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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篇一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疫情可能产生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生命至上、积极救治
突发疫情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助工作。
2.迅速报告、及时处理
突发疫情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疫情事件处理。
3.依法管理、强化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预防为主、保护安全
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确保校园师生安全。
学校成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疫情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突发事件报告,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疫情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建立队伍,保障供给。建立应急响应队,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购置保障物资,确保用得上、足够用。
(五)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如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制定的疫情发生处置流程,及时管控上报卫生、教育主管部门,所有工作务必在当地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开展,及时隔离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查询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域,提升心理辅导等级,以上工作不得在无指导下自行处理。
1.病例发现及送诊
(1)在校学生或教职工中出现体温异常,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学生本人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同班、同寝室学生也应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教职工应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诊断。
(2)学校医务人员对体温异常,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人员进行复测,确认人员身体状况。
(3)送学校应急处置室进行应急处理,联系医院,送医院就诊。
(4)学校配备7座以上(含7座)商务车作为送诊就医车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除司机外,由1名医护人员和1名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陪同人员需做好必要防护措施,乘车时务必保持一定间隔。
(5)诊断结果为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除按规定隔离和治疗外,陪同就诊的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送诊车辆须进行严格消杀,学校须新增车辆及人员,以备其他人员送诊。
(6)诊断结果未明确但无需住院治疗的,须统一安排至学校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7)诊断结果为非新冠肺炎患者的,返回家中自我隔离观察。在保证身体健康的前提下,返校复学。
2.确诊病例后校园管控升级
(1)协助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国家最新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在其指导下,分类处置。
(2)增加校内隔离医学观察区房间数量,病例(学生)所在班级全体学生、同宿舍及宿舍所在楼层的学生、与其在同一教室学习的学生、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教师、辅导员等其他人员均需进入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观察。病例(教职工)所密切接触的同事、学生均需进入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观察。
(3)明确病例的活动轨迹,封闭相关办公、教学、活动、宿舍区域,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区域的消杀工作。
(4)病例所在办公、生活区域实行封锁,设置醒目的警戒线。其他未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需原地自行隔离观察,由后勤保障部门指定专门人员保障学生日常生活需要,在隔离解除前,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5)严格禁止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厢式电梯和公共餐厅。
(6)出现病例的学生班级应停课14天,同班同学及在该教室上课的老师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同一个校园内有2个班级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采取全校停课14天的措施。
(7)停课期间,学生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尽量减少外出,停止校外聚集性和其他集体活动。引导学生开展网络自主学习,线上完成预习、作业布置、视频答疑、考核等环节,保证学生跟上教学进度。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与学生的联系,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8)非密切接触人员,原则上原地居家自行隔离观察,严控校园内人员流动。
1.一旦校园疫情发生,当地疾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相关部门需第一时间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由疾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对学校相关工作给予全面专业指导,学校所有工作应在指导下开展。
2.稳定教职工和学生思想,参照“心理辅导方案”,做好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心理辅导。及时通报准确信息,关注网络舆情发展。
3.加强全网疫情专题舆情监测,发现重大舆情及时在防控工作群通报,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协同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4.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利用校内媒体和官方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辟谣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等,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
疫情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篇二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 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 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疫情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篇三
镇疫防办迅速报告镇疫防指领导的同时,作以下紧急处置:
(一)流调溯源
立即通知所在村组告知初筛阳性者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做好应急核酸采样、流调、消杀等配合工作,及时将流调核心信息报送区疫防办。
(二)应急封控
立即通知初筛阳性者所居住的村居,第一时间做好涉疫村的临时管控;通知应急封控组派出所、城管执法等部门负责同志组织民警、城管执法等人员迅速做好村组封控、管控,落实巡逻值守、出入口查验,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报经区疫防办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闭环管理。
(三)社区(农村)防控
根据区防疫办推送的信息,通知涉疫街道、社区配合做好密接者、次密接者等重点人群隔离转运;对不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监督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四)物资保障
做好防疫物资供应、采购和调拨等准备工作。
(五)综合协调
向镇疫防指领导报告,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场所等各项准备工作。
(六)样本复核结果处置:
1.复核结果阴性,解除先期应急处置措施。
2.复核结果阳性,接区疫防办反馈后,后续报告内容包括疫情最新情况及每日工作进展等。
疫情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篇四
1、各部门负责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做好检查制度,明确疫情报告人,掌握本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健康状况,对可疑症状者进行密切观察并报告上级领导,如出现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2、酒店卫生室每日在平台考勤处在员工上班前刷卡时为员工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对于体温n37.3c,并伴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立即向所在地疾控部报告并组织员工就诊,同时对本单位所有场所进行规范消杀作业。
(二)疫情的报告
1、严格执行首见报告制。
2、新冠病毒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3、任何人发现发生或疑似新冠病毒疫情时,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报告。
(三)疫情报告形式
1、各部门电话或以最快的方式向公司领导小组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报告。
2、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疫情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篇五
4、系统摸排。各镇乡(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聚焦筛选”要求,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诸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梳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各镇乡(街道),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5、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xx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不得到xx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xx市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6、复工核准。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档”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街道)核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停工(含已复工)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复工情况报xx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备案。
(二)返岗阶段
7、全面防控。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绍外人员“受控式进入”。对绍外返诸人员,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8、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对接各卡口站点入诸人员信息,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镇乡(街道)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落实定向跟踪制度,动态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确保跟进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工人员信息提前2天报镇乡(街道)。
9、分类管理。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复工阶段
10、日常防疫。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不少于2次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防控工作台账。
11、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街道),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情的,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督查检查。镇乡(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并对发生疫情点启动溯源调查。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疫情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篇六
一、医疗纠纷是指:
1.患者对医院医疗结果不认同,对医疗收费不认可,家属纠集人员占据医院办公或医疗场所,扰乱正常办公、医疗秩序。
2.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3.危害群众人身安全,患者或其亲属有自杀、自残倾向。
二、预警机制
当临床及医技各科室出现可能引起重大医疗纠纷的差错或医疗风险时,应当及时将具体情况汇报给科主任,科主任了解详细情况后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医务科或总值班接报后须马上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按指示或直接组织人员纠正差错、尽可能降低差错造成的严重后果;对于风险诊疗,则要求临床科主任亲自与患者家属进行全面沟通,必要时医务科或总值班要参与与患方的沟通,最大程度取得患方的理解,若沟通无效,则要终止该项医疗诊治活动。
三、应急机制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院长为组长、医务科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院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启动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挥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院长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医务科:全力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协调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接到指令后,应马上到达现场,负责接待患方、介绍和解释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与患方就纠纷事件进行协商、病历封存或与医学会、司法部门联系,依法对相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受理和移交。总务保卫科:接到指令后,应马上到达现场,负责将闹事家属带离办公、医疗区至谈判区,维持正常的办公和医疗秩序。
并负责同派出所、治安大队联系,必要时借助警力维持正常办公、医疗秩序。当事临床科室:要全力配合医院调查取证工作,科主任积极参与纠纷解决全过程,成立科内纠纷应急小组,精心治疗在治纠纷病人,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原因、性质、后果进行总结后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给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或院长室。监察审计室:应协助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进行调查、与患方协商工作。院办公室:应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维持医院正常办公、医疗秩序,并给予后勤保障。
(三)应急响应
1.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要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或总值班汇报,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
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处置结束,人员撤离,恢复正常医疗、办公秩序,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