋惜自己逝去的青春,没有一个人能相信你是一个已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人了。碰到自己喜欢的人又不能追求,爱与死亡冷酷的纠结着,结局终究令人伤心。
岁月稍纵即逝,我们只能珍惜这如瀑布上的水一般流逝的光阴,返老还童终究是一场美梦,抓紧身边的每分每秒,做有意义的事情,充实自己的精神灵魂。做一场返老还童的梦,朝着菲茨杰拉德向异想天开的幻想小说之路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