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心德体会篇一
在学习和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我对学法民法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感悟。学法民法不仅仅是研究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理解法律的精神和目的,以及如何将其运用到具体的实践中。以下是我对学法民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法民法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法律理论只是理论的积累,并没有真正掌握法律的本质。只有将法律理论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中,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例如,在学习租赁合同方面的民法时,理论上我们知道租赁合同双方有权利和义务,但真正解决实际争议时,还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新的解释,判断租赁合同是否生效,租赁期限是否履行等问题。只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
其次,学法民法要强调合作与协商。在法律实践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们需要与他人进行合作和协商,以解决争议和解决问题。在协商中,双方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并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如何在协商中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又能维护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这需要我们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并深入了解案情,熟悉争议双方的诉求,以达到理想的结果。
第三,学法民法要注重人文关怀。法律不仅仅是一堆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具。在解决争议和处理案件时,我们不能只局限于法律的字面解释和程序,更要考虑到人的感受和关怀。例如,在家庭财产纠纷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财产分配成为诉讼纠纷的核心问题。如果仅仅按照法律规定,可能导致丧失家庭的美好,进一步加剧冲突和矛盾。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妥善的解决办法,尽量减少财产分割对夫妻关系的伤害,以保护家庭的和谐和稳定。
第四,学法民法要坚持正义与公平。正义和公平是法律的宗旨。在学习和实践法律时,我们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能获得平等的待遇和保护。例如,在处理侵权案件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受害者的权益和赔偿问题,而不仅仅是罚款和惩罚犯罪行为。只有坚持正义与公平的原则,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和法治的实施。
第五,学法民法要持续学习和自我反思。法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需要时刻保持学习的心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认识。同时,我们还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和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例如,我们在处理案件时,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我们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思路和行动,更好地解决问题。只有持续学习和不断反思,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法律实践的变化。
总之,学法民法不仅仅是研究法律理论,更要注重实践、合作、人文关怀、正义公平以及持续学习和反思。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
民法心德体会篇二
20__年5月28日,xx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施行后,《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九部法律同时废止。
利用实施前的时间,开始学习《民法典》,首先通读《物权编》。通读一遍后,并未发现特别明显的变化;通读第二遍后确实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可以预见这些改变将对社会规范产生影响,小结肤浅的心得体会,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一、增强意思自治的范畴
意思自治,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是独立且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当事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民法典》许多条文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扩张更加广泛且明确。例如第一分编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范围扩大到了不动产物权协议,不再局限于买卖房屋协议可以预告登记,未来自然人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完全可以预告登记,登记机关不得拒绝。第二分编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了农村集体成员的查阅权、复制权。查阅权、复制权原本出现在《公司法》、《刑事诉讼法》中,本条将其用在广大的村集体中,体现了从民法上保障村集体成员的自治原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了村干部的贪污腐败发生。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的完善和修改,明确了小区业主的共决机制,增加了共决事项,降低了最低通过表决要求,有助于业主自治的操作性的提升,使得业主自治能够更容易实现。第四分编中第四百零四条,将流押条款效力做了变更,从以前的无效条款变更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种相对缓和的改变,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更好在意思自治和维护抵押财产的交换价值两者间做到了平衡。
二、横空出世了居住权
常见的用益物权为“城市一个农村两,还有一个管大家”,既城市一个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两分别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个管大家则是地役权。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成为了一项全新登场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目的是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合同应当书面且登记设立。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双方当事人约定。感觉很像租赁关系,居住权与租赁合同不同点是,1居住权原则无偿设立(除非当事人约定)。2居住房登记设立。3不受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以上部分无效的限制。4居住权属于物权范畴。由此可见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来将承担居住权登记的业务的办理,与日常生活对应的是,城市中的廉租房、公租房、长租房,以及以房养老的无房老人。居住权的设立对不不动产的价值应当产生很大影响,如果购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不动产,占有和使用仍为居住权人,势必会导致不动产的价值受到影响,有可能体现为交易价格的腰斩。居住权的诞生将对房地产市场增加诸多不确定性,但肯定增加了执行不动产的难度。
三、担保物权鼓励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动产抵押的设立仍采用意思主义,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句话已从动产浮动抵押的条款中扩大了所有动产抵押。意义在于动产抵押鼓励登记。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的,按照登记优先的原则,该原则未变,只是在两处抵押都登记时,旧法按债权比例清偿,本条则是严格按照登记的时间确定先后清偿顺序,同一清偿顺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进一步倒逼抵押权人不仅要登记而且还要快登记。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质权和抵押权竞合时,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清偿顺序。
《民法典》物权编的变化虽不是,但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是难以预料的。受认知所限,物权编小结中还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原因是部分条文没有完全领悟,有些认知甚至需要纠偏,无疑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但对新事物的学习都是一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日积跬步,或许总有一刻能领悟之前不能领悟的,看到之前不曾看到的。
民法心德体会篇三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调整规范的是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涵盖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不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而且与基层工作息息相关。无论从我们个人生活角度,还是从更好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角度,都要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
学以致用,用是学的目的。基层干部首先要做到思想上知行合一,通过学习运用,进一步坚定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理念,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权力观,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做法治上的明白人,做依法办事的“行动派”。
基层党员干部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特别是在农村、社区治理中,涉及居住权、财产权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党员干部需要作好宣传引导和矛盾调解,只有学通弄懂民法典,才能更好为群众服务,并应用法律知识去以理服人,成为群众心中的“老娘舅”。
民法典讲座心得体会
民法心德体会篇四
宪法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宪法民法,我深刻体会到宪法民法的价值和作用。宪法民法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也产生了一些深刻的体会。
深入学习宪法民法,我体会到了宪法的权威性和人身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基石。宪法赋予了公民根据法律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权益,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无论身处何地,都要遵守宪法,尊重宪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而民法则是以私法为基础的一项重要法律,规定了个人权益和财产交易的规则。深入研究民法,我认识到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进一步确立了法治观念。
在学习宪法民法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性化。宪法要保证公民的基本人权,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等权益。同时,宪法也要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尊重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偏不倚地处理各种纠纷和问题。民法则更加注重平等和公正的原则,不论国家地位、社会身份,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益。通过学习,我体会到了法律的人性化,法律要关注人的尊重和自由发展,切实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学习宪法民法,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约束和法治精神的内涵。宪法是对全社会具有强制力的根本法律,它约束每个公民的言行举止,规范国家管理和社会秩序。而法律作为宪法的执行手段,具有明确的法治精神,要求公民遵守法律,依法行事。深入研究宪法民法,我对法律的约束和法治精神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深信只有遵守法律,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最后,学习宪法民法让我明白了法律的公信力和社会效应。法律具有公信力,它体现了国家的公正和权威,是全社会共同信仰和遵守的底线。同时,法律对于社会的效应也非常重要,它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学习宪法民法,我越加感受到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力,只有依法治理,社会才能进步和发展。
学习宪法民法的过程中,我对宪法民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法律的价值和作用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宪法民法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法律的公正和人性化、法治精神和公信力,都是我在学习宪法民法中所感受到的重要价值。希望通过更深入的学习,我能够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做到守法守纪,维护自身权益,并为社会的进步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民法心德体会篇五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天对于民典法中的相邻关系谈谈自己的看法。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中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国有句谚语,远亲不如近邻。在日常生活中,邻居可能是除了家人以外,我们接触最多的人了。与邻里间的关系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要保持邻里关系的和谐,大家住在一起就是缘分,要互相理解包容。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每家都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有时候你只是伸出了你的双手,说了一句暖心的话,但对于处在困难时期的邻居来说往往是巨大的帮助。
俗话说:“邻里好,赛金宝”。邻里关系处得好,就可以互为助手、互为依靠,对各家的生活、学习、工作都有益处;反之,邻里关系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街坊邻里的安定,而且还会败坏社会风气。邻里出现矛盾,要主动相让。让,不等于无能、不等于低人一等,而是体现一种宽容的胸怀、大度的风格、高尚的情操。邻里之争进一步则“狭路相逢”,退一步则“海阔天空”。邻里遇到一些矛盾纠纷时,双方都要礼让、谦让,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同时,要严以律己,主动承担责任,多作自我批评。只有这样,邻里方能和睦相处。
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谚语“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家有难邻里帮。”正确处理邻里关系,才能阖家幸福、社会安定。
民法心德体会篇六
教师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业,既是教育工作者又是社会工作者。在教育过程中,教师需要遵守法律法规,注重课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维护师生关系的和谐,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教师,了解一些民法常识和相关规定是必不可少的。今天,我就要和大家谈谈我对教师民法心得的体会。
第二段:教师该如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学活动涉及到学生的合法权益,教师必须非常重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民法有关规定,保护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不能侵犯学生的权益,不能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同时,教师必须做好学生信息的保管工作,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教师还应当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学生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让学生拥有更加健康和安全的成长环境。
第三段:教师应如何在合法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需要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教师作为教育主体拥有一定的权利,如课程设计、教学计划、考试规则等。但是,这些权利必须在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和体制内行使,不能超出范围。教师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原则,不能因个人情感或其他不当因素影响自己行事。教师行使权利必须透明公开,让学生和家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四段:教师应当如何维护好教育教学领域的纪律
教师作为社会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民法规定,维护教育教学领域的纪律。教师不能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如教唆学生参与非法活动、赌博等。教师应当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教师应当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教育教学环境,不歧视、不打压任何学生。教育教学领域要形成一个正能量的环境,让学生积极向上,健康成长。
第五段:结尾
教师是社会公益行业的重要人员,需要我们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是否符合民法规定,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推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民法心德体会篇七
第一段:引言
民法是一个涵盖面广泛、具有复杂性的法律领域,作为一名教师,我在教授民法课程并研究这一领域的过程中,深深地体悟到了其重要性与实践意义。在我的教学实践与学术研究中,我发现民法的实践其实在我们周围不断地发生着,同时,也为我们为人处世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指引和思考方向。
第二段:民法与个人
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民法对于个人的日常生活具有绝对的实用价值。我们无时无刻地处于接受和实施民法规定的过程中。例如,我们通常将提供服务、购买商品、签署合同等行为视为理所当然的日常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其实都与民法息息相关。民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和约束性规定,而我们也应该主动了解这些规定,这有助于避免各种“陷阱”,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第三段:民法与社会
民法不仅影响着个人层面的生活,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基本秩序与稳定。公共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问题都有其与民法的关联。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民法、尊重他人权益,那么社会将会更加和谐、稳定。同时,在这个社会,我们也需要发挥团队合作的精神,尤其是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真正理解合同的内容,明确个人权利与义务,以此达到共同利益的目标。
第四段:民法与另外法律体系的联系
民法和其他法律领域是相互关联、互通的。在我实际的教学之中,我通过学生质疑和阐述,发现他们常常会把民法与其它法律领域联系起来进行学习,例如,劳动法、商业法、知识产权法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们通过对民法的学习,不断深入地了解其它法律领域,更好地掌握其它法律领域的知识。
第五段:结语
在总结自己对民法的探索过程时,我个人感觉民法是一个自然、生动的课程,它不仅让我们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同时也注重培养感性思维的能力。在教学和研究民法过程中,我们需要真正明白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与作用,并通过在日常活动中的注意和理解,充分发挥其实践价值。因此,我们应该在尊重和遵守民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它、弘扬它,为社会的繁荣和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