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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心得篇一
我上小学一年级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学会了拼音,认识了很多字。我可以自己读课外书了,会查字典,会有感情的朗读课文,我很高兴也很快乐。
书中的知识丰富多彩,让我很留恋。每一本或每一篇我喜欢的,我都读好多遍,甚至都能背过了。我把喜欢的书或者文章讲给妈妈和同学们听,有时逗的她们哈哈大笑,我也乐在其中。我虽然没亲自到天安门广场观看升旗仪式,但书中的知识能让我感觉到她的庄严,雄伟。虽然没见过诸葛亮,但我知道他的机智。
读书给我带来了欢声和笑语,就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吧!
小朋友,你们爱读书吗?如果不爱,是要吃亏的。
书,是人类的益友;书,是人类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伙伴。我们多读经典、有益的书籍,不仅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增长知识,还能陶冶我们的情操,从而受益终生。
读书的时候,我们会感到身心完全放松,从而真正享受到阅读的乐趣。通过或富于智慧或充满想象或饱含大爱或寄寓深情的故事。我们能看到世界的善恶。并拓宽心中的天地。许多事故还可以帮助我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
许多名人说过许多关于书籍的名言,比如,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等。
读书有这么多的好处,小朋友们,爱上读书吧!
书,这个字我们并不陌生,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它。而书,也是我们人类忠实的好朋友。
俗话说得好,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就等于一间房子里没有窗户。由此可见,书,在人类的生活中是多么重要呀!
我常常喜欢在广阔的书海中遨游,有时,读着读着,身心仿佛也慢慢地融入了书中。书就像一个万能神,可以充实人们的大脑,可以教会我们深刻的大道理,还可以净化人们的思想。
读书自有读书乐,小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可是却酷爱读书,总是要妈妈买会配碟子的图书,一个人悄悄地坐在房里边看边听,从那时起,我便体会到读书的乐趣,是啊,要不古人怎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呢!
我爱读书心得篇二
我按照计划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同学·在人间》、鲁迅的《呐喊》、谢婉莹的《冰心儿童文学全集》、刘洋的《绿野仙踪》、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卡洛尔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等几本中外作家的作品。
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我从各个书店中淘回来的。自己的积蓄不算太多,但又想买到自己喜欢的书籍,开始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攒钱去买那些昂贵的书籍,后来便有了经验,从那些被人遗忘的书堆中找到许多好的书籍。其中有名著、有童话、有诗歌、有小说、有散文……无论中外,写的都是那么引人入胜,使我得到了许多课本上得不到的知识,也有了许多感想和心得,笔尖流露出一时的感受。
在我读过的这些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民党__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我爱读书心得篇三
《小学英语教学法》一书中指出,小学生学习外语具有模仿力强,记忆力好,勇于开口等特点和优越条件,对今后进一步学好英语,培养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将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一名小学英语教师,我们的注意力和精力应该放在其语言技能的培养上,而不是放在单纯的语言知识上,要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和动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生获得英语的一些感性知识。打下较好的语音基础,学习一定量的词汇,接触一定量的日常交际用语,从而具有以听说能力为主的初步交际能力。使学生在英语学习中受到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个性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
作为一名小学英语教师,要搞好英语的教与学活动,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通过小学教学活动的趣味性,直观性,实践性使小学生爱学,会学,主动学。小学英语教学法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专业课。不是会讲英语的人就能教好英语。我们不仅要具有坚实的英语基础知识和运用语言的能力,还必须学习有关英语教学的理论,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
歌谣,充满童趣,合辙压韵,琅琅上口,迎合了少年儿童的心理与口味。简笔画,一种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直观教学手段,它运用最简单的线条和平面形概括地勾画出物象的主要特征,用笔简练,形象简洁,应用简便。它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兴趣,化解教学难点,变抽象为具体,化复杂为简单,并能增强记忆,提高学习效果。运用歌曲和音乐学习语言也是外语教学的有效方法之一。用教唱英语歌曲的方法把儿童引入英语的广阔殿堂,无疑是符合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的,它具有以下作用:激发学习下去。提高学习效益。完善学习品质。充实文化知识等。
我们可以从各类儿童英语教科书中选择一些旋律较熟,唱词简单适合的歌曲等。当然还可以自己在学生很熟悉的旋律中配上当堂学习的主要句行型,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扎实的掌握所学知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英语教学又有了许多新的想法。以后,在课余时间应该多读一些专业的书籍。更好的帮助自己搞好英语教学工作。
我爱读书心得篇四
《围城》是钱钟书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作品。它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象征和主题是多层次的。事实上,它比任何的文学作品更接近生活。
莎士比亚说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围城也一样,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座围城。钱钟书用两年的时间来创作这部作品,可以说它是钱钟书积累而写出的作品,它是一种生活,它由围城这个绝妙的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生活“围城”的困境,不断地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的矛盾和转换。其中又交织着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真诚与虚伪、执着与动摇这一切构成人生的因素。这种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可能是虚妄的,它揭示了追求极至的理想和极至的浪漫是虚妄的真相。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追求婚姻的极致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中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它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就是现在社会的真实写照,受到大家的好评,广泛流传。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多种文字,有数十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
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那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过良心,他为自己想了的借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那就是卑鄙和高尚的人。
但是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那就是所有有真实感的人在围城中都是猥琐的、虚荣的、卑鄙的。乱世不是方鸿渐这样的人成功的时代,他只适合在和平年代或平庸的度过一生。在乱世,他既不高尚,也无法足够卑鄙,所以他注定被困死在围城之中。
钱钟书正是想用这种在方鸿渐身上体现出的虚无,进行一场关乎人性的解剖,那就是通过方鸿渐这面镜子照到自己。
记得第一次看《围城》的时候,我尚读初中,当时没有读完,可能那时太单纯了,完全无法理解书中表达的种种思想。可是当我真的明白书中所表达的思想时,我又很想回到那个年代。这,也是一座围城,一座属于我的围城。于是这矛盾贯穿我的生活,我的人生。正如《围城》中所有的人物一样,他们渴望着,他们失望着,他们执着,他们动摇。
在读《围城》的时候,你会心的笑,不笑的人也不用担心是否忘记了笑,你只是忘记了幽默。而幽默不一定要用笑来表示,所以发笑的未必是真的幽默。所以会心的笑还不够,还要脸红的笑,笑书中的人,笑身边的人,也笑自己。
最后我想用一句话来结束这篇文章。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我爱读书心得篇五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__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__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__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__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