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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篇一
xxxx年5月4日三届市委第108次常委会议提出市委党校“争创全省州市最好党校”的目标,要求xxxx年年底前完成新校址改造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xxxx年初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xxxx年7月1日前搬入新校址办学。市委党校搬迁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保山市委党校搬迁项目占地131.6亩(87668.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735.55平方米,其新建筑面积19352.05平方米,修缮改造面积26383.5平方米,项目建设主体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员会党校,实施主体为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4534.58万元。建设规模为能容纳1200人同时在校教学培训、500人同时在校食宿。xxxx年12月28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xxxx年9月下旬,利用原有建筑物改造建设部分基本完工,具备办学基本条件,市委党校正式搬迁到新校址办学。同时继续推进迁建项目新建部分建设工作。实施保山市委党校整体异地搬迁建设项目,是市委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使保山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办学条件落后的状况得到彻底改变,一举成为全省基础设施一流州市党校。
搬迁建设项目工程内容:搬迁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包含内容,工程承包范围:新建工程(其中:新建1#学员公寓3534.33㎡,新建2#学员公寓5923.19㎡,新建3#学员公寓5621.72㎡,新建拓展训练馆2490.27㎡,新建报告厅494.18㎡,新建厕所20.61㎡,新建公厕178.58㎡,新建公厕基础(后已拆除)176㎡,新建消防水泵房149.53㎡,新建配电室98.5㎡,新建休息室235.22㎡。)、弱电智能化工程及室外道路,修缮、拆除、装修、室外景观等。建设资金2.45亿元,xxxx年支付5000万元。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xx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xxxx〕95号)要求,精心组织,保证质量。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委党校财务科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围绕项目目标,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5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xxxx年度预算安排,xxxx年党校迁建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经5000万元,全部用于支付搬迁建设工程款xxxx年已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按项目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表完成了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预算资金按用途做到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资金;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搬迁建设项目工程已基本完成,建筑面积131.6亩。
时效指标:xxxx年完工,按时完工;项目预算进度执行率100%。均已完成。
成本指标:每项工作开展的各种经费支出不超预算安排,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该项目的建设使党校基础设施实现历史性跨越,进一步丰富培训形式,切实推动党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党的建设和发展,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有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其社会效益十分重大。
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办学环境和条件,扩大了办学空间,改善了校内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让学员和人民群众对我校建设满意。
xxxx年度如期完成了项目预算,基本达到了绩效目标。
xxxx年党校迁建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经费,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按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一)经验: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二是制定适合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规定与我校财务规定执行,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四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2.建议:市财政局继续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无。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篇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1】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73号),省级下达2021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 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21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21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篇三
(一)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1、立项目的:根据国家、省、州、县开展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要求预算,开展驻村脱贫攻坚和畜牧产业扶贫。
2、绩效目标:完成王家坪村、中岭村、新村20xx年度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支持发展畜牧生产脱贫,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二)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建财预〔20xx〕1号文件,下达县畜牧兽医局(服务中心)20xx年度畜牧扶贫经费10万元。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绩效自评工作,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和财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一是查对入帐凭证;二是查对支出是否符合项目支出要求;三是查对畜牧扶贫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通过绩效自评,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没有挤占挪用现象;畜牧扶贫工作达到了州县要求;畜牧扶贫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显著。项目管理规范,明确有专人负责;财务制度健全,设立专帐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项目绩效自评分数为99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按照建财农〔20xx〕1号文件及时办理了拨款手续,没有延滞拨款,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1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州县要求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全县畜牧扶贫工作实际,制订了畜牧扶贫工作计划,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拨付程序,公开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该资金管理规范,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一是大力开展了畜牧产业扶贫政策、养殖新技术专题讲座,累计组织养殖技术培训29余场次,培训产业扶贫企业及致富带头人共82人次,培训贫困户870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3个村结对帮扶。20xx年中岭村脱贫38户143人,易地搬迁23户95人,产业覆盖贫困户55户,覆盖率达100%;新村村脱贫49户161人,易地搬迁41户152人,产业覆盖贫困户78户,覆盖率达91.46%;王家坪村脱贫42户143人,易地搬迁17户59人,产业覆盖贫困户61户,覆盖率达90.2%。三个村有稳定的收入、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水、有生活用电,有教育、医疗、养老保障。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度3个村129户447人通过验收脱贫,比20xx年分别增长3.5倍和1.9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年度畜牧扶贫工作考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6%。
(一)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畜牧行业扶贫和驻村扶贫,做到脱贫不脱政策,继续抓好帮扶工作。
(二)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根据畜牧扶贫工作开展实际需要,建议增加驻村帮扶工作经费预算。
(三)拟公开情况。20xx年畜牧扶贫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拟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文件形式下发到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高绩效考评意识,促进该项工作落实,并在县政务网上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篇四
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于2016年4月开始运行,根据运行情况,每年需运行经费300万元,其中:8个乡镇收集点共200万元(25万元/个),无害化处理厂政策性补贴60万元,监督信息平台与执法监管30万元,重大疫病处置、收集点及处理厂协调费10万元。
20xx年度县财政实际安排运行资金295万元,由县财政局专户管理,按时间进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拨付到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工作进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账后实行专户管理和专户核算。20xx年实际使用支付资金295万元,其中:乡镇8个收集暂存点200万元,无害化处理厂补贴60万元,监管平台及执法等35万元。
该项目具体由我中心下属二级机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卫监所)负责组织实施,卫监所设有专门的监管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一年来,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运行状况良好,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被命名“岳阳模式”向全国推介。
1、社会效益
首先是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其次是有效防止了养殖场户乱抛乱弃病死畜禽,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再次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因传统掩埋方式对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受到了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普遍认为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2、经济效益
全年处理病死猪约4万头及150吨其他畜禽,工业油脂销售收入30.44万元、肉骨粉销售收入36.4万元,扣除燃料、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利息、管理费等开支费用,可获利润约45万元。
1、主要经验和做法:
(1)科学谋划无害化处理工作体系。按因地制宜原则建收集暂存点。坚持分区设点、合理布局,结合全县14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地域特点和养殖量实际,将全县划分为8个收集区域,分别建设8个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作为国有资产由各乡镇政府接管,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县畜牧水产中心与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实行统一管理。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无害化处理厂。以10年特许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由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投入1500多万元建设了日生产能力3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厂实行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2)积极构建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共赢机制。成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投入补偿机制,出台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完成病死畜禽收集工作。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则利用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完成病死畜禽的集中处理,拓展油脂产品市场,开展“肉骨粉——黑水虻(蝇蛆)养殖——幼虫养鸡(养鸽)”模式探索。县政府向湖南盛祥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对处理厂病死畜禽的处理环节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3)全面强化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开展无害化处理宣传。通过县电视台、局信息网宣讲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要求,出动宣传车辆进村入户,组织基层干部深入畜禽养殖场户张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公告》,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签订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承诺书。引生猪养殖保险联动。积极构建政府监管部门、保险部门、无害化处理企业、养殖户联动机制。参加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的养殖场(户)必须凭保险公司、暂存点收集(监督)人员、养殖户三方签字凭证才能办理保险理赔、补偿等手续,保险公司对于没有佩戴免疫耳标、没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一律不予赔付。推“接力式”痕迹化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监督工作责任,各收集点坚持在收集病死畜禽过程中,由收集人员向户主出具收集凭证。收集点向处理厂移交时,由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场监督,填写移交表。处理厂开机处理病死畜禽时,由县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厂清点数量,登记表册,确保帐实无误。建违法打击处理机制。设立违法处置病死畜禽举报电话7800800,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群众投诉。强化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坚决打击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对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从业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日常监管,强化处理厂和各个收集点常态化检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考核内容。
2、存在问题:
我县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过程中,既有一定可取的经验和不能忽视的教训,同时也遇到了相应的工作困难。
(1)生猪保险有短板,联动效果打折扣
建立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动机制,有利于减少养殖户和承保公司双方的损失,实现监管部门、养殖户、承保公司的“三赢”。但目前一是生猪保险未全面覆盖,对未纳入保险的这部分生猪,极有可能成为“风险点”。二是理赔标准偏低,目前育肥猪保险赔偿和能繁母猪保险赔均远低于实际养殖成本,不利于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养殖户积极参加生猪保险。三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暂未作为申请保险理赔的必备条件,“保险+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补贴政策存缺陷,执行操作有杂音
通过近几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来看,群众对此有异议。第一,对补偿机制有质疑。提出不应仅仅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出台补偿规定,对其他环节的病死生猪和散养生猪也应明确相关补助的看法。第二,对补偿种类有需求。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其他畜禽、水产品无害化处理没有相应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给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群众呼声较大。
(3)畜禽收集有困难,体系建设待加强
病死畜禽的收集好坏,决定着病死畜禽的统一集中处理。通过运行情况来看,目前病死畜禽收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分区域收集,收集中难免会出现少数大中型规模养殖户的生猪死后不能及时有效收集,造成腐败变质,对疫病防控带来影响。二是基层防疫人员人数较少,工作任务繁重,普遍都是身兼数职,加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造成了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收集工作明显有违初衷。
3、建议:
(1)加强合作,努力推进养殖业保险“全覆盖”
要重点完善生猪保险理赔和无害化处理监管的联动机制,鼓励支持养殖户参保生猪保险,坚持能繁母猪“应保尽保”和育肥猪“能保尽保”,提高生猪保险覆盖面。适当调高生猪保险金额,确保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的理赔金额同养殖户成本基本匹配,提升生猪保险的吸引力和正面导向作用。将市场手段同行政手段有机结合,在推进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的基础上,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申请保险理赔的必要条件,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同时,要开展家禽、水产养殖保险探索,坚持家禽、水产等其他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研究。
(2)开展协调,全方位支持无害化处理落地运行
要主动与国土、发改、规划、环保、电力等部门沟通交流,争取相关部门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支持。要依据环保部环办函(2014)789号精神,出台我省支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意见,对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不宜认定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报告书,只进行环评登记备案或者填写环评报告表。要与省发改委对接,明确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要与保险公司开展委托查勘方式的探讨,配备相应采录设备,认可无害化处理收集人员的查勘行为。
(3)出台政策,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要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现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缺陷。要对其他病死畜禽和水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定相应意见,给予适度补贴支持。要坚持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向,鼓励支持规模养殖场开展病死畜禽冷藏冷链设施建设。要与发改对接,重点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要与金融部门协调,鼓励银信单位支持病死畜禽处理企业进行资金信贷。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篇五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能。
省能源局是2018年广东省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是省发展改革委的部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三是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定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四是指导监督全省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应急保障工作;五是开展能源合作;六是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能源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加强能源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推进电力供给低碳绿色发展、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加强能源运行调节管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及相关产业发展、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珠三角煤炭消费量、持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及强化能源安全监管。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收入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20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支出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决算2.16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占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决算2.16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0%。
二、绩效自评情况(一)自评结论。
省能源局是2018年11月底新组建单位,全部预算拨款于2018年12月下达。2018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数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
2018年,省能源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委党组中心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保供应、调结构、控消费、提效率、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取得积极成效。
能源供应能力稳步提升。建成投产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
约896.4万千瓦,西电东送新增送电能力约500万千瓦,新增煤电装机容量约135万千瓦,新增核电约283万千瓦。清洁能源供应能力显著提升。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成效明显。今年全省煤炭消费约1.68亿吨,同比减少2%,其中珠三角地区全年煤炭消费同比减少8%,扭转去年珠三角煤炭消费不减反增的局面,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预计今年天然气消费量约236亿立方米,同比增加41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约达23.59%,同比提高一个百分点。
能源机制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制定促进天然气利用方案,降低我省天然气利用价格;高标准推进全省国vi车用燃油推广工作;率先启动电力现货市场模拟试运行;领先出台陆上、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办法。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自治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乌鲁木齐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工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篇六
(一)项目概况。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的维修保护、标识标牌提升。根据《关于明确2020年度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宣文旅办【2020】17号)要求,我市需完成2个乡镇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7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稳步推进我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阶段性目标:1、对我市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含文化设施、书籍、文化广场、文体设施等内容)维修保护、标识标牌提升。
2、完成西津街道、南山街道2个乡镇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河沥溪街道坞村社区等7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任务。
(一)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目的主要是使项目预算编报有据可循,项目收支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活动中,达到预期目标。绩效评价的对象是戏曲活动正常开展,助推戏曲传承发展。绩效评价的范围为财政拨款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费用共计23.4万元。
(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实事求是、尊重客观、力求精准”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8项、三级指标12项;评价方法主要是执行效果打分;评价标准主要为项目经济性分析、项目效率性分析及项目效益性分析。
(三)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历经评价主体、指标体系设计、评价方法、评价结论等过程。按年初预算,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支出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阵地提升、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含文化设施、书籍、文化广场、文体设施等)维修保护、标识标牌提升等内容管养等具体费用支出,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可执行、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细化了绩效评价项目的各项指标,做到科学量化、便于实施。评价启动前开展了整体指标的量化工作,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使整体绩效评价能充分反映成效,如实反映问题。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均按要求设置了得分权重和详实的评分标准,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细化的各项指标,针对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确保整体绩效评价能充分反映成效,为来年的项目实施提供第一手的参考信息,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得分情况
在绩效自评工作中,通过组织调研、数据测算,准确地计算出各项指标的实际得分,并对测算结果进行了细致的复核,形成最终的评价结果。
“产出”指标总分50分,得分60分。
“效益”指标总分30分,得分30分。
“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得分10分。
(二)评价结论
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结合实际进行了管养、标识牌进行了提升。完成了西津街道、南山街道2个乡镇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河沥溪街道坞村社区等7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任务。利用现有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文化资源,参照“八个有”标准(有广场、有活动室、有宣传栏、有图书、有文体器材、有数字文化服务、有文艺团队、有特色活动),建设提升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一)项目决策情况。该项15分,得分15分。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绩效目标设置依据充分,符合实际,目标合理、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该项25分,得分25分。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戏曲活动符合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预算执行率达100%,项目预算资金严格按计划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该项30分,得分30分。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100%;产出质量达标率100%;产出时效完成及时率100%;产出成本节约率为0。
(四)项目效益情况。该项30分,得分30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是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加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夯实了阵地建设,提升了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篇七
根据《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20xx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昌开组〔20xx〕5号)文件要求,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获批实施了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昌宁县鑫牛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于20xx年7月份开始申报,委托天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实施方案》。8月10日县供销社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和部门审核会议通过了《实施方案》。8月17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予以批复,批复新建牛舍(钢架结构)2栋,共计305平方米(1#牛舍242平方米、2#牛舍63平方米);新建精饲料房(钢架结构)24平方米、草料房(钢架结构)56平方米、堆粪房(钢架结构)24平方米、消毒通道(钢架结构)4.5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5立方米、化粪池50立方米、消毒池24平方米;购进安装养殖设备设施7台,其中:圆捆机(9qyg—0.5)1台、揉丝机(9zr—6)1台、饲料粉碎混合机(9fz—55—13)1台、饲草拌料机(2立方)1台、电动撒料车(9sd—3型)1台、电动铲车(60型)1台、雾化消毒机1台;购进能繁母牛15头;肉牛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51人次。总投资65.6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合作社自筹15.62万元。项目于20xx年8月20日启动,11月30日完工,工期103天。项目实际完成:新建牛舍(钢架结构)2栋,共计315.73平方米(1#牛舍249.73平方米、2#牛舍66平方米);新建精饲料房(钢架结构)28平方米、草料房(钢架结构)60.2平方米、堆粪房(钢架结构)26.88平方米、消毒通道(钢架结构)5.84平方米。支砌挡土墙16立方米、化粪池50.1立方米、消毒池24平方米;购进安装养殖设备设施7台,其中:圆捆机(9qyg—0.5)1台、揉丝机(9rsj—6)1台、饲料粉碎混合机(9fz—55—13)1台、饲草拌料机(2立方)1台、电动撒料车(9sd—3型)1台、电动铲车(60型)1台、雾化消毒机1台;购进能繁母牛15头;开展肉牛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培训51人次。项目完成总投资65.62万元。
(一)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65.6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其中:财政资金:50万元,自筹资金15.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全面完成,绩效得分4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为96%,绩效得分20分。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