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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篇一
1。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学校危险物品的配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实际教学中确需该类物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派专门的教师外出购买。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由学校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该教师要严格保管、经常检查、检测、严格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
4。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的教师要作到防火、防盗、防晒、防光。
5。学生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6。若因有关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去做,发生的后果将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第七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篇三
一、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师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师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三、未达大专学历的中青年教师(年龄女性40岁以下,男性45岁以下)应参加提高学历学习。
四、做好安全工作,教师行为符合《教师工作安全行为规范》的规定。
五、按校本培训工作的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做到听3节所任学科年级的课程;上2节公开课;开展2次教改实验或教研活动。每学年写800字以上的实验总结或论文。所在学校要做好培训登记和归档工作。
六、按要求参加各种培训、教研活动和业务竞赛活动。
七、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学习。
责任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积极应对课堂化学品可能对师生伤害事件的发生,有序地组织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控制事故扩大,特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二、应急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三、应急反应行动: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目击者或当事人立即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报告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2、救援工作组立即组织人员快速进行排险、救护。
3、迅速对中毒和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医治,对重伤员及时送医院治疗。
四、突发事件现场的保护及具体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力争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救援。
2、事件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财产、疏散(导)人员。
3、详细记录案情,绘制事件现场图,进行现场拍照。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等。
4、学校相关人员要有危险品的救助知识,以便在第一时间进行救助。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龙泉街道安居小学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篇六
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学校每位教师必须把确保学生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对待,树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防微杜渐,万万不可麻痹大意,责任到事、到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1、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2、凡发现学生未到课堂,任课教师须查询原因,半小时不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寻原因,并通知家长查明原因。
3、严禁任何教师私自组织非常规危险活动、游戏或实验。
5、发现学生意外伤害及时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6、教职员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教职员工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发现漏电、短路等及时报告;
8、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9、值日教师须严格执行职责,加强学生巡视和核查工作。
10、教师在预知或发现易造成学生伤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应及时报告学校。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篇八
1、学校开办商店,必须有“三证”。即“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2、严禁在教学区设店经营,校内禁止摆摊设点,店面整洁规范,有合格的货架,有专用的食品柜和冷饮冰柜。
4、存放要规范。商品按类分开排列,分开存放,禁止混装混放。
5、商品质量要严格把关。所购商品从进货渠道、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品名、商标、卫生许可证等都要严格把关,禁卖“三无”产品和过期霉烂变质产品。
6、食品卫生要坚持高标准。商店(或冷饮店)的食品要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做好“三防”(防蝇、防尘、防鼠),从业员每年至少进行1—2次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禁止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商店经营工作。
7、学校商店经营体制必须实行承包给个人管理。如发生学生食品中毒事件其安全责任由商店承包人负责。
8、经营行为要规范严格。营业员必须衣着整洁,文明礼貌。不允许借封闭管理之名强迫学生消费,不允许搞有奖销售鼓励学生消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班组、教师、学生下达消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