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爱篇一
我有许多书,比较多的一类就是漫画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图书馆买的。
我原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里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主要讲述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准备开始,发现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没有听见,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打开房门,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就很疑惑他看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儿子像接到圣旨一样,便去吃饭了,却发现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现爸爸在自己的房间里入迷地看着自己刚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后来自己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都会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可以给我带了快乐。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回家后特别伤心,我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随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顿时将伤心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获也很多,因为我买的是只有图,没有字的,所以每看完一篇,我都会把我理解的内容写下来,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很多。在生活中,它也给我很大的帮助,让我结交了好朋友。当有同学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因此我还得到一个“开心果”的称号。
书中的父与子,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没有一点烦恼。这一点,让我十分羡慕,我也希望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每天开开作文心心,没有一点烦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欢爱篇二
我看过许多的书,每一本书都有着不同的深刻意义,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不畏艰难的保尔;《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杨歌的爸爸就算无法找回变回正常的方法,就算一直没有成功,但也没有失去信心……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每天进步一点点》。
这本书里有着大量的名言,如:萧伯纳所说的“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还有高尔基所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些名言让我的生活欢乐而又充实,我一直不肯放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告诉我们:成功,是每一个人的梦想,但成功又不能一蹴而就。“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些人的一生之所以平庸或者贫穷,并不在于他缺少希望和梦想,而在于他总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你脚踏实地做好准备,每天进步一点点,日积月累,总有一天成功的光芒会照耀你的一生。
上帝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人,只要自己足够的努力一定会成功,但是获得好的结果也不要骄傲。谦虚使人进步,而骄傲却会使人退步。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坚持一定能够成功,不灰心,不丧气,让成功和自己一点点接近。
我最喜欢爱篇三
我有一本书,是我家书柜里最好看的本书,也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
这本书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妈妈买回来了,每天晚上,妈妈就给我讲故事。听妈妈说,每次只要我哭,妈妈就给我讲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一会儿就睡着了。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这本书虽然不是活的,但也跟我建立了特别深厚的感情。转眼间,我也长大了,会认字了,不用妈妈讲给我听了,于是我便每天晚上自己看书。直到有一天,这本书被我看完了,但我还舍不得丢掉它,毕竟它还是我从小抱到大的。
因为我跟它有了特别深厚的感情,所以我把它看做朋友一样看待:每次只要我受了委屈或者不开心都会和“朋友”一起谈谈心,聊聊天。
记得有一次,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班上的一位同学,那个同学听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我觉得羞愧极了,把“朋友”拿了出来,连忙和它聊聊天。那个同学看到了,不笑了,灰溜溜的逃走了。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我再也没又把这件事告诉被人。
我爱这本书,我爱这个“朋友”!
我最喜欢爱篇四
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我最喜欢爱篇五
书,清朴淡雅,和毛笔一起可以说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经高尔基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就是平平常常的书包改变了古都的贫穷,而让古都金碧辉煌,人口众多。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一定会用坚定的口气说道“《绝境狼王》”这四个大字。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国女作家凯瑟琳。拉丝基的著作,故事讲了一头小狼,在绝境中成长为一代狼王的故事。
书有千百万种可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它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又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从狼的习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现得淋漓尽致,深沉的母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还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饶的冒险经历都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书有百千万种,最喜欢的书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对每本书都细细品味的话,就是是烂的书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