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项目预算绩效报告篇一
项目(政策)名称:同德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政策)概况:
(一)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农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二)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专业人员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农村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又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申请资金总额:66.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3.76万元
1.总绩效目标
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产出数量指标
法律顾问人数23名。
3.产出质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等。
4.产出进度指标
更好地去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66.4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农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二)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通过同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符合响应国家政策。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四)筹资合规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该项目经过,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为加强和改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项目自评得分90分,建议立项实施。
项目预算绩效报告篇二
我局部门整体年初预算安排1413.86万元,半年计划执行资金706.93万元,1-6月执行675.14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7.75%。2022年初共申报批复7个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323.60万元,1-6月执行共计288.3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12.41%。
(一)2022年1-6月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
截至2022年6月30日,通过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完成2个万人千吨、1个千人百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省控空气监测站、水质监测站有效运行,对全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实时监测,保证空气站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连续,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有效杜绝人为干预干扰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建设覆盖全县的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并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加强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守护“昌南蓝”;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年12月19日256号)文件申请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用于定期对塘南镇田万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塘南镇联合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冈上镇长湖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泾口乡西浒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武阳镇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幽兰镇青塘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中支南新乡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等10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力依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项目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水质监测产生的相关费用暂未达到支付要求,影响跟踪期资金执行;在工作开展方面,依据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要求实施开展,已按计划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1-2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共提交5份水质监测报告,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为生态考核提供参考,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解决环保工作经费等事宜调度会议纪要》(2020年12月23日第148次)文件申请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预算资金68.6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挥调度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34.3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50%,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租赁2台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巡查,以50km为一个巡查单元,飞行小组均按规划顺序巡检,对南昌县蒋巷镇、南新乡、岗上镇等17个乡镇(管理处)每月开展6次巡查工作,数据处理内业组及时对巡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过火面积,迅速确定着火点地块,对着火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根据巡查结果及分析数据出具巡查报告。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18年2月25日3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12月21日第258号县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购置便携式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黑烟抓拍摄系统等工作,有效改善南昌县水域、空气以及生态环境,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254.0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84.69%,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委托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编制《南湖村水域底泥磷污染调查与清淤方案》,科学指导南湖村水域清淤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和控制内源污染,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南湖村断面总磷达标;完成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为环境管理作出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基础、科学的重要依据;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有效保障水质监测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成颗粒物激光雷达、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购置、安装工作,并对购置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为污染减排及监控提供数据支撑,预警预报1次空气污染;抓拍系统实时在线,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共排查63辆进入市区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xx年10月25日第110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预算资金816万元,用于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切实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压实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监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工作开展产生的经费票据,相关科室人员暂未报账。在工作开展方面,已购置一套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对68个点位开展焚烧监测工作,68个监控点覆盖全县20个乡镇、管理处、街道办,实现实时区域环境监控、焚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录像回放等功能,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对露天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调查取证;安排专人实时监控视频画面,发现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借助高空瞭望高倍数、全范围、无死角、无盲点、全监控的科技优势,大幅度提升了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焚烧的监控监管能力,降低大气污染浓度。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0月25日第110号)文件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进行改造、安装,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暂未开展建设工作。在工作开展方面,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后续将开展招投标工作。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县2020年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67号)文件申请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对全县淘汰燃煤锅炉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天然气锅炉,定期对全县及开发区淘汰燃煤锅炉进行督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审核验收材料,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等,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目前处于项目资金申请审批阶段,暂未下拨补助资金。在工作方面,完成25台锅炉改造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洪环发〔2019〕373号)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锅炉改造的企业申请奖补资金,2020年锅炉补助资金名单已上报市局,目前处于资料审批阶段,尚未下发审批文件。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申请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荒废等问题,规范运维,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确实发挥治污实效,确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计划于11月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暂未开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1.部门整体
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工作基本达到既定进度要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在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将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后续将继续推进万人千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及时掌握水质现状,促进水质提升;计划在11月份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目前完成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后期将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公众用水安全;及时掌握水质现状,并对水质变化进行评估,年底确定能提升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后续将积极收集项目成果资料,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成效。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已全面完成当期任务,巡查数据误差率、每月开展巡查次数均达到预期目标,我局将持续推进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等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后期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等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开展,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技术委托服务,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开展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大对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及时预警预报空气污染事件,提升区域大气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当期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局将持续开展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工作,安排工作技术人员定期提供火情报表,对相关问题持续跟踪处理反馈,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复;同时,外勤人员对出现无法认定责任区域、定位不准的火情进行现场勘察,跟踪每一起火点处置情况,提供每日、每月火情报表;鉴于目前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目前处于采购意向公示阶段,计划于8月份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积极推进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25台燃煤锅炉改造,定期对淘汰锅炉进行督查,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计划对6家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行资金补助,目前处于资金审批阶段,审批通过后按照市局审批文件及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计划于11月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1.资金执行率未达到预期
我局存在部分工作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2022年1-6月部门整体资金未达到计划执行目标值、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如:水质监测费用、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等工作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主要由于相关工作承接单位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工作成果资料,导致相关费用未支付,影响部门整体资金执行效率。
1.强化资金监控管理,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我局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收集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提高工作进度与资金的匹配程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无
项目预算绩效报告篇三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急剧攀升,省厅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已远远不能保障我市建设用地实际需要。为保障建设用地,每年都要向省政府、省厅多次反复汇报协调争取调剂追加计划指标支持。
1.前期准备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接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后,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该项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局财务科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搜集、统计、整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并对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预算批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万元正。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已按预算进度要求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完毕,年末无结转结余。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单位财务制度等规定,合法、合规管理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良好,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及协调工作,保障了全市更多项目落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良好,通过争取项目,实现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绩效目标已全面完成。
绩效自评为优。
及时、全面公开预算绩效信息。
加强绩效管理的专业知识培训。
无
项目预算绩效报告篇四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18]2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概况
1、项目概况
为解决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经费不足,鼓励本单位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根据2006年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会议纪要([2006]40号)内容:“关于兑现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问题,同意按照有关会议纪要精神予以兑现”。湘西自治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本单位一定资金的项目前期经费。故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为延续项目。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我州的民生事业,实现在推进人社工作中提升工作水平、在服务民生中增进民生福祉、在盘活人力资源中推进人才强州、在转变作风中提高队伍素质的工作目标,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
(二)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本单位通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共向上级争取到各项政策资金23.75亿元,与2016年同比增长12%。争取的各项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列表如下: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州财预[20xx]5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的20xx年度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前期经费100万元,款项已分别以州财社集〔20xx〕0056号文件拨入32万元、州财社集〔20xx〕0058号文件拨入3万元、州财社集〔20xx〕0342号文件拨入2万元、州财社集〔20xx〕0390号文件拨入16万元、州财社集〔20xx〕0436号文件拨入17万元、州财社集〔20xx〕0658号文件拨入20万元、州财社集〔20xx〕0810号文件拨入10万元。款项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局纳入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
3、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单位20xx年项目前期经费实际支出91.90万元,具体为:办公费6.02万元;印刷费8.79万元、邮电费1.66万元、物业管理费7.99万元、差旅费8.02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7.81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劳务费2.86万元、福利费6.71万元、车船燃料费1.06万元、维修费2.09万元、其他33.17万元。
4、项目管理情况
本单位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对专项资金的财务进行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项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绩效目的。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06〕40号;
6、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本单位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情况,也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该方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在评价过程中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自评小组: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18]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本单位20xx年度向上争取各项项目资金23.75亿元,确保了我州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的兑现落实,为稳定增长、保障民生、推动扶贫、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xx年度我州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一是就业创业任务超额完成。全州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7万人,完成任务的115.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2.56万人,完成任务的102.2%;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6万人,完成任务的105.2%;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530人,完成年任务的117.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3万人,完成任务的106.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84亿元、完成123.3%,带动城乡就业1.5万人、完成150.4%。二是社保扩面征缴提前到位。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0.02亿元、完成132.7%,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全部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74万人、完成140.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7871.7万元、完成115.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亿元、完成100%;工伤保险参保21.4万人、完成100.9%,征缴基金7634.4万元、完成200.9%;生育保险征缴基金3218万元,完成146.3%;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5.7万人、完成101.6%,征缴基金2287万元、完成114.3%;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个人缴费3.83亿元。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持卡169.2万人、完成102%。三是民生实事项目全部落实。省分我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10个指标、13项具体任务全部推进到位,其中提前或超额完成的有12项。
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5分(见附件: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可借鉴的目标体系,故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且申报的绩效目标未与所需成本衔接。
(二)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并与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项目预算绩效报告篇五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吉财绩〔2013〕114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农村产业化进程,衔接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会计账簿等。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吉财绩【2021】66号文件《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一)资金使用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款项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项目工作经费,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部门测算项目前期,项目工作所需经费,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财政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1.聚焦产业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组织大型开竣工活动5次,集中开工项目19个,竣工投产项目28个,形成了投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共实施州重点项目4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投资6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共实施州重点产业项目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投资2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2%,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完成了2020年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共推送项目34个,其中21个项目成功纳入财政、发改专项债券系统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4.1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3.27亿元,已获专项债券资金4.23亿元,抗疫特别债0.93亿元。加大资金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吉首市争资上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23个争资上项主要部门核定了考核金额,明确了奖惩范围及要求,调动了各部门争资上项工作积极性。全年预计上争资金9.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吉首市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全年完成计划资金投入1.3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到户资金1亿元,超过2019年的投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剩余的199户431人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制定《吉首市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降低支出、平台整合转型等方式,隐性债务余额明显减少,未新增隐性债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长期位列全省全列,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根据《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其中:投入19分,过程24分,产出15分,效果38分。具体见附件: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有关问题
1.存在延迟报账现象,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需要支持的项目多,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吉首市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建设项目上相对不足,每年需要启动一批项目,要加快项目落地需要投入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建议
1.建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便于单位正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为吉首市近期作中长期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国家、省项目资金注入,为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