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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一
早上起来,窗外都是灰蒙蒙的一片。太阳被挡在云层后面,清晨的美好景色都被罪魁祸首——雾霾破坏了。宁波城区都笼罩在这片灰色中。
雾霾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出行被迫减少;出门要戴口罩,医院里,患呼吸道感染的人明显增多;同学接二连三地请假,严重影响了教学秩序。宁波处于“四面霾伏,咳不容缓”的状态。
临近春节,又是一个烟花爆竹燃放的高潮,燃放烟花,会不会增大雾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呢?所以,本周的班队课,我们班的同学进行了“雾霾天,春节期间要不要燃放烟花爆竹的讨论”。
“当然要放烟花爆竹了!不然怎么会有春节的年味呢?”一名同学首先发话道。
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有的人认为要放烟花,还有的人认为可以适当地燃放。但是多数同学认为,放烟花爆竹,弊大于利。除了容易造成火灾,还会严重污染空气,使我们原本不容乐观的空气环境“雪上加霜”。难道为了图一时的热闹,而使pm2.5爆表吗?我们可以用其他的途径和方式,愉快地度过新春佳节。
最后大家达成了共识:今年春节,不放烟花,我们要做保护环境的守护者!我们有责任为治理雾霾奉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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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二
按照《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的通知》(xxxx委办发[xxxx]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共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1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现有经营(零售)点21家。
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首涛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姚建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明确了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镇安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xxxx年7月8日,召集各经营户主学习培训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切实把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求贯彻到每一位户主心中,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
7月9日至10日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1家个体经营点。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经营户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应俱全;二是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柜销售;
二是大部分经营户未配置消防器材;
三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用仓库;
四是大部分经营户未张贴警示标语。镇安监站对各经营户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并要求各经营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不卖违法货品,确保了烟花爆竹销售中的安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三
2022年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黄堽派出所与黄堽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督导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辖区内卖烟花爆竹商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过程中,黄堽派出所与村委会积极进行对接,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宣传队,通过社区、村微信群、积极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民警深入村庄、街道、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形式对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知晓禁放政策和有关法律责任,倡导广大群众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平安和谐辖区环境。
下一步,黄堽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谐。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四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一)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大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五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六
澄江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路居镇人民政府以及云南绿竹烟花集团玉溪昌茂花炮有限公司,在路居镇上坝社区上龙潭村开阔地段,对2019年在我县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烟花爆竹,进行为期2天的`集中销毁处理。
工作当天,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伟刚和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富春,就烟花销毁做了动员和进行了安全销毁注意事项的着重强调。本次销毁工作共出动20余人,销毁2019年在我县没收的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烟花爆竹900余件。本次销毁工作分工明确:云南绿竹烟花集团玉溪昌茂花炮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销毁工作;路居镇人民政府负责销毁的场地工作以及周边治安秩序维持,组织当地消防站做好防火事宜;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执行。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县应急局会继续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加强多职责职权部门协作执法,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监督、查处工作,确实提升我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满意度。并为即将到来的“两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能够购买燃放合格烟花爆竹,保证人身安全,欢度佳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七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11月30日上午,芒市公安局联合芒市应急管理局对近期收缴的49件过期烟花爆竹在芒市三台山海华金矿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确保集中销毁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芒市公安局精心组织,选择了僻静的销毁场地并设置安全警戒线。在销毁前,民警和工作人员对此次集中销毁的烟花爆竹的'包装物,进行了认真地清理,防止销毁不彻底留下二次隐患。
此次集中销毁过期烟花爆竹,有力震慑了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为确保芒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芒市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抓好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八
为严格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经营管理规定,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结合省应急厅信息平台举报信息,2月21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联合市应急局危化科,会同义安区应急局、公安局、东联镇政府等部门对群众举报和关注的区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突击检查专项行动。
检查组一行对东联镇4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了细致排查,查处烟花爆竹违规经营户2家。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当场责令经营户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在规定时限完成剩余烟花爆竹下架清退,严格按照规定悬挂许可证,做好烟花爆竹专柜经营等工作,为保障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行为创造了良好氛围。同时,要求另2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合法经营,严格控制店内烟花爆竹存放量,坚决杜绝超量储存、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检查组要求,辖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和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群众身边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为群众安全保驾护航。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震慑和打击了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市场秩序,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市场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九
紫云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消防、白石岩乡政府等部门将2022年以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烟花爆竹予以集中销毁,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销售,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集中销毁现场,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多家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实地勘察销毁现场,严格按照销毁方案,对远离村组的白石岩乡干水井村一空地进行管制封锁,确保各环节无缝对接。执法人员将准备销毁的烟花爆竹分批卸车,集中堆放在空旷地带,待销毁工作准备就绪,专业人士按科学的操作规范要求,安全销毁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
销毁结束后,执法人员对销毁现场进行了妥善清理,确保销毁现场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此次烟花爆竹销毁工作。
据了解,此次销毁的烟花爆竹产品主要是依法收缴的假冒、伪劣、过期和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烟花爆竹产品,及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共计600余件。
今天我们几家部门组织共同销毁,打非治违收缴来的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通过加强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确保了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十
岁末年初,为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给居民营造安全的春节环境,1月19日,长征街道大水头社区对辖区内超市、便利店开展安全检查。
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重点场所进行严密排查,对辖区内可能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的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此次检查通过排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边检查边发放宣传册,广泛宣传非法销售和存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与后果,进一步提高了商户及居民的.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摸排,进一步提高了商户的安全防范意识,为创造安定和谐的社区环境、让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奠定了基础。春节期间,长征街道大水头社区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整治活动,全力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内安全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十一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7月26日上午,雁池乡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安监站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行动中,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排查,重点治理整顿无证经营、超量储存、乱堆乱放、消防器材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加大对非法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性、社会性的宣传,让经营者能够更加直观认识到违规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易造成的危害。通过源头治理,强化宣传教育,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此次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处,均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场责令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检查,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的经营秩序,有效提高了各经营户的安全销售意识,营造了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经营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十二
近日,石狮公安组织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专营店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检查,重点查验了经营者是否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资质,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规范,用电用火是否安全、消防设施和消防标识标语是否齐全、销售人员是否会操作和使用灭火器、店仓是否有人员居住等情况。同时,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无生产厂家、厂址及燃放说明的“三无”产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对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的,公安机关均已要求零售点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即整改。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经营行为,排查治理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了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十三
节到,真热闹,穿新衣,戴新帽。家家户户放鞭炮”。这是描写过新年的一首老诗。2022年的春节即将来临。市政府发出通告:“越城区二环以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看到这个标题时我心中曾经产生过疑问:为什么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呢?烟花升到空中,五颜六色的样子多漂亮啊。爆竹声声也可以增添节日欢乐的气氛。通过学习,我明白了烟花爆竹燃放后可以导致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火灾隐患。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可以影响绍兴的生态环境,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火灾会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损失。
然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执行情况并不令人乐观,半夜里,爆竹响声阵阵,小区里结婚,酒店里孩子办满月酒,都要燃放烟花爆竹来庆贺。
政府发出的禁令,我们需要严格遵守。但禁令屡屡被当作耳边风,却无人受到惩罚,这样一来,就会有更多的人效仿,管理就会难上加难。因此,对于有禁不止者,政府应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更重要的是,每一个人必须从自我做起,自觉遵守政府禁令。我们必须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是不折不扣的自杀行为。
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带头遵守政府禁令,还要向家长、邻居和周围居民作好宣传工作,让我们在清新、和谐的环境里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十四
2、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平安,切勿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4、自觉遵守禁放通告,共建和谐思明家园。
5、遵守禁放规定,市民需要安静和休息。
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平安生产的需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呼声。
10、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庆新春佳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十五
亲爱的同学们: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为落实《禁放规定》相关要求,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积极响应学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等方式开展的“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号召,明确要求,接受指导。通过一家人写一篇心得体会、做一张手抄报等方式,分享自己参与禁放活动情况、体会感悟等。
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做遵规守纪好学生。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小手拉大手”,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戚朋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可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方式,向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聚集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同学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彰显现代明;迎新春拒绝鞭炮声声,良好的公共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为了生命安全,为了碧水蓝天,让我们立刻行动起,从现在开始,从每个人做起,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共度温馨和美佳节。
祝同学们新春愉快,快乐成长!
倡议人xx。
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十六
居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满地的纸屑、大量的烟尘、刺耳的噪声,严重破坏城市形象,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街道全体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街道的居民朋友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法治社会的呼唤,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请广大xx居民共同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共同留住我们的蓝天。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城关镇辖区、经开区辖区、中疃镇辖区、程家集镇辖区、马店孜镇辖区、西潘楼镇辖区、城北镇辖区、王市镇辖区及其他乡镇辖区内的下列地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1、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商场、饭店、旅馆、娱乐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寄存和邮寄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2、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事先向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并对在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城管等部门报告。
3、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全县社会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助力蓝天保卫战,共创安全、环保的城市环境。号召动员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0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十七
四、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行为!
十一、严禁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维护公共安全!
十二、严禁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文明、安全欢度新春!
十六、移风易俗,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十八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1、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十九
春节即将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居委会预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为了确保广大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海淀区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场所都做出了严格要求,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x月xx、xx日)两天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三、遇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重度污染天气时,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选择人员稀少的空旷场地,严禁在人多空间狭小的地方燃放。
xxx。
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二十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港城物业服务处。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20xx年春节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xx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日7时至次日零时(1月27日延时到次日零时30分),20xx年2月11日7时至次日零时。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年1月25日。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金昌市城市建成区以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以下称禁燃区)。
金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对禁燃区范围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的所有时间为禁燃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宾馆、殡仪馆;。
(六)景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本通告。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七、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以内已经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根据证件有效期限,逐步退出经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九、对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金川公安分局。
年10月19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模板21篇)篇二十一
市民朋友:
您好!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于20xx年x月xx日起正式实施,决定在xx区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全区举报电话:110、12345、12319。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xx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