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三观的读后感篇一
余华在自序里说,“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这也许就是小说多以“对话”的形式展开的缘故吧。作者尊重了这些虚拟人物的声音,不再是故事的创造者和主宰者,而仅仅以一位聆听者的身份记录下了这个普通男人、普通家庭所发生的的一切。虽然没有过多心理描写、景色描写的渲染,但从这些朴实的对话中,我们更加体会到了人物的情感。
许三观这一生一共卖了七次血,第一次属于机缘巧合,用作“娶媳妇”;第二次被逼无奈,因一乐闯了祸“卖血还债”;第三次荒唐可笑,为了可笑的自尊和报复,糟蹋别人家媳妇;第四次走投无路,为全家人的的生存而卖血;第五次卖血求荣,为了二乐能抽调回城,讨好队长;第六次绝处求生,为了一乐治病,频繁卖血,差点搭上了性命;第七次重温往事,却因年老以失去了卖血的资格……这六次卖血也恰恰串起了整个故事的重要节点,每每让我感叹命运的跌宕起伏。
余华评价许三观“有这样一个人……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城里行走才不会迷路。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有妻子和儿子,也和其他人一样,在别人面前显得有些自卑,而在自己的妻儿面前则是信心十足,所以他也就经常在家里骂骂咧咧。这个人头脑简单,虽然他睡着的时候也会做梦,但是他们没有梦想。当他醒来的时候,他也会追求平等……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们的生活极其糟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糟糕,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余华的这段话高度浓缩地概括了许三观的特性,许三观已经不止是许三观了,他是我们身边最常见到的小人物,同样也是我们自己。
许三观一家人受到了很多磨难,但他们始终都紧紧的凝聚在一起。认为自己帮别人养“野种”时,许三观坚持不把卖血钱花在一乐身上,最后却抛弃了自尊和坚持,为一乐闯祸买单、带一乐吃面条、对众人说“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甚至为一乐治病差点搭上自己的性命……当许玉兰文化大革命时收到污蔑时,许三观坚持告诉儿子们“她不是妓女,只是犯过作风错误,我也犯过”,儿子们不敢、不想送饭时,偷偷给玉兰送去肉和菜……当许三观年老因为不能卖血而丧失自我认可时,许玉兰坚定地认可着自己的男人,是他的血让这个家一次次度过了灾祸……这像极了我们所有人的家庭,家人们也许笨拙、也许愚昧,但却总能最需要的时候站出来支撑自己继续走下去。这就是余华的魅力,他用精准的语言,朴实的态度,向我们讲述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感同身受的情感。
三观的读后感篇二
继《活着》之后,再读《许三观卖血记》。
文字朴实无华,两百多页我三个小时都读完了。
因为是知道余华的叙事风格,一开始的读的时候,基于和作者的通感,会把阅读的情感基调抬得很高、浮在半空,隐绰可见。
但是故事结尾,那种沉闷的情绪缓慢的下沉,贴近地面,渗入地底不见。余华三部曲都是讲述那个特殊年代,底层人物如何筚路蓝缕,栉风沐雨度过那些时代困苦。
可是经历那些事的人,那些有血有肉有性格,人人为己,却不乏人情味的性格,离我们很近很近。看不见阴影,是因为我们躲在阳光下,生活从来就是一副“长篇史诗”,不会完结,有人活着,就有人续写。
书的最后写道,许三观人到暮年,三个儿子都已立业,再也不用卖血去救家,但是为了吃上爆炒猪肝和黄酒,走进医院卖血被嘲笑讽刺,说他的血只配卖给油漆厂涂家具。
许三观从医院悻悻出来,走在大街上落泪不止。那是他第一次卖血是为了自己。许三观一生都在追求平等,后来才发现正如他满腹牢骚——“吊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却比眉毛长。”
其实,无论哪个年代。死亡其实是最轻盈的东西,活着才是最沉重的事情。在那些有血可卖的年代,尚可以卖血去度过生活的苦厄。
今天呢?我们拿什么“血”去卖?
三观的读后感篇三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三观的读后感篇四
先看的电影,再看的原著。也是看完《许三观卖血记》之后的第二部余华的作品。
还是和电影做下比较吧,电影虽是禁片,但是书中比电影中跟写实。电影中福贵的一双儿女的死都间接与他有关,但是书中他一双儿女的死但是由于当时社会所造成的。书中直接揭露当时社会中的黑暗与苦难,而电影中则是为这种事找了个理由,所以为什么电影是被禁的呢。难道说不知即不存在吗,在吃饭的时候和同事谈到特朗普的所作所为,说他要下台了,然后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就会再次选人、做斗争……有一句话我记得挺深得:像我们中国就不会有这种斗争。我当时就觉得好笑了,国人对国家的认知到了这种地步了吗,这种现象恐怕是那些人最想见到的吧。我们这一代对新中国的前几十年了解还是甚少,大多都被掩盖了。也是不想面对,但是不面对就并不代表不存在了吗。
好吧扯远了,说回书。这部作品的写书手法是我第一次见,书里的的人讲故事给书外的人听。书中福贵的一生可以说全是在白发人送黑发人,到最后成为孤身一人却还是坚持活下去,虽然我现在还不懂这种坚持,因为我时常会一眼看穿的一生,也不知道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在历史的长河中沉底吗。唉,可能后面会慢慢懂吧。
三观的读后感篇五
许三观几次卖血经历都让人感到沉重。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一次和最后一次。
第一次是因为好奇,最后一次似乎是习惯,是给自己卖血故事的一个结尾,让人唏嘘不已。哪怕后来的生活变好了,不需要卖血去解决难题和维持生活了,但许三观还想要去卖血,为了他二两黄酒和一盘炒猪肝,这是苦恼时代过来的人对幸福生活不太习惯或者说还没有那么快相信的表现。
三观的读后感篇六
很符合当时大部分底层人民的生活和我国国情,有时候生活真的没有那么多光鲜亮丽,有时候你看到的只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你不会知道你朋友圈那个天天笑嘻嘻好看的女孩子深夜崩溃的样子,也不会知道那个活的看似潇洒的同学但实际上很放不开老是埋汰自己的样子。
没有办法,或许我们都太忙了又或许我们都难自渡,连自己都顾不急哪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其他人呢。
要说实话,我感觉许三观在那个时代已经足够幸运了,虽是卖血了,但第一次娶了媳妇,第二次解决了大乐打铁匠儿子时闯的祸,再后年卖血遇到虽是晕倒但遇见好心人最后也大儿子的病也好了。三兄弟还是比较团结的,老有所依。
他也有些不幸,比如大乐不是自己的,生了大病,为了儿子下乡过的好些卖血,不过对他而言最大的打击应该是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因为年纪年纪过大被新来的血头说他的血毫无价值。