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心得体会时,个人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具体详细地描述所经历的事物,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司法心得体会篇一
一、引言:司法课作为法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的重要环节。经过一学期的学习,逐渐领悟到司法课的价值和意义。
二、深入思考:在司法课上,老师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我们学会了从多个角度审视问题、分析问题,并逐渐培养了自己的法律思维模式。我们不仅仅是被动接受知识,而是主动思考和质疑,培养了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
三、案例分析:司法课的重要教学方法之一就是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真实的案例,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这种跨学科的思考方式让我们从理论知识中脱离出来,更贴近实际,真实地体味司法的不易和复杂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学会找出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还要分析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权衡各种利益和权利关系,这对我们培养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法律素养的培养:司法课顺应法学专业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要求。法律素养是法学专业人才的基本素质,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和法律精神等多方面的要求。通过司法课的学习,我们熟悉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了解了法律的制度和方法,培养了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客观性,明白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和作用。这些都为我们将来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反思与展望:通过学习司法课,我逐渐发现自己在法律素养和思维能力方面的不足之处,也深刻认识到司法职业的重要性和责任。今后,在法学专业学习中,我将更加用心学习司法知识,培养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人士做好准备。同时,我也将更加注重培养自己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提高自己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判断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六、总结:司法课作为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不仅是法学知识的基石,更是培养学生法律素养和思维能力的关键环节。通过司法课的学习,我们逐渐领悟到法律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提高了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过去一学期的学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对将来的学习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希望在今后的学习中,我能够更加努力地学习,并为法学专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司法心得体会篇二
参加了道德警示教育大会,感触很深。
一位名人曾经说过,教师的高尚不在于他培养了多少科学家和艺术家,而在于他的精妙之处,用高尚的道德去影响和培养人。用创新培养新一代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导力量。他们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向导和向导。老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质量往往影响和决定着校风和学风。东方红小学的金老师用爱心讲解了人民教师的职责,《教师,无悔的选择》阐述了共产党员的心声。
教师的职业苦乐参半,平时也很棒。教师只有爱岗敬业,才能积极面对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觉不断地提升自己,在教育活动中有所收获。
教师不仅是给予和燃烧,也是吸收、更新和升华。老师要努力,但苦中有乐。老师最大的乐趣就是照亮别人,充实自己。正是这种成就感和幸福感激励着千千成千上万的教师投身于教育事业。
爱学生,理解学生,有说服力,教书育人孜孜不倦,不歧视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做好学生的老师和朋友。师爱学生是师德的核心。老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无私的、广泛的、不相关的爱,只付出不记得回报。这种爱是神圣的,是老师教育学生的情感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觉,就会“亲老师”,“信老师的道”。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实现了它的根本功能。
爱学生,怎么爱才是真爱。最近有舆论批评一些老师是“制造自卑心理的老师”。很多老师认为,学生的优势不夸张是跑不了的;学生的缺点无法改正。所以他们总是批评、斥责、否定学生,却很少鼓励、表扬、肯定。其实在老师眼里,应该没有教不好的孩子。爱学生,要平等对待学生,不要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对待或歧视学生。我们应该相信每个学生都能成功,平等地对待每个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让每个学生享受成功的喜悦。
让学生从成绩的奴隶变成学习的主人。要从“教”为出发点转变为“学”为出发点,教是为学服务的。教学不是统治学生学习,而是启发学生学习,引导学生学习。课堂应该是学生学习的有用场所,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影响思想和情感的地方。老师应该是教练,而不是运动员。学生应该使用他们的感觉和思维器官来学习和练习。
在教育中,师德的一切要求都是以教师的人格为基础的,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表现在人格特征上。老师是教人如何做人的人。首先,他们必须知道如何去做。
人。教师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做模范是教师的美德。教师只有以身作则,才能发挥人格激励的作用,培养言行一致的人。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技术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每个人都会面临落后的危险。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知识结构如果不总是处于学习状态,很快就会落后于实践的要求。因此,时代要求教师转变学习观念,树立“边做边学、边做边学、终身学习”的理念,跟上当代知识和技术的发展。
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管有多坎坷,只要你把它当成一次经历,一次训练,你就会为自己比别人更有经验而自豪,你也会为自己能经得起训练而自豪。今天,我们远离家乡和亲人。我们可以一起工作。这就是我们的命运。不为小事斤斤计较,不为小恩怨烦恼。
,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关心,相互理解。不管在哪里,不管到何处,要坚强,要进步,要合作,更要快乐。让我们为了美好的生活,携手共进!
实践证明,师德的影响是巨大的,有什么样的老师就会有什么样的学生,我们献身教育,就要努力实践师德、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师德修养、做一名拥有爱心的德才兼备的好老师,用爱心为学生撑起一片广阔的天空。
司法心得体会篇三
司法行政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在我参与司法行政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这不仅是一项繁琐而细致的工作,更是一项需要智慧和公正的责任。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对司法行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对个人的成长也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司法行政工作需要细致入微的态度。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处理大量的文书和资料,每一项都要求我们认真细致地审阅和处理。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一份文件的重要性。有时因为一份材料的错缝,一张文件缺失,甚至一处格式错误,都可能对整个案件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因此,我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细致入微的态度,确保每一份文件都完整无误。
其次,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公正的处理案件。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者,我们要时刻保持公正的立场,以审慎和客观的态度对待每一宗案件。在处理入册申请的时候,我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或特殊情况,请求我们对其经济状况进行优惠评估。这就要求我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准确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并且根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公正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公正性和正义性。
再次,司法行政工作需要保守职业秘密。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我们经常接触到许多敏感的信息,这些信息和数据都是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的。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谨慎和严守职业操守,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资料。在实际工作中,我会注意对各种机密文件进行分类和妥善保管,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以保证职业秘密的安全性。
最后,司法行政工作需要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司法行政工作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需要与法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等多个部门开展紧密合作。在这个过程中,我充分认识到只有通过合作与协商,才能更好地解决案件中的问题和困难。在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中,我要时刻保持开放的心态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尊重他人的意见,共同协作解决问题,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并写下这些心得,我深刻认识到司法行政是一个重要而不可忽视的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细致入微、公正处理、保守秘密和与他人紧密合作是必备的技能。这次经历不仅让我对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提升了我的文字处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在未来的工作生涯中,我将继续磨炼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司法行政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司法心得体会篇四
20__年,市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积极作为,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夯实基础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一)合理安排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发了20__年工作要点,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全年重点工作。8月,根据法治十堰建设工作安排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起草了《__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__-20__)》,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执行。
(二)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代市政府草拟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汇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的监督。
(三)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考核。12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市法制办组织专班,对各县市区20__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对部分市直部门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抽查,并及时将检查考核结果报市目标办。
(四)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全市政府法制业务骨干分批次参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全面提升政府法制业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对市直部门__县市区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二、严把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关,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积极做好地方立法筹备工作。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确定,我市自20__年1月1日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为做好立法工作,市政府专门增加市法制办行政编制2名。经积极协调,目前已调入法学专业人才1名。为学习立法先进经验,市法制办副主任和法规科科长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全省立法工作培训班,并选派3名业务骨干赴省法制办进行立法工作培训,其中1名业务骨干在省法制办跟班学习。与此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立法项目征集,目前已向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下发了关于征集立法项目的通知,为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做好准备。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共审查市政府及部门各类文件52件,回复部门征求意见稿8份,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5份,并对政府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甄别,有效确保政府及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共按规定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30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
(四)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月,与市财政局一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对全市涉及税费优惠的文件、协议等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分类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查。
(五)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印发了《__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20__年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__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小组,制定了《__市政府系统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对未进行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审核。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严格监督具体行政行为。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件,行政复议符合条件受理率和法定期限结案率均达到100%,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有效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同时,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对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指导。
(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全市法定行政机关为44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236个,受委托组织为289个,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组织为54个;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制数量为7173个,参公事业编制数量为2204个,其他事业编制数量为5427个,执法辅助人员数量为670个。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高效优质办好涉法事务
(一)精心服务,全力促进市政府依法决策。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各类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20次,审查政府合同25份,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50份,参与地方立法权申报等其它重大涉法事务35件,较好地履行了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尽职履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以来,市法制办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审查汇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等相关工作,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对__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及城 管执法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指导审查。
(三)认真代理市政府涉讼案件。今年以来,市法制办共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民事应诉案件4件。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下一步,__市法制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__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司法心得体会篇五
司法查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共利益的保护,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并确认政府和企业在财务方面的合规性。作为一名律师,我有幸参与了多起司法查账案件的审理,并积累了不少经验。在本文中,我将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人士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
第二段:整合案件资料
司法查账程序的第一步是整合案件相关资料。在这个过程中,律师需要审查文件和记录,以确定是否存在任何不合理性和错误。作为律师,我们需要仔细评估和审查所有的信息,以便为我们后续的工作提供合理的基础和支持。
第三段:评估账目准确性
在整合案件资料的基础上,律师需要评估账目的准确性。这个过程需要了解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并确定它们是否合理且符合法律法规。这是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和透明的重要一步。
第四段:查找潜在的欺诈行为
除了评估账目准确性,律师还需要查找潜在的欺诈行为。这部分的工作需要查看确认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差异分析表和年度收支报表等审计信息,仔细地比对和更新。在此基础上,律师能够确定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以及公司是否在提交的审计报告中提供了准确的信息。
第五段:总结
司法查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需要精细而全面地进行,这可能会需要涉及到多种不同的业务。对于律师来说,他们必须拥有扎实的财务和法律知识,以及仔细审查文件和记录的能力。在整个过程中,律师需要与其他相关人员沟通和协作,以确保所有的工作都是井井有条的。在这个过程中,律师需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判断力,以熟练地确定合理性和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总的来说,司法查账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但它非常必要,让人们更加信任政府和企业,有助于建立更加稳定和可靠的社会经济基础。
司法心得体会篇六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司法心得体会篇七
近年来,我在司法工作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也收获了不少体会。司法是一个高度敏感和复杂的领域,涉及到每个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司法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包括司法的公正性、法律的权威性、证据的重要性、判决的权衡以及对被告的同情与冷静。通过这些体会,我渐渐明白司法不仅仅是一个职业,更是一种使命。
首先,司法的公正性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作为法官或检察官,我们必须带着公正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不受个人偏见或外界压力的影响。在我处理过的案件中,往往有很多不同的宣称和声音,但我明白自己的责任是在法律框架下做出公正的判断。只有保持公正,司法才能得到公众的信任。
其次,法律的权威性在司法中是不可动摇的。作为法官或检察官,我们必须了解并遵守法律的规定,在审理案件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法律是社会的红线,只有遵守法律,才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在我的实践中,我发现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出决定,才能给当事人以足够的权利保障,也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此外,证据在司法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无论是证人证言、物证还是书证,都需要经过详尽的审查和评估。在处理案件时,我注意到任何一个细微的差错都可能导致判决的偏颇。因此,我们必须对证据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证据的重要性在司法中无处不在,只有凭借充足的证据才能作出公正的判决。
再者,判决时需要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在审理案件时,我们会面临各种各样的信息和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做出判断。这包括了对被告的罪责、被害人的权益以及社会的公共利益等。我发现在判决时需要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权衡各种利弊,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这种权衡需要极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力,也需要经验的积累和日常的学习。
最后,我要提到对被告的同情与冷静。在司法工作中,我们经常面对各种各样的案件和犯罪行为。有时候,案件涉及到的是年轻人、家庭贫困或其他特殊情况,这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和挑战。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因同情心而放宽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我们必须以冷静的态度,遵循法律的规定,对每一个案件做出公正判断。司法的公正需要我们始终保持一种冷静客观的态度。
综上所述,司法工作是一项责任重大且充满挑战的职业。通过我的体会,我明白司法工作需要我们保持公正、遵守法律、审慎处理证据、权衡各种因素以及保持同情与冷静。在司法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努力为公众提供公平正义的司法服务。司法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使命,我将始终恪守这一使命,为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司法心得体会篇八
一是要谋大局,讲政治。检察干警作为党的干部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清醒的头脑,带头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始终跟党走、听党的话,对中央、省委重大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要坚决执行,使检察工作始终与党同步、同心、同向。
要忠实履职,提倡不计名利、默默奉献的创业精神,提倡永不满足、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在检察工作新一轮发展中不甘落后,争先创优。要秉公执法,提倡“爱民、亲民、安民”,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将“理性、平和、礼貌、规范”的执法理念、为民执法的宗旨,贯穿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行动中。
三是要强修养,讲纪律。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人员的立身之本。要做到有德不失德,就务必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清清白白干事,踏踏实实做人,争做“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道德高尚、业务娴熟”的检察官。以崇高的追求、高尚的品德、高深的修养,来约束自我、锤炼自我,带动、影响身边的人,进而提高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影响力,促进社会和谐、共同发展。
司法心得体会篇九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社区建设已成为整个社会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社区管理体系中,社区司法具有重要作用,可以帮助解决一些社区居民的纠纷和矛盾。我在参与社区司法之后,深深感受到了社区司法的重要性。本次文章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分享我的社区司法心得体会。
一、认识社区司法
社区司法是一种基层民间法律服务,旨在让社区居民感受到法治的力量。社区司法具有平民裁判的特点,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社区居民小纠纷和矛盾。社区司法工作者是社区司法的窗口和纽带,主要由社区干部和志愿者组成。社区司法的工作领域主要是社区居民之间的一些民事矛盾和纠纷,例如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
二、社区司法的优势
社区司法具有很多优势,第一是 经济性。社区司法具有较低的成本和简便的程序,省去了繁琐和昂贵的诉讼程序。第二是 便捷性。社区司法能够覆盖到各个社区和居民,同时,在社区司法中,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调解、仲裁方式,在亲戚朋友的陪同下解决纠纷。第三是 功效性。社区司法的裁判结果公正、权威,当事人之间感情得到了缓和,双方的权益都得到了保障。
三、社区司法的挑战
社区司法虽然具有很多优势,但也面临很多挑战。第一是 社区干部和志愿者素质和专业问题。社区干部素质和专业固然重要,但在社区司法中,也需要志愿者的参与。如果社区干部和志愿者素质不高、业务不精,就会影响社区司法的公正运作。第二是 裁判执行困难。社区司法虽然解决了很多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但有一些裁判难以执行,这就需要政府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第三是 司法公信力问题。社区司法需要保证司法公正和权威,如果社区干部和志愿者的素质不高,就有可能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
要优化社区司法,应该通过以下方面努力。第一是 健全社区司法制度。社区司法制度需要更加完善和健全,同时需要保证社会公正和法制权威,提高社区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第二是 增加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培训。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应该积极参与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保证社区司法的公正和权威。第三是 加大政府财政支持。政府应该增加对社区司法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社区司法的运作质量,切实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
社区司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社区司法的发展和完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同时,我在社区司法中也获得了很多收获,学会了如何靠理智说服,学会了如何在争执中保持冷静。在社区司法中,总结经验和教训尤为重要,不断改进、推进,才能真正做好社区司法工作,促进社区和谐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