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作文,应该能够引起读者共鸣,让读者能够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和思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一
《狼王梦》以母狼紫岚为主角,讲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产下五只小狼崽,而其中一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在受到暴雨的侵袭后死去,紫岚倾注了全部心血来培养这四个狼崽。为了下一代,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对四只狼在庆祝了全部的母爱。
换一个角度去想,我们会发现,平时我们憎恨的、狼生存的概念――活着就是一匹狼,死了就是一堆肉。这个理念或许对于人类来说不近人情,可却符合狼情。正如紫岚所想――对死者废物利用,拯救众多活着的生命,或许还是一种慈悲呢!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像凶狠而残暴的狼。他们对任何一个幼小的生命都不会放过。两匹公狼会因为争夺一匹母狼而厮杀、而拼搏,甚至两败俱伤。可母狼们在保护幼仔时爆发出母爱的力量却大得惊人。这是为什么?我不知道。
人是有生命的,他们要存活下去,就需要食物。但狼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需要食物。或许有人会说:“那狼群不还残害过人类吗?”我会反问他:“你们没残害过狼群吗?”
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了一部关于保护动物的电影。当看到一名名猎手为了得到珍贵的鹿皮,而活剥一只只无辜动物的皮时,我彻底惊呆了――没想到,如今世上竟有这样的人!他们为了钱财,屠杀生命、滥杀无辜,这是多么可耻!当我看到一只只动物血肉模糊的倒在地上时,心里萌发出一种说不出的愤慨。
《狼王梦》,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是它,让我整理了思绪,重新学会思考!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二
中加高中很注重你的课外实践活动,社团就是其中一项。参与社团活动不仅对自身是一种锻炼,对以后的学申请也有很大的帮助,你的社团经历就越丰富,你在申请表上可以发挥的就更多,也就是说这种经验会成为你胜人一筹的筹码。
中加的社团有很多,据我所知的社团就有十几个。
比如说学校力推的模拟联合国社,有很多没参加模联的人也许不知道模联是干什么的,模联就是让自己担任各国的领导人,开会穿上西装致力于解决各种各样的国际问题,也可以锻炼英语沟通能力。
再比如说尝试各种行为艺术的快闪团,参加的都有社长福利。
还有中加之声美誉的广播社,在每天早上7点25准时开始广播,分为中午部和英文部。
还有陶冶情操的素画社和棋社,素画社有专门的美术室和外教指导,喜欢画画的可以参加。
有锻炼手力脑力的转笔社,对音乐舞蹈有兴趣的呢可以参加街舞社和音乐社(有乐团社和mc社),可以学习和练习篮球技术的篮球社。
研究各国语言的语言社(语言社分为日语和韩语教,五班的徐艺源就是语言社的韩语老师)、还有学习法语的法语社、一边看美剧一边学习美式英语的美剧社,最后还有提供义工活动的白求恩社。
义工的形式有很多很多种,不仅仅是校内的般书,图书馆整理,照顾幼儿园小孩。还有比如探望孤寡老人,地铁志愿者等等各种各样的活动.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三
今天,学校里组织了一场课外活动。
当我们看到数十辆大巴车停靠在了校门口的时候,每个同学的脸上都是激动的。今天我们将坐上大巴车去致敬一个烈士。
当这辆车将我们带到了目的地的时候,所有引起我的情绪的真面目就此展开。这里是一个较偏僻的地方,自然环境保护的很好,没有大城市里那样的繁华,这里有的是撑天的古树,以及一处很平常的坟包,坟头的墓碑上写着几个字。我当时看了老半天,也只能瞧出两个烈士来。
老师告诉我们,这里就是我们今天的终点。同学们对眼前的这一出景象脸上露出各种情绪的都有,但是我瞧得出来,更多的同学脸上是失望,许是觉得没有想到期待了这么久的地方是如此一番景象,并无什么特别之处。
这里不大,当我们这些学生从车上下来到了这里后,这里已经显得拥挤了。老师叫我们每位同学给这位烈士致敬,之后就去了离这里不远的一块大平地上。
当所有班级的同学都来了平地上,并且站好队形了后,老师就对我们说起了这位英雄的故事,他坎坷不屈的一生,以至于最后为国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这一次课外的活动,让我的感触很大,相信我身边的同学们的感触都很大,英雄、烈士永远都是时代中闪亮的星。
在回去的路上,我听见不少的同学心里为之前自己的想法而后悔,那里并不是一个毫无特色的地方,那里一点的都不平凡,因为那里葬着一位英雄。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四
让我们一起勇敢地面对困难,把自己磨练得更加坚强!有一天能为祖国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安妮,一个不曾绝望的女孩,一个永远乐观的女孩,一个不愿低头的女孩,她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不断地激励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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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五
这一节课上的很是严肃,数学老师的那一双厉眼时刻都在扫射着我们。所以下课铃声一响,等到数学老师走出了教室后,班上的氛围顿时一松。吵吵闹闹的声音也瞬间就统统冒了出来。
我们的课外活动丰富多彩,比如,有的同学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他们在谈论着生活中一些趣事,也有的跑去了走廊上,在走廊上打打闹闹的同学大有人在。不过在这种喧嚣的吵闹声中,也会有不少的同学依旧能够静下心来,好好的学习。他们的目光始终在书本上,这类极能沉住气的同学大都是班上学习成绩极好的。当然,也有同学趁着这十分钟的课外时间会跑去操场上,他们还能在球场上打上几个回合的球来。
每节课与每节课之间的课外时候较短,长一点的属于我们自己的课外时间就只有早饭、中饭与晚饭的这段时间。这段时间里,同学们之间的活动是最多的,校园四处都能瞧见同学们的影子,尤其是在操场上,这些时间段里,我们收获了很多的快乐。
平常我最喜欢在傍晚的这段时间与同学们一起去操场上打羽毛球,白色的羽毛球在空中来回,手拿着羽毛球拍的我与同学脸上都挂着笑容。课后的活动是增加同学们之间情谊最好的方法,我们一起玩闹,一起没心没肺的大笑。我们一起度过的青春时光都将成为日后珍贵的美好回忆。
当我们打球打累了后,我们直接就在塑胶的操场上躺了下来。柔和的晚风吹过我们的身体,吹去了我们身上的疲累。
渐渐地,随着傍晚的灯光渐渐的黯淡,操场上同学们的身影也就慢慢的变少了,最后,等到上课的铃声响起,校园里又恢复了如初的安静。进入了教室的同学们,又开启了学习之旅。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六
老鹰捉小鸡的游戏真好玩啊!课外活动时,老师刚说(我们要做这个游戏)好一个游戏名称,同学们纷纷举起手,争着要当老鹰和母鸡。老师扫视了一下,指着机灵的小新说:“你来当老鹰吧!”只见小新高兴的像疯了一样。又指着聪明的小丁说:“就让你来当母鸡!”小丁当然也非常高兴了。
会吃了你们的!哈哈!”可“小鸡”们左一躲右一闪,。老鹰怎么也捉不到。老鹰这下火了,张开鹰爪,左一扑,右一捉,还是一无(所获)硕货。看着那么多的“小鸡”,“口水”流下三千尺。突然老鹰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看!它一直往一个地方捉,果然不出所料。捉住了好几只“小鸡”呢!可是(它自己也)它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母鸡也快要不行了!老鹰说:“捉小鸡一定要捉到底!”它好像一下子充满了活力。眼看最后一只小鸡要被捉住了,母鸡一下子转过身,逃脱了老鹰那凶恶的利抓。可是(在紧要关头)再仅要观头,还是被老鹰给吃了!
老鹰胜利了!它高兴(地)了蹦啊,跳啊。
这次活动使我们明百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做到底,不能半途而费!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七
《输赢》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文学上的享受,更多的是对即将参加工作的我心灵的启迪和知识的学习积累,与其去评价其文学价值,倒不如去研究它的实用价值,特别是对我这个即将在销售领域里摸爬滚打的在校学生。
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下,主人公周锐临危不惧,选择了忍辱负重,接受重任。成为了低靡团队的领头人。在面对巨大销售压力下的周锐说:"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困境之中,都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否则活着还有什么用呢?"说起来容易,可静下心来好好推敲一下,"永不放弃"却真的很难做到。尤其在订单的紧要关头,若不是他的永不放弃精神;若不是他清醒的分析局势;若不是他在困难面前选择了勇往直前;若不是他在敌人面前选择了绝不退缩,整个团队都不会赢得最后的胜利。也许正是他的这种"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坚韧不屈的个性,面对任何困难时,他都会选择永不言弃,坚定不移的带领着自己的团队驰骋疆场。
毫无疑问方威是一个销售天才,他酷爱竞争,也坦然面对竞争中的残酷和血腥。他这就像驰骋沙场的将军,"一腔热血沸腾时,万里--起波澜。"即使面对的是强大的难以取胜的对手,也会勇敢地大吼一声向前冲去,向对手毅然亮剑,即使战死疆场也要面带微笑马革裹尸。"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也许这就是销售员人员的宿命吧。战死疆场是每个战士的归宿和荣耀,商场如战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常胜将军,锣鼓已经吹响,号角已经鸣起,战斗就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即便是无比惨烈的结局!
通读此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仅是使我豁然开朗的销售技巧,更加让我刻骨铭心的是对人生的感触,惠康公司的骆伽,曾经凭借出众的天赋和心计在商场里翻云覆雨,她扭转乾坤的能力在销售业绩上屡创传奇。与其说她喜欢销售,不如说是在销售中她可以追求到那种众人无法企及的成就感。为了更加成功,在爱人和事业之间她选择了事业,失去了一生中的挚爱,当漂亮优雅的黄静挽着周锐的手臂,才子配佳人幸福的出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才知道她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可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当攀登到事业的最巅峰时,才发现自己是这样的孤独,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想要的不是这种生活,她真正想要的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一起牵着狗看夕阳……幸福其实可以很简单。
源于对成功的贪婪,使她常常和客户拉关系,在上司的默许之下,甚至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也注定这个冰雪聪明软弱女子悲剧的下场。"输"不是一个开始,"赢"又何尝是结束!然而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当今社会,生存才是王道,信奉着"羊性为人,狼性做事","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行为层出不穷。人们怀着一颗对权利欲望的狂热的心,在竞争中不择手段的汲取竞争对手的血与肉,玩的就是惊心动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诱惑面前,永远不能忘记人生原则,逾越道德底线。书中塑造了两个主要的反面人物——陈明楷和刘丰,陈明楷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惜牺牲公司的利益,将一个个优秀人员赶出捷科,培养亲信。而作为经信银行的银行高级干部刘丰,原本可以和家人一起安度晚年,看着自己的儿子结婚成家立业,但是为了谋取私利,接受贿赂,处心积虑以上压下,影响招标结果,终导致身败名裂锒铛入狱,连累自己的儿子,"多行不义必自毙",没有恪守人生原则和社会准则必然会受到惩罚。
一场胜利的战争往往是以牺牲成千上万的人为代价的,而商场同样是残酷的`,有人成功,就意味着有人失败。既然选择了这充满挑战性的职业,同时就必须要选择"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魄力,也就选择了追求"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勇气,还要保持"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纯净。
窗外将圆未圆的明月,渐渐升至高空。一片透明的灰云,淡淡的遮住月光,"输"与"赢"只是人们自己给自己上的一道枷锁。就像小说最后的宗旨,有人的认为赢就是无止境地追求没有温度的金钱,有人赢是为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有的人赢了过程确输了结果,有人赢了结果输了过程。周锐他们赢了订单,却也赢得残酷,在这场战争中,没有人是真正的赢家。无论怎样困难的境况都会过去的,夜深人静之际轻轻回首,遇到的困难也会变成一点点回忆,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
轻轻合上《输赢》这本书,思绪难平,一本好书给灵魂上的震颤即便是行万里路也不一定能体会得到,这是一本给人精神上一种伐骨洗髓的沐浴,就像向耶稣忏悔罪恶时那种可以解脱后的一种洗礼。当人们失去信仰的时候,这里有一盏指向远方的明灯,心不再迷惘。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八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九
《遇见未知的自己》是一本灵修的书,总觉得所谓灵修有些玄学的味道,看上去似乎有些“唯心”.然而,一个光鲜亮丽的新闻主播到一位为追求自我真相不辞艰辛跋山涉水的心灵修行者的蜕变,让我对所谓“灵修”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她用一个深入浅出的故事把多年来灵修的心路历程呈现给大家。告诉我们如何走出困境快乐地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若菱深感“活的好累”,她被外面的人和事评判着,同时也评判是对方。其实,生活中的我们何尝不是如此。
书中一位老者给出答案:那是因为我们失落了真实的自己,没有学会用潜意识的方式去处理情绪。老人教导若菱:“你不是你的工作,你不是你的表现,你不是你的成功,你不是你的失败。这些外在的东西,丝毫动摇不了你那个内在的真我,看清楚小我的虚假认同。”我们常常用许多的信念、价值观、态度、标准,来约束自己,也来衡量和批判他人。这些就是我们每日所想的基础,可是我们从来不去检测我们思想的基础,从来不去检测我们思想的正确性。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情,我们会根据我们的经验和掌握的知识去判定它,不管它带给我们的是快乐还是痛苦,其实大多数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导致的。很多事情,并不是自然的发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是我们自己选择他们这样的或那样的发生。
生活中,我们遇到的许多烦恼,比如讨厌某人、怀才不遇、不公平等等,这些看似外界对我们的困扰,实际是对自己的不了解、不认可。种.种的痛苦是来自我们对事情的解释,是我们自己主观创造出来的,为了寻求内心的平衡,为这些事情找到能够安抚自己的解释。这些问题和困扰到底是什么造成的呢?书中的一个观点,让我豁然开朗:我们要接受那个不完美的自己,臣服于我们无法改变的结果。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我们会把自己当成受害者,按照这样的思路走下去,抱怨和不满就会油然而生,怀着这样的思想去思考问题,自然无法得到正确的结论,这种受害者的思想让我们总是寻求别人的理解和认同,陷入痛苦。
给自己一个微笑,期待在未来遇见更好的自己!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十
品读了莫泊桑的《项链》,脑海中浮现出一幅纸醉金迷的场景。在花红酒绿的晚会上、在人生的假面舞会上,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自我的虚荣心,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贪图享乐的浮躁内心。
世上的漂亮动人的的女子,每每像是因为命运的差错似的,出生在1个小职员的家庭。悲剧的命运为玛蒂尔蒂的出场作了1个很好的铺垫、一抹素字清欢的伏笔。美的真谛源于1个人的内心,一颗善良、朴实、纯真的心胜过一切外在的修饰。
她出身平民阶级,她有着华丽的外表,而她对于前两者的矛盾与纠结时常会令她懊恼万分。随着年华的更迭,她身陷囹圄。一次偶然的机会、一次政要的晚会,戏剧性地将她内心深处的矛盾推向了高潮。
于是,她的虚荣心在渐渐湮没她那颗平凡、质朴的心。黑的孤寂吞没了白天的彷徨,只是一错再错,终究无以复加。用四百金法郎暂时缓冲了一下自我的虚荣心,但是更大的黑洞正吞噬着她的灵魂。有了一套漂亮的裙袍,却又苦恼没有一件首饰、没有一粒珠宝,插的和戴的,一点儿也没有。有了更深一层的虚荣,就有了更进一步的堕落。
在丈夫的提议下,她主动去找伏来士洁太太借首饰。看到那么多异彩纷呈的首饰,她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毒害的太深。她的心房因为一种奢望渐渐跳起来,她双手拿着那东西发抖,她把它压着自我裙袍的领子绕在自我的颈项上方。这一刻的细节描写,毋庸置疑地体现了她内心深处极为强烈的欢愉与喜悦。
先前的苦恼、痛楚与如今在得到这璀璨夺目项链之后的喜悦与兴奋形成截然的反差、鲜明的对比。那种溢于言表“胜利”的雀跃只是暂时战胜了她的理智,等待她的会是无边的苦海。
晚会上,她毫无悬疑地成为了最绚丽夺目的刺眼明珠。可谁知,在这绚烂奢华的外表下掩映着一颗何等令人伤心的心。有道是:打肿脸充胖子。她为了这一时刻的万丈光线已经处心积虑等了很久了,虚荣的巅峰在这一刻如泉涌般喷涌而出,不可遏制。她比通常女宾都要漂亮、时髦、迷人,不断地微笑,并且乐得发狂。通常男宾都望着她出神,探听着她的姓名,设法令人把自我引到她眼前作show。
为什么心里感受那么地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为什么她最后还是选择了逃遁?究竟这不是她的世界,究竟她只是1个匆匆的过客罢了。面对着那些裹着珍贵皮衣的太太们,她的虚荣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渐渐意识到了何谓自欺欺人。
窗外,是1个截然相异的世界,那里凄清严寒、那里寂寞萧条。终于,她还是要回到现实的无奈。此时此刻,强烈的心理落差感使她惆怅、怅惘。但是,戏剧性的打击又接踵而至,此刻他癫狂了。
回到家,她了解从伏来士洁太太那借来的项链不见了。她丈夫焦虑地在每1个可能的地方苦苦寻觅着,无果而返。她对着这种骇人的大祸,在惊愕态势中间整整地等了一天。
于是,他们不得不选择花三万四千金法郎购买了一条项链去索赔。欠债必还、借钱必还,这是天理。她以她的虚荣心为诱饵,以她的青春为赌注,去偿还那本不该属于她的人生债务,过起了早贪黑、穷困潦倒的日常,为了那1个个可怜的铜元忍气吞声。最后,在岁月和过度操劳的无情摧残下,她那玫瑰色的手指头渐渐凋谢、陨落。
感慨这也是人生呀!十年之后,她已满目苍夷,彻彻底底地变成了1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假如当初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时会走到什么样的境地?假如的事,终究没有论断,一切的是是非非,我们无法预言未来。当伏来士洁太太再次见到她,已是十年之后。只是她已面目全非,伏来士洁太太再也认不出她了。
戏剧性的收尾起到了画龙点睛的用处,当他得知十年前那一串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金法郎,那是何等的讽刺呀!浮华的人生终将走向陨落,昙花一现的过后终将是亘古不变的死寂。宁静致远,远离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以一颗最最平凡的心来看对待周遭的一切。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生真谛吧!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十一
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感觉不像一本名著。反而感觉像是朋友在和你聊天。原来这本书是独一无二的。
我在看“无常”这一章,正好是书的一半。无常与报纸、高照片、高跷、宫廷升降机、马头等。以前的《五间小屋》一定是鲁迅喜欢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么详细!从这个角度来说,鲁迅小时候肯定是很贪玩的,但这主要体现了鲁迅思想的乡愁。
隐鼠也觉得遗憾。更有甚者,我觉得常真的很坏。他不仅踩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加在猫身上!让鲁迅错怪了那只猫!
自从看到阿昌和《山海经》,我现在不恨她了。a张能说会道,彬彬有礼,但为人率真朴实,能帮鲁迅买《山海经》。她的性格也不错。
《朝花夕拾》内容简短,但不乏经典。看来要想把这本书读透,还是要好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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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十二
当我翻到《枫林渡》的最后一页,看到图画中蓝蓝背着包,落寞地离开城市的背影,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枫林渡》是曹文轩早期的作品,书名就是一个美丽的乡下地名,是小主人公蓝蓝和奶奶的老家。在那里,蓝蓝和稻虎哥过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直到被多年未见的妈妈接进秋棠街八号,看到身为市长的外婆和童童弟弟,蓝蓝和奶奶才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电视机、冰箱、水龙头等等……这些现在几乎所有家庭都有的家具,却都是蓝蓝未曾见过的,可见那时的农村真是落后。
看到这里时,我真的为奶奶叫屈,就像当市长的蓝蓝外婆说的:"我长得那么矮,你怎么就不嫌我又老又丑了呢?"是啊,奶奶是长得不好看,可奶奶多好啊,宁可自己挨饿,也要让蓝蓝吃饱,宁肯自己挨冻,也要让蓝蓝穿暖,又在秋棠街的家中做牛做马,怎么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呢?想想我的外婆,也是那样无私地照顾着我,从不抱怨,从不求回报,虽然她不认识字,普通话也说得不流利,可那又怎样呢?我一定会像蓝蓝喜欢奶奶一样,给予外婆足够的`尊重,绝不像蓝蓝妈妈那样,长上一双势利眼。
《枫林渡》里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童童。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他,在妈妈的纵容下,变得越发傲气,在小朋友中间自以为是,还支使奶奶和稻虎哥为他做事,每天要奶奶给他擦脚、端牛奶、穿衣服!看着这么骄气的他,真是让人讨厌。可想想有时候我对自己的奶奶,也有点随心所欲,好像她帮我干活是应该的。这可不行,我一定要改掉,不能这样对待长辈。后来,童童在外婆的引导下,慢慢认识到不足,慢慢变回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我想,我也肯定能改掉坏毛病,好好对待同学,好好对待长辈,成为一个讲道理的好孩子。
《枫林渡》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自私、势利、目中无人、看不起人是多么的可怕,也让我看到了纯洁、善良、懂道理、尊重人是多么宝贵的财富。现在的我,希望自己是蓝蓝,能够做到宽容大度、孝顺能干;长大了我希望自己能成为蓝蓝外婆,尽可能地帮助别人、尊重别人,成为一个值得别人尊重的人,而不是蓝蓝妈妈那样只会爱慕虚荣,因为这样的人,即使长得再好看,没有心灵美,也只会是一个"难看"的人。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十三
鲁滨逊这个人,是个爱冒险的探险家,曾经有句俗语:爱冒险,就赶快来看看《鲁滨逊漂流记》吧!它会告诉你,鲁滨逊是怎样以顽强的毅力和聪明才智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的。
他出门过三次,第一次他沉船了,不过他与水手们都幸于免难;第二次,他的船顺利抵达了巴西,他在巴西开始经营起种植园;第三次,他沉了船,水手和船长皆葬身鱼腹,只有他在一个荒岛上。
我觉得鲁滨逊在劫后余生之后,把自己的幸运和不幸、好处和坏处公允地排列出来,而分为“借方”和“贷方”。经过一番比较之后,我觉得鲁滨逊写的“贷方金额”要远远高于“借方金额”。这样一来,从此处可以看出,鲁滨逊是一个极其乐观的人,他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这“孩子”,这是不得了。后来,我觉得,鲁滨逊本来是一个无神论主,而在他拾到一本圣经后,什么都变了。他开始信仰上帝,活脱脱一个---徒。这种神奇的信仰的力量对于孤独的鲁滨逊来说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人,只有在物质艰难的情况下最需要抓住并坚守住精神的力量才不会被打败。有一个文学家叫林纾的说过:打破“中庸之道”等中国传统观念的新精神。这也是近代中国人所理解的“鲁滨逊精神”的核心。在圣经的文化熏陶下,鲁滨逊开始一心一意安排起自己的生活了。我觉得他十分幸运,如果他的.船沉在了非洲,那会怎样呢?幸好这是一个离美洲大陆很近的荒岛。作者并没有把他的沉船写在一些非洲雨林啊,百慕大三角啊什么地方,偏偏他的船沉在了荒岛,一个富饶的荒岛上。就在荒岛,作者把许多笔墨给了野人,这一定有他的用意。而鲁滨逊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这二十多年来,鲁滨逊一个人生活着,有一个人陪他,那自然是极好不过的。文中,星期五对那些人肉垂涎欲滴,我越看越觉得恶心,一个人,吃着另一个人的肉,这不免让旁观者呕吐。我从“星期五对人肉垂涎欲滴”可以看出,他对吃人的习俗是习以为常的,没有认为这是可恶之事,还没有一点羞耻感,这让我对星期五有很大的偏见。
后来,我看到了星期五对鲁滨逊说:“拿斧头杀了星期五吧,不要赶他走。”我这才对星期五消除了偏见,认为星期五与其他野人不一样,他有着单纯质朴的性格。
不得不说,这本书蛮好看的。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十四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
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是阿来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模板15篇)篇十五
楼兰,一个多么美丽多么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他是古丝绸之路的一座重镇,有着辉煌的历史文化。然而,这样的一个美丽、富饶、辉煌的国家,却因为破坏环境而被沙海湮没了。
人类总是认为自己是万能的,自己是世界的主宰,自己能永远的征服自然,但是,人类错了!弱小的人类是永远不可能征服大自然的!对于"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想法,自然总是一忍再忍。可是,人类所做的事实在是太绝情了!居然能把青山砍成了秃岭。这时的自然就再也忍受不了了!
"你们既然把我的子孙--树木,砍光,我就要用沙暴让你们知道过度砍伐树木的后果;既然把我的儿女--水源,耗干,我就要用干旱让你们知道过度浪费水的后果。我要用你们人类的自责和内疚,祭奠我的`儿女、子孙!"这也许就是自然想说的话吧!
平时,人类在自然面前是骄傲自大的,但是,人类在自然带来的灾难面前呢?无比的脆弱!
自然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可是这次为什么这般生气?难道不是人类惹恼了自然吗?对!没错!是人类!是人类"砍"没了自己的楼兰,是人类"挖"走了自己的沃野,是人类"耗"尽了自己的水源,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直到有一天,人类的良知叫醒了自己……"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又是种树!"只是良知说……不……是发自内心的呐喊!
从那以后,人们开始治沙……。
1957年,沙坡头建立了固沙林场。治沙的人们在茫茫沙海里安营扎寨,开始于人类的暴戾搏斗。三十年不懈的努力,三十年生与死、成功与失败的搏斗,终于在沿铁路两侧连绵不断的沙山上布下了纵横几万亩的固沙林带。昔日吞村毁舍,席卷大地的黄沙被这绿色的巨网牢牢缚住。
这次一连串的保护环境是真正的保护环境吗?不,我认为不是,这只是一次赎罪,对自然的一次赎罪!但这次能把之前的罪全都赎清吗?这,谁也不知道!
我们现在做的还远远不够,可是,这位慈祥的老人好像知道了人类是一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所以,不再过分的追究了!可是,如果我们再为了贪图一时的享受儿大胆地人为地破坏环境,自然一定还会发怒的!
人类之前做的一切一切都是错的,现在悔改,有的也许已经来不及了!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事:保护环境!
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举目遥望沙漠中绿色的固沙林带,回眸南望那依然挣扎着穿过沙漠的黄河,会让人产生怎样的悲怆与震撼!我们应该领着孩子们常来看看这座人类对命运抗争的丰碑,告诉他们我们生存环境的危机与艰难,不能在砍树、铲草皮、挖树根了!告诉他们,沙暴曾经湮没了一个楼兰,可是沙暴仅仅只湮没了一个楼兰吗?让他们回去告诉自己的父母,让他们长大了告诉自己的孩子……"。
的确,沙暴曾经湮没了一个楼兰,可沙暴真的只仅仅淹没了一个楼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