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

时间:2025-02-13 作者:文轩

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使雇佣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下面是一些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例分析和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起到参考和指导作用。请注意,这些范文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修改。劳动合同的订立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作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都应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范文吧!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一

案例1:周女士在华龙区一家文印店工作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生活困难,多次向老板索要工资,老板以3个月试用期未满为由拒绝支付。周女士的工资问题该如何解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钤敬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首先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然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家文印店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在试用期内,文印店应该每月支付周女士不低于该区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的薪酬。

案例2:某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善,董事会研究决定裁减30%的员工。被裁减的员工以事先没有告知为由,拒绝离开企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钤敬波:如果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虽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必须经过如下程序才能裁员:一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有关裁减人员原因、方案等情况。二是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三是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如果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下,且占企业职工总数在10%以下的,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企业可进行裁员,无须其他程序。这家企业没有按法定的程序裁员,应该撤销董事会裁员30%的决定。

案例3:我是一名到城里来的打工者,在一餐馆从事清洁工作。老板多次“试用”我,给我“试用”工资,请问这合法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钤敬波:《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详细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二

某公司研究开发部主管王明合同到期,公司有意与其续签合同,王明不愿意,要求离职。人事部经理在给王明办理离职手续时,发现公司曾与王明签订一份竞业禁止协议,协议约定:王明在离职后1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其他企业或业务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作为补偿,公司在王明离职后3个月内向王明支付人民币1万元;同时又约定:若王明违反约定在相关公司工作,须向企业支付违约金1万元,且违约金的支付并不代表竞业禁止条款的无效。

王明在离开公司时,不愿意领取1万元竞业限制补偿金,并且在离开公司1周后,就去了一家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

王明的这种做法合法吗?公司又该怎么办呢?

根据双方协议规定,公司在王明离职3个月内要支付1万元,除非双方签字认可才能变更协议。所以公司只要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给王明1万元,公司就没有违背协议。而王明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协议,公司可以按照协议规定追究王明责任。

现在的情况是,公司在王明离职后按约定向他支付人民币1万元,但若王明不愿领取,公司就应书面向其说明,不管领不领1万元补偿金,原竞业禁止协议仍然有效。拒绝领1万元的书面说明必须让王明签字认可。当然公司也应注意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给王明1万元补偿金。王明离职时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要求其签名确定已接收通知)王明前来领取补偿金;或者以书面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其补偿金已直接划到其个人卡上,银行有纪录可查。若因王明个人原因未领补偿金,且到竞争关系的单位上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法律责任。

因此,公司在王明离职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退工手续,同时要求王明以书面形式确认不愿领取1万元补偿金这样的事实,或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等专业人士到场作现场笔录,以作为将来诉讼的证据材料。其次,在确定王明已违反公司与之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后,立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法律武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三

季某是成都某公司的技术总监,北京一家公司招聘技术副总裁,季某经过网上视屏面试,北京这家公司正式向季某发出offer,通知其国庆后即来北京上班报到。

季某为此很高兴,请亲朋好友多次聚会,花费上万元。

国庆后季某刚到北京,公司就通知其撤回offer,原因是该职位已经有更合适的人员。

季某大为光火,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北京公司履行与自己的劳动合同。

本人观点:北京这家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妥,有违诚信的市场原则,但是从劳动法角度,季某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单位发出offer,应视为要约邀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

offer不等于劳动合同,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四

1、本案的法律问题是:用人单位因为经营的需要,决定撤掉某个部门,进而需要解雇该部门的员工,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司法实践中,此等情况可以视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当然此“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经济性裁员条款(《劳动合同法》第41条)所提到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作不同理解,后者的变化是指经济困难带来的变化,而此处的变化则指的是一种积极的变化。

2、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决定解雇之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看是否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只有在无法协商变更时,用人单位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不经过此程序而直接解雇涉案工程师,则有可能被认为是非法解雇,用人单位则面临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此间工资损失的法律风险或者面临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风险。

3、用人单位需要准备如下文件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

(1)通知涉案工程师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以及签收回执,变更的内容可以是:调岗、降薪或者调往外地等等,同时注明如果一段时间不回复,则视为不同意变更合同。

(3)用人单位此时一定要与涉案工程师签订一个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已经两清,不再有任何未决之争议。

作者简介:杨乾武,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香港大学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职业导师、 深圳电台法律主持人执业领域杨乾武律师在公司与企业法律事务以及法律培训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在诉讼与仲裁领域的劳动争议、知识产权、地产与建筑、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和行政诉讼方面,杨律师均有较多的成功案例。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五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二、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谈一下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对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该《办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上述规定中有关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2、劳动者有过错的。对于因劳动者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实际损失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其过错而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里要指出的是,在对劳动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要贯彻以下原则:一是赔偿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责令有过错的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要注重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承办案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有过错的劳动者要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守法的自觉性,而且能增强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动性。二是合理赔偿原则。所谓合理赔偿,是指在查请案件事实,确认用人单位确实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而实际存在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实际承受能力等综合认定劳动者实际应承担的赔偿费用,以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六

案例: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无效。

魏某(女)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单位提前一个月发出不予续签通知书。

在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后,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但是几天后魏某发现自己已经怀有身孕,随要求与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单位称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并且也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不可能继续履行。

本人观点:《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劳动者在医疗期等,如遇劳动合同到期,则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至上述期限届满。

本案中魏某在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期间已经怀孕,实际上此时劳动合同并没有到期,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予续签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双方劳动关系仍然存在,魏某有权回单位上班,并享受相应孕期待遇。

进一步说,女职工的三期以及医疗期等可以改变劳动合同期限,使其延长,可以使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变得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这些期间不能对抗《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性解除——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即使正处于医疗期,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七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我们广大职工的普遍拥护。它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劳动合同法》与我们的工作息息相关,希望能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来丰富大家的法律知识,增强大家的守法意识。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2004年3月,张某被某广告公司录用,并被告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工作两个月时,张某发现单位同期录用的另外14名员工皆未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于是就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该单位的违法行为。

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而劳动者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常常错误认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该条规定看,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根据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

因此,本案例中的广告公司应及时与该15名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并为他们补办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我们劳动者今后生活的有力依靠,也是我们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公司现已经全面推行“五险一金”政策,望大家能积极参与,多多配合!

王某与某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操作工。劳动合同约定:“企业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员工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可以调换员工的岗位。本合同履行期间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员工的岗位。”

王某是a车间看仪表的,在2007年度的工作考核考评中,综合得分很低,列最后一名,被确认为不能胜任工作。因此,企业于2008年开始,向王某发出了《员工调转部门通知单》,将其从a车间调至b车间,工种均为操作工,具体从事倒筒工工作,工资未变。王某对此有异议,坚持不到b车间工作。后企业以王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与企业就此事发生争议。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部分内容的法律行为。本案例中,王某虽然调岗前后工种都同为操作工,但实际具体工作内容已发生变化,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按照《劳动法》第17条、第26条、第31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本案中,王某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也有约定:“企业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员工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可以调换员工的岗位。”而王某在年度的工作考核考评中被确认为无法胜任工作。因此,该企业对权王某工作岗位工作的调整属于其用工自主权,可不经劳动者的同意。

请记住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亮。不管是你在怎样的岗位上,通过努力,你一定会是公司所为之骄傲的“金牌员工”。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八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其中,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实务中有各种意见。此处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厘清。

最先对此问题进行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该《意见》第2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意见》采取最为广义的理解,将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三种情况均纳入追究刑事责任范畴,但同时又补充规定被判处拘役以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可以解除。

这里有一个疑问,既然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第3款要补充规定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个第3款没有必要规定。不过,仍大抵上理解为,进一步明确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也可以解除。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又给出了具体答复: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25条第4项规定(博主注:对应《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复函》直接排除了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明确。应该说,这是对1994年《通知》的修正。

接下来的问题是,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此种情形能否解除呢?的《复函》没有明确,按照1994年《通知》的规定,仍应属于可以解除的情形。

简单归纳一下,“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因情节轻微等)免予刑事处分的”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犯罪情节轻微等)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说明一下,基于人权观念的时代发展、体现教育优先以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场,对“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于免于刑事处分的”,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建议也应排除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但此仅作为立法建议之参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3]367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你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依据问题的请示》(滇劳社厅办[2003]35号)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对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其行为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0xx年xx月xx日。

相关法律政策。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42条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2003)。

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

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1993)。

第37条(原《刑法》第32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法》()。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九

范某自2010年2月5日起就在某私营企业工作,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到2013年2月他的劳动合同又要到期了。他听说《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他认为,到2013年2月他的合同到期时,企业必须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范某的理解对吗?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十

请看法院一则案例,法官答复:

答:用人单位对孕期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女职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十日书面形式告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不能针对其进行经济性裁员。本案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禁止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同样适用于处于孕期的女性职工。本案中,桂女士虽有孕在身,但擅自离岗多日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即以严重违反单位规定为由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官提醒:现行法律对于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了充分保护,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针对其进行单方面解约及经济性裁员。但对用人单位不能因怀孕而解除与女员工间的劳动合同不能作狭义理解,处于“三期”的女职工也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重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单位仍可单方解除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摘自中国法院报,回答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其实,企业面对这样的孕妇并不是完全没辙,还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企业仍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如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的也不受法律限制。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十一

汤某系某公司出纳。2004年4月30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某指派汤某将15万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币, 在两位同事的陪同下,汤某与他人进行交易过程中15万元人民币遭人调包,除两张百元面额的人民币外,其余均为假币,当即向警方报案,至今未侦破。事后,该公司要求汤某赔偿人民币15万元。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十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其中,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如何理解?实务中有各种意见。此处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作出相应厘清。

最先对此问题进行说明的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该《意见》第2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意见》采取最为广义的理解,将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三种情况均纳入追究刑事责任范畴,但同时又补充规定被判处拘役以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可以解除。

这里有一个疑问,既然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第3款要补充规定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个第3款没有必要规定。不过,仍大抵上理解为,进一步明确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也可以解除。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2003)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又给出了具体答复: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25条第4项规定(博主注:对应《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项)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复函》直接排除了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明确。应该说,这是对1994年《通知》的修正。

接下来的问题是,因情节轻微等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此种情形能否解除呢?2003年的《复函》没有明确,按照1994年《通知》的规定,仍应属于可以解除的情形。

简单归纳一下,“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以及“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因情节轻微等)免予刑事处分的”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犯罪情节轻微等)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说明一下,基于人权观念的时代发展、体现教育优先以及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场,对“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于免于刑事处分的”,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建议也应排除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但此仅作为立法建议之参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3]367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你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依据问题的请示》(滇劳社厅办[2003]35号)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不属于《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对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但其行为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0xx年xx月xx日。

相关法律政策。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42条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2003)。

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4)。

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1993)。

第37条(原《刑法》第32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法》(2009)。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十三

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十四

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赵某或补交4000元货款或返还cd机。

文档为doc格式。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十五

2、该员工经常将自己的考勤迟到或者早退数据抹去。

3、本月做手脚时被领导当场抓住。

4、领导要求严肃处理,言下之意是辞退员工。

目的:辞退员工,规避风险。

1、该员工本身素质问题。

作为一名人资部门的人员,负责的考勤的统计,居然利用职务之便把自己迟到早退的数据抹去,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这么员工完全没有职业道德。

篡改考勤看似很小的事情,实际上是对公司制度的极大挑战,如果考勤可以更改,那么财务数据也是可以更改的,经营政策也是可以随意更改的,领导答应你的工资也可以随意更改的。

2、人资主管的过错。

案例中说了一点,该员工经常抹去自己迟到早退的记录,经常二字表明其实这件事情人资主管是知道的!

既然知道下属在犯错,而主管却视而不见,直到被领导发现才想起解决问题,事情已经严重到要开除的程度。

这不禁让我想起本届世界杯,我最爱的球队巴西队,我最爱的球星内马尔,巴西世界杯1/4决赛巴西对阵哥伦比亚的比赛,苏尼加凶狠犯规造内马尔受伤,我不懂足球,我只知道如果裁判在哥伦比亚队第一次犯规时早点给出黄牌,我最爱的小内内就不受伤严重,以至于后面无法出场。

小错不容姑息,据说小偷都是因为孩子时期一时迷惑拿了别人的东西,而父母不加阻止导致孩子世界观错乱,最后走向犯错的道路。

3、公司制度问题。

出了这种事情,公司支付肯定有问题,一方面是公司培训没有做好,另一方面是招聘有问题,还有就是公司制度松散,给员工的错觉就是制度可以随意违反。

不容置疑,制度修订是必须的。也可以借修订制度给员工上一堂生动的职业道德课。

1、收集证据。

本次被领导逮着作假,如果事情大而化小,小儿化之,估计员工会很爽快的承认错误,如果领导要开除处理,员工肯定反口,坚决不承认自己作假。除非公司有监控设施,整个过程被记录下来。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可以考虑采取以下行动:

2)找到考勤统计表以后就可以跟原始考勤记录进行核对,所以现在保护考勤机是重点的事情,不要被该名员工全部删除了。

3)通过比对,证实员工作假的事实,并让员工签字确认,最好有悔过书之类的。员工不愿意写也没有关系,原始证据保存好。

2、开除/劝退处理。

一般来说,员工犯错被领导抓住,只要不是特别无赖的员工,出了这种事情,领导只要暗示一下她要主动离职,员工都会主动到人资部门填写辞职申请表,以此保留颜面。

如果员工听不懂暗示,那么人资主管就要把话说明白,出了这种事情,在公司也意味着没法干下去了,还是主动离职,大家都保留一下面子比较好。

员工实在不走,只能用手上掌握的证据,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而且根据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制度一定有相关规定,没有相关规定不适用此项法规,公司只能内部警告处分。

3、补充相关制度。

很多时候领导发现员工犯错,明明对公司影响很大,但是公司没有办法开除他,只是因为公司没有相关制度。下面提供一个关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模板作为参考,公司可以在员工手册中补充上去。

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他文件;

(6)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7)被司法机关处理;

(10)不服从部门及公司的工作班次安排及工作任务安排,经劝阻无效;

(12)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的;

(14)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可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关于修改公司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劳动合同法》出台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该规定确立了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所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制定要通过民主程序;

第二、内容须具合法性;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十六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下面是白话文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解析【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09年1月20日,某建筑公司向某钢铁厂购买了钢材2000吨,每吨价款1000元,并签定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由钢材厂于5月20日和10月30日分两批将2000吨钢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货到后一个星期之内,该建筑公司支付货款。5月20日,该钢材厂将1000吨钢材运到了该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建筑公司多次与该钢材厂协商,要求其将1000吨钢材按合同中的约定运到甲地的施工现场,而此时,甲地的施工现场因其未能按期送货而导致工期推迟,损失了4万元。而钢材厂认为自己已经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交付钢材的义务,而且乙地的施工现场也属于甲建筑公司,因此不同意支付额外的运输费再将该批钢材运至甲地,并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该批钢材的货款100万元。而建筑公司认为钢材厂不按合同履行,因此拒绝支付货款。10月30日,钢材厂将另外1000吨的。刚才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而此时市场的钢材价格大幅降价,建筑公司以钢材厂不守信用为由拒绝受领。于是,建筑公司与钢材厂发生纠纷,双方均认为对方违约而诉至人民法院。

问题:

(1)钢材厂将第一批1000吨的钢材运到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损失的4万元应当有谁负责?请说明理由。

(1)钢材厂应当依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钢材厂无视合同关于履行地点约定,应当在甲工地交货,却在乙工地交货,属于违反合同的违约行为。

建筑公司多次与该钢材厂协商,要求其将1000吨钢材按合同中的约定运到甲地的施工现场,而钢材厂认为自己已经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交付钢材的义务,而且乙地的施工现场也属于甲建筑公司,因此不同意支付额外的运输费再将该批钢材运至甲地,这显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建筑公司因为钢材厂的违约导致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钢材厂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分为两次履行,每次1000吨。违反第一次履行义务是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这是守约方能否拒绝受领第二次钢材的关键所在。

从案情看,第一次钢材的延迟带来4万元损失,可见,建筑公司的施工没有受到致命影响,不构成“根本违约”。

钢材公司第二次钢材在10月30日运至甲地,符合合同约定。可见,建筑公司应受领第二次的1000吨钢材。

问题还在于,10月30日,市场的钢材价格大幅下降,建筑公司能否以市场上的低价受领这1000吨钢材呢?我认为,不能。建筑公司应以合同约定的每吨1000元,支付第二次1000吨钢材的货款。

可能有人会说,钢材公司履行迟延了,合同法规定,履行迟延有一个惩罚机制,即:交货方迟延交货的,价格上涨的以原价结算,价格下跌的以市场价结算。收货方迟延受领的,价格上涨的以市场价结算,价格下跌的以原价结算。那么,钢材公司的第二次1000吨是否构成迟延交货??我认为,第二次1000吨交货完全符合合同的约定,建筑公司不应拒绝受领,否则建筑公司构成受领迟延,应承担违约责任。

有人可能会想,既然第一次的1000吨没有到货,这个1000吨应该算是第一次吧?我认为,这样的理解很想当然,也不公平。因为,第一次1000吨构成违约,钢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了;再把它拿来说事,把第二次的交货作为第一次的交货的迟延,有失公平、公正。

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8条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赵某或补交4000元货款或返还cd机。

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来源:网络整理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content_2();。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十七

【典型案例】某公司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部分员工解除合同,员工李某因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每月实发给李某的工资为1900元/月,李某工资由基本工资1300元+加班工资300元+岗位津贴200元+住房补贴100元+津贴100元组成,公司每月在发放工资时扣减伙食费100元,实际每月发放1900元。李某要求按照20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而公司开始要求按照130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后公司作出让步,只同意按照1900元作为基数计算。

【律师评析】本案公司要求以李某的基本工资1300元计算经济补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样,以1900元作为基数也是错误的,李某虽每月实际到手的工资为1900元,但这是公司扣减伙食费后的工资额,并非李某的应得工资,应以2000元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操作指引】工资是一个总额的概念,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典型案例】李某于2004年8月入职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公司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且劳动合同解除后的2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否则承担违约金20000元。公司员工手册对工资构成做了如下规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密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和补贴。根据李某的工资表,李某的月工资为:基本工资1500元、保密工资500元、加班工资800元和绩效工资2000元。2005年7月份,李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月李某入职一家与某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公司,某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公司每月支付了保密费500元,李某应当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20000元,并在二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

仲裁庭认为:某公司与李某在《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公司需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约定,公司虽每月支付李某保密费500元,但该费用是保密费而非竞业限制补偿金,某公司未支付李某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金,双方的竞业限制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裁决驳回申诉人的仲裁请求。【律师评析】从上述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问题释解看,二者显然为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公司错误的把二者等同起来,从而导致其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案例:张某于2007年1月份入职深圳某电子厂,该厂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入职时填写的入职登记表下面有一行备注: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另外电子厂的《员工手册》中也规定:凡是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三个月。张某工作二个多月后,公司以张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张某辞退,张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电子厂虽在入职登记表及员工手册中规定试用期,但并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该试用期不存在,双方为事实劳动关系,电子厂将张某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析: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如果还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试用期,而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首先,在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中载明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无试用期,其次,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十八

案情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且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是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且是出于内心的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诚实,善意地行使权利,不诈不欺,诚实守信。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王某在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是一种不诚实,不善意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虽然签订合同是双方自愿的,但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虚假材料的基础上的,本质上是违背了平等自愿的原则。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案例探讨与应用(汇总19篇)篇十九

一、20年底,“北大假博士”刘志刚(曾用名刘育豪)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志刚北大博士是假的。

问:

答:无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对于“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合同无效。本案中刘志刚的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的特征。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的?

猜你喜欢 网友关注 本周热点 精品推荐
行政是实施政策和法规,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些行政纠纷解决的法律和制度安排。1.1负责公司电话接待来访及客户的售后服
月工作总结是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对自己在工作上的表现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帮助我们回顾过去的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工作做出调整和改进。通过阅读
活动策划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系统规划和组织各项活动的过程。大型体育赛事的活动策划范文,揭示背后的丰富经验和奇思妙想。1、猜谜引出小公鸡,引
阅读范文有助于我们发现别人优秀的写作之处,从而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下面是一些优秀范文案例,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尊敬的'xx县工会:我叫xxx
年度总结是一个整理思绪、梳理思路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整合和利用已有的资源。在写年度总结时,可以参考一下以下的范文,获得一些思路和技巧。尊敬的各位领导:您们
在编辑工作中,准确把握读者的阅读需求和喜好,是取得作品成功的关键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编辑示例,欢迎大家阅读和借鉴。那一个暑期就是我记忆里最难忘的回忆
幼儿园中班的教育教学活动是以幼儿为主体,以灵活多样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的。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幼儿园中班总结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吧。大家好!石畅来实验幼儿园
在写工作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思考自己在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以下是一些工作心得体会的范文样本,其中包含了一些具体的案例和实践,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科研项目是学术圈
在写作过程中,参考范文范本可以激发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供新的思路和观点。接下来,你将看到一些优秀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给你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与灵感。
年度总结还可以帮助我们建立积极的心态和态度,增强自信心,激励自己勇往直前,实现更大的突破和进步。以下是一些职场精英的年度总结范文,让我们看看他们是如何在工作中不
范本可以培养我们的审美能力和文学鉴赏力,提高我们对优秀作品的欣赏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通过阅读这些范本,大家能够掌握一定的
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范文中的月工作总结充满了思考和反思,通过对自己工作的梳理和总结,发现了许多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月工作总结有助于我们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您的写作提供一些启示。回首20xx年对于我来说
教学计划应该包括明确的学习目标,详细的教学内容和活动,以及评估学生学习成果的方法。以下是一些教学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在编写教学计划时能够有所启发。
销售工作计划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执行,需要销售团队全力以赴,共同努力。一个好的销售工作计划可以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信心。客户资源是全公司至关重要的资源,
范文范本是学习和评判作文、论文等文章质量的重要依据,它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范文范本,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单位需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以下是一些单位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教训,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加大对事业单位改革的力
月工作总结应该客观真实,不回避问题和挑战,同时也要对自己的优点和突破点进行肯定和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20xx年xx
范文范本是学习和提高写作能力的重要资源,可以启发我们的思维和创造力。以下是小编精心挑选的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思路和借鉴。中华武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通过教学反思,教师可以深入思考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教育理念,不断优化自己的教学模式。接下来,小编将分享一些教学反思的经验和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艺术教育是实施美
工作汇报可以促使我们反思工作过程,发现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接下来,我们将呈现一些优秀工作汇报的实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
年度总结是一种积极的心态,通过回顾过去,我们可以激励自己不断进步,迎接新的挑战。需要写年度总结,但不知道从何处着手?不妨看看以下的年度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创
工作心得体会是一种自我完善和自我提升的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不断反思和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师德师风的形成离不开教师自身的修养和道德素养的提升。看一看下面这些教育工作上的典型总结,对提高自身师德师风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一、活动主题:感念师恩。二、活动目的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教育是人类社会中最重要、最基础的事业之一。为了促进教育
演讲稿的写作需要小学生加强对主题的把握和组织,通过选材和布局来突出自己的观点和个性。小编挑选了一些小学生演讲比赛中的佳作,供大家学习和参考。所谓团队精神,是指团
教学工作总结是一种自我检视和自我反思的过程,能够帮助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我们都知道,教学工作总结对教师的成长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一些经典的教学
范文范本的写作思路和逻辑结构可以为我们的写作提供蓝图和参考。这些范文范本都是经过精心挑选和整理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灵感。随着时代的发展,学校不断提高教
通过个人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今后的发展制定目标和规划。如果你正在写个人总结,不妨参考一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个人总结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示
范本是对优秀作品进行总结和评析后形成的一种样本性文本,对于写作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范文范本,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灵感。
建筑物的设计与施工需要考虑材料、结构和功能等多个因素。下面是一些优秀建筑总结的范文,希望能够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我
制定一个好的活动方案可以提高活动的成功率,使参与者有更好的体验和收获。在下面的范文中,您将看到一些经典和创新的活动方案,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和提出宝贵意见。
教师工作计划是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计划、指导、检查和总结的重要工具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工作计划,
在学校里,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还可以学习如何与他人相处和合作。这里分享一些学校总结的写作技巧和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尊敬的家长朋友:您们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幼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过程,并找到进步的方向。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借鉴。经过了人生观、道德观的培训后,感触颇深。
活动方案是为了使活动更有序地进行,避免出现混乱和冲突而制定的详细计划和方案。以下是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方案和策略,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示和指导,帮助大家制定出更好
范文范本是学习写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资源,通过参考范例可以提高写作水平和表达能力。接下来是一些备受称赞的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一、住宿生要服从宿舍管理
范文是写作的一个好帮手,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写作的要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文范本,供大家学习和借鉴,希望能够提高大家的写作水平。1、在科主任(大内
通过撰写工作心得体会,我可以更好地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以下是一些经过整理的工作心得体会样本,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示。
通过分析范文,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且从中吸取经验,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以下是一些知名作家和学者的总结范本,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和借鉴。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
通过阅读和模仿范文范本,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一些常用的修辞手法和写作技巧。希望大家能够善用下面的范文范本,掌握写作的技巧和要领。科目一理论考试是驾考的第一个
通过教学反思,教师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困难,从而更好地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辅导。这些教学反思范文中涉及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对我们改进教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
教学工作总结应该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分析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并寻找解决办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教学工作总结模板,供大家参考使用。寒假期间,学院组织
幼儿教师需要有创造力和想象力,以便设计丰富有趣的教学活动。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需要善于总结经验,以下是一些幼儿教师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针对中班幼儿心理情况并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反思过去一个月的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为
教学反思是一种重要的专业素养,它要求教师不断地观察、思考和改进自己的教学实践。接下来是一些教师们总结的教学反思心得,希望对你的教学实践有所启示。课改新教材淡化了
教师心得体会是对教学过程的反思和总结,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根据《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新风”集中教
通知具有临时性和权威性,接收者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行动或者反馈。最后,感谢大家的配合和理解,希望以下通知对您有所帮助和启示。各位家长朋友:您好!新春佳节
毕业典礼是一次难忘的经历,让我们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和时光的匆匆。如果你正在准备毕业典礼总结,不妨参考一下以下的范文,或许会有所启发。a:亲爱的家长,可爱的小朋友
范文范本所涉及的主题可以是各种各样的,既有学术性的也有实用性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文范本,供大家参考学习。美美今天穿了一件新衣服,很漂亮一看就知道不便
学期工作总结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还可以与他人进行交流和分享,互相学习。不同学期工作总结的方式和内容各有特点,下面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夏天是彩色的,多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质量。随着各行各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写一份出色的月工作总结变得非常重要。下面是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
教案可以帮助教师预测学生的困难点和易混点,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实用的、能够提高教学质量的二年级教案,希望能够对大家的教学工作有所帮助。
办公室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分配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份经典的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灵感和启示。以学校总体工作
演讲技巧可以让我们在演讲时更加自信、深入人心,同时也可以提升我们的职业竞争力和个人形象。想要了解一些优秀演讲者的演讲经验和技巧?以下是一些有用的参考资料。
工作计划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梳理思路、提高效率,同时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评估自己的工作表现。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的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客观地评估自己的工作表现,了解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制定明确的目标。范文四:通过本月的工作总结,我发现了自己在时间管理方
在忙碌的办公室工作中,适时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收获,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个人成长。这里有一些经典的办公室工作总结案例,值得我们一起学习和分享。从20__年_月进
心得体会可以是历练工作中的感悟,也可以是学习过程中的体验和体会。在下面的范文中,可以看到作者对某个事件或经历的细致观察和思考。又是一年秋分时节,太阳直射点缓缓落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得出的一些宝贵经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学子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作为一位家长,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并
学生演讲稿的主题涵盖了学习、生活、社会等各个方面,同时也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精彩的学生演讲稿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阅读范文范本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对各类作品进行比较和鉴赏。见证范文精华:这些范文范本凝结了作者的心血和智慧,体现了极高的写作水平。1、危桥改造。2011年我县
生产需要有效的管理和组织,包括规划、生产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是当前我国生产发展的重要课题,下面是一些成功企业的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
阅读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文学视野,提高我们的文学鉴赏能力。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善于利用范文范本,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成为一名出色的文学人。敬爱的老师,亲爱
范文范本是我们进一步提高表达能力的关键,通过学习范文,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技巧。范文范本是为了提供给学习者一个参考和借鉴的样本,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
年度总结是对过去一年内个人或团体的工作、学习、成长等方面进行回顾和总结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的年度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转专业申请书是一个机会,通过写作和表达自己的观点,我们可以向学校展示自己的实力和不懈追求更好教育资源的决心。以下是一份优秀的转专业申请书范文,希望给大家提供参考
范文范本的阅读和模仿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技巧,还可以提升我们的审美和文字理解能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希望大家可以从中汲取写作的灵感。
社会实践可以为学生提供宝贵的人生经验,让他们更加成熟、自信和独立。这些范文涵盖了社会实践的各个方面,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通过社会实践,增加我们
护士职业有着广泛的发展空间,可以在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多个领域工作。护士是医疗团队中重要的成员之一,他们负责照料患者的生活起居和医疗护理。护士需要具备医学知识和
学校是一个充满回忆和友谊的地方,我们与好友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时光。接下来,请大家跟我一起浏览一些关于学校生活的优秀作品和心得体会,或许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的思考
编辑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它能够提升作品的品质和影响力。优秀的编辑需要保持学习和进步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编辑能力。尊敬的先生/小姐:您好!我从报纸上看到贵公司的
范文范本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了解和学习一篇高质量的作品,从而提高我们自己的写作水平。以下是一些应用广泛的总结范文,包括教育、经济、科技等多个领域的内容,希望能给大
工作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减少错误的发生,从而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接下来,我们集结了一些精华的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与大家分享,并期待你的反馈和交流。
我们不能只凭一时之念发表言论,发言稿则是我们策划和执行的重要一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一些优秀发言稿,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写出出色的发言稿,让你
通过述廉报告,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个人廉政上的不足和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述廉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本人年毕业至今从事基层卫生医疗服务
范文是对某一课题或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后得出的模范性写作,具有指导性和示范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范文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婚礼大全是为新人提供全面婚礼指南的重要工具,能够让你的婚礼变得更加顺利而难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婚礼大全,包含了各种婚礼场地、婚礼策划、婚礼预算、婚纱选择、
工作计划的编制需要充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以及家长的期望和要求。以下是一些经过实践证明有效的幼儿园工作计划,或许你可以从中找到适合你的方法和策略。
通过分析范文范本,我们可以学习不同的写作技巧和方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范文范本,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作文。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
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有效归纳总结信息的方法和技巧。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在我改为劳资员以后,我尊守公司的规章
年终总结也是时候对未来进行规划和设立目标,为新一年的努力奠定基础。下面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年终总结样本,希望能给大家在写年终总结时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通过撰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希望以下这些心得体会范文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帮助大家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随着科技发展,人工智能逐
社区工作总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改进计划和措施,提高社区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在下面的社区工作总结范文中,你会发现许多有趣的观点和经验分享。城关街道南里社区
培训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个人提升。以下是一些值得参考的培训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学习和培训的热情和兴趣。
大班教案旨在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大班教案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是一个统一与和谐的过程。在活动中
撰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反思和思考自己的学习或工作方法是否科学有效。小编整理了一些富有感悟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
总结范文的撰写不仅要注重客观事实的描述,更需要加入个人的思考和感悟,以便更好地反映个人的观点和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
通过写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自己的工作问题并进行调整。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写得特别好的月工作总结,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光阴似箭,一年的工作转瞬
学生工作总结可以帮助学生形成持续进步和自我成长的良好习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和思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是指高等
范文范本能够激发我们的创作灵感,让我们在写作过程中更加自信和有动力。请大家阅读以下范文范本,它们展示了优秀的写作风格和表达能力,对于提高自己非常有帮助。
银行由于其特殊性质,受到金融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和国家经济的安全。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银行总结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方法。为进一步提升社会
教学工作总结可以激励教师更加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效率和教学质量。以下是一些教学工作总结的范例和模板,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组织和撰写自己的总结报告。秘书处依照学生
销售工作总结能够使销售人员深入反思自己的工作状态,找到问题所在,并制定出改进措施。销售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销售工作的回顾和总结,有助于发现问题和提高工作效
通过写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工作方式,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便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提升。如何写一份较为
通过撰写办公室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提高效率。小编整理了一些办公室工作总结的样例,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总结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不知不觉中,见证着公司
幼儿园大班的课程内容包括语言、数学、科学、音乐、艺术等方面。以下是一些幼儿园大班教育的经验和方法,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和自我反思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适合不同行业和岗位的人参考。1、本学期,各年级都能按照实验计划执
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下面是一些行业内专业人士分享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描述自己在工作中的成果和亮点,能够让领导对我们的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下面是一份精彩的述职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写述职报告时有所启发和帮助。尊敬的领导:20xx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