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业务并购合同篇一
甲方(委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
电话:xx 传 真:xx
乙方(受托方):xx地产代理/机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xx
电话:xx传 真:xx
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代理物业
〃 xx项目
二、 代理期限
20xx 年 x_月 x 日起至20xx年_x_月 x_日止。
三、代理范围
由甲方确认的该物业所有可售单位,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推售单位为准。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对该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2) 已取得该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负责该物业的销控工作。
4) 负责该物业的策划和推广工作。
5) 负责与购楼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6) 甲方已审批及预留房源的关系户客户归属权归甲方所有。
7)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8) 甲方同意于该物业销售支付买家信用卡或借记卡付定金或首期楼款银行所收取之手续费;如果购楼客户以外币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楼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客户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担。
9) 甲方须按时支付应付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项外,还需按所欠总款项之万分之二/日支付滞纳金。
10) 甲方承诺:销售各方必须享有同等的销售价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销售条件。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乙方地铺、网络资源及客户资料,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推介及销售该物业。
2) 乙方应积极配合该物业的市场推广节奏,在精选地铺醒目位臵摆放该物业的宣传资料。
3) 外围代理转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发的《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执行。
4) 代理期内,甲方可免费利用乙方内部之网页进行合理广告宣传。
5) 代理期内,乙方须派相关销售人员对接甲方人员一起处理有关销售事宜;
6) 乙方须服从甲方对该物业的销控工作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7)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地宣传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欺骗,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追偿。
8) 在认购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乙方之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销售程序及客户确认
1) 乙方转介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外场销售工作及栏截客户。如查实乙方在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内栏截客户,罚当事方公司佣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户归属争议对现场售楼秩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并立即取消乙方转介代理权,并对已产生的整体代理费用扣除10%的佣金,并有权追述法律责任。
2) 乙方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外围及项目展示区进行举牌、外场销售工作及拦截客户,在此转介期间如产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 项目现场属联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的客户由代理公司项目现场销售员接待,联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机构转介客户由发展商销售员接待。乙方转介之客户,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4) 乙方转介客户成交后,由甲方出据盖章的《外围代理转介确认单》进行确认。
5) 定金:认购客户所缴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认购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楼款由认购客户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处/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6) 客户交纳定金后挞定的,甲方没收其定金。没收足定人民币万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币壹万元收取;没收临定人民币万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及现金奖励;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7) 乙方需督促乙方转介成交之客户交缴购楼款和办理按揭手续。
8)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公布的统一口径接待客户及对外沟通,严禁承诺有额外折扣等销售口径,如有乱承诺行为导致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收回客户归属权。
9) 如客户成交后更名为非直系亲属,则转介作废。
10) 转介客户不享受甲方老带新优惠和佳族会等优惠政策。
七、代理费
1) 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服务费:代理佣金按成交签约额的 %/套计算,佣金按税前计,在客户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后统一结算。内场销售的代理服务费仍按与项目联合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中的 %约定结算。
2) 在客户认购后交付首期款,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提交完整的购房资料及按揭资料,乙方就相应单位之全部销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 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于代理期结束后进行结算,以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完整的购房资料为结算依据;乙方办理结算请款时,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按合同金额处乙方万分之三的罚金。
八、 终止合约
1) 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代理过程中有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乙方。
2)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未达到甲方销售要求或目标,甲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
3) 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义务时,乙方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终止时,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于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间已完成销售之单位的销售代理费用,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三十个工作日。
5)本合同服务期限到期后即告合同终止。
九、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甲
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十一、《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代理/机构公司名称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
一、目的
为了规范营销案场管理,完善外围销售转介流程,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特制定《佳兆业集团外围销售代理现场操作指引》,以下简称“外围转介”。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公司,主要针对营销案场外围销售转介全过程。
三、适用对象
集团营销策划管理部为佳兆业集团外围转介现场操作指引的制定、公布及监督部门,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是外围转介实施的统筹部门。请各下属地产公司客户及营销部在外围销售转介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四、外围转介定义
与公司签订外围销售代理合同的代理公司或机构,经外围转介预约后佩带工牌的员工,以下简称“转介销售员”,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的。
五、外围转介流程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以传真预约单的形式进行外围转介预约;
2、转介销售员与客户一起到访;
4、由项目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
5、客户交由现场销售员开始案场接待;
6、现场销售负责人保存《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
六、外围转介认定标准及奖金报批条件
1、到达销售现场前至少提前30分钟,转介销售员需以传真形式将《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传真至销售现场,与客户一起到访后,客户对《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签字确认,凭《外围代理转介预约单》方可进行外围转介登记。
2、外围转介登记表经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转介当日成交为有效转介,转介当日未成交为无效转介。
业务并购合同篇二
从企业并购的实际情况看,大多数投资公司受让目标公司股权后都成为控制目标公司的股东,因此,在实务中大多需要履行有关目标公司管理权的移交程序。从实务中看,投资公司对目标公司收益权的取得比较容易,而对管理权的取得则相对复杂得多。股权转让协议中目标公司管理权的交割条款就是为投资公司如期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而设的。这个条款的内容大致包括:
1.目标公司管理权交割日。多数约定在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经工商登记部门登记完成后的x天之内,双方择定时日为目标公司管理权交割日。在目标公司管理权交割日双方完成目标公司管理权的移交。
2.权力移交。至目标公司管理权交割日,目标公司原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享有的决策权、管理权、人事权以及其他一切权利停止。此前已经作出但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决议、决定、批示、安排等,需经由受让方加人后重新成立或选举、委派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执行或继续执行。
3.董事、监事和高管辞职。在目标公司管理权交割日,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受让方委派的管理班子,目标公司的原董事长、董事、监事主席、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向目标公司递交从即日起辞去其在目标公司担当职务的辞职函,并保证不向目标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4.印鉴移交或更换。在目标公司管理权交割日,双方对目标公司的账目、档案等进行移交,双方共同将目标公司的原印章销毁或移送工商管理部门,同时起用由受让方安排刻制的目标公司新印章,更换银行、税务专用印章。
5.营业执照和政府许可证件的移交。在目标公司管理权移交日,双方将对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进出口许可证,以及政府核发的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特种经营许可证等进行査验和移交。
6.对银行账户及存款进行査验和移交。在目标公司管理权交割日,双方对目标公司的各银行账户及存款进行査核和交割。
业务并购合同篇三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v^公司^v^)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v^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业务并购合同篇四
【摘要】并购是企业的高级经济活动行为,反并购是并购的逆操作行为。本文旨在提出上市公司可操作的反并购方法及策略,并对反并购各阶段的信息披露事宜作了简要说明。
一、并购与反并购
并购即“兼并与收购”,是企业的高级经济活动行为,包含有主动的兼并收购其它企业的行为和被动的被其它企业兼并收购的行为。从理论上讲,并购一般可分为救援式并购、协作式并购、争夺式并购和袭击式并购四种型态。目标企业的反并购主要防御的是后两种类型的并购。
反并购是并购的逆操作行为,是指目标企业管理层为了防止公司控制权转移而采取的、旨在预防或挫败收购者收购本公司的行为。它基于并购行为而产生,与并购行为相容相存。反并购的核心在于防止公司控制权的转移,直接目的在于阻止恶意被动并购行为的发生和发展,保持企业现有状态不变。反并购的操作主体为企业现有的所有者及经营者,内容主要是针对并购行为制定实际的可操作方案,因此,对其实践操作方法进行探讨更具有实用性和现实意义。
二、反并购方法及策略
股权分置是制约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制度障碍。在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完成后的股票全流通背景下,《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都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做大做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绝大部分公司均采用了送股的对价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摊薄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
目前,我国沿用的上市公司反收购监管模式是仿效英国的“股东大会决定权模式”,《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即体现了这一思想。善意并购不涉及反并购的问题,当恶意并购发生时,目标企业在现有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可采取以下反收购策略:
(一)相互持股
国内目前的法律并未禁止上市公司间相互持股,因此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比较信任的公司达成协议,相互持有对方股份,并确保在出现敌意收购时不进行股权转让,以达到防御敌意收购的目的。
(二)员工持股
这是基于分散股权的考虑设计的,上市公司可以鼓励内部员工持有本企业的股票,同时成立相应的基金会进行控制和管理。在敌意并购发生时,如果员工持股比例相对较大,则可控制一部分企业股份,增强企业的决策控制权,提高敌意并购者的并购难度。
(三)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
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从而使并购者不可能马上改组目标公司。
(四)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制度
这一制度是和前一制度紧密相联的。在前一制度保障董事会稳定的基础上通过授权董事会对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可以适当抵御恶意进入公司董事会的人选。公司同样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法规强制规定外的公司自制的任职条件。
(五)超多数表决条款
《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未对超多数条款进行限制。如《公司法》第104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但在使用上要慎重,因为股东大会的超多数表决条款虽然有增加收购者接管、改组公司难度的反并购作用,但同时也限制了控股股东的控制力。由于收购方控股后可立刻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的超级多数表决条款并不构成真正的反并购障碍。
(六)发行限制表决权股票
发行限制表决权股票是一种有效的反并购对策。公司发行股票,原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就会下降,股权就会被稀释。当公司受到并购威胁时,原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就会削弱。而当上市公司发行限制表决权股票时,由于目标公司集中了投票权,就可以阻止敌意并购者通过收购发行在外的股票而控制公司,既能筹集到必要的资金,又能达到防范被其他公司收购的目的。
(七)降落伞计划
降落伞计划是通过提高企业员工的更换费用实现的。由于目标企业被并购后,随之而来的经常是管理层更换和公司裁员。针对员工对此问题的担忧,人们设计了降落伞反并购计划。由公司董事及高层管理者与目标公司签订合同规定:当目标公司被并购接管、其董事及高层管理者被解职的时候,可一次性领到巨额的退休金、股票选择权收入或额外津贴,以增加并购成本。我国对并购后的目标公司人事安排和待遇无明文规定,引入降落伞计划,有可能导致变相瓜分公司资产或国资,应该从社会保险的角度解决目标公司管理层及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
(八)职工董事制度
《公司法》109条规定:上市公司可设立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就是说,职工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不由股权比例大小决定,这就保证了原有控股方可通过设置职工董事增加在董事会中的话语权。
(九)资产收购和剥离
通过收购不好的资产或将优质资产出售来对收购者进行反击是国外反收购战常用的方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没有完全禁止这一反收购策略,但是只将其限制于经营困难的公司,而经营困难的公司往往无能力使用这一策略。
(十)邀请“白衣骑士”
如果对敌意收购者不满意,上市公司可以向满意的合作方(白衣骑士)发出邀请,以更高的价格参与收购,来对付敌意并购,造成第三方与敌意并购者竞价并购目标企业的局面。
从目前的法规看,中国证券市场管理者还是比较倾向于这种反收购策略的,因为这将带来收购竞争,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帕克曼防御
公司在遭到收购袭击的时候,不是被动地防守,而是反过来或者对收购者提出还盘而收购收购方公司,或者以出让本公司的部分利益,包括出让部分股权为条件,策动与公司关系密切的友邦公司出面收购收购方股份,以达围魏救赵的效果。帕克曼防卫的特点是以攻为守,使攻守双方角色颠倒,致对方于被动局面。从反收购效果来看,帕克曼防卫能使反收购方进退自如,可攻可守。进可收购袭击者;守可使袭击者迫于自卫放弃原先的袭击企图;退可因本公司拥有收购方的股权,即便收购袭击成功同样也能分享收购成功所带来的好处。
(十二)法律诉讼
通过发现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缺陷提出司法诉讼,是反收购战的常用方式。这种诉诸法律的反收购措施其实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并不鲜见,方正科技的前身延中实业于1994年就曾采用过类似策略。虽然延中的反收购策略最终没有成功,但其做法无疑是正确的,只是由于当时的政策环境尚不成熟而未能取得应有的效果。现在,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违法收购将会得到有效制止,合法的反收购行动将会得到保护。
(十三)财务内容改变
其主要作用是达到反并购方法中的“毒丸术”和“焦土术”的使用目的。即通过恶化或预留财务指标中的“漏洞”以使目标企业的资产、财务质量下降,使并购方考虑到并购后可能产生的“财务陷阱”而产生畏惧心理,推迟并购时间或放弃并购行为。可采用的财务恶化方法有:虚增资产、增加负债、降低股东权益价值、调减公司本年赢利水平等。
(十四)“鲨鱼观察者”+股份回购
制定基于反并购目的的二级市场实时监控计划,责成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日常监控。这一方式须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实施,但在计划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要严格保密,并直接由公司核心决策层指挥。
在必要时候,公司可发出股份回购的声明来抗击并购方。我国证券市场上曾发生的邯钢股份发出公告以15亿元对抗宝钢股份通过增持邯钢认购权证的并购行为就是反并购显现化的范例。
三、上市公司反并购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反并购方案执行中涉及大量的需披露信息,主要集中在反并购前的预设条款的信息披露、反并购中的信息披露及反并购后期的信息披露。根据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股价敏感性和决策相关性标准,上市公司反并购信息披露包括以下内容:
(一)反并购前制定反并购策略的信息披露
主要涉及制定反并购防御策略时涉及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信息披露。根据现有的监管规定,需在有关会议召开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证券交易所申请信息披露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有关监管条例中规定的在反并购策略中涉及的股权改变、决策权变更、公司章程等重要制度修改等重大事项。
(二)并购发生时及反并购阻击阶段涉及的信息披露
3.股东在持股比例超过5%后每增减2%比例;4.股东增持股份超过30%的总股本;5.公司采取的措施有关股价敏感性;6.其他有关公司并购过程中的影响股价的消息。
(三)反并购后期有关信息披露
业务并购合同篇五
cdn龙头布局第三次跨越。
网宿科技无论从营收、净利润、节点数、服务器数量、运营带宽等各项可比指标来看均是我国cdn行业绝对的龙头,尤其近三年复合增速约100%极为罕见。当前市场担心其或将面临业绩和估值的双杀,但我们认为公司当前cdn业务高增长同时已未雨绸缪全面升级云计算,可谓旧力未衰、新力已蓄,业绩或超预期的同时云社区平台有望提升公司估值水平,投资价值凸显。
行业高景气延续,份额提升有望。
战略全面升级,开启云计算新篇章。
在原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资源储备之上,公司拟定增募资36亿投入三大项目,有望实现战略升级开启云计算新篇章:1、国际化将横向扩展公司cdn市场边际,分享全球尤其是新兴市场cdn行业高增长红利;2、私有云服务和云安全是公司云技术产品化的两大方向,有望将云计算、云存储、云安全等多项云技术实现价值变现;3、社区云平台卡位我国重度应用兴起之势,打造开放式多方共赢平台切入4k视频、云游戏、虚拟现实、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领域,随着用户付费习惯的快速培育,其成长空间和商业落地可期。
业绩无虞铸就安全边际,二次升级长期或可持续。
公司传统cdn业务将延续高增长势头,业绩高增长无忧,另一方面战略升级至云计算有望开启新的增长引擎,中长期成长可期。预计公司15、16年eps分别为、元,对应pe分别为47、29倍,维持“买入”评级。
业务并购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xxx公司法》、《xxx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收购乙方持有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对本协议的条款及内容,双方均表示认可并自愿遵守。
1、甲方的___项目需要乙方的技术支持,甲乙双方须合作完成该项目后,本协议中关于股权收购的条款才生效。
2、项目完成标准:以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为准;若合同中未约定项目标准,则以国家标准为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则以行业标准为准;若没有行业标准,则以能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准。
3、在完成项目后,甲乙双方须于_____日内履行完毕本协议中关于股权收购的相关事宜。
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人民币,统一信用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股东为_____一人,持有_____%股权。
本次收购的标的股权,为乙方持有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权,乙方同意以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及价格转让标的股权,甲方同意以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价格受让标的股权。
1、股权转让价格:________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收购乙方持有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
2、支付方式: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购款,乙方的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3、支付时间: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项目完成后10日内,甲方须将收购款汇入乙方的收款账户内。
1、乙方收到甲方的收购款10日内,须到东莞市工商局将其持有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2、在工商变更过程中,甲乙双方要相互配合,不得故意拖延变更或制造阻碍。
1、收购完成后,甲方持有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成为甲方的参股子公司。
2、收购完成后,乙方仍管理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业务、生产、人员调配等,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有监督、建议的权利,对于重大事项,双方协商确定。
3、收购完成后,甲乙双方依照对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
1、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2、除上述违约金外,因违约方违约对守约方造成损害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虽非不可抗力,仍视为本协议当事人不可控制的客观情况,因而与不可抗力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因有权批准机关的审批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况下,通知方应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协议的理由,并同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有权批准机关未通过审批的依据。
双方若因本协议产生纠纷,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未约定事项,双方可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盖章)乙方:________ (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业务并购合同篇七
甲方名称(姓名):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国籍:
乙方名称(姓名):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国籍:
(一)保密条款
为了防止并购方将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意图外泄,从而对并购双方造成不利影响,并购的任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布并购前,未经对方同意,应对本意向书的内容保密,且除了并购双方及其雇员、律师、会计师和并购方的贷款方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并购的内容,法律强制公开的除外。
(二)排他协商条款
没有取得并购方同意,目标企业不得与第三方公开或者私下进行并购接触和谈判,否则视为目标企业违约,并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费用分摊条款
无论并购是否成功,并购双方都要共同分担因并购事项所发生的费用。
(四)提供资料与信息条款
目标企业向并购方提供其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尤其是没有向公众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以便并购方了解目标企业。
(五)终止条款
如果并购双方在xx年xx月xx日无法签订并购协议,则意向书丧失效力。
(六)并购标的条款
并购方拟并购的对象是资产/股权、具体的范围和数量,等等。
(七)对价条款
并购方打算给出的对价的性质是:收购价格的数额:
(八)进度安排条款后续的并购活动的步骤:;
时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业务并购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公司并购一事,协议如下:
一、并购价格:乙方同意甲方出资 万元兼并乙方公司全部现有资产(含其在保康拥有全部股权的虎豹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付款时间:合同签字时,甲方付给乙方并购定金 万元,乙方将已经取得的政府批文及工程技术资料(见附件《转交明细表》)转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一个月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并购款 万元,余款 万元在保康虎豹岩水电站主要工程(拦水坝、引水渠、发电厂房)建成、公司法人变更后付清。
三、建设期内对外还是以乙方公司的名义建设施工,有关工程的一切费用支出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应将建设期间内外债权债务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对外所有与工程有关的事务均需征得甲方授权。
四、工程完工后,应甲方要求,乙方协助甲方完善公司法人变更手续。
之前发改局、水务局、环保局、土地局、安监局、林业局、^v^、矿产局行政批文和初步设计资料、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论证资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甲方保证按约定支付乙方并购款,乙方保证转交给甲方有关电站审批文件具有真实性。以上协议双方诚信遵守,主动履行,违约依法追究。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后附移交审批文件及工程技术资料明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