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市义务教学篇一
一、本次专项审核的范围、审核期间,双方的'相应责任
二、主要会计政策
1、对被审核单位是否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相关会计制度进行描述。
2、对被审核单位是否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等进行描述。
三、单位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披露和说明资产负债表金额较大项目有关内容;
2、往来款项余额较大的披露明细情况;
3、本年度接受和使用捐赠金额情况;
4、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费缴纳情况;
7、单位是否经过验资以及出具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二)业务活动表项目
1、披露和说明业务活动表金额较大项目有关内容;
2、单位有无违反规定取得收入;
3、有无不合理支出。
四、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对民办学校要求特殊披露事项
1、学校有无挪用办学经费现象;有无侵占、私分、挪用本单位资产情况。
2、学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是否进行收费备案(发改委)并公示。
3、不要求取得回报的学校是否按照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要求取得回报的学校是否按照不低于年度净收益)的25%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学校筹措办学资金的渠道是否合法。
4、如果有国有资产、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以及学校接受捐赠财产等情况、应披露学校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核事项说明
北京市义务教学篇二
0104108013蒲方扬
税务1080班
企事业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工作,是提高日常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完善,现阶段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工作的条件已经成熟。
在对此课题的调研过程中,我对两家单位做了较细致的调查: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长春支行(单位人数:9人)和水务局(单位人数:118人)。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的一家基层支行。据了解,整个工行的办公自动化系统都是严格统一的。中国工商银行目前拥有工商企业 账户810 万个,居民储蓄账户4.2亿户,全年结算业务量占全国金融系统50%以上,资产总额达到36,296多亿元人民币,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所颁布的“水法及管理条例”,对本区水资源、水域、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利用、保护与管理,包括防汛抗旱、给排水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科研开发推广,农田水利建设等项工作。
一. 为了了解各单位对电子政务人才的需求,也为就业汲取更多的有用信息,我针对从事办公自动化相关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该水务局主要从事办公自动化的职工学历情况:100%本科学历,而银行则90%为大专学历,10%是本科学历;所录用办公自动化类专业毕业生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技术和其他方面能力都比较强。在调查中,我发现企事业单位对电子政务专业的了解并不很清楚,不知道电子政务专业学生的在工作中的优势和劣势。对学生素质要求两家单位也有所不同:机关更看重写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工行则认为专业知识及相关技术基础理论水平和计算机软硬件设计能力更重要。因此,我们应该现在给自己确定一个今后的就业方向,做到有的放矢。
水务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信息采集、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数据库以及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实现了以防汛抗旱及水资源指挥调度系统为核心,以防汛视频会议系统、水库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短信平台、办公自动化系统、无线数据采集系统、综合业务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为辅助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
传统的办公方式极大地束缚了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埋没了人的智慧和潜能,使人们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手工处理那些繁杂、重复的工作,手工处理的延 时和差错,正是现代化管理中应该去除的弊端。用先进的、现代化的工具代替手工作业,无疑是生产力发展的方向。oa对传统办公方式的变革,正是适应了人们的 普遍需求,也顺应了技术发展的潮流,自然成为业界追求的目标。
办公自动化工作面临的困难 发现问题和正视困难,是解决问题首要的前提。根据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在各单位中全面落实办公自动化工作,最主要的问题和困难在以下几方面:
(一)部分领导重视不够。领导重视与否,历来是落实各项工作的关键因素。
(二)应用技能不熟练。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投入,重在掌握和使用相关的设备,以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但目前不少干部,对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和熟练程度都很低。
(三)对高科技认识不足。办公自动化工作的发展,离不开高科技产品的投入和引进,但对这些高科技产品的性价比,目前大部分单位都认识不清。一方面想发展办公自动化建设,一方面又舍不得投入。由此,就必然地导致了期望和投入的不成比例,导致了实际效果的不理想,也使得不少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左右为难。
企事业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工作,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要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还有很多的问题和困难需 要解决;而要做好这项工作,更需要各级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和支持相关的事业。
北京市义务教学篇三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得到了逐
步的提高,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扶贫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取得明
显成效,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据调查了解,由于种种原因,残疾
人的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保障覆盖面还较小,保障水平还很低,残疾人的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
一、主要问题
(一)生活水平偏低,与健全人的生活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大部分农村残疾
人由于受自身条件和家族环境的制约,靠自身能力根本没有摆脱贫困的希望,农
村残疾人的收入水平远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特别是家庭中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
口的比例越大,患病医疗的比例越高,对家庭的经济影响越严重,脱贫致富的能
力就越弱,而现行的保障制度并没有体现到这一特殊群体的特殊照顾。由于自身
条件能力所限,残疾人生存状况令人堪忧。
(二)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全面。自取消农业税后,农村残疾人没有享
受到特殊的优惠待遇,逐渐拉大了与健全人的生活差距。一方面由于残疾人生理
和心理上的缺陷,他们的劳动能力和创收能力受到局限,不能象健全人那样通过
劳动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村残疾人原来享受的“三提五统”减免,以及农村基层组织用于扶助残疾人的集体公益积累资金的救济,使其获得的原有的一些扶持性保障随之消失,因而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对农村残疾人来说没有更多的体现。
(三)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农村贫困残疾人除了享受到各级政府的临时
性补助、救济之外,生活来源完全靠低保;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全
靠低保维持生活,而且保障标准偏低。一户多残的家庭也只能保一人。没有对残
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的群体实行分类施保,也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特殊生存需求,实行与健全人同样的收入计算和补助标准。
残疾人文化素质普通偏低。一方面受家庭环境的影响,致使大部分残疾人没有经济能力上学;另一方面受自身残疾的影响和社会的歧视,而导致残疾人上高等学校困难。
(四)残疾人就业困难,就业渠道狭窄。市场失业人员较多,加上农村转移劳动力增多,残疾人就业无疑更加困难。
二、对策建议
1.、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一是政府应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并逐年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依法足额实行财政代扣,代税代征;二是政府应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我镇及我村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镇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四是加大对残疾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逐步消除城乡社会存在歧视残疾人的现象。
2、要适当扩大残疾人的生活标准和社会保障范围。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性,采取“提标”、“扩面”等措施,使广大残疾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的政策,得到更多的实惠。对于一户多残的家庭,以及重度残疾、生活无法自理的残疾人,特别是没有监护人或家庭生活困难的,要给予救助或重点保障。对符合低保的农村残疾人应保尽保;对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应按上级文件规定,给予重残补助;对无法定抚养人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政府应实行集中供养,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减轻家庭精神和经济压力,最大限度控制其对社会的不良影响。重视解决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纳入安居工程,对无力自筹的实行政府包建。
3、要尽快制定下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政策。一是规定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是政府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各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三是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该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如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单独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是政府要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该按照规定给予救助。五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应该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4、要加大对残疾人的扶贫援助力度。一是促进就业。要扎实开展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鼓励兴办福利企业,帮助残疾人集中就业。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管,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减免税、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扶持政策,积极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二是保障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扶残助学活动,建立完善的扶贫助学制度,减免贫困残疾人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和特教学校学生课本费和住宿费用,补贴生活费,解决好贫困残疾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完成学业。三是援助医疗。鼓励和指导残疾人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对困难家庭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的出资部分由政府承担,降低残疾人住院医疗的起付线,提高报销标准,将残疾人的康复项目纳入医疗报销范围;建立对患大病重病贫困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制度,确保贫困残疾人得到医疗救助。
5、要实行康复医疗救助制度。实施特殊的单列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福利院、敬老院、专门残疾人托养机构以及其他福利机构,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逐步实施集中托养。对日常饮食起居需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实施机构托养,保障标准中总体上不低于“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保障水平,并根据其特殊需求,增加必要的护理费用。
北京市义务教学篇四
优化整合区域卫生资源 大力提升卫生事业水平
---赴河北保定市、北京市朝阳区学习考察报告
为学习借鉴外地整合和优化区域卫生资源的经验,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发展,3月2日至3日由副区长郭景平、大港油田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石桂臣带队,区政府办、研究室、卫生局、大港医院、油田医院一行11人,赴河北省保定市、北京市朝阳区学习考察,先后考察了保定市人民医院、保定市第三医院、北京市朝阳医院和垂杨柳医院。虽然考察时间短暂,但是由于考察内容明确,安排周密,考察人员结合我区医疗资源现状去思考和研讨,收获很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初步实现集约化经营的保定市医疗集团。保定市医疗集团是以保定市第三医院为主体,2001年1月7日经市体改委批准、由25家医院组成的具有完整框架、组织结构的多元化医疗集团。第三医院占地面积214.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总资产1.5亿元。现在集团拥有职工3978人,硕士生导师4人,主任医师42人,副主任医师210人,中级职称86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5人,学科带头人92人,其中医务人员2700人,保定名医17人;总资产2.8亿元,开放床位3160张,年门诊量153万人次,年收住院5.5万人次,手术1.6万人次,是保定市卫生系统阵容较大、实力较强、功能较全的多元化医疗集团。
向国际化品牌医院迈进的北京朝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地处首都商务中心西区北侧,是一家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2003年实现业务收入近7亿元。医院现设病床1030张,年门急诊量120余万人次,有临床、医技科室49个,职工2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00余人。该院以呼吸、心脏、泌尿、高压氧、职业病、器官移植、实验医学、急诊医学等学科特色和呼吸衰竭救治、肺血栓栓塞症的诊治、心脏病介入治疗、脏器移植、中毒救治、试管婴儿、急诊医学、危重症医学等众多特色医疗项目为重点。“北京市呼吸病研究所”、“北京市高压氧治疗研究中心”、“北京市器官移植中心”、“北京市职业病与中毒医学中心”、“世界卫生组织烟草与健康合作中心”设于该院,同时是“首都医科大学心血管疾病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泌尿外科研究所”、“北京市临床检验中心”、“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分会”、中华医学会外科分会大肠肛门外科专业学组、疝与腹壁外科专业学所在地。承担着首都医科大学及北京市护士学校临床教学任务,是临床医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和博士后流动站。承担百余项国家、部、市级科研项目,获得科研成果300余项,医学论文发表居国家医疗机构先进行列。医院把"博爱诚信"作为立院之本,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以先进精益的科学技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的医护团队,为广大患者提供人文优质、可靠诚信的医疗服务并向国际化品牌医院的目标迈进。
二、 主要做法
(一)实行集团化经营战略。保定第三医院和朝阳医院从发挥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出发,注重提高集团医院的整体水平,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减少重复购置,降低成本,形成了集团框架和以合作形式共同构建的医疗联合体。保定市医疗集团抓住集团核心医院这一关键,不断增强驾驭能力,在特色门诊建设上成为保定市之首,在占领医疗市场方面收到明显成效。按照医疗集团章程,确定了集团的性质、宗旨、范围、规划、机构及权利和义务,然后按照独立法人、行政隶属关系、所有制性质、财务核算形式、收费标准、资金所属关系、人事归属不变的原则,在互惠互利、自愿结合的基础上,进行集团组合。组建后的保定市医疗集团由25家医院组成,目前发展到35家成员单位,其中核心层一个,即保定市第三医院;以管理权关系为纽带的紧密层两个,即保定市急救中心、保定市中医院;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紧密层两个,即保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保定市民族医院;以契约法律关系为纽带的松散层30个。朝阳医院集团于2000年组建,核心医院为朝阳医院,北京朝阳医院集团第二医院、中医医院、八里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里屯街道社区卫生中心、团结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里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左家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朝阳急救分中心为松散层单位,由于没有产权关系,尽管朝阳医院有很强的技术影响力,但目前集团化运营框架已基本名存实亡。
(二)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考察中我们认为保定医疗集团运作比较成功,他们通过核心医院与各成员医院签订协议,建立了专家人才技术、科研教学和医疗设备共享机制。一是人才技术共享。核心医院按协议组织集团内外专家,每月到两个成员单位进行会诊、查房、手术、带教;在成员医院急需的情况下,核心医院做到随叫随到,及时为成员单位排忧解难。去年以来,核心医院为成员单位巡诊46次,解决疑难病症35例,门诊2500人次,手术166人次,收转诊住院病人286人次;并派技术人员,免费为成员单位维修设备。二科研教学共享。集团核心医院多次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科研、教学活动,并组织到北京协和医院学习,听国家级专家教授对目前出现的疑难重症治疗报告。集团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增加对医疗纠纷的防范能力。多次承担代培任务,学习行政管理、业务管理知识,大大提高了科研教学水平。三是医疗设备共享。卫生资源得到充分使用,减少了重复购置,降低了医疗成本,减轻了患者负担,促进了社会稳定。集团核心医院的x-刀、螺旋ct等大型设备,集团成员单位开单来使用的数百次之多,促进两个效益得到同步提高。通过发挥核心医院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了中小成员单位的发展,尤其是厂矿和乡镇医院,其形象、业务、精神面貌都得到了很好的改善。
(三)在抢占医疗市场上下功夫。保定市医疗集团强烈的市场意识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在地域上的广泛分布,按照市场化和集团化经营目标,强化集团成员的互补性,努力通过集团知名度,提高各成员单位在群众中的声誉,借此扩大服务群体,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朝阳医院抓住品牌建设这一关键,提出“一二三”发展战略,即确定国际化发展方向,在硬件建设和顶尖技术上力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采取开放式办院,积极构建一套适应于国际化的经营机制和管理机制;抓住两条主线,一切工作紧紧围绕学术学科和强化经营管理来展开,处理好学术学科为实现两个效益服务,增加效益支持和促进学术学科发展的关系,努力在实现双蠃或多嬴上下功夫;抓住三个市场不放松,努力拓展社会保障市场、商业医疗保险市场和专科专病市场,创造了主营业务收入数亿元的经营业绩。同时医疗服务对内辐射朝阳区各街道办事处、东风乡所属的行政辖区外,对外逐渐面向全市、全国和国外。通过市场辐射,促进了区域内卫生资源的有效组织,并实现了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络的有机结合。
三、 几点建议
我们此次学习考察收获很大,一方面感受到这些医疗单位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所做的大量探索性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也从这些单位坦诚的介绍中看到由于集团化经营在产权、经济利益等方面不清晰或者不完全到位,对集团化经营带来一定的制约和影响。对此,我们应当充分借鉴他们成功的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明确整合区域卫生资源的思路,以引入市场机制、争取多元投入,实行强强联合为手段,加快医疗资源整合步伐,构建与市场相适应的新的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区域医疗资源的共享化、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服务的人文化、医疗消费的低廉化目标,确保我区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搞好调研,认真编制区域卫生资源整合规划。抓住国家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的有利时机,科学做好区域卫生规划,为优化配置区域卫生资源提供依据。一是摸清底数。调查摸底要涵盖全区所有的卫生资源,既包括重点医院、厂矿医院,也包括各镇街、各村的卫生所、个体行医点。对于厂办医疗机构,要认真核实年度经营收入、人员结构、经费拨付及使用情况,为区委、区政府整合卫生资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二是立足区情实际。遵循国家和我市要求,立足我区石化基地建设的实际,在区域卫生规划中,以技术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为原则,充分利用卫生资源,努力提高服务效率,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卫生需要。三是明确规划目标。在统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到经济发展、特别是“六大经济板块”建设、现代城市发展对卫生资源的需求,控制卫生资源总量,优化增量,调整存量,提高质量,促进我区国民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通过健全组织领导,借鉴上海、广东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尽快拿出一套符合我区实际的卫生资源优化和配置方案。
(二)创造条件,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集团化整合框架。本次外出学习,给我们一个突出的感觉就是这些地方在组建集团时,还没有形成具有产权关系的集团,只是以市场划分或者技术合作、支持下的联合。没有产权关系,必然导致在整体运作上,考虑眼前多、思考长远少,特别是在利益上不能形成相互促进机制,人、财、物过度松散,整体合力难以形成。所以在谋划集团化运作时,要创造条件,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经营性集团,在保证满足政府基本公共卫生要求的同时,为医疗机构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创造条件。在具体操作上,对核心医院可以采取多元投资的方式,增强其经济实力,特别是强化对外投资功能,尽可能多地收购和整合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形成全资或控股单位,掌握调度卫生资源的权利。同时,根据发展需要,按照集团化运作模式,吸纳一定数量具有协作关系的半紧密层和松散层单位。只有这样,集团治理结构才会合理,整合目标才能实现。
(三)突出特色,在优化新型医疗技术结构上下功夫。现代医学的发展,医院的专科分科越来越细,谁能突出特色,掌握新的专科技术,谁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我区医院不乏方方面面的优秀人才和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医务工作者,要把握现代医学的发展方向,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专科。这就要求一些较大规模的医院,必须构建新型的医疗技术结构,在高度专业化的基础上趋向整体化,在实行多种综合的基础上突出特色。应注重加强横向联合,建立各种诊治中心,如在大港医院建立癌症治疗中心、糖尿病治疗中心,在大港油田医院建立心血管疾病治疗中心,器官移植中心等。只有把特色专科建设好,才能在地区甚至在国内外形成病人流,创出自己的牌子,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才能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四)重视人才,培养-支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专业队伍。医院的发展取决于高质量的医疗水平,而高质量的医疗水平关键在人才。在知识结构上要求医务人员不仅要掌握现代医学技术,而且要具备现代科学技术。因此,要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注重医护人员的基本功训练与专业训练,一般培养与重点培养,当前需要与长远需要相结合。培养一支具备开拓型、智力型的专业队伍。由于人才队伍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瞄准高新技术利用人才。高度重视横向联合,特别是充分发挥京津地区名医众多的优势,加快与国家级医院高新技术接轨步伐,带动本区医疗技术提高到一个新档次;拟定国家级专家教授会诊带教计划,聘请一定数量的名医来我区进行技术指导,通过传帮带提高我区医务骨干的技术水平。二是招贤纳士吸引人才。保定市第三医院和北京垂杨柳医院除了为人才搭建一个优越的生活平台外,更注重为这些事业性强、工作热情高的有识之士,创造一个展示才华、施展才干的事业平台。我们可以高薪聘请一些在某个领域具有突出作为的专家,也可以聘请一些退休的专家充实到业务科室,以发挥余热,传授技术,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三是眼睛向内培养人才。加快对医院内部业务骨干的培养和锻炼,是医院发展的迫切需要。要利用专家会诊的机会,对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加大培训力度。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把更多的业务尖子送出去进修深造,特别是加大与大专院校挂钩,尽快提升医务工作者的技术水平。
(五)多元投入,努力提高医疗设备水平。医疗设备是医院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也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医学科学的发展和临床水平的提高是离不开仪器设备。要利用整合区域卫生资源的机会,除政府的投入外,要广开投入渠道,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外资和民间资本,改善医疗设备结构,实现医疗设备的精密化、细微化、高效化和无创伤化,使先进设备与高标准的医院建筑浑然一体,相得益彰。同时利用先进设备,加强医院的标准化管理,强化医院质量评估和医院规章制度、技术质量标准。严格按标准程序办事,强调医院整体功能,达到医院的整体功能与系统层次的优化组合,以提高工作效率与效能,在医院建立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处理各种信息,保持医院内外环境信息的畅通。
(六)改善环境,努力做到医院环境艺术化和园林化。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场所,环境建设不能忽视。虽然我们两天的学习考察主要集中在整合卫生资源上,但所去的每一所医院无不在拓展发展空间,美化医院环境加大投入、大力进行改造建设。这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整合卫生资源,环境资源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考察中我们发现,这些现代医院对内外环境的要求是医院园林化,病房家庭化。为此,我们在医院建筑设施上应在心理、社会和环境等因素,为病人疾病的转归、治疗和养病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体现一种人文关怀,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医院高层次的管理水平和长远的目标追求。
北京市义务教学篇五
生产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之一。我国的生产安全形势严峻,生产安全管理面临着挑战。下文是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因抢险施救不当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事故等级分级负责。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授权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四条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派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支持、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以及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向事故发生地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七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引发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第八条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清理事故现场,应当征得事故调查组的同意。
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完成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工作。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九条 事故调查按照下列规定分级负责:
(一)特别重大事故按照《条例》的规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般事故中,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由事故发生单位或者其上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其中,建设施工事故由建设工程总包单位或者其确定的单位组织调查。
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直接组织调查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调查的一般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条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依法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的,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与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调查组成员应当相对固定。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依照所在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依法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技术支持,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完成事故调查组指派的工作。
第十三条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保障其派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通信和技术设备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事故调查组的日常工作,并为事故调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四条 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调查的事故,应当有本单位安全生产、人力资源、技术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参加,调查工作应当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规定时限内,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行政许可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证明;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
(五)与事故相关的设备、工艺资料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七)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的说明;
(八)事故现场示意图;
(九)有关责任人员上一年年收入情况;
(十)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前款第(一)项和第(九)项规定的材料内容,需要有关部门予以确认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或者对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或者评估。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或者评估。技术鉴定和评估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参与技术鉴定和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与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按照《条例》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报请批复。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责任者处理建议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事故调查组组长确定,并将不同意见的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作出说明。
第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中应当客观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
事故调查组成员对外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应当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由事故调查组组织发布。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有关机关应当认真落实人民政府的批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在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批复的情况通知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严肃处理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在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落实人民政府批复的情况报告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调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上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一般事故,应当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在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对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和破坏事故现场,导致事故原因和责任无法查明的,认定为该单位的责任事故。
第二十三条 按照《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罚的,罚款数额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本数)以上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人民政府的批复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不落实人民政府批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他事故,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按照本办法规定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2、“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4、“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6、“三个同步”原则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