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场合作合同篇一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行长。
上诉人不服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送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二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2、本案一、二审所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审认定事实错误,作出错误判决,使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所以,依法应撤销原审的判决并改判。具体如下:一、原审认定上诉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是错误的。本案中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上诉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而原审只是由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对密码的泄露存在不当行为,就推断出上诉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见判决书第8页第二段第6行),这种推断是错误的,是不成立的。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对密码的泄露存在不当行为,并不代表被上诉人没有存在泄露密码的事实,更不能把这样一个非已知、未经证实的事实作为推定的前提,去推断上诉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如按照原审的推断方式,被上诉人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那么是否可推断出被上诉人存在密码泄漏的行为呢?所以说,原审如此认定上诉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是错误的。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要证明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那么,若要证明上诉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就应提供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而事实上,本案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因此,原审在没有任何证据证。
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商场合作合同篇二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公平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商场招商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由乙方组团暂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_______商场的招商工作。
1、自签订合同____日内完____市场调研工作,相应的策划方案交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预付乙方_______万元,乙方带团_______天内进入现场开展招商工作。
2、招商工作完成_______%,甲方支付佣金至_______%。
3、招商工作完成_______%,甲方结算余下佣金。
1、甲方:
(1)安排乙方招商人员住宿。
(2)安排乙方招商人员小汽车一辆
(3)安排招商办公场所(具网络,电话,传真等常用办公设备)。
(4)安排招商客户的对接及招待。
(5)为项目顺利实施,甲方有按时按协议付款的责任。
2、乙方责任:
(1)乙方组建_______人(附详细人员表)的专业招商团队人员。
(2)乙方以专业水准进行招商,不得有违背甲方意愿的工作外行为或损害甲方招商工作的形为。
(3)乙方以专业操守进行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招商,运作及内部商业机密。
(4)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专用招商费用及场所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5)乙方工作时间不以正常8小时计,以工作为原则,24小时保持正常通信联络及所需客户沟通。
(6)乙方有义务根据自身专业培训和指导甲方委培招商及工作人员。
(7)乙方有义务示范商场管理程序及协调商家入场,辅佐甲方进入正常运营阶段。
(8)招商时间周期计划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需特殊情况,延迟招商时间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客户所缴付的物业租赁之定金由甲方财务部门收取,乙方代表甲方并指导甲方合同部工作人员与客户(承租方)签订《租赁意向书》。正式租赁合同由甲方合同部工作人员负责签订,租金及押金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2、现场建立本项目的招商中心,招商中心由乙方派人接待和管理,乙方在工作计划期内如未能招商成功至_______%,乙方无条件把甲方已支付其的'全部款项_______天内返还甲方。
3、客户正式签署《租赁意向书》并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后,乙方对于该面积的招商代理工作即告完成,如客户出现毁约等现象,乙方将协助甲方按《租赁意向书》的有关条款办理。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本项目招商所需的文件文书。
(2)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在本代理合同执行期间与乙方代表进行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或造成具体的工作失误与经济损失。
(3)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全面与准确的提供本项目招商代理服务所需的招商决策和现场各项支持条件。
(4)甲方应及时按本代理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所有策划设计、招商代理费。
(5)因乙方工作出现明显失误,未能保质保量完成本代理合同规定的业务而造成甲方巨大损失,则甲方有权延付或拒付相应合同款项。
(6)若因本项目合法的手续不全、相关决策不及时、工程拖延、招商场所与设施不到位;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修改等原因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得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甲方提供的资料错误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策划与招商代理服务工作,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策划与招商工作团队并尽职尽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代理合同规定的策划与招商代理服务工作。
(2)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时间计划提交本项目策划、招商和管理方案,并根据甲、乙双方最后确定的执行计划进行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策划与招商代理服务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实际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乙方应信守双方认定的招商价格,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以任何形式的折扣。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公司及本项目资料和图片图纸不得泄露给他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乙方应为本项目的策划方案、信息及由此获得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严格保密,乙方因自身宣传需要而采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片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5)乙方参与本项目的策划、招商和经营管理等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工作人员的非业务交通费用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承担。
(6)乙方在工作计划期内如未能招商成功至_______%,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把甲方已支付其的全部款项五天内返还甲方。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合同的终止、变更、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在没有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随意更改或终止本合同。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或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提前___天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更改事宜并解决完合同遗留问题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3)在确认乙方完全无能力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因甲方工程或付款延误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任何情况下在终止本合约时,甲方须支付乙方于实际工作期间的费用。
(5)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甲方决定将项目整体转让(包括甲方自行整体出租出售),则乙方已收取的策划设计费不予退回;乙方可撤回现场的项目操作团队。如停滞后项目重新启动,甲、乙双方就启动或合同延期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后,相关代理工作可继续执行。
2、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合同附件的方式确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合同执行中若有任何争执,须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商场合作合同篇三
编号:
甲方(出租方):【项目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座机)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租赁意向:
1.租赁物为位于【】的【】号商铺(下称“该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承租期限为【】个租约年,从双方正式签署的《房屋租赁(联营)合同》(以下简称“租赁(联营)合同”)项下计租日起计算。
3.装修期为【】天,自租赁合同约定的进场日起计算。
4.租金标准(不包括物业服务费):该房屋的租金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付,具体标准为:
一个租约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5.租金支付方式:以一个年度为一个缴租期。
6.租赁(联营)用途:经营品类以租赁(联营)合同载明的乙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品牌为【】。
公共区域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每月【20】元人民币(暂定)。
7.乙方装修设计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每日施工时间:【】至【】。
7.8.合作意向金:本确认书签署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作意向金,金额相当于第一个租约年【】个月租金,即rmb【】元。
双方签署租赁(联营)合同后,合作意向金自动转为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
如因甲方原因,双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署租赁(联营)合同,则合作意向金无息退还;如因乙方原因,双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署租赁(联营)合同,则合作意向金不退还给乙方。
8.9.乙方应在签署本确认书后【】日内或按甲方另行通知时间签署租赁合同。超过此日期未签署正式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租给其他承租人。
乙方确认,其在签订本确认书之前已明确了解将签署的租赁(联营)合同(包括主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认可租赁(联营)合同文本及全部条款,同意按照该文本签署租赁(联营)合同。双方特别明确,本确认书不构成双方之间租赁合同;双方有关租赁事宜的权利和义务以正式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1.本确认书于甲、乙双方签署且乙方足额缴纳合作意向金后生效,于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后终止。
出租方:承租方:
商场合作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入驻甲方所投资的位于迁安市河西区滨河大街 “首钢滨河商场”, 并用于经营 (品牌/业态)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乙方有意进驻甲方投资的滨河商场, 层 号铺位, 实际面积约 平方米,
期限 1 年,并以此为基础,更好地推动双方合作;
三、签订该份意向书后,乙方将获得优先入驻权;
四、本意向书正式生效后,甲方将有权使用乙方的名称、商标及其他标识,用于“滨河商场”项目的相关宣传。甲方保证将其用于正当的宣传活动。
六、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将在甲乙双方的正式《合作合同》中予以明确和完善;
七、本意向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商场合作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繁荣_____________商业经济,本着公正、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相关法规,就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百货、商场合作一事签订此意向书。
一经营区域
甲方将_____________百货、商场_______楼_________(柜位号)提供给乙方经营意向书规定之用途,面积约为________平方米(以正式合同为准),甲方根据场地需要有权调整乙方所签订的经营场地。
二经营用途
乙方在百货、商场的经营业种为__________,品牌为房屋施工装修必须符合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施工图,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业种变更,则经营场地与合作条件另行洽谈。
三合作条件
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百货、商场的经营方式为:1)联营租赁:_______(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自行申报纳税)。
四经营代理
经营者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五保证金
为确保本意向书的履行,乙方同意在意向书签订之日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本意向书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的一部分。在签订本意向书后一周内由甲方以(电话形式或邮件快递形式)通知乙方签订正式合同,若乙方因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通知后逾期未签订正式合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
备注:乙方所提供确认联系方式
六本协议未涉及的有关条款,均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如双方就正式合同未能达成一致,本意向书终止。
七本意向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意向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